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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结婚主持讲话稿(范文5篇)

2022-06-25 00:3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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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农村结婚主持讲话稿

(全场灯光关,火车到站音效)

列车员音效(女声):各位旅客,列车正在停靠婚礼站。本次列车是由相遇出发驶向永远的幸福号专列。列车就迎来一对特别的旅客,新娘小丽,新郎小瑞,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她们登上幸福之列,开始甜蜜之旅。

(背景音乐:《theperfectmoment》,追光灯照着新郎新娘走向婚礼殿堂)

重温恋爱历程

主持人:我是本次专列的列车长,新娘小丽,新娘小瑞,欢迎你们!

主持人:在一对新人即将踏上幸福专列,开始婚姻之旅的美好时刻,让我们穿越时空隧道,和她们一起重温那段铺满玫瑰花的浪漫旅途。

(列车出发音效)

以下为新娘新娘讲述自己爱情故事的录音:

新郎:那是--年-月-日,从上海到武汉去看望几位好朋友。

新娘:我呢,我踏上了从上海回家的旅途。

新郎:我看见她的时候,她正在把背包放在行李架上。

新娘:我可没注意有人对我虎视耽耽,呵呵。

新郎:当我看见她的背影时,突然有了一种异样的感觉。

新娘:你该不会从那会儿就喜欢上我了吧?

新郎:你怎么知道的。。。

新娘:第二天早上,我正坐在小桌旁看报纸。

主持人:还记不记得看的是什么报?

新郎:是环球时报。

新娘:他从对面朝我走过来。

新郎:小姐,能把报纸借我看会儿吗?

主持人:爱就从那一刻开始萌芽,从那一刻开始上路。。。

(音乐:《知道不知道》)

主持人:经过了一个星期的热线联系

(电话蜂鸣。)

新郎:小丽你好,我是小瑞。

新娘:你好。

新郎:我已经回上海了,你呢?

新娘:我昨天刚回来。

新郎:咱俩见个面吧?

新娘:干嘛去呢?

新郎:陪我买个高压锅吧?

主持人:从此,爱情就像高压锅里煲的汤,逐渐升温,逐渐沸腾,终于到了要揭开盖子的时候。

新郎:小丽,真想和你就这样一路走下去。

新娘:我也是。

(音乐《一路上有你》)

主持人:真想和你一路同行,多么浪漫的约定呀。我想问一下新郎,你是在什么时候说出这句话的?

新郎:20--年的七夕。

主持人:哦,中国的情人节。

主持人:新娘,当你听到新郎说出这句话时,你的内心是怎样想的?

新娘:很幸福很激动,他终于说出来了,呵呵。

叮咛

主持人:昨天的少年郎,如今已长成了大人样;往日的小姑娘,就要成为漂亮的俏新娘。为了你们的成长,父母曾经付出了千辛万苦。我想此时此刻,你们的心中一定充满了对她们的千恩万谢。下面,请新郎新娘的父母上台,接受新人献花。

(音乐:《谁怜父母心》)

主持人:儿女们即将踏上新的人生旅途,开始自己的人生道路,我想父母亲对她们有千言万语千叮万嘱想要对孩子们说。

主持人:下面请新郎的父亲先生致辞。

主持人:下面请新娘的父亲先生致辞。

主持人:请爸爸妈妈入座。

带着爱情启程

主持人:礼仪小姐已经把醇香的美酒端上来,请新郎新娘站好位置,摆好姿势。喝下这杯幸福酒,你我牵手到白头;喝下这杯爱情酒,你我天长又地久。喝下这杯交杯酒,爱情道路一起走!

主持人:婚姻是相守,婚姻是誓言。在你们即将踏上幸福专列,向永远进发的时候,列车长还有两个重要的问题要问你们。

主持人:新郎,在人生的道路上,你将永远呵护新娘小丽小姐,爱她,敬她,珍惜她,直到永远。你愿意吗?

新郎:我愿意。

主持人:新郎,在婚姻的旅途中,你将和你身边的新郎小瑞先生牵手今生,风雨同行,一生相伴。你愿意吗?

