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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下称“甲方”):
承租方(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 商铺租赁事宜, 经协商一致,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特签订本合同, 并愿意自觉遵守执行。
一 租赁商铺的位置和面积
第一条 甲方将座落于 的店铺(以下简称“该店铺”)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该店铺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第三条 该店铺的装修及设备见附件。
二 租赁期限和经营范围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出租该店铺的期限为 年 月,租期从甲方交付店铺给乙方进场装修之日(即入伙日)开始,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通知乙方进场装修。
第六条 租赁期满, 乙方如愿续租,应于期满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租金和其他租赁条件以双方新订合同为准。
第七条 乙方在该店铺经营的商铺名称为: 。该店铺可供经营: ,乙方如改变商铺名称和经营范围,须经甲方的书面同意及工商管理部门的许可。
三 租金和租赁保证金
第八条 租金以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租金为 元,乙方承租该店铺的
租金每月为人民币 元(大写: )。该店铺的租金第一、二年不变;第三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础上升 %,即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第四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础上升 %,即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第五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础上升 %,即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租期超过五年的,从第六年起甲乙双方商定每年的租金升幅为 %。
第九条 乙方须于每月 日前,主动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缴交当月租金。
第十条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向甲方一次性交付租赁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乙方应缴两个月租金的总额,共计为人民币 元。以后因租金升幅所产生的保证金差额应在变动后十天内予以补足。租赁保证金由甲方保管直至租约期满,在乙方无违约和无赔偿的前提下如数(不计利息)退还乙方。
第十一条 乙方须自行向政府有关部门缴交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税费及缴交工商行政管理费。
四 物业管理和管理费
第十二条 乙方同意甲方委派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商铺的物业管理,并服从管理公司的管理和遵守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守则和各种管理规章,且依据规定交纳管理费、水电费、电话费、排污费等其他应缴费用并承担相应的分摊费用。
第十三条 管理费以建筑面积计算,暂定为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 元,乙方承租该店铺每月应缴的管理费为人民币 元。日后管理公司将视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管理费及其交付时间、方式依管理公司的规定或依据乙方与管理公司签订的具体合同。 第十四条 为保证甲方和管理公司行使管理权,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应向甲方交付三个月管理费总额作为管理保证金, 共计人民币 元。该保证金在租赁期满,乙方无违反管理守则或规章的情况下,甲方如数(不计利息)退还给乙方。以后因管理费增加而产生的保证金差额应予变更后十天内补足。
五 免租期
第十五条 本合同约定交付店铺之日为起租日,起租期最初 天为免租期, 供乙方进行店内装修,在此期间,乙方免交租金,但须缴交管理费和其它应缴的费用。免租
乙方在免租期届满前应正式对外开张营业,否则在免租期届满后一个月内不开张营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租赁保证金将不退还给乙方。
六 店铺的装修
第十六条 乙方装修承租的店铺,必须遵守甲方或管理公司所制定的有关装修的规则要求,并接受甲方和管理公司的监管。
第十七条 乙方须于施工前十五天就有关装修之承包商、设计图则、材料等提交甲方或管理公司审核并取得管理公司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乙方须按照管理公司的要求支付审批费和施工监管费。
第十八条 乙方装修如有涉及水、电、煤气、消防、通信、保安防盗及排污等中央系统的接驳,更改或搬移,必须取得管理公司的书面同意,并由管理公司指定的施工队施工,费用由乙方负责。
七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 甲方拥有小区内商铺的所有权,乙方承租的店铺只是取得合同有效期内使用该店铺的权利,而非所有权或处置权,甲方作为业主的权利不因乙方承租店铺而丧失、缩小或分享。
第二十条 甲方有权委派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物业管理,物业管理公司的变换,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一条 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权在预先发出通知的情况下进入该店铺检查乙方有否违反本合同之规定或违反管理规章、以及检查或修理该店的设施和设备。
第二十二条 甲方或管理公司随时有权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公布介绍、修改或废除任何有关使用该区商铺所需要遵守的规章,如这些规章与本合同有冲突时,以合同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甲方在事先通知乙方的情况下,有权带其他有意承租者进入该店铺视察,并有权于其认为合适的地点张贴有关出租该店铺的告示。
第二十四条 甲方或管理公司可以让任何人或组织根据其认为合适的条件在小区商铺的公共区域举行活动、展览或商品展销等活动。
第二十五条 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店铺给乙方使用。
第二十六条 甲方通过委派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商铺公共场地的清洁、绿化、消防、安全及水、电的供应。
八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七条 乙方对其承租的店铺, 除本合同规定的限制和商铺统一管理规则之外, 享有充分的使用权。甲方对乙方在店铺内合法守章的经营管理活动不得进行干涉。
第二十八条 乙方须按时缴交租金、管理费及其它应缴之费用。
第二十九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承租店铺的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转租、分租、舍弃交予他人,不得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经营范围。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书后的 日内结清有关费用并办理退铺手续,甲方有权收取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赔偿。
第三十条 乙方不得将承租店铺作为抵押。
第三十一条 乙方不得用 或带有 的名称经营自身的业务(除乙方与 公司合资或合作外)。
第三十二条 在租赁期内若该店铺任何门窗之玻璃如有破坏者,无论其原因如何(除非甲方或管理公司雇员玩忽所致),乙方概须自费更换。
第三十三条 该店铺如遭受损坏,或该店铺的水管、电线线路或电器设施、防火装置、窗户及该店铺内其他固定装置如出现故障及损坏,乙方必须立即向管理公司报告。
第三十四条 乙方不得使用或促使他人或容许他人使用该店铺作任何违法或不道德之用途,包括不得在该店铺内出售假冒伪劣货品。
第三十五条 乙方每天的正常对外营业时间为早上 点至晚上 点,乙方不得随意超时营业;乙方不得在该店铺内进行或容许他人进行任何造成噪音、空气污染、排污管堵塞的行为而影响邻近商铺或住户。
第三十六条 未经甲方及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店铺或其内的电路作任何更改或在其内装设任何固定间格或其他竖设物或将甲方之任何装置及设施更改或移去。在合同期满前,经甲方或管理公司同意,乙方须自资拆卸加设于该店铺内之装置并将店铺恢复原状。
第三十七条 乙方必须经常保持该店铺清洁,除非执行清洁卫生工作人员为乙方雇员,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权要求乙方雇佣管理公司所指定的清洁工人,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三十八条 乙方不得在该店铺内储藏或容许他人在店铺内储存任何危及商铺安全的易燃易爆有毒之材料或物品。
