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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客服助理要做的工作内容
导语:国内企业的助理和外企助理不一样,外企助理纯粹就是“帮助打理”的意思,国企助理就象上边说的,职位比副职低,在一把手授权的事务上,实权却比副职要高。下面由小编为您整理出的物业客服助理要做的工作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部分 前台操作
熟练地操纵前台的工作是物业助理最基础的工作,前台的工作主要有接待业主(住户)的投诉、整理和管理业主(住户)的资料、接听电话、开放行条、接待来访和工程出单。
一、接待业主(住户)的投诉,投诉分为有效投诉和沟通性投诉(抱怨)。
(1)、有效性投诉的情况有业主(住户)对物业管理公司在管理服务方面(保洁、车辆管理)、乱收费、设备维修保养方面失职、违规等行为的投诉。
(2)、沟通性投诉:
求助型:业主(住户)有困难或问题需给予帮助解决的(保修服务)。
咨询型:业主(住户)有质疑或建议要向管理部门沟通。
发泄型:业主(住户)带有某种不满,受委屈或误会等造成的内心不满,心理不平衡,要求把问题得到解决的。
沟通性投诉若处理不当,会变成有效投诉,所以必须要认真处理好沟通性投诉,处理各种投诉时注意不能轻易向业主(住户)承诺。
处理投诉的程序:①、做好投诉记录;②、准确判断投诉的性质;③、准确判断投诉事件的负责部门;④、带上负责部门的主管到现场了解情况;⑤、由负责部门主管为主要处理问题的中心人物;⑥、回访。
处理沟通性投诉的程序:①、做好投诉记录;②、确认对方的身份;③、查看投诉者的缴费情况;④、通知相关部门去处理或给予解答;⑤、回访。
二、整理和管理业主(住户)的资料:
(1)、将旧文件归类存档;(2)、更新业主(住户)的资料;(3)、管理各种合同文件;(4)、负责打印和存档。
三、接听电话,接听电话的程序:①、报出己方的地址( 大厦管理处);②、问清楚对方的身份;③、听清对方表达的内容;④、做好记录;⑤向对方解答相关的问题,不能当场解答的,留下对方的联系方式;⑥、挂电话后找相关部门解决;⑦、回访。
四、开放行条,开放行条的`程序:①、需要对方出示相关证件(身份证);②、查询对方缴费情况;③、确定对方需要放行的物品;④、确认对方的身份,有必要时打电话让业主确认是否放行。
五、接待来访:①、问明来意;②、确认对方的身份;③、通报相关部门;④、引领来访人员到接待区坐定;⑤、送上茶水。
六、工程出单:①、出单;②、通知工程部;③、签领;④、跟进;⑤、回访。
七、前台工作的注意事项:(1)、注意穿着整洁;(2)、保持前台整齐干净;(3)、熟练操作办公设备;(4)、非工作需要不得使用电脑、电话、打印机和复印机等办公设备;(5)、注意节约用纸和节能;(6)、注意言谈举止。
第二部分 监督和协调部门的工作
一、保安部:(1)、检查保安的穿戴是否规范;(2)、检查各个岗位是否正常;(3)、督促不自觉的员工;(4)、发现不合格,找队长处理或出内部协调单;(5)、跟进检查。
二、工程部:(1)、督促员工及时处理工程维修;(2)、工程跟进;(3)、回访;(4)、发现不合格,找工程部主管处理或者出内部协调单;(5)、跟进。
三、清洁部:(1)、检查楼宇的卫生情况;(2)、监督清洁部的保洁进程;(3)、督促清洁部及时处理卫生事件;(4)、发现不合格,找清洁部主管处理或者出不合格单;(5)、跟进检查。
四、绿化:(1)、跟进绿化的种植进程;(2)、监督绿化的养护情况;(3)、发现不合格,通知绿化公司及时处理;(4)、跟进。
第三部分 日常巡查
楼宇的日常巡查工作:(1)、卫生情况;(2)、检查公共设备设施;(3)检查公告栏;(4)、检查保安部巡逻情况表和记事本(5)、发现不合格即通知相关部门及时处理;(6)、跟进检查。
第四部分 广告位、仓库管理
对外招租,对外招租包括广告招租、仓库招租和场地使用招租。
一、广告招租:(1)、协商;(2)、签约;(3)、广告管理;(4)、催收广告租金。
二、仓库招租:(1)、协商;(2)、签约;(3)、仓库管理;(4)、催收仓库租金。
三、场地使用招租:(1)、协商;(2)、签约(同时缴纳场地管理费);(3)、监督和管理场地的使用情况。
第五部分 管理费管理
催收管理费,提意见是业主(住户)的权利,缴纳管理费是业主(住户)的义务;业主(住户)可以放弃权利,却不得不履行缴纳管理费的义务。催收管理费分上门催收和电话催收两种方式:
一、上门催收:①、表明自己的身份和来意;②、若业主(住户)对管理处有什么疑问,可以现场给予解答,无法解答的问题,留下业主(住户)的联系方式(不能做任何的承诺);③、做好催收管理费的记录;④、跟进业主(住户)缴纳管理的情况。
二、电话催收:①、表明自己的身份;②、确认对方的身份;③、表明打电话的意图;④、与业主(住户)约好缴纳管理费的时间;⑤、做好记录;⑥、跟进业主(住户)缴纳管理费的情况。
物业客服接待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
岗位职责:
一、客服部领班岗位职责
