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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政策实施方案(范文2篇)

2023-01-05 21: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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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省、市相关的指导性方案,进一步推进分配制度改革,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原则

1、多劳多得,按劳取酬的原则。

2、优劳优酬,注重绩效的原则。

3、凸显岗位,倾斜一线的原则。

4、岗变薪变,能高能低的原则。

5、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实施办法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每年按12个月发放)

1、基本津贴

高级:600元/月

中级:520元/月

助理级(中学二级):440元/月

员级及以下:360元/月

2、岗位津贴(每年按10个月发放)

(1)职务补贴

①正校级:330元/月

②副校级:310元/月(未兼课人员另加60元,退居二线的校级领导正职310元/月,副职290元/月)

③中层正职:290元/月(未兼课人员另加60元)

④中层副职:270元/月(未兼课人员另加60元)

⑤班主任: 230元/月

⑥教研组长、备课组长:60元/月

⑦教辅人员:未兼课人员220元/月,兼课人员185元/月.⑧年级助理:140元/月

⑨其它:分管保卫领导每月补助40元,保卫科长、干事晚上值班(到学生熄灯后)每晚12元(安实际考勤次数计算);行政干部值周30元/天;图书馆负责人25元/月;实验室负责人25元/月,仪器保管员35元/月,北校区保卫科负责人60元/月,财会室负责人60元/月,各支部书记、委员25元/月,小车司机出车补贴230元/月,早操叫操的体育老师每次6元,课间操到位的体育老师每次2.5元,校男女排球、篮球、田径教练每天计3课时(早晨1课时,下午2课时),工会小组长25元/月(在工会经费中开支)。

(2)在岗补贴:

①凡在职在岗教职员工均享受300元/月的在岗补贴。

②在岗不在编的教工享受在岗补贴

③在职在编不在岗的教工不享受在岗补贴

④学校聘请的临时工、合同工不享受在岗补贴

⑤按规定享受在岗补贴的教工如有请假、迟到、早退、脱岗、旷工等现象,按学校有关出勤的奖惩规定进行相应扣除。

⑥国家规定天数以内的婚、产、丧假享受在岗补贴,超过部分从在岗补贴中扣除,扣完为止。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

1、工作量补贴(每年按10个月发放)

(1)满工作量要求

行政领导周工作量:

①校长、书记3节,副校长、副书记4节;

②中层正职5节,中层副职6节(中层干部语、数、外上一个班为满工作量)。

科任老师周工作量:

①语文、数学、英语每人两个班;

②物理(初中、高

一、高

三、高二理科)、化学(初中、高

一、高

三、高二理科)、政治(初

二、初

三、高

一、高二与高三文科)、历史(初

二、初

三、高

一、高二与高三文科)、生物(高

二、高三理科)、地理(高

一、高二与高三文科)每人10节;

③物理(高二文科)、化学(高二文科)、历史(初一)、政治(初

一、高二与高三理科)、地理(初

一、初

二、初三则10节算满工作量>)、生物(初

一、初

二、初三则10节算满工作量>)、体育每人12节(初三如中考宣布为考试科目,则10节算满工作量);

④微机、音乐、美术、心理咨询等每人14节。

(2)津贴标准

①“科任老师周工作量”中的第1、2条中所列课程高级和中级职称的每课时7元,初级职称的每课时6.5元,无职称的每课时6.0元;教案每课时3元。

②“科任老师周工作量”中的第3条中所列课程高级和中级职称的每课时6元,初级职称的每课时5.5元,无职称的每课时5.0元;教案每课时2.8元。

③“科任老师周工作量”中的第4条中所列课程高级和中级职称的每课时5.0元,初级职称的每课时4.5元,无职称的每课时4.0元;教案每课时2.6元。

④只达正常工作量一半(或一半以下)的课时津贴(不含备课)乘以系数0.8(新分配来的毕业生第一年除外)。

⑤实际年龄距规定退休年龄相差两年的每周补助2课时(不含备课)附加津贴(不作为计算超工作量的基数)。

⑥监考90分钟以上每堂10元,90分钟以下每堂6元;命题(期中、期末)90分钟以上每科30元,90分钟以下每科20元;审题90分钟以上每科20元,90分钟以下每科10元;阅卷90分钟以上每份试卷0.40元,90分钟以下每份试卷0.30元。

(3)超工作量课时津贴

①凡超工作量的,课时超则课时津贴翻倍,教案超则教案津贴翻倍(超教案必须符合下面两个条件:A要跨头的;B每周总教案超过4课时,应届高三跨补习班的老师,教案不能算超,只能算二个月的两头教案费)。

②行政领导超工作量的,超量部分(包括课时和教案)乘以系数1.5。

(4)代课津贴

①未满工作量的代课,每节按各自所上课时的档次计算。

②满工作量的代课,每节按超课时计算。

2、出勤津贴

(1)凡出满勤者,按90元/月标准发放出勤津贴

(2)未出满勤者,按下列标准扣发:

①婚、产、丧假(限国家规定天数),规定天数内不享受出勤奖。超过的按事假或旷工标准执行。

②病假每天扣8元,超过的或弄虚作假的按事假或旷工标准执行。

③事假每天扣15元,超过的按旷工标准执行。

④旷工一天扣50元,无故缺课一节扣25元,上课迟到一次扣7元。

⑤全校大会、党员大会、党课、升旗、分组政治学习、学科活动、备课活动等各类集体活动,每缺席一次扣15元,迟到或早退一次扣7元,非公务请假每次扣6元。

⑥监考迟到每次扣7元,缺席按旷课一节计算。

⑦教案缺一课时扣7元。

⑧未完成全学期听课任务的,每少听一节扣7元。

⑨外出拿文凭的进修学习每天扣4元,出公差、开会或学习等不扣出勤奖。

⑩在规定坐班时间内,每缺席一次扣30元。

(3)未出满勤者,如出勤津贴扣完,其余部分从在岗补贴中扣除。

3、教育教学质量

(1)综合先进奖(包括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先进班主任、先进年级主任等)

获奖级别

校级

市教育局

市委

市政府

省教

育厅

省委

省政府

国家

教育部

国务院

奖励金额(元)

150

200

300

300

500

注:

1、同一年次同一项奖励取最高奖,不重复计奖;

2、其他由部门评选的优秀工作者算单项,每个级别按五分之三取奖金。

(2)优质课比赛(包括仪器制作获奖)

获奖级别

校级

市教育局

省教育厅

国家教育部

获奖等次及金额(元)

一等

150

300

二等

200

三等

150

注:同一年次选拔赛取最高奖,不重复计奖。

获奖级别

校级

市教育局

省教育厅

国家教育部

获奖等次及金额(元)

一等

160

二等

三等

540

(3)教学(含德育)论文获奖(包括课件、科研课题评审通过已结题的)

注:

1、各级论文获奖,需教育局教研室及各级专业学会组织的方可计奖;

2、报道学校的新闻稿件按稿费的2倍计奖;

3、科研课题奖参照论文奖。

(4)奥林匹克竞赛(指数、理、化、生、计算机)

获奖级别

由市统一组织阅卷排名

省级(由省统一组织阅卷排名)

国家级(指经省级选拔赛参加的全国竞赛)

市级

省级

国家级

个人

团体

个人

团体

个人

个人

个人

获奖等次及奖金(元)

120

180

300

2000

20000

20000

50000

150

240

500

10000

5000

30000

575

135

195

300

5000

3000

20000

注:

1、个人奖与团体奖不重复计奖;就高不就低;

2、如公布结果是以名次排列,则:第一名相当于一等奖;第二名和第三名相当于二等奖;其它名次相当于三等奖。

(5)其它学科与非学科竞赛(须由教育部门组织)

级别

标准

等级

市级

省级

国家级

个人

团体

个人

团体

个人

团体

一等

120

180

300

二等

150

240

三等

575

135

195

注:

1、非学科指代表学校参加市、省和国家教育部门或党政组织的各种演讲、作文、知识竞赛等;

2、个人奖与团体奖不重复计奖,就高不就低;

3、如公布结果是以名次排列,则第一名相当于一等奖,第二名和第三名相当于二等奖;其它名次相当于三等奖;

4、奖金分配:①非学科竞赛奖给辅导老师;老师参赛的奖给参赛者;②其他学科如属开卷,只能按奖励标准的50%领奖。

级别

标准

等级

市级

省级

国家级

个人

团体

个人

团体

个人

团体

一等(第一名)

120

180

300

二等(第二、三名)

150

240

三等(其它获奖名次)

575

135

195

(6)体育、艺术竞赛

注:

1、必须是由各级教育部门组织的竞赛活动;

2、逐级比赛获奖,只取最高成绩给予奖励。

(7)高考、中考奖:按学校每年高考、中考奖方案发放。

四、核算、审批、发放

由总务处、教务处、办公室根据有关部门上报数据进行核算,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主管财务副校长、校长审批,财务室统一发放。

第二篇:修改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经过建立、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和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努力构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制度,调动和激发广大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的进取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教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尊重规律.遵循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二)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完善考核资料,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三)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面向全体学生、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中,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本事,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四)客观公正,统筹兼顾.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兼顾职员、教师、工勤人员的利益.

(五)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向班主任、骨干教师倾斜,体现能者多劳,多劳多得.

(五)政策延续,逐步完善.年度绩效工资考核涉及教师的切身利益,在坚持原有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对大家关注的焦点和热点问题,进行修订完善.修订项目须经教代会表决经过,方可有效.

三、绩效工资的分配

绩效工资分为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

基础性绩效工资由人社部门根据规定进行发放,每月打入教师个人工资卡上.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制定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报人社、财政部门备案后,在人社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岗位津贴和业务考评结果划定等次进行分配.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资料和方法

(一)教职工的业务考核

主要考核全体教职工履行教育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根据鲁教人字〔20XX〕4号等文件规定,除去岗位津贴总量和有关奖励外的剩余部分,依据《学年度业务考评》排序,分优秀、良好、合格三个档次,按照1:1:1的比例发放.档差10元.

