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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座落在______小区______单元______层______号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已对甲方所出租的物业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物业。
二、甲乙双方协定的上述物业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元,租赁期限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租金一次性结算,由乙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付甲方。
三、付款方式:现金支付。
四、租期内物业管理费、水,暖,电,卫生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负。
五、物业租赁期内,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上述物业符合出租房使用要求。
2、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的定期检查并承担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
3、如需要出卖或抵押上述物业而须乙方退房时,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或在通知之日起以一个月租金代替甲方提前终止合同的补偿。
六、物业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如需对房屋进行改建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2、如需要转租第三人使用或第三人互换房屋使用时,必须取得甲方同意。
3、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
4、乙方将对甲方正常的房屋的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5、乙方将在租赁期届满时把物业交还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物业,应提前二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契约。
七、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额的千分之五向乙方加收违约金。
2、中途乙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甲方将把租赁押金作违约金不予退还。
3、乙方逾期二十天未交租金或连续三个月未交清水、电费和物业管理费,将被视为违约自动退租。
八、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乙方有享受房屋物业管理的有关权利,同时有履行物业管理的相关义务。
十、乙方在租期内有责任做好安全及防火工作,不得有违法行为发生,如造成的一切后果应由租赁者负责。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此协议自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地址: 。
房屋建筑面积共计约 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年月日至 年月 日。双方合同的续签或解除,需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告知对方。
第三条: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 承租人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2、 承租人拖欠租金时间累计达1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离,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四条:租金和租金的缴纳期限:房屋租金人民币 每月,每季度交付一次房租。每次房租应提前 5天交纳,如遇特殊情况可双方再行协商,协商不成仍按该条款执行。承租方应在合同签订、拿到钥匙后,向出租方交付租金。
第五条: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1、 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时,不影响本合同期内的承租方权利。
2、 出租方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方转租或合租房屋,应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出租方的权利及义务
1、出租方应保证所出租房屋与网页文字、图片描述基本一致,否则承租方有权拒付租金。
2、出租方承诺其有权签订本协议并承诺承租方不受到任何其他主体提出权利主张,否则由此造成的责任及给承租方造成的损失由出租方负责承担。
3、出租方有收取房屋租金的权利。出租方在收取房屋租金之前,应向承租方出具身份证及房屋产权证,并提供复印件留存。
4、出租方收取租金后,应当保证承租方在租用期间使用房屋并保证出租方及其他任何第三方不得无理收回房屋,否则应当承担相关责任并赔偿承租方损失。
5、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赔偿违约金 元。
6、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产受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二、承租方的权利及义务
1、在租用期内,承租方应保证出租方的房屋权益不受损害。
2、 承租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合法使用房屋,不得将房屋进行转租或采取其他侵害行为。
3、承租方应当爱惜房屋内的家具等设施,不得故意损害,否则应当赔偿出租方相应费用。
4、承租方在租用房屋之前,应向出租方出具身份证,并提供复印件留存。
5、承租方不得无故拖延交纳租金。若无理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 元 。
第七条: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第八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毁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出租方提供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承租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
第十条:其它约定事项:
1、 承租方需在第一次支付租金的同时支付一个月房租作为押金,合同期满承租方结清:水电费和燃气费,且在不损坏房屋结构的情况下,出租方退还承租方押金。
2、 室内家用电器、家具用品正常损坏的承租方不予赔偿。家用电器等用品在保修期内的出现故障,由承租方直接与保修服务商联系免费上门维修。
3、 物品清单:空调2台,冰箱一台、热水器1件、洗衣机1台、电视机1套、席梦思1床;电脑网线、有线电视设备、衣柜、沙发、桌椅、茶几等用品齐备,可以参照图片,承租方正常损坏不究。
4、 出租方在交付房屋时,应结清该房合同期限之前发生的水电、宽带、物业等全部费用。
5、 出租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承租方交纳的费用。
6、 出租方若在租赁期满第二年调整租金时,应提前1个月向承租人说明。以便双方续租。
7、 承租方在租期内宽带、物业、有线电视费用均由出租方支付。
8、 补充
9、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调,作
出补充规定,无协商的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相关事宜。有关本协议的一切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昆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4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2份。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签章)承租方( 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213条规定,租赁合同包括以下条款:
1、租赁物的名称
租赁物即租赁合同的标的物,它是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核心。没有租赁物,租赁合同就无法付诸实施,它是租赁合同的必要条款。
2、租赁物的数量和质量
数量和质量是交付财物的合同中的必备条款,只有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租赁物的数量和质量,出租人才能准确地履行交付租赁物的义务,承租人才能准确接受租赁物并妥善保管租赁物。
3、租赁物的用途
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物的用途,对于双方当事人正常履行合同、合理确认双方的法律责任有着重要作用。合同中明确租赁物的用途,也可以使承租人按照承租物的性能正确合理地加以使用,避免使用不当而使承租物受到损失。
4、租赁期限
一般财产租赁合同都要明确租赁期限,因为它要决定租赁物价值的回收,租金数额的确定问题。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可视为不定期租赁。
5、租金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租金是财产承租人依约因使用出租人财产而应当向出租人支付的费用。租金的约定,是合同应具备的重要条款,倘若没有租金条款,那将与借用合同无异,背离了租赁合同的有偿的基本特征,因此,租金的规定,是租赁合同与其他合同的主要区别。但并不是说有租金规定就必然是财产租赁合同,有些合同当事人为了规避法律,达到自己非法的目的,采取名为租赁实为买卖或其他合同的约定,在法律上就不应认定。
租金支付期限是承租人交纳租金的时间界限,完全是合同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的结果,但该条款一经确定,就成为承租人的一种强制性义务,倘若承租人未按期限交纳租金,那么承租人就应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出租人还有权解除合同。但在承租人有正当理由没有按期交纳或者虽无正当理由,但已征得出租方同意变更交纳期限、交纳方式的,不在违约之列。
6、租赁物的维修
出租人是出租财产的所有人,一般情况下有义务保证承租人的使用,但合同约定由承租人进行维修、保养的也屡见不鲜,因此,租赁物的维修、保养应从合同中找出根据。通常情况下,出租人对合同标的物负有瑕疵担保责任,在因租赁物的使用性能不符约定要求时,出租人负责维修。属于平时日常的维修和保养,可由承租方负责,就是说,在承租期间,承租人有使租赁物处于完好状态及正常使用的义务,以保证租赁到期时依约将租赁物交还出租人。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XX市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街道办事处(乡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
