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合同范本 > 租赁合同 > 详情页

商铺租赁合同(合集)

2022-01-11 23:15:08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商铺租赁合同(合集)》,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商铺租赁合同(合集)》。

第一篇:商铺租赁合同

商铺租赁合同甲方(出租方):身份证:电话:有效通讯地址: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电话:有效通讯地址: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商铺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自愿租用甲方位于号商铺作为商业用途使用(以下简称“该商铺”),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第二条:租金、保证金及租金交付期限:

第三条:租赁标的商位的期限为三年,从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标准租金按年递增方法。

A.从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月租金为¥元

B.从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月租金为¥元

C.从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月租金为¥元乙方租用该商位经营范围为:文体用品,玩具。

保证金: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付人民币¥元,作为履约保证金。以上租金是不含税价,如有关部门检查需办理出租手续费等应交缴的一功税费由乙方缴纳(即开发票的税费),但甲方需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手续。

第四条:该商铺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有线天线使用费等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缴交,与甲方无关。如由于这些费用未交清而致使甲方被有关部门(公

司)追讨滞纳金或罚金,则甲方有权从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中抵扣,并有权要求乙方补足该保证金的不足部分。

第五条:租凭期间,乙方不得转租该商铺。如乙方确需转租,须经甲方协商同意,如乙方在未征求甲方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房屋转租他人的,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宣布中止该合同,并有权将房屋收回另租他人。而乙方所交的保证金(即作为违约金),一律不予退回,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需提前中止本合同,均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且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两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六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须于年月日将该商铺交付乙方使用。

2、早方保证该商铺交付使用时水电及排水排污线路管道畅通。

3、合同期满时,乙方须在租约期满之日退还房屋,同时经甲方验收该商铺无设备损坏及欠缴的水电费与物业管理费后十天内,返还乙方所交的保证金。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如期交纳租金。

2、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电费与物业管理费等,由乙方自行按时缴付。

按建筑面积核算管理费用,每平方米人民币15元/月,合计人民币252元/月。

按建筑面积计算,公共区域水电费按实际发生额度进行公摊核算(根据目前实际情况暂按每平方1.5元/收取)。

按建筑面积计算,中央公调电费每平方米人民币9元/月,合计每月人民币151元,按实际中央空调运行时间计算,运行时间约为4月1日至11月15日。

3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物业管理规定,爱护并正确使用

该商铺及内部设施,不得擅自改变该商铺的结构及用途。如乙方违反有关规定或超出其经营范围进行的活动,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可以此原因解除本合同,并不退还所收的保证金,及有权追偿由此面发生的一切损失的赔偿。

4、为确保用电安全,乙方不准么拉乱接电线,不准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单个电器功率在1500瓦以上,空调、冰箱除外):如需使用,须向供电部门申报增加用电负荷待批准及缴交增容费后,方能使用。

5、乙方不得擅自装修该商铺:如需装修,需经甲方同意,并一律不得改变该商铺的结构部分。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第一点的规定,则乙方缴交保证金的期限顺延:如超过十五天仍无法将商铺交付使用,则乙方有权宣布本合同无效,甲方需无条件退还乙方保证金。

2、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第六条条款第三点的规定,则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滞纳金,每天该保证金的3%o计收。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如拖欠租金,则每天按应缴租金的3%o交纳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壹个月,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和收回商铺,并有权拒绝返还保证金。

2、一切非自然因素造成租用商铺及配套设施的毁损和故障,乙方应在退房前独自承担维修责任,否则甲方将乙方的保证金作为修复费用,在修理工程结束后,该保证金多退少补。

3、如乙方违返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第三、四、五点,造成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乙方同意遵守深圳沙井义乌商贸城一切市场管理规定。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乙方缴交保证金之日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第二篇:2017年门面租赁合同范本简单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租给乙方使用。同时该门面内的设施(卷闸门、电线、灯管、开关、水管、地板、楼梯、扶手等)在现有完好状态移交给乙方管理使用。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

至年月日止,年之内房租不得变动。租赁期满,如乙方需要继续承租,必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书面申请,在相等条件下,甲方应当优先租赁给乙方,.

