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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验室安全岗位职责制度(范文六篇)

2023-09-09 05:3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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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化验室管理制度

化验室管理制度 为确保化验室各项检测工作有序、规范的开展,确保符合质量体系的要求,促进检测质量不断改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 化验室是进行检测的重要场所,严禁存放私人或与实验无关的一切物品,不做与检测和科研实验无关的事情。

2. 实验人员进入化验室必须按规定穿着整洁的实验服,除化验员和实验室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化验室。

3. 化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熟练掌握相关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实验分析方法,严格按现行有效的技术标准和分析方法开展检测工作。

4. 严禁实验室人员私自接受或安排他人在实验室内开展实验工作、私自收费或减免应收费用,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和处罚。

5. 在化验室进行的各项检测活动必须严格按照物化检测所的《程序文件》规范执行,实验过程必须有详尽的记录,包括仪器设备的使用记录、实验原始记录、标准溶液的配制标定记录、工作曲线的绘制记录、环境条件的监控记录等。

6. 化验室工作人员应做好化验室的内务工作,确保化验室的干净整洁,仪器设备、实验器具及试剂药品应摆放整齐,严格执行物化检测所内务工作安排表。

7. 在化验室进行各项检测工作应注意安全作业,严格执行物化检测所《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意识,杜绝各类安全事故。

8. 化验室工作人员应明确各自的岗位职责,切实履行职责,化验员应在《化验员岗位职责》范围内开展各项检测工作。

9. 化验室内的各类仪器设备应按照操作规程规范操作,大型仪器设备的操作必须经培训考核、授权后方可进行,切不可擅自操作未经授权的仪器设备或将仪器设备改做其它用处,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10. 对于化验室内检测需要的共用的实验器具、设备设施、玻璃器皿等应尽快应用尽快处理并及时清理腾让,严禁拖延占用造成化验室检测效率低下。

第二篇:矿山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矿山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1、矿长安全生产职责 2、副矿长安全生产职责

3、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全职责 4、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职责 5、安环部长岗位职责 6、安环部安全生产职责 7、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8、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9、生产技术科安全生产职责 10、测量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1、工区(段)长安全生产职责 12、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3、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4、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5、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16、监控值班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7、测气测尘工安全生产职责 18、松石工安全生产职责 19、矿井通风工岗位职责 20、主扇风机操作工安全生产职责 21、支护工安全生产职责

22、斜井把钩、信号工安全生产职责 23、运输工安全生产职责 24、矿井水泵工安全生产职责 25、掘进工安全生产职责 26、绞车操作工安全生产职责 27、空压机操作工安全生产职责 28、矿山电工安全生产职责 29、机电维修工安全生产职责 30、电、气焊工安全生产职责

矿长安全生产职责

矿长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直接领导公司安全机构开展工作。矿长应有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各级政府颁发的安全生产法令,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落实措施;

2、认真编制安全措施计划,合理安排安全措施经费,并认真组织人力、财力,保证计划措施的实施;

3、组织编制审定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矿山灾害预防和应急预案;并督促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对公司所存在的重大不安全问题,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分析研究。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处理不生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生产;

5、发生事故时,应及时组织抢救,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和招请就近的救护队,协助调查、研究和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拟定改进措施,并保证实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

6、对本矿山的安全、环保、职工的职业健康工作负全面责任,直接领导本企业的安全机构或人员开展工作;

7、贯彻执行并督促采矿坑口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决议、指示和各项规章制度;

8、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工作;

9、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业务知识,定期向工人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对安全生产有突出贡献者给予表扬和奖励;

10、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11、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研究,制定解决措施并确保实施。

分管安全副矿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矿长领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领导和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开展工作;

2、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矿长做好安全生产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4、主持召开安全会议,同时部署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 5、主持编制审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落实;

6、组织车间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或向矿长及上级部门报告。在上报的同时,组织制订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

7、发生安全事故时,应迅速到现场指挥救援和察看现场,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同时主持开展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8、具体领导有关部门做好女工及未成年工的保护、休息、休假及工时管理和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分管生产副矿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总经理抓好公司全面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负责直接领导责任,主管召开每周的安全生产工作例会;

2、组织制定并实施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和技术规范; 3、协助总经理作好月、季安全生产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逐条贯彻落实;

4、组织制定并落实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各项职责、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不断充实修改完善,使其适应安全生产工作需要;

5、定期组织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 6、协助总经理组织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拟订改进措施,组织落实;

7、负责组织具体实施矿山灾害预防和应急预案;

8、检查一线安全生产职责的履行情况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 9、及时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改善生产条件,对生产指挥不利、设备陈旧落后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负责;

10、在指挥生产的过程中,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首先服从安全,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的,立即下达停产处理指令,不得违章指挥,冒险作业;

11、对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健全,工人无章可循、管理混乱、安全技术措施不当造成重大人身、设备事故负责;

12、完成法律、法规、条例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分管设备副矿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1、对全厂的设备、建(构)筑良好和劳动保护设施的正常使用负领导责任,对因设备、建(构)筑物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负领导责任;

2、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全厂设备大、中修计划,对其中安全措施不完善的不予审批;

3、保证防尘防毒设备和设施与其他设备和设施同等对待,加强管理和维修; 4、负责分管部门、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 5、参与分管范围以外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1、对企业安全生产上的技术工作负全面责任。指导、组织制定各种安全技术规章制度和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并参与研究制定防范措施;

2、定期主持召开有关部门会议,研究解决安全技术问题;

3、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时,同时研究和采取防护措施;设计制造新的生产设备,要有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防护措施;新、改、扩建工程项目,认真执行“三同时”规定;

4、重视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的使用、储存和运输,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安全管理;

5、主持或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对重大隐患要审查制定整改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6、参与重大事故调查,并做出技术方面的鉴定。

生产技术部门岗位安全职责

1、对企业各车间的生产工艺中的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2、编制、修订工艺技术指针、工艺操作规程,必须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对工艺技术指针和工艺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参与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修订; 3、负责在生产技术革新、厂房、设备改造和新产品开发的同时,提出保证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

4、提供企业产品生产原料、产品和中间产品的理化性质和安全防护方法;

