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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合同管辖(合集)

2023-01-11 23: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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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融资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 (机械型号、名称等信息)融资租赁合同一份。现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1、上述融资租赁合同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解除;

2、上述融资租赁合同解除后三方的权利义务约定如下:

甲方权利及义务: 乙方权利及义务:

丙方的权利义务:

3、任何一方不履行该协议,应向所有守约方支付元作为违约金;

4、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且协商不成时,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协议一式三份,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20xx年 月日

第二篇:融资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一致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融资租赁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章合同的标的

根据__________________文件批准,乙方拟租赁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租赁物件)。甲方经审查同意支付设备价款及有关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购进租赁物件后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物件明细表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章对租赁物件的权利和义务

2-1在租赁期内合同附表所列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件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租赁物件进行销售、转让、转租、分租、抵押、投资或采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2-2租期内租赁物件由乙方使用,乙方有义务合理和适宜地保护租赁物件,并对由于乙方自己的过失或疏忽或由乙方可防止的任何第三人的行为造成的对租赁物件的灭失或损害负有赔偿义务。

2-3为了保证租赁物件的正常使用和运转,乙方负责对租赁物件按技术要求进行正常的、适时的维修和保养。维修和保养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付。租期内,租赁物件无论发生任何属于制造或使用的事故均由乙方负责解决,乙方不能因此而免除向甲方支付租金的义务。

2-4甲方有权对租赁物件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乙方应为甲方的工作提供方便。租期内,乙方每半年应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财务报表,并向甲方报告经营情况。

2-5租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明示或暗示其对租赁物件具有所有权和处分权,如乙方在此期间由于债务纠纷或依法破产,乙方应向法院、债权人或清算委员会申请对租赁物件不具有所有权,亦不得以租赁物件充做诉讼保金或抵偿债务,同时必须及时报告甲方。

2-6租赁期满后,本合同租赁物件的处理:

a.留购

甲方同意按合同附表第12项所列的留购货价将租赁物件售与乙方。留购货价同最后一期租金一并支付。全部实际租金和留购货价以及出现合同第三条的情况(如有时)增加的税款、利息或延付利息和罚款利息付清后,甲方将租赁物件的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b.续租

甲方同意乙方对合同的租赁物件进行续租,其续租租期、租金金额、租金交纳日期等租赁条件由甲乙双方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协商确定,并另订续租合同。

(注:留购或续租任择一种,双方确定一种后,另一种在合同中无任何法律效力。)

第三章 租期和租金

3-1甲方出租、乙方承租租赁物件的租期共计________个日历月,进口设备的租赁期从设备到港日起算,国内设备租赁期从发货日起算,即自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包括起止日)。

3-2在本条第一款所列的租期内,乙方不得中止和终止对租赁物件的租赁,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变更本租赁合同的要求。

3-3本条第一款所列租期的全部租金总额包括设备价款、保险、银行费用、利息为______元(大写),由乙方按租金偿付表(合同附件)向甲方分______次交付。

3-4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租赁手续费为租赁总成本的百分之______,计人民币______元,乙方应将该项手续费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后十天内全额付给甲方(手续费滞交影响合同执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5为按本条规定支付租金,乙方应在规定的每期租金交付日期(不包括交付日当日)前______日将租金划入甲方的帐户。

3-6在租赁期内,由于国家增减有关税项、税率及银行利率等因素必须变更租金时,甲方用书面通知乙方这种变更并提出新的实际租金,乙方承认这种变更并承付。

3-7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除按照延付时间继续计收利息外,每日加收延付金额的万分之三的滞付金。

