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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号门面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二、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使用面积为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
三、租赁期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其它费用
四、第一年每月租金计每平方 元,
五、每年按双方约定每平方每月增加2元房租计算。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甲方
(一)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并负责年检及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凡遇到部门要求需对有关设施进行改造时,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七、乙方
(一)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
(二)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三)按合同内容交纳租金及其它如物业费等一切费用。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法人代表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法人代表
甲乙双方就甲方房屋、铺面及内场地出租给乙方的事宜,遵循双方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出租地址:____________街____________号
二、租用范围及面积:一楼铺面五间,二楼至三楼住房10间包括后院场地实用面积约550平方米。
三、租房用途:从事餐饮行业,也可根据乙方发展情况改变用途,也可转让或转租,合同内容不变。
四、租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租房时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六、租金: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五年的租金人民币为每年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元整),租金不日至年日后五年根据市场行情甲乙双方协商调整租金。
七、付款方式:于每年______月______日一次性付清壹年租金。
八、乙方所产生的水电费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按照相关部门标准支付。
九、注意事项:乙方在经营期内注意防火和人员安全措施,不得从事一切非法行为,否则后果自负。
十、甲方必须按照合同内容规定,保证经营期内的正常经营不受任何形式的干涉。
十一、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合同期间内,甲乙双方如一方违约,赔偿一切损失。
十三、本合同未尽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到期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门面房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门面房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出租给乙方的门面房位于琥珀名城沁园45幢 03室。
二、租期从 起至 止(即: 年)。
如需续租,须提前3个月与甲方协商,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月租金为每月 元整人民币,付款方式每 一付,租金为 [提前十五天交纳]。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 元整押金(不计利息)。租赁期间,押金不抵房屋租金。双方租赁关系结束后,乙方承租的铺面设施完好无损(如有损坏,议价赔偿),并在房租水电费均结算清楚后,押金如数退回。
五、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押金。
六、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承租期间由乙方维护并承担维修费用。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承租方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经甲方同意,可以进行装修装饰,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墙面地面损坏由乙方恢复原貌,费用乙方自理。乙方应于本合同终止之日起,将承租的该商铺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等以完好、整洁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
八、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租赁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与甲方。
九、租赁期间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及乙方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税收、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门面租赁期间,一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押金,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利用承租房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十一、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请人民法院处理。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写上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其他约定事项。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商铺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缔结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租赁物业及用途
1.1
甲方将 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出租给乙方。
1.2
该商铺建筑面积合计为 ㎡,该面积为计算租金面积,若该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1.3
乙方确认甲方已告知该商铺情况,且在本合同签署时已对该商铺状况进行详细了解,同意按本合同约定条件按现状承租商铺。
1.4
该商铺为商业用途,乙方承租用于经营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变更经营项目。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该商铺租赁期限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交付
3.1
双方签署本合同并且乙方按约定支付保证金 后,甲方于 年 月日前将该商铺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未履行相关义务,甲方有权顺延交付时间,但租赁期限不顺延。
3.2
该商铺交付使用时,双方应依该商铺及相关配套设施的清单(附件3)进行交接,并对其核对后签字确认。
3.3
乙方应于约定的该商铺交付日到甲方处办理交接手续,逾期前来办理的视为该商铺已交付乙方。
第四条 租金及相关费用
4.1
甲方给予乙方 个月的装修免租期,免租期自交付日(包括实际交付与视为交付)起算,免租装修期内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租金,但应交纳管理费及使
