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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租用客房事宜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用房号:____________宾馆______楼______室,共______间房。
第二条、租约: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为期x年______个月______天。
第三条、房租价格: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每天每房定价为____________元,合计为____________元。
第四条、预付租金: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预付______个月______天,合计为____________元。
第五条、付款事项:除预付租金外,乙方所有的费用可签单入帐,月结一次。乙方应于每月月终(30日前)前来前厅部办理结算,以付清当月全部帐目,与此同时乙方同意付清下月的续住预付租金,否则作为自动退房处理。宾馆有权把该房的物品迁移至行李库保存,待领,并终止协议,原房另行出租。
第六条、优惠项目:乙方可凭本饭店长住房房卡享受下列优惠条件:
1.免费早餐(时间______时至______时),各餐厅均可。
2.免费使用游泳池、健身房和桑拿浴室。
3.商务中心各项服务均可获______%的优惠。
4.洗衣可获______%的优惠。
5.在各餐厅、咖啡厅和酒吧用餐,均可获______%的优惠。
6.卡拉OK可获______%的优惠。
7.免费赠送当日报刊。
8.免费登记或确认车、船票和飞机票(航空公司手续费除外)
9.凡经常住房订房者,其房费可获20%的优惠。
第七条、所租客房未经饭店前厅部同意,不能分租或转租他人。
第八条、乙方在宾馆内住宿,必须向服务台出示有效护照或居留证件,并填写住宿登记表;乙方短期外出,须通知服务台,返回宾馆时应当重新到服务台办理入住手续。乙方在外出期间,如有朋友、同事要求入住该长包房时,请事先通知甲方并凭乙方书面证明和住宿者本人有效证件到服务台办理来宾住宿登记手续。
第九条、客房内增住其他客人须经宾馆前厅部同意并到服务台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客房内不得存放任何易燃易爆物品;客房内严禁使用电炉或者其他功率在500瓦以上的电器设备。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如因乙方使用、保护不当而造成客房建筑、设备的损坏等情况,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一条、乙方应按期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第十二条、租约期满时,在当时房价及上述各条款没有更改的情况下,同时双方也无其他异议时,本协议书可自动延长一年。期满退租或甲方收回自用均应在协议终止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各方并立即办理退房协议手续,否则作续租办理。乙方如在租约(合同)期内退房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销售部,否则应补偿宾馆15天的空房费。
第十三条、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用中文写成,双方各执一份,自签约之日起即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年x月x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年x月x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工商营业执照号码:
企业代码证号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工商营业执照号码:
企业代码证号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位于中国XX市 号的 大酒店 (以下简称“x酒店”)之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标的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就标的房屋基本情况的陈述、声明、保证并承诺:
1-1 甲方将租赁而来的坐落于XX市 号的 (土地房屋权证为 “厦地房证第 号” )及其南侧配套用地按现状转租给乙方。
1-2 该房屋实际使用面积约 O.出租房屋有产权证建筑面积 O,宗地面积 O,建筑结构为钢混八层。大酒店南侧配套用地面积 O( )x酒店西侧水泥路为公用道路,乙方不得独占使用。
1-3 该房屋具体位置与范围详见本合同附图。
1-4 该房屋的附属设施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清单。
1-5 该房屋质量符合法定标准、本合同所指租赁期限其使用期限内,该房屋适于进行酒店、娱乐业的经营。
第二条 标的房屋权利状况
甲方就标的房屋权利状况的陈述、声明、保证并承诺:
2-1 标的房屋权属人现为 公司,原承租人为 有限公司。
2-2 根据甲方与福州凯捷食品发展有限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甲方拥有对该房屋的转租权。
2-3 甲方就此次将标的房屋出租给乙方相关事宜以及本合同的条款向福州凯捷食品发展有限公司进行了充分的披露,并已取得该公司的书面认可;甲方并将与本合同签署之同时将该书面认可文件交付乙方留存。
第三条 租赁用途、租赁期限
3-1 乙方承租标的房屋只用于 酒店业 的经营。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租赁房屋的租赁用途。标的房屋南侧配套用地仅作停车场使用,不得改变用途。
3-2 租赁期间,乙方应当负责办理经营所需的各种执照及证件并承担相关费用,甲方应予积极配合。乙方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主管理。乙方不以甲方名义对外从事任何经营活动。
3-3 本合同之租赁期限 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即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租赁期限内,甲方同意乙方免付租金 个月,即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乙方无须支付租金,期满之日开始计算租金(但乙方仍须按时支付除租金外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共水电费、自用电费等)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4-1 按先交租后使用的原则,每月的租金,乙方应在该月开始日的前五日内向甲方付清,依次类推。税金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负责缴纳。
4-2 乙方应按月支付租金,其标准和金额如下:
4-2-1 第一租赁年度至第三租赁年度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100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4-2-2 第四租赁年度起(含第四租赁年度)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110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万元整);
4-2-3 本合同租赁期限内,甲方的每位股东每月享有价值 壹 万元免费消费签单(仅限甲方股东本人使用,甲方相关股东名单详见合同附件清单)
4-3 本合同所指租金不包括:房屋公共维修金、公摊费用、装修垃圾清运费等,及乙方使用水、电、煤气、通讯、有线电视发生的费用及与乙方经营有关的其它费用。甲方于收到乙方租金后出具相应发票。
4-4 相关税费:乙方负责自行申报及缴纳由乙方承担的各项税费, 如出现漏缴、短缴税款的情况, 乙方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并须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乙方因租赁场地经营按规定须向政府管理部门缴纳或应分摊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五条 履约保证金
5-1 本合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一次性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甲方在收到保证金后给予乙方收据。
5-2 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时,在乙方按本合同的约定缴清各类费用(包括租金、税费、违约金等)并交还租赁场地后,甲方将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给乙方。保证金不得抵扣租金。