第四章租赁物件的购货、交货和验收

4-1购货方式有以下三种,甲乙双方商定采用( )种方式。

a.根据贸易有关规定,甲方同意乙方自行签订或委托代理人签订购置租赁物件的合同,乙方或其委托的代理方对该合同承担一切义务。对该合同的履行及租赁物件质量等问题引起的后果,甲方均不承担任可责任,购货原始发票及合同副本、委托书副本交甲方保存。

b.租赁物件甲乙方确定后,购货合同由甲方签订。乙方作为甲方代表,负责处理购货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一切问题,并承担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乙方的过失所造成的经济责任。

c.乙方与供货方签订购货合同,应由甲方确认盖章后生效,采用托收承付方式付款,供货方办理托收承付时,必须交付铁路运单或乙方自提证明单据。甲方见单后付款并对货物享有所有权。如在运输中发生问题或货物有其他质量、短缺等问题由乙方负责与供货方联系解决,甲方不参与也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4-2租赁物件运达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三十天内负责验收(包括进行试车),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一式二份书面附验收结果交给甲方。

4-3如果乙方未按前项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由于卖方责任造成租赁物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时,由乙方直接向卖方交涉处理并立即将上述情况用书面通知甲方。如卖方延期交货,由乙方直接催交。

第五章租赁物件的保险

5-1甲方负责在租赁期开始前对租赁物件投保本合同第三条第一款所列租期内的财产险和运输险,保险费计入租赁物件总价款。

5-2如租赁物件发生保险范围内的灭失或损害,乙方应负责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保险事故。保险公司赔付的款项应直接划归甲方,作为乙方尚未支付的租金。若该项赔付的款项多于乙方应付租金的部分,甲方应转付给乙方,如该项赔付的款项少于乙方应付租金,不足部分应由乙方如数补交给甲方。如租赁物件发生部分损害或灭失,保险公司赔付的款项可由乙方使用,但仅限用于更换或修复被损害或被灭失的部件,使租赁物件恢复可正常使用的原状;发生部分损害或灭失至恢复租赁物件原状的过程中,乙方应仍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六章经济担保

6-1甲方同意________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经济担保人的法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上年度末资金平衡表,并由该经济担保人出具不可撤销的经济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七章租赁保证金

7-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应在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后十天内向甲方支付规定的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如因乙方未及时交付保证金致使不能执行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7-2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是归还乙方或抵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7-3乙方违反合同任何条款时,甲方应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一部分或全部的款项。

第八章违约和争议的处理

8-1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按时交纳租金,并遵守合同中关于租赁物件使用的规定。如乙方在应付租金到期后一个月内未能交付租金,或违反租赁物件使用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并查封、收回所出租的租赁物件。收回、处理租赁物件所发生的任何开支与费用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8-2在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一切争议,甲方和乙方及乙方的经济担保人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甲方和乙方及乙方的经济担保人均有权依法通过诉讼解决。

第九章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附件一租赁物件明细有;

附件二租金偿付表;

附件三经济担保书。

第十章合同文本及生效

10-1本合同正本共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和乙方经济担保人各执一份。

10-2本合同自甲方和乙方各自的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

第三篇:融资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地址:___电话:___传真:___银行帐户号:__

承租方(乙方):

地址:___电话:___传真:___银行帐户号:__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依据和租赁物件

甲方根据乙方租赁委托书的要求,买进____(以下简称租赁物件)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使用地点详见本合同附表第1、5项,该附表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租赁物件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内,附表所列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件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租赁物件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2.在租赁期满后,甲方可同意乙方续租或按附表第11项所列名义货价将租赁物件售与乙方。名义货价同最后一期租金一并支付。名义货价交清后,该租赁物件的所有权随时转归乙方。

第三条 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租金以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为基础计算。租赁物件的总成本包括租赁物件的价款、海运费、保险费和融资利息(融资利息从甲方支付或甲方实际负担之日起计算)及银行费用等。总成本是甲方用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支付上述全部金额、费用的合计额。

2.租金用美元额度支付时: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的30天内将本合同预计所需要的美元额度采用银行划拨的方式____次划入甲方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的美元额度户头。

租金用甲方向国外支付租赁物件价款的同一货币计价。在每期对国外支付的租金的当月按中国银行的外汇牌价兑换成美元,并以贸易内部结算价格(1美元兑换____元人民币)同乙方结算。乙方用人民币支付租金,由甲方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向乙方托收。

3.租金直接用外币支付时:

