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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会议讲话稿(推荐5篇)

2022-09-17 00:4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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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安全生产会议安全表态简短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安全价更高。

当你每天去上班的时候,你有没有把安全放在心上?当你要赶去工地的时候,你会觉得没有安全隐患吗?当你在工作中违反规章制度的时候,你认为不会因为一点小违反导致事故的发生吗?如果你没有,那么让我提醒你,请永远记住安全是生命最高的保障。

一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每个人都想活得更长久一些,每个家庭都希望幸福到老……没有安全,就没有社会的稳定发展;没有安全,就没有大家的幸福生活。

然而,由于我们的安全观念还没有深入人心,一些人不太重视安全,不讲安全,不理解安全。忙起来的时候往往忽略了安全隐患,比如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等等。这样不小心就造成安全事故接连发生,将人的生命吞噬,破坏无数家庭的幸福。

面对这样的情况,加强安全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从精细管理,落实到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标准化的团队,远离事故。

制定这些目标,就是为了让安全成为一种习惯,让行为更有保障。我们脚踏实地的工作,因为我们的心中有一个不变的念头:“安全为天,生命至上”。

安全是人民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条件,如果一个企业不能保证安全生产,那还谈什么福利呢?如果一个人没有安全意识,那么又给家庭带来多少的伤害呢?

朋友们,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没有理由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啊。你真的愿意为日夜盼望你平安归来的父母感到心痛吗?你真的忍心离开爱你的妻儿吗?

“生命是宝贵的,安全责任是重大的。”多为你自己和你的家人幸福着想,,让我们从每一天开始提高安全意识吧。

第二篇:安全会议讲话稿

同志们:

最近这几天,党中央国务院、国家能源局、省委省政府先后召开会议,紧急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充分体现了国家、省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也反映出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刚才,左卫华同志传达了和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国家能源局、省委省政府领导的讲话精神。下面,我就贯彻落有关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全面履行安全职责,突出抓好近期电力安全生产工作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一丝不苟,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总的看,今年以来全省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比较稳定。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近一个时期,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进入11月份,我省就接连发生3起较大事故,共造成14人死亡,13人受伤。全国范围内也连续发生发电厂恶性事故,从事故和存在问题分析看,重大事故隐患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特别是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特别重大事故,造成74人遇难、2人受伤。这是今年死亡人数最多的事故,也是近十几年来电力行业伤亡最为严重的事故,影响极其恶劣,教训极为惨痛。这个惨痛教训再一次警示我们,安全生产这根弦丝毫不能放松,必须做到常抓不懈、抓紧抓实。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这次事故损失惨重,令人痛心,同时也充分说明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方面红线底线意识还有待增强,安全管理措施还有很多漏洞。我们要深刻吸取教训,坚决贯彻落实、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本着对国家、对人们、对企业、对职工高度负责的精神,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企业负责同志特别是企业的主要负责同志一定要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要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发扬“铁面孔、铁手腕、铁心肠”的“三铁”精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考核奖惩,切实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坚决遏制电力事故发生。特别要强调企业主体责任,特别是建设单位(业主)、项目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等的主体责任。

二、深入开展电力施工安全大检查

电力建设施工历来是安全事故易发、高发领域,特别是我省煤电机组环保改造项目多、战线长,施工场地小、工期紧、任务重,是近年来电力安全的主要风险点。临近年底岁末,电力建设项目面临投产压力,个别单位赶工期、压工期情况严重,工程施工和室外作业也面临干、冻、霜、雪、寒等不利气候,不利因素增多,安全风险加大。我们要以安全事故血的教训为警示,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侥幸过关心理和厌战畏难情绪,利用年前这段时间,结合正在开展的冬季安全大检查工作,全面彻底开展电力建设施工安全大检查。一是严格审查在建工程项目审批手续、工程质量和安全技术措施。凡审批手续不齐全、工程质量不过关、安全措施不到位,无资质、超资质设计、施工、操作的,要一律停工整顿。二是突出重点,组织开展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检查。重点整治各类高处高空施工平台、起重机械、架桥机、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等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作业行为,严厉查处工程项目违法分包、转包和以包代管等行为。三是严格落实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督促建设、施工、设计、监理等建设工程各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是建设单位严格工程承包管理。加强对现场作业人员特别是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监督管理,杜绝施工现场“三违”行为,严防起重机倒塌、构筑物倒塌、脚手架垮塌、高空坠落事故的发生。四是要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施工现场防火、防滑、防冻等安全管理措施,严禁雨雪和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作业,重点做好生活区、仓库等重点部位的选址评估和人员密集施工区域的安全防范,严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五是加强工期管控,严禁年底抢工期、赶进度等危及安全生产的行为。坚决杜绝利用“会战”、加班加点等方式赶工期、抢进度,所有施工工地一律不准进行夜班施工操作。六是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氨区、氢站、油罐等危化品区(库)的管理。

