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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宗旨
宣传、推广企业及产品的品牌形象,提高知名度,扩大影响力,促进销售工作的开展;搭建企业与社会、企业各部门之间相互交流的平台;逐步推进企业文化建设,为企业建立现代管理制度奠定基础;用尽量少的资金成本,帮助企业做大、做强、做长。
二、基本宣传工作
1、根据企业产品首先选择进军省会市场的实际,宣传范围初期主要集中在石家庄及周边地区。
2、作为河北省的省会,石家庄是全省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和信息中心,综合消费水平位居全省之首。中高端的产品定位,要求宣传工作在选择媒体时既要注意普及性,又要兼顾权威性,同时掌握适量原则,防止使产品品牌庸俗化。
3、根据产品目标消费群的收入情况及文化品位,结合各类媒介的特点及受众分布情况,宣传阵地初期以报纸为主,以互联网、电视等其他媒体为辅。
4、根据各家报纸的影响力及受众的具体特点,初期主要集中在《燕赵晚报》、《燕赵都市报》(是入户率最高的两家报纸)、《河北日报》、《河北经济日报》(是权威性最强的两家省报)上进行宣传,适当与《声屏之友》、《河北青年报》、《家庭百科报》、《河北工人报》、《河北法制报》等报刊进行联络。
4、工作初期的基本目标,是在上述主要报纸上每月刊登与企业及产品相关的稿件不少于4次(同一篇稿件可以在不同报纸上重复刊登,其中在《燕赵晚报》及《燕赵都市报》上的宣传力争不少于1次)。
鉴于《燕赵都市报》、《燕赵晚报》等报刊以刊登社会新闻为主,对企业及产品的宣传稿件控制较严,适当时候有必要利用“软广告”和“硬广告”的形式进行宣传。
5、邀请媒体记者对企业及产品进行宣传,并鼓励他们建言献策。尽快在主流媒体中组建为企业服务的“记者朋友圈”。
三、其他宣传工作
1、对企业网站进行维护,重新梳理、调整网站的栏目设置,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充分发挥网络优势,为企业发展服务。
2、筹办企业内部报纸,搭建企业内部上传下达、信息交流的平台,并通过相关渠道向社会散发,扩大企业及产品的社会影响力。初期为四开四版,每月一期,铜版纸印刷,每期印刷1000份左右。
3、时机成熟后,可利用夹报广告、DM传单等形式进行宣传。
4、根据所掌握的市场情况,及时提出产品营销策划建议。
5、随着形势发展,适当承担企业及产品的广告整体策划、公关工作。
6、完成企业领导交付的资料、材料起草及企业文化建设等其他工作。
四、人员组成
初期拟招聘2至3人,要求应聘人员具有一定写作基础,活动能力较强,能够熟练掌握网页制作、报纸排版、图片处理等专业技能。有驾驶经验者优先聘用。
五、考核制度
宣传策划人员实行单独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另定),基本原则是多劳多得,奖勤罚懒。
六、所需资金
1、人员工资
平均每人每月的工资水平为600——1000元,每月共计2500元左右。
2、宣传费用
招待费及适量的交通费;稿费(以每字0.5元计),每月共计20xx元左右。
3、办公费用
租用办公室;购买电脑等办公用品;车辆使用费。
4、其他费用
软文广告费;报纸制版费、印刷费;办公经费等。
七、几点建议
1、 除公司领导个人隐私及企业机密外,公司及各部门、单位应将自己的动态及时向宣传人员进行通报,必要时,相关会议应通知宣传人员列席听会。如果宣传人员提出申请,相关人员有义务接受采访。
2、新闻宣传只是企业宣传的一部分,适当的广告及多种形式的营销活动(包括参与公益活动、事件营销、会议营销及终端建设、让利返利等)是必不可少的。
3、新闻宣传的作用是间接的、潜移默化的,需要经过长时间的积累才能显现出来,对此应有足够的心理准备。当然,相关人员应尽力在短时间内使宣传工作达到最好的效果。
今年是实施“六五”普法的XX年,为做好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根据寿县依法治县暨法制宣传教育领导组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和寿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xx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紧急通知”,特制订寿县迎河中学开展20xx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六五”普法规划,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按照“法治寿县”建设的要求,突出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努力提高全县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不断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为实现“” 规划目标任务、维护社会和谐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三、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到12月中旬结束。
四、宣传内容
(一)突出加强宪法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我国基本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大力宣传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等内容,使广大人民群众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
(二)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方面的法律,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
(三)大力宣传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为全面落实我县“六五”普法规划,建设“法治寿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活动安排
(一)组织师生召开“实施‘六五’普法 建设法制寿县”主题座谈会。
(二)组织参加全国百家网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知识竞赛活动。
(三)对“五五”普法涌现的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进行宣传报到。
(四)举办“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法制报告会。
(五)各班要召开主题班会、出专题黑板报、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学校政教处要围绕活动主题,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好我校20xx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确保各项活动落到实处。
