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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意义重大,务必高度重视。一些黑恶势力长期霸据一方,为非作恶,广大群众深受其害,一些黑恶势力甚至以腐化党政机关干部为手段,寻求保护伞,谋取暴利。有人可能会说黑恶势力与我何干,但人毕竟不是独处的,有与其他人交集的可能,你可以保证你不会成为黑恶势力,但你绝对不敢保证你不会成为黑恶势力的受害者。扫黑除恶就是为了保障我们有清明的政治生态,保证我们有安居乐业的生活,甚至是保护我们每个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因此,作为公安机关的一员,必须自觉置身大局,将扫黑除恶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
扫黑除恶迫在眉睫,务必重拳出击。黑恶势力关系错综复杂、盘根错节,比如有些轻微刑事案件,因嫌疑人是涉黑人员,通过恐吓等方式找被害人调解,找证人做假证言,案件证据得不到手机固定,使得案件无法进展,黑恶势力从而更加有恃无恐、肆意妄为;有些黑恶势力有保护伞的支持,攫取暴利,操控重要领域,打击黑恶势力牵一发而动全身,影响重大。虽然扫黑除恶困难重重,但作为公安干警,必须坚定信念,自觉屏蔽阻力,对苗头性问题,及早扼杀,确保打早打小、除恶务尽。
扫黑除恶任重道远,务必一以贯之。黑恶势力都有滋生、成长、壮大的过程,黑恶势力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问题,这是一个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作为公安民警,我们除自身要学习扫黑除恶的相关知识外,还要注重结合案例开展法治宣传,引导广大群众懂得用法治的武器抵制黑恶势力、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只有人人都是扫黑除恶的斗士,才能在全社会形成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根除黑恶势力滋生成长的土壤。
扫黑除恶的冲锋号已经吹响,作为公安民警,必须坚定打赢这场攻坚战的决心,立足于自身工作岗位,不放过任何一股恶势力,为不断增强人民幸福感、安全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这次会议是县委决定召开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精神,部署下一阶段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各乡镇(管理区)、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全力抓好贯彻落实。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场县合作、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截至目前,成功打掉了3个恶势力团伙,2起涉恶团伙案件已进入审判环节(其中有1起案件今天现在法院开庭),取得了积极成效,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在此,我代表县委对在座的各位和一直奋战在扫黑前线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同中央、省委、市委的要求相比,同全县人民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线索摸排不深入。从目前来看,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大多来自群众举报,公安和行业监管部门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摸排线索数量不多,职能作用发挥不明显。二是工作机制不健全。政法机关与纪委监委配合不够紧密,存在脱节问题,在深挖“保护伞”方面还未能实现突破。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经济有序发展,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政权稳固。当前,扫黑除恶工作已经从“全面推开”转向“纵深推进”的新阶段,面临的问题更为复杂,所肩负的任务将更为艰巨。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要求部署,强化措施、攻坚克难,按照既定目标,坚定不移地抓下去,确保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全面胜利。下面,就进一步推进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强调五点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提高履职尽责能力
一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中共中央、国务院专门印发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其中不难发现,已经开展了十多年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现在变成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黑”比“打黑”更加全面深入,主要体现在“四个前所未有”:一是高度前所未有,把扫黑除恶上升到了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政治安全的新高度;二是广度前所未有,扫黑除恶涉及到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社会治理的方方面面;三是深度前所未有,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结合起来,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与深挖“保护伞”结合起来;四是力度前所未有,要用三年时间,动员全社会力量打一场声势浩大的扫黑除恶人民战争,展现我们党和人民雷霆万钧的气势、战之必胜的决心。近期,省委书记张庆伟和市委书记宋宏伟相继作出重要批示,要“强力组织,跟上全国步伐”,“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扩大战果”。10月16日,全国扫黑除恶推进会在武汉召开,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紧紧围绕三年为期的工作目标,以重点地区、行业、领域为突破口,以深挖彻查“保护伞”为关键点,以基层组织建设为着力点,抓住突出问题,奋力攻坚克难,推动专项斗争持续深入、不断实现新突破”。全县上下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工作紧迫感,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补齐短板,以更高的站位、更有效的措施、更大的力度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二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牢固树立场县“一盘棋”思想,把专项斗争作为强化“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工程,作为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大民生工程,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治理工程来抓。