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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甲方: (出租人)乙方: (承租人)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部分 房屋概况
第一条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本人,共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设有房屋它项权利有
(如果房屋是共有,则还应增加:已经共有人同意,附书面同意声明。如果是委托租赁,应有房屋所有权人与受托人的委托协议书)
第二条 房屋法律概况
1、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人: ,身份证号码: ;
2、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
3、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 ;
4、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 ;
5、房屋的使用面积:
6、房屋的附属建筑物和归房屋所有权人使用的设施:
第三条 出租房屋概况(包括从落地址、名称、用途、间数、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地面、墙壁质量、家具设备等)
第四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 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该房屋每月租金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 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七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 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 个月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 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 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一条 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二条 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 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 %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 倍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 “ 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 .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2、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 乙方: 。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房产证号: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号码: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座落于安顺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路_____号_____单元____楼的房屋_____套(间),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户型__________出租给乙方作_________使用。房屋装修及设施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期限:租赁期共计_____个月(年),甲方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注: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租、分租、转借、转让、改变租赁用途、与他人调剂交换的;(2)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3)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的;(4)拖欠房租累计一个月以上。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甲乙双方议定每月(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由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纳给甲方,租金交纳方式按_____月(年)交纳。
第四条 租赁期内房屋修缮:甲方对所出租房屋设施及设备应在交付给乙方使用前检查清楚,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完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乙方入住该房屋后,房屋内的设施及设备由乙方自行维护及修缮。
第五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1)租赁期间,如甲方依照法定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2)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考虑乙方的合理要求。(3)在租赁期届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4)若甲方在租赁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六条 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暂住区域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交纳水、电、燃气、收视、电话、卫生及物管等相关费用。乙方的民事纠纷均自行负责。在租期届满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七条 甲方收取乙方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 元整,乙方中途退租(或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甲方租金)甲方有权不退还,若甲方中途拒租按乙方所付定金金额壹倍额度赔偿给乙方(合同履行,乙方所付定金则转为租金)。甲方收取乙方押金(人民币)__________ 元整,乙方退房时,房屋主体无损坏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并结清水、电及其他相关费用,交还该房屋钥匙后,由甲方退还乙方押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
第八条 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清欠租外还需按原日租金____倍以天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转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租赁期满乙方若逾期归还房屋,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____倍的滞纳金。(6)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以甲乙双方其他约定为准),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7)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九条 免责条件:(1)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 争议解决: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如下:
第十三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合同期满自动作废。
第十四条 以下无正文。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门面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门面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房屋位置
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
门面房 间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
二、租赁用途
1、乙方租赁门面作为商业门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合同生效以后,乙方向甲方交付押金________元
(写 )。合同期届满,如乙方没有申请续租,甲方于 1
合同届满之日起___日内退还乙方全部押金。
2、乙方应按( 月 / 年 )交纳租金,租金为:___元/( 月 / 年 ),标准是:________。
3、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4、乙方须对自己的经营行为负责,依法按时交纳应由其负担的各项税费;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租金之日将上述门面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合同期内不得将乙方租用的门面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
3、租赁期内,保证水电落户。
4、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门面。
5、甲方对房屋租赁期间因水、电、煤气、供暖、防火、排水排污等造成的一切损失后果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6、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者政策性变化导致该门面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门面。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门面进行装修,并负有告知甲方的义务,并须经甲方同意。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须安全使用水、电、煤气、供暖、排水排污、防火消防等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后果须由乙方自行承担。
4、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供暖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租金。
五、门面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门面及其附属设施因质量原因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代为维修。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门面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门面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
3、乙方需装修门面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六、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门面,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约定情形,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七、转租、转让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让房屋。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 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 15 天以上的。
(2) 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租赁门面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 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门面的。
(4) 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门面30天以上的。
(2)甲方未经乙方许可,擅自将出租的门面转租给第三方的。 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出租方(甲方): 通信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社会信用代码或有效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通信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社会信用代码或有效证件号码:
承租方(乙方): 通信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社会信用代码或有效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通信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社会信用代码或有效证件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房屋租赁安全责任的决定》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深圳市 区 ,房屋(间)编码为 的房屋(以下简称租赁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出租面积共计 平方米, 产权人或合法使用人为: ;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名称及号码: 。
第二条 租赁房屋的单位租金按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 元)计 元)。
第三条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第四条 乙方应于:
□每月 日前;
□每季度第 个月 日前;
□每半年第 个月 日前;
□每年第 个月 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税务发票。 (上述四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内打“√”)
第五条 乙方租用租赁房屋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前款约定之期限不得超过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且不得超过20xx年,超出部分无效。
第六条 租赁房屋用途: 。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用于其他用途。
第七条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租赁房屋 交付乙方使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租赁房屋,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并报本合同登记(备案)机关备案。
第八条 交付租赁房屋时,双方应就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算,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的当时状况、附属财产等有关情况进行确认,并在附页中补充列明。
第九条 甲方交付租赁房屋时,可向乙方收取 个月(不超过三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元)。
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甲方向乙方返还租赁保证金的条件:
1、 2、 3、 □只满足条件之一。
□全部满足。
(上述两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种,并在所选项□内打“√”)
返还租赁保证金的方式及时间: 。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不予返还保证金:
1、 2、 3、
第十条 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租赁房屋所用土地的使用费及基于房屋租赁产生的税款、房屋租赁管理费、 费;乙方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屋的水电费、卫生费、房屋(大厦)物业管理费、 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 甲方应确保交付的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
第十二条 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行为;对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赁房屋,甲方不得干扰或者妨碍。
第十三条 乙方在使用租赁房屋过程中,如非因乙方过错所
致,租赁房屋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进一步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日内进行维修或径直委托乙方代为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后不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履行维修义务的,乙方可代为维修。