租金用租进或购进租赁物件的同一货币计价和支付。

每期租金,由乙方在规定的支付日期内直接汇入甲方在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的帐户。

美元帐号:____;日元帐号:_____;欧元帐号:____。

4.租金用调剂美元支付时:

租金用甲方向国外支付租赁物件价款的同一货币计价。在每期对国外支付租金的当日按中国银行的外汇牌价兑换成美元,并以中国银行调剂美元价格(1美元兑换____元人民币)同乙方结算。

乙方用人民币支付租金,由甲方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向乙方托收。

第四条 租金的变更和罚款利息

1.在租赁期内,由于我国政府或租赁物件出口国政府增减有关税项、税率等因素必须变更租金时,甲方用书面通知乙方这种变更并提出新的实际租金,乙方承认这种变更。

2.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与其概算租金不符时,甲方在租赁物件全部交货后,用书面通知乙方实际租金的金额,并以此金额为准对概算租金作出相应的变更,乙方承认这种变更。

3.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按照延付时间计算,每日加收延付金额的万分之五的利息。

第五条 租赁物件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物件在附表第4项所列的卸货港(以下简称交货地点),由甲方(或其代理人)向乙方交货。因政府法律、不可抗力和延迟运输、卸货、报关等不属于甲方责任而造成租赁物件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租赁物件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30天内检查租赁物件,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项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属于卖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接货后90天内从中国商品检验局取得商检证明并应立即将上述情况用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根据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规定的有关条款协助乙方对外进行交涉,办理索赔等事宜。

第六条 质量保证及事故处理

1.租赁物件的质量保证条件同甲方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中的质量保证条件相符。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属于卖方责任时,甲方同意将购货协议规定的索赔权转让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索赔事宜。当需要卖方派人来华时,甲方负责办理邀请外商来华的手续。

2.在租赁期内,因乙方责任事故致使租赁物件遭受损失时,乙方应对此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如发生以上任何情况,都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执行和效力。

第七条 租赁物件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物件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2.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3.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 租赁物件的损坏和毁灭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物件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物件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按附表第9项规定的预定损失金额,赔偿甲方。

第九条 租赁物件的保险

1.FOB或C&B条件交货时,由甲方办理租赁物件的进口运输保险手续。

2.租赁物件自运抵乙方安装或使用地点之日起由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投保财产险(保险期至本合同终结时为止),以应付自然灾害所引起的租赁物件的毁损风险。

3.在租赁期间,如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和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在当地的分公司,并向甲方提供检验报告和有关资料,会同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索赔。

本条各项保险费均计入总租金内用外币支付,由乙方负担。

根据第八条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款项,可在保险赔偿金内减免抵偿。

第十条 租赁保证金

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附表第8项规定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2.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时归还乙方或抵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时,甲方将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一条 违反合同时的处理

1.除本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条款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将按我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处理。

2.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或其它费用的全部或一部分。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物件,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3.租赁物件交货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 经济担保

乙方委托_____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不论发生何种情况乙方未按照本合同附表的要求支付租金时,乙方经济担保人将按《合同法》及《担保法》的规定承付乙方所欠租金。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1.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及乙方的经济担保人应首先根据我国《合同法》等法规的有关条款来解决。如不能解决时,提请人民法院裁决。

2.甲方与外商签订的购货协议或租赁合同需要仲裁时乙方有责任提供的资料并协助甲方对外进行交涉。

第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

1.租赁合同附表(略);

2.租赁委托书及附表(略);

3.租赁设备确认书(略);

4.甲方购货协议副本(协议号:_______(略);

5.乙方租金偿还担保与还款计划书(略)。

第十五条 其它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正本为凭。合同副本除乙方经济担保人必须持一份外,其它需要份数由双方商定。

2.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除第四条外)须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修改、变更部分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甲方:________(章)

经理:________业务员:________

乙方:________(章)

代表:________

第四篇:融资租赁合同

合同号码: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法定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电传:电传: 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传真:传真: 帐号:帐号:电挂:电挂:

第一条 租赁物件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选定,以租给乙方为目的,为乙方融资购买附表第(1)项所记载的物件(以下简称租赁物件)租予乙方,乙方则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该物件。

第二条 租赁期间

租赁期间如附表第(5)项所记载,并以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所规定的乙方签收提单日为起租日或以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所规定的甲方寄出提单日为起租日。

第三条 租金

1.甲方为乙方融资购买租赁物体,乙方承租租赁物件须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及其给付时间、地点、币种和次数,均按附表第(9)项的规定。

2.前款租金是根据附表第(7)项所记载的概算成本(以下简称概算成本)计算的。但租赁物件起租之日,当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时,以实际成本为准,租金按实际成本相应计算。

3.前款的实际成本,是指甲方为购买租赁物件和向乙方交货以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所支付的全部金额、费用及其利息的合计额(其利息均从甲方支付或实际负担之日至租赁物件起租日,以外币( )

%/ 年的利率和人民币 %/ 年的利率计算。

4.根据本条第2、3款,当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时,甲方向乙方提供《租赁物件实际成本计算书》及《实际租金表》,向乙方通知实际成本的金额和以实际成本为准,对附表第(8)、(9)、(10)、(11)、(12)项的调整,乙方承认上述的调整。该调整不属于合同的变更或修改,且不论租赁物件使用与否,乙方都以《实际租金表》中载明的日期、金额、币种等向甲方支付租金。

5.本合同租金币种由乙方选定,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变更。如因汇率变化给乙方造成的利益盈亏,由乙方受益或负担。

第四条 租赁物件的购买

1.乙方根据自己的需要,通过调查卖方的信用力,自主选定租赁物件及卖方。乙方对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性能、质量、数量、技术标准及服务内容、品质、技术保证及价格条款、交货时间等享有全部的决定权,并直接与卖方商定,乙方对自行的决定及选定负全部责任。甲方根据乙方的选定和要求与卖方签订购买合同。乙方同意并确认附表第(1)项所记载的购买合同的全部条款,并在购买合同上签字。

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甲方认为必要的各种批准或许可证明。

3.甲方负责筹措购买租赁物件所需的资金,并根据购买合同,办理各项有关的进口手续。

4.有关购买租赁物件应交纳的海关关税、增值税及国家新征税项和其他税款,国内运费及其他必须支付的国内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并按有关部门的规定与要求,由乙方按时直接支付。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 租赁物件的交付

1.租赁物件在附表第(3)项的交付地点,由卖方或甲方(包括其代理人)向乙方交付。甲方收到提单后,立即电报通知乙方凭授权委托书向甲方领取提单,乙方同时向甲方出具租赁物件收据。乙方签收提单后,即视为甲方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件。乙方签收提单日为本合同起租日。乙方凭提单在交付地点接货,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货物。 2.如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日期领取提单或者乙方拒收提单,甲方将提单挂号寄送乙方,即视为甲方已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货物件及乙方将租赁物件收据已交付甲方。在此种情况下,甲方寄出提单日为本合同起租日。

3.租赁物件到达交付地点后,由甲方运输代理人(外运公司)或乙方自行办理报关、提货手续。且无论乙方及时接货与否,在租赁物件到达交付地点后,由乙方对租赁物件自负保管责任。

4.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法令等不属于甲方原因而引起的延迟运输、卸货、报关,从而延误了乙方接受租赁物件的时间,或导致乙方不能接受租赁物件,甲方不承担责任。

5.乙方在交付地点接货后,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购买合同指定的地点和时间进行商检,并及时向甲方提交商检报告副本。

第六条 租赁物件瑕疵的处理

1.由于乙方享有本合同第四条第1款所规定的权利,因此,如卖方延迟租赁物件的交货,或提供的租赁物件与购买合同所规定的内容不符,或在安装调试、操作过程中及质量保证期间有质量瑕疵等情况,按照购买合同的规定,由购买合同的卖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索。

2.租赁物迟延交货和质量瑕疵的索赔权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可以将索赔权部分或全部转让给承租方,索赔权的转让应当在购买合同中明确。