用该物业而产生的水、电等费用。免租期满次日开始计付租金(下称计租日)。
4.2
租金按照该商铺的建筑面积计算,具体如下: 4.2.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单价为 元/月/㎡,即每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大 写) 元整( ¥: 元)。 4.2.2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单价
4.3
租金按 份(指公历 )计算,乙方须于每 前以现金或银行转帐方式将当月份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如下帐户:
甲方开户银行:
户 名:
帐 号:
4.4
甲方收款帐号若有变更,甲方将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并由甲方签字。
4.5
乙方于签署本合同时预付保证金及首次租金,首次租金为约定计租日起至次月月末的租金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
4.6
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物业管理费以该物业的建筑面积进行计算,单价为 元/月/平方米,合计为(大写) 元整;管理费自 年 月日起开始计收,乙方于每月 日前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下月管理费。
4.7
额乙方使用该商铺所产生的水电费、水、电、网络报装及用电增容,政府税收规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该等费用中需甲方代收代交的,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将上月发生的费用交给物业管理公司,非甲方代收的,按有关收费单位要求时间交付,乙方拒交或逾期交付的按本合同逾期交付租金违约条款处理。
第五条 租赁保证金
5.1
保证金,双方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须以转账或现金的形式支付壹个月租金总额合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给甲方作为租赁保证金。
5.2在合同终止时,若乙方未发生违约责任且向甲方交清合同约定各项费用及按合同约定归还该商铺后,保证金在三十日内无息返还乙方。
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
第六条 物业管理
6.1
乙方接受该商铺所属之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并按规定或约定交纳费用与履行其他义务。
6.2该商铺原有设施设备(含与其他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管护由乙方负责,乙方应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然后划分责任进行维修维护与保养。
6.3
乙方装修及自行安装的设施设备的管护与维修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6.4
该商铺的安全防火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装修和改建
7.1
乙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对该商铺进行装潢装饰、修葺改造、及安装必要设施设备等(以下统称装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7.2
乙方及乙方聘请之装修人员应服从物业公司管理。
7.3
乙方装修,需向甲方提交装修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取得政府有关部门许可(如有法律要求)后方可进行,费用由乙方承担。
7.4乙方对装修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后续任何事宜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甲方同意乙方装修方案,并不代表其同意对该装修方案产生的任何纠纷、损害及损失等负责或承担责任,因乙方装修产生的纠纷或责任由乙方独立承担。
7.5
乙方的装修作业不得影响该商铺整体建筑的框架结构,不得影响其安全性。否则由乙方负责赔偿所引致的一切损失,并由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7.6装修作业应尽量封闭作业,装修过程中不得产生较大的噪声,粉尘、刺激性气味,不得在该商铺外的共用部分堆放装修材料及作业产生的废弃物等。
装修期间不能干扰或影响邻近物业的使用。
7.7
乙方装修、改造及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等,不得影响其他相关联物业的使用,或功能,否则回复原状,并承担相应责任。
7.8
乙方装修作业需进行环保、卫生、消防等验收的,应自行负责该等工作,并取得许可或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八条 转租、分租或出借
8.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分租或出借该商铺的全部或部分。
8.2
经甲方书面同意的转租,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交纳租金),乙方对转租承租人行为负责。
第九条 牌匾标识及广告
9.1
乙方安装于该商铺外部的牌匾与标识及的尺寸与规格等需经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同意,并按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的要求安装至指定位臵。
9.2乙方需在指定的牌匾标识外宣安臵广告牌或宣传标志的需自行与物业管理公司申请及协商。
安装广告牌如需在政府管理部门报批的,所有手续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双方权利义务
10.1
甲方权利义务
10.1.1
甲方有权按本合同收取乙方的租赁租金及相关费用。
10.1.2
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甲方可带其他有意承租者进入该商铺视察。 10.1.3 甲方须提供有关部门核准的水、电设施。
10.1.4
甲方保证乙方在承租期间可以正常合理使用该商铺。
10.1.5
若乙方在经营中需要甲方提供该商铺的资料和办事中需甲方支持配合的,甲方可以予以协助。
10.2
乙方权利义务
10.2.1
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使用该商铺,依法经营;不得在该商铺内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或从事违法活动。
10.2.2
乙方经营应自行取得与之相适应的各种行政许可及批准(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及环保合格证)。
10.2.3
乙方自行承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及其他经济或法律责任。
10.2.4因乙方使用不当或其他非甲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遭受损坏或造成甲方或第三方遭受其他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乙方必须及时予以维修,因延误维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损失的,亦由乙方负责赔偿。
10.2.5 乙方对甲方正常的房屋安全检查和维修应给予协助,因维修原因须临时搬迁的,要与甲方配合。阻延甲方维修而使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一条 合同终止与续期
11.1本合同终止日,乙方应搬离该商铺可移动的物品,装修及固定添附物(包括但不限于:铺设的管线、固定或镶嵌于墙体地面的设施物件等)归甲方所有。
如乙方逾期搬离(包括因甲方行使留臵权乙方无法搬离的情形),应每日按月租金10%标准向甲方支付占用费,逾期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而不予乙方任何赔偿或补偿。
11.2
若乙方欲于合同期满后续租,应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同等条
