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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规范商场经营行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双方及租赁物业位置及用途
1、甲方为本合同租赁物业之所有人,乙方为一独立,合法的经营人。本合同之租赁物业为商场内分隔的商铺摊位(以下简称租赁摊位).
2、甲方将位于本商场内层号共平方米的商铺摊位及附属经营设施租赁给乙方使用。(其中使用面积含公摊面积20%)。
3、乙方约定经营品种为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改变经营项目及经营品牌,乙方必须具有经营该产品的合法资质,授权书及相关证照。
第二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日至年月年月
第三条;租金及其它费用的交纳期限.方式
1、商铺摊位租金每平方米每月/月。合同项下租金及总额为拾万仟拾元/年(¥:/年)。
2、商铺摊位租金缴纳方式
(1)商铺摊位租金三个月按季度支付,在每一支付季度前十日交清。
(2)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所使用的电费。暖气费。空调费等费用。由甲方每月按租赁面积向乙方收取。乙方应在每月的30日前按甲方通知将当期应交水费,电费。管理费 元/平方米及 员工工资等费用交给甲方。
第四条:保证金
1、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加纳现金形式的保证金元整(保证金不计息),以保证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义务、维护甲方声誉、严格遵守《**精品家具城管理条例》、积极承担经营者的义务。如违反上述义务有下列行为所产生的罚金、费用等有甲方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
(1)、因乙方经营的产品或服务致使消费者主张赔偿金及相关费用的;
(2)、因乙方的经营行为而发生人身、财产损害,权利人主张赔偿金及相关费用的;
(3)、因乙方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及违反本商场约定而被主管部门处罚或应承担罚金的。
2、甲方根据第2款扣除保障金后,乙方必须在五日内将保障金补至原数额。
3、合同终止后满一年,未发生因乙方经营而产生的纠纷问题,待乙方与权利人妥善解决后根据结果再行处理。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利定制所有承租人必须遵守的真个商场相应的规章制度,并根据商场运作状况时调整租赁商铺摊位的租金。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统一管理、监督、检查、有权配合有关部门对乙方进行管理。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本合同及《***品牌家具城管理条例》的行为做出批评教育、停业整顿、罚款、留置货物直至解除合同的处理。
2、甲方在下列情况下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摊位并不承但任何责任,不退还乙方所交保证金与乙方已经缴纳的租金及各项费用。
(1)、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进行违法活动,经书面警告仍不纠正的。
(2)、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延迟、拒交商铺摊位租金、电费等各项费用,逾期10天以上的。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办理手续私自出租、分租、转让、转借、互相交换或以任何形式变相为前述行为的。
(4)、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1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开业的;乙方擅自停业持续3日以上15日以下的(乙方擅自停业15日以上按《***品牌家具城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5)、乙方违反工商、税务、物价、治安、卫生、计生、质量监督、计量等法律、法规及行政管理法规、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
(6)、乙方冒用、借用甲方名称,或有其他使甲方声誉、利益受到较大损失的行为。
(7)、乙方对租赁物业造成较大损失的。
(8)、乙方违反《***品牌家具城管理条例》,造成严重后果的。
3、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公共设施的维护、保养,公共面积部分的商场治保、安全防火以及卫生保洁工作。
4、甲方在公共部位设置集中用水处,乙方不得自行接用水管道至摊位处,违者必须自行拆除,经甲方通知不拆除的,甲方有权派人拆除并由乙方承担费用。甲方负责排接用电线路至乙方摊位处,在乙方租赁区域内,乙方可自行排接用电线路,费用自理,安装时必须符合国家电路安装规范。
5、甲方尊敬乙方的经营权利,负责维护商场正常的营业秩序,保护乙方的合法权利
6、在事先通知乙方情况下,甲方对商场内一切公共设施,均有权安排工作人员进行乙方营业间进行检查、维护和改建。(紧急情况下,甲方不受事先通知的限制)。
7、在乙方未交清租赁商铺租金、广告费、赔偿款等相关款项时,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备、货物、产品行使留置权。
第六条: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除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的情形外,双方均不得中途终止本合同。双方中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合同租金三个月的违约金。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的解释权归**品牌家具城所有。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合同任何一方可向晋城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补充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相关事宜达成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房屋坐落地址及商铺面积
商铺坐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铺面积约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用途:商铺使用。
第三条:租赁期限
1、租期五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续租:本合同约定租赁期满后,如果甲方同意乙方可以继续承租本合同项下房屋,续约期内的租金,由双方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续约期内双方的权利义务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均适用本合同相应规定。
第四条:租金和支付方式及租金交纳期限:
1、租赁金额:每年___________元。
2、付款方式:上交款。甲乙双方自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年的房租,第二年至第五年的房租要提前一个月交。
3、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到期不交视同违约,违约金壹拾万元整。
第五条:房屋的附属设施及费用的承担
1、承租区域内设施的使用乙方向甲方或第三物业管理者支付水、电费、房产、土地使用税及其他产生的直接费用。收费标准按北京相关标准的执行。
2、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他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己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3、租赁期间,由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内外部设施损毁,包括房内外防水、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1、出租方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在使用期间的装修及修缮有承租方自行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的房屋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固定的设施及房屋构架。
