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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__________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租赁协议:
租赁标的物及租赁目的
1、甲方将位于______市北站路_____号综合办公楼_____楼内半层转租给乙方作办公使用。该层办公楼原为甲方向______市______商贸有限公司所租赁的。
租赁期限及租金
2、租赁时间为贰年,即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止。
3、租金每月为(大写)人民币_______元(¥_______元)整。乙方租满一年后,从第二年开始,租金每年递增_______%。
4、租金以人民币统一结算,按月结算,先交后用,每月_______日前交清。
5、在签订合同时,乙方需向甲方交纳押金(大写)人民币肆仟元(¥_______元)整。该押金在乙方租赁期满无违约行为后退还。
6、租赁期满乙方需继续租用,甲方应优先乙方租用,租金按递增后执行。
甲方的权利义务
7、在合同生效后,甲方于20xx年3月25日将租赁物交付给乙方使用,在乙方租赁期间为乙方合理使用租赁物提供便利。按约定收取租金。
8、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对租赁物的合理使用,乙方不得改动原房屋装修及结构。如乙方损坏房屋装修及结构。
9、甲方有权制止,并要求乙方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乙方在正常使用时属自然磨损的损坏除外。
10、甲方有权利监督乙方安全和消防管理。
11、如因原出租方______市______商贸有限公司企业整体出让或政府规划等非人为原因,造成合同不能继续执行时,合同自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12、甲方应协助提供给乙方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所需的各种资料。
乙方的权利义务
13、在法律规定各合同约定范围内使用租赁物,不受甲方干预。
14、非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转租租赁物,不得改变租赁用途。
15、按约定交纳租金,如超过十天不交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租赁物。
16、接受产权单位的安全、消防监督,做好租赁物的消防安全工作,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17、合同终止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乙方应在终止或解除后三天内将租赁物返还甲方。
水电费的交纳水电费按实际使用量,每月向甲方结算。
18、每月按有关规定交纳卫生清理费。
违约责任
19、乙方未按本协议定期支付租金,甲方按每日1%收取欠交租金的滞纳金,超过十天不交租金,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租赁物。
20、甲乙双方应做好各使用的财物的安全消防工作,并自行购买财产保险或消防器材,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1、合同终止或依法解除,乙方不按约定返还租赁物的,每迟延一日,乙方按上年平均日租金额双倍交纳违约金给甲方。
22、本合同依法订立后即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违反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争议的解决方式
23、甲乙双方发生一般争议时,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发生特别严重的争议时,通过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的生效
24、本协议经双方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即刻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______市居家房地产经纪承租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座落于蚌埠市淮河路“东福弘业商务楼”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建筑面积共计 109.08 平方米。
第二条 乙方租用出租房屋的期限为 1 年,即自 20xx 年 01 月01 日至 20xx 年 12 月 31 日止。
第三条 乙方可将出租房屋作 商业 用途
甲方保证出租房屋能够作上述用途使用(甲方提供出租房屋的水容量须足够保证乙方经营需要,电容量必须达到使用要求,必须满足各项营业用电量并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甲方保证出租房屋的产权无争议或未收到法律上的限制,乙方保证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第四条 出租房屋的单位租金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 贰拾元壹角陆分 (大写),月租金总额人民币 贰仟贰佰元整 (大写)。预交第一年租金 (大写)。
第五条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甲方迟于上述时间交付出租房屋,乙方可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 (上述租赁,以现状为准,不含电梯及中央空调部分)
第六条 乙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电费,物业费。
第七条 乙方预交水电费保证金元,房屋租赁保证金合同终止后7日内由甲方返还给乙方。乙方支付实际发生的水电费用,乙方在接到甲方水电费收据及水电交费发票复印件后满十天内支付给甲方;水、电按表计算、按月结算。每月支付物业管理费 元/月,共计 元整(含保安、保洁、公共照明、电梯),物业费从 年 月开始收取。
第八条 合同终止时,乙方按时腾空交回房屋并保证房屋及内部设施的完好(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算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费用。
第九条 甲方对房屋的公共设施应每隔半年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如出租房屋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甲方应于接到乙方通知后五日内进行维修;乙方无法通知乙方或甲方拒不维修的,乙方可经合同登记机关鉴证后代为维修或由乙方自行维修。本条维修费用(包括乙方代为维修)由甲方承担。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内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
第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确需要对出租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须经乙方同意并报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甲乙双方应就此另行签订协议。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方同意并报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乙方可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一)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决定征用出租房屋所在土地而需拆除出租房屋: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不交付租金 6 个月以上:
