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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北京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
该房屋为:楼房____室____厅____卫,平房____间,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 ____平方米,装修状况_____,其他条件为_____,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 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___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_________。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_________。
第三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 交验身份
(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_________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_________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第五条 房屋改善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改善:_________,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
(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是:_________,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年_____个月。(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_________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_________日(□书面/□口头)通知对方。
第七条 合同租金
(一)租金标准: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____元(大写:____元)。该房屋租金 ____(□年/□月)不变,自第___(□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二)租金支付时间:_________。
(三) 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为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乙方应在_________银行开立帐户,通过该帐户支付租金,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_________银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其中一份合同送交_________银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八条 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九条 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_________)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______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 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恢复原状/□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乙方放弃收回 /□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
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十一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二)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并向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三)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所有权变动
(一)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租赁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__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_____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7.其他:_________。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六)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_________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七)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八)其他:_________。
第十六条 无权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为签订本合同并办理相关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应在甲方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权范围内确定本合同具体条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未经甲方书面追认的,对甲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份,乙方执______份,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备案一份,_____执__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盖章):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出租方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第一条 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___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年租金为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月租金每平方米不得超过_________元,每米柜台不得超过_________元。
2、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_________元(即第二年为_________元,第三年为_________元,第四年为_________元)。
3、为减轻承租方负担,经双方协商,出租方同意承租方租金分_________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额约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为_________,付款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期:租金为_________,付款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期:租金为_________,付款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向出租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给予承租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8天开始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第五条 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承租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_________度,电表底数为____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承租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承租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缴纳,(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 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出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必须制作租赁柜台标志并监督承租方在承租的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
2、监督承租方遵守经营场所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不准将柜台出售给与柜台原有经营范围不符或反向的承租人。
4、违反城市规划及城市管理规定,擅自在商店门前或占道设置的柜台(包括在店内自行设置妨碍顾客出入的柜台),禁止出租并予以撤销。
5、不准为承租方提供银行帐号、票证和服务员标牌。
6、不准为承租方非法经营提供方便。
第七条 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承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不得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
2、必须在承租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租赁柜台标志。
3、不得私自转租、转让承租的柜台,不得以出租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4、文明经营,礼貌待客,出售商品时,要明码标价,出售商品后,要向消费者提供正式的销售凭证。
5、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腐烂变质、有损健康的食品,不得销售无厂名、厂址的商品以及从事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活动。
6、必须按税务部门的规定,办理纳税登记,依法纳税。提前停租的,应向原纳税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和缴清税款等有关手续;
7、禁止转借、出卖、出租和涂改租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8、自觉接受工商、税务、物价、卫生、城市管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服从出租方的指导与管理,执行营业场所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八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承租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出租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权利,承担原承租方的义务。
第九条 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十条 续租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处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作出书面答复。如出租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出租方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出租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第十一条 合同中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并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十二条 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
第十三条 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承租方需立即书面通知出租方。
第十四条 争议处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七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_________ 承租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屋建筑面积共___平方米。
2、该房屋租赁期为_____个月,自__年__月_ 日起,至_ 年_ 月___日止。
3、房屋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果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___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双方可在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4、该房屋的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租金以_____方式支付。双方议定首期支付______个月租金,支付押金________________元整,以后按每_____个月结算一次,提前___天支付下次房租,押金不变,甲方在收到乙方租金(包括押金)后必须开具__________予乙方。
5、其他费用(1)乙方须自行缴纳在租赁期内实际使用的①水费②电费③煤气费④电话费⑤有线电视费⑥物业管理费及_____________并按单如期缴纳(在费用上打勾)(2)乙方应保存已缴纳过的单据并及时与出租人交流与核对。
6、甲方的义务(1)甲方需按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付乙方使用。(2)房屋及附属设施在非乙方的过失和错误使用的情况下受到损坏时,甲方有修缮的责任并承担相关的费用,(3)甲方应定期对房屋和设施进行维修保养(提前10天通知乙方)(4)甲方应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使用纠纷。
7、乙方的义务(1)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装修,并爱护使用所租赁的房屋。
8、押金及违约金(1)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的押金在房屋到期后应如数退还乙方。(2)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______月通知对方,待双方同意后,方可办理退房手续。若甲方违约,除退还给乙方押金外,还需支付给乙方上述___倍金额的违约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押金。(3)凡在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情时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甲乙双方各执__ 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10、目前房屋内现有设施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前使用状况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入住前电费度数为:________ 水表度数为:_____ 煤气度数为:________其它______________.