这次会议结束后,我们马上要派出四个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检查方式,直接深入现场开展安全督查,对发现的隐患现场下达整改通知书,发现重大隐患立即责令停工整顿,并将有关情况在我办门户网站上公开,抄送企业上级单位,发现违法违规问题,一律现场下达处罚通知,实行顶格处罚。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各大发电公司也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要求,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做好下辖单位的督查工作,强力推动基层单位安全责任落实,严查重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要坚决整改,严禁搞形式、走过场。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责任制,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确保检查实效。要做好电力施工安全大检查信息报送,每周一下班前,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华电集团山东分公司、国电山东电力有限公司、大唐山东发电有限公司要报送对所属企业开展督查的情况、查出的隐患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并汇总报送所属企业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三、全力做好迎峰度冬安全生产工作

在前天召开的能源局安全会议上,王晓林副局长还特别强调了电网安全。目前,电力系统已经进入迎峰度冬时期。冬季是电力需求和供热的高峰期,也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根据预测,今年冬季全网最高用电负荷6150万千瓦,同比增长9。3%,综合考虑发电机组集中进行超低排放改造、外电入鲁通道检修等因素,迎峰度冬期间全省电力供需将呈现总体偏紧的态势。希望各企业继续发扬讲政治、顾大局、团结治网的优良传统,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迎峰度冬期间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热力可靠供应。

电网企业要加强迎峰度冬期间负荷预测工作,做好电力平衡和运行方式安排,完善有序用电方案,优化配置电力资源,做好外电入鲁工作,确保电力有序供应。要严肃调度纪律,严格按照《两个细则》加强机组运行考核,确保电网运行指挥有序、令行禁止。要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强化重要输变电设备的运行监测巡视和电力设施保护,及时发现和解决异常情况,防止因线路覆冰、闪络、外力破坏等情况引发的电力安全事故。

发电企业要服从电网统一调度,严格按调度指令安排运行方式,确保电力生产组织有序。要加强机组运行维护和可靠性管理,减少机组临故修和非计划停运,提高设备健康水平和发电保障能力。要切实抓好发电设备的防寒防冻、消防安全、防小动物等工作,防止设备损坏事故,特别要防止供暖期内供热机组因安全故障停运事件,确保供热安全。要加强燃料管理,做好燃料储运工作,保证发电、供热燃料供应。

四、切实做好电力应急和信息报送工作

要结合当前电力生产特点,充分做好事故预想,完善各项应急措施,充实和加强应急救援队伍,配足配齐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切实做好应急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电网大面积停电、电厂停供热、外力破坏、突发自然灾害等重点预案,有针对性的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要切实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或异常情况,要及时、妥善、科学处置,最大限度的降低损失和社会影响。

同志们,电力安全生产工作使命光荣、任务艰巨,让我们在国家能源局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求真务实的作风,团结协作、真抓实干、开拓进取,继续保持全省电力安全生产持续稳定的良好局面,圆满完成全年安全生产的目标任务。

第三篇: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讲话稿

同志们:

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责任的通知》(x政办秘〔20xx〕x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政府及有关部门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刚才,各产煤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三大煤矿企业等作了发言,大家讲了很好,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严格落实政府煤矿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

各产煤县区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监管主体作用,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领导。

一是健全完善各级政府领导、有关部门和岗位人员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各产煤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对辖属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对辖属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涉及煤矿安全生产的工作负相关领导责任。

二是要把煤矿安全生产作为本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通过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定期部署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激励约束、考核奖惩、行政问责和工作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煤矿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做好煤矿电力设施保护尤其是供电走廊的清障工作。组织建立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三是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开展经常性和专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促风险防范和安全隐患整改。明确煤矿安全监管机构及其职责,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充实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力量。支持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开展工作,提供必需的经费、装备等保障。