5、负责因工艺和工艺操作原因引起的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上报,并制订防范措施;

6、负责定期组织工艺技术方面的专项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制订整改方案,报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7、遇到生产中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危险紧急情况,先处理,后报告。但严禁违章指挥。

生产工区(区长、副区长)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有关指示和决定。

2、在生产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笫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做到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

3、在组织生产计划、安全作业情况时,不强令施工单位违章冒险作业,发现问题和安全隐患事故要及时找出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对有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及时上报公司领导及安环部。

4、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掌握现场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严格按工程设计及生产任务组织生产,确保工程质量。

参加公司每季一次的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积极组织落实整改。5、做好工区一级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组织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安全学习,参加制订井下作业的各种定额和定期的安全检查,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处理并提出整改意见。

6、建立工区的安全生产台帐及安全检查台帐,并纳入安全管理进行考核。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分析,从原头上查找事故的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

测量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参加安全业务学习和安全活动。

2、组织进行重要贯通测量工作,审查贯通测量技术设计,对重要贯通工程的安全工作负技术和监督、检查责任。

3、参加重点工程的开工、竣工验收和质量事故分析会议。

4、对测量仪器、工具负责调剂和维护保养工作,保证仪器、工具的安全运行。

5、经常深入现场指导和协助施工队搞好专业安全工作。

6、参加企业组织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查排安全隐患,积极参加安全抢险。

安环部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在矿长(总经理)、主管安全副矿长(副总经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制订、修订公司的安全生产、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落实情况;

3、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三同时”审查和监督,使其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 4、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落实各项安全整改措施,纠正、制止违章、违规作业行为,遇到有危及安全生产的情况时,有权责令停止生产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5、会同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组织落实新工人上岗三级教育工作;

6、负责监督工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公司的职业卫生安全、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7、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经常检查、指导工人安全生产,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加强安全基础建设;

8、参与特种设备的日常管理和大修工作;

9、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并对事故开展调查、处理和上报。

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班长做好本班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本班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协助班长做好本班班前安全布置、班中安全检查、班后安全总结,切实做好全程跟班工作;

3、负责新工人上岗期间的安全教育和操作规程指导,教育新工人遵守公司、车间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协助班长搞好经常性安全教育活动,发动职工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认真做好安全记录,提出合理的安全工作意见和建议;

5、教育本班工人正确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及时制止、纠正工人的违章、违规行为;

6、协助班长随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督促班组成员正确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各种安全制度,制止违章作业;

7、及时反映情况,积极协助领导采取措施,消除生产中的安全隐患; 8、协助领导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9、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报告、了解情况和维护现场。

兼职安全员、安全办成员安全生产职责

1、班(组)兼职安全员由副班(组)长兼任,协助班(组)长做好本班(组)安全工作,受本看似专职安全员的业务指导,协助班(组)长做好班前安全布置、班中安全检查、班后安全总结工作。

2、组织开展本班(组)各种安全活动,认真做好安全活动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对新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4、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5、检查督促班(组)人员合理使用劳动用品和各种防护用品及消防器材。 6、发生事故及时了解情况,维护现场,并向领导报告。在救援人员未到达前,协助班长组织本班作业人员积极采取避险避灾措施,带领所有遇险员工立即转移到安全地带,并组织安排好求救信号,等待救援;当不在班时,听从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调遣安排,积极参与抢险救灾工作,保证完成救援指挥部下达的各项任务。

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是当班生产的组织者和指挥者,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规程、安全措施组织生产和施工。

2、严格管理本班(组)作业人员,抓好本班(组)职工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

3、每班开工前,班长负责准备好现场生产所用的各种支护材料和生产工具,清点、登记上班人员,合理安排工作,负责检查特殊工种和岗位工种是否是持证人员。

4、班长负责现场交接班,交清边坡管理、顶板管理、选矿管理、尾矿库运行、提升运输、排土场管理、通风防灾、机电设备的完好情况和安全情况,管好用好机电设备及所有安全设施。

5、接班后负责安排专人对边坡、顶板、尾矿坝、排土场、工程质量、提升运输、通风防灾、机电设备按规定重新检查一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组织开工。

6、负责抓好本班(组)安全隐患的整改,指导监督员工正规操作、按章作业,严反“三违”。及时协调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当生产和安全产生冲突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7、负责放炮“三次信号”、“三次检查”(预告前、放炮前、放炮后)制度的落实,监督做好放炮记录,坚持随时敲帮问顶,炮后及时组织清除浮石、悬石、险石,维护好边坡稳定,进入工作面前监督组织先送风后进人,及时组织做好顶板支护。

8、负责临时支护、炮后迎头顶板支护的检查,负责边坡稳定的维护组织工作,在爆破前组织安排洒水灭尘。

9、组织监督进入长期停工的独头巷道前,首先送风,再检查是否存在有毒有害气体或安全隐患,确证无险后方可进人。

10、负责检查本班(组)工程质量,配合验收员搞好质量验收工作,杜绝不合格工程,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停止作业,进行整改,并负责查处、报告。

1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立即报告。在救援人员未到达前,负责组织本班作业人员积极采取避险避灾措施,带领所有遇险员工想方设法立即转移到安全地带,并组织安排好求救信号,等待救援;当不在班时,听从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调遣安排,积极参与抢险救灾工作,保证完成救援指挥部下达的各项任务。

爆破员安全生产职责

1、必须持证,方可上岗作业。负责本班(组)本作业场所的放炮工作,对放炮工序负直接责任。

2、严格执行爆破材料管理制度,认真负责地领取计划内所用爆破材料,做到不丢失,不浪费,不转交他人,不擅自销毁或挪作他用。组织监督本班组员工按照规定搬运当班所需爆破器材,爆破器材到达作业场所时,严格做好保管工作。井下应入箱保管并上锁,严禁乱扔乱放。火药箱应放在支架完好顶板好的地方,并要避开机械、电器设备,放在干燥地点。负责管好用好爆破安全用具。

