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农村土地租赁合同主体(优秀范文五篇)》,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农村土地租赁合同主体(优秀范文五篇)》。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同意将位于丁建华西面沿江公路边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双方具体协商如下:
一、乙方使用甲方的土地,土地面积:田亩册为 亩,测量 为 亩,按测量 亩支付租赁费。
二、租赁期限:除国家特殊征用外,长期归乙方使用。交款方式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于每年年底支付一年的租金。
三、土地租赁费启动价为700元/亩。年,按照村委会租赁费浮动。
四、租赁期内,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影响协议的执行,否则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造成方负责全部责任。
五、以上协议在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否则后果由造成方负责。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村委会各保管一份。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村 委 会(盖章)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来源证明名称: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人姓名:______________。
(三)租赁用途:______________;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计______年______个月。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______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金及押金
1、租金:________元/(□月/□季),租金总计: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在合同签订时支付全额租金,甲方给乙方提供收据。
3、押金: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四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承担:
(1)水费
(2)电费
(3)电话费
(4)电视收视费
(5)供暖费
(6)燃气费
(7)物业管理费
(8)房屋租赁税费
(9)卫生费
(10)上网费
(11)车位费
(12)室内设施维修费
(13)__________________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五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阿克苏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该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__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___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七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七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_____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原告为农村集体组织的村民,于2002年10月6日与被告签订《承包土地使用合同书》(下称《合同书》,将承包的土地出租给被告,租期为20年,租金每年40,000元,于每年5月1日前交纳。此后,双方均依约履行,被告将土地用于存放大型机械。2006年原告不愿再将土地出租给被告,被告向原告交2006年度租金时,原告不再收取,并以被告欠付租金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我所代理被告应诉。
1、《合同书》是否合法有效
《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转移的除外。”根据这一规定,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原则上不允许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只有一种情形可以例外,就是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原因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情形。这种情形是指乡镇企业破产、兼并,企业的资产(包括厂房等)发生转移而导致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如果土地上没有建筑物等设施,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将不允许转让,也不得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8条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
根据法律的规定,如属于农村集体的土地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则《合同书》无效。本案中涉案土地用来存放吊车等大型施工机械,是否属于非农业建设还有待法院的认定。
2、《合同书》中约定了合同解除的条件,条件成就,合同是否当然解除
本案中,被告向原告交付租金,但原告不收,却以被告欠付租金为由,依据《合同书》的约定行使解除权。
《合同法》第93条,规定了约定解除的情况。当事人可以依据约定解除合同。《合同法》第45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本案中,在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前,被告去原告家送过钱,但原告拒收。原告拒收租金是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但是,这*责任应当在被告,可被告又很难*,这是本案的难点。
一审开庭前,我们在与原告的代理律师闲聊时,原告代理人透露从未见过原告,我们抓住这点在开庭后向法庭提出原告的身份问题,及起诉状上签名是否真实的问题,同时提出被告交租金时原告避而不见故无法交付,并且当庭拿出租金表示愿意立即交付。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不服,提出上诉。
一审判决后,被告按我们的安排,通过邮政汇款的方式将40000元租金寄至原告,但被原告退回。
二审开庭后,我们拿出汇款凭*及被退回的*据,进一步*,并非被上诉人不交付租金而是上诉人故意不接受。在庭审中,我们着重强调的被上诉人仅迟交了四十多天的租金,而现在又愿意立即给付租金和相应利息,上诉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完全能够达到的理由最终得到了二审法院的认可,并写在判决书中。二审判决的结果是维持原判。
原告在两审庭审过程中,均未提及合同效力问题,两审法院对合同效力亦未作审查。在解除合同与继续履行合同之间,法院审判的原则是尽量继续履行合同,维护交易安全。
1、已按《条例》、《若干规定》纳入管理的房屋租赁行为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房屋管理机关进行调处,未纳入管理的房屋租赁行为发生纠纷的,在未完善手续之前不进行调处。
2、租赁当事人申请调解房屋租赁纠纷应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时未提供书面申请的应及时补交。
3、区租赁局或租赁所受理当事人调解申请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确定调解会的时间和地点,并通知租赁双方当事人。
4、调解之后按具体情况作以下处理:如调解成功应由租赁双方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书;调解达不成一致的,则终止调解,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如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到场参加调解,应终止调解,若双方仍愿意调解则另行确定时间进行调解。
5、如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已解除合同或合同期限已届满,承租人仍占有出租房屋的,出租方可申请房屋租赁管理机关向承租方发出《期限迁出通知书》,申请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材料。管理机关核实有关情况后,对符合《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向承租方应发出《期限迁出通知书》,承租人仍不迁出的,出租方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6、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已解除合同或合同期限已届满的,若承租人已不实际使用出租房屋,出租方采取措施开门清点财物、收回房屋的,可以申请房屋租赁管理机关到场见*,该申请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及告知对方将采取措施的*等材料;经核实有关情况后,房屋租赁管理机关可以到场见*。出租方在清点财物之后应制作财物清单,有出租方及到场有关单位签章,对清点的财务租方应妥善保管。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就下列房产进行租赁,特立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将坐落于______________出租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____。
二、租期___,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租金为每月_____ 按__支付。
三、租期内房租与水电等费用乙方须按时交纳,如因人为造成罚款由乙方承担责任。在租期内双方不得给对方带来不良影响和后果,否则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损失。承租人不得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
四、甲乙双方承租结束,必须提前___通知对方。合同期内不得私自提高房价和附加任何协议外的条款。
五、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甲方房屋水表底数______吨,电表底数______。
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出租方):
法人:
乙方(承租方):
由于甲方另有发展,无精力、人力经营管理养猪场,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现将大竹县黄家乡永富力山养猪场(场地)出租给乙方。为了满足乙方发展生产的需要,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则,签订本租赁协议:
1、甲方同意将位于大竹县黄家乡永富力山养猪场出租给乙方,用于生猪饲养及销售,乙方若需改变用途须经甲方同意;
2、租赁期限为肆年,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如果希望续租,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3、该租赁物为包括生猪饲养棚,平房(办公及宿舍),年租金总计 元,每年租金乙方提前贰个月支付。合同签订第二年开始,租金每年递增10%;同时,甲方提供适量空地场所作为乙方生产、生活使用。
4、乙方生产经营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积极配合甲方协调好周边兄弟单位及群众的公共关系。
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养殖生产所需的水、电供乙方使用;租赁期内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6、甲方应配合乙方,努力争取养殖场母猪、肥猪、小猪等政府提供的各项政策和经济补贴,政府提供的各项政策和经济补贴给乙方(饲养方)。
7、租赁期间,若遇政府征用土地,由甲、乙双方出面向相关政府部门协商理赔事宜,属于猪苗、生猪搬迁、养殖等补偿金应补偿给乙方;属于甲方投资项目及建筑物、水、电、设施等赔偿应补偿给甲方。
8、租赁期间,乙方在该场地内的生产经营活动应注意安全,自觉接受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指导,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否则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9、租赁合同到期或者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提前终止,乙方有权将投资的可移动的设施自行处理,固定建筑物归甲方所有。
10、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均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否则,违约一方须赔偿另一方直接经济损失的200%。
11、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商定执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原20 年2月7日签订的出租协议作废,以本合同为准)。
1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所属村委会壹份,主管部报村壹份。
甲方:
甲方法人: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日期:
推荐专题: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