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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方式:
承租方: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位于石河子市 小区栋 ( O)租给乙方居住使用,本房屋租金为,押金为房租支付:合同签订时一次性支付房屋租金及押金,总金额为(小写: ) 元整。
2.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物业费以及租赁期间的任何费用都由乙方承担。
3.乙方有责任保护房屋建筑设施,保持卫生干净整洁,乙方不能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和家具,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如需修改或改造,需要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费用,在租赁期间内,只限乙方本人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租他人。租赁期满后将房屋打扫干净。
4.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关联的设备损失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租赁期应遵守各方面安全,如出现自身引起的各方面安全事故或人身伤害,以及意外事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乙方自行承担。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甲方不退还押金或扣减押金,严重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刑事赔偿:(1)利用承租房进行违法活动的。(2)故意破坏承租房的。
6.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续租或不租,则需要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7天之内答复。如果同意继续租赁,则继续签订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选择的权利。
7.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要提前30天告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终止合同,必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贰千元。
8.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9.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10.合同签订时,乙方将费用付给甲方,由甲方出具收据,租赁期满后,经甲方确认房屋设施没有损害后,甲方向乙方退还押金。
11.补充条款:
备注:房屋租赁期从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日期: 日期: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项目有关建筑器材租用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
1、乙方因工程建设需要,租用甲方的钢管、扣件、各种脚手架配件等建筑器材,甲方同意有偿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物明细附表:
2、租赁物未经甲方同意,其他方不得转租第三人,不能出卖租赁物或用作担保。
3、甲方应按约定将租赁物交付给乙方,甲方组织运输工具负责将租赁物运送至乙方指定工地、指定地点,运费、装车费由甲方负责;乙方应当及时点清租赁物数量,检验质量,同时办理接收确认手续。在租赁物进场、装卸及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人身损害事故所引发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甲方自负。
第二条 租赁期限
根据工程情况,租赁期暂定为自 年 月 日(具体以乙方通知为准)至实际工程结束为止。如乙方需要延长租期的,双方可以协商续租。
第三条 用途
乙方租用租赁物用于 工地,不得转用其他工地,甲方同意的除外。
第四条 租金支付
1、以甲、乙双方经办人签字确认的收货单、发货单的实际数量为最终结算依据,双方约定每 个月办理一次结算确认手续。租赁物退场后 个月内双方办理最后结算手续(结算手续必须由委托代表人签字盖章后才可作为结算依据)。
2、合同金额(暂估): ¥: 。(超出合同金额时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付款时间及方式:
4、在乙方付款的同时,甲方必须开具真实有效的税务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或者扣除与国家税金等额以上的费用。
第五条 租赁物退还
退还租赁物时由甲方负责装车收回,所需费用经双方确认后由乙方承担。退还租赁物时,甲方须委派专门人员到乙方工地现场与乙方有关人员一起清点数量和租赁物状况,并在退货单上签字确认,在甲方人员签字确认后,即视同乙方已经完成了退还租赁物义务。
第六条 租赁物损坏赔偿
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造成租赁物丢失、报废、损坏的,应当按照租赁物市场价并结合原租赁物折旧情况作价赔偿给甲方。
第七条 报停
如乙方跨年度施工,需要实行冬季报停的,乙方可以提前书面通知甲方报停时间及所需期限,甲方应当派人到工地现场确认,报停期限内,租赁费用不计算;乙方在冬季报停期间继续施工使用租赁物,按实际使用日期计算租金。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照合同要求的品质、规格、数量提供租赁物的,或者影响乙方正常施工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乙方有权提前解决合同。
2、如甲方(含甲方派出的人员以及与甲方有关的人员)偷盗乙方工地财物的,除作价赔偿外,发现一次处罚5000元以上,由乙方直接从租金结算款中扣除。
3、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返还租赁物,并按约定支付租金及有关费用,否则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延迟支付租金费用的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4、若因为建设单位未能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或者因为其他原因引起乙方资金周转困难,从而使乙方不能按照上述约定正常支付租赁费,甲方须给予理解和配合,不得据此向乙方提出要回租赁物和索赔事宜,影响乙方正常的施工生产。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首先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双方约定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 份,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即生效。
第十一条、补充条款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账 号: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办公设备租赁给乙方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一、 甲方将办公设备(清单见附件)出租给乙方,甲方拥有办公设备的所有权,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享有办公设备的使用权。
二、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 租赁办公设备的交付:乙方自行安排人员至甲方搬运办公设备,租赁期满乙方应负责安排人员将办公设备运回至甲方办公场所,甲方应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办公设备验收。
四、 保证金:本合同签订3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作为设备的保证金(不计利息),甲方应于租赁期满办公设备验收完成后10日内退还给乙方,但甲方有权在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违约金、设备赔偿损失等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
五、 租金及其计算方法:
1、 办公设备基本月租/月。
2、 租金每先付后租,第一期租金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支付,之后每期租金于
六、 特殊约定:
1、甲方应确保对出租办公设备享有所有权。
2、乙方搬运办公设备前应检查设备的状况,确认完好才可搬运,一旦搬运视为甲方办公设备完好并符合乙方要求。
3、办公设备日常维护由乙方负责,租赁期满应按时、完好地返还甲方。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办公设备抵押、转让、转租、分租或以任何形式许可第三方使用,不得损毁、擅自搬离乙方办公场所或擅自处理,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租金总价的30%支付违约金。
七、 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时支付租金,若逾期支付超过1个月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租金总价的30%支付违约金。