3、在井下背运爆破材料,与同行人要保持10m以上的距离行走,严禁并排同行或打闹。中途休息时要选择安全地点,远离电缆和金属导体等物。

4、严格按照“爆破作业规程”规定装药、爆破,无“爆破作业规程”坚决不进行深孔爆破、硐穴爆破或深孔扩壶爆破,小爆破严格按照“爆破器材使用说明”之规定进行。

4、严禁打残眼、放小炮、明炮、糊炮、短母线放炮;严禁擅自反向定炮,否则放炮员负直接责任。

5、严格执行放炮各项制度和安全规程,根据施工现场情况,严格掌握好装药量。炮眼要装水炮泥,炮泥要充满填实,不用的炮眼或残眼要用炮泥填实,保证爆破的效果和安全,否则对放炮发生的事故和事故隐患负直接责任。

6、放炮前洒水灭尘,配合当班人员搞好综合防尘,以降低粉尘浓度和有害气体浓度。爆破人员对放炮防尘负直接责任。

7、严格执行“放炮三信号三检查”和“放炮记录”制度,严格执行放炮“三保险”制度(人员保险、设备保险、作业现场及周边环境保险)。

8、严格执行先检查后工作制度,负责按规程规定装药定炮,连线放炮;负责班末清点剩余炸药雷管,并签字退库。在班组长领导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爆破作业任务。

9、对当班留下未放完的装药炮眼,与班长、班组安全员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的放炮员、班长、班组安全员进行交接,填写交接报告单,并向专职安全员、安全副矿长分别报告。

10、出现哑炮、残炮时必须与当班班长、班组安全员处理完毕后方可离开现场。

11、采矿工作面、掘进迎头的放炮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由班组安全员直接管理的制度。采用电雷管爆破或非电导爆管爆破作业时,爆破人员要自联自检自放,严禁多人操作。爆破器把手或钥匙要随身携带,妥善保管。不放炮或联线时,严禁将把手或钥匙插入爆破器上或交于他人,母线要摘掉并扭结,导爆管必须由爆破员亲自保管,严禁将导爆管交给他人保管。

12、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负责落实事故抢险救灾工作中爆破安全技术问题,负责排除哑炮。在救援指挥部统一安排下,积极参与抢险救灾,保证完成救援指挥部下达的各项任务。

绞车工(提升运输工)安全生产职责

1、绞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对所在单位的人员与设备安全负责,确保生产的安全进行,无证不准操作。

2、熟悉绞车的结构、性能、掌握好开车技术,加强绞车设备的保养、维护和检查,做到“三知”(知设备结构、知设备性能、知安全设施的作用原理),做到三好四会(即管好、用好、维护好;会保养,会检查,会使用,会排除故障)。

3、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在操作中严格执行“三不开”(信号不明不开、没看清上下钩不开、启动状态不正常不开),“五注意”(注意电压、电流表是否正常,注意制动闸门是否可靠,注意深度指示器是否准确,注意钢丝绳排列是否整齐,注意润滑系统是否正常)。 4、严格落实“五严”(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要害场所管理制度、严格进行巡回检查、严格进行岗位练兵)。

5、工作中必须高度集中思想,不打瞌睡,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遵守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严禁违章作业。

6、严禁放飞车。

7、斜井(包括上下山)运输时,严禁蹬钩。行车时严禁行人,严格遵守“绞车不行人,行人不绞车”的规定。

8、对提升容器、连接装置、阻车器、装卸设备和钢丝绳以及提升绞车的卷筒、制动装置、限速器、调绳装置、传动装置、电动机和控制设备等,每班都必须检查一次,发现隐患,必须立即处理,并作好检修记录。未修好前严禁使用。

9、加强对钢丝绳、地滚、一坡三挡的检查,监视绞车运行情况,发现有重大隐患,立即停车并向专职安全员或安全生产副经理报告,及时处理。

10、对绞车、变速箱等部件及时加油,班前做好油料配件等准备工作。 11、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断丝数与钢丝总数之比,达到10%应予更换。要特别注意检查钢丝绳由下层转至上层的临界段(相当于四分之一圈绳长)部分,并统计断丝数,每季度要将钢丝绳串动四分之一圈的位置。提升设备上禁止使用有接头或断股的钢丝绳。如钢丝绳钢丝有变黑、锈皮、点蚀等缺陷时,不得用作用升降人员。如锈蚀严重、点蚀麻坑形成沟纹、外层钢丝松动,必须更换。

12、遵守劳动组织纪律,服从安排,听从指挥,不迟到早退,不当连班,不私自请人代班,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13、认真填写好“五录”(交接班记录、巡回检查记录、安全装置试验记录、人员进出记录、运转日志记录),交待好绞车运行情况。

14、及时清扫绞车设备,保持设备与环境卫生整洁干净,做到检修、消防用具齐全。

15、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负责落实事故抢险救灾工作中提升运输安全技术问题,保证应急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矿井通风工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全公司通风设施的建筑、维修和改造工作,以确保通风系统的安全性。

2、负责局部通风机和风筒等导风设施的运送、安装、维护、拆除和回收工作。

3、熟悉公司井通风系统,掌握通风设施设置地点、位置、种类、用途和使用管理状况,确保其可靠性。

4、为确保井巷风流的稳定性,所修建的通风设施都必须符合质量标准的要求,并按设计或指定位置施工。

5、在实施通风设施更改(包括墙改门或门改墙等)工程时,必须严格执行先建好新的、再拆除旧的施工程序,以确保通风系统的稳定性。

6、熟悉局部通风机的结构、原理、性能、技术特征和一般的维修知识。 7、掌握各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设计和现场的使用管理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处理。

8、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负责落实事故抢险救灾工作中的通风安全技术问题,当通风设施遭受破坏时,应根据处理事故的需要,及时做好通风系统的恢复工作,并组织通风技术防范措施,保证应急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电工安全生产职责

1、坚持持证上岗,负责井上井下内外线电工任务,对电力线路及电器设备的接电安全负全责。

2、对井上井下电器设备、线路要经常检查,做到心中有数,不影响生产,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3、遵守安全规程,严禁违章作业,确保安全供电。 4、坚守岗位,做到手勤、脚勤、随喊随到,保证生产需要。

