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污水处理厂药品药剂管理制度》,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污水处理厂药品药剂管理制度》。
1、必须对医院污水产生,处理,排放的全过程进行监控,不得随意将污水直接系统.由总务科负责实施。
2、我院的污水的污水处理主要包括污水的预处理,物化或生化处理个消毒三部分,为防止病原微生物的二次污染,对污水处理过程种产生的污泥和废水必须处理。
3、对各种特殊排水,如重金属废水,含油废水,洗涤废水等应单独收集,分别采取不同的预处理措施后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
4、应遵循达标与风险相结合的原则,全面考虑医院污水达标排放的基本要求,同时加强风险控制意识,从工艺技术,工程建设和监督管理等方面提高应对突发性事件的能力。
5、严格生态安全制度,有效去除污水有害,有毒物质,减少处理过程中消毒副产物产生和控制污水中过高余氯,保持生态环境安全。
6、为防止医院污水输送过程中的污染和危害,污水必须就地处理符合一级排放标准。
7、病区和非病区的污水排放必须分流。
8、全院禁预处理过的污水必须排入我院总的污水处理系统站,经处理设备处理后达到国家一级排放标准,方可排入市政排污管网。
9、因治疗和诊断产生的放射性废水,必须单独收集处理。
1.进入井、池作业人员的安全注意事项
(1)下井、池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懂得人工急救的基本方法,明白防护用具、照明器具和通讯器具的使用方法。
(2)患深度近视、高血压、心脏病等严重慢性疾病及有外伤疮口尚未愈合者不得从事井、池下作业。
(3)操作人员下井作业时,必须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比如悬托式安全带、安全帽、手套、防护鞋和防护服等。如果尽管在已采取常规措施能无法保证井下空气的安全性而又必须下井时,严禁使用过滤式防毒面具和隔离式供氧面具,而应当佩戴供压缩空气的隔离式防护装具。
(4)有人在井下作业时,井上应有两人以上监护。如果进人管道,还应在井内增加监护人员作为中间联络人。无论出现什么情况,只要有人在井下作业,监护人就不得擅离职守。
(5)每次下井作业的时间不宜超过1h。
2.泵房集水池的安全注意事项
集水池的作用是调节来水量与泵的抽水量之间的不平衡,避免水泵的频繁启动,一般要求集水池的有效容积不小于最大一台水泵5min的抽水量。集水池的布置应该充分考虑清理池底淤泥时操作的方便性,比如要设置吊物孔、出泥孔和爬梯等。
污水中含有有毒有害或易燃性挥发性物质时,集水池应当设置成封闭式,在集水池平而距离最大的两点设通风孔,使集水池液而以上的空气形成最大程度的对流,井在合适的位置安装高空排放的排气筒,必要时还要安装风机强制通风,有时还要在操作人员巡检必须经过的部位设有毒气体标志。
清理池底淤泥时,因为集水池都很深(一般是污水处理厂的最低点),所以一定要严格遵守下井、池作业的规定,注意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清池前,先关闭进水闸或堵塞靠近集水
池的检查井停止进水,并用泵将池内存水排空,再用高压水将淤泥反复搅动几次,然后要采用强制通风,在通风最不利点检测有毒气体(H2S、CH4及可燃气等)的浓度和含氧量,在达到安全部门的规定要求后,操作人员方可下池工作,同时池上必须有人监护。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操作人员下池后,仍要保持一定的通风量,因为人进入后,对淤泥层的搅动仍可能释放出有毒气体。每个操作人员在池下的工作时间不宜超过30min。
3.污水处理厂有害气体中毒的防范
在污水管道和处理厂的各种构筑物和井内,都有可能存在对人体有害的气体。这些有害气体成分复杂、种类繁多,根据危害方式的不同,可将它们分为有毒有害气体(窒息性气体)和易燃易爆气体两大类。
有毒有害气体主要通过人的呼吸器官对人体造成伤害比如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气体,这些气体进入人体内部后会抑制人体细胞的换氧能力,引起肌体组织缺氧而发生窒息性中毒。
易燃易爆气体是遇到各种明火或温度升高到一定程度能引起燃烧甚至爆炸的气体,比如沼气、石油气等,在污泥井、集水井(池)等气体流通不畅或长时间没有任何操作的地方,这些气体容易积聚成害。
4.发现有人气体中毒后的抢救方案
(l)报警:操作人员或管理人员发现有人中毒后,立即大声呼救并迅速跑向值班室报告,当班负责人问明大致情况后,立即安排人员拨打急救电话1xx和气防电话119(一般和火警电话相同),同时通知上级有关管理部门。
(2)抢救:在有人报警的同时,当班负责人还应安排其他人员立即施救。施救人员要按要求穿戴好空气呼吸器后,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把中毒人员抢救到通风无毒区,然后立即实施正确的心肺复苏术。
(3)心肺复苏:在发现中毒人员无意识后,应立即实施人工呼吸、胸外按压等急救措施。如果是氯气中毒,为防止施救人员中毒,不能进行口对口的人工呼吸,应采用胸外按压法急救。
(4)注意事项:施救人员在到中毒区抢救中毒人员时,一定要注意做好自身的防护。在将中毒人员抢救出来后,立即隔离事故现场,防止未佩戴防护器具的人员进人而引起再次中毒事故。
5.防止硫化氢中毒