(二)岗位津贴

岗位津贴资金来源于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按项目和人数预留资金.我校岗位津贴包含5个项目:班主任岗位津贴、课时津贴、教研组长岗位津贴、领导干部岗位津贴、值班执勤岗位津贴.具体考核分配标准如下:

1、班主任岗位津贴

根据班主任工作考核结果进行发放.主要考核班主任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团体和团队活动及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等情景.由学校制定班级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分优秀、合格两个档次,按照1:1的比例,分别补贴220元/月、200元/月.如有重大安全事故或班主任主观不作为等问题,本月班主任补贴为0元.若班主任请假超过三天,按实际在岗天数折算发放岗位津贴,扣发部分原额给代岗班主任.

2、课时津贴

课时津贴分两个序列:教师序列和职员序列(业务考评在职员序列中的教师).

教师序列:考核标准:依据周正课课时数量,分三挡考核,档差10元.

一档(60):所任学科周正课课时数大于或等于双班语文或数学最低正课课时数(12节)的教师.

二档(50):所任学科周正课课时数大于或等于单班语文或数学最低正课课时数(6节)的教师.

三挡(40):所任学科周正课课时数小于单班语文或数学最低正课课时数(6节)的教师.

职员序列(业务考评在职员序列中的教师),分两档考核,档差10元.

一档(40):职员序列中,年度考核名次小于或等于12的教师.

二档(30):职员序列中,年度考核名次大于12的教师.

3、教研组长岗位津贴

由学校制定教研组考核细则,对各组进行考评,分出优秀、合格等相应等次,大组长分别补贴40元/月、30元/月;小组长分别补贴20元/月、10元/每月.如有重大安全事故;教研组长主观不作为;本组管理严重失误等问题,本月教研组长岗位补贴为0元.

4、领导干部岗位津贴

由学校制定考核细则,对分管工作进行考核,按1:1分两档,分别补贴220元月、200元月.如有重大职责事故;主观不作为;分管工作或安排的其他领导工作出现严重失误的,本月领导干部岗位补贴为0元.

5、值班执勤岗位津贴

值班执勤津贴共计40元月.

值班指的是双休日及节假日;考核依据“值班要求”,凡违反值班要求,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每违反一条扣5元;造成上级领导机构通报批评等严重后果的,本月值班执勤津贴为0元.

执勤指的是工作日.考核标准有三条:是否及时到岗;有无中途离岗;是否尽职尽责监管学生路队及安全.每违反一条扣5元.

(三)出勤奖

1、事假(教职工因私事请假).根据乳教字【20XX】42号文规定,教职工每学年事假不超过10天,每超一天扣20元,并取消本年度评优选先和晋升职称资格.累计事假超过2个月的取消奖励性绩效工资.连续事假5天以上的报教育局审批.事假前或事假后,须自行调课或安排好自我分担的工作,1-2日内报业务副校长审批;3日以上报校长审批.

2、病假.根据乳教字【20XX】42号文规定,教职工请病假必须提交县以上医疗机构的病例、诊断证明,学校存档并报送教育局审批,提交不出证明的,视为事假.教职工每学年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的取消本年度评优选先和晋升职称资格;累计超过6个月的取消本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

3、旷工:根据乳教字【20XX】42号文规定,不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经批准而逾期不归的;不服从组织调动或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工作岗位履行职责的;其他无正当理由缺勤的,以上四类情景均属于旷工.旷工每课时扣发20元,不足一课时按一课时计算,连续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或学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的,当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理,取消评优选先和晋升职称资格;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学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除按上述规定处理外,取消奖励性绩效工资.

3、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工伤的处理办法依据乳教字【20XX】42号文规定执行.

4、工作日出现迟到、早退的,每次扣5元;学校在工作日或非工作日组织的重大活动出现迟到、早退的,每次扣10元;情节严重的视为旷工.

五、有关规定

(一)凡有下列情景之一的,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1.上一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2.学年内病假累计超过6个月;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的;

3.经组织批准脱产学习6个月及以上的;

4.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5.违法犯罪的;

6.按上级文件规定不得发放的其它未尽情形.

7.除了上述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情景外,其他违规违纪情景,可由单位决定对奖励性绩效工资进行适当扣减.

(二)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见习期、初期工资的人员以及年内进出、退休等人员,其绩效工资由单位在核定的总量内根据实际工作月数等情景确定.

(三)不再担任领导职务的原领导干部,以及经市委、市政府同意,选派到社区、计生办工作和担任渔船专管、红色教育基地讲解等人员,可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拨付标准进行发放.

(四)教育系统内部之间借调、参加城乡交流和支教的人员,工资单位可根据其实际工作单位的考评位次,参照本单位相当位次的人员标准发放.

(五)中小学校长、副校长(副书记)奖励性绩效工资,从学校绩效工资总量中按有关规定预留资金,由市教育局负责考核分配.

(六)绩效奖金以上规定发放9个月,寒暑假每月每人按拨付标准发放.

(七)方案中规定若与法律法规、上级文件政策发生冲突,以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政策为准.方案未尽事宜由学校考核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和研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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