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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承租方: (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为了发展特区的经济建设,提高单位或个人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在深圳市 区 路(村) 街(坊) 号的房屋,建筑面积 M2,( 房 厅或间)出租给乙方,作 使用。
甲方将座落在深圳市 区 住宅 幢 号的房屋。建筑面积 M2,( 房 厅__或间)出租给乙方,作 使用。
二、租期从一九 年 月 日起至一九 年 月 日止(即: 年 月)。
三、乙方每月(季)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 元整,并于当月(季)初 天内交清。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三个月房租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退还给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土地使用费、出租房屋管理费由 方负责交纳;水电费、卫生费、房屋管理费由 方负责交付。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租金额20%加收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三个月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返还履约保证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设备的毁损,应负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责任。
八、甲方应负责出租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乙方不负责任,并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双方有关问题可按有关法律处理。
十、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同意,同时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同时不得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可直接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四、本合同可经公证处公证,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税务部门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 (签名盖章)
承租人: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签订于深圳
经办单位: (签名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 份 证: 身 份 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甲方出租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 小区 栋 室,户型为一室一厅一厨一卫,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简装,内部门、窗、锁等完好,附带基本家私(非活动性)、卧室门钥匙 把,大门钥匙 把,门禁卡 张。
第二条:乙方租用房屋时间即自 20xx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乙方租赁房屋只能作住宅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不得转租,不得收留或允许它它非承租人员留宿,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屋内设施,不得故意破坏或污损墙面,更换设施需经甲方同意。 第四条:该出租房的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元整、大写。签订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交纳房屋押金人民币,押金属乙方所有,如乙方违反规定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租约期满结算后退回给乙方(不记息、不抵扣房租)。
第五条:交租方式为每月交一次,人民币 号前交纳次月房租。乙方必须按时交付租金,交付方式双方约定,房租迟交不得超过5天,拖欠租金10天以上的,甲方可以提前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权追回所拖欠的.租金及滞纳金,另扣除押金。
第六条:1、租赁期间,每月的产生的管理费元、水费/吨、电费元/度、煤气费、电视管理费及卫生费等实际费用均为乙方承担,乙方应按规定及时缴纳。
2、合同期满,乙方没有损坏甲方房屋设备,并交清所有费用后,甲方退回乙方人民币,如未打扫干净且协商后不愿再打扫则扣除50元清洁费。乙方如有需续租,须提前三十天与甲方协商。
3、合约终止,乙方应交还门匙、当天内搬走全部属于乙方的物品以清手续,若合同期终止满五天,乙方物品仍未搬走,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4、租期未满,甲乙双方不得借故解除合同,若有特殊原因需要在租期未满时解除合同,当事人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否则:甲方违约,甲方双
倍赔偿租房押金给乙方;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押金。 第七条:甲方负责房屋的正常维修,如墙体裂缝修缮等,房屋合同期间发生的损耗需由乙方自行负责修缮(包括但不限于:门、门锁、灯具、下水管道、洁具等)。
第八条:乙方使用房屋和屋内实施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特区有关系列规
定,严格遵守社会公德。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结构、设施。如故意或过失所造成毁损,应负责修理、恢复原状,赔偿经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九条:如发生不可抗力,政府或上级部门征用房屋或土地等情况,本合同自动解除。由此造成乙方损失时,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条:乙方租房期满迁出时,须双方共同验收房屋和设施正常使用情况无异议后,乙方将所有大门及房门钥匙如数交回给甲方。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所有人员签字,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签字(名)之日起生效用,均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乙方在合同期间,需遵守蓝钻风景小区相关管理制度,爱护环境,不得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否则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20xx年 月 日 20xx 年 月 日
出租方:(简称:甲方)地址:电话:
承租方: (简称:乙方)地址:电话:
为了发展经济建设,提高单位或个人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在烟台市区路(村)街(坊)号的房屋,建筑面积M2,(房厅或间)出租给乙方,作使用。甲方将座落在烟台市区住宅幢号的房屋。建筑面积M2,(房厅__或间)出租给乙方,作使用。
二、租期从二0年月日起至二0年月日止(即:年月)。
三、乙方每月(季)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元整,并于当月(季)初天内交清。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三个月房租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退还给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土地使用费、出租房屋管理费由方负责交纳;水电费、卫生费、房屋管理费由方负责交付。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租金额xx年月日签订于深圳经办单位:
(签名盖章)经办人:
20xx年xx月xx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租赁的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深圳,间数,共层,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提示: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租金支付期限与方式
乙方应于每季度末支付租金给甲方,支付方式为现金。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拥有该房屋的产权,并提供相应证明。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房屋租赁期间的相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
2、煤气费;
以下费用由甲方支付:
1、供暖费;
2、物业管理费;
第十条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
(一)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
(二)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度;
(2)电表现为:度;
(3)煤气表现为:度。
第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
乙方(签章):____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出租方(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房屋租赁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本人位于 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个月。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 元)
二、付款方式:乙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每三个月应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 (¥ 元),每次租金应提前7天交清。
三、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付人民币 (¥ 元)作为押金,待不租或期满费用算清后,甲方应将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四、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甲方每天按租金拖欠部分的2%加收滞纳金,并有权追回乙方所欠的租金和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五、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由双方在《出 租 房 验 收 单 》(见附件)中加以说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出 租 房 验 收 单 》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的'验收收据。
六、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如有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同时,必须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解除合同归还房屋,并赔偿对方壹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如遇不可抗拒原因(如天灾、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在此例。
七、乙方要遵守北京市暂住条例,不得利用该房屋之便进行非法活动,否则乙方要自行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并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八、租赁期间,乙方如中途让给他人转住(用),需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转租,否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九、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十、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确定后,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惜室内一切设施,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应负责恢复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原状,无法恢复的应酌情赔偿。
十二、租赁期满后,乙方退出时,若有家具杂物等布置不搬者,甲方将视其为废弃物,任由甲方处理,乙方不得有异议。
十三、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 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7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十四、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十五、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租方)签字: 乙方(承租方)签字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