硫化氢的分子式是H2S,相对密度为1.19,比空气略重,是一种无色气体。当它在空气中的含量为0.012-O.03mg/m3时,就可以闻到它那特殊的臭鸡蛋气味。当空气中含量达到O.O1%时,人接触2-5min就会嗅觉失灵;当含量为0.07%-0.1%时,能引起急性中毒,麻痹呼吸中枢;当含量超过0.2%时,数分钟内可以使人窒息死亡。理论上认为,人体对空气中硫化氢的60min安全接触浓度是0.02%-0.03%,8h安全接触浓度是0.001%。硫化氢属于易燃物品,与氧化剂反应很强烈,易起火或爆炸,在空气中的爆炸极限是4.3%-46%。在有硫化氢的场所严禁明火(包括火花、吸烟等),使用的电器设备应具备防爆性能。
污水处理厂发生的许多伤亡事故都与硫化氢有关,比如因在各种下水道、集水井(池)、泵站和构筑物内均有出现硫化氢聚集而引起工作人员中毒、甚至死亡。因此,无论城市污水处理厂还是工业废水处理场,都必须具有一系列预防硫化氢中毒的安全措施。
(1)掌握污水成分和性质,弄清硫化氢污染物的来源。对各个排水管线的硫化物浓度及其变化规律要做到心中有数,酸性污水和含硫污水是造成下水道、阀门井、计量表井、集水井(池)、泵站和构筑物腐蚀和其中硫化氢超标准的直接原因,因此要严格控制和及时检测酸性污水的pH值和含硫污水的硫化物浓度。
(2)经常检测集水井(池)、泵站、构筑物等污水处理操作工巡检时所到之处的硫化氢浓度,进入污水处理厂的所有井、池或构筑物内工作时,必须连续检测池内、井内的硫化氢浓度。
(3)泵站尤其是地下泵站必须安装通风设施,硫化氢比空气重,所以排风机一定要装在泵站的低处,在泵房高处同时设置进风口。
(4)进人检测到含有硫化氢气体的井、池或构筑物内工作时,要先用通风机通风,降低其浓度,进入时要配戴对硫化氢具有过滤作用的防毒面具或使用压缩空气供氧的防毒面具。
(5)严格执行下井、进池作业票制度。进入污水集水井(池)、污水管道及检查井清理淤泥属于危险作业,必须按有关规定填写各种作业票证,经过有关管理人员会签字才能进行。施行这一管理制度能够有效控制下井、进池的次数,避免下井、进池的随意性;井能督促下井、进池入员重视安全,避免事故的发生。
(6)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必要的气防知识培训。要使有关人员懂得硫化氢的性质、特征、预防常识和中毒后的抢救措施等,尽量做到事前预防,一旦发生问题,还要做到不慌不乱,及时施救,杜绝连死连伤事故的发生。
(7)在污水处理厂有可能存在硫化氢的地方,操作工巡检或化验工取样时不能一人独往,必须有人监护。
6.防止沼气爆炸和中毒
厌氧消化污泥或厌氧处理高浓度有机污水产生的气体被称为沼气,其中CH4约占50%一75%,CO2约占xx%~ 30%,其余是H2co、N2、HzS等。沼气中含有65%的甲烷时,燃烧lm3的沼气需要6 .2m3的空气。当空气中含有8.6%~xx.8%(以体积计)的沼气时,就可能形或爆炸性的混合气体。
沼气是一种很好的燃料,发热量为21000,25000kj/m3,可用于锅炉、燃气发电机、汽车发动机等。除了可作为气体燃料外,诏气中的CH4还可用作制取四氯化碳、甲酵、甲醛、有机玻璃树脂等化工产品的原料,褶气中的二氧化碳可用于制造纯碱和干冰。因此,诏气是一种可供利用的生物能源,有一定的经济价值 厌氧生物处理装置产生的沼气中含有饱和水蒸汽和O.O05%-0.08%的H2S,具有一定的腐蚀作用。因此,沼气带有H2S所固有的臭味,为了避免沼气中H2S腐蚀输气管道及相关设备(如锅炉、沼气发电机等),利用前需作除湿、脱硫处理。脱硫的方法主要有干式脱硫、湿式脱硫及水淋喷洗脱硫等,除湿的方法一般是在管道低点设置凝水器。
为防止污染大气,一般不允许将剩余沼气直接向空气中排放。在确有沼气而又无法利用时,可安装燃烧器将其焚烧。燃烧器通常能自动点火和自动灭火,必须安装在安全地区,其前要有阀门和阻火器。燃烧器要设置在容易监视的开阔地区.与消化池盖或贮气柜之间的距离要在15m以上。
沼气中的甲烷是易燃易爆气体,因而在厌氧处理系统的运行巾,必须对防止沼气可能引起的爆炸问题高度重视。另外,沼气浓度较高的地方氧的含量必然会较低,加上沼气中古有H2s气体,如果进入沼气富集区而没有任何防范措施,还可能导致使人窒息死亡的.严重后果。
为杜绝沼气的泄漏,要定期对厌氧系统进行有效的检测和维护,如果发现泄漏,应立即进行停气修复,这是防止沼气中毒与爆炸的最佳措施。检修过的厌氧反应池、管道和贮存柜等相关设施,重新投人使用前必须进行气密性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埋地沼气管道上而不能有建筑物或堆放障碍物。
沼气柜因放放空时,应间断进行,严禁将原来贮存的沼气一次性排入大气。放空时要在晴天进行,严禁在可能产生雷雨或闪电的天气进行。另外,放空时还要注意下风向是否有明火或热源(如烟囱)。
沼气的密度与空气基本相同,因此,在可能有沼气存在的房间内必须设置上下置换气孔,换气次数一般为8~ 12次/h。在沼气管道阀门及其他可能逸出沼气的地点,应该设置在线可燃气体报警器,并定期检查其可靠性,防止误报。而且所有电气设备、计量仪表、房屋建筑等要按有关规定设置防爆措施,其次要严禁在巡检、维修等过程中出现的人为明火,比如抽烟、带铁钉鞋与混凝土地面的摩擦、金属工具互相撞击或与混凝土结构的撞击、电气焊作业等均可产生明火。
应当在值班或操作位置及巡检路线上设置甲烷浓度超标报警装置,在进入厌氧反应器内作业之前要进行空气置换,并对其中的甲烷和硫化氢浓度进行检测,符台安全要求后才能进入,作业中要有强制排风设施或连续向池内通人压缩空气。
