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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 号的 房屋出租给乙方仅作为 使用,租赁期限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计 个月。
二、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每月租金 元人民币,每 个月支付一次,先付租金后使用,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三、乙方同意预交人民币 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冲抵租房款。
四、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使用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并及时缴纳。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五、承租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租金,须遵守物业服务的有关规定,不得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不得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不得转租或转借该房屋。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乙方如改变房屋的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结束后由甲方决定维护现状或恢复原貌。
七、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乙方因使用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租赁期满,乙方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八、租赁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 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 %的违约金;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改造已租赁的房屋,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 二 份,甲、乙双方各执 一 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出租人):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方式: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方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房屋基本情况:
1、租赁房屋坐落于_______;门牌号为_______。
2、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共_______平方米。
3、租赁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如水表、电表、燃气表现数)由双方在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该附件是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4、房屋权属:甲方持有,房屋产权证号为:_______。房屋所有权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房屋(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租赁用途、期限
1、甲方同意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使用;房屋租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共计_______年_______个月。甲方应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按约定将租赁房屋实际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2、租赁期间届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15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金、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为__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人民币_______元整(:_______)。
2、租金以每个月为一期支付。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交付首期_______个月的租金元及保证金_______元给甲方。此后乙方按每期提前_______日向甲方支付租金。
3、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
(1)现金方式:_______,交付地点为:_______。
(2)银行转账方式,乙方转至以下账号:开户名:_______开户行: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
4、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元整(_______)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无息返还给乙方。
第四条租赁期间有关费用的负担
1、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由乙方承担:
(1)水费
(2)电费
(3)电话费
(4)电视收视费
(5)供暖费
(6)燃气费
(7)物业管理费
(8)房屋租赁税费
(9)卫生费
(10)上网费
(11)车位费
(12)其他费用
2、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一方垫付了应由对方支付的费用,应付方应根据垫付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垫付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五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1、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2、在租赁期内,甲方提出进行维修的,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应合理使用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附属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赔偿。
4、乙方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且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租赁期间届满或因乙方违约导致租赁合同解除的,形成附合部分的房屋装修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无须给予乙方补偿;因甲方违约导致租赁合同解除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物的残值损失。
第六条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应退还乙方保证金;如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已交的房租和保证金,甲方可以不予退还。
2、租赁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下而致合同终止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该房屋占用范围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
(2)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3)该房屋因不可抗拒因素而遭毁损、灾失或被鉴定为危房的;
(4)其他情形
3、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不予赔偿。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___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_______元的。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房屋用途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6)利用房屋存放危险物品、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的条款履行,导致中途终止合同,则视为违约。
2、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原日租金_______%的违约金;逾期日,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因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按照第七条第一款承担违约责任。
3、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预付租金及保证金不退;若预付租金及保证金不足以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4、乙方不按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月租金_______%的违约金。
5、租赁期满或因乙方违约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并以甲方验收合格为退房标准。如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月租金百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6、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并双倍返还乙方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第九条其他约定
