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更多文库 > 2号文库 > 详情页

医疗技术准入制度试卷及答案(优秀范文六篇)

2024-02-28 22:48:00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医疗技术准入制度试卷及答案(优秀范文六篇)》,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医疗技术准入制度试卷及答案(优秀范文六篇)》。

第一篇:医疗技术准入制度

医疗技术准入制度

为加强医疗技术管理,促进卫生科技进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医疗技术准入制度。凡引进本院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均应严格遵守本准入制度。

一、认真贯彻落实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

二、对新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实行申报制度,申报内容须包括该项目可行性分析、风险预测、防范措施等。

三、建立医疗技术科研审批制度。使用植入介入医疗器械的由主刀医师谈话签字;使用支持、维护生命的植入介入医疗器械由科主任签署意见,医务科审批。毁损性手术、重大特类手术、新开展手术由科主任签署意见,报医务科登记、审查,业务院长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新开展的每一项新技术、新项目均应有相应的技术力量、设备与设施的支持。当新技术、新项目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发生改变,可能会影响到医疗技术的安全和质量时,应当中止此项技术;条件成熟重新评估后,符合规定的,方可重新开展。

五、建立医疗技术风险预警网络直报机制。项目负责人应对新开展技术开展过程中各个关键环节进行风险预测,一旦意外发生,应通过网络直报预警系统,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将风险降到最低限度。

六、新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必须符合伦理道德规范,在科研过程中,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并注意保护患者的个人隐私和人身安全。

七、医院鼓励研究、开发和应用新的医疗技术,鼓励引进国内外先进医疗技术;禁止使用已明显落后或不再适用、需要淘汰或技术性、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和社会伦理及法律等方面与保障公民健康不相适应的技术。

上饶县中医院

第二篇:医疗技术人员准入制度

医疗技术人员资质准入管理制度

为加强各科管理,确保医疗安全和质量,预防医疗发生,我院依据2009年卫生部颁发并实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医疗技术人员资质准入管理制度》对医疗技术人员实行资质准入管理。

第一条 医疗技术分三类:

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理论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相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一)涉及重大伦理问题;

(二)高风险;

(三)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

(四)需要使用稀缺资源;

(五)卫生部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二条 卫生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或者组建的技术审核机构,分别负责

对第三类、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及人员资质准入审核。卫生部也可以委托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对指定的第三类医疗技术进行审核。

第三条 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由我院医务科根据功能、任务、技术能力及人

员准入实施严格管理。

第四条 我院依法将准予医务人员实施与其专业能力相适应的第一类医疗技术。

第五条 独立从从事第一类医疗技术的人员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在本院注册的职业医师;

2、学历证、医师资格证、职业资格证、职称证四证齐全,具备大型医用设备上岗证、放射人员上岗证;

3、具有3年住院医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4、通过本院理论与技术考核;

5、1年内不超过2起严重差错或1起医疗事故;

第六条 独立从事第二类医疗技术的人员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在本院注册的住院医师;

2、学历证、医师资格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四证齐全,具备大型医用设备上岗证、放射人员上岗证;

3、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4、经省级培训基地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

5、1年内不超过2起严重差错或1起医疗事故。

巨野北城医院

2013/12/5

第三篇:医疗技术人员操作准入制度

医疗技术人员操作准入制度

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卫生技术人员的操作准入制度,凡医疗技术人员操作必须持证上岗:

1、医疗:《医师执业证》、《医师资格证》,全科医师应持有《全科医师证》,并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及专业操作证书或培训合格证;

2、护理:《护士执业证》、《资格证书》,并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

3、药房与医技科室:《资格证》,并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

4、预防保健:防保医师持有《预防保健医师证》,计免人员应经过卫生局规定的专业培训。

5、外聘医护人员必须具有《医师执业证》或《护士执业证》、《资格证》,并在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经考核试用合格后方可上岗。

6、高压氧室、供应室等高压容器使用科室人员必须有质监局培训相关证书。

第四篇: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

一、医疗技术风险管理体系

医疗技术风险管理纳入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实行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及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两级管理。医务科负责医疗技术风险上报统计、组织专家讨论、反馈整改意见等具体工作。

二、造成医疗技术风险的可能因素

(一)医疗技术设计方面:新技术操作规范不成熟,技术操作流程不够科学或者过于复杂等;

(二)医务人员个人因素:新技术应用经验不足、技术能力不足等;

(三)设备因素:设备和设施发生改变,不能正常运转等;

