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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基层基础,提高党员为民服务意识,促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深入进行,根据《区委组织部、区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联村联户、帮建帮扶活动的实施意见》的指示精神,结合区法院与祝站镇金鱼村实际情况,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紧密联系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紧扣围绕和巩固学习实践活动成果,坚持以人为本、以城带乡、双向互动、双向受益的基本原则,通过开展双联双帮活动,着力增强法院党员干部的宗旨观念和群众感情,切实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水平;尽力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促进城乡社会和谐发展,探索积累党建工作经验,努力实现党员干部受教育,基层群众得实惠,党建工作上台阶,科学发展见成效的工作目标。
二、参与活动对象及活动安排
1、参与活动对象。区法院党组与金鱼村党支部联合开展。区法院党组书记与金鱼村党支部书记共同负责,区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陈南新同志负责组织和协调本单位的双联双帮活动。帮建活动以一对一或多对一的方式帮扶,帮建联户名单由金鱼村党支部提供。
2、活动安排。5月15日前,院党组织负责人带队到金鱼村了解村基本情况,并制定实施帮扶工作方案;法院党组每季度至少到金鱼村开展一次活动,安排党员干部集中进村走访慰问活动不少于三批(次),每名在职党员都要参加。
三、主要任务
1、指导和帮助村党组织加强规范化建设。重点帮助建立健全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帮助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建好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组织党员开展双建双带、一户五员活动,扶持和帮助12个党员中心户,培养和发展12名35岁以下年轻党员。
2、指导和帮助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法院党组织要帮助金鱼村做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准备工作,学习实践活动启动之后,院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为金鱼村全体党员上一次党课或作一场形势报告,参加村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开展一次传统教育或警示教育活动,邀请村两委班子成员或党员代表到法院参加一次考察学习或联谊活动。
3、指导和帮助发展村级经济。法院要围绕五个一的目标开展联建活动。即:帮助村党组织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扶持一项特色鲜明的支柱产业;建设一个专业合作社或协会;帮建一套符合标准的公用基础设施;力争建设一套覆盖面广的信息网络。
4、组织法院党员干部联系帮扶困难党员和群众,组织法院的党员干部与金鱼村生活困难的党员和群众结成对子,通过捐款捐物等方式,为他们献爱心、办实事。开展走访座谈,了解村情民意,提供致富信息,帮助解决困难,增进群众感情,密切党群关系。
四、要求
1、明确领导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组织协调,为活动开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送温暖、献爱心,发挥好表率作用。
2、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督促检查。院政治处要采取多种方式,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党员开展双联双帮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及时总结推广经验,研究解决问题。要加强对参加联村活动的人员及联户党员的教育和管理,联村和联户活动不得增加人民群众的负担,也不得走过场流于形式。
一、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甘蔗产业优势,结合全县甘蔗生产发展,积极有效推进精准扶贫工作。
重点种植柳城05136号、桂糖42号、柳城07/150等优良品种为主,努力提升甘蔗种植规模和产量,为广大贫困群众提供稳定和可持续的经济收入,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精准脱贫的成果。
产业精准扶贫甘蔗种植项目20xx年计划发展甘蔗种植7142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500万元。
计划发动1420户贫困户参与项目实施,受益贫困人口5680人。
原料蔗种植,当年种植,当年收成。
第一年亩产6吨,按今年收购价480元计,产值为2880元;第二、三年宿根蔗亩产7吨以上,平均年产值3360元。
每亩投入资金为(含种子、肥料、农药、人工等):第一年1890元/亩,第二、第三年1310元/亩。
三年平均亩售蔗收入3200元,平均成本1500元,亩平均纯收入1700元。