5、井下井上电器设备要摆放整齐,线路、电缆要悬挂整齐,设备峒室要清洁整齐。

6、加强材料管理,搞好废旧利用。

7、加强安全技术学习,提高业务水平,熟悉触电事故急救常识,督促掌握用电基本知识,提高员工对电击事故自救能力。

8、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负责落实事故抢险救灾工作中的通电安全技术问题,参与抢险救灾,保证应急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焊工安全生产职责

1、全面负责本公司焊接工作,对焊接部位的质量安全负直接责任,因违章焊接或焊接质量未达到规定要求而引发事故,由焊接工负全责。

2、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上岗独立操作。非电焊工严禁进行电焊作业。

3、熟练掌握焊接技术,遵守焊接作业操作规程、焊接作业安全规程。 4、操作时应穿电焊工作服、绝缘鞋和戴电焊手套、防护面罩等安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时系安全带。

5、焊接作业前,先检查四周安全距离内是否存在易燃易爆气体、液体,确证安全后方可开始摆放机械设备,检查机械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况后,即可进行焊接作业。

6、按质按量完成焊接作业任务。

7、每天跟班检查焊接部位是否牢靠坚实,每天对易损易坏部位进行细致检查,发现隐患,通知立即停工检修。

8、坚守岗位,做到手勤、脚勤、随喊随到,保证生产需要。 9、加强材料管理,搞好废旧利用。10、加强安全技术学习,提高业务水平,熟悉触电事故急救常识。1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负责落实事故抢险救灾工作中的焊接安全技术问题,参与抢险救灾,保证应急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电气技术员安全生产职责

1、参加安全业务学习和安全活动。

2、负责规划和组织全矿电气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管理,确保电气设备、设施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

3、负责全矿各种设备的防雷设施及防触电设备、设施的设计、安装、定期检测工作,并保证其安全有效运行。

4、积极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努力降低采、选电力单耗。对新电气、新工艺的投产使用,必须执行“三同时’’的原则,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5、参与矿每季一次的安全大检查,并对检查出的电气方面的安全隐患积极组织落实整改。

6、参与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

7、参与组织重大电气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加强电气设备、设施的管理,确保电气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转。

风钻工(打眼工)、采剥工、采掘工安全生产职责

1、熟悉矿山的总体开采设计,掌握开拓采准工作的安全技术措施,认真学习施工设计,严格按照施工设计的规定进行打眼、采剥、采掘作业,保证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2、在坡度大于45度的坡在上凿岩、爆破、清除浮石和修理边帮时,自觉佩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或安全绳,并将安全带或安全绳必须拴在牢固地点。

3、熟悉本掘进工作面、采矿工作面的位置、地质条件等基本知识。 4、熟练掌握掘进工作面、采矿工作面的支护方式和本工种使用的设备、设施性能。

5、熟练掌握掘进质量、采矿质量的具体要求和规定。

6、熟练掌握边坡稳定、掘进支护、采矿支护等业务保安和自主保安知识。 7、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生产必须服从安全,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处理不生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生产。

8、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安排。

9、认真参加班前会和安全日活动,听取有关领导对本班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布置,认真总结自身的安全生产工作好坏,汲取经验教训,与本班领导、同事一道努力改善本班安全生产工作。

10、严格执行作业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做到“五检查、四不掘采、三做到、一准备”。“五检查”:检查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无阻,检查顶板有无冒顶征兆,检查工程质量是否合格,检查工作面通风是否符合规定,检查设备材料是否完全齐备。“四不掘采”:有冒顶预兆不掘采,有透水预兆不掘采;停风停电不掘采,严重隐患未处理好不掘采。“三做到”:做到分采分运,做到节约利废,做到互相配合。“一准备”:准备好应带的工具。

11、正确使用并加强保护作业中领用的爆破器材本公司电气设备、通风设施、工具等物件,不得丢失或损坏。

12、做到互相关心、互相监督,搞好本班掘进、采矿工程质量、设备质量等问题。对配带的非熟练工人,互相进行技术指导和安全指导,坚持“反三违”。

13、积极整改生产环境中的安全隐患。对本队井下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迅速赶到现场处理。

14、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素质的学习提高,掌握矿井灾害的处理和预防的基本技能。

15、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听从应急救援总指挥的调遣安排,积极参与抢险救灾,保证完成救援指挥部下达的各项任务。

(平巷运输工)推车工安全生产职责

1、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完成本班工作任务,负责将本班所有矿渣全部翻完,本班不准存矿存渣。

2、进班时,要检查斜井钢丝绳是否良好,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领导。 3、井下所需各种材料、设备、工具要及时下放。井下提上来的设备、材料、工具要及时卸下来,要及时做好传递工作,及时入库,不得丢失。

4、严格遵守作业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放车时思想要高度集中,严格检查连环、插销是否牢固,阻车器是否灵活,严禁放飞车。

5、重视本班产品质量,富公司、贫公司要分选分运分存,不得将公司渣、废石卸入公司堆之中。

6、管好工具、用具,搞好交接班。

7、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在应急救援总指挥的调遣安排下参与抢险救灾,保证完成指挥部下达的各项任务。

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精心操作,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实地向上级报告,严格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作业前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加强设备维护,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

9、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调遣安排下,积极参与抢险救灾,保证完成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救援各项任务。

风钻机工安全生产职责

1、参加安全业务学习和周五安全活动。

2、准时参加班前会,坚决服从值班长指挥。

3、重视安全生产,带齐工具材料,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维护好井下卫生,现场情况如有变化,必须请示报告。

4、做到“四要”、“四不”:

四要:1)、要检查作业地点安全情况(通风、松石、支柱质量等)和设备工具完好情况,做到安全生产。2)、要保证工程质量,使巷道规格、方向、坡度和采场采幅都符合设计标准。平巷要打好挂钩眼。3)、要爱护设备工具。坏钻要送到修钻房或指定的地点。旧钻头、钎杆要收拾起来,送到指定的地方,不得丢失。停钻后,要关好风、水,卷好风水绳,给钻机注上油。结束工作面后,要及时将钻机等转移到新的工作面,同时将上述器材放置于安全地点。4)、要钻研打钻技术,同爆破工一起排好炮位,革新操作方法,提高采掘效率,利废代用,降低原材料消耗。