第六条 房屋维修、装修与使用
6-1 乙方租用甲方房屋应遵守政府所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涉及消防、工商、卫生、综合管理等内容,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乙方在租赁期内若发生违反政府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名誉等损失的赔偿责任。
6-2 乙方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本合同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乙方确需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进行改造、装修、增扩等,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相关审批手续及费用均由乙方自理。同时,乙方必须保证该房屋结构安全并符合国家有关消防、环保、抗震等行政审批规定。并且,乙方应妥善处理相邻关系,因乙方过错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6-3 租赁期间,由乙方对装修、设施、设备的日常保养和必要的维修,以确保上述标的物的安全正常,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租赁期内,由甲方对房屋维修以保证房屋适于乙方租赁之目的',费用亦由甲方自理,乙方并有权自行维修,因此发生的费用亦由甲方承担。
6-4 租赁期间,若因乙方原因发生任何人员伤害情况,乙方承担一切相关处理责任,概与甲方无关;为避免上述情况发生,乙方可将承租场所纳入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承租期间的场地清洁及物品保管,由乙方自行负责保管,若发生毁损、灭失或盗窃等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6-5 租赁期间,房屋户外广告的制作和悬挂、张贴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妨碍相邻物业和住户的合法权益,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乙方应承担相应整改费用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租赁标的交付与交还
7-1 甲方应于签署本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付乙方,在此前提之下乙方应于甲方交付场地之日接受交付并就现场状况书面签字确认,否则视为甲方已于 年 月 日向乙方交付场地;甲方所交付的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的,乙方有权拒绝接受交付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7-2 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场地按现状交还甲方并不得人为损坏;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验收场地、附属设施设备,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部分乙方应当进行必要的修缮或赔偿;本合同期满或因乙方原因致使提前终止的,乙方不得以甲方对场地的改善、增设他物表示同意为由,要求甲方偿还其对场地的改善、增设他物时所支付的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内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等的费用),亦不得要求甲方支付搬迁费等;因甲方原因致使提前终止的,甲方应赔偿对场地的改善、增设他物时所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内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等的费用)并应承担乙方的搬迁费等,并应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包括可得利益在内的一切损失。
7-3 租赁期届满日或本合同提前终止后,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交还场地,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甲方有权以向乙方发出自行收回场地的通知书而无须实际进入场地的方式收回场地,也有权委托公证机关以公证的方式自行收回场地。场地内如仍有乙方遗留的任何装饰、家具、物料、设备或其它任何物品时,甲方有权处理该等物品,乙方不得提出异议,也不得追究甲方的任何责任。
第八条 甲乙双方承诺
8-1 在本合同签订之前或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种因的与甲方出租房屋有关的债权债务纠纷、仲裁、诉讼概由甲方自行承担;承租期间因乙方经营行为产生的经营风险、债权债务、仲裁、诉讼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8-2 甲方不得自行将租赁标的用作抵押担保、转让;如出现因甲方债权债务产生的纠纷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甲方负责理顺。
8-3 乙方保证其经营的项目合法,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经营的商品不得侵犯他人已得注册商标权、专利权及其它知识产权,否则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8-4 乙方不得将租赁标的用作抵押、担保、转让等,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九条 转租及本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
9-1 只有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才能将该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给第三人使用或与第三人合作、承包经营。
9-2 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本合同的终止日期,但甲方与转租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9-3 转租合同生效后,乙方享有转租合同项下出租人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但乙方仍应如实履行本合同。
9-4 转租期间,如本合同变更、终止,则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变更、解除或终止,但与甲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9-5 转租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提交一份转租合同原件给甲方作为报备。
9-6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有权以租赁房屋为住所和经营场所新设一个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名称暂定为 ,该公司依法设立之时,本合同项下乙方权利义务即全部概括转由该公司承担,此后乙方不再是本合同相对人。甲方应就该公司之依法设立以及为实现本合同之目的而必需的相关经营许可文件的取得及时提供必要协助。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0-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合同:
10-1-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10-1-2因政府房屋租赁政策或法律规定必须终止;
10-1-3因政府强制征用拆迁必须终止;
10-1-4其他政府规划建设需要及不可抗力的因素;
10-2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并经甲方书面告知整改后,在三个月内未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对乙方的装修费用不予补偿,保证金不予返回,甲方若有损失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0-2.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标的房屋全部或部分转让、转租、转借、抵押或与第三人合作、承包经营等以任何变相方式由他人使用;
10-2.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损坏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