沼气系统区域周围应设防护拦,建立出人检查制度,严禁将火柴、打火机等火种带人。沼气系统的所有厂房均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甲级防爆要求,例如是否有泄漏天窗,门窗与墙的比例、非承重墙与承重墙的比例等要达到防爆要求。
7.防止溺水和高空坠落事故
污水处理厂操作工和管理人员需要经常在污水池上巡检,检修人员也需要经常在污水池上进行检修或更换设备等工作,因为一般污水池的水深都在3m以上,所以预防溺水事故是污水处理厂的一项重要工作,在污水处理厂工作的有关人员必须懂得一些溺水急救的常识。另外.污水处理厂的流程一般是一次提升后靠重力流动,因此均质池、沉砂池乃至曝气池都高于地面3m以上,所以在污水处理厂工作或参观必须要当心高空坠落事故的发生。具体做法如下:
(1)污水池等构筑物必须安装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栏杆,栏杆高度不低于1.2m。
(2)池上走道不能高低不平,也不能太滑,尤其是北方寒冷地区必须有防滑措施。雨、雪、风天和有霜的季节,有关人员在构筑物爬梯和池顶上行走时,必须手扶栏杆,注意脚下。
(3)有关人员不准随便跨越栏杆,必须跨越栏杆工作时,必须穿好救生衣或系好安全带,并有专人监护。
(4)污水池栏杆必须设置救生圈等救生措施。
(5)各种并盖、排水沟盖板、走道踏板等要定期检查,一旦发现腐蚀损坏,必须及时更换
(6)在对污水处理设施放空后进行检修或在外池壁上作业时,必须配备登高作业的“三件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并遵守登高作业的其他有关规定。
8.清通管道时的注意事项
清通管道时应当尽量避免下并作业,比如在检查管道内部情况时,最好采用反光镜照射等间接方法。必须下井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1)下井作业前必须履行各种手续,检查并井盖开启后,必须设置护拦和明显标志。
(2)下井前必须提前打开检查井并盖及其上下游井盖进行自然通风,井用竹棒搅动并内泥水,以散发其中的有害气体。必要时可采用人工强制通风,使有毒有害气体浓度降到允许值以下,而含氧量达到规定值。
(3)人员下井前,必须进行气体检测,测定并下空气中常见有害气体的浓度和含氧量,其含氧量不得少于18%。准确量化的测定方法是使用多功能气体检测仪,检测方便快捷。简易的方法可以将安全灯放入井内,如采缺氧,灯会熄灭;如果有可燃性爆炸性气体(未到爆炸极限),灯熄灭前会爆闪。简易的方法还可以将鸽子等小鸟放人井内,观察小鸟的活动是否异常来判定人能否下井。
(4)严禁进入管径0.8m以下的管道作业,对并辣不超过3m的检查井,在穿竹片牵引钢丝绳和掏挖淤泥时,也不宣下并作业。
(5)井下严禁使用明火。照明必须使用防爆型设备,而且供电电压不得大于12V。并下作业面上的照度要高于50k。
进人污水处理厂的其他并、池作业时的注意事项也可以参照以上内容。
9.化验室的安全操作规则
污水处理厂都设置水质分析化验室,进行分析化验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则:
(1)加热挥发性或易燃性有机溶剂时,严禁用火焰或电炉直接加热,必须在水浴锅或电热板上缓慢进行。
(2)可燃性物质如汽油、酒精、煤油等物品,不可放在电炉、火源或其他热源附近。
(3)当加热蒸馏、高温消毒及有关用火或电热工作中,必须有人在现场负责看管,不能无人值守。从电热炉上、烘干箱中或其他热处用手取玻璃仪器或试样时,要佩带隔热手套。
(4)剧毒物品必须制订保管、使用制度,并设专用保险柜双人双锁管理,杜绝单人取用管理现象。
(5)倾倒硝酸、硫酸、烧碱溶液、氨水和氢氟酸等强腐蚀性药剂时必须带好橡皮手套,开启乙醇和氨水等容易挥发性的试剂瓶时,绝不可使瓶口对着自己或他人,尤其是夏季高温时极易大量冲出,如果不小心有可能产生严重的伤害事故。
(6)酸、碱,尤其是挥发性酸、碱必须在不同的仓库内保存。
(7)用移液管吸取水样或化学试剂时,不能用口吸,而必须使用橡皮球吸取。
(8)应经常检查电热设备所用电线是否完整无损,电炉等加热设施必须放在隔热垫板上,电源开关应安装坚固的外罩,开关电闸时,一定要精力集中,而且绝不能湿手操作。
(9)使用挥发性溶剂、试验会产生有害气体或进行加热消解(如测定CODcr)时,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
(10)操作离心分离机、六联搅拌机等转动仪器时,必须在仪器完全停止转动后才能进行开盖等操作。
(11)氢气锅瓶、氮气钢瓶等压力容器必须远离热源,并停放稳定,且不能放在操作间内,而应在隔开的单独存放间内存放。
(12)化验室内应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设备,以便及时扑救初期火灾。
(13)接触污水和药品后,应注意及时洗手,手上有伤口时不可接触污水或药品。
10.化验采样时的安全事项
在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工业废水处理场采样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配备相应的设备和仪器,采样人员必须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1)在排水检查井、泵房集水池及均质池等存在高浓度有机污水或待处理污水的地方取样时,要有预防可燃性气体引发爆炸的措施。
(2)在泵房、检查井等半地下式或地下式构筑物处取样时,要当心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引起的中毒危险和缺氧引起的窒息危险。