1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出租房屋产权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男/女,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男/女,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_街道______小区______栋_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个月,甲方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
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第四条:交付房租期限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甲方。
第五条:房屋租赁期间相关费用说明
乙方租赁期间,水、电、取暖、燃气、电话、物业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第六条:房屋维护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第七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___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第八条:提前终止合同
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九条:违约责任
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依据事实轻重,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2%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条:本合同页数,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为保护住宅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据国家法律和本市的有关法规及政策,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出租方(甲方): 经办人: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住宅座落小区 楼区(县) 街 号 房号 胡同住宅状况 楼 间 结构 总使用面积 平方米 其中居室 平 平方米租 期 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月 租 金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租金 元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租金 元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租金 元 双方议定事项如下:
一、本合同为甲乙双方住宅租赁凭证。双方均应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甲方按市人民政府统一规定的租金标准、房屋条件和有关规定核定乙方承租住宅应交纳的租金。房屋条件或租金标准变动时,甲方应及时予以调整。
三、甲方负责乙方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检查维修,保障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因甲方负责致使房屋倒塌、毁损造成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四、乙方应于当月交纳房租。逾月未交者,除补交欠租外,须另交所欠租金金额百分之十的违约金。无正当理由拖欠租金六个月以上的,按合同第十二条处理。
五、乙方与第三者换房,符合有关规定的,甲方应予办理有关手续。
六、租期内乙方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租赁期满,乙方又需要继续承租的,甲方应继续出租,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期内乙方有违约行为,又尚未改正的,租赁期满,甲方有权缓签或拒签新租赁合同。
七、租赁期限内,乙方同一户籍共同居住一年以上又无其他住房的家庭成员愿意继续履行原合同,其他家庭成员又无异议的,可以办理更名手续。
八、乙方对承租的房屋及室内装修、设备须爱护使用,并负责保管,因乙方责任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楼梯间、门道、走廊、屋顶等公用部位,乙方不得私自占用。电梯、电视共用天线等公用设施,乙方应爱护使用,注意照管,防止损坏。公用部位损坏,由责任者赔偿。 甲方检查、维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拒查、拒修,因拒查、拒修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乙方不得擅自拆改房屋建筑结构及设备,如确属必需,须事先取得甲方同意并另行签订协议后,方可拆改。擅自拆改的,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
十、乙方承租甲方的房屋,当甲方变更时,本合同同时中止,变更后的甲方应与乙方重新签订合同。
十一、因城市建设等需要,乙方承租的房屋须腾让时,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所需房屋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转借、私自交换使用、出卖或变相出 卖使用权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利用住宅进行非法活动的; 4.无正当理由拖欠房租六个月以上的; 5.房屋无故空闲连续六个月以上的; 6.全家迁往外地的。
十三、乙方要求解除合同时,须于一周前通知甲方。本合同中止时,双方须办理以下手续 1.按租赁合同清点房屋及设备; 2.结清房屋租金、暖气费和应交纳的有关费用。 3.交清违约金和赔偿金。
十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造成纠纷时,甲乙方均有权诉请人民法院解决。
十五、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原签定的《公有住宅租赁合同》同时废止。
十六、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变动事项以及单位另有规定的,应在双方合同附记栏中写明,并由双方签字盖章,注明日期。
签订合同者 甲方:(签章)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
附件1 装修和设备保管单
名 称单 位数 量 门 窗 玻 璃块 水 表块 纱 窗扇 玻 璃 窗扇 纸 窗扇 玻 璃 门扇 包箱门(板门)扇 壁(吊)橱门扇 白 炽 灯个 日 光 灯个 水 龙 头个 洗 菜 池个 墩 布 池个 大便器(坐、蹲)个 水箱(背、吊)个 漏电保护器个 澡盆(坐、卧)个 脸 盆个 洗 手 盆个 电视天线插端个 门 锁把 暖 气 片组 煤气灶具套 附件2 一、_________房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 _________字填写房屋所属区、县局、公司或房屋所有权单位的字头简称。如东城区房地产管理局管理的房屋填“东”。 _________字填写具体管房单位的简称。如东四房管所管理的房屋填“东四”。 第_________号首先填写房管员的代号,然后划一横线,再编写租赁合同的顺序号,编号中间不得空号。如第1-001号。 中途与原户解除合同,与新户签订合同时,仍用原号。分户的一户用原号,另一户编新顺序号。 二、房屋产别 写明房屋的产权性质。如直管公房写“直管”;自管公房写“自管”;代管产写“代管”;托管产写“托管”。鉴于有的代、托管的私人房产亦使用此合同,可在代管、托管的后面加(私)字。 三、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甲方:填写房屋的具体管理单位名称,如东四房管所。经办人填写办理签订合同人的姓名,一般为房管员的姓名。 乙方:为承租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一并填写清楚。 签订合同后,如乙方承租人有变更,一律更换新合同。新合同仍用原编号。 四、住宅座落 一律填空房屋所在地的地址全称。如住宅小区楼房,填________小区________号楼________单元号,街(胡同)的房屋填_______街(胡同)_________号,同时要把计租表上各房间的房号填写上。 五、住宅状况 结构:填写房屋结构类别简称。