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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有关商铺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将其拥有产权的商铺出租乙方作为商业用途,该商铺坐落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附相关房屋产权证明)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期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 乙方擅自转让甲方房产的;
2. 乙方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 乙方拖欠租金累计达壹拾伍天的;
合同期满后,乙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甲方应当保证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租金由双方协商,无法协商时可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作适当调整。
第叁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
上述租金不含房产租赁税及相关费用,房产租赁税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
2、租金的交付日期为每月___日之前支付下月的租金。
3、租金的支付方式为月付。
4p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给予乙方___天的宽限期,从第___天开始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的本金的______加收滞纳金,利息不计滞纳金。
5、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同意支付____________元人民币给甲方作为履行本合同的押金。合同押金租期满后,甲方应不计息煺还押金给乙方。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甲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乙方在不损坏房屋的主体结构的情况下可对房屋进行适当的装修,但如果涉及房屋结构的调整,应与甲方协商并报相关规划部门。
租赁期结束后,乙方不得破坏装修包括电线、开关等,但乙方可拆除(电线、空调等可移动之设备)。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除租金交纳外,乙方还须缴纳如下费用:
1.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______度,电表底数_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3.乙方必须从事合法的经营活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债权、债务和其他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六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并使之符合使用。
2、对于房屋的维修非因乙方的塬因造成的,甲方应当及时修理。
3、甲方应当保证房屋的产权清楚。
第七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叁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叁方使用,应当提前30天通知甲方,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八条 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为2个月之押金。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为2个月之押金。
第九条 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同时甲方应将剩余之月租金及押金煺还乙方。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共______页,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 ______ 承租方(盖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
联系地址: ______ 联系地址: 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甲乙双方为促进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本着明确权责、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出租房屋及附属物,乙方用于商业经营用途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物
1.1 本合同租赁物为 号 共计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房屋、附属设备设施和附属场地。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上述权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一。
1.2 本合同租赁物的房屋共计 层,其中一层面积 平方米、负一层面积 平方米(以双方共同测量数据为准)。详见租赁房屋平面分界图,该租赁房屋平面分界图,由甲乙双方盖章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二。
1.3 本合同租赁物的附属设备设施包括:合格并正常使用的消防系统、合格并正常使用的供水供电系统、有线电视线路、有线电话预留线路、自动扶梯(2台)、货梯(一台,甲乙双方共同使用)、合格并正常使用的中央空调等。具体见甲乙双方列出的附属设备设施清单,由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三。
1.4 本合同租赁物的附属场地包括租赁物部份顶部及外立面的商场店招位、广告位、停车位,以及门前场地、员工通道等。详见附属场地清单及分界图,该附属场地清单和分界图由甲乙双方盖章后作为本合同附件四。
1.5 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将本合同租赁物交付乙方。甲乙双方在交付时应签订交接清单,注明本合同租赁物的详细状态。甲方保证乙方能安全、正常、有效地使用。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2.2 为利于乙方的装修等开业筹备工作,甲方提供 月装修期,装修期期间甲方不收取租赁费,并且保证水电等的供应,乙方承担装修期相应的水电及其它一切费用。
2.3 优先租赁权。乙方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或租赁物继受人是否继续租赁该商场。乙方如决定继续租赁,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的权利。续租的租赁协议由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2.4 优先购买权。租赁期内,甲方或租赁物的继受人将租赁房屋及附属设备设施出售,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2.5 撤离期。合同到期或双方根据合同约定中途解除合同,乙方应在约定的撤离日后15日内撤出。在撤离期内,乙方将所有权属于乙方的设备设施及货物清除出租赁房屋。在撤离期间,甲方不收取租赁费用。
第三条 附属设备设施及甲乙双方维护保养责任
3.1 有关水电方面
3.1.1 甲方应于交付租赁物的同时向乙方提供不少于210KV的电量供乙方照明、展示使用,并将电源接至乙方租赁房屋的配电柜并独立按装计量表,由乙方独立控制。中央空调主机及末端设备、货梯、自动扶梯的用电不包括在前述的210KV中,由甲方另行提供并能满足上述设备的正常使用。甲方在移交时应确保现有照明、灯具、开关、插座、配电柜等供电设备设施符合国家电气使用标准并处于正常完好的使用状态。
3.1.2 甲方应对本租赁物的“表前” (“表前”:指甲方主供设备至乙方租赁房屋的配电柜(水)电表,“表后”:指乙方租赁房屋的配电柜(水)电表至乙方使用的全部设备设施)供水、供电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并承担全部费用;乙方应对本租赁物的“表后”供水、供电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并承担全部费用。若因甲方维保不当或欠费导致不能正常使用,甲方应按合同第七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2 有关消防方面
3.2.1甲方应按当地消防主管部门的规定在交付租赁物时向乙方提供符合开设商场要求的消防设施(包括喷淋、烟感、消防栓、报警联动系统以及应急灯、疏散指示灯、灭火机、灭火箱等)和相应的验收合格证明、年检合格证明,该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和年验合格证明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五。