(3)取样时,如果需要上、下曝气池、二沉池、事故池等较高构筑物和地下式泵房的爬梯,要注意预防滑跌摔伤,尤其是在雨、雪、霜、风等恶劣天气条件时上、下室外爬梯更要十分当心。
(4)在泵房集水池、曝气池等各种水处理构筑物上取样时,必须小心操作,以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精神,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建城〔20xx〕52号)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以补齐污水管网等设施短板为重点,完善污水管网收集系统,加快推进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系统提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加快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杜绝旱天污水直排,减少雨季溢流污染,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实现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质的飞跃。
二、工作目标
到20xx年底,建成区基本无生活污水直排口,有效杜绝污水直排水体,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主城区雨污分流及错接、混接整治完成率达到80%以上,污水收集管网建设进一步完善;新建城区及改造城区雨污分流管网实现全覆盖,污水收集基本实现应收尽收,贵港市城区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50%以上,桂平市城区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30%以上;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进一步提高,贵港市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平均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不低于100mg/L,桂平市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平均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不低于80mg/L。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进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和建设。
1、全面开展排水管网排查工作,制定改造计划。20xx年底前,按照排水设施权属及运行维护职责协调分工,全面完成排水管网的排查工作。对排水管网设施覆盖现状、功能状况、错接混接漏接等基本情况及排水户接入情况进行详细调查,重点排查雨污混接、老旧劣质管及断头管情况。城区市政排水管网排查由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市产业园区排水管网排查由市产业园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市工投集团具体实施。(市城市管理局、市产业园区管委会、市工投集团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桂平市政府、港北区政府、港南区政府、覃塘区政府等部门参与)
对居民小区、公共建筑及企事业单位内部等非市政污水管网的排查工作,需协调设施权属单位或物业代管单位及主管部门建立排查机制,逐步完成建筑用地红线内的污水管网排查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城市管理监督局、桂平市政府、港北区政府、港南区政府、覃塘区政府等部门参与)
20xx年3月底前,各牵头单位根据城市排水管网排查报告和管道检测评估报告,制定城镇排水管网雨污错接混接点治理、破旧管网修复改造和雨污分流改造计划和整治项目。(市城市管理局、产业园区管委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桂平市政府、港北区政府、港南区政府、覃塘区政府等部门参与)
