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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政治制度差异的研究(范文6篇)

2024-02-28 23: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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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比较政治制度

比较政治制度

第一章

1.政治制度:是指特定社会中统治阶级通过组织政权以实现其政治统治的原则和方式的总和,包括一个国家的阶级本质,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和管理形式,国家结构形式,以及公民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

2.政治体制:指一个国家政府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制及相关法律和制度

3.西方国家的政体形式

君主立宪制:议会君主制 ;二元君主制

共和制: 议会共和制;总统共和制;委员会制;半总统制

第二章

1.自由大宪章

背景:1215;内容:限制王权;意义:法律至上,王权有限 2.美国政治制度两大基石

1、弗吉尼亚议会

1619年7月30日,移民中的全体成年男子选举了弗吉尼亚议会,并通过了法律。这是美州最早的民选议会制度。它以法治取代了行政命令。1639年,英国王查理一世承认了它的合法性,-这种代议制政体成为合众国的一项基本原则。

2.五月花号公约:是英国第一批清教徒移民乘船驶往北美殖民地,上岸前制定的政治纲领。主要内容:“组织公民团体”,“将拟制并订立最合乎和最有利于殖民地福利的公正而平等的法律、法令、规章、条例及官职”、“要服从和信守一切这样的法律”。这个公约成为1691年前普利茅斯自治政府的基础。它影响后来的《独立宣言》、《美国联邦宪法》和林肯的“民有、民治、民享”思想。

意义:它开创了按照多数人的意志管理国家的先例,它奠定了美国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则, 3.独立宣言

主要内容:美洲13个联合殖民地脱离英国,成为独立和自由的合众国。

用天赋人权和民主原则来阐述独立的理由和新国家的基本原则。意义:宣告了美利坚合众国的诞生;

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以政治纲领的形式宣布了民主共和国的原则;

它推动了欧洲反封建的资产阶级革命,直接影响了法国大革命,对亚洲、拉丁美洲的民族独立运动也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4.伏尔泰的思想

他拓展了人类精神,他使人类懂得,精神应该是自由的。提倡“理性”、反对君主专制、否定教权主义,提倡民主政治、自由平等;提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政治构想。5.人权宣言

思想基础:洛克和卢梭等欧洲启蒙学者的“自然法”和“社会契约思想” 核心:人权、民主和法治。

意义:它提示了天赋人权、自由、平等的原则,否定了封建等级制度,体现了摧毁封建君主专制的要求,成为资产阶级夺取政权和巩固政权的思想武器。它实际上宣告了旧封建王权的灭亡和资产阶级政治制度的诞生。6.从1789-1875年法国政体的变动

1791年宪法规定法国为君主立宪制国家 1792年9月,建立法兰西第一共和国。

1799年,雾月政变,拿破仑上台,建立独裁统治。1804年,法兰西第一帝国建立。1815年,第一帝国覆灭。1815年—1830年,波旁王朝复辟,建立封建专制。1830年7月,大资产阶级建立了“七月王朝”。

1848年2月,通过二月革命成立了法兰西第二共和国。路易·波拿巴上台。1852年,路易称帝,建立法兰西第二帝国。1870年普法战争战败,帝国灭亡。1875年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标志法国共和政体的最终确立。7.德意志帝国与英国君主立宪比较(从法律基础和权力构成对比)法律基础:《权利法案》 ;《德意志帝国宪法》

宪法中关于国王、议会、首相的地位: 国王:统而不治

; 掌握最高权力

议会:行政权、对议会负责 ;行政权、对皇帝负责

首相:立法权、监督政府 ;立法权,制定的法律需皇帝批准,无权监督政府 8.希特勒在德国上台的原因

普鲁士的专制主义与军国主义传统; 德意志统一靠普鲁士的王朝战争来完成;帝国宪法对普鲁士传统保留的深远影响; 一战后的《凡尔赛条约》的苛刻条款; 20世纪30年代的严重经济危机的打击; 希特勒的个人因素; 9.影响政体建构的因素