(二)丰富形式,形成声势。学校要利用校会、班会、国旗下讲话、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做好宣传活动。要组织法制讲座、知识竞赛和法律咨询服务,增强法制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
(三)要加强协调,务求实效。我校要高度重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紧密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活动方案,组织力量认真抓好落实。学校要积极主动与新闻媒体沟通,提供相关宣传资料,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舆论氛围,务求工作实效。
政教处要及时将开展本次活动的方案及进展情况及时报县教育局基教股,同时要收整好各项材料,做好总结表彰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省文明城市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把创建工作引向深入,营造全城动员、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确保顺利完成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工作任务,为建设“文明城市、幸福鹤山”作出积极贡献,经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紧紧围绕创建省文明城市这一奋斗目标,以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重点,以各种创建活动为载体,不断创新宣传手段,拓宽宣传领域和覆盖面,提高创建文明城市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为创建文明城市营造浓厚氛围。
二、宣传内容与责任分工
(一)社会宣传
1、分层次、有针对性宣传。
编印《创文知识有奖问答》、《文明礼仪知识知多少》、《身边好人》等宣传资料免费发放到干部职工、中小学生和社区居民手中,进行广泛宣传。由市委宣传部组织宣讲员走进机关事业单位、中小学校校园、工业园区、乡镇,进行文明礼仪、公共道德宣讲,全面加强各层面人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各中小学校要通过设置创文宣传栏,举办主题班会、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等,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创文活动。市住建局要对建筑工地务工人员进行市民教育,增强他们的城市意识、卫生意识和文明意识。工商部门专门组织对工商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进行培训,教育他们要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和文明经营。交通运输行业对公交车、出租车驾驶员进行培训,教育其要安全出行、文明行车。市旅游局对旅游从业人员进行强化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建立各职能部门与企业(或用工单位)共同参与的教育、管理和服务机制,把思想道德教育融入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上岗培训、业务培训、技能培训及日常管理之中,大力提升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文明素养。市妇联积极引导广大妇女以主人翁精神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深入开展家庭美德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市创文办要办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简报》、《创文动态》,进行内部工作交流,做好与上级部门的信息沟通。(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创文办、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旅游局、市妇联、市工商联)
2、“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
充分利用户外大型广告牌等广告资源,大力宣传中国梦、爱党爱国、传统美德、生态文明、中华礼仪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点宣传“文明洁净”等五大文明行动。保证户外公益广告数量占总广告数的30%以上。
(1)报纸类:每月刊登总量不少于4个半版。(责任单位:江门日报驻鹤山记者站)
(2)广播电视类:市广播电视台综合频道每天播出10次,其中黄金时段不少于3次;其它各频道每天播出15次以上,其中黄金时段不少于4次;新闻节目前后以及晚间黄金时段要保证播出时间。电台每天播出6次以上,黄金时段至少3次。(责任单位:鹤山广播电视台)
(3)交通运输类:车站要在显著位置刊载公益广告,刊载量应达到广告资源总量的30%,并争取在候车亭显著位置刊载公益广告(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鹤山汽车总站)
公交车、出租车等交通运输工具要在车载电视、电子显示屏上经常性播放公益广告。公交车厢内也要刊载公益广告,刊载量应达到广告资源总量的30%。出租车电子屏要滚动播出创文公益广告或标语,刊载量应达到广告资源总量的30%。(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旅游局、鹤山汽车总站)
(4)建筑围挡类:市区、各镇所有建筑围挡(包括新开工工地)均要刊载公益广告,刊载量不少于整个围挡面积的30%。对原来破损、陈旧的公益广告墙面,要进行更新更换。(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镇)
(5)旅游景区类:全市所有景区、景点、旧址均要刊载公益广告,刊载量不少于全部广告资源的30%。同时每个景区还要设立一定数量的“遵德守礼”提示牌。(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文广新局、市档案局、各镇街)
(6)校园类:全市所有中小学校校园要利用校园宣传栏、墙报、板报、广播、电子屏等,经常性刊播公益广告。
(7)其它社会媒介类
广场、城市绿地、商业街、居民小区、影剧院、宾馆酒店、购物商场、护栏、高速公路服务区、国省道路等所有电子显示屏、LED屏、大型户外广告牌等媒介,要大力度、经常性刊播公益广告,公益广告数量不少于全部广告资源的30%。同时要设立一定数量的“遵德守礼”提示牌。各镇(街)、各行政事业单位均要利用电子屏、宣传栏、宣传横额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创文工作。(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资产办、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新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路局、市旅游局、各镇街、各单位)