1、加强业务、管理技巧的学习,自觉遵守管理处及客服部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前厅工作,对管理处经理负责;
2、根据管理处经理意见,对客服部进行合理安排;
3、负责检查部门上岗人员仪容仪表是否达标准,工作室内卫生是否达标;
4、负责监督检查本部门人员工作情况,每日查阅各岗位工作记录,准确了解各项工作完成及未完成情况;
5、负责每日向管理处经理汇报前厅工作情况;
6、负责本部门人员班次、假期排定;
7、熟练掌握管辖范围内的操作规程及质量标准;
8、负责关心、爱护员工,及时了解员工动态,及时汇报管理处经理,开展针对性工作;
9、负责对本部门员新到工进行上岗前培训,及定期对在职人员进行岗上培训;
10、熟悉大厦情况,勤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1、负责组织安排会议中心的服务及接待;
12、认真执行管理部经理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大厅接待员岗位职责
1、在客服部领班的领导下,严格遵守管理处及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有礼貌的接听每一个客户来电,做好登记,并做出相应处理;
3、每日上班时间,主动向各机关主要领导问好致意;
4、会议期间,协助会议服务员为来宾、出入会场人员提供迎送、引领服务;
5、负责协助安全部对大厦出入人员的控制;
6、负责热情、耐心的解答处理客户的问询;
7、负责大厅内设施设备运行状况的巡检、报修;
8、负责保持工作岗位及前厅环境卫生;
9、熟悉大厦结构、各处室分布情况及客户姓名、电话号码;
10、每日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表,接班人未到,不得离岗;
11、完成领班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大厅接待服务标准:
1、服务员上岗要按规定化妆、修饰,着工装,仪容仪表端庄、整洁、精神饱满,禁止面带倦容,情绪低落状态下上岗;
2、班前二十分钟准时上岗;
3、迎宾站立时保持正确站姿,真诚微笑;
4、工作中,始终思想集中,保持工作的谨慎态度;
5、接待台面整洁,所需物品摆放整齐、美观;
6、熟练掌握物业区域内各处室位置,电话号码,主要领导的称谓,做到准确无误;
7、能正确识别来宾是否为本物业区域内业主;
8、合理安排大厅内的滞留人员,保持大厅内始终处于良好秩序;
9、给来宾提供服务要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回答来宾问题要得体、明确;
10、大厅内卫生情况良好,设施设备运行正常,保修及时;
四、会议服务员岗位职责
1、保持会议区域的整洁,准备好会议服务的各种用具,物品,随时准备会议使用。
2、做好会议前的准备工作。
3、做好会议前迎宾工作。
4、会议期间服务:
1)会议开始后,注意维护会议场所的秩序和卫生,防止无关人员进入会议区域。
2)注意音响效果,必要时向音响设备保障人员反馈音响效果信息。
3)及时斟添茶水、饮品,换香巾、烟灰缸。
4)会议休息期间,注意维护会场区域的秩序,引导会议休息区域和洗手间位置。休息结束,会议开始后,检查清理休息区域和洗手间,保持其清洁卫生。
5)会后清理,及时把有关物品收集放在固定位置,并检查设备的完好程度。
6)关闭电源,把钥匙送到管理处。
一、客户服务中心职责1、遵循“业主至上,服务第一”的服务原则,以“严格苛求、自觉奉献”的工作精神全心全意为业主、客户服务,及时、有效地处理业主的投诉、求助和咨询。
2、接待热情、服务礼貌。接听电话要耐心,填写业主报修、求助、咨询投诉记录要规范、简明、清晰,各项记录要及时登记、处理和妥善保管。
3、负责业主入住手续办理、业主钥匙管理、业主资料整理、房屋质量问题整改跟踪。
4、负责业主入住手续的办理和登记,定期整理小区的住户资料。
5、负责办理业主的房屋装修手续,负责装修出入证的办理(包括收费、登记、填写、备注、结算等)。
6、负责接听电话、填写“服务中心工作记录”、转发“维修单”给工程部相关人员签收、跟踪落实相关事宜、将信息及时反馈给业主。
7、负责做好服务中心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做好来访业主的投诉及建议记录,并按公司规定及时做好回访记录。 8、负责受理及处理业主电话、邮件投诉及网站上业主的意见和投诉。
9、负责定期回访业主,征求业主意见。 10、负责办理小区车位出租手续。 11、负责办理小区业主物业搬运放行手续。
12、负责管理费、装修费、车位租金等费用的收取。 13、负责小区外来人员的管理。
14、负责小区社区文化活动的策划、实施,营造小区的社区文化氛围。
15、为小区业主提供各种特色、特约的便利服务,满足业主的需求。
16、完成管理处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如果办理入伙、装修手续