二、严格落实部门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负有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依据职责范围,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一是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煤矿综合监管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区政府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同时,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应履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责任,负责煤矿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对煤矿企业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情况进行检查,纠正并依法查处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煤矿企业整改安全隐患。

二是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行使国家煤矿安全监察职能。对煤矿安全实施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在实施安全监察过程中,发现煤矿存在安全问题涉及地方政府或其有关部门的,向有关市、县区政府或其有关部门提出建议;需要市政府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向市政府报告。

三是国土资源部门应负责依法打击煤矿无证勘察、无证开采、越界开采和乱采滥挖等非法违法行为,并依法从重查处。

四是公安部门应负责煤矿民爆物品购买、运输许可证的审批,井上民爆物品储存、流向登记等安全管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买卖、运输、使用爆炸物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是经信部门应负责煤矿安全供用电监督管理,依法保护煤矿供电线路设施,严厉查处电力线路保护区内施工作业、种植高杆植物、修建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危害煤矿供电线路设施等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违法行为。督促供电部门对停产整顿煤矿限制供电,对关闭煤矿及时切断电源。国资部门要按照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责,对权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对企业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业绩进行考核。

三、严格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煤矿企业是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主体,必须统一管理、监督所属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一是加强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企业应结合不同岗位实际,制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全链条实名制,并建立考核评价体系,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可执行、可考核、可追溯。

二是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煤矿隐患排查治理、生产技术管理、安全生产例会、安全生产例检、领导带班下井、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等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化现场检查,制止、纠正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冒险作业等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三是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煤矿安全生产条件。加大安全投入,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机械化、信息化和自动化建设,提升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四是规范煤矿劳动用工管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改善井下作业条件,保护煤矿工人合法权益。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培训,依法取得上岗资格。加强日常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岗位技能。

五是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及所属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所属煤矿发生事故时,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各方力量抢险救援,并按照规定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报告。三大煤矿企业要主动配合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开展对属地中央企业、省属企业等煤矿安全生产监管监察。

同志们,我市是全国重要的煤炭生产基地。煤矿安全是安全生产工作重中之重,各产煤县区政府、相关部门、三大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严把落实责任关,始终认真履职尽责,强化担当精神,确保煤矿生产安全。

第四篇:安全生产会议讲话稿

同志们:

刚才,姚海斌助理通报了我县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对20xx年工作做了具体安排,李怀并副县长通报了20xx年度全县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考核兑现情况,颁发了20xx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希望大家再接再厉,扎实工作,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抓实抓好。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也就是三句话,即“提高一个认识,突出四个重点,强化四项措施”:

提高一个认识,就是要吸取教训,认清形势,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始终保持安全生产的高度警觉。去年,我省发生的3起典型事故(中铁隧道爆炸事故、长治潞安集团天脊煤化工苯胺泄漏事故引发污染事件和阳泉盗采煤炭资源透水案件)教训惨痛,令人警醒。从刚才姚助理通报中可以看出,我县安全生产事故总量也是居高不下、道路交通领域事故多发频发、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屡有发生、安全监管工作不到位等问题依然严峻,值得深刻剖析。尤其是今年前个月,我县已发生事故34起,比去年同期增加了8起,接近了去年全年总量。对此,我们必须保持警醒头脑。大家要知道,我们县是欠发达地区的基本县情没有变,高危企业、高危行业比较集中的产业结构没有变,总体上还处于突发事件易发期的阶段性局面没有变,不能有丝毫懈怠。所以,我始终强调,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不可能一劳永逸。今天安全不代表明天安全,我们绝不能过高估计安全生产形势,绝不能过高估计干部群众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绝不能过高估计我们自身的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必须要树立“安全先于一切、重于一切、高于一切、大于一切”的安全发展理念,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始终保持高度的警觉,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第一要务,始终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心态,敬畏生命、敬畏责任、敬畏制度,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突出四个重点:

一要进一步深化专项整治,更加注重强化打非治违。

要巩固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继续加强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水上运输、人员密集场所、学校、民爆物品、森林防火、地质灾害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加强正在扩建的6个煤矿的安全监管,确保项目安全施工,顺利推进;对已关闭矿井要加大跟踪巡查,严防死灰复燃。对非煤矿山,要严防死守,严厉打击私挖滥采行为。在道路交通方面,要严厉查处超速、超载、超员和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三超两驾”行为,继续深入开展营运车辆超速超载超员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集中整治行动,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发生率。人员密集场所方面,要加大对宾馆、饭店、洗浴、商场、学校、医院、KTV、网吧等场所的安全监管力度,严防火灾、爆炸和踩踏等事故发生。同时,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统筹抓好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行业的安全工作。