10-2.3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10-2.4逾期三个月未交纳房屋租金或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种费用;
10-2.5乙方未获得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必要的证照,在租赁房屋范围内开展经营业务;
10-2- 6依法律规定,构成其他根本违约情形。
10-3 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并在乙方催告的合理期限内未改正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保证金,甲方还应赔偿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0-3-1甲方违反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声明、保证及承诺的;
10-3-2甲方拒不履行本合同之9-6之规定的;
10-3-3甲方拒不履行维修房屋义务的;
10-3-4甲方其他违约行为,并严重影响乙方本合同之目的实现的。
10-4在本合同期限内,如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标的房屋,政府房屋拆迁补偿费如包含拆迁拆迁安置装修补偿费的,该拆迁安置装修补偿费双方各自对装修的投入的比例相应进行分配。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租赁期内,乙方如逾期交纳租金,除须补足租金外,每逾期一日,还须按累计应付款总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拖欠租金达三十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作为违约金归甲方所有,且甲方有权追缴所欠租金及其它费用,收回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
11-2 租赁期内,若由甲方代缴各项费用,乙方逾期向甲方交纳的,除补足各项费用和按有关部门规定缴交相应的滞纳金外,还应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未付各项费用及其滞纳金总和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11-3 租赁期内,非因本合同第10-2款或第10-4款规定的情形,乙方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应办理退租手续,保证金作为甲方的补偿金不予退还。
11-4 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后,乙方逾期归还房屋,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日租金 倍的赔偿金。若逾期归还房屋给甲方造成损失超过赔偿金的,乙方应按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11-5 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并经乙方催告的,甲方应自乙方催告之日起每日按日租金的两倍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全额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2-1 合同执行过程中,因政府规划建设需要等不可抗力因素出现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情况的,不属于甲、乙方违约,租金计算到合同自行终止之日,拆迁装修赔偿属各方装修的部分归各方所得,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各方自行承担。
12-2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战争、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甲方和乙方对本合同的执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赁标的所在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修改补充,修改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优先适用修改补充合同。
第十五条 通知的送达
15-1 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可以用面交、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送达。用面交方式送达的,以送达时间为收到时间。用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时间为送达时间。一方用邮寄方式送达的,文件交寄后三天即视为送达另一方;但如乙方为外地的,交寄后五天视为送达。
15-2 甲乙双方送达地址为本合同首页标示的地址。甲、乙双方的送达地址若有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不影响对方按第15-1款指定送达的效力。
第十六条 合同效力与份数
本合同自甲方及其股东在XX市湖里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案件所涉债权债务结清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出租商:
地 址:
承租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本酒店有关规定,在双方互惠互利的原则下制订,租约条款如下:
一、经营范围:
古今字书、四大名绣、宜兴紫砂、金石雕刻、文房四宝、景德陶瓷、翡翠玉器、木刻雕件、字书装裱及各种工艺美术品
二、租户不得超出以上经营范围,同时不能和酒店经营或出租的商品有抵触,若违反,酒店有权收回经营地点,不另行补偿;酒店有义务保障租户的经营不受侵犯。
三、承租人向酒店承诺以下各项:
1、租户需于每月18日前将当月租金和其他应付费用一次性付给酒店,逾期不付,每逾期一天,酒店将收取3%的滞纳金。
2、如客人用信用卡结算,则由酒店代收,酒店向承租人收取卡面额5%的手续费。
3、营业时间在早上7:00至晚上12:00之间。
4、如承租人要求安装酒店分机电话,酒店则按电信局标准收费。
5、租户如欲更改场地的装修或悬挂对外宣传广告物品时,必须事先得到酒店书面同意后,才可进行,否则按违约处理。
6、承租人必须维持承租区域的整洁和完好,并承担租赁区域的一切维修费用。
7、承租人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服从酒店的管理,不得将任何非法物品及易燃品带入酒店。
8、租户任何时间都不得在承租范围内制造噪音(包括公共广播、电视机、收音机)。
9、租户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承租范围任何部分从事不合法或不正当行为。
10、租户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酒店相关管理人员的协调管理。
11、该承租范围不得分租或转租。
12、如非因酒店有关人员的人为疏忽而造成租户任何财物损坏或损失,概由租户自行承担。
四、酒店向租户承诺以下各项:
1、酒店为酒店大楼的安全管理负责,并提供承租范围内持续电力服务。
2、租户每月可在本酒店购买饭票解决员工的`膳食问题,饭票价格按每日10元/人执行。
3、酒店可提供制服洗涤服务给租户,收费按酒店对外价格的七折执行。
五、押金:
在该合同签订后的七天内承租人应付给酒店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作为租用押金,合同期满或经双方友好协商提前终止时,如租户已付清所有租金,并遵守合同的规定,酒店将退回押金,但不付任何利息,押金不可以用作租金交付。
六、违约责任:
承租人如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酒店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或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从押金中扣除损失费用。
七、合同终止:
1、租户如逾期十天不交租金,酒店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由租户所负责的一切经济责任。
2、如酒店或租户任何一方提出提前终止此租约时,必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终止方需负责对方的经济损失。
八、续约:
1、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续约权,但租户应于租约届满时提前三个月向酒店发出续约的书面通知。
2、租户如不续签租约,本合同至20xx年3月17日即终止,届时租户必须搬出酒店,逾期不搬届时将按酒店酌情制定的租金标准计算场租,并需赔偿酒店一切有关损失。
