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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湖南省永州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的三楼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XX年7月17日至XX年7月17日,计12个月。
二、本层楼按月租金为人民币400元,现按年结算则只收取人民币4000元整,租金需于本合同生效后的24小时内一次性全额交清。(不含保证金、其它费用。)
三、因提供乙方一台吹油烟机及其它房间设施,收取乙方保证金共500元,如租赁期满后房间设施一切完好,则保证金于租赁期满后全额退还。(如发生故障或损坏请参考第六条)
四、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卫生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五、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六、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10日内进行维修。其中,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照价赔偿或者维修费用。(如是维修费用,不应当由保证金中扣除。)
七、除甲方不同意乙方续租外,租赁期满后,在3日内甲乙双方均无提出意见,则默认为乙方续租本层楼(时间从7月18日开始计算),但年租模式转为月租模式(月底清帐,费用按当地市价为准)。同时本合同的法律效力及时间将延顺至甲乙双方另签租赁合同前。
八、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九、租赁期满前,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半个月至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于【15-20】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另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如甲乙双方均无提出意见,则参考上方第七条。)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深圳市住房租赁合同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深圳市住房租赁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出租方(甲方):
地址:
委托机构:
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家庭成员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与乙方的法定关系: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与乙方的法定关系: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与乙方的法定关系:
为保证公共租赁住房的合理、有效利用,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原则基础上,按照公共租赁住房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本市区路村栋号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符合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标准(房屋具体设施见附件)。
第二条该房屋是甲方通过渠道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该房屋仅限乙方居住或与其家庭成员共同居住,乙方无权擅自处分该房屋。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该房屋租赁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该房屋现时租金标准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人民币元,月租总金额为人民币元。合同期内租金标准随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政策变动做适时调整,物业管理费用和日常收取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本体维修基金)等由承担。
第五条签订合同时,乙方须交纳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证金,押金(按签订合同时的三个月租金标准缴纳)为人民币元,房屋完好保证金为人民币元。合同终止后,乙方如果不存在违约事项,甲方应将乙方所缴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证金原款予以返还。
第六条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月收取,乙方须在每月日前将该房屋的租金存入甲方指定的托收银行,每月划款时间为日至日。如因乙方原因致使银行不能正常划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3‰收取滞纳金。乙方欠租超过三个月,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可采取措施追缴拖欠租金和滞纳金。乙方如错过当月的租金划款时间,可直接到双方约定的交款地址补交租金和滞纳金,也可将欠交的租金和滞纳金存入托收银行。
第七条合同签订后不足半个月退租的,租金按半个月收取;满半个月不足一个月退租的,租金按一个月收取;满一个月后退租的,租金按照实际租住天数计算。
第八条甲方确保交付的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能实现租赁目的,并保证其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的规定。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维修责任,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在使用该房屋过程中,因非乙方过错,该房屋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缺陷的进一步扩大;甲方应及时进行维修或委托乙方维修,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条甲乙双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的规定或双方的约定,认真履行各自承担的安全消防义务。乙方承诺不在该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私自改变供电线路,不违规安装电器设备等。甲方该房屋消防安全设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的安全标准,并督促物业服务单位做好公共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一条为保证公共租赁住房的合理、有效利用,有效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有权检查住房使用情况及核对住户的有关资料,乙方必须予以配合;对甲方实施的室内及相邻区域的维修工作,乙方应积极配合。
第十二条甲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双方约定,享有以下权利:
(一)对乙方入住、退出等情况进行登记,并按本合同约定收取租金;
(二)对该房屋使用情况进行监查,并及时将情况录入;
(三)对乙方的户籍、家庭人收入、资产、住房等变动情况进行核查;
(四)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三条乙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双方约定,享有以下权利:
(一)依法享有租赁合同存续期间对该房屋的使用权;
(二)依照法定程序,对甲方的日常监督行为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发生不可抗力,合同无法履行的,自通知送达对方之日起,本合同终止;
(二)政府征用、收购、收回或拆除该房屋的,自相关政府做出行政决定之日起,本合同终止;
(三)租赁合同期满前三个月,乙方未提出续租申请的,合同到期后自行终止;
(四)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自双方达成协议之日起,本合同终止。
第十五条乙方有下列严重违规、违约行为之一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自通知书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收回出租房屋。合同解除后,乙方交纳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证金不予退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造成的`损失。有转租转借行为的,还应向甲方返还转租转借期间的不当得利。
对有关情况,甲方可向乙方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相关政府部门及社会通报,并将有关情况计入乙方不良诚录:
(一)隐瞒事实,以虚假材料骗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擅自转租、转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的;
(三)因购置个人房产或家庭收入增长等事实的发生,乙方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却不主动办理退房手续的;
(四)强占公共租赁住房拒不退出的;
(五)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三个月的;
(六)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用途的;
(七)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严重损坏的;
(八)连续六个月内不入住的;
(九)经计划生育部门查实,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十)利用该房屋从事非法活动;居住期间的行为有害公共秩序与安全,警告多次仍然不改;
(十一)其他严重违规、违约行为。
第十六条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在5日内腾空该房屋,并通知甲方共同验房。甲方应在收到预约验房通知后的3日内,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共同验房。甲方经检查发现住房及设施有损坏或丢失,其维修费用从乙方的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齐。乙方应在验房结束后的5日内,结清有关费用和办理销户手续,携租赁合同、水电燃气结清单、销户单、押金和保证金收据、本人身份证、退房交验单等到双方约定的地点办理退房手续;
第十七条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未按约定退房,或拒不退回该房屋的,甲方将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市场指导租金标准计收其逾期期间的租金,并载入其个人诚信不良记录。乙方强占公共租赁住房拒不退出的,乙方在超期居住期间及超期居住退房后5年内不得申请保障性住房。甲方有权采取停水、断电等方式,或法律规定的其它措施收回该房屋。
第十八条合同期满后如需续租的,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向甲方提出续租申请。甲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续约承租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核查,自核查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续约或不予续约的决定。不予续约决定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承租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办理相应的后续手续。
第二十条乙方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的,乙方和家庭成员就共同租赁行为承担连带.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出现违约情形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在附页中另行约定;附页之内容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的纠纷,除可通过行政行为依法处理的外,应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人(授权人):委托人:
签字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字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兹因甲方基于邻居反对之原因,请求与乙方终止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与甲方所签,标的物坐落于______县市______市镇乡区______里______邻______路______段____________巷______弄______号楼楼顶或屋凸之空间之租赁契约。双方同意除原租约中有关终止租约、权利担保及管辖法院等条文仍有效外,余悉依下列协议履行:
一、双方于签订本协议书时起即终止原租赁关系。
二、乙方应即将标的物上之基地台设施拆除,并将标的物返还于甲方
三、甲方应于终止租约时起______日内,返还押金新台币______元整及租金______元整,共计______元整予乙方。
四、原租约中若有其它优惠或权利________________,甲方同意抛弃。
五、本协议书壹式贰份,当事人各执壹份为凭。
甲方: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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