二、奖补对象范围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xx年贫困户和20xx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xx年和20xx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奖补标准和限额
甘蔗种植项目每亩奖补700元。
甘蔗种植项目按户计算奖补面积为新扩种甘蔗(不含翻蔸新种)面积,补助上限额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20xx年6月底前,按照标准要求完成甘蔗种植的农户,向素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各乡(镇)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新扩种蔗行距达1.0米以上,种植沟深35cm以上,一次性施足基肥(250公斤复混肥/亩)施药覆盖地膜符合要求,每米有苗10-14株;宿根蔗管护及时破垄施足基肥(250公斤复混肥/亩)、施放农药、清园、除草、覆盖地膜,出苗整齐。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为50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糖办负责种苗组织、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设台账,组织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等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奖补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为全面落实全员育人的德育机制,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办学质量,增进师生间的理解和沟通,帮助在经济、学习、心理健康、行为养成等方面存在困难的学生走出困境,增强自信,迈向成功,以促进和谐师生关系的建设和优良校风、学风的形成,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师生中开展“师生牵手,结对帮扶”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师生手牵手,成功路上走。
二、活动目的:
增强师生感情,促进学生发展,形成良好校风学风
三、参加人员:
江临中学全体教师。
四、帮扶对象:
德困生、学困生、贫困生。
五、活动内容与方式:
1、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确定每名老师帮扶3名学生,帮扶期暂定一学期。每学期期末,视帮扶效果,再确立是否续帮或重新帮扶其他同学。
2、每名教师结对帮扶的3名学生属于以下三种不同类型:德困生、学困生、贫困生。
3、每名结对教师要关注学生的思想、学习、身心健康、课外生活和实际困难,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
(1)思想教育。结对教师要切实关心帮扶对象的思想成长,定期与帮扶对象开展谈心、交流,解决他们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思想困惑,教育他们以积极、乐观、向上的态度面对困难,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荣辱观,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
(2)学习指导。结对教师要经常了解帮扶对象的学习情况,加强对他们的学习指导,做好学业辅导,帮助他们克服学习中的困难,使他们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促进他们的'学习进步。
(3)生活帮扶。结对教师要深入关心帮扶对象的生活状况,及时帮助解决他们生活中的困难,让他们能够安心学习、快乐成长。
4、每位帮扶教师要做到“四个一”:每周谈一次心;每周检查指导一次学习;每月共同参加一次活动;每学期进行一次家访。
六、活动要求:
1.要求教职工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要了解帮扶对象的学习情况、性格特点、行为表现和家庭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切实将帮扶活动落到实处。
2.学校政教处负责对学生情况进行摸底,建立被帮扶学生信息库,根据参加教师情况确立帮扶对象,列出结对名单,为教师提供帮扶对象基本情况信息。政教处、班主任要经常与参加帮扶的老师沟通,及时了解帮扶对象的转化效果,总结经验,指导帮扶工作。
七、组织实施:
1、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3月3日)
通过召开动员会,开展主题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将本《实施方案》传达到全体教师,使全体教师充分认识开展结对帮扶活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动员每一位教职工积极参与帮扶活动。
2、摸底结对阶段(3月3日―3月10日)
全体教师在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全面掌握学生情况,确定帮扶对象,填写《师生结对帮扶情况登记表》,于3月15日前上报德育处。
3、结对帮扶阶段(3月10日―6月30日)
确定帮扶对象之后,参加帮扶活动的教师根据本《实施方案》中的帮扶内容,制定具体的帮扶计划,认真落实各项帮扶措施,扎扎实实开展帮扶活动。
4、认真总结阶段(7月1日―7月4日)
参加帮扶活动的教师对开展结对帮扶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上交政教处。政教处对结对帮扶活动进行全面总结,树立典型,并对成绩突出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八、师生结对帮扶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全体班主任