要严格落实好县、乡镇(管理区)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政法机关直接责任和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决不允许存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错误思想,要按照“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要求,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项政治任务牢牢扛在肩上、紧紧抓在手上,既各负其责、依法履职,又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切实形成扫黑除恶的强大合力。三要认真谋划职责任务。各乡镇(管理区)、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细化分工、责任到人,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扫黑除恶决策部署上来,不打折扣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全身心地投入,统筹研究具体工作,定期组织召开扫黑除恶分析研判会议。要持之以恒抓推进,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基础,定期对本行业、本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系统性梳理,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
二、强化依法打击,切实增强法治化水平
一要加大线索摸排力度。各乡镇(管理区)、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要承担起线索排查的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发现有价值的案件线索”作为关键基础,层层压实工作责任,认真抓好线索排查工作;各职能部门要积极发挥优势,通过民意调查、走访群众、秘密侦控等多种有效手段,组织开展全方位、滚动式摸排梳理工作,全面摸清各行业领域黑恶势力活动线索;扫黑办要再次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动群众,增加线索数量;扫黑除恶各成员单位要与公安机关、扫黑办形成顺畅的线索受理、案件核查等工作机制,完善线索台账,确保每条线索可跟踪、可追溯、可倒查;公安机关要充分运用好专业化手段和人力情报系统,广泛获取线索;政法机关要注重在办理刑事治安案件、行政处罚案件、职务犯罪案件、信访积案和群众举报中发现线索;法检两院、纪委监委要在办案环节梳理线索;司法行政机关要在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管控人员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中主动摸排线索,做到不留死角,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力争年底前收集一批新的线索,推动有效线索转化为案件的战果,掀起集中破案打击声势。同时,要保护好举报人、证人、鉴定人。二要加大依法打击力度。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将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插手民间纠纷、境外黑社会渗透等10类黑恶势力确定为打击重点。在此基础上,我省结合实际,将网络威胁诽谤和黑恶势力“保护伞”也作为打击重点;市里将涉煤领域、涉农领域黑恶势力列为打击重点。公安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和尖刀作用,在案件核查上做到规范高效,在证据收集固定上做到目的明确、程序合法、确实充分,要办成铁案经得起推敲。同时,要将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县委汇报;检察机关要实施捕诉合一,提前介入,建立检察官黑恶势力无保护伞签字背书制度;审判机关要设置专业合议庭,指定政治过硬、审判能力强、经验丰富的法官专门审理涉黑涉恶案件;司法行政机关要及时将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移交给有关部门,切实做好涉黑涉恶罪犯律师辩护代理案的指导、管理、监督工作。政法各部门要加强同上级的沟通配合,进一步统一办案思想,坚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的工作导向,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做到线索快速核查、案件加速办理,提高办案效率。三要加大法治化建设工作力度。今年全省开展“法治建设年”活动,要紧紧抓住这个契机,从体制机制、制度保障上加以完善,将开展法治建设年活动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效结合起来,通过抓法治建设,加快推动司法体制改革,通过抓法治建设,进一步营造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推动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政法机关必须严格坚持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始终在法治轨道上稳步推进,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要办成铁案;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善于运用治安、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对查实不构成犯罪的恶势力违法活动进行打击处理;要重点整治黄赌毒、传销、拐卖、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问题,严厉打击敲诈勒索、垄断市场、把控村务、欺压群众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断提高社会治安整体水平,全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四要加大深挖彻查力度。要认真贯彻张庆伟书记“深挖严打‘保护伞’,以党纪国法惩处队伍中的坏分子”的要求,将打击重点聚焦指向黑恶势力“保护伞”和“关系网”,做到审查涉黑涉恶案件与查处“保护伞”和“拍蝇”同步相结合,严格落实“一案三查”,既要查办黑恶势力犯罪,也要敢于“刀刃向内”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推动涉黑涉恶腐败专项治理深入开展。
三、深化标本兼治,切实夯实基层基础
一要强化重点行业领域治理。认真排查梳理农业、旅游、建筑、交通、国土、市场监管等重点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着力破获一批重点案件,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二要强化基层组织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务必把这个基础夯实筑牢”。组织部门要抓好基层党组织带头人的培养和审查工作,对履职不力的党组织书记要进行约谈,有效推动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落实;要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在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增强基层对涉黑涉恶问题的“免疫力”,提升党组织领导基层治理的能力,固本强基、标本兼治,从源头上、根本上有力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三要强化社会治安管控。要深入推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不断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深入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要不断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集中排查突出治安问题,有效防控化解公共安全风险;要落实重点人群动态管控机制,做好对有犯罪前科的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监督管理和安置帮教工作;要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无业人员、辍学青少年服务管理和防范监管,防止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