2、明确实施目标,全面加快排水管网建设。持续推进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的污水管网建设,基本消除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城区、园区新建的排水管网应与道路同步建设,严格落实雨污分流制。在20xx年9月底前,各项排水管网整治项目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并开工。鼓励和支持中水管网建设,20xx年底前实施城西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设施及管网建设,城东污水处理厂等新建城市污水处理厂要要同步配套中水回用设施建设。推进建成区污水管网全覆盖,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努力提高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浓度和运行负荷率。桂平市在20xx年5月底前要完成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确保桂平市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达到一级A标准。覃塘区在20xx年12月底前要完成城乡结合部管网建设工程,提高污水处理收集效能。对于人口少、相对分散或近期市政管网难以覆盖的地区,辖区政府要因地制宜建设分散污水处理设施。(市城市管理局、产业园区管委会、市工投集团、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桂平市政府、港北区政府、港南区政府、覃塘区政府等部门参与)
3、建立污水管网排查和周期性监测制度。按照“边排查、边建档、边整改”原则,及时制定完善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方案,并同步建立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实现污水管网信息化、账册化管理。整合现有管网养护队伍力量,全面提高管网养护管理水平,在完成系统排查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以5-10年为一个排查周期的长效机制和费用保障机制,保证GIS系统的数据精准度。(市城市管理监督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桂平市政府、港北区政府、港南区政府、覃塘区政府等部门参与)
4、全面提升现有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效能,推进设施改造工作。根据排水管网普查和日常运行维护情况,结合GIS系统分析结果,下大力气推进管网混接错接漏接改造、老旧管网更新、破损修复、淤积管道疏浚等工程。对难以实施雨污分流改造的合流制排水系统,应采取截流、调蓄和治理等措施,减少雨季溢流污染。重点做好沿河、沿海截污管道及检查井、阀门与管道接头处和接驳管、断头管的缺陷修复,实现污水管网系统清污分流、连通成网,最大程度发挥收集效果。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市中心城区直排口截污工程,基本消除污水直排水体;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市中心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和覃塘区劣质管网改造工程;20xx年12月底前完成桂平市兴桂路污水管网新建工程和糖厂路污水管网新建工程,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得到显著提高。(市城市管理监督局牵头,市水利局、桂平市政府、港北区政府、港南区政府、覃塘区政府等部门参与)
针对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低于100mg/L的城市污水处理厂,要围绕服务片区管网,在20xx年底前制定“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明确进水浓度提升目标和整治措施。(市城市管理局牵头,桂平市政府、港北区政府、港南区政府、覃塘区政府等部门参与)
5、强化污水管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健全质量安全管控机制。加强管材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管材产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强化污水管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主体要严格履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按照有关工程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依法组织实施,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生产安全;严格排水管道养护、检测与修复质量管理。按照质量终身责任制要求,强化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行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监督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立健全排水管理长效机制。