3、社区(村委会)宣传。
各社区(村委会)要设立创文宣传栏,悬挂创文宣传横幅或设置创文宣传牌,特别是沙坪街道办要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广大市民的责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主动参与到创建文明城市的行动中来。(责任单位:各镇,沙坪街道)
4、窗口行业宣传。
医疗卫生、银行、邮政电信、旅游等部门要规范窗口行业营业场所的文明用语,合理设置窗口行业公益广告。大力开展文明窗口行业创建活动宣传,优化窗口行业服务环境,促进窗口行业作风建设。(责任单位:各窗口行业主管单位)
5、网络声讯宣传
(1)网络宣传。鹤山信息网和鹤山文明网要设置“创建文明城市”专题页面,各镇(街)、各行政事业单位均要利用单位网页,及时发布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信息和创建工作动态,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民道德行为规范、文明礼仪、志愿服务等相关知识,积极刊发和定期更新公益广告、宣传游标,营造网络宣传的浓厚氛围。市委宣传部、市网络信息中心、江门日报驻鹤山记者站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技术手段加强宣传。(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工商务局、江门日报驻鹤山记者站、各镇街、各单位)
(2)声讯宣传。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要充分运用手机报、短信和彩铃平台,采用温馨提示的方式,适时向市内手机用户、行政事业单位固定电话用户发送创文理念、标语口号、“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日常文明行为常识等信息,重要时期每月不少于4次,每周至少1条,使手机短信、电话彩铃成为创建省文明城市宣传的快捷通道和有效手段。(责任单位:市科工商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各行政事业单位)
(二)媒体宣传
1、专栏宣传。
电视、报纸和各网站统一设“创建文明城市、建设幸福鹤山”、“文明鹤山、宜居家园”等标题或标语,并常年报道全市创建活动的总体安排部署、创建工作动态和典型经验。电视、报纸办好《创文在路上》、《文明家园》、《创文在行动》等栏目,一方面要对创建工作中城市建设、环境综合整治、市民教育、专项主题活动等进行日常报道,另一方面要侧重对社会上各类不文明行为、城市管理中存在的不文明现象、各部门单位创文职责落实不到位等情况进行舆论监督,并跟踪报道督查督办情况,促进市民文明习惯养成和城市管理规范有序。每个星期至少要有两期节目或两篇报道。(责任单位:鹤山广播电视台、江门日报驻鹤山记者站)
2、访谈报道。
根据创建省文明城市重点工作和市民普遍关心或反映的突出问题,设定访谈主题,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学者,各行业、部门、基层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和群众代表参与访谈。对创文工作谈认识、谈做法、谈经验、谈成效,力求主题明确、内容新颖、鼓舞士气。今年要对15个承担主要任务的部门单位和沙坪街道办逐一采访,进行报道。(责任单位:鹤山广播电视台、江门日报驻鹤山记者站)
3、专题报道。
对创建文明城市取得的新成效,我市经济社会各方面协调发展取得的新成就,以及在科教文卫设施建设、城市环境面貌、市民文明素质等方面发生的可喜变化,文明单位、村镇等群众性精神文明系列创建活动取得的丰硕成果,连续刊发有份量、有深度的系列报道,以典型带动,推进工作。每月至少要有1期专题报道。(责任单位:鹤山广播电视台、江门日报驻鹤山记者站)
4、重点活动报道。
对“讲文明树新风”、学雷锋志愿服务、身边好人推荐评选活动、“诚信示范街”创建活动、“文明餐桌”等五大文明行动、“我们的节日”等重点活动,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加强对公共场所秩序、市民交通行为、文明出行旅游、人际交往互助等文明行为宣传教育,引导市民讲文明、懂礼仪、守道德、重诚信,提升市民文明素质。(责任单位:江门日报驻鹤山记者站、鹤山广播电视台)
5、对外宣传。
积极加强与中央、省、江门市级媒体的联系,并取得支持,形成内外沟通、上下联动的良好宣传氛围。江门日报驻鹤山记者站、市广播电视台要在总结提炼我市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特色亮点、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争取有好的节目、好的文章推向中央、省、江门媒体,推向全国,做好对外全面宣传报道,以扩大我市创建省文明城市的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创文办、鹤山广播电视台、江门日报驻鹤山记者站)
(三)主题活动
1、文体活动宣传。
充分利用文化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体育中心、工人文化宫等阵地,根据市创建省文明城市工作的总体部署,将五一、五四、六一、七一、十一等重大节目及各类文体活动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文艺宣传合力。精心组织“走进社区――鹤山创文惠民文化活动年”、“365随手拍”等创文宣传活动,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深入各社区(村委会)宣传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
2、创文主题活动。
根据《鹤山市推进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工作实施方案》和《20xx年创文实施项目任务分解表》,围绕中央文明办布置的重点工作,重点推进以“文明洁净、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旅游、网络文明”为主要内容的“五大文明行动”,以道德讲堂建设、身边好人评选推荐、“我们的节日”、诚实守信主题活动等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教育活动。通过各个层次群众喜闻乐见的文明实践活动,引导市民修身律己、遵德守礼、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各责任单位要全面开展创文主题实践活动,各新闻媒体要及时做好宣传报道。