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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晋中市新建北街道安宁新村10号楼5单元一层西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壹年。
二、本房屋年租金为五千五百元整,按年结算。每年到期提前一个月,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壹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10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备注:燃气表,燃气卡,有线机顶盒,有线卡损坏由乙方赔付。)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年月日
甲方姓名(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乙方姓名(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经双方协商甲方将位于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
二、季租金为缴租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以后应提前
三、约定事项
1、乙方入住时,应及时更换门锁若发生意外与甲方无关。因不慎或使用不当引起火灾、电、气灾害等非自然灾害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无权转租、转借、转卖该房屋,及屋内家具家电,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爱护屋内设施,如有人为原因造成破损丢失应维修完好,否则照价赔偿。并做好防火,防盗,防漏水,和阳台摆放、花盆的安全工作,若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3、乙方必须按时缴纳房租,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协议终止。
4、乙方应遵守居住区内各项规章制度,按时缴纳水、电、气、光纤、电话、物业管理等费用。 乙方交保证金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给甲方,乙方退房时交清水,电,气,光纤和物业管理等费用及屋内设施家具、家电无损坏,下水管道,厕所无堵漏。甲方如数退还保证金。
5、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如遇拆迁,乙方无条件搬出,已交租金甲方按未满天数退还。
6、备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另水:_____吨,气:____立方, 电: 度。
甲方签章(出租方):____________乙方签章(承租方):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条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居间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报酬及支付期限: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报酬为促成合同成立金额的___%或者(大写)___元。委托人应在合同成立后的____日内支付报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人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第四条居间费用的负担: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向居间人支付必要费用(大写)___元。
第五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六条委托人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居间人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民法典》的规定执行。 委托人(章): 居间人(章): 鉴(公)证意见: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鉴(公)证机关(章) 账号:租房合同通用版0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将本人座落在______市______平方米房屋租给乙方使用,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一、甲方将本人房屋租给乙方办公使用。
二、租赁期限视乙方实际需要而定。现暂定为_____个月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间,单方不能随意更改、撕毁合同,也不能将房屋转让给他人租用。本合同期满后,如乙方需要续约,必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在没有违约以及同等条件的前提下,可优先安排下轮出租。
三、每月租金共计人民币____元,一切税费由乙方负责。签订合同时,乙方需交押金____元给甲方,合同期满后,乙方没有违约行为,甲方必须将押金无条件退还给乙方。
四、租金交付方式:按月交付,每个月的____日前交清当月房租。逾期不交的,每天加收滞纳金人民币__元,超过____天以违约论处,合同自行终止,原交押金不予退还。
五、乙方在租用房屋期间所使用的水电费闭路电视费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必须遵守社会公德,做到清洁卫生、文明礼貌、保持良好的秩序,不得高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七、合同期限内,如遇国家政策、规定变化或工程实际需要而无法履行合同的,双方均不以违约论处。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订立合同双方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_____市(县或区)_________街_________号的房屋_________栋_________单元(房号),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类型_________,结构等级_________,完损等级_________,主要装修设备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给乙方作______________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___个月,甲方从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个月或空关个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______元,由乙方在_____月__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_____款执行:
1.有关税法和镇政发(90)第34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号通知执行。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__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_____次扣除;
3.由乙方负责维修;
4.甲乙双方议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
工料费由_____方承担( );
所有权属_____方( )。
第五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___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_________%,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______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 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宜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执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合同有效期限: ______年___月___日 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 (出租人)
乙方: (承租人)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部分 房屋概况
第1条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 (本人,共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设有房屋它项权利有 .(如果房屋是共有,则还应增加:已经共有人同意,附书面同意声明。如果是委托租赁,应有房屋所有权人与受托人的委托协议书)
第2条 房屋法律概况
1、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人: ,身份证号码: ;
2、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
3、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 ;