二要进一步突出事前预防,更加注重夯实基层基础。

要严格现场管理,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特别是煤矿、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等高危企业,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跟班作业、带班指挥制度,切实发挥好“六大员”、“五大员”、“三大员”等安全管理人员的作用,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要全面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在煤矿等高危行业实施全员持证上岗制度,变招工为招生,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素质。要提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用,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完善安全生产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要健全基层安监机构,提高安全监管队伍素质,增强安全监管能力,真正做到重心下移,关口前移。要积极探索和研究安全生产的新规律、新特点,针对管理上的漏洞和制度上的缺陷,完善安全生产的制度和规程,不断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要进一步强化应急管理,更加注重提高救援能力。

去年吕梁隧道爆炸和天脊集团苯胺泄漏环境污染事件,都是由于事故迟报、瞒报和错报,造成事故信息公开滞后,造成了工作上的被动。我们一定要认真汲取这方面的教训,加强应急体系和队伍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严格应急值守和信息上报,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上报,迅速出动,有效处置。要加紧学习现代传媒知识和思维,提高事故信息公开意识,完善事故信息公开制度,不管遇到什么事故,都要在做好抢险救援的同时,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并及时主动与媒体对接,把握工作主动权。

四要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更加注重健全长效机制。

要扎实开展“零违章、零隐患、零事故”活动,切实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报告、重大隐患分组挂牌等各项制度,确保隐患治理整改到位,做到防患于未然。要加强源头管理工作,严把市场准入关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关,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确保早发现、早防范、早治理,努力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凡是列入重点隐患的要实行政府挂牌督办,跟踪到底。同时,逐步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使隐患排查治理由集中行动转入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不断巩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强化四项措施:就是要通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好转。安全生产工作虽然是“老生常谈”,但却是常谈常新。我们总结分析事故教训,原因不外乎是安全发展认识不到位、部门监管落实不到位、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所以说,抓安全生产,思想认识是根本,加强领导是关键,责任落实是核心。

一要实施安全发展战略。

从加强安全生产,到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再到实施安全发展战略,是党和政府对经济社会发展客观规律的总结,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导纲领。各乡镇、各部门都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安全生产作为衡量经济发展、社会管理、文明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二要强化组织领导。

要坚持各级领导全员抓安全、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抓安全的工作格局,严格落实政府行政首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坚持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经常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切实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安监、国土、住建、公安、交警等部门要密切协同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其他职能部门也要负起责任,承担起对本行业本领域的安全监管职责,形成既各司其职、又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三要健全责任体系。

要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和责任。要不断健全和完善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专业监管、行业管理和指导职责,切实做到安全生产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实现无缝对接,不漏盲点。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责任,煤矿、非煤矿山和危化等高危企业要切实发挥好安全管理人员的作用。

四要严格责任追究。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一票否决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谁出了问题就追究谁的责任”的原则,对每一起事故,都要按照责任倒查机制和“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不能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不能有效治理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以及安全生产防范措施不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的乡镇、部门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也要视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严肃处理;特别是对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及事故后逃逸的行为,要坚决做到零容忍、严查处。

最后,我想讲两个关系,一是安全和生产之间的关系。安全是前提、是保障,生产是主体、是目标,绝不能因为保安全,干脆就不生产了,用保安全来作不干工作的“挡箭牌”;同时,今年我们铺开了22个重点项目,虽然任务很重,但也不能为了加快生产进度,就突破了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安全生产是一票否决制,安全出了问题,其他有多少成绩都等于零。二是政治生命与安全工作的关系。这是工作的问题,也是大局的问题。不要因为个人的升迁去留问题,而忽视了安全生产工作。我认为无论是各乡镇的同志还是县直部门的同志,从个人的角度讲,越是想延长自己的政治生命,越不能麻痹,越是要加大安全生产工作的力度,这是保障生产安全的要求,也是保障自己进步安全的要求。为什么呢?我们经常说安全生产“一票否决”,你要是在安全生产上出了事,无论你多优秀,无论你能力多强、群众威望多高、有多少推荐票,只要在安全生产上被“一票否决”,找谁都没有用,托什么关系都没有用,安全生产这个事没人能替你说上情。所以,任何时候都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在手上,不要等到真正被“一票否决”了,才对安全生产“一票否决”这个词有更加切肤的理解。

