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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客服部岗位职责

2023-01-26 14:09:55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物业客服部岗位职责》,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物业客服部岗位职责》。

第一篇:物业客服的主要职责

1、负责大堂前台接待、来访登记,提供咨询、引领以及礼仪服务。

2、负责客户报修事项的进行及时派工处理或查询,并做好记录;负责各相关信息传递与反馈。

3、负责大堂秩序的维护,常见事件的应急处理及上报。

4、在客服主管领导下处理业户有关投诉、咨询,并根据情况汇报上级领导。

5、负责对客户应交纳费用的通知及催收工作。

6、负责对大厦的日常巡视、巡检工作。

7、与客户维持良好关系,保持优质的服务,尽力满足业户要求,同时负责与其它部门工作协调配合。

第二篇:物业客服岗位工作职责

一、入住管理

(一)向入住业主发出《房屋验收单》、《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住宅装修管理协议》、《业主手册》、《入住须知》、《管理费收缴协议》、《防火责任书》及代发《两书》。

(二)物业管理中心在受理业主入伙时由接待人员和陪同验咳嗽弊龊萌缦录锹迹?/p>

1、业主登记表;2、验房签收记录;3、入伙资料签收记录;4、领取钥匙签收记录;5、委托代办服务记录;6、入伙收费记录。

(三)根据入伙情况按以下两种方式办理入伙手续。

1、集中入伙:住宅小区启用初期,物业服务中心对于出现的短期集中入伙,为方便业主可临时组成入伙工作组,集中办理入伙手续。

2、平时入伙:物业服务中心由业主客服部主管负责接待业主的入伙,入伙中有关手续内部流转。

(四)入伙程序

1、业主办妥售房手续后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入伙手续;

2、物业服务中心接待人员审核业主入伙通知书、入伙手续书及售房单位要求的相关资料;

3、物管接待人员审核资料无误后按入伙收费项目开具票据并收费;

4、物业服务中心接待人员介绍小区管理服务情况,业主签订《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住宅装修协议书》;

5、物业服务中心接待人员向业主发放入伙文件并请业主签收:

6、物业服务中心接待人员登记业主委托的代办服务项目:

7、物业服务中心接待人员陪同业主验房,抄水、电表底数,业主验房合格办理收房,钥匙交付签收手续。验收不合格限期整改;

8、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在集中入伙期间每月对入伙资料、记录、内部注记抽查四次〔正常工作期间每月抽查一次〕,发现不符要求的,用书面通知业主服务部整改,对运作上的不完善,经分析后提出纠正预防措施并加以落实。每月一次检查入伙收费情况是否符合要求、规范。

二、业主沟通

每季度发放业主评议表,了解服务质量;小区中设置业主联系箱,每天定时开箱;设立投诉电话接受业主的投诉;及时回访业主征询意见,并反馈各有关服务管理部门。

(一)多途径与业主保持沟通,经常走访业主听取意见,及时提供各类服务,满足合理要求。

(二)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公益性活动,事先做好可行性调研,报计划并做好策划,事后要分析小结,使该项工作不断改进提高。

三、业主接待

(一)物业服务中心设接待窗口、工作联系箱、监督投诉电话,受理业主业务咨询、报修、收费、投诉。

(二)物业服务中心实行周一至周五8:30―18:00;周六、日9:00―17:00业主接待,365天24小时应急维修服务,并公开办事制度,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

(三)物业服务中心监督、投诉电话24小时开通,72小时内有回复。

(四)物业服务中心实行维修回访制度。

1、物业服务中心必须及时对安全设施维修、房屋渗漏水项目维修进行回访;物业服务中心经理每月随机进行抽查,保证回访质量;

2、回访时间:安全设施维修两天内回访;房屋渗漏水项目维修三天内回访;其他项目维修一星期内回访。

(五)对回访中发现的问题,24小时内书面通知维修人员整改。

(六)接待窗口要认真听取投诉意见并做好记录。

(七)处理投诉要做到让业主满意,及时与业主沟通,处理结果做好记录,每周进行统计和小结。

四、权籍管理

(一)客服部主管要掌握管理区域内入住业主的权属情况,负责业主资料的收集,并将业主相关的资料记录在管理手册中,管理手册要动态反映业主产权的转移、使用权的变更情况;能正确反映业主权属转移、变更的时间和方式。

(二)客服部主管负责编制产权清册、租赁清册,并输入计算机。

(三)产权清册内容:

①房屋类型;②使用面积、建筑面积;③土地分摊面积;④使用情况;⑤附属设施情况;⑥车库使用情况;⑦其他。

(四)租赁清册内容

①租赁户姓名;②租赁时间;③使用房屋地址;④内部装修情况;⑤其他。

(五)客服部主管每月出一份产权清单、租赁清单,清单要系统正确反映目前实际情况。

(六)物业服务中心经理负责审核产权清单、租赁清单。每月一次抽查业务管理员的管理手册,对于抽查中发现记录不规范或不及时登录权属变更情况,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应书面通知管理员整改。

