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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2022-03-16 21:19:00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第一篇: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存在的风险:

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风险是潜在的违约风险。如果在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况下,不会发生这种风险。但是如果当事人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所以解除租赁合同的,那么就有可能要承担违约的风险。

这是因为,法律虽然规定了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但是这些条件都不是足够清楚和不确定,如果另一方当事人对此持有异议的话,那么最终只能由法院决定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一旦法院认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那么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注意的问题:

1、押金不是违约金,提前解除合同不能直接扣除。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一般会涉及签订合同后房主预先收取几个月的租金为押金的问题,如果双方一旦发生什么争议,尤其是承租人提前解约,出租人往往会扣留押金做为违约金。实际上,押金并非是提前解约的违约金。

之所以出租人要收取押金,是因为出租人把自己的房子和相关附属物品交给承租人使用,为确保承租人在使用过程中给租赁物造成的损害能得到赔偿,才设定押金。从这个角度讲,不管是正常结束租赁关系,还是一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只要租赁物没有受以损害,押金都应该退还。

除非双方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一方违约解除合同,以押金为标准确定约定的违约金数额。

2、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金标准如何确定?

出租人或承租人在某一方提前解除合同时经常会问到的一个问题就是:“法律有没有规定一个明确的.违约金数额标准?”

这里可以很准确的告诉大家:“没有!”

在合同法中对于违约金数额的确定主要就是一个原则:“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以实际损失计。”

但是,房屋租赁合同解约时,如果没有约定的违约金,如何确定单方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这很难准确认定。

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承租人的损失如何认定?承租人要另寻房子租住,花费的时间很难计算,除必要的搬家费等,不管找到还是没找到,都很难准确地认定实际损失数额。

承租人单方解除合同呢?理由上似乎好找一些,可以说“造成房屋空置产生损失”,但是空置几个月的损失是合理的呢?你总不能永远空着不找新的承租人吧?比如前面的案子中原告主张一年半的空置损失,最终法院只支持了四个月的。

所以,为了避免这种违约金标准的不确定性和争议,律师建议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双方一定要把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金标准明确在书面合同中。比如明确约定几个月的房租为违约金,或者直接表述按押金的标准确定违约金的数额。

这样,一旦发生单方解除的情况,守约方主张违约责任简单方便;而违约方呢?对自己的违约行为的后果也有所预期,可以事先准确判断后果,在是否违约时就会有一个得与失的客观衡量。对双方都有好处。

3、如何做到提前解约,而不承担违约责任?

经常碰到因为客观原因承租人或出租人想提前解除合同又不想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我们前面说过,如果在解除时,双方协商一致解除而不承担违约责任,当然可以不承担。

可是谁能保证协商一致呢?能不能提前就做好这个工作?能!如果事先在合同中采取些变通措施,是可以做到的。

比如双方可以在租赁合同中先明确约定,发生何种情况,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不须承担违约责任,比如房屋需要拆迁、承租人工作地方发生重大变化等等,当然,如果有这些情况发生,也应该给另一方保留必要的准备时间才算合理。

再比如,从租赁双方的目的上看,承租方是为了使用特定的房屋,出租方是为了出租获利。所以,也可以从合同的目的入手避免双方的违约责任。

比如可以做类似如下的约定:

如果承租人想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应该承担3个月的租金为违约金,但是,如果承租人在解除合同时能以不低于原租赁合同的条件,为出租人找到新的承租人,则承租人不承担上述违约责任;

如果出租人想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应该承担3个月的租金为违约金,但是,如果出租人在解除合同时能在出租房屋所在的小区为承租人另外寻找到与原租赁房屋、租金标准相同的房屋供承租人使用,除必要的搬家费用外,出租人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

其实,上述变通办法,即使提前没有约定,在某一方要单方解除时也不妨提出来与对方协商,但是如果提前没有约定,就算您的方案是合理的,对方也未必就要绝对接受,所以,可能的话,还是事先约定为好。

4、提前解除合同要有必要的书面手续。

前面我们讲过,合同正常到期解除,双方要有交房手续,要清点物品,退还剩余的租金和押金,上述过程应该有书面文件予以证明。

在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当然也少不了上述文件,另外,还要再多出一份,就是《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在解除时双方应该就哪一方提出解除、另一方的态度是什么、是否承担违约责任、如何承担等问题在这份文件中明确。