新娘:我愿意。

主持人:新郎新娘,现在就请你们面对面,心贴心,一吻定情,相约今生!各位亲友,各位来宾,让我们的祝福陪伴着她们幸福旅程,祝她们相伴永远,幸福到老!

(全场灯光关,追光灯照新人人拥吻。音乐渐强,列车出发音效渐弱,追光灯照着新人拥吻着走下舞台)

第二篇:农村宅基地审批

农村宅基地审批

项目名称:农村宅基地审批

项目类型:行政许可权

公开形式:电子屏幕、媒体

公开范围:社会公开

公开时间:长期公开

主办股室:地籍宅基地股、财务股、

协办单位:各镇乡人民政府

一、审核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

2、《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

52、54条。

3、《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二、批准条件

1、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须严格执行村镇规划,村内有空闲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建住宅。

2、农村村民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年龄年满18周岁。

3、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4、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1

三、申报资料

1、农村村民向村委会写出个人申请。

2、地籍调查资料及现场勘测平面图。

3、填写城乡宅基用地申请书。

四、审查程序

1、向村委会写出书面申请。

村委会根据群众讨论的意见,经村委会审查同意后,张榜公布,张榜七日无异议后,上报审批宅基地名单。

2、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由村负责填写《城乡宅基用地申请书》签署意见,村长签字,盖村委会公章。

3、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到现场进行勘测,经审查合格后,由土地所长签字、主管乡(镇)长签署意见并盖乡(镇)政府章,然后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农村宅基地股。

4、县国土资源局农村宅基地股通过接件后,农宅股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

5、审核、勘测合格后,报主管局长进行审批。

6、发放农村个人建房准建卡。

五、工作时限

受理5个工作日,局内办理运行20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 宅基地工本费:

河北省物价局、财政局、农业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省政府纠风办2001年9月27日出台冀价经费字[2001]33号文第2条。

七、办理结果

1、许可:发放集体土地使用证

2、不许可:复函并退还资料

八、工作流程(见附件)

农村宅基地审批流程图

申 请 人 递交申请

制作补证

申请人签收

通 知 书

村 委会

乡(镇) 政府

农村宅 基地股

审查材料 是否齐全 是否符合 法定形式

制作受理 录入材料

申请人 签收

公示并拟 定通知书

调查或 审查

汇总 意见

提交分管局 长重新审查

签收拟批准 通知书

局长 签批

行政 许可

拟批准 文件

制作 回证

申请人 签收

第三篇:农村结婚主持讲话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亲爱的朋好们,父老乡亲们:

大家中午好!

现在,我宣布:一世情浓婚庆典礼正式开始。鸣炮奏乐!

有请本场婚礼上最幸福的男人和全场最美丽动人的女人闪亮登场!好,朋友们,来宾们,让我们再次以热烈的掌声祝福两位新人心心相印,恩爱长久。(换鞋)。

大姑娘下面听仔细,小伙子也要多注意,结婚一定要登记,小日子越过越吉利。下面掌声有请某人为两位新人宣读并颁发结婚证书。好,谢谢,谢谢!我们同样祝身体健勇,生活幸福!也祝愿两位新人在爱的长河中相敬如宾,白头偕老。

下面行新婚大礼一拜天地:一鞠躬,亲友关怀不能忘,再鞠躬,亲情友情记心上,三鞠躬,友谊地久天长。

二拜高堂:有请新郎的爷爷、奶奶就坐.(百年好和,白头偕老)。

人们长说寒冷的时候,父母是阳光;成长的时候,父母是土壤;跋涉的时候,父母是清泉;欢乐的时候,父母是海洋。那么下面就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有请新郎的父母,敬爱的和夫人女士到台前就坐。接受新人一拜。一鞠躬,感谢父母养育恩,你们的恩情比海深,再鞠躬,多享受少操心,健勇快乐才是真,