3.索赔费用和结果均由承租方承担。

第七条 租赁物件的保管、使用和费用

1.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可完全使用租赁物件。

2.乙方除非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物件迁离附表第(4)项所记载的设置场所,不得转让给第三者或允许他人使用。

3.乙方平时应对租赁物件给予良好的维修保养,使其保持正常状态和发挥正常效能。租赁物件的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全部费用。如需要换其零件,在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时,应只用租赁物件的原制造厂所供应的零件更换。

4.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等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害时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5.不按本条第1款的规定,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及租金的交付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包括国家新开征的一切税种应交纳的税款),由乙方负担(甲方全部利润应纳的所得税除外)。

第八条 租赁物件的灭失及毁损

1.在合同履行期间,租赁物件灭失及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但正常损耗不在此限)。

如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负担一切费用:

(1) 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正常使用之状态。

(2) 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状态、性能的物件。

2.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复的程度时,乙方按《实际租金表》所记载的所定损失金额,赔偿给甲方。

3.根据前款,乙方将所定损失金额及任何其他应付的款项交纳给甲方时,甲方将租赁物件(以其现状)及对第三者的权利(如有时)转交给乙方。

第九条 保险

在租赁物件到达附表第(4)项所规定的设置场所的同时,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对租赁物件投保,并使之在本合同履行完毕之前持续有效,保险金额与币种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所定损失金的金额与币种。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保险事故发生,乙方须立即通知甲方,并即行将一切有关必要的文件交付甲方可用于下列事项:

(1) 作为第八条第1款第(1)或(2)项所需费用的支付。

(2) 作为第八条第2款及其他乙方应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条 租赁保证金

1.乙方将附表第(8)项所记载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其履行本合同的保证,在本合同订立的同时,交付甲方。

2.前款的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并按《实际租金表》所载明的金额及日期抵作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或当有第十二条第1至5款的情况时,甲方从租赁保证金中扣抵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一条 违反合同处理

1.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不履行合同所规定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 要求即时付清部分或全部租金及一切应付款项。

(2) 迳行收回租赁物件,并由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2.虽然甲方采取前款(1)、(2)项的措施,但并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他义务。

3.在租赁物件交付之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也应负责赔偿。

4.当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应付的到期租金和其他款项给甲方,或未按时偿还甲方垫付的任何费用时,甲方除有权采取前3款措施外,乙方应按附表第(13)项所记载的利率支付迟延支付期间的迟延利息,迟延利息将从乙方每次交付的租金中,首先扣抵,直至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逾期租金及迟延利息为止。

5.乙方如发生关闭、停业、合并、分立等情况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如上述情况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甲方有权采取本条第1款的措施,并要求乙方及担保人对甲方由此而发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期间,租赁物不属于承租方破产清算的范围。

第十二条 甲方权利的转让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在不影响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前提下,随时可将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者,但必须及时通知乙方。

第十三条 合同的修改

本合同及所有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

第十四条 租赁期满后租赁物件的处理

乙方在租赁期满并全部履行完毕合同规定的义务时,乙方有权对租赁物件作如下选择:

1.自费将租赁物件归还甲方,并保证使租赁物件除正常损耗外,保持良好状态,或

2.租赁期满30天前,以书面通知甲方,按附表第(10)项和第(12)项所记载的续租租金和续租所定损失金额(其他条件与本合同相同)继续承租,或

3.乙方向甲方支付产权转移费人民币元,甲方即将租赁物件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第十五条 担保

担保人担保和负责乙方切实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缴纳其应付的租金及其他款项时,担保人按照本合同项下担保人所出具的担保函履行担保责任。

第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 "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需提起诉讼时,本合同当事人均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乙方提供必要的情况和资料 乙方同意按甲方要求定期或随时向甲方提供能反映乙方企业真实状况的资料和情况,包括:乙方资产负债表、乙方利润表、乙方财务情况变动表以及其他必要的明细情况表。

