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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将____市___区___小区___平米房屋租给乙方有偿使用,经双方协商同意,特拟定以下条款:
一、乙方在租赁期间,对原有建筑构造设施不能改动,如造成损坏,乙方赔偿并恢复原样;如确需改造,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按规划改造,但合同终止时,改造的设施归甲方,甲方不赔偿任何费用。
二、租赁期间水、电、取暖费、闭路费及网络通讯费等物业费用按阳光舜花园物业管理处的规定交费,并服从_________花园物业管理处的管理。
三、租赁期间,工商、税务、治安、保卫、计划生育、门前卫生及绿化均由乙方自负,经营发生的债权债务、经济合同纠纷等问题,均与甲方无任何连带责任;对消防工作失误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以及对甲方固定资产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和赔付。
四、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止,第______年租金人民币______万元整,第______年租金人民币______万______仟元整,第三年租金人民币______万______仟元整。第______年租金于签合同时付给甲方,余后______年的租金在每年的月______日付给甲方,延迟缴纳租金视为自动解除合同。
五、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协议。
六、租赁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政策性变化,合同自行终止,甲方对乙方无任何补偿。
七、合同末尽事宜,双方另行协议。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双方签章后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本合同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1、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一套位于本市_区,
建筑面积平方米。
2、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3、甲方应提供房产证、身份证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复印交
对方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_个月。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自住。非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租,不得长期与他人合租,不得将房屋用途改做商用、办公、仓储等。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应在租期满一个月前通知甲方。如甲方同意续租,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该房屋每月租金为_元(大写_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为_年付。
3、 首次租住,乙方在半年租金外,应多支付一个月租金做为房屋押金。续租时,押金不再另行支付。
4、 租期满后,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规定处理押金。
第四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 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A、 物业费;
B、 暖气费;
C、 房屋大修及房屋管线维修的费用;
D、 房屋管理部门统一进行的管、线改造费用。
2、乙方负责交纳的费用:
A、 租住期间发生的水、电、天然气、有线电视、电话(包括上网费)、卫生费等费用;
B、 租住期间低值易耗品(如灯泡)及设施附件(如水龙头,连接软管)更换的费用;
C、 租住期间房屋内有关设备、电器损坏的维修费用。
第五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甲方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当出租的房屋涉及重大安全隐患时,由甲方出面负责维修;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A、 乙方非经甲方同意,不得对房屋实施大的改装和装修工程。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A、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B、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A、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所承租的房屋。
B、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内的家具或改变房屋原结构和布局。
C、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D、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
E、未按时交纳房屋租金。
F、未遵守当地外来人口和计划生育等管理规定,被有关管理部门警告。
4、租赁期满,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壹个月前通知甲方。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7、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十五日内,应向甲方支付月租金50%做为违约金,超过十五日,按月租金向甲方给付违约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并商议解决方案。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在将房屋交还甲方前,应对房屋进行清洁,以适宜继续居住。或者向甲方支付合理的清洁费用,由甲方委托有关方面代为保洁。
5、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八条 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提前中止的,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应退还乙方自合同终止月起的全部租金,并双倍退还房屋押金。
2、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提前中止的,乙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甲方待乙方结清一切费用后,应退还乙方自退租月起的全部租金。如乙方在本月已居住满15天,当月房租按一个月计算。如不满15天,按半个月计算。
甲方扣除以房屋押金作为违约金。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 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房屋附属设施,见首次出租时签定的合同附件。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地址:
证件号码:
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地址:
证件号码:
电话:
甲乙双方经协商,于年月日订立本合同,并就以下各条款达成协议:
第一条:租赁范围及用途
1、甲方同意将(地址)房屋及其设施租赁给乙方,计租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甲方《房屋产权证》(产权证编号:)