同志们,完成22项重点项目的目标任务需要安全保障,建设美丽平陆的美好蓝图需要安全依托,实现转型跨越发展的崇高使命需要安全护航。我们一定要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恪尽职守、扎实工作,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古虞大地更加平安和谐,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五篇:安全生产会议领导讲话稿

一、一季度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一)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部分地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一季度共发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14起,死亡14人,去年同期共发生事故7起,死亡10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上升100%和40%。其中南京8起8人,苏州3起3人,常州1起1人,徐州1起1人,南通1起1人(另有盐城1起3人,因事故发生地为经济开发区,没有列入安全、质量监管,不计入安全控制指标,事故类型为脚手架)。从事故类型看,均为高处坠落14起14人,坍塌1起3人,从事故发生城市来看,南京、苏州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两地共发生事故11起,死亡11人,分别占全省事故和死亡人数总量78%、78%。从事故发生的时间来看,1月份事故4起死亡4人,2月份事故2起死亡2人,3月事故8起死亡8人,除2月份为春节停工期间,整体数据呈线性上升趋势。

(二)认真总结“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情况,研究部署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召开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2月22日,我厅在南京召开了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会议回顾及“十一五”期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分析问题、研判形势,部署工作任务。会议通报了省级“文明工地”创建情况;观摩南京市建筑施工文明工地现场及动态管理gps系统;进行了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统一标识佩戴仪式;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分别就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做了交流发言。会议邀请到了住房城乡建设部、省政府办公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同450余人参加了会议。二是组织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看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3月1日按照《关于召开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建办质电〔〕4号)来电的精神和要求,我厅积极落实组织好我省各级建设行政主客部门和部分企业从事安全管理人员收看电视电话会议,我厅主要负责人及分管厅长均参加会议,全省共设分会场56个,参会总人数3050人。会议认真听取了郭允冲副部长和姜伟新部长重要讲话。三是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根据省安委会确定的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我们在考虑各地工程建设规模等因素的基础上将目标进行分解,下发了《关于下达全省建筑业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的通知》(苏建质安〔〕163号),建立了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各地建设主管部门也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并与所辖县(市、区)及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安全生产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三)扎实开展全省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做好全省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年初我厅制定《江苏省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年分季度分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一季度整治内容为建筑施工春节后复工开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保障性住房综合检查。2月中旬我厅对一季度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在各地检查的基础上,我厅在3月上旬,分5个检查组对全省建筑开展情况进行了巡查。共计随机抽查在建工程83个,其中保障性住房工程26个。从节后复工开工检查情况看总体较好:主管部门领导重视到位;复工开工检查目标部署到位;复工开工检查工作行动迅速到位;保障节后复工开工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节后复工开工检查工作程序规范有序到位。从保障性住房综合检查中,各地对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的质量与安全工作均高度重视。能够做到:抓源头,通过把好工程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和安全监督关,确保履行基本法定建设程序;抓检查,通过强化巡查检查,对暴露出的问题隐患,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做到隐患整改专人负责跟踪监管;抓责任,通过加大对质量安全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责任主体依法处罚力度,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质量安全责任制得到落实;抓验收,通过完善工程质量验收程序,特别是严格执行分户验收制度,强化治理住宅质量通病力度,提高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和用户满意度。巡查中,厅检查组共发现各类问题356处。并对存在问题较多的13个工程项目及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进行了通报。

(四)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得到有效加强。

一是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继续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受理、审核及发证工作。同时,提升了服务企业、行业的理念,实行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绿色通道制度,加快了办理速度。一季度,全省共计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7个批次,向符合要求的263家建筑施工企业及时发放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三类人员考核3期,对通过安全生产考核的57920名有关人员发放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组织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3个批次,对通过考核的21564名有关人员予以发证。二是进一步规范对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一季度,对发生的起死亡事故所涉及的21家施工企业进行了处理,其中对19家省内建筑施工企业,发出了处罚通知,暂扣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对省外在我省发生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2家建筑施工企业,按规定及时向属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通报。三是严格把关事故发生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恢复工作。根据《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管理办法》和出台的《关于加强对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复查工作的通知》(苏建管质〔〕34号),进一步规范了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复查工作,要求事故发生企业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整改,待其安全生产条件达到要求后方可恢复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许可制度的有效落实,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得到有效加强。