第三十九条 乙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该店铺或其他部份遭受白蚁、老鼠、蟑螂或其他害虫的侵害。除非执行防虫、蚁工作人员为乙方雇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雇用甲方所指定的防虫承包商,其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四十条 乙方必须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使该店铺免受火灾、暴风雨或台风之毁坏。 第四十一条 未经甲方或管理公司的书面同意,乙方的雇员或代理人不得在该店铺外或小区内的任何地方招揽顾客或派发任何小册子或宣传材料。不得在该店铺外任何部份装贴任何街招、招牌或任何种类之广告。
第四十二条 除获甲方或管理公司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在该店铺或其内任何部分饲养任何畜类、鸟类或牲口。
第四十三条 乙方于该店铺所立的卷闸招牌之位置、式样、大小及用料统一由甲方或管理公司指定的制作商制作,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四十四条 乙方承租后,自办营业执照,自负盈亏,一切债权债务均自行负责,与甲方及管理公司无关。
第四十五条 乙方必须依时向政府有关部门缴纳工商行政管理费和有关税款,逾期不交者,将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四十六条 除管理公司同意外,乙方必须按照管理公司所指定的营业时间营业。若乙方事先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连续三天以上暂停营业。
第四十七条 该店铺内的电力装置如因损坏可能导致危险,在甲方或管理公司的要求下,乙方须自费雇用管理公司认可的单位维修或更换电力装置。
第四十八条 乙方只能在甲方或管理公司指定的时间及在特设的货物装卸台、通道装卸及运送货物。乙方在把该店铺内之家俱、设备或装置等搬离该店铺前,须事先取得甲方或管理公司的书面同意。
九 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四十九条 在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的情况下,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交纳的租赁保证金。
第五十条 下列事项非甲方或管理公司的疏忽或故意而致, 甲方或管理公司对乙方毋须承担责任。
1.该店铺任何部分之损坏,或因水满溢流,或沟渠满溢,或甲方在该店铺内所设之固定装置与设备之损坏,从而造成乙方或他人的人身、财产的伤害及损失。
2.由于防火、安全设置和其他设备停止运作而造成对乙方或其他人的人身或财产的损害或损失。
3.该店铺由于电和水供应上的损失、故障、爆炸及停止而造成的损害或损失。
4.有关该店铺及店铺内的人身和物品的安全,乙方应自行采取适当的保安措施及向保险公司投保,甲方或管理公司概不负责乙方由此带来的损失。
十 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五十一条 如乙方迟延缴交租金和管理费及其它应缴之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迟延一日,应按所欠缴金额的 %支付违约金,如连续 个月未能缴足租金或管理费及其它应缴之费(无论是否已获正式通知催缴),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店铺,乙方的租赁保证金和管理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五十二条 乙方不履行其在本合同所应遵守的条款时,在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改正错犯期限内,乙方仍未改正,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随时收回该店铺,停止该店铺水、电等的供应。
第五十三条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四十六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店铺,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五十四条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三十一条,甲方有权追究其侵权责任。
第五十五条 乙方如违反第三十四条,被公安部门查处或被工商管理部门吊销牌照,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五十六条 乙方如违反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而招致被破坏事件的出现,乙方不仅要承担违约责任,还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五十七条 因乙方措施不当而致店铺受到害虫的侵害或暴风雨的破坏,或因乙方或乙方雇佣人员的故意或疏忽使店铺遭受任何损毁,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八条 如乙方不遵守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方面的义务所构成的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九条 在决定乙方是否有违约时,乙方之雇员或获准使用人之任何过失或违约行为即以乙方本身之过失违约行为论。
十一 不可抗力
第六十条 在租赁期内由于自然灾害或任何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因甲方或乙方的故意、疏忽或过失除外 )引致该店铺被损毁及不能正常使用时,双方同意可按照该店铺所受损坏程度,视情节轻重减免租金直至该店铺经修复而适合使用时止。但合同终止期不因上述情况而后推。
第六十一条 如出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引致该店铺被损毁及不能使用时,而甲方未能在六个月内将该损毁修复,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可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要求终止本合同。甲方将各项保证金如数退还给乙方。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 合同的变更
第六十二条 在租赁期间,甲方如将财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但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的权利。在租赁期间以发生所有权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十三 合同的终止
第六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如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应在届满后 天内将租赁保证金和管理保证金如数(免息)退回乙方。如乙方有欠租等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第六十四条 在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将店铺全部空出,保证该店铺大门及所有的钥匙、该店铺内设立的固定装置设备在完好无缺、可供所有的情况下无偿地交回甲方(正常情况损耗则例外)。乙方对于嵌入墙体、天花板、地面的固定装修,应按照经甲方同意施工的施工图纸标准及结构原状交付于甲方,不得予以拆除。否则,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的,甲方有权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租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保留追偿的权利。甲方对其装修不予补偿。
第六十五条 .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续租、购买优先权。
第十四条 法律适用
第六十六条 对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五 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七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如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一方可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 其他
第六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作补充合同,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两方各执 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十条 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一条 其它: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出租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承租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 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___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年租金为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月租金每平方米不得超过_________元,每米柜台不得超过_________元。
2、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_________元(即第二年为_________元,第三年为_________元,第四年为_________元)。