三鞠躬,父母大人请放心,来年一定抱孙孙。朋友们,大家都知道,在婚礼中新娘改口叫爸妈不仅有社会效益而且有经济效益,所以已经成为婚礼中不可或缺的程序,那么下面就请新娘改口叫爸妈,叫得洪亮又干脆,马上就给人民币。光笑不叫,不给钞票。不要着急,爸妈一个一个叫,红包一个一个要。让我们用掌声欢送两位老人,同时祝福他们以及天下所有父母福如东海,寿比南山。三夫妻对拜夫妻对拜可有个说法,谁鞠的躬越深,表示爱对方爱的越深。下面大家来见证。一鞠躬,夫妻俩人齐努力,再鞠躬爱情事业都甜蜜,三鞠躬明年生俩小宝贝。好接下来请呈上红酒,这满满的交杯酒是我们两位新人,用他们的情,用他们的爱酿造的美酒,也只有真心相爱的人,才能喝的美酒。不说不笑不热闹,喜字当头笑在口,新人要喝交杯酒。喝个交杯酒,心里暖洋洋,喝下交杯酒,生俩胖儿郎,喝干交杯酒,儿郎做栋梁。

下面请介绍人讲话。吃水不忘挖井人一鞠躬;结婚不忘介绍人,再鞠躬,永远感谢大媒人三鞠躬。下面有请代表来宾讲话。谢谢,也感谢各位来宾为他们带来祝福。各位嘉宾,朋友们,你们的大驾光临,为这次婚礼带来了旺盛的人气,形成了满堂的喜气,聚成了祥和的瑞气。我提议一对新人三鞠躬,以表对各位嘉宾的诚挚感谢。时机已到,新人同吃一块糖,甜甜蜜蜜入洞房,鸣炮奏乐。最后我代表两位新人以及家人再次对各位嘉宾的光临表示感谢,祝大家吃得舒心,喝得高兴,玩得开心!同时也祝愿所有的嘉宾朋友,时时开心,秒秒顺心,永远温馨,一年都如意,四季都平安,百事都可乐,万事皆ok。

朋友们,希望明年满月喜酒再相逢,再见!

第四篇:农村宅基地买卖

宅基地的买卖中。有五种情况是不能进行宅基地买卖的: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宅基地上房屋转让审批权限有哪些,宅基地买卖如何处理?

一、宅基地上房屋转让审批权限有哪些?

1986 年《土地管理法》第38 条规定,“农村居民建住宅,使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批准。”1999年修订后的《土地管理法》第62 条则修改为:“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从目前讼争房屋转让协议中反映出的情况可见,对于当事人之间的转让行为有经乡政府相关部门盖章确认的,有经村委会盖章确认的,也有当事人之间自行签订协议转让的。整体上处于一种无序的混乱状态。对于乡、村两级的确认行为,其效力是否相当,当事人则各执一词,意见不一。关于宅基地上住房转让的审批权尚未见明确的法律规定,1986 年及1999 年《土地管理法》的不同规定,仅表述为农村村民建住宅用地,并未明确规定为转让行为的审批权。但土地管理法中审批权限的变化,可以反映出来的倾向却是集体土地的管理趋向严格。

二、宅基地买卖如何处理?

在审判实践中,关于宅基地买卖的法律适用问题业已长期、反复、深入地进行过讨论,但争议颇多、观点颇多,无法作出定论。占主流的观点认为:应坚持限制擅自转让宅基地、房地一体转让、诚实信用、平等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在审理此类案件的过程中应当查明的事实包括:

1、买卖双方的主体身份情况;

2、转让时间、约定形式、协议履行情况;

3、出让方是否为宅基地和房屋的权利人,有无无权处分的情形;

4、转让行为有无按规定经过审批;

5、土地所有权人对土地使用权归属问题的意见;

6、买受人有无再行转让的行为;

7、房屋有无装修,有无翻建、扩建等情形,有无翻扩建的合法根据;

8、现房屋使用人有无其他住所,是否具备腾房条件。结合客观事实的审查及当事人过错的判断,针对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裁判结果也会有所不同。

农村宅基地上房屋买卖有哪些情形,外村人是否可以购买?

一、农村宅基地上房屋买卖有哪些情形?