(五)深化文明工地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

为进一步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水平,将文明工地创建与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活动相结合。1月份对四季度申报省级文明工地的项目进行了现场考核、安全知识考试和安全事故、被通报情况筛查,符合省级文明工地标准的项目共430项。对下半年省级文明工地项目进行了审定,对通过审定的823个项目进行了公示、发文表彰。在第一次文明工地现场考核中,我厅对各地文明工地审报项目加大了初审力度,对不符合审报要求的项目进行了筛除,目前考核工作正在进行中。通过创建文明工地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活动的深入开展,不仅提高了建筑施工现场的防护水平,实现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而且大大提高了工人的作业、生活条件。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现场监督管理水平。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一是开展统一标识发放工作。2月份,在南京召开的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上,进行了全省安全监督人员统一标识佩戴仪式,目前,已完成对全省大部分安监机构统一标识发放工作。二是完成岗位证书发放工作。在对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1469名人员系统培训后,现已对考核成绩合格的1398名监督人员,颁发了安全监督人员岗位证书。三是继续加强监督业务培训。为提高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监督人员的理论水平和现场监督能力,3月份,开展了对盐城、连云港地区安全监督机构现场监督人员专项培训工作,并进行了不同形式的业务交流,开展了现场互场工作。下面将分批次、分专业对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工作一线的监督人员进行专项业务培训。四是落实整改考核中发现问题。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及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对考核中未达合格等次的28家(基本合格19家、不合格2家、不具备考核条件的7家)监督机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各地切实按照整改通知书中提出的问题,对单位和人员资格、工作场所、办公配置、仪器配备、车辆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加大督办力度,确保按时整改到位。五是完成了施工现场管理和监督资料的标准化提升工作。1月份为加快各地现场监督人员对新监督档案的理解和使用,下发了《江苏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档案》使用说明。为规范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组织人员编制了全省统一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台帐》,并分册下发各地有关单位征求修改意见,并对征求意见组织讨论不断完善,计划在本月推广使用。

(七)配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完成相关调研、征求意见工作。

一是配合完成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工作调研工作4月中旬,住房城乡建设部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王树平副司长一行五人在我省就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工作进行了调研,分别先后在南京、无锡召开座谈会议。我厅向调研组作近两年来全省建筑事故查处工作情况汇报。南京市、南通市、连云港市、泰州市、无锡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并就各自辖区内近年来发生的建筑安全生事故典型案例原因分析、事故查处工作遇到问题、围绕安全生产相关建议作了发言。我省部分特、一级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企业代表对事故处罚、责任追究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方面的提出了相关建议和诉求。二是配合建设部安生办完成了“建筑业百亿元增加值事故死亡率”相对指标的调研工作。在调研结束后,建设部安生办近期下发了调研报告。考虑到全国各地区间工程建设的规模有比较大的差距,为客观反映的安全生产水平状况,今后,将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绝对数外,研究增设“建筑业百亿元增加值事故死亡率”相对指标。三是完成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对《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领导施工现场带班管理规定》、《建筑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办法》和《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督办办法》三个文件的征求意见工作。

(八)认真开展建筑安全教育培训基础性工作。

一是组织开展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6个工种8本教材的编写、审定工作。教材已印,将下发各地用于下一批培训考试。二是研究制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考试基地动态管理意见,在征求各地意见后即将公布。三是对部分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工种实操模拟器材进行调研,召开加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基地建设座谈会。四是对“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题库进行调整更新。五是完善了针对现场监督人员的“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施工用电”培训课件,组织专家审核“脚手架、深基坑”培训课件。重点包括现场监督工作原理、工作流程、典型事故的案例分析、施工现场检查要点与检查方法等。

二、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市场主体质量安全意识不强,部分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薄弱。部分施工单位和工程项目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不健全,未制定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和必要的技术交底,直接导致违反质量安全强制性规范标准,造成质量安全隐患。部分工程监理单位未能认真履行监理职责,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问题得不到及时发现和制止。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施工现场各种隐患仍大量存在。