1、应注意:入伙方面,业主办理交房手续所须提供的资料:购房合同(协议)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业主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验原件);公司购买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验原件)、法人代表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公章样鉴;《接房通知书》;已缴款项收据;未交的售房款及《接房通知书》所要求的代收款项;业主及家庭居住成员1寸彩色照片各一张。如委托他人办理,还应带上以下文件资料:业主的委托书,应由业主签章;业主的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的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2、房屋验收:客服人员根据业主提供的《接房手续通知书》填写《物业验收清单》。持《物业验收清单》带领业主或业主委托人一起到现场验收房屋。业主验收完毕后,由管理处客服人员在《物业验收清单》上作下记录,同时将室内水、电、气表读数记录其中,并要求业主确认是否同意交房,双方签字交与管理处留存至业主档案夹。业主认为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的,由带收房人员填写《房屋整改工程记录表》,以便与开发商联系整改事项。
3、交接物品:收取一份《物业验收清单》后存档,另一份交给业主留存请业主签署协议。如《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精神文明建设公约》、《区域防火责任书》等。向业主发放资料,如:《业主手册》、《房屋使用说明书》、《房屋质量保证书》等,并请其签收。填写业主档案资料,收存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及业主家庭成员照片。业主在《接房手续书》上盖章或签字,交物业管理公司保存。物管公司管理处将全套钥匙和相关物品资料交付给业主,并及时填写《业主资料发放登记表》和《接房声明》,请业主确认签名,管理处留存。
4、交房手续办理完毕后,客服人员在业主户位表上作已交房记号;将业主身份证复印件、照片、《接房手续书》、《物业验收清单》、《业主(住户)基本情况登记表》、《业主资料发放登记表》及其它资料放入业主档案袋中归存,并输入电脑,业主档案管理详见《物业档案管理流程》。
三、装修方面
1、物业产权人申报房屋装修,应填写《装修申报表》;并向小区物业管理处提交产权人相关证明文件。产权人有效证明文件如下:购房合同;购房付款凭证;身份证;产权证;能证明产权的其他凭证。
2、物业使用人申报房屋装修,应填写《装修申报表》;并向小区物业管理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产权人委托书和产权人允许装修证明等文件。
3、装修人委托的装修企业,应提供盖有装修企业红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和建筑装修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并注明证照复印件仅使用于本物业装修申报和房号等字样。
4、装修人自行进行装修,应提交装修施工人员的身份担保证明书。
5、装修人申报装修时,应与委托的装修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签订《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四、装修管理人员,对有下列违规事项的,应告知业主予以注意,必要时要求装修人写出书面承诺: 1、拆除室内的安全防护栏;
2、移动和改变可视电话、红外线监视器和煤气报警器位置;3、装饰遮挡和包裹处理室内外雨、污排水主管道; 4、装饰遮挡和封闭处理燃气主管道及燃气表。
5、装修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应将小区相关管理规定、办法、装饰装修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装修人 6、装修管理人员,应将小区装修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办法以书面形式交与装修人。装修人和装修施工负责人,应在装修申请表资料发放栏处留下签收记录。
7、装修人和装修施工负责人,应在审核后的装修设计图纸上签字确认,物业复印存档
8、装修管理人员,应在装修人缴纳相关费用后,凭缴费收据办理和发放《施工许可》
9、装修人在施工期间的装修施工人员,应在物业管理处办理小区《临时出入证》,《临时出入证》采用一人一证,凭本人身份证办理。为便于管理,《临时出入证》采用正副本证。正本持证人随身携带备查,副本持证人进小区时交门岗存查、出小区时退还。