1.建立健全污水接入城镇污水排水管网服务和管理制度。一是建立健全生活污水应接尽接制度。市政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生活污水应依法规范接入管网,严禁市政管网、小区或单位内部雨污管网混接错接,杜绝污水直排。新建居民小区或公共建筑排水未规范接入市政排水管网的,不得交付使用;对人口少、相对分散或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未覆盖的地区,应依法建设分散污水处理设施并实现污水达标排放。二是建立健全“小散乱”规范管理制度。对沿街经营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污水乱排直排行为进行整治,结合市场整顿和经营许可、卫生许可管理,建立联合执法监督机制,对污水乱排直排行为进行督促整改。三是严格排水接入管理。建立市政管网私搭乱接溯源追查和执法制度,严禁在市政排水管网上私搭乱接,杜绝工业企业通过雨水管网违法排污,城市排水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强化溯源追查和执法,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市城市管理监督局、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桂平市政府、港北区政府、港南区政府、覃塘区政府等部门参与)
2.规范工业企业排水管理。市产业园区、工业园区应当按规定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各园区管理部门要组织对工业污水进入市政污水收集设施的工业企业进行排查,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评估,经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认为污染物不能被城镇污水处理厂有效处理或可能影响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稳定达标的,要限期退出;经检测符合排入管网要求的可继续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的,工业企业应当依法取得排水许可。工业企业排污许可内容、污水接入市政管网的位置、排水方式、主要排放污染物类型等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单位和相关部门监督。(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城市管理局、桂平市政府、港北区政府、港南区政府、覃塘区政府参与)
建立完善城市管理部门、生态环境部门等部门执法联动机制,加强对接入市政管网的工业企业以及餐饮、洗车等生产经营性单位的监管,严禁工业废水偷排和污水超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确保入网污水水质达标,依法处罚超排、偷排等违法行为。20xx年底前开展城镇排水设施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排查建成区范围内的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相关企业的排水许可证办理及进水水质情况,严厉查处违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相关法规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将污水排入市政排水管网,已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排水户不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从事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活动,擅自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等行为。(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参与)
3.完善河湖水位与市政排水协调制度。合理控制河湖水体水位,妥善处理河湖水位与市政排水的关系,防止河湖水倒灌进入市政排水系统。施工降水或基坑排水排入市政管网的,应纳入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明确排水接口位置和去向,避免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市水利局牵头,城市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参与)
4.完善管网专业运行维护工作管理机制。整合现有养护队伍力量,根据管网规模、服务范围和特点等因素,配备专业人员和设备开展排水管网运行维护工作。排水管网运行维护主体需规范开展维护工作,严格执行现行《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6)、《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CJJ68)、《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CJJ181)等规范和标准。积极推行污水处理厂、管网与河湖水体联动“厂-网-河(湖)”一体化、专业化运行维护,保障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系统性和完整性。鼓励通过市场化机制引入专业化机构参与管网养护管理,鼓励居民小区将内部管网养护工作委托给市政排水管网运行维护单位实施,配套建立责权明晰的工作制度,建立相关费用保障机制。加强设施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市城市管理监督局牵头,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参与)