3.2 有关消防方面
3.2.1甲方应按当地消防主管部门的规定在交付租赁物时向乙方提供符合开设商场要求的消防设施(包括喷淋、烟感、消防栓、报警联动系统以及应急灯、疏散指示灯、灭火机、灭火箱等)和相应的验收合格证明、年检合格证明,该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和年验合格证明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五。
3.2.2 乙方在装修及消防报审过程中发现原有消防系统不合格,甲方应及时按当地消防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进行修复或完善,并负责通过当地消防主管部门的验收。如甲方未能及时修复,乙方为不影响经营,可以书面通知甲方,经确认后先行垫资对不完善的消防系统按照当地消防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进行修复或完善。乙方垫付的费用,经协商由甲方支付给乙方或由乙方在租赁费用中直接扣除,乙方在收到款项时须向甲方提供实际发生的维修费用清单和相应的合法发票。
3.2.3 甲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消防系统进行维护,确保其正常安全使用,并通过消防部门年检。乙方应对其租赁物内的消防设备设施,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维护,确保其正常安全使用,并通过消防部门年检。若因甲方或乙方维保不当,不能正常使用或不能通过年检的,甲方或乙方应按合同第七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3 有关自动扶梯、货梯
3.3.1 甲方应在交付租赁物的同时,提供能正常使用,并通过当地有关部门的验收的自动扶梯2台。甲方应同时提供有关部门的验收合格证明和年检合格证明,该验收合格证明和年检合格证明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六。
3.3.2 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对自动扶梯进行维修保养,承担全部费用,并按规定年检,在合同到期后应保证自动扶梯完好并且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若因乙方维保不当,不能正常使用或不能通过年检的,乙方应按合同第七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3.3 甲乙双方共用货梯一台,由甲方负责维护保养,使用及维护保养费用各半承担。
3.4 有关中央空调
3.4.1 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中央空调服务,中央空调每年首次启用和停用的时间由甲乙双方根据经营需要协商制定,确保乙方正常安全使用。
3.5 有关租赁物的维修保养
3.5.1 在乙方已支付的租金内已包含甲方提供的基本设施的租赁费,即甲方提供的中央空调、消防设施、电梯等设备供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内是乙方独立使用的甲供设备,在保修期内由甲方负责维修保养,保修期外由乙方负责维护保养(甲方应把相应的厂商资料提供给乙方),但乙方应根据公用事业部门及其他单位的要求按期支付该设施的日常使用费用。
3.4 有关中央空调
3.4.1 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中央空调服务,中央空调每年首次启用和停用的时间由甲乙双方根据经营需要协商制定,确保乙方正常安全使用。
3.5 有关租赁物的维修保养
3.5.1 在乙方已支付的租金内已包含甲方提供的基本设施的租赁费,即甲方提供的中央空调、消防设施、电梯等设备供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内是乙方独立使用的甲供设备,在保修期内由甲方负责维修保养,保修期外由乙方负责维护保养(甲方应把相应的厂商资料提供给乙方),但乙方应根据公用事业部门及其他单位的要求按期支付该设施的日常使用费用。
第四条 租赁费用、押金及其支付
4.1 租赁费用 本条所定义的租赁费用,包括租赁房屋、附属设备设施等费用(本条另有约定的费用除外)。租赁费用为 万元/年(其中房屋租赁费为 万元,设备设施费租赁费为 万元),租赁费用采取“先付后租”的方式按半年支付。乙方于每半年到期前15日向甲方缴纳下半年租赁费用,甲方在收到租赁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按乙方支付的金额向乙方出具符合税法规定的房屋租赁专用发票。甲方如延迟出具发票,乙方有权相应顺延下期租赁费用的支付。
4.2 水电费 甲方为乙方租赁部分单独安装水电表。乙方按该水电表的计量数字按月向甲方交纳水电费,单价以同期供水供电部门公布的用水用电单价为准,线损按实际用电量的比例分摊。甲方应提供同期供水供电部门的水电费单价表及乙方使用水电明细表。甲方在收取电费的同时向乙方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甲方如延迟提供发票,乙方有权相应延迟交纳水电费。乙方在收到甲方水电费发票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费用,逾期按日 元向甲方缴纳违约金。供水、供电等有关部门就水电费给予甲方的优惠政策乙方同样享受。
4.3 中央空调使用费 包括中央空调主机及末端设备的水耗、电耗、燃料、水处理费、送新风费及维修保养费、人工费等所有费用。按月结算,先用后付。甲方在收取制冷费用的同时,应向乙方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
4.4 商场停车位及周边场地由甲方统一管理,乙方支付甲方每年场外物业管理费万元整,乙方经营涉及政府部门的费收由乙方另行自行负责。
4.5 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缴纳定金 万元整,甲方正式交付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个半年租金,定金转为租赁保证金,合同终止或解除后退还(不计息)。
4.6 租赁期内,除本条明示的收费项目外,甲方不得另立收费项目向乙方收取本条约定项目以外的费用。第五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5.1 甲方保证出租给乙方租赁物的产权关系清晰没有争议,甲方有权出租。在租赁期内,甲方任何产权方面的变动均不得影响本合同的执行,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5.2 甲方保证所提供的租赁物在租赁期内不得另行出租给第三方,保证不因租赁房屋发生的产权纠纷、产权变动以及与他人的纠纷影响乙方对租赁物的正常经营使用。甲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做出有碍乙方营业的行为。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5.3 租赁期内,租赁物产权如转移,甲方应保证租赁物的继受人受本合同约束,继续履行本合同,履行在本合同中甲方的义务,并协调好租赁物继受人与乙方的关系,做好相关的交接工作。甲方如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需得到乙方的书面认可。
5.4 甲方应努力承担作为出租方的义务,在乙方相关手续及事务办理过程中,甲方应提供尽可能的协助。租赁期内,甲方负责处理因租赁物的相邻关系,乙方有协助的义务;租赁物如因政府规划等原因需拆迁,甲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根据有关规定取得拆迁方面的权益。
5.5 甲方承诺严格按本协议履行义务,如未履行义务,造成乙方损失的,或造成第三方损失,致使该方要求乙方承担责任的,甲方应对乙方或第三方予以赔偿。乙方对第三方提出的要求,应积极应对,尽可能减少该项责任,否则,甲方有权对扩大的损失予以拒绝。
5.6 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将租赁物所在大厦及外立面的其他部分用于自营,或租赁、出售给第三方用于经营与乙方经营范围相同或相类似的项目或广告宣传。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5.7 甲方应保证其出租的房屋在租赁期内能安全、正常使用,并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由于房屋本身的工程质量问题,甲方应及时负责修复,若乙方因此受到间接或直接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损失,甲方拒不维修或赔偿,经协商乙方可代为维修,维修费用可从租金中直接予以扣除。甲方保证其提供的设备设施在相应的质量保证期内安全、正常地使用,并将厂商资料提供给乙方。
第六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6.1 乙方承租租赁物的用途为乙方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乙方必须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
6.2 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租赁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如不能按时缴纳,每天按 元加收滞纳金。逾期超过30天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按照本合同