自然环境、国土面积和地理位置; 历史传统与习俗民情;

法治观念;传统政治文化的影响; 政治制度构建者的个人素质; 第三章

1.西方宪法的基本原则

主权在民;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法治;分权与制衡;保障公民基本权利 2.权利法案

国王:限制其立法、司法、军事、征税权 议会:拥有选举、言论自由、集会权 3.美国宪法

特点:首创成文宪法、总统共和制政体、联邦制的国家结构形式、三权分立制度、保留了奴隶制

体现的原则:中央集权原则:最高行政权归总统;财政、立法权归议会;司法权力在各州司法体系之上的联邦司法体系。

分权制衡原则: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相互制约。

民主原则:总统和议会议员都由民选产生。4.法国1958宪法

背景:出现了严重的政府危机、财政危机、军事危机 特点:制定和批准程序完全避开立法机关;

突出总统个人权力和破除传统议会体制的宪法;

使政府地位发生较大变化;

法国的政府体制:从权力来源看—总统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总理由总统任命,政府成员由总理提名总统任命,国民议会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参议院由选举人团选举产生。

从权力的相互制约看—总统位于权力顶峰,他不仅对总理和政府有一定的权力,而且可以在必要时解散国民议会。总统的权力也受制约。政府要对议会负责,议会可以通过信任、监督等措施实施对政府的制约。5.民主制发展的三个阶段

代议民主:公民普选制和候选人竞选制,从形式上体现平等和自由 行政集权民主:仍保留普选制、议会制、内阁责任制;议会权力削弱;

行政权力增强,行政首脑成为权力中心 共同参与民主:主要形式为公民创制、公民复决、公民罢免 第四章 1.英国女王

地位:虚位元首,象征性的地位。

作用:发挥政治社会功能,维护资产阶级政权的稳定;

体现英国政治制度的历史延续性;

承担国家元首礼仪性的职责;

维持英联邦的团结;

在政治生活中行使磋商权、鼓励权和警告权; 2.法国总统

地位:仲裁者、保证人。

法国宪法规定,共和国总统监督遵守宪法。他通过自己的仲裁,保证公共权力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国家的持续性。共和国总统是国家独立、领土完整和遵守共同体协定与条约的保证人。第五章

1.选举:是指享有政治权利的本国公民,通过投票方式,选出代表他来行使国家公共权力的人,按照他的意愿,代表他的利益来治理国家。2.选举制度:选举制度是指关于选举国家各级代表机关的代表和其他国家公职人员的各项制度的总称。

3.多数代表制:多数代表制是指候选人只要在一个选区内获得多数选票就可当选的制度。

4.比例代表制:比例代表制是指,根据参加竞选的各政党候选人所得选票数,按比例分配议席的一种当选制度;是各政党所得议席与其所得的票数成正比的一种选票计算制度。

5.地域代表制:以地域为单位实行选举的制度。有两种,一是按现存行政区域来划分选区,二是按人口数来划分选区。

6职业代表制:以职业团体为单位实行的选举。

7.选举制度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

有助于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

有助于提高人民的政治素质;

有助于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8.西方国家的选举原则

普遍选举原则;平等选举原则;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原则

透明性原则;秘密投票原则

9.资本主义国家选举制度的历史进步性及其本质

进步作用:它与“君权神授”的封建世袭制相比是一个巨大的进步;

动员群众参加议会选举,进行反对封建专制统治的斗争,起过重要的积极作用;

为社会主义革命准备条件提供了一种合法的、公开的形式和途径;

在实行选举的制度和方法上,也为社会主义国家提供了可以借鉴的积极因素; 本质:资产阶级的普选制也起着掩盖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本质的作用。第六章