3、为减轻承租方负担,经双方协商,出租方同意承租方租金分_________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额约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为_________,付款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期:租金为_________,付款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期:租金为_________,付款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向出租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给予承租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8天开始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第五条 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承租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_________度,电表底数为____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承租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承租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缴纳,(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 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出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必须制作租赁柜台标志并监督承租方在承租的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
2、监督承租方遵守经营场所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不准将柜台出售给与柜台原有经营范围不符或反向的承租人。
4、违反城市规划及城市管理规定,擅自在商店门前或占道设置的柜台(包括在店内自行设置妨碍顾客出入的柜台),禁止出租并予以撤销。
5、不准为承租方提供银行帐号、票证和服务员标牌。
6、不准为承租方非法经营提供方便。
第七条 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承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不得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
2、必须在承租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租赁柜台标志。
3、不得私自转租、转让承租的柜台,不得以出租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4、文明经营,礼貌待客,出售商品时,要明码标价,出售商品后,要向消费者提供正式的销售凭证。
5、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腐烂变质、有损健康的食品,不得销售无厂名、厂址的商品以及从事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活动。
6、必须按税务部门的规定,办理纳税登记,依法纳税。提前停租的,应向原纳税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和缴清税款等有关手续;
7、禁止转借、出卖、出租和涂改租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8、自觉接受工商、税务、物价、卫生、城市管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服从出租方的指导与管理,执行营业场所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八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承租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出租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权利,承担原承租方的义务。
第九条 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十条 续租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处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作出书面答复。如出租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出租方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出租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第十一条 合同中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并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十二条 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
第十三条 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承租方需立即书面通知出租方。
第十四条 争议处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七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_________ 承租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自愿、合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座落于安定区西河村126号1楼11号铺面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的铺面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租期为壹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上述经营用房的月租金为____元/O,共计____元。
三、租赁期内,除给排水、供热管道的维修由甲方负责,乙方承担费用外,其他的维修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
四、租赁期内,乙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增添房屋的固定设施,如对房屋进行装饰的,待合同终止、解除或租期届满时,归甲方所有,甲方不向乙方折价补偿。
五、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所承租的房屋转租,转借,转让。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损坏甲方房屋设施的,由乙方自行负责修复。
2、乙方不能按政策规定如期交付水、电、暖等费用,逾期一个月的,应向甲方承担5‰的滞纳金,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租赁合同。
3、在特殊条件下,乙方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向他人转租、转借房屋的,应向甲方缴纳1万元以上2万以下的违约金。
七、租赁期内,如乙方未出现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行为,期限届满后,甲方应与乙方续签合同。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本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本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关于本市加强租赁厂房和场所的生产、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意见》,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厂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出租厂房情况
1.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本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弄_________号_________室_________。该厂房出租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其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
1.2甲方作为该厂房的房地产权利人授权委托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厂房的房地产权证产权单位委托出租的证明法律规定其他权利人证明,权证编号:_________并已告知乙方该厂房已未设定抵押。
1.3该厂房原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为_________其现有装修、有关设施设备状况、安全生产条件、防火等级,以及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改变技术工艺或生产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其它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厂房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厂房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租赁使用性质和生产用途