(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属工委、市文明办、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科工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林渔业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城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市场监管局、市旅游局、市体育局、鹤山广播电视台、市金融办、人民银行鹤山支行、市工商联、各镇街)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和新闻单位要把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教育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指派专人负责,周密策划,有序推进,确保宣传教育工作的连续性和实效性。各新闻单位要成立专门的报道小组,积极策划制定本部门工作方案,抽调精锐力量,设置重要版面和时段,运用各种新闻手段,确保栏目按时推出,专题稿件接连不断,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不断掀起创建文明城市的新高潮。各镇街、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确保每月至少一次在媒体宣传专栏《创文在路上》、《文明家园》、《创文在行动》中宣传本单位创文工作。
(二)规范宣传内容。
宣传内容要注重针对性,力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做到以事释理,寓教于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标语统一在中国文明网“图说我们的价值观”下载。创文宣传标语牌、公益广告牌等宣传品的内容可参考市创文宣传标语(详见附件)。制作的宣传牌、条幅等宣传品,要求内容健康,用语规范得体、字体易于识认、整体美观大方、色调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三)严格督查考核
社会宣传和新闻宣传各项任务,各责任单位务必于5月份全面落实启动工作,各镇(街)、局级以上单位于5月8日前把本单位以及本系统的《20xx年创文宣传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公文系统报送至市创文办(联系电话8887718)。市创文办将对创建省文明城市宣传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督查,并把各责任单位的创建文明城市宣传工作纳入创建文明城市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通报情况,对宣传工作做得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工作被动、任务不实、效果不佳的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其限期整改。
根据国家、省、市、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xx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我局定于6月16日至7月2日举行xx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
xx年6月16日至7月2日
二、活动主题
尚德守法 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
三、活动内容
(一)通过多种形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使食品安全进学校(含幼儿园),配合县药局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公开课”活动,各乡镇中学配合当地政府和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安全“进学校”活动。
(二)举办“学校商店、食堂开放日”活动,邀请学生家长实地参观学校商店、食堂。
(三)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局勤管办联合食药局分区域对全县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并组织专业人员深入学校讲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食堂操作规范、中小学生营养配餐和食品安全知识。在学校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演练活动。
(四)新《食品安全法》培训班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利用好宣传教育资源,统一安排好活动时段,同时要落实应急预案,严防事故发生。
(二)创新宣教,注重活动实效。使用统一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标志,强化主题宣传。紧扣“尚德守法,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的活动主题,创造性地开展宣教活动。认真筹划活动内容和形式,提高宣传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时效性。
(三)及时总结,推广经验交流。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是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的一次集中展示,各学校要及时总结活动的做法和成效,便于推广,把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和方法制度化、经常化,形成长效机制。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含图片)于7月2日前报送县教育局勤管办。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宣传工作,展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良好社会形象,广泛动员社会公众关注饮食用药安全,营造食品药品监管事业更好更快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经党组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一中心任务,着力构建食品药品安全大宣传格局,通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宣传活动,努力提高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社会认知度和美誉度。
二、主要任务
(一)着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
强化《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着力增强食品药品企业的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营造遵章守法、规范有序的食品药品市场环境。
(二)着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能