2、租赁期满,除双方达成新的租赁合同或顺延本合同外,乙方应立即返还租赁办公设备,逾期占用期间,应按租金的2倍支付占用期间使用费。
八、 合同解除
任何一方需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向对方承担 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九、 若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本合同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签订地(宁波市高新区研发园)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人(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因建设工程施工需要,租用甲方的.钢管、扣件、各种脚手架配件等建筑设备,甲方同意有偿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物种类、数量、租金及损坏租赁物的赔偿标准:
种类
数量
押金标准
计量单位
租金单价(元)
赔偿价(元)
钢管
扣件
应收押金(共计)
特别说明:以上租赁物的种类、详细的规格、数量以乙方签字确认的提货单为准。押金、租金及赔偿金以甲方出具的收据为准。
三、租赁物的用途和使用方法:乙方应将租赁物用于承建
工程,并保证按照国家规定的施工规范、操作规程进行正确使用。乙方不得超负荷使用和违规使用租赁物。
四、乙方应在合同生效后立即向甲方提交一份各种规格、数量的租赁物使用时间表,以便甲方按时、按量的供应。
五、租赁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天。承租人因工程需要延长租赁期限的,应在本合同届满前15日内,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六、租金应按月支付,乙方应在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提交上一月的租费清单,并付清该月的全部租金。甲方收到租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七、经双方协商,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租赁物押金人民币(大写) 元,甲方收到押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押金收据。乙方交纳押金后办理提货手续。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乙方返还的租赁物资经验收未发生缺损情况的,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八、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地点提货,提货时双方当场清点数量并验收质量,乙方指派 为提货人,提货后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提货单,乙方或者提货人在提货单上的签字或者盖章行为视为租赁物已验收且质量合格、完好无损。
乙方提货后对租赁物的数量、质量负责,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均与甲方无关。
九、租赁物的提货与返还时的运输由乙方负责,运费、装卸费由乙方承担。
十、租赁期间,租赁物资的维修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在租赁期间,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十二、乙方对租赁物资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租赁期间届满,乙方应当返还全部的租赁物,按时将租赁物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整理堆放。租赁物资返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因保管不善、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资损坏、丢失的,应按照以下标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钢管缺损的,每米赔偿13.00元;扣减缺损的,每只赔偿4.00元;缺失扣件螺丝的,每套按照0.50元赔偿。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钢管截断使用。否则按照钢管缺损处理。
十三、违约责任:
①乙方不按时交纳月租金的,应向甲方偿付所欠租金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②乙方逾期不返还租赁物资的,除继续承担本合同规定的租金外,每天应向甲方偿付逾期租金总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③乙方如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立即返还租赁物,否则按照本条第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④其他违约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保证人________就乙方的合同义务向甲方提供担保,保证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如乙方违约,保证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对乙方的违约行为承担保证责任。
十五、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十六、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保证人执___份。
十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及保证人)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保证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地址:
本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本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将位于于乙方作为___使用。租赁房屋面积经双方认可确定为___平方米。
1.2租赁房屋的使用功能为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因转变使用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本租赁房屋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___。
2.2租赁期限届满前如乙方需续租,应提前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第三条租赁费用
3.1租金:每月每平方米:___。
3.2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即人民币___。
3.3物业管理费、公维金、水电费及公摊费等应由乙方自行缴交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租赁费用及支付方式
4.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定当日向甲方缴交履约保证金方提前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根本性的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主张以履约保证金抵偿租金及其它应付款项。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房屋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叁日内,甲方将向乙方无偿退还履约保证金。
4.2每次应缴(以合同时间为准)。物业管理费、公维金、水电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另计另收,乙方以转账或现金形式支付。
4.3租金的变动条款:___。
第五条租赁房屋的转让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租赁房屋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当如实向受让方告知租赁关系,同时受让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条租赁期间房屋及附属设施的保养使用、维护和管理
6.1乙方在租赁期限享有租赁房屋及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房屋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承担一切费用;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房屋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6.2乙方对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
6.3乙方租赁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仅限于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和用途,并应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租赁房屋的自然损耗引起的维修,由甲方负责维修。乙方对房屋的非自然损耗及相关设施损坏有维修、恢复或赔偿损失之义务。对租赁房屋的人为损坏,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6.4为确保安全,乙方禁止在租赁房屋内外堆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腐蚀性强的物品。
