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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代理人(签字):
承租方(签字,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 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2、 3、 该房屋情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期限、用途
1、 该房屋租赁期共月月日止,合同租赁期满后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租赁权,双方约定在下一个租赁期内,根据市场行情租金涨跌幅度的10%范围内协商决定。租赁期满后,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将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办公使用,不得作为其他用途。
3、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并搬离其所属物品。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其他费用
1、该房屋年租金人民币 )。
2、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支付方式为:租金每季度付一次,第二次付款,即新季度月初10号之前支付。以上费用首次付款共计元(大写: ),合同签订时乙方以现金交付甲方代理人。第二次起付款汇入以下账户:
四、保证金
乙方于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该房屋保证金 元,大写( ),甲方向乙方提供保证金收据,合同期满,若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应在合同到期当日将保证金无息退给乙方。
五、房屋维护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结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2、该房屋所属设施的日常维护由乙方负责,各种意外引起后果自负。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五、违约的处理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修复的;
(3) 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 拖欠房租累计15天以上的。
2、因甲方房屋权属问题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按合同年租金20%的额度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在租赁期内,甲方因非乙方违约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甲方应退还剩余租金,同时按合同年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六、免责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依照政府房屋租赁政策或法律规定必须变更或终止合同的;
4、依照政府房屋拆迁公告规定时间需要拆除房屋的。
5、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七、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代理人(签字)乙方代理人(签字)______ 甲方代理人身份证号________ 乙方代理人身份证号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乙方:
甲方将本人座落在___市___平方米房屋租给乙方使用,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一、甲方将本人房屋租给乙方办公使用。
二、租赁期限视乙方实际需要而定。现暂定为3个月即从二0 年_月_日起至二0 年_月_日止。合同期间,单方不能随意更改、撕毁合同,也不能将房屋转让给他人租用。本合同期满后,如乙方需要续约,必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在没有违约以及同等条件的前提下,可优先安排下轮出租。
三、每月租金共计人民币__元,一切税费由乙方负责。签订合同时,乙方需交押金__元给甲方,合同期满后,乙方没有违约行为,甲方必须将押金无条件退还给乙方。
四、租金交付方式:按月交付,每个月的_日前交清当月房租。逾期不交的,每天加收滞纳金人民币_元,超过__天以违约论处,合同自行终止,原交押金不予退还。
五、乙方在租用房屋期间所使用的水电费闭路电视费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必须遵守社会公德,做到清洁卫生、文明礼貌、保持良好的秩序,不得高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七、合同期限内,如遇国家政策、规定变化或工程实际需要而无法履行合同的,双方均不以违约论处。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__年___月___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 甲方代理人: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 乙方代理人:
见证方:长沙XX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见证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于长沙市 区(县) 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2、出租房屋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由双方在《物业验收单》中加以说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 该《物业验收单》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甲、乙双方提供证件
1、甲方提供:身份证、房产证、户口本
2、乙方提供:身份证、暂住证、工作证
三、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自二零零 年 月 日起至二零零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共 元。
(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为: 。
五、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2、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但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进行维修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4、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六、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的,应当单独订立补充协议,乙方应当依据与甲方的书面协议转租房屋。
七、乙方违约的处理规定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 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 拖欠房租累计一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水、电、煤气(天然气)及其他相关使用费用,每逾期一天, 则应按上述费用的4%支付滞纳金。逾期达两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合同总租金20%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的两倍的违约金。
八、甲方违约处理规定
1、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交付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日租金的两倍向乙方赔付违约金。逾期七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终止履行该合同。甲方除应按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违约金以外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2、在租赁期内,甲方因非本合同第八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退还剩余租金以及未使用费用,同时按合同总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3、因甲方房屋权属瑕疵及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对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九、产权变更
1、如甲方按照法定程序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权人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十、合同终止与解除
1、 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届满后一日内,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2、 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未经甲方同意留存物品视为乙方已做抛弃,甲方有权任意处置,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 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 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 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 逾期交纳水、电、煤气(天然气)、电话、电视、物业管理等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 严重损害;