不管解合同是否协商一致,

第二篇: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卖方: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 身份证/护照号码: 地址: 买方: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 身份证/护照号码: 地址: 经纪方: 地址:

卖方与买方通过经纪方的居间服务于 年 月 日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了关于 市 区 物业(以下简称该房产)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为。现经三方友好协商,就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三方均同意按以下第( )项履行:

(一) 卖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关系:

1、卖方须于签署本协议之日起日内将定金_________)退还买方。

2、卖方同意赔偿买方币_________),并于签署本协议时付清。

3、卖方同意补偿经纪方损失币元整(小写:_________),并于签署本协议时付清。

(二)买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关系:

1、买方同意支付给卖方币_________)作为赔偿。

2、买方同意补偿经纪方损失元整(小写:_________),并于签署本协议时付清。

3、买方于年日搬离房屋,交还房屋钥匙,并结清相关费用。

二、未按期履行合同解除义务的,以拖欠金额为基数按日 ‰向对方支付滞纳金。

三、自本协议履行完毕之日起,三方之间的合同关系终止,三方均不得再就上述合同追究各方责任。

四、双方就本协议提供以下帐户作为收款帐户:

卖方户名: 开户行: 帐号:

买方户名: 开户行: 帐号:

五、本合同一式叁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卖方、买方、经纪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 经纪方: 买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三篇: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案例】:

某日,A客户携带一份房屋租赁合同找到笔者。A客户租赁B商务大厦约300平方米办公面积,因拖欠房屋租金,B商务大厦发来书面信函,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A客户向B商务大厦赔偿剩余租赁年限对应的房屋租金作为赔偿。A客户前来咨询的时候,已经从B商务大厦搬出,并且A此前租赁的场地已由B商务大厦租赁给他人。

按照合同的约定,A客户和B商务大厦对于合同提前解除的损失赔偿计算方式,确实是“合同解除后的剩余租赁年限所对应的租金”,也就是合同提前解除后、剩余的未得到履行的租赁期间的租金。这是一种典型的以“预期可得利益”计算解除合同损失赔偿的约定。如果按照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客户需要支付巨额赔偿。但是,这条约定本身存在不公平、不合理的问题。虽然A客户违约在先,但目前B商务大厦在A客户违约行为发生后,已经收回了A客户承租的场地,并继续收取租金;如果让A客户按照合同约定,把还没有使用的、剩余租期的租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B商务大厦,这就意味着B商务大厦因为A客户的违约行为,获得了在剩余租期内收取双倍租金的权益。

本案涉及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问题,是合同法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案例。根据《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当事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但,像本案这样的约定是否能够获得法律的支持?A客户是否必须按照上述约定支付损害赔偿?笔者对此持否定态度,具体分析如下:

一、从《合同法》对于合同解除权的设计上看,解除合同的损害赔偿不应包括“可得利益损失”。

首先,合同解除的目的,是自解除之日起,溯及既往地消灭合同双方的法律关系,使合同双方当事人达到订约前的状态。这种效力是向前追溯的,对于未来的权利不得提前实现。因为,在合同一方出现违约行为时,作为非违约方的救济途径并不仅限于“解除合同”一种,非违约方亦可选择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这两种不同的选择所导致的法律后果是截然不同的。如果非违约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那么非违约方有权依照合同约定,继续享受合同权利,获取合同利益。但是,如果非违约方选择了“解除合同”,则意味着非违约方自行终止了合同法律关系,在此前提下,无论是合同的违约方、还是非违约方,对于合同终止后剩余履行期间所对应的权利,都已无权享有,因为合同在解除之日已经终止,任何一方都不再具有获取未来可得利益的法律依据。合同解除是溯“前”而不溯“后”的。

其次,从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出发,在非违约方行使合同解除权后,也不应再支持非违约方对于预期可得利益的要求。非违约方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初衷,多是为了重新与其他方建立新的合同关系、获取新的合同利益的机会,这是利益博弈的结果,也是作为行使合同解除权一方自己做出的选择。如果允许行使合同解除权的一方在获得新的订立合同机会的同时,还可以按照原有合同额外获取合同利益,这就意味着在同一合同期间内,行使合同解除权一方可以获取双份利益,这显然违背了合同法最基本的公平原理。因此,从这一点而言,合同解除与预期利益损害赔偿是不应并存的。

二、合同双方的书面约定是否可以有所突破?