10、装修人自行装修的,负责电线、水管、燃气管道等安装的人员,应持有相关技能考核合格证明。 五、告知装修人装修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1、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2、改变房屋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3、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和基础; 4、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5、开挖地下室、打井等;
6、擅自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破坏房屋外貌; 7、损坏物业共有设施、设备及场地,擅自移动共有设施、设备;
8、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或者降低节能效果; 9、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 10、擅自改变房屋内区域功能; 11、侵占物业共有部位及共有设施; 12、遮挡封包室内燃气管道和设施;
13、擅自拆接共用水管、燃气管道和供电设施
14、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安全、使用安全,以及影响建筑外貌的行为。
一、客户服务中心职责
1、遵循“业主至上,服务第一”的服务原则,以“严格苛求、自觉奉献”的工作精神全心全意为业主、客户服务,及时、有效地处理业主的投诉、求助和咨询。
2、接待热情、服务礼貌。接听电话要耐心,填写业主报修、求助、咨询投诉记录要规范、简明、清晰,各项记录要及时登记、处理和妥善保管。
3、负责业主入住手续办理、业主钥匙管理、业主资料整理、房屋质量问题整改跟踪。
4、负责业主入住手续的办理和登记,定期整理小区的住户资料。
5、负责办理业主的房屋装修手续,负责装修出入证的办理(包括收费、登记、填写、备注、结算等)。
6、负责接听电话、填写“服务中心工作记录”、转发“维修单”给工程部相关人员签收、跟踪落实相关事宜、将信息及时反馈给业主。
7、负责做好服务中心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做好来访业主的投诉及建议记录,并按公司规定及时做好回访记录。
8、负责受理及处理业主电话、邮件投诉及网站上业主的意见和投诉。
9、负责定期回访业主,征求业主意见。
10、负责办理小区车位出租手续。
11、负责办理小区业主物业搬运放行手续。
12、负责管理费、装修费、车位租金等费用的收取。
13、负责小区外来人员的管理。
14、负责小区社区文化活动的策划、实施,营造小区的社区文化氛围。
15、为小区业主提供各种特色、特约的便利服务,满足业主的需求。
16、完成管理处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如果办理入伙、装修手续
1、应注意:入伙方面,业主办理交房手续所须提供的资料:购房合同(协议)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业主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验原件);公司购买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验原件)、法人代表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公章样鉴;《接房通知书》;已缴款项收据;未交的售房款及《接房通知书》所要求的代收款项;业主及家庭居住成员1寸彩色照片各一张。如委托他人办理,还应带上以下文件资料:业主的委托书,应由业主签章;业主的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的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2、房屋验收:客服人员根据业主提供的《接房手续通知书》填写《物业验收清单》。持《物业验收清单》带领业主或业主委托人一起到现场验收房屋。业主验收完毕后,由管理处客服人员在《物业验收清单》上作下记录,同时将室内水、电、气表读数记录其中,并要求业主确认是否同意交房,双方签字交与管理处留存至业主档案夹。业主认为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的,由带收房人员填写《房屋整改工程记录表》,以便与开发商联系整改事项。
3、交接物品:收取一份《物业验收清单》后存档,另一份交给业主留存请业主签署协议。如《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精神文明建设公约》、《区域防火责任书》等。向业主发放资料,如:《业主手册》、《房屋使用说明书》、《房屋质量保证书》等,并请其签收。填写业主档案资料,收存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及业主家庭成员照片。业主在《接房手续书》上盖章或签字,交物业管理公司保存。物管公司管理处将全套钥匙和相关物品资料交付给业主,并及时填写《业主资料发放登记表》和《接房声明》,请业主确认签名,管理处留存。