九、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商定后另行补充,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其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商: 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盖 章: 签字盖章:
日 期: 日 期: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计______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按月交。每月月初__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7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厂房租赁给乙方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租赁合同如下:
一、 出租厂房情况______________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租赁给乙方使用
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租赁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乙方享有有限租赁的权利。
三、 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协议,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金,租金一年一交,乙方就应于每年的________月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当年的租金。乙方不得拖欠租金,如因资金问题拖欠租金,乙方须向甲方提前协商,如甲方不同意,乙方应按协议交付租金。
四、 其他费用
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各类税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如逾期不付,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协议,对乙方不再作任何补偿。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 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维护,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屋结构,装修、维护等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2、租赁期间,如因甲方房屋本身存在的质量问题,造成的房屋损失,乙方不予以负责。如造成乙方人员或设备损坏,甲方应进行相应赔偿。且甲方有修缮的义务,不能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生产。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 乙方在租赁期间,不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厂房转租。
2、 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厂房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甲方应退还乙方剩余租金,因市政动迁等原因所得的补偿归甲方所有。
2、厂房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租金及其其它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厂房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厂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厂房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等因素除外)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协议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花木的品名_____________、规格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计______天。承租方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______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经双方协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租金__________元。承租方交纳后办理提货手续。
第四条租赁花木的维修保养
租赁期间,承租方对租用花木要妥善保管。续租赁花木或退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有损坏、缺少、保养不善等,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偿付赔偿金、维修及保养费。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出租方违约责任:
1.未按时间提供租赁花木,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10%的违约金。
2.未按质量提供租赁花木,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10%的违约金。
3.未按数量提供租赁花木,致使承租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偿付违约期租金10%的违约金。
4.在租赁期间,出租方不得租赁花木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
二、承租方违约责任:
1.不按时交纳租金,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10%的违约金。
2.逾期不还租赁花木,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10%的违约金。
3.如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花木变卖、抵押等行为,除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花木外,承租方还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10%的违约金。
4.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将租赁花木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六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章):________
承租方(章):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XX酒店法定代表人:地址:
承租人(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XX酒店会议室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遵守:
一、租赁时间:小时,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时分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时分止。
二、租金:元(大写:)
三、租金支付方式
(1)乙方签订本合同之日支付定金元;
(2)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结算付清租金。
四、乙方查看确认海天酒店会议室通道及会议室设施、设备符合乙方要求。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按租赁时间开放会议室;(2)收取租金。
2、乙方权利义务。
(1)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使用会议室;
(2)按约定的时间支付租金;
(3)乙方及参会人员不得损坏海天酒店及会议室的设施、设备,如有损坏,由乙方赔偿;
(4)租赁期间乙方及参会人员人身损害,由乙方及参会人员自己承担,与甲方无关;
(5)乙方及参会人员应遵守海天酒店规章制度,不得在酒店及会议室内起哄闹事;
(6)乙方不得利用会议室做违法行为。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