第七条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6.3 租赁期间,乙方在不改变租赁物内部结构和功能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商场柜台布置、经营格局等作合理调整,并进行内部装修与改造。乙方如确需对房屋结构、设备设施进行改造的,在改造前须将方案交甲方审查,乙方的改造方案不得危及建筑结构安全及房屋的正常使用。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经营需要自行添加其他设备设施或其它财产,费用由乙方承担,产权归乙方所有。双方的租赁关系结束后,由乙方对自行安装的设备设施进行拆除并恢复该租赁物原状。
6.4 承租期内,乙方有权将承租的租赁物部分转租给第三方,乙方有权将商场的专柜展台等租赁给厂家使用,但:①分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超过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②本合同发生终止时,分租合同也相应终止。乙方保证作为承租人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保证甲方不因该转租行为而使本合同项下的利益受到影响,否则视乙方违约,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6.5 乙方承诺严格按本协议履行义务,如未履行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或造成第三方损失,致使该方要求甲方承担责任的,乙方应对甲方或第三方予以全部赔偿。甲方对第三方提出的要求,应积极应对,尽可能减少该项责任,否则,乙方有权对扩大的损失予以拒绝。
6.6 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租赁物及外立面的其他部份用于自营或租赁给第三方用于经营与甲方现有经营范围相同的或类似的项目及宣传(如:餐饮、服饰、食品超市等)。
6.7 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房屋及甲方提供的各项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若因乙方使用不当,房屋或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甲方可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除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外,乙方应自行负责上述房屋及设施。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一条中第1.5款,延迟交付租赁物,延迟提供乙方正常供电、供水,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按每天 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的相应损失,延迟达3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2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中第3.2.1款,延迟提供消防验收证明,应免除乙方延迟期间的租赁费用。延迟提供达7天以上的,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按每日 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的损失,延迟达3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3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3.1.2款、第3.2.3款、第5.2款、第5.6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三个月租赁费用的违约金,若造成乙方或第三方经济损失的,甲方还应另行实施赔偿。
7.4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中第5.1款,因甲方的出租权有争议或引起纠纷的,视为甲方违约,甲方按年租赁费用总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7.5 乙方违反本合同、6.2款,乙方应向甲方每天按 元加收滞纳金,延迟达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万元。
7.6 乙方违反本合同4.2款,乙方应向甲方每天按 元加收滞纳金,并赔偿甲方的损失,延迟达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7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3.2.3款、第6.4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三个月租赁费用的违约金,若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另行实施赔偿。
7.8 除本合同明确规定的条款外,任何一方单方擅自提前终止合同的,均视为严重违约,由违约方支付对方一年租赁费用的违约金。
7.9除本协议违约责任有特别约定外,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均应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后七天内予以更正,逾期未能更正,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在签订、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对方提供的资料、以及对本协议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者公开、泄露及不正当使用。公开、泄露或不正当使用该商业秘密,须支付违约金 万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九条 免责条约
9.1 因不可抗拒原因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9.2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时,租赁费用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九条 免责条约
9.1 因不可抗拒原因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9.2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时,租赁费用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合同终止和解除
甲乙双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条款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 (县)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
12.1 本合同一式八份, 甲乙双方各执四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生效后十五日内,双方到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有关费用按政府有关规定缴纳。
12.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出租方):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商场商铺租赁经营有关事宜,本着诚实守信、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___________号商铺,其套内_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租赁给乙方。
二、租赁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租赁期内,若乙方愿意继续租赁,应提前于租赁期满前______日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应就租赁条件重新协商,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至期满前前______日乙方未提出书面申请,(及乙方在租赁期内任何时期不得在未经甲方允许的情况下不营业或分租、转租,否则视同违约,除自动放弃优先承租权外,甲方不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及租金),甲方将进行重新租赁的准备工作。
三、合同期满或因乙方原因中止合同,乙方须无条件立即撤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否则造成甲方的损失概由乙方负全部赔偿。
四、租金:
(1)第一年度租金内租金标准为人民币______元/月/平方米(套内面积),合计年租金______元/年。