2、乙方租用上述房屋作之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另作他用或转让。
附加:3、甲方同意将房产证复印件提供给乙方,供乙方注册公司用,乙方将房屋用作住宅以及办公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如在年月日之前,甲方未能提供给乙方所租地的房产证复印件,则本合同自动解除,甲方一并退回乙方所缴租金及押金。如乙方将房屋用作其它用途,则本合同自动解除,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条:
1、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赁期满后乙方若需续租,须在合同期满前半个月通知甲方。在同等租约条件下,及在本合同租赁期内,乙方诚实履行本合同各项责任的前提下,则乙方有优先续租权,但须重新确定租金和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金
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如租期不满一个月,可按当月实际天数计算。
第四条:支付方法
1、租金须预付,乙方以每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乙方每个月支付一次,甲方在相关月份前十天通知乙方付款,乙方收到甲方付款通知后,即在十天内支付下个月的租金,以此类推。
2、乙方须将租金付给甲方抬头的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账号:
抬头:
3、乙方也可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
第五条:物业管理费及其它费用
1、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按照物业管理公司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支付。
2、租赁场所内的清洁由乙方自行负责。
3、其他因使用该房屋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水、电、煤气等。
第六条:押金
1、为保证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支付给甲方壹个月租金的押金,押金不计利息,合同终止时,退还乙方。若乙方不履行合同,则押金不予返还;若甲方不履行合同,则应将押金全额返还并赔偿乙方壹个月的租金费用作为因租房造成的损失。但因市容整顿和市政动迁而无法续租的房屋除外,甲方可不作任何损失赔偿,此合同即可终止。
2、租借期内,无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不得私自随意加减租金和更改终止合同租借期。
第七条:禁止房屋的转让及转借
乙方不得发生下列行为:
1、房屋转让或用作担保。
2、未经甲方同意,在租赁场所内与第三者共同使用。经过甲方同意,才能将租赁场所的全部或一部分转借给第三者或让第三者使用。
第八条:维修保养
1、租赁场所内属于甲方所有的内装修及各种设备需要维修保养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或物业公司,甲方并及时安排维修保养。重要设备需要进行大修理时,应通知甲方。
2、上述维修保养费用由甲方承担,但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修理,则费用由乙方承担。
3、属乙方所有的内装修及各种设备需要保养时,由乙方自行进行并承担费用。
第九条:变更原状
1、乙方如对所租的房屋重新装修或变动设备及结构时,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实施上述工程时,须与甲方及时联系,工程完毕后应通知甲方检查。
3、乙方违反本合同上述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第十条:损害赔偿
由于乙方及其使用人或有关人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而对甲方、其他租户或者第三者造成损害时,一切赔偿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甲方免责:
因地震、水灾、或非甲方故意造成,或非甲方过失造成的火灾、盗窃、各种设备故障而引起的损害,甲方概不负责,但甲方有过错或重大过失的情况除外。
第十二条:乙方责任
1、必须遵守本大楼的物业管理制度。
2、必须妥善使用租赁场所及公用部分。
3、不得在大楼内发生下列行为:
(1)将超重、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物品带入楼内或实施其他有害于大楼安全的行为;
(2)给甲方或其他租户(业主)带来损害的行为,以及对整个建筑物造成损害的一切行为;
(3)违反社会治安、国家安全和违法行为。
第十三条:合同终止
因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使大楼的全部或一部分损坏、破损而导致乙方租赁场所不能使用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四条:合同解除
乙方如发生以下行为之一时,甲方可不通知乙方而解除本合同,如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
1、租金及其他债务超过半个月以上未付;
2、租赁场所的使用违反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
3、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的;
4、违反本合同第八、第十四条规定的;
5、触犯法律、法规、被拘留或成为刑事诉讼(公诉)被告的,以及本人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等情况发生的。
甲:
乙:
日期:20_年_月_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房屋地址: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房屋租金:每年 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
4.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由乙
方支付,房屋修缮等费用由乙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
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15天;
(4)连续三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如遇搬迁,拆迁甲方需退回剩余租金)。
4.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6.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尤其注意居住安全,包括取暖、用电等,甲方在此已提示乙方,乙方承诺如发生安全等事故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提交怀柔区人民法院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部分房屋概况
第1条甲方同意将位于 居室出租给乙方,并保证出租的房屋系本人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2条房屋法律概况
1、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人:,身份证号码: ;
2、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3、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
4、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的房屋建筑面积:
5、房屋的使用面积:
6、房屋的附属建筑物和归房屋所有权人使用的设施
第二部分租赁期限
第3条房屋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止。遇以下情况应顺延:
1)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
2)甲方非正常原因逾期交付房屋的;
3)非乙方原因致使房屋无法居住的;
4)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更改的。
第三部分租金条款
第4条租金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 ),每年人民币 );
第5条租金按年支付;自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一年的租金,共计: 元;
第四部分相关费用
第6条房屋在租赁期间产生的税收由甲方承担,不因本租赁合同无效,或撤消,或变更而变动,除非双方对此达成书面变更协议。
第7条租赁期间,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气费、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环境卫生费、治安费等由乙方承担。
第8条租赁期间,房屋的使用权归乙方,包括甲方有所有权或独立使用权的房屋外墙、屋顶、地下空间、及房屋的附属配套设施(如自行车位、汽车车位)等。
第五部分房屋变更与设立他项权利
第9条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若乙方不再承租该房屋,甲方应将剩余时间的房屋租金退还乙方。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和承担原甲方的义务,甲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10条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和承担原乙方的义务,乙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11条租赁期间,甲方欲对房屋设立抵押权,须提前2个月书面告知乙方,乙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承租。如乙方在7日内无异议或不作为,则视为认可甲方的行为。如乙方做出决定终止本合同,则甲方退还租金后,租赁关系自动终止。
第六部分房屋修缮
第12条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应保证房屋能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第13条租赁期间,如房屋发生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或屋面漏水等,影响乙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7天内予以修缮,超过7天,乙方有权自行修缮。
第14条租赁期间,如房屋有倾倒危险,或其它严重妨碍乙方正常居住的,或威胁到乙方的生命财产安全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立即进行修缮或暂时补救,如果甲方对此怠慢,或不予以理睬,或采取维修保养措施不力,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缮。
第15条甲方应承担对房屋进行的修缮的所有费用。
第七部分甲方权利与义务
第16条甲方保证如实向乙方解释和说明房屋情况和周边概况,应包括房屋权属、房屋维修次数、物业管理、治安、环境等,及如实回
答乙方的相关咨询,否则视为欺诈行为。
第17条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每日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人民币10元,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租金。
第18条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后,甲方应退还乙方剩余租期的租金,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所交租金总额的10%计算。
第19条租赁期间,如有政府拆迁行为,甲方应退回乙方未履行租期的房租。
第20条乙方经甲方许可在租用房屋内进行的装修,如果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未满搬出房屋时,甲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折价装修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八部分乙方权利与义务
第21条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租金,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不负迟延交租的责任。
第22条租赁期间,如乙方需要褪房,必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乙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下次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10%计算。
第23条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如需装修墙、安装窗和防盗门等,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如需要经政府审批的,则应经有关部门批准方能施工。
第24条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期间所受的经济损失。
第25条租赁期满,乙方需续租,应提前10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10天内应提出异议或与乙方协商续约;如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内甲方不予以书面答复,则视为默认同意乙方续租,本合同自动延长一年,自30天期满次日起计。
第26条租赁期满,乙方在同等租金下有优先承租权。
第九部分不可抗力和例外
第27条不可抗力意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自然情况。
第28条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将情况告知对方,
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第29条不可抗力影响如持续2个月以上,任一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30条合同履行期间,如非因乙方原因,房屋发生漏水、倒塌,或房屋被认为危房,或其它原因致使乙方无法正常居住生活的,在甲方维护或修缮完毕之前,甲方应减免这段日期的租金。
第31条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则自然终止,甲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十五天内返还乙方多支付的租金,其它有关问题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部分违约责任
第32条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
第33条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应在15日内对此确认或提出书面异议或补充说明。如果在15日内不予以书面回答,则视为其接受书面通知所述内容。在此情况下,甲乙双方应对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部分合同生效
第34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住址: 住址: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号码:
电话: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