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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有限公司(原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依()_________号仲裁书,已成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房屋的业主,并有意自用该处房产,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与原房主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的承租上述房产的租房协议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提前终止,甲方于当日退出承租房产。
2、因房主自身原因,甲方近来一直未能与其联系上,故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的房租甲方已提存至_________公证处。
3、上述房租依乙方与原房主的转让协议,应全部或部分归乙方享有,但至今该房租仍在原房主________________处,且_________尚有_________________元押金未转交给乙方或归还甲方,鉴于上述情况,甲方承诺协助乙方取得其应得的房租,乙方承诺尽快归还甲方_________元押金。
4、双方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进行房屋交接手续,完成交接手续后在本协议上签章。
5、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租赁合同的终止经友好协商一致,双方同意解除原双方于(20__)签订的位于1号商铺的《房地产租赁合同》,并同意于(20__)解除合同。为了解除租赁合同,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应在双方签字生效后2天内将泊位归还给甲方。如乙方未能按时归还租赁物,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原租金两倍的违约金,即人民币元。逾期七天,甲方有权免费收回店铺,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应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一切费用。
三、租赁退役时,原水电应保持正常。乙方不得损坏店铺内的设施和原有装修,损坏应按价赔偿。
四、如因乙方原因单方面违反原租赁合同,甲方将没收合同保证金、运营管理费保证金、水电费等全部保证金。
五、乙方必须到工商部门办理搬迁或注销营业执照手续。
六、因乙方出租给他人造成的任何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乙方退租当日,甲乙双方应亲自销毁原签订的《房地产租赁合同》。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一、原合同租赁期计至年月日,从年月日起,尚未履行的合同内容,终止执行。
二、自年月日起,甲方与第三方因房屋租赁发生的纠纷及由此引发的相关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
三、年月日前,应该缴纳的物业公司各项费用全部由乙方在规定时间内缴讫。
四、乙方已交纳的房屋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结算,以多退少补方式结清。
五、甲方自愿放弃因提前终止合同而引发的违约金索赔权利,本协议签订时,双方已共同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与房屋租赁有关的情况进行清点、验收,并且无任何异议。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因《房屋租赁合同》而产生的权利、义务自行终止,甲、乙双方均不得再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
六、其他内容:
1、关于租房押金:
2、
七、双方如就本协议的效力、解释或者履行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调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双方会签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20__年7月,沈女士在本市某小区购置了一套门面房,本来打算自己经营面包房的,可是由于资金等原因,无法经营。于是沈女士就将该门面房先出租给俞先生,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该租赁合同约定,沈女士将其所有的一套门面房出租给俞先生,租期为三年,20__年8月5日至20__年8月4日止,月租金为9000元。20__年8月,该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俞先生打算继续租赁,沈女士也没有收回该门面房,但双方并没有另行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20__年2月,沈女士找到了合作伙伴,打算收回出租给俞先生的门面房自己用,也就是要求解除其与俞先生之间的租赁关系,而且要求俞先生支付自20__年1月1日起至交付门面房之日止的租金。俞先生认为双方对给付租金的期限未明确约定,按照惯例是每年年底给付上年租金。对于20__年的租金,其应在20__年年底前给付,现在还未到给付期限,沈女士就要求解除租赁关系,支付租金是没有道理,故不同意沈女士的要求。双方协商不成,无奈之下沈女士起诉至法院。
评析
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租赁合同,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对于不定期租赁,双方当事人均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在本案中,沈女士与俞先生之间的房屋租赁期限届满后,作为承租人的俞先生继续使用租赁房屋,而且沈女士对此没有提出异议,虽根据法律规定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而且双方对20__年8月后的租赁关系并未采用书面形式确定下来。在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对租赁期限各自的陈述相互否认,且均不能提供证据,故法院应认定该租赁关系是不定期租赁;对于双方间的不定期房屋租赁关系,沈女士和俞先生均可以随时主张解除,故对沈女士要求解除双方间的房屋租赁关系的请求,法院应予以支持。当然沈女士要求俞先生退还房屋应当给予合理的期限;俞先生也应支付相应的租金。
案情
审理中,许多人认为另一公司应当支付15万元违约金。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某公司与另一公司的目的在于租赁,彼此所签的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虽未再续签书面合同,但未续签合同并不等于双方没有合同,双方仍在按原合同继续履行的事实表明,彼此仍在维系并希望实现与原合同相同的目的,故双方虽没有补充协议,但除期限改为不定期外,其余均应按原合同条款履行。
审判
法院经审理认为,租赁合同因到期而转化的不定期租赁合同,是一种新合同,合同内容应以双方实际履行情况而定,但由于违约金是一种明确、特殊的严格责任,故原关于违约金条款不能适用于不定期租赁合同。据此,判决驳回了某公司要求另一公司支付15万元违约金的诉讼请求。
评析
安报律师团律师认为: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理由如下:
一、某公司与另一公司在租赁合同到期后继续租赁,决定了双方依旧是租赁合同关系,但是形式已经发生改变,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也随之改变。租赁合同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种,不同形式的租赁合同,法律调整的方式自然存在不同之处。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本案租赁合同到期后,某公司继续使用并按原标准交付租金,另一公司亦未提出异议,表明该租赁合同已经转为不定期,法律适用也应以调整不定期的条款为依据。
二、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并不等于原约定的违约条款仍可适用。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若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条款,则不产生违约金责任。一方面,违约金的承担是以“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的约定”为要件,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约定不明、超出约定范围均不能适用;另一方面,尽管某公司与另一公司的目的在于租赁,双方按原合同继续履行同样具有租赁的目的,但这仅仅反映在租金、租赁房屋的使用上,已经通过默示履行达成一致,即在这一点上应当继续有效,但对违约金这一必须明示的特殊的严格责任问题,并没有明确确认,故不应沿用;再一方面,原租赁合同约定提前解除合同必须支付违约金的前提条件,仅仅限制在合同期限所固定的'两年以内,并没有谈及两年以外,在原合同转为不定期租赁合同后,固定期限变为不固定,两年的时间已届满的情况下,原违约条款已经失去存在的前提和基础。
三、另一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合同。我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该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也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可见,随时解除合同是另一公司的权利,不过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某公司,该期限通常为一个月。另一公司只有未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某公司的情况下,某公司才能要求另一公司赔偿损失,但这种损失并不是违约金。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原于年 月 日签订的 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该合同于 年 月 日予以解除。并就解除商铺租赁合同,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签字生效后乙方在天内将铺位退回甲方。如乙方不按时退租,每逾一天,需向甲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二、乙方需交清租金、水电费等一切费用。
三、退租时原有水、电等应该保持正常,乙方不得损坏铺内设施和原装修,损坏应照价赔偿。
四、与相关费用结算清楚后甲方向乙方退回所收共计 元的押金。
五、因乙方未能按期办理完退租手续或给甲方产生任何损失,甲方有权用押金冲抵所欠费用或损失。
六、乙方退租给他人产生的任何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