(2)租金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3)租赁期在一年以上,三年内,双方确定第二年度租金标准为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第三年度租金标准为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必须在执行年度合同期满前45天,每年度一次性交清给甲方。
五、履约保证金
(1)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乙方须向甲方缴纳租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一般为当年度三个月租金),数额小写:_________________(大写);乙方如有违约行为,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处理不退乙方。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拖欠租金、费、水电费等费用、不遵守商场管理制度、导致商场经营混乱及停业、严重损害商场商誉等违约行为,以及其它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行为,甲方有权直接从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并要求乙方在15日内补足扣除部分,如乙方未在该期限内补足,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没收乙方保证金,收回乙方承租的商铺,并保留行使其它索赔的权利。租赁期满后如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且没有拖商场物业公司的任何费用,履约保证金将在7日内退还给乙方。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2)商管履约保证金:乙方签订租赁合同相关手续入场前应向商场内商业经营管理单位:_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商管缴纳___________元/户经营保证金,并签字遵守《_________商场经营管理公共协议》及《治安、消防责任书》,乙方如违反经营管理公共协议,物业公司商管有权按经营管理公共协议的规定进行处理。经营保证金不计利息。
六、其它费用:租赁期内的有关物业费、空调费、水电费、电话及宽带等其它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规定按期缴纳,不得拖欠,甲方将配合物业公司商管的经营管理和相应的收费工作。
七、工商、税费:乙方自行承担和办理相关手续,与甲方无关。凡不按规定办理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八、关于安全:乙方在租赁期应注意经营安全,关于火警、治安事件及第三方的财产损失、人身伤亡所导致的一切开支及因此产生索赔、诉讼等一切法律责任。乙方自行负责承担(与甲方无关)。
九、关于商场营业作息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及委托代理人(物业公司商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执行。
十、滞纳金及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缴纳租金及各项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按所欠缴金额的千分之三按日计算收取滞纳金。并保留其起诉权。
(2)乙方拖欠租金超过15日,甲方或其委托代理人除向乙方追缴应交租金及滞纳金外,有权终止本合同,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向乙方追偿由此造成的其它损失。
十一、商铺用途及经营管理:
1)乙方在租赁期内,只能于该商铺承租经营、类、品牌商品。在本合同
有效期内,乙方若想更换经营的产品种类、品牌,需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得到甲方协商同意后方可更换,不得擅自变更。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业态、品牌进行经营,不得擅自发改变或降低经营品牌。
3)乙方如降低经营品牌、档次,甲方有权权要求限期整改,如整改未达到限期效果,甲方有
权终止合同(在通知终止合同日起,可允许乙方延期1个月时间处理余货),乙方无条件服从。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商铺用途及经营范围,以及改造商铺结构。否则视为违约。
5)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在无正当理由状态下使承租商铺处于无营业状态。若无营业状态每月超过_____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条件收回乙方承租商铺。
十二、装修或改建
(1)乙方对商铺的内部装修,应遵守经营管理公共协议及物业公司的管理规定,先完善手续后装修。
(2)乙方提前终止合同(包括到期)应保持商铺的完好无损,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所有装修及设备拆除并清运出商场,将商铺(包括设施、地板)恢复原状,并不得有损相邻商铺。其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或保持商铺装修原状,否则将没收全部保证金。
十三、未经甲方书面通知同意(并符合甲方提出的条件),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让/分租/转借给第三方(甲方不认可乙方私下收取的“接租方”的所谓转让费、装修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无条件撤出,没收经营保证金,除照违约处理外,并向乙方追偿相关损失。
十四、乙方确因特殊情况要转租/转让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有权对接租人(第三方)所经营的业态等相关信息进行考查,在取得甲方书面通知并接受甲方的条件后,可办理和完善相关手续。
十五、履约期间如遇不可抗力(战争、地震等)或政府行和有关职能管理部门行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追究合同提前终止的违约责任。
十六、本合同只针对甲、乙双方的权责利,与商场其它商铺无关,其经营风险和乙方相关债、债务和法律、民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七、如甲、乙双方哪一方提前违约,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三个月租金)。
十八、甲、乙双方为具有独立承担经济、法律责任的自然人,本合同是双方自愿协商真实意原反映,与商场其它商铺和第三者无关。
十九、争议解决:_____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十、未尽事宜,甲、乙双方以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二十一、本合同内容产为商业机密,双方对本合同内容有保密义务不得违反。
二十二、本全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物业公司备案一份,经甲、乙双方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章后生效。
二十三、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______商场经营管理公共协议》《治安、消防责任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出租方:
地址:
电话:
承租方:
地址:
营业执照号:
法人代表: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成都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租赁商铺的位置、面积
商铺位置:本合同租赁商铺(以下简称“____商铺”)位于成都市天长路_________号“______”商业广场_________区_________楼________号商铺。
租赁面积(以建筑面积计算):_________平方米(以产权监理处出具的测量报告为准)。
第二条 租赁商铺经营范围及要求
经营范围:承租方租赁商铺的经营范围仅限于经营_________。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超范围经营属违约行为。(详见本合同第九条)
经营要求:商铺的经营人只限于本合同书的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转租或以联营、承包等其它形式变相转租属违约责任。(详见本合同第九条)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租赁商铺的租金、物业代管费及递增标准
租金标准:商铺的单位租金标准为:¥_________元/平方米/月,月租金总额为:¥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万_________千_________百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
