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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1.1 出租方同意按下列车型及价格出租给承租方,承租方同意租赁出租方提供的车辆。
1.2 车辆起租日以《车辆交接单》载明的日期为准;租期非整月部分按日计算(日租单价=月租单价/30)。
1.3 租金包括:车辆租费、保险费;定期保养的材料及人工费;国家或地方对车辆征收的有关税费。
1.4 其他增值服务及收费:______ 。
二、 押金、租金及支付
2.1 承租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预付租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并支付押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押金于租赁期满,结算无误后无息返还给承租方,但出租方有权从中暂扣违章押金,20xx元/辆车,该违章押金可直接冲抵违章罚款,剩余部分于还车后30日内返还。
2.2 非定制车型出租方于2.1所述款项到帐后的6个工作日内交付租赁车辆;定制车型交车时间由双方另行商定。
2.3 双方同意所有费用的结算周期为每【 】支付一次,承租方于每次付款周期首月15日前预付本次付款周期租金。如发生其它费用,出租方于每次付款周期首月8日前提供付款明细,承租方于当月15日前同租金一并支付。
2.4 所有费用通过汇款方式支付,出租方汇款信息如下:
三、 行驶里程限制
租赁期限内行驶里程限额为 ____ ___ 公里/月,超里程按 元/公里计费,超限额部分承租方于每次结算周期同租金一并结算。
四、 驾驶员信息
承租方承诺驾驶员固定并持有中国大陆交管部门核发的并按要求年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且持证半年以上,否则,须承担一切责任。承租方对《车辆交接单》中驾驶员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需更换驾驶员,应提前三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出租方并附身份证及驾照复印件。
五、 本协议为《汽车长期租赁合同》的附件,单独签署无效,有效期自双方盖章之日起至1.1所述车辆租期届满之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
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承租方所租用出租方汽车的基本情况
号牌号码:_____________
车辆类型:_____________
车辆保险情况:_____________
车辆年审情况: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价格及结算方式:
承租方租赁出租方汽车的价格为_____元月,每月日结算一次。结算时由出租方出据正式发票收据。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车日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承租方需提前_____天通知出租方办理停租手续,协议即终止。
第四条、出租方的权利及义务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3、向承租方交付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4、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保证车辆按时年审。
5、出租方必须购买车辆保险及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必须达到_____年审,则可视为本合同自行解除,一切后果由出租方承担。
6、出租方在本合同约定期限未满时收回车辆时,需提前_____天告知承租方,如已收取承租方预付租金,出租方需退还相应预付租金。
第七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_____%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_____%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九条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出租方(签章):__________
承租方(签章):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