四、加强宣传发动,全力营造扫黑除恶声势
一要加强法治学习培训。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深入学习宣传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和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规,定期对全县执法办案人员进行岗位业务培训,着力提升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二要发挥新闻媒体作用。要充分利用好各类媒体和媒介,运用政府网站、微信、微博、广播电视等宣传手段,大力宣传专项斗争取得的重大进展,进一步表明党和政府“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伞’必打、有腐必反、有乱必治”的坚强决心。三要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进一步创新社会参与机制,增强社会覆盖面,公布扫黑除恶打击重点、群众举报内容、举报途径、举报方式,完善举报奖励机制,发动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和线索,做到群众举报“件件有回音”,调动和保护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五、强化从严督导,力争取得更大斗争成果
一要强化调度督导。要认真落实好张庆伟书记关于“加强调度和推进”的批示精神,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及扫黑办要采取约谈调度、会议调度、重点案件调度、成员单位调度以及督查督导等方式,加大工作调度和推进力度,不断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要强化考核评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已经纳入全县综合治理和法治建设考核体系,要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三要落实责任倒查机制。对不敢动真碰硬,不担当不作为,甚至压案不办,充当“软保护”的领导干部,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
同志们,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和人民交给我们的重大政治任务,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部署要求,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再接再厉、持续发力,向黑恶势力发起新一轮强大攻势,坚决打好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上沙沟小学扫黑除恶宣传动员讲话稿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扫黑除恶进校园,平安伴我共成长》。
2018年4月27日18时许,在米脂县第三中学校门外巷道发生一起伤害案件,一名男子持匕首行凶,导致19名学生受伤。截至4月27日23时,死亡学生人数上升为9人,其余10名伤者正在全力救治中。犯罪嫌疑人于案发后已被警方控制,经初步审讯,犯罪嫌疑人交代其在米脂三中上学时曾受同学欺负,遂记恨学生,报复学校,报复社会。这是一起典型的涉及黑恶势力特征和犯罪行为特点的案件,影响十分恶劣,而且严重危害了学校安全和青少年学生的生命安全。
同学们,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8年1月正式发布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教育卫体局也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部署了实施方案,我们有必要了解涉及黑恶势力的校园犯罪行为,远离黑恶势力,并能在危急时刻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
那么,哪些属于涉及黑恶势力的校园犯罪行为?
1、滋扰学校周边治安环境和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各种行为,如放学后游荡在校门口或沿途站点的社会闲散人员,以接人等人为名义骚扰学校学生,定点打架,不法商贩经营无资质摊点等;
2、校园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行为,如打着投资公司、咨询公司、金融借贷平台、典当行等名义、以及‘无抵押贷’、‘校园贷’、‘裸贷’等‘套路贷’,专门从事高利放贷,采取虚假诉讼、跟踪滋扰、言语威胁、变相拘禁、殴打伤害等手段逼讨债务的黑恶势力行为。
3、校园霸凌行为,如参与拉帮结派,对同学进行人身伤害,或在网络上对同学进行谩骂、威胁等等。
如果我们身边出现了上述涉及黑恶势力的校园犯罪行为,该如何保护自己? 首先,我们学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设置了监控设备和门卫保障制度,设有规范的人防、物防、技防体系,学校值班领导及门卫也每天会在上下学时接送学生,具备校园治安防控和维稳处突能力。
其次,作为学生,我们应该清楚地知道国家对涉黑涉恶行为绝不姑息、坚决打击的态度和决心,远离黑恶势力,不与社会闲散人员交往,更不能将其带至学校周边,以防被拉拢、胁迫参加黑恶势力犯罪。在校内不做欺凌同学的事,特别强调不在网络上(如QQ、微信、贴吧、表白墙等)对他人进行辱骂、威胁、传播谣言等。
再次,如果遇到危害校园和自身安全的黑恶势力犯罪行为,应第一时间向学校举报。班主任老师和学校各职能部门会第一时间对举报人给予必要的保护和帮助。 如果遇到砍杀袭击:
1.快速跑开:跑为上计,不围观不停留。
2.迅速躲避:跑不掉,要躲,利用身边的建筑物、树木、车体、围栏、柜台等物品进行阻挡躲避砍杀,与其拉开距离。
3.奋力反抗:在无法跑开或是躲避时,联合他人利用随身携带物品(书包、水壶、雨伞等)和随手能够拿到的物品(木棍、拖把、椅子、灭火器等)进行奋力反抗。
4.及时报警:拨打110报警,什么时候、什么地点、有多少人在持刀斧砍杀、歹徒的基本体貌特征。
5.自救互救:到达安全区后,及时检查是否受伤,发现受伤,及时实施自救互救。
6.事后协助:积极向警察提供现场情况, 协助警察调查。 如果遇到开枪袭击:
1.如果在枪击现场可以逃脱则应当立即逃跑。在鼓励他人一起离开的同时,不要因为他人的态度而犹豫不决,在逃跑时要注意判断危险的方向。
2.如果无法逃脱,应当立即找遮蔽物躲避伤害,并立即找地方躲起来。 3.身处教室内的同学,应堵住门窗,阻止歹徒闯入。同时迅速低头蹲下,躲在讲台、课桌等遮蔽物后面并及时报警。
在此,还要提醒同学们平时走路时不要带耳机,不要在危险来临时浑然不知,造成严重后果。
同学们,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有可能遭遇危机,每个人都应该熟记基础的安全防范知识和自救技能,规避危险,保护自己、家人与朋友的安全,做自己的首席安全官。
谢谢大家! 上沙沟小学
201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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