2、建筑市场不规范,违法违规现象屡禁不止。少数工程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未经施工许可擅自施工的情况仍然存在。由于这些工程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往往是“先上车后买票”甚至“不买票”,导致质量安全游离于政府监管之外,质量安全保证措施难以落到实处,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例如:1月15日,由射阳振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江苏青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厂房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脚整体坍塌事故致3人死亡,该项目为经济开发区项目未履行质监安监手续。工人在砌筑外墙时,脚手架上的砖块堆放过多,超过了实际承载力,导致架体坍塌。此外,建筑市场不规范,建设活动中仍不同程度存在违法分包、任意压缩工期、安全经费投入不足、随意降低质量安全标准、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有些行为直接导致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3、安全监管力度与发展的需求还不相适应。面对当前大规模、高速度的建设,特别是一些超大体量、高技术含量工程的建设,存在着较大的安全技术风险,对工程安全监管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但监管队伍人员的素质不高、技术手段落后,加之监管机构不健全,监督经费尚未得到全面有效地保障,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监督力度,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

三、下一步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

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建党90周年,做好全年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核心,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为重点,深化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教“三项行动”和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积极防范和有效遏制重大、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促进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十二五”开局之年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创造良好的基础。

(一)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要按照《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加强组织协作。一是加强层级督查。为更好地指导督促各地做好“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工作,我厅将适时组织开展全省建筑安全监督检查,并在各地开展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对建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地区的督查;二是结合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继续开展以防范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为重点的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各类隐患,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三是继续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工程项目。

(二)深化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加强宣传贯彻国发23号、建质164号、苏政发136号文件精神,加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加快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针对建质[]164号文中5个方面的16项具体工作要求和措施,抓好贯彻落实。重点三项制度的落实。一是领导带班制度。特别是对于一些重大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领导带班对于及时消除隐患、排除险情,作用十分关键。要督促落实项目领导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带班生产交接制度、带班生产档案管理制度,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对项目领导带班的检查制度,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加领对施工企业和项目落实领导带班制度情况的检查,发现未建立相应制度或落实不到位的,按规定进行处理,今年,为进一步落实领导带班制度,我们将在南京、无锡、徐州、常州、扬州5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率先推行gps定位系统,并逐渐在全省推行;二是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建筑施工过程中,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安全生产隐患,实行重大隐患持牌督办,下发挂牌督办通知书,并将重大隐患挂牌督办信息予以网上公告,督办整改中,严格重大隐患核销和督办解除恢复施工制度;三是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督办制度。按照督办要求对全省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的查处情况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对较大及以上事故查处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向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下达督办通知书,必须在事故发生后90日内完成事故查处事项,方可解除督办。今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将针对这三项制度落实出台相关规定,我厅将根据要求制定落实细则,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深化专项整治工作,狠抓隐患排查治理通过扎实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一是继续开展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治理工作。突出抓好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为重点的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对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加强调查、分析、研究,查找原因,有针对性提出预防措施。5月份我们将开展建筑机械设备管理调研工作,重点对机械安装、检验、使用、拆卸等几个环节调研,为下一步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奠定基础。二是深化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建筑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高发种类,按季度分重点时段,有计划、有重点进行专项整治。5月份我厅将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充分利用各市县安监机构人员力量,分三个片区对全省建设工程现场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进行专项整治互查工作。增大专项治理覆盖面,并持续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和地铁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市场综合检查力度。三是加强各类开发区建设工程监管力度。近年来开发区建设工程事故总量占全省近三分之一,一些建设项目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游离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范围以外,监管问题比较突出,去年我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各类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建建管[]350号),各地要依法将各类开发区的建设工程项目纳入统一监管范围,严格执行建设程序,明确职责,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加大对各类开发区建设工程检查力度。四是加大培训教育力度。指导各地进一步加强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培训教育,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将进一步加强建筑对企业和个人许可延期管理工作,通过严把许可环节中对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特别是狠抓对发生事故企业责任人的教育培训工作,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五是加大持证上岗检查力度。加强对“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工作管理,加大持证上岗检查力度和无证上岗处罚力度。