一、走访对象
派驻第一书记的非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走访主体
帮扶责任人、非贫困村第一书记。
三、走访内容
(一)贫困户
由帮扶责任人实施。一是通过使用脱贫攻坚APP,入户走访所帮扶的贫困户,核实贫困户基础信息和帮扶信息,;二是对已脱贫对象开展“回头看”,核实“两不愁 三保障”达标情况,;三是采集帮扶成效图像资料;
(二)派驻第一书记的非贫困村
由派驻第一书记实施。一是通过使用脱贫攻坚APP或PC端,采集帮扶成效图像资料;二是采集录入非贫困村基本信息和“三个一”帮扶信息(包括第一书记和农技巡回小组信息);三是采集贫困村产业扶贫、消费扶贫信息。
四、责任及分工
(一)帮扶责任人职责:负责走访所帮扶的贫困户信息核实;帮扶成效图片上传;对已脱贫对象“回头看”,对个别指标达标质量不高的已脱贫户,及时进行“回头帮”,确保脱贫质量;宣传扶贫相关政策;宣传推广贫困户查询二维码。
(二)非贫困村第一书记、其它非贫困村村支部书记职责:负责对帮扶干部上传的帮扶成效图片审核;汇总收集帮扶干部核实后需修改的贫困户信息和“回头帮”对象上报乡镇街委;负责对相关扶贫政策宣传;非贫困村第一书记还要采集所在村产业扶贫、消费扶贫信息及采集非贫困村基本信息和“三个一”帮扶信息,并录入数据大平台。
(三)乡镇街委扶贫专职干部职责:负责各村上报需修改的信息在国扶系统中修改录入和收集汇总“回头帮”对象报区脱贫攻坚办。
五、走访步骤
第一阶段(4月10日前):组织培训。组织所辖区帮扶干部培训,重点解决“大走访”活动中需要把握的有关问题。
第二阶段(4月底前):入户走访。由帮扶干部通过脱贫攻坚APP,全面核查核准贫困户和非贫困村的基础信息、帮扶信息及产业发展等情况。
第三阶段(6月中旬前):完善内容。根据入户走访情况完善国家业务管理子系统中的相关内容并提交工作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第四阶段:综合督导。将非贫困村、贫困户基础信息、帮扶信息、产业发展信息是否真实准确,作为由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综合督导中的重要内容。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帮扶干部及第一书记和各村书记确保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深入全面掌握第一手信息,实事求事核实情况。
(二)确保数据质量。对数据前后逻辑不清、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各村务必认真核查,严格把关。确保村、户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一、指导思想
以提升贫困群众就业创业能力、帮扶贫困群众实现稳定就业为首要工作任务,以就业援助、就业培训、产业带动就业、创业带动就业为主要工作措施,以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平台,建立人社、扶贫移民、财政、农粮、城管、交通、公安、农办、水利、林业、教育等部门及乡级政府、驻村扶贫工作队合力推进的就业扶贫机制,通过充分就业促进贫困群众脱贫。
二、目标任务
从20xx年起,每年为每名有转移就业愿望的贫困家庭劳动力(以下简称贫困劳动力)提供至少一次的信息服务、政策咨询、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创业培训等免费就业服务,使其就业创业能力得到提升,促其尽快实现就业创业;向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企业、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创业人员落实优惠政策,引导全社会形成帮助贫困群众就业的良好氛围;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形成就业扶贫长效机制,贫困家庭的劳务收入显著增加,真正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
三、政策措施
(一)实施就业援助帮扶贫困劳动力就业
1.建立贫困家庭就业台账。以扶贫移民部门对本地贫困人口的精准识别情况为基础,由乡级政府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掌握本地贫困劳动力数量、分布等情况,收集贫困劳动力就业状况、就业意向及培训愿望等信息,建立贫困家庭就业台账,安排专人定期更新、动态管理,制定有针对性的就业帮扶措施。
2.做好就业信息的宣传对接。对本地企业缺工岗位进行统计分类,筛选出适合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工作岗位,由乡级政府组织相关人员进村入户将岗位信息送至贫困户家中,帮助符合岗位条件并有意愿赴企业就业的贫困劳动力与企业取得联系,促其上岗就业。
3.创建乡镇(村)就业扶贫车间。引导本地服装纺织、电子、农产品加工等企业在有条件的乡镇(村)创建就业扶贫车间(加工点),由乡级政府组织当地贫困劳动力进车间务工,为贫困劳动力在家门口就业创造条件。创建就业扶贫车间所涉及的场地租金、水电费,由县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5.探索公益性岗位就业扶贫方式。对于无法输送到企业就业的贫困劳动力,重点在乡村开发一批公路养护、农村保洁、治安巡逻、水库安全管理、山林防护、学校安全管理等公益性扶贫岗位,以及开发城镇城管、环卫、园林等政府公益性岗位,就地就近安置就业。公益性岗位按照自愿申请、公开报名的原则招收贫困劳动力就业,可实行全日制工作、半工半农或劳务承包等工作方式。公益性扶贫岗位由各县(市、区)进行统筹规划,并由乡级政府具体管理,涉及资金由交通、农办、公安、水利、林业、教育、城管等岗位开发部门原有渠道解决。对原无资金来源渠道的政府公益性岗位,根据"谁用人、谁出钱"的原则,由用人单位发放岗位工资,政府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按一定数额给予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由各县(市、区)确定,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二)开展就业培训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