(二)乙方所欠房租费、水电费用达 6 个月以上:
甲方依据上述情形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迁离并交回出租房屋,乙方预交款项有结余的,应将余款退还乙方。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出租房屋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 3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方须将出租房屋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出租房屋有优先承租权。甲乙双方对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到合同登记机关登记。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终止后5日内迁离出租房屋并将其返还甲方。
第十五条 甲、乙各方不履行本合同所定的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向对方予以赔偿。租赁期间,甲乙双发都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乙双方确需解除合同,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清算定金并赔偿装修费用;(双方义务、责任应平等)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格式的条款如有增删,可在合同附页中列明,附页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履行或解除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本合同登记机关调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合同在乙方足额缴纳房屋租赁费后方可生效。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于 xx年 月 日签订此租赁合同:
第一条 租赁区域与用途
1.1 1.2租赁期内,乙方必须在其营业执照所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办公使用,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本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用途。
第二条 租期
2.1 租赁期限:租期 3 年,即自xx年 月 日起,至 xx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物业管理等费用及支付方式
3.1 租金和物业管理费
3.1.1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按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计算,月标准费用为人民币 25 元/O(其中租金为 9 元/O,物业管理费为16 元/O),上述费用年总计为39690元,所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3.1.2物业管理费为代收费,包含卫生费、安保费、水费、电费、网络费、垃圾处理费等。
3.1.3乙方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预付一年的总费用,即39690元。之后乙方应在本年度租期到期30天前,向甲方全额缴付下一年的总费用,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应缴总额的每日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
3.1.4经甲方同意乙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甲方可按
3.1.1条款约定的标准,按实际承租日期向乙方收取相应费用。
第四条 交房标准、改造、装修及维护
4.1 乙方缴纳首年总费用后,甲方开据《入住通知单》,乙方持《入住通知单》办理入住手续。乙方对于租赁物及其设施的装修改造,必须取得甲方的同意。未征得
甲方同意擅自改造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或解除合同。
4.2 乙方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该房屋交还时,乙方不得要求甲方给予装修补偿。
4.3 乙方应确保其装修装饰、改造工程不会对承租房屋和招商大厦整体或部分结构以及设备等造成任何破坏或安全隐患,且不会影响其他用户正常办公使用。如因乙方委托的装修公司违反规定,乙方应赔偿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4.4 若乙方原因而对承租房屋的玻璃幕墙、建筑结构等造成损坏的,或因乙方自行安装电气、设备及管道、线路使用不当、维修不善的;或因装修产生各种污染而造成损失、索赔或法律诉讼等相关损失的,均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4.5承租房屋的内部装修及由乙方安装的各种设备由乙方自行维修保养,并由乙方承担有关费用,若因乙方非正常使用而造成承租户内甲方权属的各种设备发生损坏,甲方可以代为维修,但必须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
第五条 承租房屋交还
5.1在租赁期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退房时,如甲、乙双方同意, 保留乙方在承租单元内的任何内部装修、装饰或附属物,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补偿。若双方未达成一致协议,则乙方应自行拆除其对承租房屋所进行的任何附加装Z,否则,该附加装Z甲方有权自行处Z。甲方对该附加装Z移走或拆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2 在租赁期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退房时,乙方应搬走属于自己的物品,完成房屋的清洁。否则,该物品的遗失、损坏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且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承租房屋内的留Z物品及由保洁公司对该承租房屋进行保洁。甲方处理留Z物品所发生的费用及房屋清洁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双方责任及保证条款
6.1在租赁期内,甲方有义务为承租房屋提供水、电、网络、消防等基础设施,并使公共设备、设施保持良好的运行状况。
6.2 在承租期内,除本租赁合同所述乙方违约情况或发生不可抗力外,甲方不得任意解除合同。