(四)深化施工现场标准化建设,提升文明工地创建水平我厅已制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台帐》,各地要加大施工现场推广使用力度,督促指导企业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台帐登记、使用。将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与文明工地创建活动相结合。此外,今年我厅将改革文明工地创建管理办法,近期将开展相关调研征求意见工作,修订《江苏省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评审暂行办法》,对申报标准和考核评审方法进行改进,采取目标管理、挂牌公示等方式;加大创建文明工地动态化、日常化管理力度;改进对部分规模较小装饰、市政申报项目考评方法;提高控制指标的可操作性;提高各方参建主体创建省级文明工地极积性。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两场联动一是加强安全生动态监管。制定《江苏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监管办法》,建设上下联动的施工现场动态监督网络平台。将企业和从业人员违反建筑市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列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对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施工企业负责人、监理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员等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量化打分。在市县级层面上将打分情况与招标投标相联动,在省级层面上,将打分情况与对企业和从业人员处罚相联动。二是加快安监机构信息化建设。提高各地安监机构充分利用施工现场监督管理系统软件、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等现代化的办公条件和科学化的监管手段的运用水平,及时把握企业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运行状况,实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有效监督。三是充分发挥网站的监督管理作用。对忽视建筑安全生产,导致事故发生的企业和人员,予以曝光。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鼓励职工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要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

(六)加强队伍建设,促进管理提升一是大力加强监管机构建设。以各地新一轮机构改革为契机,督促和指导各地进一步落实《考核管理办法》,针对去年安监机构考核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尽快整改到位,主要解决机构单独设立、固定办公场所、专用机动车辆保证、以及制度建设深化等方面存在问题。二是大力加强队伍能力建设。通过严格资格条件、上岗培训考试、加强继续教育、加强廉政建设、规范人员行为,进一步提高监督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监督水平,打造一支“政治合格、技术过硬、作风优良、监督权威”的工程质量安全卫士队伍。今年省安监站的监督工作重点将放在帮助各级安监机构监督人员抓基础工作,加大现场监督基础知识的培训力度。三是积极创新监督模式。认真总结现行监督模式,如监督巡查模式、分类监督模式等,在此基础上深入调研,进一步充实完善,并积极探索创新,形成具有特色的工程安全监督新模式。四是完成全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统一标识发放工作。全面提升监督机构依法监督形象。

(七)认真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及统计分析工作将进一步加强建筑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做好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工作,不仅有利于强化事故责任追究,也有利于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一是做好及时上报事故工作。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内容和时限,及时上报事故有关情况。对于情况不太清楚、内容不全的,了解情况后要及时补充上报。情况紧急、性质严重的事故,可先电话报告,了解核实情况后再以书面形式上报。今年,我们将把事故传真上报形式改为网络系统平台上报方式,避免事故上报中出现漏报现象。二是积极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认真组织或积极参与事故的调查工作。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建设主管部门的作用,依据国家建筑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事故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今年,我们将加大对事故责任人的依法追究力度,对生产安全事故所涉及人员的执业资格予以处罚,尤其对建造师、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的个人执业资格、资质的处罚,由重罚企业改为处罚企业和个人并重的方法,将安全生产责任一并落实到执业资格人员上。三是加强事故结案和报送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事故调查情况,积极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做到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报送事故结案情况。四是加强学习和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分析研究事故发生的原因,我厅将组织开展度全省建筑安全生事故典型案例编纂工作。分析研究事故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改进加强各项措施,加大依罚查处力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的要求,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依法加大对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的处罚力度。

(八)大力推行绿色施工,防治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将按照省政府“蓝天工程”工作部署,积极推进绿色施工管理,制定出台《江苏省绿色施工管理办法》,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实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此外,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工地文明施工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工程施工扬尘,我厅已制定了《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控制管理办法》,将在征求意见修改基础上下发各地,各地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措施,抓好贯彻落实。重点建立建全辖区内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制和监督机制、建立并推广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方案报监制度及控制责任人制度。要将创建绿色施工工地、文明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与扬尘控制工作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控水平。

(九)加强轨道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目前我省已有4个城市全面开展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建成和在建里程共265.68公里。根据规划,将不断加快轨道工程建设,未来我省还将有3个城市开始建设,轨道交通工程复杂、技术难度大、影响面广,我们必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千方百计确保轨道交通的质量安全,结合江苏省实际情况,下一步江苏省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的重点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七部委局[]3183号《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和住建部建质[]5号《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围绕“六个着力”全面加强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着力健全参建各方责任体系、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层级统一协调机制、培育适应轨道交通建设需要的人才和队伍、强化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着力抓好总结提升工作。确保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

最后,我再强调一点,当前季节正值各地施工高峰时期,安全监管任务繁重,希望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机构要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不断加大安全监管力度,为我省建筑生产安全工作继续作出应有贡献。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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