物业代管费标准:商铺的单位物业代管费标准为:¥_________元/平方米/月,月物业代管费总额为:¥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万_________千_________百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
租金及物业代管费递增标准:商铺的租金和物业代管费在免租期满后开始正式计算,由正式计算之日的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及物业代管费按__________%的增幅递增。租金及物业代管费缴纳时间:商铺租金和物业代管费按季结,由承租方每季的前_________日内将本季度租金及物业代管费交付给出租方或出租方的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付款方式:转帐或现金。
免租期:由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在合同期内由于乙方原因而造成本合同终止,则乙方不再享有此免租期。
第五条 履约保证金
本合同书签定之日,承租方需向出租方支付三个月租金和物业代管费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承租方所缴保证金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若承租方未有违约行为,则由出租方全额退还。如在合同期内由于乙方原因而造成本合同终止,乙方所缴纳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六条 其他收费标准及期限
商铺交付使用后,由于装修、经营活动产生的水、电、气、通讯等费用及商铺的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并由承租方自行向商铺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收费标准及期限:管理费(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_________元/平方米/月,总计_________元/月(大写:人民币_________万_________千_________百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办理商铺交接时,承租方需预________个月管理费。水、电、气费:计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算。水、电、气费履约保证金及装修违约金:按照商铺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有关规定执行。水、电、气费及管理费交纳期限:每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日。
第七条 商铺交接时间
交房时间:出租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商铺交付承租方装修和使用,承租方需书面签收。
第八条 装修约定
承租方保证在签定本合同后,于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进场装修,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装修完毕并开始营业。
为保证________商业街的风格统一,承租方无条件接受商铺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装修管制。若承租方违反上述两款装修约定,属违约行为,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详见本合同第九条)。租赁期满后,承租方装修不得拆除,且出租方不予补偿。甲方必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水、电到位。
第九条 违约责任
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收回商铺:
1、承租人拖欠商铺租金及物业代管费达_______天及以上的;
2、承租人拖欠水、电、气、管理费达_______天及以上的;
3、承租方逾期开业达_______天及以上的的。
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收回商铺,且承租方应按本合同租金总额的_________%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出租方因此而遭受的其他实际损失(包括律师诉讼代理费):
1、 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转让、转借商铺或擅自歇业的;
2、 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擅自超范围经营的;
3、 承租方擅自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4、 承租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5、承租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或其它原因终止,承租方逾期不搬迁的,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发出《限期搬迁通知书》。在送达承租方(或授权文件签收人)签收后或出租方向本合同所载明承租方之通讯地址邮寄《限期搬迁通知书》两周后,出租方可在公证处的现场公证下对商铺内的财物进行清理并搬迁,异地封存。出租方因此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和物业代管费的,属违约行为,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日承租方逾期交付水、电、气、管理费,属违约行为,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日。
根据本合同第八条约定的开始营业日期承租方逾期开业属违约行为,应按日租金(每月按_____天计算折合)的双倍按天向出租方给予赔偿。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商铺供承租人使用的,应偿付承租方违约金_________元/日。出租方无任何理由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出租方按本合同租金总额的_________%承担违约责任,并且赔偿承租方因此而遭受的其他实际损失。
第十条 其他
承租方在商铺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办理相关入驻手续。在承租方领取钥匙后,商铺正式由出租方移交至承租方使用,直至双方期满或合同终止。
在租赁期内,如出租方出售承租方所租赁的商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有优先购买权。在租赁期内,如出租方出售承租方所租赁的商铺,出租方应协助承租方且承租方应配合出租方办理换签手续,即终止本合同,由承租方与商铺新的所有权人在本合同基础上重新签署租赁合同。租赁期内商铺的维修由承租方自行进行并承担相关费用,但承租方应承担因维修而造成商铺原有墙体结构、管线设施被破坏的责任。
租赁期未满,若因承租方的原因造成本合同解除或提前终止,承租方不得拆走装修物及其附属物。承租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因此引起的纠纷,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出租方因此受到损失有权向承租方追偿。
承租方须书面授权商铺日常工作人员作为文件签收人以便于双方各种来往文书的签收。
承租方若有意在合同期满后继续租赁,须在合同期满前________天书面向出租方提出申请。
本合同未尽条 款,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以达成的书面补充合同为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出租方、承租方双方各执______份出租方授权委托人备案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签章或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委托代表:
签定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承租方:(签章或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委托代表:
签定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位于市区路(街)某某商业广场座首层号铺(“商铺”)的'产权所有人,拟将商铺出租给乙方,乙方同意承租.现甲、乙双方就商铺租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商铺的位置、面积和用途
1.1商铺的位置和面积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出租和承租位于市区路(街)某某商业广场(“商场”)座首层号铺(见本合同附件一图示),且甲、乙双方同意遵守某某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和物业管理规定.