四不:1)、不违反操作规程。2)、不冒险作业(即悬空作业、松石下打眼,捡老眼、炮兜等)。

3)、不丢失矿脉(体),不桂墙。

4)、不拼设备。

5、任务完成情况和作业面安全情况,要及时汇报。

支柱工安全生产职责

1、参加安全业务学习和周五安全活动。

2、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带齐工具材料下井,严格执行劳动保护规定和操作规程,保证支柱质量,维护好井下卫生。

3、作业之前要通风、洒水降尘,并做好“四处理”工作。即:一处理损坏的梯子、平台、安全棚;二处理松石,确实撬不掉的要作记号;三处理残误炮,没有把握处理的,要及时报告;四处理木头、板子的质量,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更换。

4、梯子、平台、安全棚要及时跟上工作面,漏斗要及时安装与修理,天井溜矿格应架设盖板,要保证阶梯面平整。

5、天井支柱工要为台班开钻做好各项准备。

6、采场悬空,要采取必要的自身安全措施,立即处理好。必须炸斗时,要会同爆破手处理好,保证安全,还应及时破碎大块。

7、要爱惜一钉一木,做到按需用材,物尽其用,收旧利废,节约代用。

8、作业完毕,要清扫场地。木头、板子要堆放整齐。废旧材料和工具要带出井外。

9、填写好班报表,并向值班长作口头汇报。

装矿机工安全生产职责

1、参加安全业务学习和周五安全活动

2、重视安全生产,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操作规程,维护好井下卫生。 3、装矿前,松石要处理干净,工作面要勤洒水,要爱护装矿机上的灯具,如果坏了,要及时更换。

4、装矿时,要将装矿机与矿车挂好钩,要防止压坏电缆。

碰到大块要破碎后再装。

5、要爱护装矿机,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要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和清洁润滑工作。严禁超温、超负荷作业,不让未经批准的人员开装矿机。作业结束后,要清扫装矿机,并开到安全地点拉掉开关,切断电源。

6、认真学习技术,努力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维护、会修理、会排除故障)。

7、下班时应如实填写好班报表,交好班,认真汇报当班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

运矿工安全生产职责

1、参加安全业务学习和周五安全活动。

2、重视安全生产,严格执行劳动保护规定和操作规程,维护井下卫生。

3、放斗运矿前,一要检查作业面,通风不良或发现误炮要报告,有了松石要撬净,拾到残药、雷管要交库;二要检查矿车主体,不完好的要修理;三要清理斗脚、水沟、铁道,并冲洗距作业面20米的坑道。

4、按照规定的斗号放矿、装矿,不得乱放。

5、要爱护矿车,矿车翻车、掉道要及时处理好,电机车掉道要撬起来,坏矿车要及时送到修车处进行修理。

6、平巷运矿,运完后要为台班开钻做好准备。采场和天井放矿,在运完后,要将采扬和天井下的巷道清理干净。

7、井内的烂竹箕、废木料等,要及时运出窿外,堆放在指定的地方,做好收旧利废。下班时要认真汇报当班安全情况,填写班报表。

卷扬机工安全生产职责

1、参加安全业务学习和周五安全活动。

2、严格遵守卷扬机技术操作规程及斜井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听从指挥,坚持8小时工作制。

3、开车前必须按规程认真搞好设备的检查工作,发现问题须及时处理,检修设备应做到停电作业,并挂停电禁牌。

4、搞好设备的润滑工作,润滑部位须按规定进行加油,每班须检查减速器油面线是否下降到液压站最低位置,超过最底位置时须及时加入合格油类方可运行;

5、操作时要集中精力,严格按井口信号指令进行操作,信号不明不开车。 6、努力钻研操作技术,正确掌握好起动、减速运行的各种速度,做到平稳可靠、行车准确、严防过卷。

7、开车应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严禁非操作人员操作设备。 8、认真执行机房出入制度,除有关人员外,其他人未经过许可不得进入机房。

9、上班时不准睡觉、看小说、离岗或干私活,严禁酒后开车。 10、认真搞好机房,设备清洁卫生和文明生产。材料物品堆放整齐。

11、填写好班报表,汇报卷扬机的运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下班时须将操作手柄停零位,把电锁锁好,将设备停电,锁好机房。

第三篇:化验室管理制度

1、班长是化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在专业专工的领导下,把安全生产当作全班的头等大事来抓。

2、对化验员要经常进行安全思想教育,结合班组每日开展的水汽、煤、油和脱硫分析化验工作,认真开展安全活动,要经常组织职工学习安全通报和安全简报,不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每项工作开工前,班长要交代清楚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并经常检查,落实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纠正。

4、要经常督促职工认真执行公司和专业对安全的各项要求以及安规中的各项规定。

5、认真贯彻和落实“四不放过”的原则,坚决杜绝事故障碍不安全事件得重复发生。

6、班组按照规定要求,认真开展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

7、班长应及时加强同专业的联系,及时将厂里的安全生产要求、精神及时传达到班组每位职工。

第四篇:化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班长是化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在专业专工的领导下,把安全生产当作全班的'头等大事来抓。

2、对化验员要经常进行安全思想教育,结合班组每日开展的水汽、煤、油和脱硫分析化验工作,认真开展安全活动,要经常组织职工学习安全通报和安全简报,不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每项工作开工前,班长要交代清楚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并经常检查,落实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纠正。

4、要经常督促职工认真执行公司和专业对安全的各项要求以及安规中的各项规定。

5、认真贯彻和落实“四不放过”的原则,坚决杜绝事故障碍不安全事件得重复发生。

6、班组按照规定要求,认真开展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

7、班长应及时加强同专业的联系,及时将厂里的安全生产要求、精神及时传达到班组每位职工。

第五篇:化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上班不准迟到、早退、做私活、打瞌睡。

2.上班时间一律穿工作服、穿戴整齐、不准穿拖鞋。

3.不准无故压样,拖延化验时间。

4.分析样品,操作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向化验主管汇报。

5.分析样品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6.进出厂样品必需有三名以上的化验员分析。

7.进出厂固体样品保留三个月,其它生产固体样品保留一个月。

8.每槽新液留样,保留三天,其它水样分析数据不正常时,必需留样。

9.化验结果要及时、准确报告相关单位。

10.抄写化验单字迹工整、规范,不准任意涂改化验单,一律由化验主管审核。

11.对外不准泄露化验数据。

第六篇:化验室工作制度

化验室工作制度

化验室工作制度(一):