(一)租赁用途:________________;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___________人,最多不超过_________人。乙方租赁期间不得转租。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个月。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____日向甲方提出(□书面_/□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元/(□月/□季/□半年/□年),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_____付_____,各期租金支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押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六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____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___________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______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份,乙方执______份,____
_________执__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就养殖场租赁一事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出租的养殖场座落于 ,面积约10亩。
第二条:租期叁年,自20xx年8月6日至20xx年8月5日。
第三条:租金为第一年壹拾贰万元,第二年、第三年按市场行情调整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以现金方式交清当年租金,以甲方收条盖章为据。
第四条:租赁期间养殖场发生的水、电、气、电视收看等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五条: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以合理防范措施,保护租赁期间内房屋及资产设施、设备等完好无损(自然折旧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场地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变更用途,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改造后的房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自行拆除,若乙方造成租赁房屋毁损,应当负责恢复原状。
第六条: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场地作为养殖生猪,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本合同转让若未经甲方同意无效。
第七条:乙方在租期内,母猪若出现死亡、遗失等由乙方按1:1的比例赔付甲方同等重量的母猪,两年后乙方在本场选留后备母猪进行更新换代,合同终止时能繁母猪数量不得少于现圈存能繁母猪数量;公猪若出现死亡、遗失等由乙方赔付杜洛克同等重量公猪一头。
第八条:租金用途:每年租金必须首先偿还贷款及利息,其次用于按入股额退还股金,不得自行分红、座支抵扣任何费用,否则本合同无效。
第九条:租赁期间乙方必须保证安全生产,若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十条:鉴于养殖行业特殊,乙方必须全面遵守国家环保法和养殖污染防治的相关规定,若因乙方原因被相关部门处罚,乙方自行全额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十一条:租赁期间,房屋维修、设备维护等费用乙方自理。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在合同终止前,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是否终止合同。合同期满,若乙方继续租赁,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第十三条:若租赁期间如遇政府征地或其他不可抗力的特殊情况,造成养殖场不能继续出租的,按实际使用日期结算租金。若甲方出售该养殖场,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或协商所养当批育肥猪至出栏为止。
第十四条:租赁合同期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归还属于甲方的资产、设施设备和经营管理权,否则甲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第十五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是有同等效力。若本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相关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叁份,叁方各执一份。经过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资产设备移交清单壹份。
出租方:
承租方:
年 月 日
立约人: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姓名:
单位名称:
地址:顺义?镇?村(街)号
电话: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姓名:
原籍: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将座落在顺义区镇(村)街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包括乙方之家属名单)作使用。房屋使用面积平方米,该房屋的基本情况载于合同,乙方愿意承租。
二、甲乙双方愿意共同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接受当地房屋土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三、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屋月租金为?元;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计个月。租金按月结算,由乙方于每月的15日前向甲方交纳租金。
四、在租赁期限内,甲方承担下列责任:
(一)依约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
(二)负责对房屋和设备的定期安全检查,承担房屋设备的正常维修。如因维修房屋须乙方临时搬迁时,甲方应提前通知并与乙方签订回迁协议。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致使乙方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的,甲方负责赔偿。
(三)甲方出卖房屋,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四)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事前征得乙方同意。
(五)租赁期届满甲方要求收回房屋,应在租赁期届满之日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如该房屋继续出租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可有优先承租权,并应订立新的租赁合同。
(六)如乙方死亡,应准许本合同附件二中乙方之家属中的其他合法居住人办理合同更名手续。
五、在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下列责任:
(一)依约按时交纳租金,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转让、分租或与第三人互换。
(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对房屋进行扩、改建、装修或增加设备。
(四)要爱护和正常使用房屋及其设备,发现房屋及其设备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并积极配合甲方检查和维修。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或第三人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的,乙方负责陪偿。
(五)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应交还承租房屋和设备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三十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合同。
(六)乙方另有房屋居住,甲方提出退房的,乙方应交还承租房屋给甲方。
六、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本市有关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的、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二)乙方逾期交付租金,应付违约金。
(三)租赁期内,一方未征得另一方同意而单方面解除合同,另一方除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外,还有权收取违约金。
七、违约金、赔偿金应在确定日期内付清。
八、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租赁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互免承担责任。
九、租赁期内因房屋拆迁,双方应共同遵守《北京市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细则》,不遵守而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
十、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起诉。
十一、房屋在租赁期内,应按规定向税务机关交纳税费。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
十三、本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须到房屋土地管理机关登记备案。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执一份;一份送房屋土地管理机关备案。
十五、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
联系地址、电话:联系地址、电话: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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