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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工作水平的几点思考

2024-03-23 2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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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提高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工作水平的几点思考

提高基层纪检监察机关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工作水平的几点思考

近年来,我们不断提高认识、探索经验,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党委、政府的工作全局中谋划和部署,努力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我们紧紧围绕保证政令畅通、推动科学发展,加强各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提高政府效能、优化发展环境,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紧紧围绕维护群众利益、落实惠民政策,不断强化纠风治乱工作;紧紧围绕构建惩防体系、创新体制机制,强力推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紧紧围绕坚决惩治腐败、更加注重预防,有效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突出问题。我们注重找准一些党和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及关键环节,作为纪检监察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主要切入点、着力点和落脚点,扎实开展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在实践中,我们体会到,提高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工作水平,需要着力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变被动为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被动是不行的,不能有僵化的思维、片面的观点和“坐等”的方式,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把纪检监察工作与党在各个阶段的中心工作紧密地结合起来,超前谋划、未雨绸缪,自觉将反腐倡廉建设与经济建设统一起来,在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保持稳定的大局中充分

发挥纪检监察职能。2009年初,为有效应对金融危机,制定出台《关于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和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进一步突出纪检监察工作服务、保障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重点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积极稳妥查办涉企违纪违法案件,掌握好查办案件的时机、节奏和力度,尽量减轻对企业的负面影响,切实维护企业的稳定和发展。今年初,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服务工作的意见》,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6653”现代产业体系、实施“1255”城市发展战略、“开门大招商”、“项目推进年”等重大决策部署,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动参与、服务,开展监督检查。这些举措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发挥了重要的引领作用,得到了省纪委和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在实践中,我们认识到,只有找准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才能变被动为主动,才能实现反腐倡廉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使纪检监察工作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在创新上下功夫。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求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全面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理念创新、方法创新和机制创新。2008年以来,我们在全市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预警机制,是较为有效的创新举措。通过谈话函询、警示诫勉、责令纠错等三项制度,对群众有举报、社会有反映,需要了解或澄清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苗头性问题或轻微违规违纪行为的领导干

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实施预警。市委发出的《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预警机制的意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发出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预警机制实施办法》,市纪委、监察局发出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预警机制实施细则(试行)》等一整套制度,标志着预警工作机制的初步建立,在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法规界限之间又架设一道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屏障。既加强监督、关口前移,有效预防腐败,又充分体现了对领导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预警机制自实施以来,对45名县处级领导干部、94名科以下干部和7个单位领导班子实施了预警,进一步促进了具有马鞍山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设。我市建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预警机制的做法,得到省纪委高度关注,去年被评为“全省反腐倡廉好制度”一等奖。只有通过不断改革创新,才能使纪检监察工作跟上经济社会发展步伐,贴紧党委政府部署要求。

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是依法治国的重要体现,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是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抓手。2008年,我们在全市认真开展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各级各部门共清理制度525项,其中废止29项,列入修改完善103项,新建制度153项。针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出台了《全市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涉矿活动“六不准”》、《党

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暂行规定》、《全市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廉洁自律“十不准”》、《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严格招待费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针对土地资本运营和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招拍挂出让土地供应程序》、《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招标暂行办法》等制度。我们在制度建设的实践中,坚持立行并重。一方面,在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上下功夫。把制度建设贯穿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的全过程,与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重大措施的实施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制度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实用性。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为重点,在决策、执行的各个环节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形成靠制度规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长效体制机制。另一方面,在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上下功夫。不断加强制度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经常性地学习制度、掌握制度、重视制度,营造执行制度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制度约束力,提高基层覆盖面,并加强与其他制度和法律法规的协调配合,发挥整体效能。对反腐倡廉各项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既不缺位,又不越位。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实施、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这是党中央确定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妥善处理好反腐倡廉领导体制中的各种关系,形成共同合力,必须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协调功能,把纪检监察工作作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力量,作为落实反腐倡廉任务的重要载体,作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手段,不断整合资源,发挥优势,形成合力,抓好落实。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把反腐倡廉纳入全局之中,把上级的精神同本地的实际结合起来通盘谋划,针对全局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建议。要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做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要善于沟通,协调各方,加强与其他部门特别是牵头单位的联系,提高他们履行反腐倡廉职责的自觉性;主动深入部门、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帮助查找漏洞和薄弱环节,加强监督检查,注重出思路、教方法、树典型,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加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打铁必须自身硬”。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求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为了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思想观念真正转化为每个纪检监察干部的基本理念,转化为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自觉行动,2008年以来,我们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和“争做党的忠诚卫士、争当群众的贴心人,创建服务、保障和推动马鞍山又好又快发展的先进机关”的主题实践活动,多次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职工走出机关、深入基层、深入企业调研考察,及时掌握全市经济发展脉搏,并通过辅导报告等教育