(三)完善激励支持政策。
1、重视城镇污水处理收费工作,建立费用动态调整机制。按照补偿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运营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尽快将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到位,并依据定期评估结果进行动态调整,原则上污水处理费应当补偿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处置设施正常运营成本并合理盈利。要提升自备水污水处理费征缴率。统筹使用污水处理费和财政补贴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提供服务单位支付服务费,充分保障排水管网等收集设施运行维护资金。(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城市管理监督局、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住房城乡建设局、桂平市政府、港北区政府、港南区政府、覃塘区政府等部门参与)
2、多渠道筹措资金,落实资金保障。进一步强化自治区、市、县三级前期工作经费保障,确保项目经费需求。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等部门要加强与自治区、国家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最大限度地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依法依归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提供融资支持。研究探索规范项目收益权、特许经营权等质押融资担保。已安排的污水管网建设资金要与三年行动相衔接,确保资金投入与三年行动任务相匹配。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加强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充分利用低成本、中长期的有关专项贷款投向项目建设。(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监督局等部门参与。)
3、简化相关建设工程审批流程,完善工程保障。妥善处理在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等区域建设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涉及的拆迁、征收和拆除违章建筑等工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建立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绿色通道”,各相关单位要按开工时间倒排前期工作进度,相关主管部门要优化工作程序,精简审批环节,完善审批体系,加快推进投资许可、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评审批等前期工作,尽量缩短评估周期和审核周期。(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参与。)
4、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通过政府的网站、新媒体、公众号等多种平台,引导和鼓励群众参与排水管网建设管理、污水直排整治等工作,限期办理群众投诉举报的生活污水直排问题,提高群众参与度和满意度。要面向广大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引导群众自觉维护雨水、污水管网等设施,不向水体、雨水口违法排污,不私搭乱接管网,鼓励群众监督治理成效、发现和反映问题,形成全民参与治理的氛围。鼓励利用城市污水处理厂建立环境教育基地,面向社会公众开放。(市城市管理监督局、生态环境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履行监管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地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负总责,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大举措、狠抓落实,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充分发挥河长、湖长作用,切实强化责任落实。