在继续加强药品安全监管职能宣传的同时,突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职能的宣传,使社会各界了解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工作职能,了解目前我国食品安全“分段监管”的现状,努力消除社会对食药监部门职责的误解。
(三)着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
动员各方力量,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普及食品药品安全常识,使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维权意识得到提高,饮食用药安全满意度得到提升。
(四)着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新举措与新成效
积极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的重大举措及进展情况。及时宣传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创新食品药品监管方式以及形成的新机制、新举措、新成效和新面貌。
(五)着力宣传推进地方经济发展的思路和做法
大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创业型城市建设等方面的举措和成绩,重点宣传帮扶医药产业项目和餐饮服务业进展情况,结合市委市政府“转型升级、强市富民”的要求,努力推进本市新医药产业的宣传和引导。
(六)着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作风行风建设成果
积极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向社会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机关党建、文明行业创建、队伍建设、扶贫攻坚、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树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良好形象。
三、具体措施
对外宣传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工作涉及面广,标准要求高。市局机关各处室要强化大局意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各履其职,协同配合,有序推进五大类十五项宣传措施,努力营造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大外宣格局。
(一)强化政务信息宣传
⒈继续加强政务信息宣传报道,建立健全政务信息报送网络,积极主动向省局汇报,力争将市局列入国家局政务信息报送直报点,在扬中局基础上扩大省局政务信息报送点范围,争取再有1~2家辖市(区)局或直属单位成为省局政务信息直报点。
⒉邀请有关专家授课,提高信息报送质量,确保我市政务信息工作继续在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保持领先地位,确保完成20xx年度全市党政信息工作指标、“中国镇江”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考核目标。
(二)注重媒体舆论引导
⒊积极向《中国医药报》、《医药经济报》、《江苏食品药品监管》、《镇江日报》、《京江晚报》、镇江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投稿,全方位宣传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新成就、新形象。
⒋建立与新闻媒体沟通机制,适时召开新闻媒体座谈会、联谊会,加强与媒体的合作交流,集聚媒体智慧,共商宣传大计。
⒌主动邀请主流媒体记者采访,主动向媒体通报餐饮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四品一械)重大案件查处情况,强化法制宣传,震慑违法行为。
⒍继续开展电视台“滚动字幕”、广播电台“食药监之声”、主流报刊“食品药品专栏”、走进“行风热线”和“中国镇江”门户网站在线访谈等宣传工作,正确发挥舆论导向,营造良好氛围。
(三)开展“走进农村、走进机关、走进社区、走进学校、走进企业”主题实践活动
⒎通过“请进来”、“走上门”等方式,分别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等领导机关,全面汇报、通报近年来监督管理、服务企业、队伍建设、作风建设、文明创建等方面工作的开展情况,争取上级部门更大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⒏开展和推进“新医药产业发展专题调研”活动,由局领导带队,邀请市委研究室等领导参加,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和帮扶,形成调研报告,促进医药产业的转型升级。
⒐设计、编印食品药品安全宣传资料。组织编印包含职能介绍、“四品一械”安全知识、举报投诉方式等有关内容的读本等,开展结对扶贫、咨询服务、广场宣传等活动,积极参加“3.15”、“12.4”等宣传日活动,进一步丰富市民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增强食品药品安全与维权意识。
(四)用好网络、短信等平台
⒑认真做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门户网站建设和内容维护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发布食品药品安全各类政务信息、公示公告等。
⒒定期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假劣药械信息、虚假药品广告监测情况等,发布消费警示。
⒓借助移动、电信等通讯网络,及时、快捷发布食品药品安全讯息,增强市民消费信心。
⒔认真做好“12345”服务热线、“市长信箱”、“镇江论坛”、门户网站网上投诉咨询等答复工作,确保答复率100%。
(五)增强宣传工作合力
⒕成立对外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各处室明确一名信息宣传员,在此基础上成立局对外宣传工作小组。对外宣传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扎口,因地、因时、因事开展对外宣传。
⒖加强考核检查。树立“对外宣传,人人有责”的观念,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对处室宣传工作负总责,将政务信息、对外宣传工作情况列为月度行政办公会各处室必须汇报的内容之一。由局办公室每月通报政务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强化考核,将政务信息、对外宣传工作情况与各处室和干部职工创先评优等工作结合起来,并于年底表彰一批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先进处室和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