商铺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前述建筑面积为本合同所述物业管理费的计算依据和为本合同所述租金的计算依据.如果交付时实测面积/产权登记面积与上述面积不一致的,以实测面积/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1.2商铺的用途
乙方承租商铺只能用于经营(商品种类).
非经甲方及某某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将商铺用于经营其他任何种类的商品和用于其它任何目的.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对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行为未及时制止并不表示对乙方行为的默认.
第二条租期
租期自年月日(如商场开业时间晚于上述起租日的,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起至年月日止.租期开始前甲方允许乙方进场装修,租期开始前的装修期称“免租期”,免收租金,免收物业管理费,但仍应缴纳水、电等能源费.其他情况下,乙方装修期间也应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具体装修期自年月日起至年_____月日止.
本合同在商场确定的统一开业日前日签订本合同的,则乙方应在统一开业日前正式对外开业,否则每延迟一日,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期租金总额1%的违约金.但是本协议签订日在商场开业日前的,如商场开业时间晚于上述租期开始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租期开始前甲方允许乙方进场装修,租期开始前的装修期称“免租期”,免收租金和物业管理费,但应支付水电等费用.开业日指商场具备对外营业能力时.乙方应按照商场确定的开业日对外营业。
第三条租金
3.1租金
乙方在前述租期内租赁商铺的租金为:
3.1.1年月日前(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日起届满一年整)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小写)元(大写)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
年月(第一个月如果不是整月时)租金按日计付,租金标准为每日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
3.1.2年月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日起届满一年后的第一天)至年月日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
3.1.3年月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起届满两年后的第一天)至年月日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
3.2支付期限和方式
3.2.1支付期限
首期(即租期开始之日至月月底)租金在进场装修前支付.除首期租金外,乙方须在月的225日前向甲方交付下下租金.
3.2.2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现金、银行转帐支票或银行汇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按该等方式支付的款项均以甲方或甲方银行实际收到款项之日为付款日.所有因执行本合同乙方付款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如下:
开户行:
户名:
帐号:
乙方按照本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均按照本条约定执行.
第四条物业管理费
4.1商铺的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29元,月物业管理费合计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前述物业管理费包含商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费,公共区域保安、保洁、绿化美化的水、电等能源费以及商场所有区域的中央空调费等.物业管理公司可能会根据推广商场等经营需要适当提高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应由甲方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但在本租赁合同期间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承担,本合同终止后仍由甲方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4.2物业管理费支付方式
4.2.1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承担.
4.2.2物业管理费按月支付.除首期物业管理费外,乙方须在每月的2二十五日前直接向物业管理公司万达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交付下下月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自租期开始之日由乙方承担.乙方需在租期开始日前进场装修前向物业管理公司交付首期物业管理费(从租期开始之日至____月月底)
4.2.3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现金、银行转帐支票或银行汇款的方式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按该等方式支付的款项均以物业管理公司或其银行实际收到款项之日为付款日.所有因执行本合同乙方付款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物业管理公司指定银行帐户如下:
开户行:
户名:
帐号:
乙方按照本合同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的所有款项均按照本条约定执行.
第五条能源费
乙方进场装修前应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能源押金______元.商铺的水、电等能源费采取分户计量,乙方应当自行承担,从进场装修日开始计收.乙方应按物业管理公司书面通知直接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水、电路损耗等能源损耗按照出租商铺实际用电量占商场总用电量的比例分摊.租赁期内前180日(不含免租期)能源损耗的月平均损耗将作为计算剩余租期内能源损耗数的标准.
第六条通讯设施租金及押金
6.1乙方租用商铺自行申请通讯设施如下:电话/传真__部,上网专线__条.