三、租金与交租方式:年租金元,分两次缴清,首次付元,如未按期交纳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无条件收回门面,且押金不退。

四、水电费用:乙方单独安装水、电、煤气表,乙方按照实际使用量缴纳费用,水表开始,水费价格按自来水公司标准电表开始,按电业局标准收费,煤气表开始,按煤气公司标准收费。门面物业费、卫生费由承租方按时向物业公司缴纳,出租方概不负责。

五、签订合同时,甲方收到乙方押金元(不计息),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租金,任赁期满,乙方在交清各种费用后,门面内结构未改动,甲方退回所有押金,如有结构变动,乙方需恢复原状,甲方才能退押金。

六、本协议租期届满如乙方未继续租赁,乙方应在期满第二天内搬出。如未搬出,甲方对乙方所有存放的物品不承担存放、保管的责任。

七、乙方在租住期内,必须遵守法律和暂住人口的有关规定,乙方及其家人的安全,包括人身和财产安全,均由乙方负责。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第三篇:商铺租赁合同

转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房东方:(简称丙方)

甲、乙双方在征得丙方同意后,三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商铺地址:

甲方将其租赁的位于上海市区路号的商铺在良好状态下,转租部分给乙方用于使用。

二.商铺面积:

转租该商铺的使用面积约为平方米。

三.租赁期限:

1.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应于年月日以前将商铺腾空交给乙方使用。

2.装修免租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为乙方免房租之装修期。

四.租金:

1.数额:甲乙双方议定每月租金为人民币整,后年租金由甲、乙双方根据市场价另行协商确定,应付租金由乙方以现金形式交付给甲方。

2.支付方式:

租金按为壹期支付,首期租金由乙方于本合同签定时一次付清;以后每期租金于每期开始前提前缴纳,先付后用。甲方收到租金后应开具发票给乙方。

3.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个工作日,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权按所欠费用款项的1‰收取滞纳金,如超过天,则视为乙方自动退租,构成违约。甲方有权收回商铺,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五.租赁期内,甲方承担下列责任:

1.依约将商铺及附属设施按时完整交付乙方使用。

2.负责对商铺定期安全检查,商铺维修费等原由甲方支付的费用,仍由甲方承担。3.租赁期内,甲方应提供给乙方办理营业执照的证明及材料,协助乙方办理工商、税务、卫生、治安、消防等手续。

六.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下列责任:

1.依约按时交纳租金,并承担租赁期内的水、电、通讯费、治安费、税金、卫生费等一切因乙方实际使用而产生的费用,并按单如期缴纳。

2.乙方在装修期间不能破坏商铺的主体结构。

3.合同期满后,乙方原有的固定装修不能破坏移走。

4.乙方在租赁期内应注意消防安全设施的配备,否则在本租赁场所内由此而产生的消防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

七.合同终止及解除的规定:

1.合同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如需续约,乙方应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由双方另行协商续租事宜。

2.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在3天内将承租的商铺交还甲方,如有留置的任何物品,在未取得甲方的谅解之下,均视为放弃,任凭甲方处置,乙方决无异议。

3.本合同一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任意终止。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

八.不可抗力:

商铺租赁期内如遇市政动迁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双方合作无法进行,本合同自然终止,甲方应退还乙方已预付的未履行期间的租金给乙方。

九.违约处理: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的条款履行,并且过错方在未征得对方谅解的情况下,责任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双方约定违约金为人民币圆整。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的实际损失,责任方应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

2.凡在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情时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订约人:

甲方:乙方:丙方:

证件号码:证件号码:证件号码:

联络地址:联络地址:联络地址:

电话:电话: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推荐专题: 解除商铺租赁合同模板 商铺租赁合同模板 商铺租赁合同

相关推荐
本站文档由会员上传,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发送邮件至89702570@qq.com联系本站删除。
Copyright © 2010 - 千文网移动版
冀ICP备20200271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