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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加强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经局党委研究,决定进行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考察工作程序、加强民主监督,选准用好干部,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参照《干部任用条例》和《宁波市市直单位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强化激励机制,努力形成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加强局属事业单位全面建设,更加出色地完成国土资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更好的组织保证。
二、竞争岗位、任职条件及报名范围
(一)竞争岗位
1、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副支队长1职;
2、市征地拆迁办公室副主任2职;
3、市国土资源交易登记中心副主任2职;
4、市城市土地储备中心中层正职(副处)2职。
(二)任职条件
1、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具备任职所需的领导能力、工作经验和业务知识水平。
(3)大局意识强,坚持依法办事,作风正派。
(4)工作积极勤奋,实绩明显。
(5)廉洁自律,在群众中有较高的认可度。
2、资格条件
(1)具有5年以上工龄;
(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且具有从事所报名竞争岗位的专业知识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3)任正科级职务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被聘任满3年;
(4)年龄:50周岁以下(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竞争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岗位的,年龄45周岁以下;工龄、年龄、任现职时间计算截止20xx年3月31日);
(5)身体健康,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三)报名范围
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和市辖区、开发园区国土分局符合任职条件的干部。
三、方法程序
(一)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经党委讨论确定后,通过一定的形式将主要内容予以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自愿填报竞争职位,原则上只能报一个志愿,同时应填写是否服从组织安排。
2、资格审查。由局组织人事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结果。
(三)组织面试
1、面试形式。采取以命题演讲、在规定的时间内自由发挥的形式进行面试。
2、面试小组。成员由局有关领导、组织人事处和驻局监察室及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等7-9人组成。
3、面试实施。由面试小组具体实施面试工作,面试结束后将面试成绩通知本人。
(四)民主测评
1、民主测评的范围:市局机关报名人员在市局机关全体人员中进行测评;市局局属事业单位报名人员在市局机关和所在事业单位全体人员中进行测评;分局报名人员的民主测评范围原则上参照市局,但人数较少(30人以下)的分局在分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全体人员中进行测评。
2、民主测评表分机关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分别填写的A、B表两种,根据报名人员身份设置权重比例(如报名人员是事业单位的,则所在事业单位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占60%,机关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为40%;如报名人员是分局机关的,则分局机关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占60%,分局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占40%。)。
3、民主测评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并实行量化计分。
4、将民主测评结果通知本人。
面试和民主测评的分值分别占总分的60%和40%。
(五)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采用填写推荐票的方式、与民主测评同步进行,民主推荐范围与民主测评范围相同。民主推荐时由局组织人事处负责将符合资格条件并报名的人员的基本情况提供给参加测评和推荐的人员。
(六)确定考察对象
由局党委根据面试、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结果等情况,通过综合遴选的方式,按1:3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公布考察对象名单。
(七)组织考察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竞争岗位的适应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八)决定拟任人选
由局党委根据竞争者面试、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结果和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
(九)、直接选拔
因报名人数不足等原因形不成有效竞争又有合适人选的,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可以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通过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等干部选拔任用基本程序产生拟任(聘)用人选。
(十)公示和任职
党委讨论决定的拟任人选在一定范围公示7天,无异议后按规定的程序办理任职手续。机关行政人员到事业单位任职的,同时办理公务员转事业编制人员手续;事业编制人员到参公事业单位任职的,办理调任公务员手续。