4、交房手续办理完毕后,客服人员在业主户位表上作已交房记号;将业主身份证复印件、照片、《接房手续书》、《物业验收清单》、《业主(住户)基本情况登记表》、《业主资料发放登记表》及其它资料放入业主档案袋中归存,并输入电脑,业主档案管理详见《物业档案管理流程》。
三、装修方面
1、物业产权人申报房屋装修,应填写《装修申报表》;并向小区物业管理处提交产权人相关证明文件。产权人有效证明文件如下:购房合同;购房付款凭证;身份证;产权证;能证明产权的其他凭证。
2、物业使用人申报房屋装修,应填写《装修申报表》;并向小区物业管理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产权人委托书和产权人允许装修证明等文件。
3、装修人委托的装修企业,应提供盖有装修企业红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和建筑装修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并注明证照复印件仅使用于本物业装修申报和房号等字样。
4、装修人自行进行装修,应提交装修施工人员的身份担保证明书。
5、装修人申报装修时,应与委托的装修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签订《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四、装修管理人员,对有下列违规事项的,应告知业主予以注意,必要时要求装修人写出书面承诺:
1、拆除室内的安全防护栏;
2、移动和改变可视电话、红外线监视器和煤气报警器位置;
3、装饰遮挡和包裹处理室内外雨、污排水主管道;
4、装饰遮挡和封闭处理燃气主管道及燃气表。
5、装修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应将小区相关管理规定、办法、装饰装修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装修人
6、装修管理人员,应将小区装修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办法以书面形式交与装修人。装修人和装修施工负责人,应在装修申请表资料发放栏处留下签收记录。
7、装修人和装修施工负责人,应在审核后的装修设计图纸上签字确认,物业复印存档
8、装修管理人员,应在装修人缴纳相关费用后,凭缴费收据办理和发放《施工许可》
9、装修人在施工期间的装修施工人员,应在物业管理处办理小区《临时出入证》,《临时出入证》采用一人一证,凭本人身份证办理。为便于管理,《临时出入证》采用正副本证。正本持证人随身携带备查,副本持证人进小区时交门岗存查、出小区时退还。
10、装修人自行装修的,负责电线、水管、燃气管道等安装的人员,应持有相关技能考核合格证明。
五、告知装修人装修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1、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2、改变房屋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3、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和基础;
4、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5、开挖地下室、打井等;
6、擅自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破坏房屋外貌;
7、损坏物业共有设施、设备及场地,擅自移动共有设施、设备;
8、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或者降低节能效果;
9、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
10、擅自改变房屋内区域功能;
11、侵占物业共有部位及共有设施;
12、遮挡封包室内燃气管道和设施;
13、擅自拆接共用水管、燃气管道和供电设施
14、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安全、使用安全,以及影响建筑外貌的行为。
告知装修人,如改变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增加楼层、超过设计标准增加楼面荷载的,应当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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