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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如下个人租房协议书:
一、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设备:
二、租赁期限: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租金及交纳时间:
每月元,乙方应每月付一次,先付后住。第一次乙方应于甲方将房屋交付同时,将房租付给甲方;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付清。
四、租房押金:乙方应于签约同时付给甲方押金元,到期结算,多余归还。
五、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证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如使用中有非人为损坏,应由甲方修理。
3、 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的使用费及物业、电梯、卫生费等所有费用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见:水度,电度,煤气度。所有费用乙方应按时付清。
4、 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租下本房后,乙方应立即办好租赁登记、暂住人口登记等手续。若发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负后果。在租赁期限内,甲方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商得乙方同意,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5、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如需开具房租发票,因此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支付。
7、 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 本个人租房协议书经签字(盖章)生效。
9、其他约定事项: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中任一方有违约情况发生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元,损失超过违约金时,须另行追加赔偿。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简易个人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市____街道____小区__号楼___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计_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___月初/每季___季初/每年___年初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___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___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标准个人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地址:塘南新村北区120幢401室内的一间单间。用于普通住房。
二、租赁期限及约定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一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房屋租金:每月_____元。按月付款,每月提前五天付款。另付押金_____元,共计______元.
(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房屋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3、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普通住房使用。
4、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2、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但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进行维修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四、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的,应当单独订立补充协议,乙方应当依据与甲方的书面协议转租房屋。
五、乙方违约的处理规定
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一个月以上的。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七、其他说明:水电数字由甲乙双方与其他承租方平均分配(入住时的水电数字:电______,水______,)。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日期:
出租方(甲方)xx
承租方(乙方)xx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北京市xx区(县)xx.
该房屋为:楼房xx室xx厅xx卫,平房xx间,建筑面积xx平方米,使用面积xx平方米,装修状况xx,其他条件为xx,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xx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xx.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xx.
第三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xx.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交验身份
(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xx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xx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第五条房屋改善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xx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改善:xx,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
(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是:xx,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条20xx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中的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共计xx年xx个月。(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xx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xx日(□书面/□口头)通知对方。
第七条20xx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租金
(一)租金标准:xx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xx元(大写:xx元)该房屋租金xx(□年/□月)不变,自第xx(□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二)租金支付时间:xx.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为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乙方应在xx银行开立帐户,通过该帐户支付租金,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xx银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其中一份合同送交xx银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八条20xx北京市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xx元(大写:xx)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九条20xx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xx)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xx年xx月xx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xxx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恢复原状/□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乙方放弃收回/□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
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十一条20xx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中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xx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20xx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中的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二)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
订立书面转租合同,并向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三)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20xx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中所有权变动
(一)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xx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20xx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xx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xx.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xx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xx元的。
3.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7.其他:xx.
第十五条20xx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xx%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xx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xx%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x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六)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xx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xx%支付违约金。
(七)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xx标准支付违约金。
(八)其他:xx.
第十六条20xx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的无权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为签订本合同并办理相关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应在甲方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权范围内确定本合同具体条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未经甲方书面追认的,对甲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20xx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xx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xxx份,其中甲方执xxx份,乙方执xxx份,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备案一份,xx执xxxx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盖章)xx承租方(乙方)(盖章)xx
住所:xx住所:xx
证照号码:xx证照号码: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法定代表人(签字)xx
出租方代理人(签字)xx委托代理人(签字)xx
电话:xx电话:xx
住所:xx住所:xx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签订地点:xx签订地点:xx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住房的第一个基本情况
该物业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
该物业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住房所有权状况
该房产的所有权状态为:
(1)如甲方享有该房屋所有权,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
(2)如甲方享有转租房屋的权利,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人允许甲方转租房屋的书面证明。凭证是: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房屋的使用
该房产的用途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同意按照规定未经有关部门审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第四条提交身份供审查
(1)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和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第五条住房改善
(一)甲方应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内对物业进行如下改进
(2)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对房屋进行装修、装修或添加新的东西。装修、装饰或添加新东西的范围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租赁期限
(一)该房屋租赁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超过20xx年的,超出部分无效。 )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如果乙方打算继续租赁, 它应提交一份(□书面/□口头) 向甲方提出续租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如果甲方提出 不反对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不确定。 双方均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但应提前(□书面/□口头)天通知对方。
第七条租金
(1)租金标准为_______________该房屋租金自________________(□年/□月)起不变,双方可协商从______________(□年/□月)起调整租金。 相关调整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2)租金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若甲方代理人为房地产中介机构,乙方应在银行开户并通过该账户支付租金,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在银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中一份合同发送给银行。)
(4)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据凭证。
第八条房屋租赁保证金
(1)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该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2)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除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和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的房屋租赁保证金应全额返还乙方。
第九条其他费用
在租赁期内,与物业相关的所有费用应通过以下方式承担:
(1)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_____________)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付款凭证。
(2)本合同未列明的房屋租赁税及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次房屋交付和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在______________前按约定条件将房屋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交钥匙和_____________后,视为已经交付。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在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各自结算费用。乙方购买的新产品可以自行回收,乙方装修翻新的部分具体处理方式为(乙方恢复原状/□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乙方放弃回收/□属于甲方但甲方折价补偿)。返还后,甲方有权处置乙方留下的物品,无需征得甲方同意。
第十一条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维护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确保该物业及其附属设施处于合适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物业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有缺陷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维修。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后________天内进行维修。逾期不进行维修的,乙方可以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房屋维修影响乙方使用的,租金相应降低或延长租赁期限。
(2)甲方不承担乙方装修、改良及增加物件的维修义务。
(3)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物业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善或不合理使用造成物业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绝修理或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可代为修理或购买新产品,费用由乙方承担。
(4)因该物业及其附属设施的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转租
(1)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乙方在租赁期内将部分或全部房屋转租给他人前,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2)乙方转租房屋时,应按规定与转租人签订书面转租合同,并向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3)如转租人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害,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所有权的变更
(1)如甲方在租赁期内转让该房屋,应提前______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于第三方购买。
(2)如租赁期内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化,本合同在乙方与新业主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合同的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因城市建设需要,该房屋依法纳入房屋拆迁范围。
2、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损失或其他损失。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_____________的要求交付财产。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
3、乙方未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无法正常使用房屋。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的安全或健康。
5、其他: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