一、目的

确保化验室环境贴合检测要求,检验工作顺利进行,检验结果真实可靠。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化验室检验工作。

三、化验室工作职责

3、1

检验过程中,认真据实填写各项记录,严格按照检验规程检验,不得有漏检、错检等现象。

3、2执行质检科规定,对原料、出厂产品样品进行检验,出具检验数据,对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3、3定期维护保养试验设备仪器,持续设备仪器的灵敏性和准确性。

四、化验室环境要求

4、1化验室内外要持续清洁卫生,仪器、设备摆放整齐、持续清洁。

4、2化验室工作人员上班前要打扫室内卫生,做到无积灰、无垃圾。

4、3化验室工作人员进入化验室要换工作服,不得在化验室摆放私人杂物。

4、4化验室工作台人员每日早上九点记录化验室环境条件,填写《化验室环境条件记录》,确保环境条件贴合试验设备、仪器的环境要求。

五、试验设备、仪器的管理

5、1试验设备、仪器务必是经培训合格并取得操作证的人员方可使用。

5、2试验设备、仪器应定期送检或校准,执行公司《检测计量设备管理制度》,严禁使用检定不合格或超过检定周期的试验设备、仪器。

5、3试验设备、仪器的使用务必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使用完毕要对设备仪器进行清洁、整理。

5、4试验设备、仪器应定期维护保养,持续设备仪器的灵敏性和准确性。

六、检验工作程序

6、1需要进行检验的产品,由质检科或质检科指定的检验员负责抽样,样品数量、外观及代表性要贴合标准中相应要求,化验室工作人员负责对样品进行编号登记。

6、2化验室工作人员根据要求检验项目及相关检验规程,对所送样品进行检验。

6、3检验员严格按检验规程操作,确保检验过程贴合要求,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6、4化验室工作人员应认真据实填写检验原始记录。

6、5检验工作完成后,工作人员应及时整理检测数据,编制检验报告。

6、6检验报告由化验室工作人员出具并由授权人员批准。

6、7检验样品由化验室负责标识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三个月。

6、8检验构成的各种记录由化验室工作人员负责保存,定期归档。

化验室工作制度(二):

化验室规章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检验、试验秩序和行为,实现生产分析检验和试验活动的有效性和时效性,准确带给质量数据,到达质量体系贴合性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检验和试验活动全过程及与之相关的过程。

3检验室管理制度

3.1与检验无关的人员不能随意进出检验室。

3.2检验人员在检验室内不得进行与检验工作无关的活动。

3.3检验室内应持续整洁,物品定置放置。

3.4已过有效期的标准滴定溶液以及浑浊或变质的试剂溶液不能用于检验工作。

3.5检验项目结束后须将检验用器具清洗干净,并为其再开展做好准备工作。

3.6盛装在滴定管内的标准滴定溶液须于当天检验工件结束后倒掉,并将滴定管清洗干净后管口向下夹在滴定架上。

4检验室安全规定

4.1穿着规定

4.1.1进入检验室,务必按规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

4.1.2到生产现场取样,务必按规定戴安全帽、防护手套、防护眼镜或面罩,个性是取液体的酸性和碱性产品,防液体飞溅入眼;进行危害物质、挥发性有机溶剂、特定化学物质等化学药品操作检验,务必要穿戴防护器具(口罩、手套、眼镜)。

4.1.3需将长发及松散衣服妥善固定,禁止穿凉鞋或者脚部暴露的鞋子进行检验操作,要穿有保护性的鞋子(防止检验溶液或样品溅伤)。

4.1.4操作高温的检验,务必戴手套。

4.2饮食规定

4.2.1禁止在化学品存放区和试验室内吃东西、喝饮料、存放食物和饮水杯等器具。

4.2.2食物禁止储藏在储有化学药品的冰箱、冰柜或者储藏柜中,禁止使用检验设备做饭吃,烧开水喝。

4.2.3使用化学药品后需先洗净双手方能进食。

4.3物品存储、领用及操作相关规定

4.3.1易燃、易爆、易挥发性药品,应远离热源和火源,在通风良好的低温场所保管,不得与其他易燃物放在一齐。身上沾有易燃物时,应立即洗净,否则不得接近火源,工作现场易燃物品存放量不得超过10L。

4.3.2剧毒药品须与一般药品分开保管,发生撒落时,应立即作解毒处理。

4.3.3领取化学试剂或者药品时,应确认容器上标示名称是否为需要的检验用药品,注意药品危害标示和图样,察看试剂或药品的安全数据单(MSDS)。

4.3.4一切试剂瓶都要有标签。严禁将用完的原装试剂空瓶不更换标签而装入别种试剂;严禁试剂入口,如需以鼻鉴别时,应将试剂瓶远离口鼻,以手轻轻扇动,稍闻其味即可,严禁以鼻子接近瓶口。

4.3.5在室温较高的状况下开启易挥发的试剂瓶时,应先把试剂瓶在冷水中浸泡一段时间,且不可使瓶口对着人脸,以防超多液体冲出伤害人体。

4.3.6检验过程中对于易挥发及易燃的有机溶剂,如需加热时,应在水浴锅或严密的电热板上进行,严禁用明火直接加热。

4.3.7取用腐蚀性药品,如强酸、强碱、高腐蚀性、有毒性的药品等,应带上防护眼镜和手套,操作后立即洗手。如瓶子较大,应一手托住底部,一手拿住瓶口。

4.3.8使用挥发性有机溶剂、强酸强碱性、高腐蚀性、有毒性的药品请在通风橱进行操作,操作人员的头应在通风橱外,取有毒试样时要站在上风口。根据其属性、特点安全地进行取用、稀释。

