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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坐落于福州市 区 的物业(以下简称该物业),建筑面积 m2,另有 建筑面积 m2,租给乙方使用,并配备家具家电如下:
1、空调部,品牌型号:;
2、彩电部,品牌型号:
3、热水器
4、洗衣机;
5、电冰箱
6、燃气灶;
7、微波炉
8、消毒柜;
9、床张,品牌型号:;
10、衣柜;
11、餐桌张;
12、书桌张;
13、椅张;
14、衣柜个,
15、沙发套;
16、茶几张,
二、该物业租赁期限为 个月,即由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该物业租金为每月 人民币(大写) ;租赁押金为人民币大写 。银行转账支付,甲方 ,开户行 ,账户: 。
四、租赁期间相关约定
1、租赁期间,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否则属于违约;如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应双倍返还租赁押金给乙方,如乙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无权要求返还上述租赁押金。
2、租赁期间,乙方不得私自将上述租赁物业的全部或部分,分租或转租给他人。
3、租赁期间,如甲方将该物业出售,或因其它原因该物业所有权转让给第三者,应通知乙方,该第三者成为本合同的出租人,并享有甲方权利,承担甲方义务。
4、租赁期间,租金按/季度/年)缴付。乙方必须于每/季度/年)租期首日向甲方足额缴纳该期间租金,否则视为违约。逾期超过 日,甲方有权申请停止该物业的水电供应,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另行处理,并将上述押金作为违约赔偿金。
5、租赁期间,乙方利用该物业进行违法活动,损坏甲方利益及/或公共利益,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收回该物业,租赁押金及租金不予退回。
6、租赁期间,乙方应妥善使用和保管该物业及其内部的一切设施,因乙方原因致使该物业及其内部设施的毁坏、灭失,乙方应负责赔偿,如因该物业自身原因或其内部设施自然毁坏的,甲方应负责维修至正常使用。
7、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乙方违反规定而给甲方及第三人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8、租赁期间,该物业所有之物业税、地税等相关税费由甲方负责支付;水电费、治安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费、电话费、上网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
五、租赁期限届满相关约定
1、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终止,乙方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壹个月之前提出,经甲方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如乙方未在租赁期限届满壹个月之前提出,则视为乙方期满退租。
2、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终止,乙方应将该物业按原状交给甲方,同时,甲方一次性将租赁押金无息退还乙方;如乙方在租金或其它相关费用未付清时,甲方有权在租赁押金金内做相应扣除。
3、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终止,乙方必须在租赁期限届满当日前办理相关退租手续,并搬离该物业,向甲方按原数交还该物业之锁匙;如乙方在租赁期限届满次日起五日内,未来办理相关退租手续,搬离该物业的,视乙方放弃对租赁物业内乙方相关物品的权利,甲方有权自行处理该物业及乙方的租赁押金和自有物品,另有约定的除外。
六、其它相关约定
1、该物业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乙双方损失的,双方均各自承担相应之损失。
2、签订本合同后,甲方立即支付人民币乙方立即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给中介方作代理费,中介方已完全完成所有代理业务。
3、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中介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共同签署后生效。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补充协议约定。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中介方: 电话:
地 址: 签 订 日 期: 年 月 日
出租方:___ ______(简称甲方) 地址:__ _______ 电话:____ _____
承租方:________ _(简称乙方) 地址:____ _____ 电话:______ ___
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于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_________使用。
二、房屋租期从___ 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 __年 ___ __月____ _日止。
三、租金缴纳方式为上打租金,一年一缴,年租金为壹拾捌万元整。乙方于每年 月 日前五天内一次交清。房屋租金每两年调整提高一次,调整幅度随行就市。
四、本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叁万 元整,合同期满后退还给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由承租方负责交付。
六、乙方必须依约如期交付租金,如拖欠租金满一个月,每月按租金额20%加收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三个月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返还履约保证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设备的毁损,须承担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
八、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达成新的租赁协议。如不再续租,乙方应在一个月内清场完毕,将所租赁房屋交还甲方。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签章):_________ 承租人(签章):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田合同协议书
篇一:租 田 合 同 书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如下:
一、甲方将张家坂、大垅坂、船山脚下坂、富家坪坂、四大片大约两百亩向上,以乙方丈量水田面积为准。
二、每亩价格为叁佰元整。
三、交付方法:自合同签订签字日生效后,乙方预付甲方百分之五十(即叁万元整)。第二批是农历2015年乙方来响水打田再付百分之三十(即壹万捌仟元整),余款到割禾前付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执行。
四、乙方所承包的水田范围内的水路由甲方负责,乙方出资全修,另外
不能有插花田影响承包人的利益。
五、乙方在承包期内,如发生与同坂同村的人和事的纠纷,甲方有义务和责任出面处理,有故意无理取闹者,所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应承担份内的责任。
六、不论抽水机、打田机、割禾机及人工的调配,乙方自主负责,甲方不得干预,只能积极配合。
七、违约责任:乙方在农历2015年4月底前一定要开工,如退后甲方有权处理并罚没乙方的预付金。
八、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开工,甲方还没有将两百
亩水田拢齐,甲方属违约,并退回预付金外另赔偿乙方叁万元整。
