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合同范本 > 租赁合同 > 详情页

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除(合集)

2022-10-25 08:51:25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除(合集)》,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除(合集)》。

第一篇:解除房屋出租合同

出租人(甲方):;

授权代表:

承租人(乙方):

甲乙双方就解除关于租赁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 A座1009B室的租赁合同达成以下协议: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于20xx年1月14日签订的关于上述房地产租赁合同并签署本协议。自签定本协议

之日起,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效力自动终止。

2.甲方应与签订本解除协议并办理退租交房当日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押金人民币,及一个月的租金人民

3.乙方承诺于20xx年12月31日前将租赁的房屋交还给甲方。

4.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互不追究原租赁合同相关违约责任。

5.本协议一式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20xx年12月___日20xx年12月___日

第二篇:解除房屋出租合同

甲方:陈国亚 谭继敏

乙方:李德品 张雪春

甲方于20xx年10月3日将其座落于织金县八步镇移民街房屋一楼住房、二楼后面三间住房、三楼、四楼住房租给乙方,租期五年,因乙方经营不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提前解除合同,现对提前解除合同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于20xx年10月3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解除,甲方于当日收回房屋;

二、乙方所欠甲方租金及借款共5万元,不再付给甲方,甲、乙双方共同在甲方房屋内添置的设备、设施及乙方单独投资购置的设备、设施归甲方所有;

三、甲、乙双方合伙期间所欠高其品的电器款及文木匠的家具款以及乙方单独经营期间所添置设备、设施产生的债务均由乙方负责偿还;

四、乙方与他人合伙期间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与甲方无关,乙方及第三人均不得用甲方房屋内的财产及设备、设施抵偿债务;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名按印后生效,甲、乙双方必须自觉遵守;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在场人:

20xx年10月23日

第三篇:解除房屋出租合同

原告:杭州源通光大环境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住所地杭州余杭区闲林街道闲兴路23号。

法定代表人:朱经德,公司总经理。

被告:杭州育福龙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住所地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闲兴路23号一层、二层。

法定代表人:卫兵强,公司总经理。

诉讼请求:

一、判令解除原被告之间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

二、判令被告立即腾退租赁房屋;

三、判令被告支付原告租金 26977.74.9元(第一年租金56 5. 2元、第二年租金70862.62元,暂计至xx年7月 5日,实际要求计算至被告腾退房屋之日)、利息54 7.44元(第一年租金利息4346元、第二年租金利息 07 .44元,暂计至xx年7月 5日,实际要求计算至被告腾退房屋之日);

四、判令被告支付迟延支付租金的违约金64493.4 元(每日按未付租金的千分之二计算,暂计至xx年7月 5日,实际要求计算至被告履行之日);

五、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xx年4月 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一份《厂房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从xx年4月 日起至xx年3月30日止”;“年租金为25 5. 2元,第三年起租金递增 0%,第五年后每两年根据市场的变化调整租金,租金的增减幅度在 0%以内、协商解决”;“租金为一年一付,且先付后用。首期支付为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一次

性付清,以后提前半个月支付”;“被告逾期支付租金的,每日按双倍日租金向原告支付违约金。若被告逾期支付租金,经原告多次催收无果,并且时间已超过30天的,原告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合同签订后,被告未能依约履行义务,经原告方多次催讨,至今共支付租金 95000元,即第一年的租金尚有56 5. 2元未支付,第二年的租金分文未付。就被告的拖欠租金事宜,原告已分别在xx年4月 0日、5月3 日和6月27日书面发出了催讨函和律师函,但均催讨无果。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双方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向被告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被告理应依约及时向原告支付租金。但是,被告却无理拒不支付租金至今,致使原告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被告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此致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推荐专题: 简单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简单 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除

相关推荐
本站文档由会员上传,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发送邮件至89702570@qq.com联系本站删除。
Copyright © 2010 - 千文网移动版
冀ICP备20200271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