4.3.9稀释浓硫酸等遇水剧烈放热试剂时,务必在烧杯等耐热容器内进行,而且要把试剂缓慢加入水中,绝对不能将水加入到该类试剂中去。

4.3.10使用玻璃器皿时应检查其是否有裂纹或坏损,留意划伤。

4.3.11严禁一切将化学试剂、制剂、药品等带出检验室和用于非检验工作的行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4.4用电安全规定

4.4.1检验室内的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管理,务必贴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大功率检验设备用电务必使用专线,严禁与照明线共用,谨防因超负荷用电着火。

4.4.2检验室内的用电线路和配电板、箱等装置及线路系统中的各种开关、插座、插头等均应持续完好可用状态,室内照明器具也应持续稳固可用状态。

4.4.3可能散发易燃、易爆气体或粉体的检验室内,所用电器线路和用电装置均应按相关规定使用防爆电气线路和装置。

4.4.4检验室内所用的高压、高频设备要定期检查。设备本身要求安全接地的,务必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测量接地电阻。

4.4.5检验室内不得使用明火电炉取暖,务必使用明火实验的场所,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4.4.6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因实验需要拉接的临时线务必保障安全,用毕应立即撤除。

4.4.7手上有水或潮湿请勿接触电器用品或电器设备,严禁使用水槽旁的电器插座(防止漏电或感电)。

4.4.8质检人员在检验工作结束或离开检验室时务必及时关掉电源及水源。

4.5气瓶使用安全规定

4.5.1气瓶应专瓶专用,不能随意改装其它种类的气体。

4.5.2气瓶应存放在阴凉、干燥、远离热源的地方,易燃气体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小于10米;氢气瓶最好隔离。

4.5.3氧气瓶严禁油污,注意手、扳手或衣服上的油污。

4.5.4气瓶内气体不可用尽,以防倒灌。

4.5.5开启气门时应站在气压表的一侧,不准将头或身体对准气瓶总阀,以防万一阀门或气压表冲出伤人。4.5.6用时应将气瓶加以固定,并确认用途无误后方能使用。

4.5.7质检组长每月应对使用的气瓶检查管路是否漏气,压力表是否正常。

5标准物质管理制度

5.1标准物质是指标准样品、容量基准试剂、标准溶液和标准滴定溶液。

5.2标准样品、容量基准试剂和标准溶液的保存按该物品存放条件进行,并填写标准物质使

用记录。

5.3标准滴定溶液的配制和标定按GB/T601或有关方法进行,并填写配制、标定原始记录。

5.4标准滴定溶液的有效期为二个月,有效期满应重新确定溶液浓度。

5.5标准溶液和标准滴定溶液浑浊或变质后在不污染环境和人身健康的前提下作报废处理。

6检验用化学试剂和药品管理制度

6.1试剂、药品购回后,质检科应进行核对,对不适用的及时提出退换。

6.2按化学试剂的理化性能进行存放,对贵重和属毒害品的化学试剂和物品实行专人保管、分发,监督使用状况。

6.3非标溶液、杂质标准溶液的有效期为六个月,有效期满不能用于检验工作。

6.4对失效的化学试剂、自配的各种溶液在不污染环境和人身健康的前提下作报废处理。

7检验样品管理制度

7.1检验样品的管理是指检验样品的采取、保管和处理的规定。

7.2采样人员应遵守《工业用化学产品采样安全通则》,同时,应熟悉并遵守氯碱化工企业安全事项,在任何状况下,采样者都务必确保所有被打开了的部件和采样点按要求重新关掉好,并确保采样操作安全进行。

7.3所用采样设备(包括工具和容器)要与待采物料的性质相适应,例:强碱性产品用塑料瓶盛装、强酸性产品用玻璃瓶盛装、三氯氢硅用玻璃瓶或聚四氟乙烯瓶盛装等。装有样品的容器,密闭后应将其置于塑料桶或保温箱中,避免由于样品容器的破损及由此引起的危险。

7.4采样前应在容器上作好标识,标明样品名称等资料。采样时应戴防护镜、橡胶手套、穿劳保服(必要时戴防尘罩),强酸和强碱的腐蚀作用很快,溅到身上后立即用水冲洗;采样阀泄漏时立即报告相关工序人员处理;在工序采样时遵守工序的安全禁令。

7.5采样过程应保证样品不带进其它外来杂质,避免样品吸潮等,确保所采样品的真实性。清洗采样容器用的待检物料,将其返相应的待检物料收集处。

7.6公司生产所需原辅料按《原辅料质量》中第5条进行。

7.7过程产品检验样品的采取在生产工艺确定的取样点进行。对气体、液体样品用待检物料置换取样器具2-3次后再采样;用干燥清洁的取样器具采固体样品。过程产品的检验样品可不保留,检验样品在下次采样时将其回到工序相应的待检物料收集处;气体样品应用相应的液体(NaOH、Na2CO3KMnO4、CCl4溶液)吸收处理。

7.8液体NaOH、KOH产品在包装过程中用清洁的塑料瓶,并用待检物料置换2-3次后取车槽中任意部位的碱液作为检验样品;盐酸用广口瓶在贮槽取样点取放掉前部约2L后的.产品作为检验样品;次氯酸钠溶液用清洁的塑料瓶在贮槽取样点或车槽中取任意部位的产品作为检验样品;液氯产品在包装时在包装管道取样处取排气约2分钟后的产品为检验样品,样品不保留;三氯氢硅产品用清洁的聚四氟塑料瓶在贮槽取样点或车槽中取任意部位的产品作为检验样品。检测后对样品贴标签对其进行标识:样品名称、批号、取样时间等。液体样品的保存期为4天,到期后将其回到工序相应的待检物料收集处。

7.9片状氢氧化钾产品由KOH片碱包装人员从包装线上每1小时提出一袋产品置于样品存放处,两碱成品质检人员按批用取样勺取样于自封袋中,取样量约1kg,将样品混匀装于清洁干燥的塑料瓶中,贴标签对其标识。国内KOH样品保留一个月,出口KOH样品保留6个月,到期后由质检人员将其回到生产分厂;取样勺用毕后用纯水冲洗3-4遍,晾干,备用。