1、政党产生的历史条件

在斗争中产生:资产阶级与贵族之间的斗争、资产阶级内部的斗争;随着普选权的不断扩大而发展:冲突由议会内部扩展到外部,形成竞选的需要;民主制发展的必然要求:政治依赖社会支持,形成动员参与的需要。

2、两党制的比较

政党对政府的影响力不同:执政党与议会、议会与政府的关系;政党组织纪律不同:一致性程度和联系党员的方式;政党发挥作用的途径不同:权力中心的分配(议会制下只有一个权力中心)。

3、两党制与多党制的比较

两党制政局较稳定,多党制政局较动荡;多党制下临时的政策妥协和执政党责任不明确;多党制下小党领袖有望参与内阁甚至出任政府首脑。第七章

1、议会制度产生和发展的过程

(一)产生:渊源于封建等级会议

1、封建时代:国王的咨询机关中世纪欧洲国家内部的议会,就是国王和贵族们、以及后来的市民代表们寻求相互妥协、进行讨价还价的一种机制。这个机制在当时不少欧洲国家都有,但最典型的是英国议会。

2、资本主义时期:三个步骤

(1)扩大资产阶级在等级会议中的力量(14世纪)1343年,等级会议形成两院。

(2)支持王权削弱贵族势力,以促进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需要(15世纪-16世纪)

王权和议会共存共荣时代

(3)以议会为阵地反对王权,夺取政权,建立议会制度(16世纪——17世纪)

《权利法案》和《王位继承法》的颁布,标志着英国资产阶级议会制度的建立。

(二)发展

1、议会鼎盛时期(自由资本主义时期)

2、议会相对衰落时期(垄断资本主义时期)

(1)衰落的表现:①传统地位受到了严峻挑战②已不能垄断制定法律的权力③推翻政府的权力受到削弱

(2)相对衰落的原因:①资本主义自身发展的逻辑造成:经济的垄断要求权力的集中。②议会自身决策模式的缺陷造成。③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经济危机和社会矛盾出现需要政府加大干预力度。

2、两院制与一院制各自的优缺点 两院制议会

(1)优点: a.民选的众议院(下院)容易受大众情绪化的影响,易走极端,而由良好教育、经济、社会声望背景的上层社会精英组成的参议院(上院)则能以其稳健和理性平衡议院的过激,防止众议院轻率的立法行为。

b.两院制有利于缓和议会与行政机关的矛盾,当其中一院与行政机关不能协调时,另一院可从中协调,二者不至于发生激烈冲突。

c.现代国家的立法任务复杂繁重,非一个议院所能胜任,需要另一院予以分担。

d.由于职业团体的兴起,议会在实行地域代表制的同时,必须实行职业代表制,因此也必须分设两院以适应这一发现趋势。

(2)缺点:两院制使立法程序烦琐,法案通过较难,拖延社会的改革与进步; 两院制容易引起议会内部的矛盾,削弱了议会制约行政机关的能力。

一院制

(1)优点:行动敏捷、机构简化、容易通过法案、避免浪费人力财力

(2)缺点: a.议会内没有权力牵制难以预防多数决统制。b.和两院制相较之下,比较不能牵制行政部门的权利。c.和两院制相较之下,代表的利益范围较小。d.只有一院审案难以故到周全性。e.争议性的法案容易通过。

3、议会的地位和作用

(一)议会在当代政治体制中的地位

1、无条件的议会至上(英国)

2、有限制的议会至上(德国、日本)

3、否定议会至上(美国、法国)

(二)议会地位相对衰落的主要表现

1、议会的传统地位受到严峻的挑战。

2、议会已不能垄断制定法律的权力。

3、议会推翻政府的权力受到削弱

(三)议会的作用

1、使国家权力合法化

2、使阶级意志国家化

3、使权力运作程序化

4、美国国会的结构和权力

结构:美国最高立法机关;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国会行使立法权;两院均设有许多委员会,设有由两院议员共同组成的联席委员会,国会工作大多在各委员会中进行 权力:参议院、众议院。两院共有的权力:立法权、财政权、调查权、弹劾权