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11.3本合同终止,乙方应于终止日前结清租金水电费等各种费用,乙方搬离前有拖欠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或有未尽其他义务的,甲方有权留臵乙方于该商铺内的任何物品。
11.4
一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解除方按本合同违约解除本合同条款,承担提前解除合同的责任。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乙方逾期交纳租金、水电气等能源费用及本合同约定的其它费用,每日按逾期总额的1%,向甲方给付滞纳金,逾期超过5日甲方另可停止该商铺的水电供应和控制该商铺的物品,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乙方租赁保证金,追收逾期租金及滞纳金(滞纳金计算至实际给付日)。
12.2
甲方违约解除本合同,或甲方违约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双倍返还乙方租赁保证金,乙方的装修损失甲方按使用时间折价补偿。
12.3
乙方违约解除本合同,或乙方违约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租赁保证金抵做违约金,甲方不予返还,乙方装修等无偿归甲方所有。
12.4
乙方违约,经甲方要求改正后,未能在甲方要求期限内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按本条第10.3款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送达
13.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送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直接送交、邮寄、传真、电子邮件、公告及登报(东莞日报)等,简单的非重要通知可以电话方式进行。送达文件时,送达方要求受送达人签收的,受送达人应签收回执。
13.2本合同落款处所载地址及联系方式为双方约定的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如有变更,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否则视为未变更。
该商铺所在地址亦为乙方接收甲方送达文件地址。
第十四条 其它
14.1
本合同条款划分为方便书写、阅读与理解所设,并非完全独立,条款间相辅相成,作为整体予以适用与解释。
14.2
本合同一式贰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双方各执 两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未尽事宜
甲方(出租方)签字: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日 期:
乙方(承租方)签字: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日 期:
出租人(甲方): 地 址:
承租人(乙方): 身 份 证 号: 籍 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就房屋租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位置、面积及租金
(一)甲方将其所有权属的(位于德吉北路)商品楼号出租给乙方。
(二)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日期交纳租金,如乙方逾期缴纳将按月租金3‰/天向乙方收取滞纳金。
(三)乙方租赁甲方房屋用途: 。
第二条:租赁保证金
(一)本合同签订成立后,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月租金的三倍金额作为房屋租赁保证金(共计: 元,大写: ),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开具收款凭证。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保证将所租房屋完好无损交还甲方,甲方将无息退还乙方保证金。如有损坏或违约,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乙方所应承担的违约赔偿,剩余部分返还乙方。
(三)乙方退取保证金时,甲方凭保证金原始收据由签约人办理无息退还保证金手续,若乙方无法提供甲方开据的原始凭证,乙方可向甲方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并出示有效证据(登报声明、公证),甲方经核实后给予退还乙方所交保证金。
第三条:交验身份
在合同签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并提交清晰复印件一套,以供有关方面查验。
第四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个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甲方根据市场价格与乙方重新签订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具有优先承租权的商户应具备以下条件:在租赁期内认真履行合同;无违约记录;遵守安全协议。
(三)租赁期满,因政府城市规划或甲方对乙方所租赁房屋进行整体拆迁改造,甲方不再续签合同,乙方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退还所租房屋,甲方不承担乙方任何装修损失及其它投资风险。如到期乙方未退还所租房屋,其行为可视为强行占有国有资产。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后果和影响及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五条:租金支付时间和方式
(一) 支付时间:每月5日前。
(二) 付款方式:现金或转账。
(三) 不得以租房保证金抵租金。
第六条:其他费用
甲方根据乙方每月实际用水量按月收取水费( 元/吨);甲方依 元/度);乙方在承租期间所产生的排污费用及清理化粪池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房屋维修
(一)乙方对房屋进行装修,不得影响房屋主体结构的荷载,保证甲方现有房屋结构和设施完好无损,并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及附装修图纸一份。须经甲方审核通过并书面通知乙方后方可进行装修(乙方在装修时所提供的装修申请、图纸等相关材料只作为甲方对房屋主体结构荷载及消防通道、消防栓、水、电的安全审核使用。房屋装修需通过消防部门进行审核的,装修完毕须向甲方提供消防部门出具消防验收合格证)。
(二)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乙方使用不当,致使房屋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方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审核通过擅自进行装修的,甲方有权对其进行5000元—10000元处罚。对情节严重的解除合同,并承担所有经济与法律责任。
第八条:房屋转租
(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整体或部分转租给他人。
(二)租赁期间,如乙方遇到特殊情况需转租他人,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同意并由乙方承担合同违约责任(按照合同第十二条第一款执行),由甲方与接受转租方重新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不变。(注: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未满三个月及合同到期终止日前三个月内不得对所租房屋进行转租)。
第九条:房屋的交付和返还
(一)交付: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同时办理相关手续。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附属设施,并经双方验收签字。合同期满或终止,乙方租赁物上装修和所增添其他设施等不得撤除,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不承担乙方装修的任何费用。