1、如当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要求办理租赁登记,乙方应提供配合。乙方原因未能办理登记导致被处罚或发生其他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
2、本合同生效后,如变更、解除、终止本合同,需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解除、终止登记手续的,乙方应提供配合。
3、双方联系方式为合同抬头处所填写,如有变更,则及时需书面通知另一方。一方有任何通知,仅需按此地址发送邮件或电话通知即可。
乙方紧急联系人: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
5、租赁期满后,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_______天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甲方同意后,双方可以协商重新签订新的租赁合同或将本租赁合同顺延。
6、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终止后,乙方应及时将承租的房屋交还甲方。如有留置的任何物品,自上述时间后三天仍未搬走的,视为乙方已经放弃该留置物品,可由甲方自由处置。
7、租赁期间甲方出售租赁房屋的,甲方应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对租赁房屋的优先购买权。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按如下方式处理:
(1)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仲裁委员会作为争议的仲裁机构。
(2)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的成立、效力、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交租赁管理部门备案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且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租赁保证金款项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本合同是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以及《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市场化居住房屋租赁行为。
本合同条款均为提示性条款,供租赁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合同中的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条款予以明确。
二、本合同条款中的内容为并列的选择项,双方当事人可根据实际要求选择,不予选择的划除。
三、本合同签订前,双方当事人应相互校验有关身份证明,同时,出租人还应向承租人出具该租赁居住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或其他权属证明。
四、居住房屋租赁,应符合规定的条件和标准。凡承租的居住房屋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或者人均使用面积低于7平方米的;其中,承租集体宿舍的,承租的人均建筑面积低于6平方米,或者人均使用面积低于4平方米的,将不予办理登记备案。在租赁期内,乙方增加同住人的,应当符合上述规定的人均承租面积标准,并书面告知出租人。
五、居住房屋租赁中,凡境内不具有本市户籍的承租人(包括承租的同住人),在按规定向租赁居住房屋所在地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或租赁信息记载后,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办理居住登记,领取《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六、房屋租赁保证金是一种履约保证的措施。房屋出租时,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在合同中约定收取房屋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的数额由租赁双方当事人约定。租赁关系终止时,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应当归还承租人。
七、根据市物价局的规定,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时,应按人民币50元/件的标准向登记备案机构缴纳登记备案费。但境内不具有本市户籍的承租人租赁居住房屋的,在向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时,仅需缴纳人民币20元/件;而办理租赁信息记载的,则不收费。
八、本合同文本可向市或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农场系统受理处或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购取。双方当事人使用本合同前应仔细阅读,认真了解各条款内容。
九、本合同的租赁关系由经纪机构代理或居间的,则租赁当事人应当要求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在本合同的最后一页签字、盖章。
十、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出租人应将房屋出租的情况及时通知该房屋所在的物业管理企业,以利于物业管理企业掌握房屋使用情况,更好地提供服务。
甲方(出租方):
住所:
邮编:
【本人】
【委托】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1、甲方将位于积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
2、租赁期从
3、月租金月交租一次,以人民币现金结算(合计:¥ )。
4、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交费用后,甲方应把上述押金无息退回给乙方。
5、租赁期内,乙方应按期缴交水费、电费、煤气费、管理费、有线电视天线费等,同时应遵守小区管理处的规定及国家的有关法规。不得在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否则与甲方无关,其后果自负。
6、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转租他人。如果装修,事前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合同期满后,装修固定在该房屋的物体,包括开关、灯具等不得拆除。
7、出租时,房屋的墙体、天花、供电、供水、排水、排污系统、水制、电开关、门窗等均完好正常。退租时,乙方应同样保证完好正常交回给甲方。否则需修复后才能办理退租手续。
8、乙方应在当月2%扣罚,逾期7天仍不交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押金不退。(如遇特殊情况,经甲方同意除外)
9、在租赁期内,如乙方提前退租或甲方提前收楼,必须提前三十天告知对方;如果提出时已达到或超过租赁期时间一半,则提出方应向对方补偿一个月租金作为对方的损失;如提出退租时,未达到租赁时间一半,则提出方应向对方补偿两个月租金作为对方的损失。
10、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办理临时住户卡或出入证。
11、在签订本合同后,如甲、乙双方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裁决。
备注:租赁双方应当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3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道、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现甲方将座落于,面积租给乙方,甲方应保证该房产真实合法有效并本人有权利出租该房屋。现已未抵押。
二、租赁时间从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房屋租金每月人民币整(¥:元),支付方式,押金人民币(¥:元)。签定合同当天内支付六个月租金和押金(1个月租金),同时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每季度提前一天交付下季度租金。
三、房屋在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费、物管费、卫生费用由乙方支付。
四、租赁期间,如甲乙方任何一方因特殊情况需要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违约方支付给守约方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押金数,并办理好退租金和退房屋的交接手续。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五、甲方的责任: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延迟期间内甲方应按20元/天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六、乙方的责任:
1、乙方如果拖欠租金,应按20元/天计算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拖欠租金达5天以上,甲方可以从乙方押金中扣除租金,并可收回出租之房屋,并追究违约责任。
2、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金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如需装修房屋,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3、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搬出属于乙方的全部物件。搬迁后5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必要时甲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
七、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乙方享有优先权。
八、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或者出现其他合同未尽事宜,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