三、风险管理和预警工作流程

(一)执行技术操作的经治医师负责监测技术风险,发现有潜在风险或已经造成损害时,应立即现场采取处理措施。现场经治医师采取措施后仍难以处理时,应立即向上级医师报告直至科主任,必要时报告医务科或分管院领导。参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和《医疗纠纷(事故)防范、预警与处理规定》进行上报。

(二)医务科根据《医疗技术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必要时组织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专家进行分析讨论,指导相关人员做出正确处理。

(三)如需继续应用该技术,主管医师应向患者或家属告知情况,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施行。

(四)经治医师对紧急意外情况后出现的病情变化、诊疗方案、上级医师意见及诊疗情况应及时记录,同时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至患者病情稳定为止。

四、医疗技术风险的预防

落实我院《医疗技术管理制度》、《新技术准入和评估制度》和《高风险诊疗操作的.资格许可授权制度》等相关规定,医务科定期对上报的医疗技术风险进行汇总和分析,呈交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评估,对医疗技术的安全、质量、疗效、费用等情况进行全程追踪管理和评价,及时发现医疗技术风险,并将评价结果反馈给相关科室,督促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医疗技术管理持续改进。

第五篇: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

1、各专业实验室应根据各自的工作需要,以保证检验质量和节约开支为原则,有计划地申购试剂,并尽量使用与仪器配套的专用试剂。申购所需试剂应经科主任及有关部门审批。

2、确定专人负责试剂的管理,协助科主任做好试剂的申购、登记入库、领发、保管、清点盘存、报废等工作,做到帐册、实物相符。即将用完的试剂要有记录,及时申购补购。

3、试剂进货应做到来源渠道正规,货物优质、有效,有批准文号、生产同期及供货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试剂进货时要有验收人(一般为组长)签名。

4、各专业实验室负责人要做好试剂的申购、使用、保存、检查工作,谨防变质、过期和浪费。如有异常发现,应及时处理。要做好记录。

5、所用试剂要有瓶签,按不同要求分类保管:需要冷冻、冷藏保管的.试剂应保存在低温冰箱或普通冰箱内,并经常检查冰箱温度;易爆品要远离火源、水源;强酸强碱试剂要单独妥善保存。

6、确需白配的试剂要经校正,记录校正结果、时间、配置量及配置人。

7、试剂外借一律须经科主任和主管部门组长二人同意方可执行。

第六篇:卫生技术人员准入制度

许昌市卫生技术人员准入适度

为进一步规范医务人员执业行为,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等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凡招聘或调入我院拟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必须是经受正规医学院

校教育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学历,且拟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一

致。否则,医院不安排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

二、所有新进入医院的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参加医院组织的包含卫生法律法规、诊疗护理技术规范等内容的岗前培训,为进行岗前培训或岗前培训不合格者,不能上岗。

三、所有新进入医院的人员都要进行体检和试用,身体健康且试用期满考核合格

者。方可办理录(聘)用手续。

四、未取得执业医师或护士证书,或未按规定办理执业医师地点变更或有效期届

满未延续执业注册的医生和护士,不得独立从事临床医疗、医技科室诊断和

临床护理工作,任何科室(病区)不能安排其独立值班。否则,通报全院批

评,并追究科主任或护士长的责任。

五、非麻醉专业人员禁止从事临床麻醉工作。

六、根据《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凡大型医用设备上岗人

员(包括医生、操作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未经岗位培训取得相应上岗资质,不得上岗工作。

七、深入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未取得要学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处方调剂工作;非药学专业人员禁止

从事药学技术工作。

八、对实行执业准入制度的医疗和护理专业,新聘用的人员凡未取得执业证书者,均要在国家政策允许报考的连续前两次内考取执业证书,如果第一次考试不

通过予以警告,第二次考试仍不通过,予以辞退。

九、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对从事医院感染管

理专职人员,须经省级以上医院感染管理专业岗位培训,取得上岗证。否则,不能专职从事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其他需岗前培训取得上岗资质的专业,按

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执行。

十、对未具备执业医师(或护士)资格,申请到我院进修的人员,医教科、护理

部一律不予接收。进修医师不能独立为病人做麻醉手术和从事危险性较大的各种操作,不能单独值班,不能自主决定请会诊或承担会诊,不能开具处方

及诊断证明书。否则,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追究本人、上级医师及科主任的责任。

推荐专题: 医疗技术准入制度试卷及答案

相关推荐
本站文档由会员上传,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发送邮件至89702570@qq.com联系本站删除。
Copyright © 2010 - 千文网移动版
冀ICP备20200271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