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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冬季城市管理工作水平为目标,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全民参予冬季冰雪清运这项公益劳动,为及时清除冰雪,为全区人民创造良好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做出贡献。
二、指导原则
1、以雪为令原则;
2、自清自运门前雪原则;
3、公益劳动原则;
4、专群结合原则;
5、门前三包原则。
三、清运冰雪任务与责任划分
清运冰雪是社会公益劳动,是城区各单位和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城区国营大厂、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部队、个体业户等都要承担清运冰雪的任务与责任。
清运冰雪任务与责任划分如下:
1、国营大厂、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部队,除完成本单位责任区清运冰雪任务外,还要承担区清雪指挥部下达的主街路清运冰雪任务。
2、商服网点、个体业户。按照门前“三包”和自清自运门前雪的原则,要清除和运走店外前至慢车道上的冰雪。
3、基建工地的清运冰雪任务由乙方完成,停止施工的基建工地的清雪任务由甲方完成。对街路出现的跑、冒、漏水结成的冰镜由产权单位负责。
4、工商局:负责市场及市场门前路口的冰雪清除清运工作。
具体地点:
5、清雪指挥部:负责划分清雪责任区,安排落实清雪任务,调动全区车辆抢运冰雪;负责监督、检查、处罚、奖励清雪督办责任单位。
交警中队:负责特大雪调动全区车辆,抢运街路冰雪,协助城管督办三座立交桥、六条主要交通干道的冰雪清除工作(工农大街、向阳大街、红岸大街、交通街、光明街,和平路)。
清雪指挥部办公室:检查、督办全区清雪、运雪工作,对不清雪的责任单位、个体业户进行停业、处罚、曝光,落实冰雪堆放地点。负责组织落实罚款资金,雇用劳务人员清除冰雪工作。
四、清雪标准与时限
1、清雪界限划分:街路清雪工作,临街单位和个人清雪路面的责任区,路面对面有单位清到路中心线为界,路面对面无单位清到路面对面路牙子(全部);单位两侧界线划分,有墙以墙为界,无墙以胡同中心线为界。临街单位四周有几条路清几条路。
2、清雪时限:以雪为令,雪停即清(节假日正常清雪),小雪当天清除;中雪二天内清除;大雪五天内清除。
3、清雪标准:路面清雪达到路见本色,路牙子达到无积雪,花池内无雪堆。
4、运雪标准:凡是承担清雪路面的责任单位,按规定时间将冰雪运到指定地点。
5、有偿服务:对无能力清运冰雪的单位和个体业户可以委托清雪指挥部办公室,雇用劳务人员、车辆清运冰雪。
6、收费标准:清雪每平方米1―5元,运雪四轮车每台次10元,汽车每台次30元。
五、奖惩办法
对于清雪工作完成好的街路,区政府给予清雪工作责任单位表彰和奖励;对于完不成清雪的街路,清雪指挥部将对清雪督办检查单位、清雪责任单位进行曝光、批评和处罚。按每平米处以5―10元罚款(根据黑龙江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对不认真履行清雪职责的单位和不完成任务的单位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取消当年评先优资格,双评工作扣分。并对不按时完成清运冰雪任务的商服网点和个体业户要处以罚款,并责令停业,清运冰雪。具体处罚由清雪指挥部审定并下达(罚款通知单),由城管中队执行。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泰州市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围绕全面降低事故总量、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及有影响事故的发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深入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全面梳理和有效管控重大安全风险,彻底整治一批重大事故隐患,严防较大社会影响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保持清醒头脑,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冬季是安全生产事故的易发期、高发期,也是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关键时期。我们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特殊性,积极做好冬季安全生产“三防”工作。要强化安全红线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根据“三个必须”的原则,组织一次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活动,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各企业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巩固提升活动,推进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对较大风险因素进行辨识管控,迅速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对关键环节、重点岗位逐一检查落实安全防控措施。各村(居)要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辖区内企业落实安全隐患“五落实”措施,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监管不到位甚至失职渎职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三、检查整治范围和重点内容
1.工贸企业及使用危险化学品方面:开展工贸企业专项检查,督促一般工贸企业特别是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工贸企业,进一步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持续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落实“冬防”方案,做好防冻、防凝、防火、防爆、防泄漏、防静电工作,推进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场所安全管理规范化。督促金属冶炼企业尤其是钢铁企业,针对高温熔融金属冶炼、吊运、转运和冶金煤气生产、储存、输配、使用等重点环节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加强对企业“一落实五到位”情况、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情况、高危作业作业票审批情况、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检验检测情况、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的检查。责任单位:安监办。
2.建筑施工方面:重点检查建设工程现场严格落实施工作业前必须编制施工方案、按规定审批或论证、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必须按施工方案施工,施工方案完成后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等“五项规定”;扎实开展基坑支护、土方开挖、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等专项整治,落实工程建设各方特别是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管理,严格做到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降低施工现场系统性安全风险。责任单位:村建站。
3.城镇燃气(餐饮场所使用燃气)方面:突出燃气经营单位,以及各类酒店、饭店、火锅店等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及燃气使用家庭,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燃气安全事故。督促餐饮企业配备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提升安全防范水平。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查处非法经营燃气行为,严厉打击液化气无证经营、流动经营和向无证单位转供液化气的行为,取缔“黑气源”“黑气站”,维护燃气市场经营秩序。责任单位:村建站。
4.烟花爆竹方面:针对烟花爆竹销售特点,强化对烟花爆竹进销和燃放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和安全专项检查,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深化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治理,严格实施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切实强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从严查处未经许可零售烟花爆竹行为,坚决关闭取缔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责任单位:安监办。