五、时间安排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局属事业单位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从本实施方案公布之日开始,4月底前完成。
六、组织领导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局属事业单位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在局党委领导下进行。为加强领导,成立考察组工作领导小组,由柴利能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李承戍同志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局党委其他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同时成立考察组,由李承戍同志兼任考察组组长,考察组成员由局组织人事处、驻局监察室、有关县(市)国土局政工或纪检负责人及其他有关人员组成,具体实施考察工作。
七、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圆满完成,按照有关规定提出以下纪律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搞事先内定人选,不得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实施方案;
(二)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事先泄露面试题、不得泄露考察和党委讨论情况;
(三)面试要客观公正、不准打人情分,考察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准隐瞒或歪曲事实真象;
(四)竞争人员应当端正态度、正确对待,不得有弄虚作假、搞拉票等违纪行为。
对竞争上岗中的违纪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组织或者纪律处分,并酌情确定本次竞争上岗的结果是否有效。
为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我校人力资源,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健康、持续和快速发展。根据新时期班级管理的新特点、新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订xx市中小学学校初中班主任竞聘上岗工作方案(讨论稿),提交职代会讨论并通过。
一、竞聘原则
1、按需设岗原则:因需设岗,因岗设人
2、双向选择原则:遵循学校和教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教师可接受聘任也可以拒聘。
3、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岗位设置,岗位聘任条件,岗位职责,聘任程序,聘任结果。
4、竞争、择优原则;
5、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级干部、中层干部、教师代表组成竞岗工作领导小组。
三、岗位及名额
七-九年级29个
四、竞聘对象及条件:
凡我校在编在岗教师均可报名竞聘20xx-20xx年度班主任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竞聘班主任岗位:
1、近2年内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者;
2、近1年内因体罚学生、有偿家教或教育责任事故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者;
3、上年度考核结论为不称职或基本称职者。
4、因身体健康等方面问题而不适宜任班主任者。
五、班主任岗位职责
1、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班级管理水平;加强自身修养,以较高的政治水平和道德水准影响和倒动学生形成良好的学风和班风。服从学校一切管理。
2、热爱全体学生,对班级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劳动、安全、卫生、校产保管全面负责。
3、持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导之以行”的教育方法,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4、坚持“教书育人”的原则,根据政教处的安排上好每一堂班会,每个班级一学期至少上一2-3次主题班会。指导团支部、班委会开展工作,培养学生自己管理自己的能力,树立正气,建立良好的班风,把班级建设成奋发向上、团结合作、生动活泼的文明班集体。
5、会同各科教师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掌握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成绩建立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
6、教育学生遵纪守法,严明校纪班规,做好班级常规管理工作。
7、关心学生课外生活,指导学生参加有益于身心健康的科技、娱乐等综合实践活动鼓励学生发展正当的兴趣和特长,定期组织学生出好黑板报,全面推行素质教育。
8、坚持课间操,阳光体育活动、升旗活动、早晚自习、综合实践活动、重大问题“六到场”,对学生出勤情况进行检查。
9、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制定全年的班务工作计划、建立班务工作日志,拟好周工作安排、期末做好学生操行评定,每学期要写好班级管理的工作小结,填写学生的各种档案,积极支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学校各项公益活动。
10、做家庭学校社会三方的桥梁,为学生接受良好的教育做贡献。
六、基本程序及时间安排
1、8月15日:公布岗位,发放竞聘意向书;教师填写;
2、8月18日:教师将填写好的竞聘意向书送交政教处处;
3、8月22日:资格审查,由领导小组对岗位报名情况汇总,并根据岗位聘任条件,逐一对竞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4、8月23日:公开竞聘,竞聘演讲,民主测评;
5、8月24日:岗位确认,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并公布班主任任职人员名单。当出现班主任岗位空缺时,集合学校实际工作的需要,学校有权直接任命;
6、8月26日:签订聘用协议书。