参议院:批准条约权、对总统任免的高级官员的批准权

众议院:财政案、弹劾案的提案权。

5、美国总统被弹劾的程序

弹劾的具体程序是众院司法委员会首先对指控证据材料进行审阅,以确定有否开始正式弹劾调查的依据,如通过决议,即向众院动议开始正式弹劾调查。众院批准启动弹劾程序的议案后,授权司法委员会进行正式弹劾调查。调查结束,司法委员会如通过正式弹劾条款,将提交众院全体投票表决。众院只需简单多数票即可批准弹劾条款。众院然后派员向参院提交诉讼书。参院则需要三分之二多数票,才能将受弹劾者定罪。如被弹劾的对象是总统,参院的审讯需由最高法院的首席法官主持。第八章

1、内阁制政府

政府由多数党或政党联盟组成;政府对议会负责;有监督权和倒阁权;国家元首是虚位元首受内阁控制;政府内部实行集体负责制

2、总统制政府

政府由选举获胜的总统来组织;议会与政府分立、平行、相互制约;总统是国家元首,政府内部实行首长负责制

3、半总统半议会制政府

政府由总统和内阁共同构成;总统不对议会负责,总理和内阁要对议会负责;总统是国家元首,具有行政决策权;政府内部是集体班子,负连带责任

4、委员会制政府

政府是联邦委员会;政府对议会负责;联邦委员会是集体元首;政府内部实行 合议制、集体领导、分工负责

5、西方国家中央政府行政制度的类型及各自的特点

A、内阁制政府制度。内阁制政府是指由内阁总揽行政权并对议会全权负责的一种政府组织形式。内阁制政府的主要特点有:议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国家元首通常由“虚位元首”担任;多数党组阁;内阁对议会负责;内阁成员通常都必须同时是议会的议员;内阁对它所执行的政策由内阁全体连带向下院负责。

B、总统制政府制度。总统制是由总统担任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行使国家最高行政权力的政体形式。总统制政府实行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和权力制衡原则。其主要特点是:总统独立于议会之外;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政府与议会完全分离;政府不向议会负连带责任。

C、委员会制政府制度。委员制又称合议制,指国家最高行政权不是集中在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一人手中,而是由议会产生的委员会集体行使。委员制政府的主要特点是:议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国家元首是虚位的,由委员会成员轮流担任;国家最高行政权由委员会集体行使,实行集体负责制原则;在重大立法过程中实行直接民主制的形式。

D、半总统制政府制度。半总统制政府是指具有总统制的实质,但在形式上保留了议会制,而且总统作为国家元首又掌握着行政大权,内阁的地位较稳固且议会权力相对缩小的一种政府形式。它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半总统制政府行政实行二元领导体制;总理一般由议会多数党领袖或多党联盟领袖担任;总统由全民普选产生,是国家真正的权力中心

6、政府机构改革的趋向

a、政府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国家安全方面的传统职权并未弱化。

b、政府的经济职权运行方式发生了显著的变化。经济活动的参与者变为监督员和裁判员 c、政府在社会方面的职权不断增强 d、政府对外职权不断扩展

e、政府机关的人力资源结构发生了重大转变 f、电子政府的新范式开始出现 第九章

1、公务员

广义:一切在行政、立法、司法机关甚至部分企事业单位供职的人员;中义:政府官员,中央政府机关中的所有行政人员;狭义:指政府中不与内阁共进退,经过公开竞争考试择优录用(非选举产生和非政治任命),无过失可长期任职的文职人员

2、公务员制度

国家公务员制度,就是通过制定法律和规章,对公务员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依法进行科学管理的法规体系和管理体制的总称。作为西方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部分,公务员制度是对政府公务员进行考试、录用、考核、培训、晋升、调动、奖惩、工资、福利、退休及分类管理等作系统规定的规章制度的总称