形式,努力增强干部职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思想观念。2009年,我们抓住中央纪委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这个机遇,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把加强能力建设作为关键,把加强作风纪律建设作为保证,把加强组织建设作为基础,在全面提升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水平方面有突破性进展,在进一步提高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工作水平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作者系中共马鞍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第二篇:纪检监察机关如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纪检监察机关如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反腐倡廉工作必须始终遵循的指导思想和实践归宿,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科学发展观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要求,纪检监察工作要服从服务于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始终做到围绕中心不偏离、服务大局不游离、推动发展不动摇。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强化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只有在思想上切实强化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意识,才能找准纪检监察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具体位置和运行轨迹,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委、政府的决策与部署,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和党的建设的各个层面。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找准切入点,抓住着力点。

一、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对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把严明党的纪律摆在首位,切实加强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教育、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坚定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自觉同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在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工作上同步。切实加强对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贯彻实施“十二五”规划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加强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对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做好“三农”工作、计划生育、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结合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开展对文化体制改革过程中资产转移、干部问题的专项督查。加强对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武汉城市圈副中心城市、支持服务市开发区、市临空经济区建设发展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各项政策措施顺利实施。继续加强对财政资金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不断深化“廉洁阳光工程”创建,切实加强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坚决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行为易发多发势头。

二、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紧紧围绕作风纯洁,研究出台换届后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意见,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弘扬良好作风,切实成为政治坚定、勤政为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团结和谐、清正廉洁的表率,努力树立新班子的新面貌新形象。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领导干部落实基层调研、定期接访下访等制度。加大作风整治力度,坚决纠正少数党员干部作风不实,办事拖沓、效率不高,玩风过盛、学风不浓等问题。下大气力改进文风、会风、话风和事风,切实做到发短文、开短会、讲短话、简办事。严格执行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扎实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违反规定的行为。积极参与和监督“万名干部进万村挖万塘”活动,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着力推进市县乡村四级行政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基层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加强村务监督机制建设,完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代理制度,并逐步延伸到城中村、城郊村和园中村。同时,注重加强国有企业、大专院校、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

三、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

一是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切实加大办案工作力度,坚决查处腐败案件,决不手软、决不姑息。深入研究新形势下腐败案件的特点和规律,进一步健全办案协作联动机制,不断提高突破案件的能力。加强对基层纪委办案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督办,不断提高基层办案工作水平。进一步规范办案工作程序,提高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水平。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规范违纪违法案件的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二是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紧紧抓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兴国之魂,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维护党纪、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扎实推进理想信念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切实加强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把培育廉洁价值理念贯穿于党员、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的全过程,保障和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冲击力、感染力、渗透力和影响力。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积极开展示范单位、示范系统、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继续推进廉政文化“一县一品”精品工程建设,加强廉政文化产品创作和传播,开展廉政文化汇演活动,推动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三是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坚持县市区委书记和部分市直单位党组书记向纪委全会述职述廉。推进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工作。进一步深化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注重结果的转化与运用。注重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四是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着力推进和完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深入推进各项公开工作,继续抓好基层组织党务公开,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全面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快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重点行业和领域防止利益冲突的规定,全面推行制度廉洁性审查,建立预防腐败信息共享机制、预警机制和廉政指标体系,充分发挥现代科技手段在防治腐败中的重要作用。