4、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 ;
5、房屋的使用面积:
6、房屋的附属建筑物和归房屋所有权人使用的设施:
第3条 出租房屋概况
(包括从落地址、名称、用途、间数、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地面、墙壁质量、家具设备等)
第二部分 租赁期限
第4条 房屋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遇以下情况应顺延:
1) 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
2) 甲方非正常原因逾期交付房屋的;
3) 非乙方原因致使房屋无法居住的;
4) 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更改的。
第三部分 租金条款
第5条 租金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 整)。
第6条 租金按季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乙方应支付给甲方1个季度的租金;以后应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月底前付清下一季度的租金。(也可以约定以月、年等支付租金日期)
第7条 租金支付地点: ;
第8条 租金支付方式: (现金、支票、汇票、转帐等);
第9条 甲方收取租金时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支付租金。
第四部分 相关费用
第10条 房屋在租赁期间产生的税收由 承担,不因本租赁合同无效,或撤销,或变更而变动,除非双方对此达成书面变更协议。
第11条 租赁期间,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气费、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等由乙方承担;环境卫生费、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用等由 承担。
第12条 租赁期间,房屋的使用权归乙方,包括甲方有所有权或独立使用权的房屋外墙、屋顶、地下空间、及房屋的附属配套设施(如自行车位、汽车车位)等。
第五部分 房屋变更与设立他项权利
第13条 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以同等价格的优先购买权。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和承担原甲方的义务,甲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14条 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和承担原乙方的义务,乙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15条 租赁期间,甲方欲对房屋设立抵押权,须提前2个月书面告知乙方,乙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承租。如乙方在7日内无异议或不作为,则视为认可甲方的行为。如乙方作出决定终止本合同,则租赁关系自终止本合同通知书到达甲方的次日起计算。
甲方没有按以上约定告知乙方,乙方有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权力,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16条 甲方设立其它他项权利,可以不征得乙方同意,但应提前1个月书面告知乙方。
第六部分 房屋修缮
第17条 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应保证房屋能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第18条 租赁期间,如房屋发生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或屋面漏水等,影响乙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7天内予以修缮,超过7天,乙方有权自行修缮。
第19条 租赁期间,如房屋有倾倒危险,或其它严重妨碍乙方正常居住的,或威胁到乙方的生命财产安全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立即进行修缮或暂时补救,如果甲方对此怠慢,或不予以理睬,或采取维修保养措施不力,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缮。
第20条 对房屋进行的修缮费用,乙方可以抵销租金或向甲方索还,并可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七部分 甲方权利与义务
第21条 甲方保证如实向乙方解释和说明房屋情况和周边概况,应包括房屋权属、房屋维修次数、物业管理、治安、环境等,及如实回答乙方的相关咨询,否则视为欺诈行为。
第22条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每日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租金。
第23条 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后,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20%计算。
第24条 租赁期间,如有政府或经正常合法程序审批的拆迁行为,则按照国家拆迁条例和当地的拆迁有关规定执行。
第25条 乙方经甲方许可在租用房屋内进行的装修,如果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满搬出房屋时,甲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折价装修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折价装修费用由双方协商,协商不一致,按照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拆迁房屋的装修费用的补偿的最高标准执行。
第八部分 乙方权利与义务
第26条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租金,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不负迟延交租的责任。
第27条 租赁期间,如乙方需要退房,必须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乙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20%计算。
第28条 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如需装修墙、安装窗和防盗门等,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如需要经政府审批的,则应经有关部门批准方能施工。
第29条 乙方在房屋内的装修及安装的设备、物品,在合同期满搬出时可一次折价转让给甲方;双方如无法达成协议,则乙方应自合同期满之日起7天内自行拆除,恢复至房屋原状。超过7天,甲方有权无偿保留或自行拆除,拆除费用由乙方在合理数额内承担。
第30条 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之日起15天内搬出全部设备、物件,但双方另有协商除外。如乙方短期内另找房屋确实有困难或另有其它特殊情况,则甲方应允许乙方延期30天,但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一次性交清租金。搬迁后7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如双方无约定,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第31条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
第32条 租赁期满,乙方需续租,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应提出异议或与乙方协商续约;如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甲方不予以书面答复,则视为默认同意乙方续租,本合同自动延长一年,自30天期满次日起计。
第33条 租赁期满,乙方在同等租金下有优先承租权。
第九部分 不可抗力和例外
第34条 不可抗力意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自然情况。
第35条 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将情况告之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第36条 不可抗力影响如持续2个月以上,任一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37条 合同履行期间,如非因乙方原因,房屋发生漏水、倒塌,或房屋被认为危房,或其它原因致使乙方无法正常居住生活的,在甲方维护或修缮完毕之前,甲方应减免这段日期的租金。
第38条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则自然终止,甲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十五天内返还乙方多支付的租金,其它有关问题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部分 通知
第39条 依照本协议要求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其它联系应以中文书写,通知可以专人递交,或以挂号信件、或以公认的快递服务或图文传真发送到另一方。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应按下述方法确定:
(1)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交到之日视为送达;
(2)以图文传真发送的通知在成功传送和接收日后的第1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部分 争议解决
第40条 对于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诉讼。
第十二部分 合同生效
第41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另有约定或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则从其约定或规定。
第42条 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办理房屋租赁证、房屋租赁备案登记、治安许可证等国家规定应办理的各项手续。如果甲方在本协议双方签字之日起30天内,仍然没有办理上述手续,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部分 违约责任
第43条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
第44条 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应在15日内对此确认或提出书面异议或补充说明。如果在15日内不予以书面回答,则视为其接受书面通知所述内容。在此情形下,甲乙双方应对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四部分 索赔
第45条 如果因甲方非正当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返回乙方已经交付的租金及乙方基于信赖而先期投入的各类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交付的中介费用、乙方的来回搬迁费用、乙方已经支付和虽未支付但将要产生的装修费用、乙方为正常居住生活需要而添加的固定设备安装费用(如:有线电视安装费、电话安装费、电器安装费用、电线电表安装费、中央空调通道安装费、煤气管道安装费、网络安装费、暖气安装费等)。
第46条 如果因甲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在合同不能履行之日起7天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补偿金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对乙方的间接损失补偿。
第47条 如果因乙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应在合同无效之日起7天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补偿金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对乙方的间接损失补偿,否则,甲方有权暂时扣留乙方已经交付的租金。乙方基于信赖而先期投入的各类费用(同第45条含义)甲方不予以补偿。
第48条 乙方逾期支付应支付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交付租金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租金。乙方如拖欠租金达60天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49条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给乙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租金。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60天,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责任。
第50条 如果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产生纠纷无法协商一致解决的,则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己权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诉讼费、取证费、律师费等费用。
第十五部分 附则
第51条 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存二份,税务部门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52条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
第53条 本协议中的“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制订颁布的条文:“法规”是指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是指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制订的规章。
甲方签字:(出租人)
住址: ;
身份证件号码:
电话:
时间:
乙方签字:(承租人)
住址: ;
身份证件号码:
电话:
时间: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原则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在本市租赁给乙方,计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乙方租用上述房屋作居住之用。
二、该房屋租赁期自年月__日起至年月__日止。租赁期满后乙方若需续租,须在租房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但须重新确定租金和签订租赁租房合同。
三、该房屋每月租金元()人民币,先付后住,实付租金以甲方的收条为准。
四、为保证本租房合同的全面履行,在签订本租房合同时,乙方应支付给甲方押金 050元(壹仟零伍拾元整)人民币(押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费用结清后本押金退还乙方。若乙方不履行租房合同,则押金不予返还;若甲方不履行租房合同,则应将押金全额返还并赔偿乙方壹个月的租金费用作为因租房造成的损失。租赁期内,无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不得私自随意加减租金和更改终止合同租赁期。
五、对甲方室内家具、家电应注意爱护,如有损坏,应由乙方负责维修,甲方不承担维修费用。租赁期满后交还给甲方房屋中的所有家具、电器应完整并可以正常使用。
六、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入住时,有责任协同甲方认定相关数据并办理有关的居住手续。
七、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发生下列行为:转租本房屋或用其作担保、将租赁场所的全部或一部分转借给第三者或让第三者使用、未经甲方同意在租赁场所内与第三者共同使用。
八、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及其使用人或与乙方有关人员的故意或过失行为而对甲方、其他住户或者第三者造成损害时,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租赁期间,房屋遇到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坏,本合约则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房产发生重大损失或倾倒危险而甲方又不修缮,乙方可终止合约,甲方应退还按金或乙方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代甲方修缮,并以修缮费用抵销租金。
十、租赁期间乙方须遵守物业的管理制度,须妥善使用租赁场所及公用部分。不应在本建筑物内发生下列行为:
(1)将危险物品带入楼内或实施其他有害于大楼安全的行为;
(2)给甲方或其他住户带来损害的行为,以及对整个建筑物造成损害的一切行为;
(3)违反社会治安、国家安全和违法行为;
(4)室内不得使用明火做饭。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应保证甲方屋内家具和电器完整、不得缺失。在甲方回收房屋时进行验收,若发现家具或电器缺失,乙方应按照物品原购置价予以赔偿。
十二、乙方如发生以下行为之一,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收回房屋。甲方有权另行出租,对房内物品不承担任何责任。
(1)租金及其他债务超过半个月以上未付;
(2)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的;
(3)给其他住户生活造成严重妨碍,住户反映强烈的;
(4)触犯法律、法规、被拘留或成为刑事诉讼(公诉)被告的,以及本人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等情况发生的;
(5)有明显失信或欺诈行为的事实的。
十三、补充条款
合约到期,承租方如不续约,应允许甲方提前半个月带人看房。承租方租赁期结束应保持该房整洁。
十四、房内设施清单如下:空调壹部、洗衣机壹台、电热水器壹台、
十五、入住时水电表读数:电度;水方。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 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注:本租房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