6.3乙方承租房屋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规定,依法经营,管理承租场所,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和营业执照所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并严禁乙方利用房屋进行违反法律及不道德的行为。若乙方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而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损失,则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赔偿全部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6.4 乙方须依据本合同约定时限和方式及时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和各项应缴纳费用。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在对乙方催告7日无果的情况下,截断承租场所的电力、水、网络及其他设施的.服务或供应等,由此引起的所有费用开支均由乙方承担。
6.5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式转让、转租、分租、承包、抵押、出借或调换部分或全部房屋给第三方,乙方违反该规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6除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承租房屋内、外设Z或展示任何能在大厦外面显示的广告宣传、灯箱、招牌标记、装饰、旗[、海报或其他物件。甲方有权拆除乙方违反本条款而设Z或展示的广告宣传、灯箱、招牌标记、装饰、旗[、海报或其他物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使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不得在使用承租房屋时对甲方或其他租户构成损害或危险。
第七条 合同续约、终止
7.1 合同续约
租赁期届满,甲方有权收回承租房屋,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日之前将承租区域完好交还给甲方。乙方在租赁期限届满后欲续租的,须征得甲方同意。续租之后的租金、物业管理费用等事项双方另行商定。乙方的续租要求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7.2 合同解除、终止
7.2.1 双方已履行完成本合同项下双方责任和义务,且合同到期自然终止。
7.2.2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双方确认本合同可以终止。
7.2.3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共识,可以解除本合同。
7.2.4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 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5日的;
2. 交房时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 房屋使用过程中,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7.2.5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 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逾期超过5日的;
2. 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转租给第三方、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3. 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7.2.6 除7.2.4条款、7.2.5条款内容发生解除合同外,本合同其他条款已有约定的可以解除、终止合同情况发生时,可按约定解除、终止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或者违反本合同条款内容,给对方造成损失或致使本合同提前终止的,除本合同条款已约定的违约责任和赔偿以外,对未约定或未告知造成的损失,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据实进行赔偿。
8.2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在遇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的条件下,造成的延误或不能履约均免责,但必须采取一切补救措施以减小损失并提供证明,否则应对扩大的损失进行赔偿。
8.3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该房屋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损毁或造成双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第九条 通知、变更
9.1 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要求均须采用书面形式发出,并由挂号或专人送至对方最后书面通知的营业地点;挂号寄出第7日或送达日(以较早日为准)视为文件已被送达。
9.2 甲方对乙方发出的通知可送至承租房屋所述的地址。
9.3 双方同意除本合同有约定以外,如需变更合同内容,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后方可生效,任何口头通知或电话、传真件均不作为本合同变更之依据。
第十条 其他
10.1 本合同的附件及双方所签订的补充协议(条款),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且甲方收到本合同约定的首年租房费用之日起生效。
(签字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 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日期:
房租收缴账户信息: 户名:
开户行:
一、合同双方
甲方:乙方: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二、服务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乙方为甲方公司提供办公家具租赁服务
三、合同标的与支付方式
本合同标的总额为人民币 元整
其中包括:
□ 家具租赁费用:
□ 包装材料费用:
□ 人工搬运费用:
□ 家具运输费用:
家具组装完成经双方验收确认后支付合同标的100%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实际要求租赁家具;
2、甲方保证在工程拆装调试过程中给予乙方必要的`合作和协助;
3、如因甲方因素造成的工程不能顺利进行拆装及延时造成的误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派服务人员安装并负责全部家具的调试至能正常使用状态;
5、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得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零件或其所供材料以及零件不合规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6、当甲方延期归还办公家具,甲方应与乙方签订租用协议.如续签协议的金额加上本次合同的金额超过
3480.00元,则本次租赁家具的所有权归甲方.