为贯彻落实《潍坊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实施意见》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推行我校岗位设置管理,根据上级批复的设岗方案,现就我校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3.注重工作实绩、资历和能力的原则;
二、聘任竞聘范围和要求
1.参加竞聘人员必须是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编制计划内在职在岗人员;按上级规定离岗人员可参加竞聘;
2.具备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岗位任职条件与要求,实行按岗聘用、竞聘上岗;
3.原取得资格未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空岗的情况下竞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最低等级岗位;
4.专业技术职务主系列和辅助系列按照省、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以及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聘任,执行同样的竞聘条件;
三、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山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鲁人发[2007]28号)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并符合岗位的具体任职条件;
3.现聘任期内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二)竞聘条件
1.专业课教师应具备相关实践操作技能和实践教学能力;
2.高级职称五级、六级岗位分别按照上级人社审核的准用数额空缺情况及聘任高级职称时间的先后顺序,选取1.5倍的人员进入竞聘范围;空缺的高级职称七级岗位由具备高级职称资格者竞聘;
3.中级职称八级、九级岗位分别按照上级人社部门审核的准用数额空缺情况及聘任中级职称时间的先后顺序,选取1.5倍的人员进入竞聘范围;空缺的中级职称十级岗位由具备中级职称资格者竞聘;
4.已聘任助级职称者可竞聘11-12级岗位;
四、方法程序
1.公布竞聘岗位。
2.个人申请及资格审查。竞聘人员向评聘专家委员会(初评委)提出个人书面申请,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每人只能申请竞聘一个岗位。
3.按照专业技术人员(5-12级)的先后顺序,分别组织竞聘。竞聘采取综合考核计分、评聘专家委员会(初评委)审核的方法进行。
4.公示。
5.审核备案。
6.签订合同,颁发聘书。拟聘任人员由人事部门确认并备案后,校长依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等规定,向受聘人员颁发聘书,签订合同,并行文公布。
五、组织领导
1.潍坊商校职称评聘专家委员会(初评委)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2.潍坊商校职称评聘监督委员会
主任:
成员:
六、聘期管理
1.事业岗位竞聘上岗实行聘期管理。聘期根据每个岗位的工作需要、专业特点和要求合理确定。学校岗位聘用一般为3年。聘用时间一般应满一个聘期。聘期内岗位等级发生变动的,其聘期按新的聘用合同执行。
2.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岗位聘用专家委员会确认并研究同意,经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可签订至退休的合同:
(2)合同期满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3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本人申明不再晋升高一级职务和不再竞聘高一等级岗
3.加强聘期和聘后管理。建立健全考核制度,事业单位应根据人员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对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必要时还可以增加聘期考核。
七、岗位设置及数量
(一)管理岗位
(二)专业技术岗位
学校共设专业技术职务岗212个,根据省人事厅规定,高级、中级、初级比例为3:5: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64个岗位,5级、6级、7级岗比例为2:4:4,其中5级岗13个,6级岗25个,7级岗26个;中级专业技术职务106个岗,8级、9级、10级岗比例3:4:3,其中8级岗32个,9级岗42个,10级岗32个;初级专业技术职务42个岗,11级岗21个,12级岗21个;员级岗根据实有人数聘用。上述岗位中本次聘任:高级岗位7个,中级岗19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
工勤技能岗共设4个岗位,其中技术工三级1个,技术工四级1个,技术工五级1个,普通工1个。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积极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确保住房公积金事业规范有序、平稳健康地发展。我中心有一名科级干部参加公推比选已提拔,另有两名科级干部由于年龄原因申请不再担任科级职务,现缺三名正科级职务,三名副科级职务,经“中心”党组会议决定,对缺额职务进行竞争上岗。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x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竞聘上岗工作的通知》(银组发〔x〕5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竞聘上岗的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三)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决定相结合。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竞聘上岗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党组成立x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科级干部竞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贺斌