九、以上协议签字生效,甲乙双方不得违约,未尽事宜,双方再议,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证人、当事人各执一份。
附:有各村民承包的田亩数为依据。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见证人签字:
农历2014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篇二:田地租赁合同
田地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片田地租赁给乙方使用,四至范围东
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经测量实际面积为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租赁使用甲方该宗田地进行林业生产,租金形式按年度按时支付。
三、租赁期5年,即: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四、租金及兑付方法:
本合同项下的田地租金为每年_________元人民币,本合同签字后,乙方一次性交清_____年租金,剩余2年租金至合同到期之日后付清。如逾期未缴付承包款,为乙方自动放弃承包权。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合同期内乙方经营需要或其他项目需转租这块土地,乙方有权自行转让,所有收益款项归乙方所有。
2、本合同下的土地使用权如因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甲乙双方均应服从国家需要。农作物及设施补偿款归乙方所有。土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
3、本合同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无其他集体或个人对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如甲方处理不当而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5、乙方生产经营中需经过甲方其它土地通行时,甲方应当积极协助和提供方便,乙方享有无偿通行权,如甲方村民干涉,由甲方负责解决。
六、土地租赁期限届满,乙方需要急需使用土地的,须再重新办理有关手续。如到期不再继续使用的,乙方应到期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甲方。
七、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八、甲方应尊重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经营活动;乙方利用租赁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全部归乙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村委会盖章:
年月日
篇三:租田合同
甲方:景东县林业局 冯周明
乙方:景东县锦屏镇左所营村民小组 经甲、乙双方共同面商达成以下合同,并自愿遵守合同内容,若单方违反合同规定则应承担违反合同的一切责任。
一、甲方向乙方租承包田亩,田块名称是 ,租金按每亩1200元,大写壹仟贰佰元支付;
二、甲方租田用于育核桃苗和其它苗木;
三、租田期暂定一年,即从2013年3月至2014年3月31日,但若甲方还需要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提供继续使用年限,租田价格按当年租田价格支付乙方,甲方需要延长租田年限时必须在每年3月前告知乙方。
四、租金,按合同规定在乙方签字时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五、甲方在租田后的生产过程中若发生和当地老百姓争执,如排水、放水等乙方应协助调解。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2013年3月31日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合同编号: )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电 话: 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坐落于福州市 区 的物业(以下简称该物业),建筑面积m2,另有 建筑面积m2,租给乙方使用,并配备家具家电如下:
1、空调部,品牌型号:; 2、彩电部,品牌型号:
3、热水器 4、洗衣机;
5、电冰箱 6、燃气灶;
7、微波炉 8、消毒柜;
9、床张,品牌型号:; 10、衣柜;
11、餐桌张;12、书桌张;13、椅张; 14、衣柜个,
15、沙发套;16、茶几张,
二、该物业租赁期限为 个月,即由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该物业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大写) ;租赁押金为人民币大写 。银行转账支付,甲方,开户行,账户:。
四、租赁期间相关约定
1、租赁期间,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否则属于违约;如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应双倍返还租赁押金给乙方,如乙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无权要求返还上述租赁押金。
2、租赁期间,乙方不得私自将上述租赁物业的全部或部分,分租或转租给他人。
3、租赁期间,如甲方将该物业出售,或因其它原因该物业所有权转让给第三者,应通知乙方,该第三者成为本合同的出租人,并享有甲方权利,承担甲方义务。
4、租赁期间,租金按/季度/年)缴付。乙方必须于每/季度/年)租期首日向甲方足额缴纳该期间租金,否则视为违约。逾期超过日,甲方有权申请停止该物业的水电供应,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另行处理,并将上述押金作为违约赔偿金。
5、租赁期间,乙方利用该物业进行违法活动,损坏甲方利益及/或公共利益,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收回该物业,租赁押金及租金不予退回。
6、租赁期间,乙方应妥善使用和保管该物业及其内部的一切设施,因乙方原因致使该物业及其内部设施的毁坏、灭失,乙方应负责赔偿,如因该物业自身原因或其内部设施自然毁坏的,甲方应负责维修至正常使用。
7、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乙方违反规定而给甲方及第三人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8、租赁期间,该物业所有之物业税、地税等相关税费由甲方负责支付;水电费、治安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费、电话费、上网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
五、租赁期限届满相关约定
1、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终止,乙方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壹个月之前提出,经甲方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如乙方未在租赁期限届满壹个月之前提出,则视为乙方期满退租。
2、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终止,乙方应将该物业按原状交给甲方,同时,甲方一次性将租赁押金无息退还乙方;如乙方在租金或其它相关费用未付清时,甲方有权在租赁押金金内做相应扣除。
3、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终止,乙方必须在租赁期限届满当日前办理相关退租手续,并搬离该物业,向甲方按原数交还该物业之锁匙;如乙方在租赁期限届满次日起五日内,未来办理相关退租手续,搬离该物业的,视乙方放弃对租赁物业内乙方相关物品的权利,甲方有权自行处理该物业及乙方的租赁押金和自有物品,另有约定的除外。
六、其它相关约定
1、该物业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乙双方损失的,双方均各自承担相应之损失。