(四)进一步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切实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对中央及省市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活动,及时纠正存在的违规问题。加强对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住房公积金、社保基金、政府专项资金以及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民生领域投入的专项审计,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深入治理征地拆迁、住房保障、土地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决纠正在基层事务决策和管理中独断专行、损公肥私、与民争利等行为,严肃处理少数基层干部侵占挪用惠民资金、违规处置集体资产、侵吞集体收益、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等问题,严厉打击参与、纵容和支持黑恶势力欺压群众等行为。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继续开展“人民满意基层站所”评创活动,及时受理并解决群众关切问题。推进“政风行风热线”创新发展,组织开展“政风行风热线”走进基层直播活动。

第三篇:纪检监察机关如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纪检监察机关如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反腐倡廉工作必须始终遵循的指导思想和实践归宿,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科学发展观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要求,纪检监察工作要服从服务于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始终做到围绕中心不偏离、服务大局不游离、推动发展不动摇。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强化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只有在思想上切实强化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意识,才能找准纪检监察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具体位置和运行轨迹,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委、政府的决策与部署,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和党的建设的各个层面。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找准切入点,抓住着力点。

一、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对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把严明党的纪律摆在首位,切实加强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教育、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坚定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自觉同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在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工作上同步。切实加强对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贯彻实施“十二五”规划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加强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对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做好“三农”工作、计划生育、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结合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开展对文化体制改革过程中资产转移、干部问题的专项督查。加强对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武汉城市圈副中心城市、支持服务市开发区、市临空经济区建设发展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各项政策措施顺利实施。继续加强对财政资金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不断深化“廉洁阳光工程”创建,切实加强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坚决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行为易发多发势头。

二、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紧紧围绕作风纯洁,研究出台换届后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意见,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弘扬良好作风,切实成为政治坚定、勤政为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团结和谐、清正廉洁的表率,努力树立新班子的新面貌新形象。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领导干部落实基层调研、定期接访下访等制度。加大作风整治力度,坚决纠正少数党员干部作风不实,办事拖沓、效率不高,玩风过盛、学风不浓等问题。下大气力改进文风、会风、话风和事风,切实做到发短文、开短会、讲短话、简办事。严格执行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扎实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违反规定的行为。积极参与和监督“万名干部进万村挖万塘”活动,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着力推进市县乡村四级行政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基层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加强村务监督机制建设,完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代理制度,并逐步延伸到城中村、城郊村和园中村。同时,注重加强国有企业、大专院校、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

三、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

一是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切实加大办案工作力度,坚决查处腐败案件,决不手软、决不姑息。深入研究新形势下腐败案件的特点和规律,进一步健全办案协作联动机制,不断提高突破案件的能力。加强对基层纪委办案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督办,不断提高基层办案工作水平。进一步规范办案工作程序,提高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水平。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规范违纪违法案件的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二是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紧紧抓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兴国之魂,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维护党纪、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扎实推进理想信念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切实加强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把培育廉洁价值理念贯穿于党员、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的全过程,保障和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冲击力、感染力、渗透力和影响力。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积极开展示范单位、示范系统、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继续推进廉政文化“一县一品”精品工程建设,加强廉政文化产品创作和传播,开展廉政文化汇演活动,推动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三是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坚持县市区委书记和部分市直单位党组书记向纪委全会述职述廉。推进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工作。进一步深化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注重结果的转化与运用。注重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四是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着力推进和完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深入推进各项公开工作,继续抓好基层组织党务公开,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全面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快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重点行业和领域防止利益冲突的规定,全面推行制度廉洁性审查,建立预防腐败信息共享机制、预警机制和廉政指标体系,充分发挥现代科技手段在防治腐败中的重要作用。

(四)进一步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切实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对中央及省市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活动,及时纠正存在的违规问题。加强对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住房公积金、社保基金、政府专项资金以及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民生领域投入的专项审计,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深入治理征地拆迁、住房保障、土地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决纠正在基层事务决策和管理中独断专行、损公肥私、与民争利等行为,严肃处理少数基层干部侵占挪用惠民资金、违规处置集体资产、侵吞集体收益、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等问题,严厉打击参与、纵容和支持黑恶势力欺压群众等行为。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继续开展“人民满意基层站所”评创活动,及时受理并解决群众关切问题。推进“政风行风热线”创新发展,组织开展“政风行风热线”走进基层直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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