3、公务员制度的具体内容

西方公务员是以考任制为基础的;公务员制度分为“进、管、出”三个程序;公务员制度有很多制度构件,包括录用、晋升、退出、工资激励、权利保障等机制;关键作用是保障政治的连续、稳定和行政的高效;

4、公务员制度形成的历史条件

经济基础是工业经济的发展;思想基础是政治理论的发展;制度基础是中国的科举制度;政治原因是政治改革的需要;体现市场经济所主张的“机会均等”原则;发展代议制和政党制度的需要;提高政府管理效率的需要;

5、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原则

公平竞争,功绩制,常任制,中立,专业化,法治 第十章

1、西方国家的司法原则

司法公正,司法独立,法律平等,司法公开

2、英法美德法院组织系统的特点

A、英国——民事与刑事分开的法院系统。B、美国——联邦和州分开的法院系统 C、法国——普通法院和行政法院分开的法院系统 D、德国——联邦和州统一的法院系统

4、三种宪法审查体制

在世界各国宪法发展潮流中,逐步形成了三种宪法审查体制:一是普通法院监督体制,即由普通法院行使违宪审查权。二是特设的专门机关监督体制,即由特设的专门机关(宪法法院或宪法委员会)来行使违宪审查权。三是立法机关监督体制,即由立法机关(议会)来行使违宪审查权。

5、英国司法程序的特点

英国法表现出明显的“程序法”的特点。英国的司法程序有几个重要的特点:第一,英国的司法程序实行“无罪推定”的原则。第二,实行“对审主义”、“辩论主义”原则。第三,实行陪审制度。第四,“司法独立”原则

第二篇:比较政治制度

一、政治制度:政治制度是规范人类生活的规则体系,主要涉及政治权利如何分配以及社会秩序如何维护等问题。

二、政治制度的研究对象:

1、国家政权的根本性质。

2、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

3、国家结构形式。

4、国家机关体系。

5、其他具体的政治制度。(选举制度、公务员制度、政党制度)

三、第一部不成文的宪法:英国1215年《自由大宪章》;第一部成文宪法:美国1787年《美利坚合众国宪法》。

四、宪法的基本原则:

1、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原则。

2、“主权在民”原则。

3、“法治”原则。

4、分权与制衡原则。

5、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原则。

五、民主制经历的三个发展阶段:

1、代议民主制。其主要特点是公民普选制和候选人竞选制,就其形式来看,体现了平等和自由的政治理念。

2、行政集权民主制。它是以行政集权、行政首脑专权为特点的。

3、共同参与民主制。随着社会的进步,人类文明程度的提高以及个人独立意识和权利意识的觉醒,当代社会的人们越来越要求以民主的分配方式分配政治资源,采用以民主参与为主要特征的新型民主制。

七、国家元首的权限:

1、公布法律权。

2、发布命令权。

3、召集和解散议会权。

4、外交权。

5、任免权。

6、军事权。

7、司法权。

8、国家荣典权。

八、美国总统的主要权力:

1、广泛的行政权

2、握有事实上的立法权

3、司法权

4、军事权

5、外交权

6、以政党领袖身份握有的权力。

九、法国总统的权力超过美国总统,拥有更大的权力,除以上六个,还有三个特殊权力,即

1、解散国民议会权

2、举行全民公决的权力

3、紧急状态权。

十、选举制度的含义和作用:含义:选举国家各级代表机关的代表(议员)和其他公职人员的原则和制度的总称。选举制度的作用:

1、有助于国家政治生活民主化

2、有助于提高公民政治素质

3、有助于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十一、直接选举原则:由选民以直接投票的方式产生议员或国家公职人员的一种选举方式。

十二、选举原则:

1、普遍选举权原则。指每个拥有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公民都拥有选举和被选举权。