7.鼓励院校和企业开展扶贫性就业培训。引导职业(技工)院校采取顶岗实习或校企合作等方式,对贫困劳动力开展培训并输送到当地企业上岗就业,根据培训专业、培训成本和培训期限等情况按规定给予院校300-1000元/人的培训补贴。鼓励园区企业优先招用贫困劳动力,对园区企业与新招聘的贫困劳动力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在6个月内开展岗前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企业300元/人的培训补贴。
(三)依托产业发展扩大贫困劳动力就业
8.发挥主导产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作用。依托本地优势产业发展,积极发挥基层就业服务平台作用,以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为契机,搭建用工对接平台,有针对性推荐贫困劳动力就业,进一步增强主导产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能力。
9.引导贫困劳动力转向家庭服务业就业。根据家庭服务业就业容量大、带动就业效率高的特点,引导贫困劳动力转向家庭服务业就业,组织其就近参加家庭服务培训,掌握家庭服务业上岗基本技能。加大对家庭服务业的扶持力度,发展和培育一批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家庭服务企业按规定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扶持政策。
(四)鼓励创业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
11.鼓励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脱贫。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贫困劳动力,给予免费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等政策扶持,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扶持,贷款额度最高可达10 万元,贷款期限两年,并予全额贴息。对在电商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贫困劳动力,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并按规定享受上述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
13.建设农民创业园辐射带动扶贫。在人口聚集度高的乡镇建设农民创业园和创业一条街,对园内吸纳周边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创业实体,比照创业孵化基地政策,给予一定的租金、水电费补贴,降低其经营成本。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就业扶贫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县(市、区)于6月底前完成本地就业扶贫实施方案;人社、扶贫移民、财政、农粮、城管、交通、公安、农办、水利、林业、教育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促进就业扶贫工作有效开展。
(二)强化资金保障。就业扶贫工作对象广、基数大,对资金需求的数量巨大,且持续性强。各县(市、区)要统筹安排,强化就业扶贫资金保障。既要向上争取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又要根据部门职责和目标任务,统筹好分散在各部门的专项资金,把各部门相关政策和资金用实、用足、用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就业扶贫资金筹措到位。
(三)落实部门责任。各部门要按照X市办发电〔20xxX〕号文件抓好就业扶贫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人社部门牵头负责就业扶贫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扶贫移民部门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建立贫困家庭就业台账,组织实施"雨露计划";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筹措、使用和监督;农粮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新型农民职业培训";交通、公安、农办、水利、林业、教育、城管等部门负责开发本部门公益性扶贫岗位和落实岗位补贴资金。
(四)建立考核机制。将就业扶贫工作列为市政府年终考核各县(市、区)民生工程工作的重要依据,并由人社部门牵头实行季度督查、年终考评的工作制度,确保就业扶贫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