五、装修管理

(一)业主填好《装修申请表》并附有关图纸说明与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二)客服部拿到审批材料当场初审后,将施工人员登记表交施工队负责人带回填写,同时向施工队介绍小区装修的规定。

(三)接受装修申请后,业主服务部经请设备主管初审,管理处经理复审,隔天将经审核的装修申请表的一联送交装修业主。

(四)施工队负责人携《装修申请表》及填好的《装修施工登记表》到管理处,提交施工人员有效证件、复印件和照片,现场管理员检查无误后为施工队输临时出入证,施工队缴纳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中心出纳员收缴费用后在申请表上签字。

(五)客服部主管办理临时出入证,通知业主可以开始装修施工,并通知现场主管,实施现场管理。

(六)装修结束现场管理员收回临时出入证,并结清费用。收回的临时出入证作好登记并通知安保服务部。

(七)装修管理记录:

①装修管理日志;②业主装修违规整改通知书;③施工人员管理记录;④临时出入证收发记录。

(八)装修管理质量要求:

①业主装修手续齐全符合规定,无危及安全、外观或改变用途情况;

②装修审核过程两天内完成;

③物业服务中心每天两次组织巡视装修施工现场,消除违章于未然;

④装修施工无乱堆放、乱挖、乱接、乱搭,无违章装修。房屋完好率在100%投诉率在0、5%下。

(九)装修管理质量检验:

①物业服务中心经理每月不定期抽查四次装修管理情况;

②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对违章装修业主的处理情况每检查;

③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书面通知相关人员改进,属于多次出现的问题,分析原因并开具纠正/预防措施实施通知单;

④管理质量的情况作管理处的考核内容之一。

六、档案管理

(一)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建立业主档案,业主档案一户一档。

(二)业主档案的管理办法按公司档案室要求操作。

(三)文档管理员负责业主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利用。

(四)客服部主管应在每月5日前把上月的有关业主资料、产权清单、租赁清单送管理处文档管理员签收。

(五)物业服务中心经理每季度检查一次业主档案工作,对发现问题用书面通知整改。

七、意见征询

(一)业主评议表的发放与回收

1、物业服务中心每季按公司规定的“业主评议表”样式发放,数量以不低于20%入伙业主数为准,发放对象应尽量避免在年度内重复;

2、物业服务中心在发放“业主评议表”时应写明发放时间(一般为每季末月中旬)、发放对象,落实发放人和回收人及回收时间(以发放日起算半月内),并做好相关记录;

3、物业服务中心在每季第一个月5日前把上季度“业主评议表汇总分析”及“业主评议表”原件(10天内返还物业服务中心保存)交上级主管部门。

(二)统计技术方法及运用

1、按统计技术控制程序中推荐方法(排列图、因果图)实施应用;

2、物业服务中心经理组织统计人员和相关人员,对汇总的“业主评议表”结果进行评价分析,运用排列图,找出服务过程中的薄弱环节;运用因果图,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实施控制,予以改进,并保存过程中所有的记录;

3、运用排列图,从影响服务质量的诸多问题中,找出关键的少数(在全部问题中占80%比重的1至2个问题),为制定措施提供条件;

4、用因果图,从人、机、料、法、环五个方面分析服务质量(结果)与各影响因素(原因)之间的关系,必须从大到小、从粗到细,分层次地进行分析,直到可以采取措施为止;

5、对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按检验和试验的控制程序、不合格项的控制程序、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和统计技术控制程序中有关规定执行;

6、物业服务中心每年1月5日之前对上年度统计技术应用效果进行总结,同时对今后统计技术应用提出建议并报公司总经办。

第三篇:物业客服部岗位职责

一、客户服务中心职责

1、遵循“业主至上,服务第一”的服务原则,以“严格苛求、自觉奉献”的工作精神全心全意为业主、客户服务,及时、有效地处理业主的投诉、求助和咨询。

2、接待热情、服务礼貌。接听电话要耐心,填写业主报修、求助、咨询投诉记录要规范、简明、清晰,各项记录要及时登记、处理和妥善保管。

3、负责业主入住手续办理、业主钥匙管理、业主资料整理、房屋质量问题整改跟踪。

4、负责业主入住手续的办理和登记,定期整理小区的住户资料。

5、负责办理业主的房屋装修手续,负责装修出入证的办理(包括收费、登记、填写、备注、结算等)。

6、负责接听电话、填写“服务中心工作记录”、转发“维修单”给工程部相关人员签收、跟踪落实相关事宜、将信息及时反馈给业主。

7、负责做好服务中心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做好来访业主的投诉及建议记录,并按公司规定及时做好回访记录。