2、签订本合同后,甲方立即支付人民币乙方立即支付人民币(大写)元给中介方作代理费,中介方已完全完成所有代理业务。
3、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中介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共同签署后生效。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补充协议约定。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中介方:电话:
地 址: 签 订 日 期:年 月 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租赁双方关系,甲、乙双方经自愿、平等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在荣县旭阳镇 街 号房出租给乙方,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租用期 年(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
二、租用期限内房屋租金为 元/月。乙方按(年、半年、季、月)支付,租金为 元(人民币: ),先交纳后使用。
三、承租期间:水、电、气、闭路等由乙方使用,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向有关部门交纳(底数水: 立方米,电: 度,气: 立方米)。甲方同时出租的家俱有:)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乙方需交纳押金: 元(人民币: ),乙方在合同签订日一次性交清。
四、承租期间,乙方不得转租,否则其转租行为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无条件收回承租权,如遇特殊情况,转租需经甲方同意,方可视为转租行为有效。
五、在租用期内,甲方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给任何第三者,如果甲方出售乙方租用的房屋,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享受优先购买权。
六、租赁期满后,乙方交清所有费用(含房租、水电气、闭路电视费等),甲方清点其财产及设施后,退还乙方所交押金。
七、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未按时交房给乙方使用,甲方隐瞒其房权真实性或租赁期内收回房屋,应付违约金 元(人民币 ),乙方擅自改此房结构、装饰或逾期交费或将此房转租等,应付违约金: 元(人民币: )。
八、甲、乙双方签字后由甲方负责管理,一切事宜与中介无关,只有证明之义务。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补充解决,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裁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址及电话: 地址及电话:
年 月 日
服务至上·信誉第一
租赁合同 (NO.00001030)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电 话: 地 址: 地 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坐落于 的物业(以下简称该物
业),建筑面积 ,另有(车位/杂物间) ,租给乙方作 使用,并配备家具家电 如下:
二、该物业租赁期限为 个月,即由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该物业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大写) ;租赁押金为人民币大写 。
四、租赁期间相关约定
1、租赁期间,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否则属于违约;如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应双倍返还租赁押金给乙
方,如乙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无权要求返还上述租赁押金。
2、租赁期间,乙方不得私自将上述租赁物业的全部或部分,分租或转租给他人。
3、租赁期间,如甲方将该物业出售,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因其它原因该物业所有权转让给第三者,
应通知乙方,该第三者成为本合同的出租人,并享有甲方权利,承担甲方义务。
4、租赁期间,租金按 (月/季度/年)缴付。乙方必须于每 (月/季度/年)租期首日向甲方足额
缴纳该期间租金,否则视为违约。逾期超过柒日,甲方有权申请停止该物业的水电供应,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另行处理,并将上述押金作为违约赔偿金。
5、租赁期间,乙方利用该物业进行违法活动,损坏甲方利益及/或公共利益,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收回该物
业,租赁押金及租金不予退回。
6、租赁期间,乙方应妥善使用和保管该物业及其内部的一切设施,因乙方原因致使该物业及其内部设施的毁坏、灭
失,乙方应负责赔偿,如因该物业自身原因或其内部设施自然毁坏的,甲方应负责维修至正常使用。
7、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乙方违反规定而给甲方及第三人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
负责赔偿。
8、租赁期间,该物业所有之物业税、地税等相关税费由甲方负责支付;水电费、治安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费、
电话费、上网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
五、租赁期限届满相关约定
1、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终止,乙方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壹个月之前提出,经甲方同意,重新
签订租赁合同;如乙方未在租赁期限届满壹个月之前提出,则视为乙方期满退租。
2、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终止,乙方应将该物业按原状交给甲方,同时,甲方一次性将租赁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如乙方在租金或其它相关费用未付清时,甲方有权在租赁押金金内做相应扣除。
3、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终止,乙方必须在租赁期限届满当日前办理相关退租手续,并搬离该物业,向甲方按原
数交还该物业之锁匙;如乙方在租赁期限届满次日起五日内,未来办理相关退租手续,搬离该物业的,视乙方放弃对租赁物业内乙方相关物品的权利,甲方有权自行处理该物业及乙方的租赁押金和自有物品,另有约定的除外。
六、其它相关约定
1、该物业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乙双方损失的,双方均各自承担相应之损失。
2、签订本合同后,甲方立即支付人民币: ;乙方立即支付人民币: 给中介方作
代理费,中介方已完全完成所有代理业务。
3、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中介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共同签署后生效。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补充协议约定。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中介方:龙岩麦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中介方 代表: 电话: 地 址: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清华园2号楼1302室 签 订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