2.1甲方已查验乙方的营业执照、相应生产经营资质证书或者拟从事的生产经营范围。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厂房严格按照经核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和该厂房原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用于从事_________的产品生产。
2.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未按规定经安全生产监管、消防等有关部门批准,不擅自改变该厂房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从事上款约定之外的其它产品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条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厂房和按本合同附件中约定的有关设施设备。租赁日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2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返还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__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应重新签订厂房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租金为_________元。月租金总计为_________元。。
4.2该厂房租金_________年月内不变。自第_________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3乙方应于每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4.4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
第五条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厂房时,乙方不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_________个月的租金,即_________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厂房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5.2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_________等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其他有关费用,均由甲方乙方承担。
5.3甲方乙方承担的上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
第六条厂房的使用要求
6.1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安全管理意见》第二、三、五条的规定,同时订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作为合同附件,明确租赁双方的生产、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
6.2甲、乙双方约定,租赁期间,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有损坏或故障时,由甲方乙方负责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由甲方维修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维修后应及时将维修内容和费用凭证提交给甲方。由乙方维修的,乙方维修后,应及时将维修内容和费用凭证提交给甲方。
6.3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的,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4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应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约定,保证该厂房及设施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在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对该厂房进行检查时,乙方应予以配合。凡发现乙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甲方有权书面告知乙方,责令乙方进行整改。
6.5乙方增设特种设备,或者另需装修、改变技术工艺或改造有关设施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其中按规定必须报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甲方委托乙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七条厂房返还时的状态
7.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_________日内返还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_________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7.2乙方返还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甲方根据合同附件的约定进行验收,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八条转租、转让和交换
8.1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厂房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8.2乙方转租该厂房,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签订书面的转租合同,并依据原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由甲、乙双方与接受转租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其中,甲方应承担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因转租而改变。
8.3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厂房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厂房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厂房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及《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8.4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厂房,应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9.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该厂房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该厂房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该厂房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该厂房在租赁期内被鉴定为危险厂房,或者因不可抗力导致毁损、灭失的。
甲方已告知乙方该厂房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_________。
9.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倍支付违约金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甲方未按时交付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经乙方催告后_________日内仍未交付的。
甲方交付的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危及安全生产或存在消防等级缺陷的。
甲方发现乙方未按《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认真履行其管理职责,存在安全生产隐患,且书面告知乙方责令其整改,乙方整改不力或逾期拒不整改的。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相关部门的批准,擅自改变该厂房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用于从事第二条第一款约定之外其它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的。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经安全生产监督、消防等有关部门的批准,即增设、改造特种设备,或者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该厂房、转让或与他人交换该厂房承租权的。