6.2乙方向相关部门支付前述通讯设施租金为电话/传真每月人民币____元/部,上网专线每月人民币____元/条.
6.3乙方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前述通讯设施及押金为:每部电话/传真人民币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元;每条上网专线人民币____元/条,共计人民币____元.
6.4乙方所租用的通讯设施自行到相关部门支付租金.
6.5电话费、上网费等通讯费用(含月租费、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向电信部门支付.
第七条保证金
7.1为确保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租金,乙方须于签订合同同时向甲方一次xx付相当于两个月租金的租金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
7.2为确保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物业管理费,乙方须于签订合同同时向物业管理公司一次xx付相当于两个月物业管理费的物业费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
7.3在本条中保证金指前述租金保证金和管理费保证金.
7.4保证金的扣除
7.4.1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或滞纳金,甲方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证金冲抵,其冲抵金额相当于乙方前述欠费.该等冲抵并不能免除乙方仍须支付前述欠费的义务.
7.4.2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能源费或滞纳金,物业管理公司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管理费保证金冲抵,其冲抵金额相当于乙方前述欠费.该等冲抵并不能免除乙方仍须支付前述欠费的义务.
7.4.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任何条款,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均可分别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证金或管理费保证金,以抵偿由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的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的直接和间接损失.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七日内将保证金补足.未及时补足的,按欠费处理.前述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损失的,乙方仍应补足实际损失.
7.5本合同终止后,若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在甲方、物业管理公司直接折抵乙方未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违约金等应付款项后,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应在乙方归还甲方商铺后十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八条进场经营质量统一经营管理保证金
乙方应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统一经营管理进场经营质量保证金人民币小写元,(大写)作为在商场经营期间遵守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商品质量、服务质量的保证金.前述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损失的,乙方仍应补足实际损失.乙方违反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时,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没收全部或部分统一经营管理保证金,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七日内将保证金补足.未及时补足的,按照欠费处理.该项保证金的补足方式与本合同第七条关于保证金补足方式的约定一致在乙方出售的商品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或有降低商铺所在广场的声誉时,物业管理公司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向消费者直接支付退货款和赔偿款.
本合同终止后,如果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物业管理公司在乙方归还甲方商铺且清缴全部欠款后10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九条滞纳金
本合同项下付款时间遇节假日均不顺延,所述“日”均指日历天,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乙方拖欠租金、物业管理费、能源费、通讯设施租金及押金、各项保证金等应当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的任何费用,每日应按照拖欠费用33‰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缴纳滞纳金,从应付日至实付全部清偿之日止.
第十条续租
10.1如果乙方愿意在租期届满后继续承租商铺,可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但此申请须于租期终止日30日前、180日内提出.如果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未收到乙方的续约通知,视为乙方放弃续租,本合同自租期终止日自行终止.租期终止日前180日期间,甲方有权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带客户查看商铺场地,乙方应予配合.
10.2如乙方续租,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租金的收费标准.
10.3在租期届满前,甲方与第三方确定租赁意向,且就租赁条件达成一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三日内决定是否行使优先承租权;如果乙方在前述期限内没有给予甲方答复,则视为乙方放弃优先承租权.
第十一条进场移交
11.1甲、乙双方应在租期开始日前30日内办理商铺移交手续.
11.2商铺移交时状态见附件二,甲、乙双方在移交时应给予确认.
11.3乙方进场后,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仍有权继续进行大厦周边环境的建设、公共区域或个别卖场区域的装修、宣传广告工作及其他改造、修缮工程.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无需为此而对乙方作出任何赔偿,乙方同意不干涉.
11.4如由于甲方自身原因致使乙方延期进场,起租日期和租期均相应顺延.延期超过90日的,乙方可以在前述90日届满后七日内选择解除本合同,乙方选择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内无息退回乙方已付费用,但无须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第十二条商铺的使用
12.1装修和改造
乙方自行承担商铺的装修或改造费用和责任,装修改造方案和施工公司必须经过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审查书面认定,但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并不因审查而承担任何责任.
装修或改造应当遵守商场装修管理制度和规定.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有权监督乙方的装修工程施工过程,并随时对不符合装修管理制度的行为加以制止并要求其改正.如果乙方拒绝改正,则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自行加以纠正,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2.2乙方应严格遵守物业管理公司已经和将要制定的商场各项经营管理制度、各项物业管理公约和制度、以及甲方与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的统一经营管理合同、物业管理合同以及其他合同.因违反相关制度、规定和约定所遭受的处罚和应当承担的责任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12.3乙方应在其经营范围内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各项设施、设备,保持商铺在租期内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12.4乙方应自行为商铺内部的装修、设备和其他财产购买保险,否则应自行承担上述财产的风险.