五、合同的生效、变更
1、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合同生效后不得私自涂改,否则涂改部分无效。
2、合同的变更
签约双方确认,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对于具体内容需要变更的,由签约各方另行协商并书面约定,作为本合同的变更文本;
签署本合同的承办人或法定代表人变化不影响本合同的有效性;
六、其他内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合同执行中出现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可向上海市仲裁委员会提请申诉。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将位于于乙方作为___使用。租赁房屋面积经双方认可确定为___平方米。
1.2租赁房屋的使用功能为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因转变使用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本租赁房屋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___。
2.2租赁期限届满前如乙方需续租,应提前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第三条租赁费用
3.1租金:每月每平方米:___。
3.2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即人民币___。
3.3物业管理费、公维金、水电费及公摊费等应由乙方自行缴交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租赁费用及支付方式
4.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定当日向甲方缴交履约保证金方提前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根本性的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主张以履约保证金抵偿租金及其它应付款项。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房屋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叁日内,甲方将向乙方无偿退还履约保证金。
4.2每次应缴(以合同时间为准)。物业管理费、公维金、水电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另计另收,乙方以转账或现金形式支付。
4.3租金的变动条款:___。
第五条租赁房屋的转让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租赁房屋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当如实向受让方告知租赁关系,同时受让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条租赁期间房屋及附属设施的保养使用、维护和管理
6.1乙方在租赁期限享有租赁房屋及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房屋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承担一切费用;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房屋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6.2乙方对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
6.3乙方租赁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仅限于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和用途,并应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租赁房屋的自然损耗引起的维修,由甲方负责维修。乙方对房屋的非自然损耗及相关设施损坏有维修、恢复或赔偿损失之义务。对租赁房屋的人为损坏,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6.4为确保安全,乙方禁止在租赁房屋内外堆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腐蚀性强的物品。
第七条防火安全
7.1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甲方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主管部门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7.2乙方应在租赁房屋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7.3出租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须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应取得相关有权管理单位的许可(须甲方主管部门批准)。
7.4甲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房屋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房屋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第八条保险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购买租赁房屋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租赁房屋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甲乙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分别由甲乙各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物业管理
9.1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房屋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房屋交还给甲方。否则乙方所留物品均被视为弃物任由甲方处理,甲方有权就清理该些物品产生的费用向乙方追讨。
9.2乙方在使用租赁房屋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厦门市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如有违反,自行承担后果。倘若由此对甲方或周围其它用户的正常运作造成损失,乙方应当赔偿。
第十条提前终止合同
10.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10.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A、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或与他人调换、共同使用的;
B、乙方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原租赁用途的;
C、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D、乙方拖欠租金连续拾天或累计达壹个月的;
E、乙方有其他根本违约行为。
10.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经济损失。
A、超过本合同规定的交房时间一个月以上尚未交房的;
B、所提供的房屋不符合规定的条件的;
C、甲方有其他根本违约行为的。
第十一条免责条款
11.1由于下列原因导致合同提前终止,双方均不构成违约:
A、因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
B、因政府征用、拆迁;
11.2凡因发生严重地震等自然灾害、战争或其它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它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二条合同的终止
12.1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提前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场所,并将其归还甲方,屋内所留物品均视为弃物任由甲方处置;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归还租赁房屋的,应向甲方按日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仍有权收回租赁房屋,并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房屋,且不负保管的责任或屋内所留物品均视为弃物任由甲方处置。
12.2如乙方拖欠租金等应支付的费用,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房屋内的财产,经通告后七天乙方仍未补正时甲方有权处理该被留置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全部费用,剩余部分退还乙方,如有不足甲方将继续追讨。
12.3合同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或提前终止合同的,为保护甲方权益,自合同终止次日,甲方会执行停止供水、供电设施,乙方不得以此作为理由提出任何赔偿或其他责任要求。
第十三条广告