农村村民因另有住房、住房空闲或农转非迁出等原因,将其自己宅基地上所有的房屋自行处分。从受让方的主体特点上看,包括城市居民、外村村民、本村村民。因本村村民之间买卖房屋,其当事人双方毕竟没有脱离本集体经济组织,一般争议不大,进入诉讼程序解决争议的较少。目前主要争议仍在城市居民和外村村民购买房屋的效力问题上,主要形式表现在:

1、城市居民取得农村村民宅基地上房屋的方式:有依据继承、赠与等行为取得的;有因农

转非后仍继续持有的;有依据买卖协议取得的;有购得诉争房屋后又将房屋转卖本村村民或外村村民的;也有转手卖给其他城市居民的。

2、外村村民取得本村村民宅基地上房屋的方式:这种情况包括不同省份、市区之间,乃至同一区县不同村镇之间的房屋买卖情形。除单纯的买卖行为外,还有转让后该买方的外村村民又与本村村民结婚的;有为规避法律以本村他人的名义购买房屋实际居住的。由于土地所有权人不同及审批权限不同,现有诉争的买卖协议上可见从村委会到乡政府盖章确认的多种形式,更以无任何组织确认的情况居多。从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属变化上看,诉争房屋转让过程中及其后,宅基地使用权多以未发生改变为主,也有受让方取得行政机关核发的宅基地使用权证书的情况,有取得建房批示许可以及诉争土地被征为国有的情形。

由于现有法律规定不够完善,不够详尽,房屋土地管理行政机关又处于以不予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为手段的消极管理状态,近年来审判实践中对宅基地上房屋买卖行为的法律适用问题存在诸多争议。

二、外村人是否可以购买农村宅基地房屋?

关于外村村民能否购买宅基地上房屋的问题,房屋土地行政管理部门认为: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是不允许农民将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及房屋卖给外村农民的。其法律依据为1999 年《土地管理法》的第43 条规定,该规定的内容为:“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房屋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由此规定引申出只允许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转让宅基地上的房屋。

关于如何理解这些规定的含义,普遍的观点认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使用本集体经济的土地办企业或建住房,但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因此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在法律上是被禁止的。农民之间的宅基地上的房屋转让应限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即使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的转让亦应经法定机关审批方为有效。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民之间房屋买卖应为无效。

当然,对此也有相反的观点。该观点认为:目前已有的规定都没有明确禁止非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之间的宅基地上的房屋转让行为,从土地管理法及北京市等地方性规定中得出禁止该类转让行为的结论,只是一种对法律规定的理解和引申,该结论并不准确。因此,不能在法律没有明确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从法律条文中当然理解并引申出禁止某类民事行为的含义,并加以广泛适用。根据农村集体土地三级所有的所有权状态,村内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及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均对其所有的集体土地享有相应的处分权。对于宅基地上的房屋转让行为,只要诉争土地的所有权人表示同意即可,严格的限制流转不符合客观存在的人口流动状况及社会发展的趋势。

律师好,我有一问题想请教。我因为在外工作已将户口外迁,父母在农村也有房屋,我想问将来他们不在时我是否可以继承宅基地和房屋。

刘志祥律师解答: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农村宅基地以及农村房屋是否可以继承的问题。 首先,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公民所有的房屋可以作为遗产,法律对于继承人继承农村房屋无限制,故农村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可以由城市户口的继承人继承。

其次,因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无偿性,身份性,流转的限制性,且宅基地使用权以户为单位分配,所以,宅基地使用权不可以继承。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国土资源部1995年5月颁布)第四十九条: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依据此规定,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所有权因继承而转移后,继承人当然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这也符合我国房地一体的立法原则。 因此,您到时继承房屋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无法继承宅基地。

一、什么是农村宅基地?

(一)农村宅基地是什么?

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

(二)法律规定的农村宅基地的相关内容有:

1、是土地管理法里的名词。

2、法律依据是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的行政法规、以及各省的宅基地管理办法,在实践中,主要是依据各省的宅基地管理条例来进行申请的。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坚决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区、市)规定的标准。这个标准要根据各省自己的规定来办理。

二、农村宅基地可以卖吗?