2、平等选举权原则。即“一人、一票、一值”。

3、直接选举原则。直接表达选民意愿,更好的体现民主。

4、秘密投票原则。选民按自己的意愿秘密填写选票和投票,无需记名。

5、竞争原则。便于选民在投票中能够选择自己更满意的人,加强候选人与选民的联系。

十三、国民议会由直接选举,参议院由间接选举。

十四、法国: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想结合十五、政党:就是代表一定阶级、阶层或集团根本利益的一部分最积极分子,为了维护本阶级、阶层或集团的利益,通过执掌或参与国家权力,以实现其政治理想而结合成的具有政治纲领、组织章程、组织系统和一定群众基础的政治团体,它既是一定阶级的一部分,又是一定阶级从事斗争的组织者和指挥者。

十六、英美两党制的异同:

1、政治体制不同,使英美两大党对政府的影响力不完全一样。英国议会中的执政党和政府政党完全合一,是典型的“政府政党”,执政党既控制议会,又控制政府,往往能在两者的协调中获得利益的最大化。而美国实行三权分立的总统制,执政党在制定法律和政策时会处处受到牵制,难以做到像英国那样伸缩自如。

2、就政党的纲领来看,英国两党具有明显的意识形态分歧,而美国两党则没有明显的意识形态分歧。英国的两大党都带有浓厚的阶级色彩,两党意识形态之间的分歧十分明显。而美国共和党和民主党都是资产阶级政党。

3、英美两党制下的政党组织结构不一样,英国两党制的组织体系较为严密,而美国两党则组织松散。

4、在不同的政治体制下,英美两国政党发挥作用的途径不一样。

十七、多元民主制:是指一种分散的政治权力存在于自治的社会集团和分散的政治决策中心之内,众多社会团体都可通过

一定方式共同参与政治决策过程的民主制度模式。

十八、1265年,“孟福尔议会”召开,标志着市民开始走上上层政治舞台,该次议会通常被作为英国近代议会制度诞生的重要标志之一。

十九、1295年,英王爱德华一世为筹集战费,再次召集议会,史称“模范议会”,这代表着英国近代议会制度的正式建立。

二十、议会的基本结构:

1、一院制和两院制。两院制:(1)可以起到制衡作用(2)可以防止草率立法(3)有利于缓和议会同行政机关的矛盾(4)可以容纳特殊利益和罗致专家。一院制:(1)一个国家一个主权(2)立法程序简单,决策效率高(3)减少议会内部发生矛盾和冲突。

2、议会的领导机构和委员会制度。各国的议会中设立的委员会大体上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常设委员会(2)特别委员会和临时委员会(3)全院委员会(4)联合委员会。

3、议会党团。(1)是经由选举获胜而进入政治体系的(2)议会党团构成议会的基本单位,它的一切活动必须在议会的议事规则指导下进行(3)政党的方针策略只有通过既定的立法和讨论程序才能转变为国家的法律和政策。二

十一、议会的主要权限:

1、立法权

2、财政权

3、人事权

4、行政监二

十二、议会制度在民主制建立与发展进程中的重要作用:

1、议会是授予政府合法性的机构,因为议会的权力是建立在人民主权原则和政治生活中不断扩大的公民普选权基础上的,而政府是由代表民意的议会产生并向其负责的。

2、有利于实现政治公开化,是社会各种利益交汇和协调的场所。

3、议会使国家权力走上了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

4、议会对推进现代国家政治的均衡与持续发展产生巨大的促进作用。二

十三、内阁制政府的主要特点:

1、内阁制政府体制下,议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掌握立法、组织内阁和家督政府的权力;而国家元首通常由“虚位元首”担任。

2、政府通常由在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的领袖受国家元首的委托所组成。

3、内阁首脑和有关大臣(部长)应定期向议会报告工作。

4、内阁成员通常都必须同时是议会的议员。

5、内阁对它所执行的政策由内阁全体连带向下院负责。二

十四、总统制政府的特点:

1、总统独立于议会之外,不由议会产生,由选举产生,总统的选举与一会的选举分别举行。

2、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

3、政府与议会完全分离。

4、政府不向议会负连带责任。

二十五、英国:议行合一的地方政府制度。法国:地方政府双头管理制。二

十六、大陆法系:是在欧洲大陆首先出现并发展的,故名大陆法系;它是以罗马法为基础而形成的,法律的主要表现形式为法典,故又可称为罗马法系或法典法系。

二十七、大陆法系的特点:

1、以罗马法为主要历史渊源。

2、法典是法律的基本表现形式,大陆法系国家一般不承认判例的法律效力,而以成文法为基本的法律渊源,直接规定权利义务的实体法是法律的主体,法典大都体系完整、结构严谨、概念精确。

3、法官忠实于法律,大陆法系下的法官判决必须以成文的法律为前提,无权像英美法系的法官那样对法律作出独立的解释。

4、立法、行政和法学家的特殊地位,在大陆国家中,司法的主要职能是依照法律解决普通案件,政治平衡主要通过立法和行政机构实现。

二十八、英美法系:包括英国法和美国法两个支系,故名英美法系;它是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而形成的法律的总称,故通常称为普通法体系;由于其以判例法为法的主要表现形式,故亦称判例法系。

二十九、英美法系的特点:

1、判例是主要的法律渊源,遵循先例是一个基本原则。

2、程序法的相对重要性,在英美法系国家,权利的法律保障主要是通过诉讼救济来实现的。

3、经验重于逻辑,如果说成文法是通过逻辑和理性形成系统的权利体系来规范社会生活的话,那么判例法则是通过对过去事实的经验总结来规范社会生活的。

4、司法的特殊地位,英美法系国家司法管辖的范围比较广泛,法官在法律的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

六、国家元首:在形式上是最高国家权力的执掌者和国家在对外关系中的最高代表。督权

第三篇:中美政治制度差异的研究

中美政治制度差异的研究

中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根本政治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美国采用总统制,总统为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实行分权与制衡的原则,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分别由国会、总统、法院掌管,三个部门行使权力时,彼此互相牵制,以达到权力的平衡。中美政治制度具有着普适性与特殊性的典型特征。下面就来对中美政治制度进行比较细致的研究。

1、中美根本政治制度的区别:

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人大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通过人民投票选举人大代表,人大代表投票选举领导人,人民无法直接表达自己的意愿,选举领导人。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保证国家权力体现人民的意志;也有利于保证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权力的统一;更加利于保证我国各民族的平等和团结。但是也存在一定的缺点,比如毕竟只是代表民意,不能充分全面反映每个人的意志;以会议的方式,一年一次,不能充分发挥作用;虽然设有常设的人大常委会,然而人大制度毕竟不如常设机关能持续工作。

美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三权分立制度,即国家的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别由三个机关独立行使,并相互制衡的制度。立法权属于由

参、众两院组成的合众国国会,行政权属于美国总统;司法权属于最高法院及国会随时制定与设立的下级法院。每个国民都持有选票,可以直接参与领导人选举。

三权分立制度的优势在于三者权利互不干涉,相互监督,相互制衡,有利于防止专政;三权分立的核心就是“以权力制约权力”,即通过国家机关内部的互相制约,使之更好地协调配合,更充分地发挥自己的作用。它的缺点在于当各方利益不一致的时候,三大机关之间相互扯皮,必然导致办事、决策效率低下。

2、基本政治制度的区别

中国的基本民主政治制度有3个,分别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相对应的,美国则是“两院制”,分别是民主党和共和党;在州层次上有着“州制度”,州也是三权分立:行政、立法和司法,功能和管辖范畴都和国家层次上的对应机构大致相同。一州也有州长来管辖。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主要体现在,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是亲密战友。而美国的两院制则是由共和党和民主党竞选执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由于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为了更好的治理,设置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