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_________月的。
_________。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10.2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厂房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0.3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在租赁期间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厂房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______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4租赁期间,根据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甲方乙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损坏,甲方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擅自改变厂房建筑结构,违反有关技术标准和消防安全规定,进行电力线路等装修工程,改变技术工艺或生产设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原状以及赔偿损失。
10.6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在租赁期间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_________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十一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11.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管辖。
11.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条款
12.1租赁期间,甲方需将未抵押的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抵押后当事人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该厂房前_________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的意见。
12.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签字后_________生效。生效后的15日内,甲方乙方甲、乙双方共同应负责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同时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报该厂房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备案。
12.3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由甲方乙方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15日内,向原受理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其中,因合同变更,《安全生产管理协议》需作调整的,则应在调整后,按上款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手续合同终止的,则应相应办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备案的注销手续。
12.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2.5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2.6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_________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局受理处一份,以及_________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甲方本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乙方本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署: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署: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经纪机构名称:_________
经纪人姓名:_________
经纪人执业证书号:_________
根据《网络游戏管理暂行规定》(文化部令第49号),文化部制定《网络游戏服务格式化协议必备条款》。甲方为网络游戏运营企业,乙方为网络游戏用户。
一、账号注册
1、乙方承诺以其真实身份注册成为甲方的用户,并保证所提供的个人身份资料信息真实、完整、有效,依据法律规定和必备条款约定对所提供的信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以其真实身份注册成为甲方用户后,需要修改所提供的个人身份资料信息的,甲方应当及时、有效地为其提供该项服务。
二、用户账号使用与保管
1、根据必备条款的约定,甲方有权审查乙方注册所提供的身份信息是否真实、有效,并应积极地采取技术与管理等合理措施保障用户账号的安全、有效;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其账号及密码,并正确、安全地使用其账号及密码。任何一方未尽上述义务导致账号密码遗失、账号被盗等情形而给乙方和他人的民事权利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2、乙方对登录后所持账号产生的行为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
3、乙方发现其账号或密码被他人非法使用或有使用异常的情况的,应及时根据甲方公布的处理方式通知甲方,并有权通知甲方采取措施暂停该账号的登录和使用。
4、甲方根据乙方的通知采取措施暂停乙方账号的登录和使用的,甲方应当要求乙方提供并核实与其注册身份信息相一致的个人有效身份信息。
(1)甲方核实乙方所提供的个人有效身份信息与所注册的身份信息相一致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暂停乙方账号的登录和使用。
(2)甲方违反上述款项的约定,未及时采取措施暂停乙方账号的登录和使用,因此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3)乙方没有提供其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乙方提供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所注册的身份信息不一致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上述请求。
5、乙方为了维护其合法权益,向甲方提供与所注册的身份信息相一致的个人有效身份信息时,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账号注册人证明、原始注册信息等必要的协助和支持,并根据需要向有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提供相关证据信息资料。
三、服务的中止与终止
1、乙方有发布违法信息、严重违背社会公德、以及其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行为,甲方应当立即终止对乙方提供服务。
2、乙方在接受甲方服务时实施不正当行为的,甲方有权终止对乙方提供服务。该不正当行为的具体情形应当在本协议中有明确约定或属于甲方事先明确告知的应被终止服务的禁止性行为,否则,甲方不得终止对乙方提供服务。
3、乙方提供虚假注册身份信息,或实施违反本协议的行为,甲方有权中止对乙方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甲方采取中止措施应当通知乙方并告知中止期间,中止期间应该是合理的,中止期间届满甲方应当及时恢复对乙方的服务。
4、甲方根据本条约定中止或终止对乙方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的,甲方应负举证责任。
四、用户信息保护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与其个人身份有关的信息资料时,应当事先以明确而易见的方式向乙方公开其隐私权保护政策和个人信息利用政策,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乙方的个人信息资料的安全。
2、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公开或共享乙方注册资料中的姓名、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个人身份信息,但下列情况除外:
(1)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授权甲方披露的;
(2)有关法律要求甲方披露的;
(3)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基于法定程序要求甲方提供的;
(4)甲方为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而向乙方提起诉讼或者仲裁时;
(5)应乙方监护人的合法要求而提供乙方个人身份信息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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