特别邀请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监管处领导现场指导。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竞聘上岗的组织和实施,各项准备工作由领导小组冯开玉牵头落实,工作人员在不参加竞聘人员中指定。
三、竞聘职位
按照市编办《关于印发x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银机编发[2006]78号)规定,经“中心”党组研究,实行竞聘上岗科级正职3名,具体职位如下:
1、办公室主任1名;
2、归集管理处处长1名;
3、监察审计处处长1名;
另缺三名副科级职务,在中心内部调整或聘任。
四、参加竞聘上岗人员的资格条件
参加竞聘上岗的人员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一般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三)具有干部身份;
(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五)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等次以上的;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组织领导能力,文字语言表达能力较好;
(八)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工作实绩突出、服务意识强、廉政勤勉、遵纪守法、思想作风正派;
(九)家庭和睦,邻里友好,团结同志,应当符合市委《关于对干部德进行考察评价的意见》要求。
以上九条均为共性条件,竞聘各岗位人员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条件;
办公室主任应有较好的写作能力,善于协调对内对外关系,能够处理较复杂的问题,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为人正派,廉洁从政,严格要求自己。
归集管理处处长应具备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提取、转移、封存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有创新精神,积极深入企业催缴催建公积金制度,善于协调各方面的关系,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
监察审计处处长应熟悉审计工作的制度、政策法规、纪检知识、财务管理知识,为人正直,严格要求自己。
五、竞聘上岗的范围
竞聘正科级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已担任副科级职务2年以上。
根据隆阳区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工作会议精神,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教职工全员竞争上岗和聘任制,合理配置资源,通过双向选择,竞争上岗,使人才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发挥效益,结合永昌中心学校编制、岗位设置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永昌街道有16所小学,在编教职工290人,在校学生5801人。
二、组织机构
成立永昌街道教师竞争上岗领导小组,负责各校竞争上岗考核工作,组织安排竞争上岗者的业绩考核工作。考核内容见《隆阳区永昌中心学校教师竞争上岗业绩考核量化表》。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下设办公室在永昌中心学校,由董海国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白云飞、孟林芝、万国珍、刘翠红。各校相应成立教师竞争上岗考核领导小组。
三、原则及方法
1、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
(2)建立“人员能聘能转,薪随岗定,优绩优酬”的用人机制;
(3)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
(4)男教师年龄在50周岁以上,女教师在45周岁以上,伤残教师,以及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教师、教龄满30年或已连续在山区工作20年以上的教师不流动,在本校内聘用的原则(自愿流动的除外);
(5)坚决打破教师聘用终身制,实行“三年一聘”原则,推行优胜劣汰,择优聘用的人事管理制度;
(6)实行人员聘用回避原则, 与校长是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的教师,不得在同一学校聘用。
2、方法
(1)为确保教育教学秩序正常开展,稳定教师队伍。郊区12所小学在20xx年才进行过教师竞聘,聘任期未满,今年不再进行教师聘任。城区四校(二小、六小、北关小学、杏花小学)在本校及郊区12所学校聘任教师,原则上各校教师流动率控制在15%以内,不得突破。四校聘足教师后,郊区学校教师缺编统一由中心学校调配。为保证每位教师都有岗位,落聘教师自己联系学校,联系不到的,由中心校通过培训提高统一安排工作,不服从安排者,按拒聘处理。
(2)择优聘任。按“分级拟聘,综合协调,校长聘任”的程序进行,即校长拟聘学校二级班子、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等,班主任拟聘科任教师,学校领导小组对全校拟聘情况进行统筹协调后,由校长聘任。
(3)因综合绩效考核不合格落聘的教职工待聘一年,待聘期间须参加专业培训,培训合格后再次提供竞聘上岗机会。三年待聘期满仍未能上岗的,按相关规定予以生活补贴。待聘人员在待聘期间不得参加学校晋职升级、年终考核和绩效分配。鼓励落聘人员进入人才市场,面向社会跨行业流动。
(4)今年外州(市)、外县、外乡镇调入的教师,城区四校不设岗,岗位全部设在郊区12所小学。申请调入教师根据个人意愿,报岗参与考核,择优录用。
3、步骤
(1)7月24日召开教职工大会,传达学习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
(2)8月1日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三制”改革方案。
(3)8月25日聘任教师。教职工根据本人意愿填报志愿表,由学校考核组进行考核,根据核定的编制,先在本校内择优聘用,再向外校考核聘任教师,将拟聘教师名单交中心学校审核,确认无违背聘任原则后方能聘任。学校聘任完毕,将教职工名册上报中心学校。
四、附则
1、本方案由永昌街道教师竞争上岗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本方案经教代会通过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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