《合同法》并不限制合同双方当事人在法律框架下,对于各自的合同权利义务做出灵活约定。在本案所涉合同双方对于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已作出书面约定的前提下,承租人一方是否可以以《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对抗上述书面约定?

合同可以“设权”,但这种权利的设置,应当以法律为准,不应突破法律的原则。诚然,《合同法》中对于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是否包含“预期可得利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从《合同法》的基本原理来看,同时支持合同解除与预期可得利益损失赔偿,对于行使合同解除权一方而言,显然是额外获得了利益,对于违约方而言是不公平的。从本案的实际情况来看,作为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其合同地位是相对弱势的;在发生欠付租金的情况后,出租方已收回租赁场地,且转租给他人。虽然出租人与承租人对于解除合同后的损害赔偿计算方式有书面约定,但笔者认为,合同约定应当有法律基础作支撑。如果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使守约方因违约方行为获得了额外的合同利益,法律有权利给予干预,平衡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益,这是不违反法律与意思自治的关系的。

本案后经双方协商不成,B商务大厦向上海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损害赔偿人民币100万余元。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主持下达成和解,最终以A客户支付人民币15万元赔偿调解结案。

为什么白纸黑字写下的合同条款不执行?难道合同白订了吗?在此要提醒大家,订立民事合同,确实鼓励合同双方进行相对自由的约定,但合同约定不能突破法律的基本

原理和原则,“签字画押”只是完成合同订立行为的方式,合同条款的法律后果,最终还是要由法律来评价。因此,并不是合同中的任何约定在签字盖章后都一定会得到法律的支持。在签订大额商务合同时,预先对于合同条款进行设计,其实是非常必要的。

第四篇: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协议范文

*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现由于*方经营需要,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共同恪守:

1.自2013年4月29日起解除双方的房屋租赁关系,原租赁合同对双方不再具有约束力。

2.乙方已全额支付*方的房屋租赁合同上的违约金共**元(¥),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燃气费共**元(¥)。

3.双方均同意在该终止协议签订后放弃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通过任何方式以原租赁关系为由向另一方提出违约赔偿要求的权利。

4.因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处理本协议项下纠纷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

5.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有关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可分割,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本协议一式两份,*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五篇:房屋租赁终止协议书

协议书是指*乙双方根据《中华*共和国公司加农户土地入股承包法》和《中华*共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水田、旱地、荒地等以入股的方式合作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订立合同。下面就是小编整理的房屋租赁终止协议书,一起来看一下吧。

出租方(*方):

承租方(乙方):

*、乙双方于****年**月**日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至目前为止履行情况良好。由于乙方****规划原因,要求终止原《房屋租赁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原合同租赁期计至***年**月**日。

二、从**年**月**日起,尚未履行的合同内容,终止执行。

三、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将设备、管线等自行搬出,租赁房屋退回给*方,依附于租赁房屋的装修等归*方所有。如乙方不按时退租,每逾期一天,须向*方支付原合同月租金3%的违约金。

四、原合同终止后,乙方除应付租金外,同意补偿三个月的原合同租金给*方。

五、原合同终止后,双方同意就原合同事项互不追究法律责任。

六、双方如就本协议的效力、解释或者履行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调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书自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出租人(以下简称*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乙双方原于年月日签订的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该合同于年月日予以解除。并就解除商铺租赁合同,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签字生效后乙方在天内将铺位退回*方。如乙方不按时退租,每逾一天,需向*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二、乙方需交清租金、水电费等一切费用。

三、退租时原有水、电等应该保持正常,乙方不得损坏铺内设施和原装修,损坏应照价赔偿。

四、与相关费用结算清楚后*方向乙方退回所收共计元的押金。

五、因乙方未能按期办理完退租手续或给*方产生任何损失,*方有权用押金冲抵所欠费用或损失。

六、乙方退租给他人产生的任何损失*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方(签字):乙方(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六篇:房屋租赁提前终止合同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甲方将坐落与 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提前终止该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就双方提前终止合同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恪守:

一、甲乙双方同意,提前终止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甲方退还给乙方房屋租金 万 千 百 拾元整,合同解除,今后双方不再存在租赁关系,乙方将直接从新华书店承租房屋,甲方将不再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责任和变故。

三、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三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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