发生特别紧急情况必须立即进行维修的,乙方应先行代为维修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上述两款规定情形下发生的维修费用(包括乙方代为维修及因防止缺陷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未尽上述两款规定义务,未能及时通知或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该(扩大)部分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租赁房屋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损坏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赔偿并及告知甲方。
第十五条
□租赁期间,乙方可将租赁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并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
□租赁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凭该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 (上述三款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内打“√”)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租赁房屋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的,应在转让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给予甲方回复,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租赁房屋转让他人的,甲方有责任在签订转让合同时告知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解除或变更本合同:
(一)发生不可抗力,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征用、收回或拆除租赁房屋;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八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损失, □1、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
□2、向乙方请求损害赔偿;
□3、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
□4、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
(上述四种方式由双方协商选取,但第3、4项不能同时选取;在相应□内打“√”):
(一)乙方拖欠租金达 天( 个月)以上;
(二)乙方拖欠可能导致甲方损失的各项费用达 元以上;
(三)乙方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
(四)乙方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结构或者用途的;
(五)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屋进行装修;
(七)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屋转租第三人的。
除追究乙方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依据上述情形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或解除合同,解除合同通知书一经合法送达,甲方有权申请单方解除合同登记(备案)。
第十九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损失, □1、向甲方请求损害赔偿;
□2、请求甲方双倍退还租赁保证金;
□3、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
(上述三种方式由双方协商选取,但第2、3项不能同时选取;在相应□内打“√”):
(一)甲方迟延交付租赁房屋 天( 个月)以上;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租赁房屋的安全性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的;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的;
(四)未经乙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将租赁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
(五)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要求提前解除(终止)合同的。 除追究甲方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外,乙方还可依据上述情形向甲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或解除合同,解除合同通知书一经合法送达,乙方有权申请单方解除合同登记(备案)。
第二十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 日内迁离并返还租赁房屋,并保证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房屋的,甲方有权依法律规定或依合同约定收回租赁房屋,并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收取相当于双倍租金的赔偿金。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间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租赁房屋的,应于租赁期届满之日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租赁房屋有优先承租权。
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重新登记(备案)。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应当签订《深圳市房屋租赁安全管理责任书》。甲方提供的出租房屋应符合安全使用的标准和条件,
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出租房屋的建筑、消防设备、燃气设施、电力设施、出入口和通道等应符合市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消防、治安、环保、卫生等管理规定或标准。乙方应严格按照政府职能部门规定的安全、消防、治安、环保、卫生等管理规定或标准使用出租房屋,并有义务保证出租房屋在使用中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有一方违约,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在附页中另行约定;附页之内容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双方在租赁期间对本合同内容达成变更协议的,双方须在变更协议成立后十日内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登记(备案)。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房屋租赁主管机关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
□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 □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纠纷解决方式由双方协商选择一种,并在相应□内打“√”)
第二十五条 甲乙双方约定以下通信地址为双方通知或文件的送达地址:
甲方送达地址: 乙方送达地址: 如上述地址未约定的,以双方当事人签署合同的通信地址作为送达地址。
送达地址未经书面变更通知,一直有效。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或文件按送达地址邮寄视为送达。如按上述地址邮寄文件被邮政部门退回的,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时起生效。
甲、乙双方应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十日内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进行登记或备案。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以中文文本为正本。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合同登记机关执 份,有关部门执 份。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银行帐号:
委托代理人(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银行帐号: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编号: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人(甲方):
中介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与中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中介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在委托期限内为其中介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划钩,参考条件请划圈,未选条件请划斜线),并协助促成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坐落:____□;楼房为___室___厅___卫□;平房为___间□;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防盗门□;有线电视接口□;空调□;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上下水□;家具□____□;楼层:___□;结构:____□;朝向:__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月租金标准:____元□;租期:____□;房屋用途:_____□;
房屋权属:________
其他条件:________
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__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期限
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超过以上期限仍需要中介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中介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长。
第三条 现场看房
乙方应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
乙方应当制做看房的书面记录,列明房屋的具体地址、看房时间及其他事项。看房记录需经甲方签字确认,由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或者甲方不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签字并拒绝支付看房费。
第四条 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_______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中介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应对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守秘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___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第五条 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寻找房屋,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为甲方看房和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并促成甲方与出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成立;
(三)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已经事先核实,并且甲方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五)对甲方的经济情况、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等保守秘密;
(六)应保证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保证出租房屋产权明晰,不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权利纠纷;
(七)收取看房费、佣金、中介活动费用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八)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六条 委托事项的完成
“完成委托事项”是指完成本合同第一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出租人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看房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第七条 费用与佣金
(一)看房费
看房费是指乙方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实际发生的费用。
看房费用由甲方承担。看房费用为:每次____元。甲方可以一次性交纳看房费用_____元,可看房_____次。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支付的看房费用费抵作佣金。
(二)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___%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 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____。
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三)中介活动费用
中介活动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不包括看房费、佣金)。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中介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
非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中介活动费用。乙方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如实列明,并出具相关票据,做出合理解释。
除看房费、佣金和中介活动费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押金、信息费等)。
第八条 转委托
乙方将委托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九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合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在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期限内,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私下成交的,应按照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乙方仍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甲方未如约支付看房费、佣金、中介活动费用的,应按照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怠于履行尽力义务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看房费、佣金、中介活动费用;
(六)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中介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七)乙方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资格证明,或所介绍房屋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任何权利瑕疵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中介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 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是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前提下做出的,如果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对委托人、中介人及出租人的资质、资格及其他有关方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委托人(章:) 中介人(章):
住所: 住所: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签约代表:
委托代理人: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号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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