而美国则是在各个州设立了州政府,除内布拉斯加州仅有一个立法机构外,其他州全都分上下两院。上院叫参议院,下院叫众议院。功能和管辖范畴都和国家层次上的对应机构大致相同。

我国存在着一个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有以下优势:

第一,我国的基层群众自治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能够直接反映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

第二,我国的基层群众自治在党和政府的主导下进行,能够坚持正确的方向并稳定有序地发展。

第三,我国的基层群众自治能够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相促进。“村民自治”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基层民主政治制度。村民自治简单来说就是 “三个自我”和“四个民主”,即“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最后来分析中美政治制度,为的是取长补短,互利共赢。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一定要适应这个国家的具体情况才能持久地存在和运行。要评判它的好坏,可以大致从三个方面来看;一是它能否保持国家的统一和安定,二是它能否有效率地推动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三是老百姓对它是否满意。美国的政治制度适应它们自己的情况,存在了200多年,期间也经历了不断地修改,经过南北战争的考验,形成今天的制度格局;中国的政治制度适应中国自己的情况,并且也不断地进行改革、完善与创新。中国共产

党曾一度模仿苏联,后来根据中国自己的国情,逐渐形成了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和民族特点、文化传统相适应的民主政治制度。特别是进入改革开放新阶段的十几年以来,中国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政治发展道路。

应当承认,中美两种民主政治制度都是人类文明的成果。以美国为典型西方的民主政治制度是在反封建专制的斗争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它较之专制制度无疑是一个历史的进步:它对西方世界乃至全世界的文明进步也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这一制度是在特殊的历史环境中产生和发展,不可避免地带有时代的局限性和制度的不完备性。所以才会产生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以适应人类社会向前发展的形势需要。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产生和发展的历史时期不长,虽显示了优越性,但也具有不完备性,需要不间断地总结经验加以丰富和健全。两种民主政治制度应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对于西方的民主政治制度来说,在如何扩大民主的社会基础,维护政局的稳定与和谐,强化家庭与社会责任方面,可以从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制度中得到有益的借鉴;对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来说,在如何扩大政治的透明度,加强对权力行使的监督,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方面,可以从西方的民主政治制度中得到他山之助。

我们说社会主义社会优越于资本主义社会,究竟什么东西优越于资本主义社会呢?邓小平说:“社会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哪个好?当然是社会主义制度好。”这就是说,从本质上看,社会主义制度是优越于资本主义制度的。但是,如同政治文明本身就是一个不断发展完

善的过程一样,社会主义制度并非一开始就是完善的,它也有一个由不太完善而逐步走向完善的过程。我们目前所进行的政治体制改革,就是要完善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文明,使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显示出来。

以美国为典型的资本主义国家实行三权鼎立或三权分立制度是出于制衡权力的考虑而设置的,在实践中,这种制度也有效地起到了制衡权力的作用,有效地保证了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与稳定。但立法、行政、司法三个国家机关之间经常摩擦、扯皮、互相牵制,致使许多重要国家无法得以及时决断。三权分立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个人独裁专制,保持了社会稳定,但也存在着严重的弊端。而以中国为代表的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为人类政治文明开辟了新的历史纪元,社会主义消灭了剥削制度,实现了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制度,使劳动人民在经济上得到解放,并在这种经济基础上确立了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政治统治,实现了绝大多数人的完全新型的民主政治制度。因此,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应当坚持和发展符合我国国情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应当借鉴资本主义权力分工与制约的作法,但是却不能照搬资本主义的三权分立制度。

在全球化背景下的今天,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必须走全球性与本土性交融互动的道路,既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开拓本土政治文明资源中的精华部分,又要以开放、求实的态度吸纳全球政治文明资源中的合理因素和优秀成果,从实际出发把市场经济与民主

政治相结合、中国政治发展与世界政治发展相结合,建立起一个适应本国实际和世界经济全球化发展要求的新型政治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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