2、承租方装修过程中需改变房屋原貌或改变主要结构时得向甲方申请,得到甲方及有关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单位要有资质的单位,并向有关部门备案,施工期间和施工后出现任何事情与甲方无关。如未经同意私自施工,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赔偿损失。造成后果由双方协商或移交法律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或逾期违约金。
2、监督乙方正确使用房屋、并保证房屋内外各类设施在乙方进场时能正常使用。
3、甲方不承担乙方的经营风险及责任。
4、在乙方有以下行为时:擅自将房屋整修转租、转让或转借;利用承租房进行违规及违章经营和非法活动时,损害公共利益或甲方利益时;拖欠租金的行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提出赔偿。乙方租赁期间内可以部分面积招租或招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5、与乙方另签订消防安全协议书此合同附件,监督乙方安全使用房屋,针对发现乙方的安全有权要求限期整改。
6、在乙方办理工商、税务等手续时,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房屋的相关证明文件。
7、在乙方没有违反使用水、电时,甲方应保证商铺正常用水用电。
第八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按照房屋的使用用途,使用租赁房屋开展正常经营活动,不受甲方干涉,但乙方不得擅自改造用途。
2、确保消防安全,如果因乙方使用房屋或经乙方装修房屋出现并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时,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按照交纳房屋租金及其他费用。
4、不擅自拆改房屋构造,不在租赁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
5、甲乙双方在经营过程中如因对方原因造成双方无法正常经营,所带来的一切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并负责损失的赔偿。
第九条:违约责任和合同终止的赔偿措施
1、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和造成承租人的任何损失或无法使用房屋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合同终止。
2、若甲乙双方在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单方违约、应赔偿对方一切经济损失。并有壹拾万元的违约金。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其他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至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_____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_____________ 承租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为了搞活商品流通,繁荣经济,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租赁条款:
一、 租赁地点、期限、租金及费用:
1.甲方出租位于江门市蓬江区白沙大道西25号益嘉园商场
2.租赁期限从月日至年日止。
3.本合同的铺位第一年免租,物业服务费为元/O;第二、第三年每月的租金为 元,物业服务费为 元/O。
4.本合同铺位按金为元。
二、交租办法:
1.乙方必须在每月的8日前(含8日)向甲方交纳当月的租金及物业管理费。如乙方逾期甲方则按每日100元向乙方征收滞纳金。
2.铺位内的用电独立计算,按电力部门定价加3%电损后计收。每月用电量于下月日前向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缴纳。
三、甲、乙方的义务:
1.甲方是铺位的所有权人,并拥有管理权。乙方为租赁方,在租赁期内对铺位有使用权、维护权。
2.该铺位只作如乙方对铺位原设施需拆改或对铺外门面装修等,须书面提出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乙方不得擅自修改原铺位结构。乙方经甲方同意而搭建入墙的建筑物,在退出时不得拆除搬走。
3.在租赁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将铺位转给他人。
4.在租赁合同期内,除乙方出现严重违约行为之外,甲方不得随意收回乙方租赁的铺位。
四、甲、乙方的义务:
1.铺位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自然现象,包括地震、台风、暴雨等)所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各自负责。其中,铺位自然损坏由甲方负责维修,乙方货物损坏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不承担乙方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2.甲、乙双方都有确保安全用电的义务,甲方应对市场的电线、用电设施经常进行检查和保养。严禁乙方私自修改、增加铺位内电线电路,违者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3.甲、乙双方都有确保安全防火的义务,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和危险物品进入商场。乙方不得在租赁的铺位内使用电炒锅、电炉、电热水器、石油气炉、煤气炉等设备,只能在商场指定的专用厨房内煮食。不得在商场内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使用明火香烛。不得在商场内烧焊(如确需烧焊须申报并做好防范措施)。要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违者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4.甲方的保安员只负责管理及维护商场秩序,乙方对自己存放的一切财物,要自行保管好,做到防火、防盗。甲方对乙方的财产因失窃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应为其商铺内的财产投保,以防发生意外事故导致严重损失。
5.商铺的经营时间为每日 至 ,非经营时间内由甲方统一断开所有商铺的内部电路,仅留商场公用部分照明电路。
6.乙方须遵守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
五、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生效期内,如有任何一方违约行为,视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程度追究违约方的经济责任。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严重违约行为,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铺位,原按金不退回给乙方:
(一).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连续停业五天的;
(二).乙方私自将铺位改变用途的;
(三).乙方擅自将铺位转租他人的;
(四).乙方逾期3天不缴交租金及有关费用的;
(五).乙方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营易燃易爆物品的;
(六).在铺位内煮食的、违章停放车辆的、违章烧焊的,以及甲方警示但屡劝不改的其他违法、违约行为的;
(七).乙方违反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的物业管理规定,经催告后仍不改正违规行为的。
六、其他事项
乙方须领取江门市蓬江区工商局办理的营业执照方能在本市场铺位经营。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需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才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存壹份。
八、甲方拥有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
九、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发生纠纷的,可通过协商解决,或通过诉诸商铺所在的法院裁决,诉讼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
十、本合同相关通知除直接送达外,按以下地址以EMS等特快专递方式向对方寄出一日后视为有效送达,乙方地址变更须提前五日有效通知对方,否则须承担送达不能的法律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