8、负责受理及处理业主电话、邮件投诉及网站上业主的意见和投诉。

9、负责定期回访业主,征求业主意见。

10、负责办理小区车位出租手续。

11、负责办理小区业主物业搬运放行手续。

12、负责管理费、装修费、车位租金等费用的收取。

13、负责小区外来人员的管理。

14、负责小区社区文化活动的策划、实施,营造小区的社区文化氛围。

15、为小区业主提供各种特色、特约的便利服务,满足业主的需求。

16、完成管理处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如果办理入伙、装修手续

1、应注意:入伙方面,业主办理交房手续所须提供的资料:购房合同(协议)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业主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验原件);公司购买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验原件)、法人代表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公章样鉴;《接房通知书》;已缴款项收据;未交的售房款及《接房通知书》所要求的代收款项;业主及家庭居住成员1寸彩色照片各一张。如委托他人办理,还应带上以下文件资料:业主的委托书,应由业主签章;业主的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的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2、房屋验收:客服人员根据业主提供的《接房手续通知书》填写《物业验收清单》。持《物业验收清单》带领业主或业

主委托人一起到现场验收房屋。业主验收完毕后,由管理处客服人员在《物业验收清单》上作下记录,同时将室内水、电、气表读数记录其中,并要求业主确认是否同意交房,双方签字交与管理处留存至业主档案夹。业主认为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的,由带收房人员填写《房屋整改工程记录表》,以便与开发商联系整改事项。

3、交接物品:收取一份《物业验收清单》后存档,另一份交给业主留存请业主签署协议。如《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精神文明建设公约》、《区域防火责任书》等。向业主发放资料,如:《业主手册》、《房屋使用说明书》、《房屋质量保证书》等,并请其签收。填写业主档案资料,收存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及业主家庭成员照片。业主在《接房手续书》上盖章或签字,交物业管理公司保存。物管公司管理处将全套钥匙和相关物品资料交付给业主,并及时填写《业主资料发放登记表》和《接房声明》,请业主确认签名,管理处留存。

4、交房手续办理完毕后,客服人员在业主户位表上作已交房记号;将业主身份证复印件、照片、《接房手续书》、《物业验收清单》、《业主(住户)基本情况登记表》、《业主资料发放登记表》及其它资料放入业主档案袋中归存,并输入电脑,业主档案管理详见《物业档案管理流程》。

三、装修方面

1、物业产权人申报房屋装修,应填写《装修申报表》;并向

小区物业管理处提交产权人相关证明文件。产权人有效证明文件如下:购房合同;购房付款凭证;身份证;产权证;能证明产权的其他凭证。

2、物业使用人申报房屋装修,应填写《装修申报表》;并向小区物业管理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产权人委托书和产权人允许装修证明等文件。

3、装修人委托的装修企业,应提供盖有装修企业红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和建筑装修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并注明证照复印件仅使用于本物业装修申报和房号等字样。

4、装修人自行进行装修,应提交装修施工人员的身份担保证明书。

5、装修人申报装修时,应与委托的装修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签订《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四、装修管理人员,对有下列违规事项的,应告知业主予以注意,必要时要求装修人写出书面承诺:

1、拆除室内的安全防护栏;

2、移动和改变可视电话、红外线监视器和煤气报警器位置;

3、装饰遮挡和包裹处理室内外雨、污排水主管道;

4、装饰遮挡和封闭处理燃气主管道及燃气表。

5、装修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在装修申报审核时,应将小区相关管理规定、办法、装饰装修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装修人和装修施工负责人。

6、装修管理人员,应将小区装修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办法以书面形式交与装修人。装修人和装修施工负责人,应在装修申请表资料发放栏处留下签收记录。

7、装修人和装修施工负责人,应在审核后的装修设计图纸上签字确认,物业复印存档

8、装修管理人员,应在装修人缴纳相关费用后,凭缴费收据办理和发放《施工许可》

9、装修人在施工期间的装修施工人员,应在物业管理处办理小区《临时出入证》,《临时出入证》采用一人一证,凭本人身份证办理。为便于管理,《临时出入证》采用正副本证。正本持证人随身携带备查,副本持证人进小区时交门岗存查、出小区时退还。

10、装修人自行装修的,负责电线、水管、燃气管道等安装的人员,应持有相关技能考核合格证明。

五、告知装修人装修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1、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2、改变房屋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3、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和基础;

4、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5、开挖地下室、打井等;

6、擅自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破坏房屋外貌;

7、损坏物业共有设施、设备及场地,擅自移动共有设施、

设备;

8、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或者降低节能效果;

9、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

10、擅自改变房屋内区域功能;

11、侵占物业共有部位及共有设施;

12、遮挡封包室内燃气管道和设施;

13、擅自拆接共用水管、燃气管道和供电设施

14、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安全、使用安全,以及影响建筑外貌的行为。

告知装修人,如改变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增加楼层、超过设计标准增加楼面荷载的,应当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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