(7)拖欠房租壹个月以上。
十一、免责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依照政府房屋租赁政策或法律规定必须变更或终止合同的;
4、依照政府房屋拆迁公告规定时间需要拆除房屋的。
5、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十二、见证方的责任与义务
1、见证方负责撮合甲乙双方以合理的市场价格成交
2、见证方保证在该合同履行期内,在甲乙双方产生争议时负责双方的调解工作 十三、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3、 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见证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补充规定
甲方:
身份证号:
电话:
地址:
E—mail: E
房产证号:
代表人:
见证方:长沙xx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资质证号:
经纪人: 电话:
年 月 日签于长沙
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地址: —mail: 代表人: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丙方(居间方):湖南新环境房地产经纪连锁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通过丙方提供居间服务,三方协商一致,订立该房屋租赁合同(注:本协议中要选择的在“□”内划“√”为准)。
一、房屋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编号:710122652,建筑面积约为:192.8平方米,甲方已取得合法出租权,承担签订本合同相关事宜的全部责任并保证该房屋的出租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同意将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用途为(乙方告知详细用途后,甲方应根据用途要求解决、协调、处理使用用途的相关问题)。
二、该房屋租赁期限: 至。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有优先承租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提前壹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订立租赁合同。如乙方没有通知甲方要求续租,则视为本合同到期终止。
三、房屋租金每月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含使用家电、家具、设备、设施(详情见交房确认书)。支付方式,签订合同天内支付首次租金和押金,同时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后期支付时间提前天交付下期租金。为保证乙方合理使用该房屋及其配套
设施,乙方向甲方交纳押金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房屋在租赁期间产生的电话费、宽带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卫生费和电梯费及有线电视收费等费用由方支付,其余由方承担。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上述有关费用达壹个月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收上述有关费用,乙方必须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合同期满乙方结清所有费用后甲方将押金无息全部退还。四、甲、乙、丙三方一经签订本合同,丙方即为甲、乙双方提供并完成了全部居间服务。在本合同签订当日甲方支付丙方居间服务费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乙方应支付丙方居间服务费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本合同签订后,甲、乙任何一方或双方要求提出解除、终止合同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甲、乙双方应支付丙方的居间服务费由提出解除方全额支付,丙方已收取居间服务费用不退。丙方有依据本合同约定收取甲、乙双方应付居间服务费的权利。
五、租赁合同期内,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双倍退还乙方押金、已交剩余租金以及赔偿其它经济损失;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甲方应按违约天数每天租金的双倍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10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且甲方应双倍退还乙方押金、已交剩余租金以及赔偿其它经济损失。
六、租赁合同期内乙方提前解除或未按合同约定交付租金,乙方应按拖欠租金天数每天租金的双倍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出租房屋终止合约,甲方有权不退回押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房屋内留置的一切物品乙方在2 日内自行处置,否则视为弃物。
七、租赁期间,房屋由于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战争)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有关维修的费用,若有特殊约定则另行补充。乙方承担租赁期内的该房屋产生的实际使用费用及使用不当所造成的房屋及其相关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备注:设备、设施正常老化造成乙方不能使用的,单次小型维修、维护在100元以上的由甲方负责修缮或更换。);租赁期内乙方因使用需要对出租房屋装修或屋内设施进行改动,需经甲方同意并经有关部门批准,甲方有权对装修或改动情况进行监督。乙方不得随意损害房屋租赁所附带的物品,如若对物品有人为损害的,甲方有权在合同解除时从押金内扣除其损坏费用并有权终止合同;租赁期间,甲方需要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检查、修缮,乙方应予积极配合,不得阻挠施工;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做好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
八、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进行违反法律、法规及政府对出租房屋用途有关规定的行为。租赁期间乙方因单位、个人作为商业、办公用途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及债务由乙方全权负责。乙方不得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转借给他人,若擅自转租、转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乙方承担对甲方及第三方的违约责任。
九、租赁期满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终止,乙方必须在两日内交房,交房之日将房屋钥匙及正常使用状态下附件中的所列物品交付给甲方。房屋内留置的一切物品均视为弃物,甲方有权自行处置,乙方绝无异议。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双方自行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对应的登记手续。
十、丙方郑重声明:甲、乙双方交易中的资金(□是□否)一致同意经丙方托管。如需丙方托管,在甲、乙双方确认合同正常履行的前提下,必须将托管资金打入丙方唯一指定账户:
户名:袁李;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
长沙东塘支行;帐号:6217 0029 20xx 0034 141 。否则,丙方不对该交易中的任何资金安全负责。
十一、备注 (以下内容手写或与“新环境房屋网”上查询不一致均属无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版本及相关内容,甲、乙、丙三方充分了解并认同且无异议。本合同唯一条形二维码必须能在“新环境房屋网”上查询属实,且经签字或盖章后方才有效,甲、乙双方和丙方各执一份,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本合同及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需丙方见证,须经丙方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丙方:(盖章) 甲方: 乙方:
置业顾问: (出租方) (承租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 甲方代理人: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 乙方代理人:
见证方:长沙XX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见证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于长沙市 区(县) 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2、出租房屋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由双方在《物业验收单》中加以说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 该《物业验收单》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甲、乙双方提供证件
1、甲方提供:身份证、房产证、户口本
2、乙方提供:身份证、暂住证、工作证
三、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自二零零 年 月 日起至二零零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共 元。
(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为: 。