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上述情况和资料时,乙方不得拒绝。

第十八条 合同、附表及附件

1.本合同附表及第号购买合同、《实际租金表》、《租赁物件实际成本计算书》、《担保函》、《租赁物件收据》均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份,由甲方、乙方和担保人各执一份。

出租人承租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担保人:电话:法定代表人(签字)邮政编码:地址:电挂:传真:开户银行:帐号:

附 表 (1)租赁物件(制造厂) (详见本合同附件第 号购买合同) (2)卖方 .(3)交付地点 港(详见本合同附件第 号购买合同所规定之目的港)(4)租赁物件..设置场所..(5)租赁期间个月(以租赁物件提单交付之日为起算日) (6)预计交付期及租赁物件收据交付期 预计交付期: 年 月于 港口装船(详见上述购买合同)租赁物件收据交付期:于租凭物件提单签收当日 (7)概算成本 外汇( ): 人民币:(8)

保证金..(9)租金及其支付方法租金:

支付方法:

支付地点: (10)续租方法 ..(11)所

金第一次租金支付前 第一次租金支付后 第一次租金支付后 第三次租金支付后 第四次租金支付后 第五次租金支付后 第六次租金支付后 第七次租金支付后 第八次租金支付后 第九次租金支付后 第十次租金支付后 第十一次租金支付后 ....(12)续

额.(13)迟延利息以中国银行的 贷款和人民币贷款的贷款利率×120%计算(14)附带条款 ....

实际租金表一九九 年 月 日台启:

兹根据贵我双方签订之租赁合同书(no.)第三条的规定,现对租赁合同附表第(8)、(9)、(10)、(11)、(12)项作如下调整。请以此为准,按时支付租金及各项应付款项。

××公司业务部(盖章)

总经理室业务部经理业务员

附表第(8)项保证金调整

概算成本时的保证金 按实际成本调整的保证金

附表第(9)项租金调整概算租金(共次) 实际租金(共 次) 第一次到第 次各为:最后一次为: 第一次租金:支付日:年 月 日第五次租金:支付日:年 月 日 第二次租金:支付日:年 月 日 第六次租金:支付日:年 月 日 第三次租金:支付日:年 月 日 第七次租金:支付日:年 月 日 第四次租金:支付日:年 月 日第八次租金:支付日:年 月 日

附表第(9)项租金调整概算续租租金(共次) 实际续租租金(共次)每次: 每次:

附表第(11)项所定损失金调整第一次租金支付前第一次租金支付前第二次租金支付前第三次租金支付前概算:概算:概算:概算:实际:实际:实际:实际:第四次租金支付后第五次租金支付后第五次租金支付后第七次租金支付后概算:概算:概算:概算:实际:实际:实际:实际:

附表第(12)项续租所定损失金调整概算:实际:

附注:(1)租赁合同签订日:199 年 月 日

(2)起租日:199 年 月 日

(3)租赁期间: 个月(199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租金支付:每个月支付一次(先付 /后付 ),在支付日前电汇到××公司开户银行:××银行××分行,现汇帐_________号。

(5)租赁物件概算成本为:______________,实际成本为:_____________。

(6)按实际成本,保证金为:_____________,已预付_____________。余额/欠额为:___________。

抄送:

担保人(1):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2): 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号码:

租赁期间起算日: 年 月 日

租赁物件收据根据一九 年 月 日你公司与本订立租赁合同,下列租赁物件于本日确实承租无误。在合同履行期,愿遵守上述租赁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承租单位(盖章)授权代表(签字):

租赁物件(详见第 号购买合同)

(制造厂) .卖方 .租赁物件设置场所 .租赁期间个月(本租赁物件提单交付之日为起算日)

本栏由出租人填写:部门负责人 复核人 经办人

第五篇:融资租赁合同

(作为出租人)

公司

(作为承租人)

船舶融资租赁协议书

(直接租赁)

(编号:RZZL-CB 201 ---00 )