12.5未经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将商铺转租或分租给任何第三人.乙方擅自转租或分租的行为无效,转租或分租期间乙方所收租金或其他收益全部归甲方所有.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有权选择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16.2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离店
13.1因任何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后十日内,乙方均应将商铺交还给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保留店铺内所有装修(乙方损坏的应予赔偿),或将商铺恢复至接收商铺时的状态(正常使用及时间因素的耗损除外)乙方未恢复原状的,甲方可代为恢复,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如果乙方未按前述约定期限交还商铺,则视为乙方放弃商铺内一切财物所有权,由甲方自行腾空、收回商铺,处理商铺内财物,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赔偿由此导致甲方的全部损失.
在甲方按照前述约定收回商铺前,乙方除仍应承担延迟期间物业管理费、能源费等各项费用外,还应再向甲方支付双倍租金.
13.2乙方在本合同终止时应付清所有应付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及其
他应付款项(含违约金、损害赔偿、罚款等)
13.3如乙方在本合同终止时尚未付清所有应付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相关款项及其他款项,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扣押或阻止乙方转移乙方在商场内的财物,因此造成乙方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
如乙方未付清应付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款项及其他款项超过七日的,无论乙方是否自行离店均视为乙方自愿放弃其在商铺商场内的财物所有权,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可拍卖、变卖乙方财物,以抵扣拍卖、变卖费用和抵扣所欠款项.甲方可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扣押和阻止乙方转移商铺内财物.因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采取上述措施而导致乙方财物受损、价值下降等不利后果的,乙方特此放弃要求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赔偿的权利由乙方自行承担.【律师认为业主或物业管理公司自行拍卖变卖租户财物是违法的,该条规定的办法只能是在情况紧急时采取,以牺牲较小利益为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争取时间】
第十四条优先购买权
甲方有权随时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商铺,但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购买该商铺.乙方应当在收到该通知后三日内做出答复;超过该期限乙方未答复的,视为乙方放弃该商铺的优先购买权.甲方转让商铺后,乙方应与新的商铺所有人按照本合同的内容签订新的租赁合同.没有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的,按照法律规定,甲方在本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由新的商铺所有人享有和承担,乙方依然负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和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的义务.
第十五条税费
甲方负责房产税、土地使用费及房屋租赁管理费.乙方负责经营所引起的一切税费.其他税费甲、乙双方按照中国法律各自承担应承担的部分.
第十六条提前解除
16.1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不得提前解除.
16.2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的,甲方有权不返还乙方全部已付款项.乙方除应补交免租期的租金外,还应承担下述违约责任:【律师提醒,该规定实际上时给予乙方解除合同权利,只是其要负一定违约责任】
16.2.1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六个月内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付足商铺六个月的租金,补缴免租期租金,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律师建议,不要低于25%】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
16.2.2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六个月后要求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补缴免租期租金,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律师建议,不要低于25%】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但乙方终止合同距合同期满之日不足三个月的,违约金为剩余期间的租金.
16.3下述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在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
16.3.1乙方拖欠任何一项应付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的费用超过三十15日,因违反本款约定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还应同时承担逾期滞纳金.
16.3.2乙方未经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同意对所租房间或大厦其他部位进行装修、改建或其他破坏行为.
16.3.3乙方擅自经营其他种类商品或变更租赁用途,经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通知后未在15日内改正的.
16.3.4在经营期间以任何借口擅自关门、停业、张贴非经营性文字及其他任何不利于商场经营、声誉的行为,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两万元,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通知后未在三日内改正的.
16.3.4乙方违反商场经营或物业管理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或其他严重违反本合同或商场经营或物业管理规定的.
16.3.6本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16.4甲方依照上述约定解除合同发生在本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的,乙方应向甲方付足商铺六个月的租金,补缴免租期租金,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甲方依照上述约定解除合同发生在本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后的,乙方应向甲方补缴免租期租金,并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但解除合同距合同期满之日不足三个月的,违约金为剩余期间的租金.
16.5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或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可直接扣除乙方缴纳的保证金折抵拖欠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违约金等应付款项.
16.6因甲方违约致使本合同解除的,甲方在扣除乙方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能源费等费用后,退还乙方已交付的保证金剩余部分(不计利息)甲方还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三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16.7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关门,停业.如未经物业管理公司同意擅自关门的,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并处罚款贰万元人民币.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如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等自然灾害或其他人力不能预见或不可避免的社会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所租商铺在租赁期间内不能正常使用,租期相应顺延,但如果商铺已无法继续使用,则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8.1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争议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8.2甲、乙双方因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按如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
18.2.1提请南宁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8.2.2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通知
甲、乙双方按照如下列明地址发送通知或其他文件:
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任何一方若指定用其他地址或地址变更,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本合同项下任何通知、文件以传真发出的发出日期视为收悉日;以专人手递发出的,发至指定地址之日视为收悉日;以邮寄方式发出的,寄出后四日视为收悉日.
无论乙方指定地址是否为商铺,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将任何通知、文件送至商铺后也视为送达.通知、文件送达后,乙方商铺人员应当立即签收并给予书面回执,如果乙方商铺人员拒绝签收,则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留置(无论是否商铺是否有人)的方式送达,相应的留置照片或录像即可作为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