五、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2、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但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进行维修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4、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六、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的,应当单独订立补充协议,乙方应当依据与甲方的书面协议转租房屋。
七、乙方违约的处理规定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 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 拖欠房租累计一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水、电、煤气(天然气)及其他相关使用费用,每逾期一天, 则应按上述费用的4%支付滞纳金。逾期达两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合同总租金20%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的两倍的违约金。
八、甲方违约处理规定
1、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交付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日租金的两倍向乙方赔付违约金。逾期七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终止履行该合同。甲方除应按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违约金以外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2、在租赁期内,甲方因非本合同第八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退还剩余租金以及未使用费用,同时按合同总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3、因甲方房屋权属瑕疵及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对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九、产权变更
1、如甲方按照法定程序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权人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十、合同终止与解除
1、 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届满后一日内,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2、 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未经甲方同意留存物品视为乙方已做抛弃,甲方有权任意处置,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 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 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 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 逾期交纳水、电、煤气(天然气)、电话、电视、物业管理等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 严重损害;
(7)拖欠房租壹个月以上。
十一、免责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依照政府房屋租赁政策或法律规定必须变更或终止合同的;
4、依照政府房屋拆迁公告规定时间需要拆除房屋的。
5、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十二、见证方的责任与义务
1、见证方负责撮合甲乙双方以合理的市场价格成交
2、见证方保证在该合同履行期内,在甲乙双方产生争议时负责双方的调解工作 十三、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3、 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见证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补充规定
甲方:
身份证号:
电话:
地址:
E—mail: E
房产证号:
代表人:
见证方:长沙xx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资质证号:
经纪人: 电话:
年 月 日签于长沙
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地址: —mail: 代表人:
甲方:*村民委员会
乙方:
甲方为发展农村经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利用当地的地区优势和资源优势,改善当地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经甲方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甲方决定将闲置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该村第三村民组所有的,位于荒山租赁给乙方作为建砖用地。
二、被租赁土地的四至为:东至河沟西侧的山道;南至防风林带;西至由东侧边界向西300米一线处;北至由南侧边界向北300米一线处。经甲乙双方实地测量,乙方租赁的山坡地及荒山共计100亩。
三、租期为 年,自200 年月日始至200 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如该厂继续经营,应续延此合同,续延期限为 年。
四、租金按年度计算,每年每亩土地租金为 元,共计人民币 元。
五、付款方式:本协议公证后乙方先预付甲方两年租金计 元作为履约定金,此款先用来分年冲抵签约后前两年的租金,从第三年起租金于每年的 月 日付清。乙方所交租金即可以用现金支付,也可以用所生产的产品参照市场价格抵顶,适用何种方式支付由甲方选择。
六、甲方收取租金后应当按相关规定分配和使用,如因分配或使用不当而引起甲方与第三村民组及村民的矛盾与乙方无关,由此影响了乙方的生产经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乙方租地建厂所需要的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费用由乙方负担,但需要甲方协助或提供与租赁土地有关的手续、资料的,甲方有义务提供和协助。
八、租赁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无其他集体或个人对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如甲方处理不当而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九、在租赁期内,涉及乙方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涉及该地农、牧、林等方面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十、乙方建厂或生产经营中需经过甲方其它土地通行时,甲方应当积极协助和提供方便,乙方享有无偿通行权,如甲方村民干涉,由甲方负责解决。
十一、乙方有权在所租赁的土地上建筑固定设施、利用土壤资源、植树造林、或其它综合开发利用等。乙方开发利用租赁土地除按本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外,不再向甲方及村民另行交纳费用。
十二、在合同期内乙方经营需要或其他建设项目、矿业开发等情形需转租这块土地的,乙方有权自行转让,所有收益款项归乙方所有。
十三、甲方应尊重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经营活动;乙方利用租赁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全部归乙方。
十四、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如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将影响到甲、乙双方合同目的实现的,双方均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2、乙方所交租金到期后超过一年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经济损失自负;
3、如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影响到乙方生产经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如当地政府或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限制乙方从事粘土砖瓦生产的以及砖厂无法继续经营等其它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十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租赁,应交回租赁的土地,乙方所建固定设施由乙方自行处理;如果固定设施移交给甲方,双方应公平合理协商补偿事宜。但乙方所种植的树木所有权仍归乙方,如归甲方,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对价。
十六、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期交纳租金,甲方可按欠款金额每日收取1‰的违约金;
2、如甲方违反约定义务,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五十万;如此违约金不能弥补乙方的损失,需另行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或由乙方委托有评估资质的中价机构评估,其评估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七、因此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公证处一份,*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自公证之日生效。
附:1、平面图一份;2、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监督部门:(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