日期:20xx 年 月 日

本船舶融资租赁协议书由以下双方于201 年 月日在天津市滨海高新区签署。

(1)东方信远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以下称“出租人”)。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职务: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公司 (以下称“承租人”)。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 :职务: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职务: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开户行: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出租人、承租人双方为实现融资租赁之目的,由出租人向承租人选定的船舶建造方(以下简称“出卖人”)购买承租人选定的租赁船舶并出租给承租人使用。

为融资租赁之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本协议书各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融资租赁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书”)。

第一条 协议书性质

本协议书性质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4章所指的“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和船舶(包括船壳、机器、设备、仪器和属具,以下统称“租赁船舶”)的完全自主选定,向出卖人购买租赁船舶并以光船租赁的方式出租给承租人使用。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承租使用租赁船舶并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

第二条 租赁船舶

本协议书所称租赁船舶是指出租人按照承租人完全自主选定,与

出卖人、承租人在 年月日签署的《船舶建造协议书》/《船舶买卖协议书》(协议书编号:RZZL-SFMM201 -00 详见附件八)项下船舶。租赁船舶具体情况详见本协议书附件一《租赁船舶详单》。

第三条 租赁船舶的购买、交付与登记

3.1 承租人以使用租赁船舶为目的, 向出租人以光船租赁的方式承租租赁船舶;出租人仅根据承租人的上述目的,依据承租人对租赁船舶及出卖人的选择,于 年 月 日与出卖人、承租人三方共同签订《船舶建造协议书》/《船舶买卖协议书》,向出卖人购买租赁船舶,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须向出租人提供出租人认为必要的各种批准文件及担保函,并承诺按本协议书约定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3.2 租赁船舶的购买价款为《船舶建造协议书》/《船舶买卖协议书》中约定的船舶购买价款,即总金额 元整人民币(小写:)。此金额仅为概算成本,实际成本以出租人最终实际支付总额为准,包括向出卖人所支付的船舶购买价款及双方一致同意计入成本的其他费用。 如果实际成本超过《船舶建造协议书》/《船舶买卖协议书》约定的船舶购买价款,出租人有权根据本协议书约定的租赁利率及租金支付方式相应调整租金。

3.3 双方确认,出租人除向出卖人支付船舶购买价款及出租人因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应自行缴纳的税款外,与履行本协议书有关的一切其他税款、费用全部由承租人承担,包括出租人购买租赁船舶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出租人的船舶国籍登记、所有权登记、光船租赁登记以及其他与船舶购买、光船租赁相关的一切费用、税收(包括此后国家新开征的税种)。

3.4本协议书项下租赁船舶由承租人代表出租人从出卖人处接受交付。承租人代表出租人接受租赁船舶后,即视为出租人已按本协议书约定向承租人交付了合格的租赁船舶。 承租人在书面告知出租人后,可以直接向出卖人指定交船港、交船时间。承租人应做好接受船舶的一切准备工作。

承租人在接受租赁船舶后,应当在三( 3 )个工作日内向出租人出具《租赁船舶接受书(致出租人)》(格式详见附件三)。即使承租人怠于出具《租赁船舶接受书(致出租人)》,亦应视为出租人已全面履行本协议书项下的租赁船舶交付义务,承租人亦不能以此为由主张出租人未能适当履行租赁船舶交付义务。

3.5 出租人在承租人代表其从出卖人处接受租赁船舶时起对租赁船舶享有所有权。承租人在接受租赁船舶后,应当在三( 3 )个工作日内会同出租人并协助办理租赁船舶的所有权登记、国籍变更登记(如有)及光船租赁登记手续,船舶所有权人登记为出租人。双方对办理所有权登记及光船租赁登记负有即时提供任何所需的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协议书、交付证明、购船发票等文件资料)的义务;承租人并应负担船舶所有权登记、国籍变更登记及光船租赁登记的所有登记税款、费用。如因承租人原因影响船舶所有权登记、国籍变更登记及光船租赁登记的,视为承租人违约,出租人有权依照本协议书约定,选择采取相应的救济措施。如承租人迟延交纳登记税款、费用而出租人代其交纳的,出租人有权在承租人支付的租金或其他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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