(一) 处理宅基地纠纷,应该考虑保护国家和集体的土地所有权

依法保护国家、集体的宅基地所有权。我国土地分别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改革前的旧契约不能作为土地权属的依据。处理宅基地(土地)纠纷,应切实保护国家和集体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宅基地,集体组织或个人不得侵

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二)村民可以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农村宅基地是允许卖的,但是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市)审批。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

(三)申请农村宅基地的条件: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四) 不允许申请宅基地的情形: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3、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对于农村宅基地的具体规定,由于各省的规定有些出入,具体还要看当地的相关法律规定。

导读:在房产案子中,有很多宅基地买受人从农村买了宅基地,但是由于面临拆迁等多种原因,出卖人经常在几年之后以城市居民不能购买农村房屋为由,主张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作为购房者,他们的合法权益如何保障呢?只能就这么算了吗?下文有解决的办法。

一、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

(一)关于农村房屋出卖给城镇居民或外村村民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在审判实践中存在较大的分歧。但是,村民出卖农村房屋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农村房屋不得出卖给城镇居民或外村村民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这是肯定的。

(二)农村房屋买卖必然涉及房屋宅基地使用权的变更,而作为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宅基地所有权为房屋所在地的村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客观上形成了村民与集体经济组织之间对房屋享有共有权利的状态。因此村民在未征得集体经济组织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房屋出卖给城镇居民或外村村民而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共有人处分共有财产的应当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其他共有人未同意处分的不得行使处分权。由此可以得出只有财产的所有人或有权处分该财产的人才能处分该财产。根据合同法规定,没有处分权的人订立的处分财产的合同,只有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权处分人事后取得了所有权的,合同才有效,

权利人不予追认或处分人事后未取得所有权的,合同无效。

(三)再一个,关于产权登记是否影响合同效力的问题。经过法律理论的演变和公私权利的日益明确,不动产登记制度与交易合同之债的效力已经成为不同法律领域的不同调整对象。行政管理机关的登记制度主要作用集中在公示性上,虽然在不动产理论上,产权变更的标志是登记备案,但基于物权与债权的各自独立特性,这种登记仅是物权变动的公示,不影响双方债权的成立生效与否,合同效力主要由合同法来调整。

二、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的救济,即购房者损害如何赔偿

1、现在法院在判决时,会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适当弥补购房者的损失,在前几年,法院一般会判决卖房者对购房者的房屋增建和装修部分进行赔偿,但是对房屋增值部分赔偿不多。但是近年来,法院开始对购房者的房屋增值损失进行了越来越多的关注,购房者主张房屋增值部分的赔偿也得到了越来越多的支持。所以说,对于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的购房者来说,可以主张多方面的赔偿要求,以弥补自己的损失。

2、法院对购房者进行保护的前提是,卖房者过失比较大,比如,明明知道宅基地不能买卖还要进行交易。所以,购房者一定要掌握相关的证据。

从上面可以看到,宅基地作为一项较为特殊的房产,与一般私有房屋不同,法律关系也较为复杂。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农民所在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不经过同意,买卖是无效的,为这事对簿公堂的人不在少数,如果购房者遇到了宅基地纠纷,自己不懂的,可在第一时间与专业房产律师联系。

第五篇:农村结婚典礼证婚人的致辞

各位朋友、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好! 今天,是彭敏强先生和张茜女士喜结良缘的大好日子。首先,请允许我代表在座的各位亲朋好友,祝新郎新娘新婚快乐、万事如意 !

受新郎新娘之托,担任他们的结婚证人,我感到十分荣幸。新郎新娘通过相识、相知、相爱到相许,走过了一段幸福而难忘的时光。公元xx年3月29日,新郎新娘在xx省韶关市曲江区民政局完成结婚登记注册,终于结为一对幸福的伉俪。

现在,我宣布:彭敏强先生和张茜女士的感情是真挚的!他们的婚姻程序是合法有效的! 让我们鼓掌向他们表示衷心的祝贺!

庐山为你们作证 ! 赣江为你们作证 ! 在座的亲朋好友们为你们作证 !

新郎新娘正沉浸在温馨和欢乐之中。作为证婚人、作为长辈,我想语重心长地说,希望你们在今后的日子中,互敬、互爱、互谅、互助。无论今后的事业和生活是顺畅还是坎坷,都要把对方作为自己毕生的依靠。相濡以沫,白头偕老。

值此美好的日子,新郎新娘不能忘却曾经给予你们无限呵护的父母亲,要把对父母的感恩之情化为实际的行动,孝敬和侍奉双方的父母,让父母颐养天年。

各位朋友、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让我们共同祝愿这一对新人永结同心,携手共创更加美好的未来!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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