第七条防火安全
7.1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甲方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主管部门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7.2乙方应在租赁房屋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7.3出租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须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应取得相关有权管理单位的许可(须甲方主管部门批准)。
7.4甲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房屋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房屋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第八条保险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购买租赁房屋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租赁房屋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甲乙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分别由甲乙各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物业管理
9.1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房屋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房屋交还给甲方。否则乙方所留物品均被视为弃物任由甲方处理,甲方有权就清理该些物品产生的费用向乙方追讨。
9.2乙方在使用租赁房屋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厦门市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如有违反,自行承担后果。倘若由此对甲方或周围其它用户的正常运作造成损失,乙方应当赔偿。
第十条提前终止合同
10.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10.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A、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或与他人调换、共同使用的;
B、乙方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原租赁用途的;
C、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D、乙方拖欠租金连续拾天或累计达壹个月的;
E、乙方有其他根本违约行为。
10.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经济损失。
A、超过本合同规定的交房时间一个月以上尚未交房的;
B、所提供的房屋不符合规定的条件的;
C、甲方有其他根本违约行为的。
第十一条免责条款
11.1由于下列原因导致合同提前终止,双方均不构成违约:
A、因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
B、因政府征用、拆迁;
11.2凡因发生严重地震等自然灾害、战争或其它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它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二条合同的终止
12.1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提前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场所,并将其归还甲方,屋内所留物品均视为弃物任由甲方处置;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归还租赁房屋的,应向甲方按日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仍有权收回租赁房屋,并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房屋,且不负保管的责任或屋内所留物品均视为弃物任由甲方处置。
12.2如乙方拖欠租金等应支付的费用,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房屋内的财产,经通告后七天乙方仍未补正时甲方有权处理该被留置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全部费用,剩余部分退还乙方,如有不足甲方将继续追讨。
12.3合同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或提前终止合同的,为保护甲方权益,自合同终止次日,甲方会执行停止供水、供电设施,乙方不得以此作为理由提出任何赔偿或其他责任要求。
第十三条广告
13.1若乙方需在租赁房屋建筑物的本体或周围设立广告牌,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应取得相关有权管理单位的许可,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和报建手续。乙方搬走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除并恢复原状,否则乙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第十四条有关税费
按国家及厦门市有关规定须就本合同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公证费及其它有关的税项及费用,按该等有关规定应由甲方作为出租人,乙方作为承租人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第十五条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甲方的信件或传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以本合同最后一页所述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七日后或以专人送到前述地址,均视为已经送达。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6.1双方如有任何违约行为,除本合同另有规定以外,违约方应从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赔偿给守约方一个月租金数额的经济损失,逾期按日千分之三计息。
16.2出现上述第十二条提前终止合同各事项之一时,例如:乙方累计一个月未向甲方缴交租金、水电;或合同期M逾期拖延签订续租合同的,甲方有权切断乙方租赁处水电。乙方不得以甲方切断水电为由,提出赔偿或其他责任要求。
16.3由任何一方违约导致对方采取包括诉讼在内的追偿手段时,违约方应当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公正费等在内的相关费用损失。
第十七条其它条款
17.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7.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17.3由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本着友好沟通的原则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至诉讼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受理。
第十八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单位:x公司(简称甲方)
承租人:x(简称乙方)
一、甲方同意双方的要求,将原有“xx路五金零部件门市部”租赁给乙方经营使用,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二、原“xx路五金零部件门市部”共有固定资产2.3万元,其中房屋建筑面积100平方米,经营面积65平方米,货架11个,柜台20节,保险柜1个,办公用具若干。乙方每月按固定资产总额4%的比例向甲方交纳固定资产占用费。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纳占用国家流动资金使用费160元。
三、原“xx路五金零部件门市部”属微利企业,近5年来平均月赢利额千元左右,经乙方充分考虑,同意每月向甲方上缴实现利润的10%作为统筹基金,每月一般不低于120元。
四、本租赁合同有效期为两年,自20xx年6月1日起至20xx年6月1日止。
五、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对乙方的经营方向进行监督,负责对乙方的业务指导,组织乙方参加各种政治活动,保障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政策和规定的前提下自主经营,赢利除足数缴纳租金外自主使用。乙方要及时向甲方汇报业务经营情况,未能按月缴纳时,按应缴金额每日罚3%的滞纳金。
六、乙方在租赁经营期间,各种政治待遇不变,拥有自主经营的权力。
七、乙方向甲方缴纳的租金总额为1200元,每月月初前5天内向公司财务科缴纳,一般缴纳转账支票,如没有在银行另立账户,也可以缴纳现金。
八、本合同正本3份,甲乙及监证机关各1份,副本5份,甲方3份,乙方2份,分别交有关部门备查。
九、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