(三)强行返还:房屋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拒不交房,甲方有权在房屋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30日内,强行收回房屋及附属设施,并请公证部门对房屋内资产进行登记造册,代为保管。如乙方在30天内未同甲方协商处置,甲方有权变卖代管资产,变卖收入优先偿付公证费用、保管费用及拖欠的房租和其他费用。
第十条:安全保卫
(一)租赁期间,乙方必须遵纪守法,依法经营,自觉执行自治区及拉萨市有关规定,做好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发生的工作,并服从当地公安派出所及甲方安全保卫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同时指定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事务。如因乙方管理不善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对情节严重的解除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
(二)根据《拉萨市流动人口的管理条例》及《拉萨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乙方所雇用的外来人员应及时到甲方保卫部门上传人员信息并登记备案,不得有误报、瞒报、迟报、漏报等现象。
(三)租赁期间,乙方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乙方如需安装用水、用电设施、设备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并提供安装方案,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安装。乙方如有窃水窃电行为的,甲方可当场终止供水、供电。按所窃水、电量补交水、电费,并承担违章使用水电的加倍罚款。乙方拒绝承担窃水窃电责任的甲方将终止合同,情节严重的甲方将提请拉萨市供水供电部门依法追究责任。乙方因违章用水用电导致甲方及第三方财产、人身安全受到侵害的,甲方和第三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四)租赁期间,乙方必须办理财产保险,若因乙方经营管理不善而发生火灾、水灾等责任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部赔偿责任。
(五)为规范成品油的使用和管理,依据《西藏自治区零散成品油管理办法》,乙方应安排专人负责并建立成品油购买和使用台账,以备相关部门及甲方的检查(甲方不出具购油证明)。
(六)乙方在装修及经营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和堵塞商品房内的消防栓及安全通道,不得堆放杂物,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七)对擅自盗用消防用水者,将根据《拉萨市城镇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做出处罚。
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除
(一)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等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十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由于甲方原因致使房屋产权发生变化,需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房屋:
1、未按约定期限及金额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
2、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及欠缴各项费用达三十日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包括改变房屋外部形状、外墙开门、开窗、开洞)的。
5、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的以及与甲方所签订合同面积内的部分面积另租与第三方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合同约定,如有一方违约应承担月租金两倍作为违约金。
(二)有本合同第十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产生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其他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
(三)有本合同第十条第四款约定情形的,乙方履行完赔偿责任后甲方应将租赁保证金全额退还乙方,同时终止履行合同。
(四)有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三款第三项情形的,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五)有本合同第十一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六) 有本合同第十一条第四款第二项约定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收回所租房屋,对乙方拖欠的租金、水电等费用,甲方有权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不足费用甲方有权要求相关部门暂扣乙方在出租屋内所有财产,以备抵补欠交费用。
(七)擅自对房屋进行维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八)租赁期内如甲方或乙方要求提前收回或退租房屋的,提出方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并承担月租金的两倍的金额作为违约金。
(九)合同期满或解除,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乙方应补交占用期间租金及其它费用,并按月租金的两倍支付甲方违约金及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一)租赁期间如遇水电管理部门统一调整价格,本协议约定水电费标准做相应调整。
(二)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之间的通知、告知等往来函件均采用书面形式,双方均应即时签收。如甲方无法送达乙方或乙方拒绝签收,则甲方将其张贴于乙方租赁房屋房门上后视为已送达乙方;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因诉讼而发生的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居间中介写字楼租赁事宜,双方就此达成以下条款:
一、委托内容:出租
1、物业名称及地址:
2、委托期限:六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甲方责任与权利
1、如实向乙方提供有关委托物业的详细材料及租赁之条件,若有变动需及时通知乙方。
2、若在乙方居间中介下而成交,甲方应按本委托协议支付佣金给乙方。
3、乙方介绍客户后,应将租赁客户给予乙方的>提供给甲方盖章确认后备案,甲方就乙方介绍之客户不得再承认其他中介公司的介入,若乙方在招租期内仍不能促进客户与甲方达成租赁协议,该条款随即失去对甲方的约束力。
三、乙方责任与权利
1、乙方应陪同客户看房,洽谈协调租赁,及时的向甲方提供反馈信息,协助甲方做出有效的租赁方案和策略,促成交易。
2、乙方应协助甲方与承租方商议合理的租金及其他条件,维护甲方正当利益,租赁合同租赁期限至少一年。
3、若乙方尽到上述责任并使得甲方与乙方所带客户在乙方居间中介下成交,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委托书支付佣金。
四、报酬支付
根据成交物业的面积和成交价格,则甲方支付给乙方月租金100%的中介佣金。支付时间为委托方收到租赁客户第一期租金(不含保证金)且正式入驻后一周内。报酬支付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格发票。
五、其他事项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委托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署即时生效。
甲方:乙方: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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