5.道路交通方面:深入开展以“两客一危”为重点的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加强“一车三方”联动监管,加强对重点车辆、重点路段的安全监管,严惩非法营运、超范围营运和“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重点路段的事故隐患。严厉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农用车非法载客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杜绝乘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搭载客运交通工具。加强对道路状况,特别是校车运行道路的巡查,发现隐患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要根据事故发生规律排查存在交通隐患的“黑点”,加强生命防护设施建设,全面消除“黑点”和隐患。责任单位:农路办、广陵交警中队。
6.油气长输管道方面:持续开展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建立完善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加强管道沿线地质灾害防治与监测,强化油气输送管道巡护和管控。责任单位:村建站。
7.校园安全方面:全面排查治理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等在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安全制度建设、保卫人员配备、门卫宿舍值班、电器设施管理、实验室化学试剂管理、校园周边环境、大型活动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应急疏散演练、监控设备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加强校车安全检查,重点突出校车登记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车辆性能、驾驶员和工作人员管理情况、校车运行安全管理、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校车行驶路线等情况。要深刻吸取翰林学院“11.11”事故教训,既要检查教学及科研实验室危化品的采购、保管、使用,以及“三废”处理;也要检查教学实验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资质和基本设施运行情况、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废弃科研实验室和危险品处理情况。同时,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加大校园周边流动摊点、临时疏导区(尤其是带有液化气钢瓶的食品摊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严防各类事故发生。责任单位:文教体。
8.特种设备方面:深入开展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大电梯隐患排查和整治的力度。针对学校、幼儿园以及医院、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包括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浴室小锅炉、气瓶、乘客电梯、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实施重点安全监督检查,加大对违规使用特种设备行为的执法整治。责任单位:工业三产办、广陵市场监管分局。
9.消防方面:要针对冬季火灾特点和防控难点,本着“分类检查,集中整治”的原则,加强对宾馆、饭店、超市、浴室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各类出租房等重点部位的消防检查,及时发现、消除事故隐患;严厉查处“三合一”场所,纠治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取暖、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设置影响人员逃生的铁栅栏等问题;严格重大公众聚集活动审批,周密制定并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肃查处火灾危险性较大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以及未经消防设计、开业未经消防竣工验收、堵塞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采用易燃材料装修以及擅自关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广陵派出所。
10.社会福利机构方面: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重点围绕食品安全、水电安全、人员管理、住房安全、灾害应急、安全防护措施、消防设备设施等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责任单位:民政科。
11.用电安全方面:要对电气线路进行排查,加强居民住宅特别是学校、幼儿园、敬(养)老院、超市、浴室、服装加工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表箱设置、电气线路的检查。对违规使用明令禁止的电线、电气设备的,要立即予以拆除;对违规使用木板作底板、用电线路不规范的,要限期整改。责任单位:广陵供电所。
12.再生资源回收场所安全方面。吸取无锡“10.31”事故教训,商务、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住建、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要对再生资源回收场所开展“拉网式”排查,严格查处无证经营、不按照规定备案登记、违章作业、污染环境等以及违反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规范经营行为,杜绝违章作业,消除风险隐患,严防此类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广陵派出所
四、检查时间和主要工作任务
即日起至20xx年1月25日,集中2个月时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1月15日前)。研究制定方案、召开会议,明确任务、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全面排查阶段(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12月1日)。对照工作方案,逐一组织排查,建立隐患排查清单,形成底册。
(三)整改提升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对照隐患排查清单,逐一推动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抓好安全生产,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更是冲刺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的最基本保障。各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要发挥好行业监管的作用,要紧紧抓住企业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通过失信惩戒、公开曝光、经济处罚、关闭取缔等措施,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迅速部署,精心组织。要深刻吸取今年以来市内外各类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反思,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当前正值冬季,由于临近年底,各类企业进入生产高峰,用火用电需求旺盛,群众出行和集会活动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密集,再加上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影响,往往导致事故多发。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改进、创新检查方式,延伸安全监管的触角和范围,增强安全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全面检查,督促整改。检查中要做到辖区、行业企事业单位全覆盖。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督促整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督促制定整改和防范措施,限期整改到位;重大隐患整改期间不能保证安全的,要责令立即停工停产停业整改。对整改情况要进行跟踪督促,做到有检查,有复查,有处理结果。
(四)认真分析,及时总结。要在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分析研究,总结工作得失,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各行业主管科室、部门要于20xx年1月10日前将本单位大检查活动总结报镇安委办。
六、加强应急值守,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各企业、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保证通信畅通,发现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并启动应急响应。完善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工作手册和保障机制,强化应急演练和应急物资储备。强化岗位练兵,前置救援力量,保持应急状态,一旦发生事故险情,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有力有序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影响,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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