13.1若乙方需在租赁房屋建筑物的本体或周围设立广告牌,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应取得相关有权管理单位的许可,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和报建手续。乙方搬走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除并恢复原状,否则乙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第十四条有关税费
按国家及厦门市有关规定须就本合同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公证费及其它有关的税项及费用,按该等有关规定应由甲方作为出租人,乙方作为承租人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第十五条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甲方的信件或传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以本合同最后一页所述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七日后或以专人送到前述地址,均视为已经送达。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6.1双方如有任何违约行为,除本合同另有规定以外,违约方应从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赔偿给守约方一个月租金数额的经济损失,逾期按日千分之三计息。
16.2出现上述第十二条提前终止合同各事项之一时,例如:乙方累计一个月未向甲方缴交租金、水电;或合同期M逾期拖延签订续租合同的,甲方有权切断乙方租赁处水电。乙方不得以甲方切断水电为由,提出赔偿或其他责任要求。
16.3由任何一方违约导致对方采取包括诉讼在内的追偿手段时,违约方应当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公正费等在内的相关费用损失。
第十七条其它条款
17.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7.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17.3由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本着友好沟通的原则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至诉讼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受理。
第十八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其房屋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 房屋的座落、面积及装修、设施
1―1、 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在郑州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给乙方使用。
1―2、 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 租赁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办公使用。
2―2、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三、 租赁期限
3―1、该房屋租赁期共_____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重新签定租赁合同。
四、 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4―2、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年 □半年 □季度 □月度;先付后用;第一期租金签定合同当日支付,以后每期租金提前_________日支付。
五、 其他费用
5―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使用的 □水 □电费 □电话 □网络使用费 □物业管理费 □租金税费 □_________,由乙方按有关规定自行承担。
5―2、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应支付甲方房屋押金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整),待租赁期满结清费用后,甲方应于结清当日将押金全额退还乙方。乙方如未按规定结清有关费用,甲方有权拒还押金。如乙方结清,甲方得全额退还押金。
六、 房屋修缮责任
6―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6―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6―3、室内现有设施:
电器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具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 转租的约定
7―1、除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外,乙方在租赁期限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承租的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7―2、乙方转租该房屋,订立的转租合同应符合以下规定:
(1) 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本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
(2) 转租期间,乙方除可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外,还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3) 转租期间,本合同发生变更、解除或终止时,转租合同也应随之相应变更、解除或终止。
八、 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8―1、在租赁期限内,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 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全部房屋的;
(2) 因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使该房屋设施的正常运行,或水、或电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七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正常使用房屋的;
(3) 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十五天内,乙方未予以纠正的;
(4) 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5) 在租赁期间,该房屋经市或区(县)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运迁,或经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其房地产权利的,或出现因法律、法规禁止的非甲方责任的其他情况。
8―2、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本合同(8―1条)第(4),第(5)款可依法免除责任外,应由另一方负责赔偿。
九、 乙方的责任
9―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借他人使用的;
(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 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违章活动的;
(4) 拖欠租金累计半个月以上的。
9―2、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月租金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十、 甲方的责任
10―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该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月租金的0.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七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除应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2、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因非本合同第九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3、乙方无论任何原因退租,则甲方将根据乙方实际居住天数计算租金,并将剩余(如有)返还,违约金按本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10―4、甲方应保证出租之房屋其所有,并无产权及使用权的纠纷,如发生产权及使用权的纠纷,应由甲方承担乙方的全部损失。
十一、 其他条款
11―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2、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1―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向该房屋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起诉。
11―4、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 其他补充约定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