7.10聚氯乙烯树脂产品由PVC产品包装人员在包装线上按批取样,用取样勺取一勺/40袋于样品桶中,取样量约1kg。PVC成品质检人员将样品混匀装于清洁干燥的广口瓶中,贴标签对其标识。样品保留一个月,到期后由质检人员将其回到生产分厂。

8检测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8.1质检科应对强制检定的检测设备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使用的检测设备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8.2所有检测设备、计量器具都应标明其校准状态,对无标识的计量器具不能用于承载量值传递的检验工作中。

8.3操作人员应严格按《检测设备操作校准规程》进行操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记录并告知质量管理人员。

8.4当检测设备由于过载、误操作、显示可疑结果或表示有缺陷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加停用标识,待修理或消除影响因素并经验证证明其状态贴合要求再投入使用。将处理过程记

录于设备档案中。

8.5将检测设备的运行状况如实填写于使用记录中。

9检验数据处理制度

9.1检测过程中要按方法规定进行双平行或多平行测定,其结果应贴合方法精密度要求。

9.2数据处理与结果计算要遵循数值修约规则(GB/T8170),有效数字不得随意舍弃。

9.3当发现结果异常或结果偏差与方法规定有偏离时,检验人员应认真检查记录、计算过程、操作过程、试剂、方法、样品等,找出原因后有针对性地进行复验。

9.4复验结果仍然出现分析结果离散性大,则将信息反馈质检部门;质检部门根据检验过程的异常状况组织相关人员分析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

10检验报告及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10.1质检部门编制统一的原料、过程产品及成品的检验报告和原始记录。

10.2分析数据应及时填入原始记录,需计算的分析结果在确认无误后填写。分析者应对原始记录的真实性、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计算公式及计算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10.3检验报告中的检测项目和数据应与原始记录一致。

10.4检验报告应及时报送有关部门、工序或人员。

10.5原料、成品检验报告和过程产品检验原始记录按月整理成册,做好标识,归案保管。

11质量检验事故处理规定

11.1质量检验事故是指由于质检人员失职导致产品退货、带给错误生产信息导致生产极异

常或监督抽查不合格的质量事故。

11.2质量检验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分析事故原因。

11.3根据原因,制定纠正或预防措施。

12检验比对制度

12.1不定期组织质检人员参加潜力比对。

12.2与上级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进行1次/年比对实验。

12.3用钠、铁等有证标准物质使用不同检测仪器进行1次/6月比对实验。

12.4不定期开展对保留样品的再检验工作。

13“三废”处理制度

检验过程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称为实验室“三废”。为了保证质检人员的健康及防止环境污染,检验室三废排放也应遵守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13.1废气

少量的废气可由通风装置直接排至室外,毒性大的气体采用吸附、吸收、氧化、分解等方法处理后排放。

13.2废液

检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液进行分别收集,处理后排放。处理方法如下:

a)酸液将废酸慢慢倒入过量的含碳酸钠或氢氧化钠的水溶液中或用废碱互相中和,中和后用超多水冲洗。

b)碱液用1+1盐酸水溶液中和,用超多水冲洗。

c)重金属(砷、铬、汞)废液控制酸度加硫化钠使其生成硫化物沉淀,收集后由公司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d)可燃性有机物收集后置入煤中焚烧处理。

13.3废渣

a)电石渣收集后返PVC分厂乙炔工序电石渣浆池。

b)废弃的有害固体药品严禁倒在生活垃圾处,集中后返试剂经销商处理。

化验室工作制度(三):

粮食化验室管理制度

一、认真学习粮油检化验制度,严格按照《检化验人员岗位职责制》对出入库的粮油进行检验。

二、化验室设备、仪器要经常检查、清洁和维护,摆放整齐,选取适宜地方以便操作。

三、所以的仪器要贴合要求,每月定时维护和校准,并做好记录,对精密仪器应有专人负责管理,使用要有记录,确保测定数据的准确性。

四、化验设备仪器要严格管理,不准外借,经领导同意外借的,交回时要认真检查,即使校正校正后方能使用。

五、仪器发生故障应采取措施维修,不能自己维修的,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处理,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损坏仪器设备的照价赔偿。

六、玻璃仪器使用时要轻拿轻放,掌握一般的洗涤、干燥和保管方法,完好率达90%以上,无辜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七、化验室所用的试剂、溶液,都要标明名称、浓度以及失效日期,以便正确使用。

八、化验室各种记录、单据务必正确书写,对所出具的化验结果,要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工整,有真实性和代表性。所有的登记记录都要有编号、页数、使用永久性碳素墨水书写,更改时在数据上画线标明,不准随意撕、随意扔,按时整理、装订化验单据,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否则按粮库的有关规定处理。

九、根据粮情、品质检验制度认真对储存的粮食进行常规检验,扦送的样品,按照检验程序对原始样品保留不少于3天,根据状况再做处理。

十、再整个化验工作中,要做到公正、合理,不徇私情,不谋私利,不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树立良好的形象。如有违反,一经发现查实后,按造成损失的金额给予处罚。

十一、化验室要持续清洁卫生,不准在化验室私自与他人聊天、洗衣服等做与化验无关的事。

十二、对违反本制度的,除另有处罚的外,均按粮库有关制度处理。

化验室工作制度(四):

化验室工作制度

一、认真执行各种技术操作规程,保证检验质量。

二、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1)采取标本时:查对床号、姓名、性别、年龄、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姓名、性别、年龄、标本数量和质量;

3)检验操作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等;

4)检验结束时:查对检验目的、结果;

5)出报告时:查对姓名、检查目的。

三、检验工作人员衣帽整洁,离开检验室更换工作服,以免环境污染。

四、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发出报告,急诊检验应在检验单上注明“急”字,随采随检,及时发出报告,对不能及时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标本不贴合要求应重新采集。

五、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做好登记,签名后发出,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或可疑时,应重新检查,发现检验项目以外的“阳性”结果应如实报告。

六、检验结束后,要及时清理器材、容器、被污染的器皿应高压灭菌后方可洗涤,防止污染和交叉感染。

七、采血务必持续一人一管一针,严格无菌操作。

八、剧毒、易燃、易爆、强酸、强碱等试剂和药品以及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保管定期检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九、检验室应持续清洁、整齐、各种仪器要及时保养、维修、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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