如砖混结构写“砖混”,砖木结构写“砖木”,并按楼、平房写在“楼”或“平”字的前面。 总使用面积:填写乙方承租房屋的全部使用面积,即房屋居室、门厅、厨房、厕所、壁橱和阳台等附属面积的总和。 其中居室:即把房屋居室的间数、面积写明。 六、租赁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始填写实际签订合同日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填写拟定合同期满的日期,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如1995年8月15日签订的合同,填“自1995年8月15日始至1998年4月30日止”。 七、月租金 按甲方核定的租金数额填写(房改分步提租的租额分步分期填写)。 今后,如承租人不变,因其他原因租金有变动时,可在双方合同变动的一栏中加盖变更章,再在新的一栏中填写新租金,并在附记中注明原因,双方签字或盖章。 八、签订合同者签字、盖章 甲方经办人系指与乙方签订合同的经办人,要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同时加盖单位公章。 乙方由承租人本人签字或盖章,姓名须与承租人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上姓名相一致。如因特殊情况,需他人代签时,承租人可委托他人代签,受托人持承租人的委托书、房屋进住凭证、身份证、户口簿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经甲方经办人查验无误,方可代签,并须在签名后,写清其身份证号码。 九、签订合同日期 一律填写实际签订合同的日期,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附记 合同厨房、厕所,新房新租、超标加租或其他需说明的问题及变动情况均记入附记。 十一、装修设备保管单 要填写齐全,有需要说明的事项,在备注或合同附记中写明。
北京公租房租赁合同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北京公租房租赁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编号
甲方: (出租方)
乙 方: (承租方)
身份证:电 话: 根据《XX市(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XX市(县)廉租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签订本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将位于美好家园小区 xx #楼 x 单元 xxx 室面积为: xx O,车库 x 号面积为: xxO,出租给乙方,以上房屋仅限乙方家庭居住,不得出租、出借、转让。
第二条 租期为3年,从xx年xx月xx日至xx年 xx月 x 日止。租赁期满后,重新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继续承租,不符合条件的予以清退。
第三条 乙方应自觉遵守《沭阳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沭阳县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和履行本协议。
第二章 租金、保证金及水电气等费用的交纳与结算
第四条 乙方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的租金,标准内为 xxx 元/平方米/月,超出标准为 xxx 元/平方米/月,车库租金为 x 元/平方米/月,每年共计收取租金为: xxxx 元。第一年租金在办理入住手续时向甲方缴纳,以后每年租金在租住满一年前的1x日内( xx 年 xx 月 xx 日前)缴纳。
第五条 租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租住保证金为陆佰元(小写:xxx元),由乙方负责,在办理入住手续时向甲方缴纳,办理退房手续时甲方视乙方履约情况予以退还。
第六条 办理租住手续后,由乙方自行办理房屋内水电、网络、有线电视、燃气等相关手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不及时缴费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解决。租住期满,乙方应按时向有关部门结清上述费用。
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按所在小区物业管理收费标准交纳。
第三章 公寓房的使用和维修
第七条 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房内配备的现有装修及配套(燃气灶1台、太阳能1台及洁具1套等)设施均属甲方所有,乙方应保护公共设施和正常使用房内设施,并做好上述设施的日常维护,非正常使用损坏,乙方照价赔偿。
第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为周转住房,乙方不得再自行进行再装修;不得擅自将公寓房的设施移位或改装;不得随意变动室内的电线、管道位Z,不得改变其他设施的摆放位Z或搬离室内。
第九条 乙方在租住期间,如发现室内设施出现妨碍安全或正常使用的自然损坏的,应及时告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第十条 因乙方造成室内的设施损坏、丢失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由甲方采取措施,进行必要的维修和安装或重新添Z。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并赔偿相应损失。
第四章 协议终止、解除和续签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收回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1.乙方未如实申报家庭人口、家庭收入及住房状况的;
2.乙方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租金的;
3.乙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居住的;
4.乙方擅自出租、出借、转让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的;
5.乙方擅自改变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用途的。
6.乙方损坏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设施而不主动赔偿,甲方从保证金中扣除有关费用后,乙方在1x日内不补足履约保证金的;
7.乙方在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内从事违法违规行为和严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
8.乙方租住期间内,住房条件得到改善的;
9.其他符合《办法》中退出管理相关条件的。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协议,有权要求甲方退还履约保证押金:
在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内设施发生自然损坏或乙方愿意承担人为损坏的费用时,由于甲方不能及时维修,致使乙方无法继续正常使用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且未能及时为乙方安排其他适当住房。
第十三条 乙方因第十一条自动终止协议的,须在15日内自行或委托他人处理室中个人物品。逾期甲方视为乙方自动放弃对该室中所有个人物品处理的权利,由甲方进行清理收房(并不承担物品的保管)。
第十四条 本协议到期或出现本协议自动终止的情况,甲方对乙方租住的住房进行核收,结清乙方所有应付房租、水电费等费用。乙方应按期搬出住房,如继续租用的(需符合《办法》规定),乙方应于协议有效期满前5天内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新的协议。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就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但不得与本协议内容相悖离。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 本协议书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留存,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盖章)乙 方:(签字)
经办人:(签字)
xx年xx月x日 xx年x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