要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制定本地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实施计划应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及工作任务,制定各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目标,结合城区直排口整治等工作,明确每年度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的建设及改造工程量,制定建设和改造等工作任务清单及分年度计划,完善体制机制,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和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有序推进。各县(市)区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应于20xx年10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并报市城市管理监督局、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备案。(市城市管理局牵头,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参与)
2.严格责任追究,强化督促检查。市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对破坏排水管网、违规直排污水等行为进行处罚,对造成污染事故和破坏生态环境事件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加强对本地区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工作的督导、知道、跟踪和汇总,形成相关工作台账。市直有关部门每年要对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情况进行自查,由城市管理监督局、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汇总工作进展情况报告,自20xx年起,每年1月底前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报送上年度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进展情况。(市城市管理监督局、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大连成达食品集团污水处理站工作纪律规定工作纪律是工作过程中全体必须共同遵守的规则,只有加强纪律性,才能干好本职工作,为了适应公司形势的发展,结合污水处理实际情况,做如下规定:
一、遵守公司劳动纪律的有关规定,有事、有病按公司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请假或事后请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有关处罚按公司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违纪情形之一者;
一次扣罚当事人工资10元。
1、迟到、早退、脱岗、睡岗,未交班而自行下班的事宜一次;
2、无故不完成工作任务和操作内容一项;
3、虚假、瞒报监测、化验数据和巡查次数一次;
4、违章操作设备一次,不填报运行记录一次;
5、分工卫生责任区不及时清理干净乱丢乱放杂物垃圾等。
三、工作中不准干与工作内容无关的事,更不准干私活。当班期间喝酒、下棋、打扑克、洗澡一次扣罚50元。
四、维护企业利益,减少浪费,对于不服从工作分配或工作玩忽职守者,以及不适应本职工作者,送公司劳资部门处理。
五、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损坏或丢失公物者,要赔偿损失。违章操作造成事故者要从重处罚。
六、本规定未尽事宜,以公司规定为准。
1、污水处理工作人员经培训后持证上岗,必须牢固树立环保意识。认真贯彻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坚持做到医院污水达标排放;
2、污水处理设备实行专人操作管理,要求操作人员熟悉各部件的性能及使用方法,定期进行检查、保养、维修;
3、医院污水化验员按环保要求每日检验余氯不得少于一次,严格控制余氯在规定范围内。发现不正常后应及时查找原因;
4、二氧化氯发生器硫酸与氯酸钠量比要随水压大小随时调整。防止二氧化氯气体泄漏;二氧化氯气体室内浓度达到百分之十,一旦见到火花就容易爆炸。一旦发生泄漏,应当开启门窗,切不可动电器设备开关,防止产生火花,引起不良后果。
5、按加药泵说明书要求对防腐泵进行检查、保养、维护。每次加完药后需放自来水清洗2遍并保持清洁。
6、设备发生故障,立即启动污水处理应急预案,并书面报上级环保部门。
7、设备箱体、管路、阀门的跑、冒、滴、漏或破损,应立即通知主管领导及时维修。
8、设备发生一切自行解决不了的故障,均应与厂家或安装单位联系及时解决。
推荐专题: 污水处理厂药品药剂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