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XX发电企业劳动保护及个体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标准》,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XX发电企业劳动保护及个体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标准》。
XXXX发电有限公司
劳动保护及个体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标准
1 范围
1.1 本标准明确了劳动保护用品及个体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和工作时使用的具体要求。
1.2 本标准适用于XXXX发电有限公司所有员工。
2 引用标准
2.1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国家电网安监[2008]23号(火电厂动力部分)
2.2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国家电网安监[2005]83号(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
2.3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5027-93
2.4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大唐集团制[2010]17号
2.5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号
2.6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 GBZ2.2-2007
2.7 《电力工业工业卫生法规与标准汇编》1979电力企业联合会
3 职责
3.1职能
3.1.1劳动保护用品及个体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由公司设备管理部、安全监察部负责;
3.1.2公司相关部门应配合设备管理部、安全监察部做好劳动保护用品及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工作;
3.1.3 物质部对采购劳动保护用品及个体防护用品的质量负责,其他部门负责安全帽的使用管理工作。
3.2权限
3.2.1设备管理部、安全监察部有权对全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及个体防护用品进行管理;
3.2.2安全监察部有权对公司各部门劳动保护用品及个体防护用品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管理目标
防工作人员高空摔跌、物体打击、碰撞等造成人身伤害,确保人身安全。
4.2管理要求
4.2.1发放标准
4.2.1.1 劳动保护用品
4.2.1.1.1 安全帽
4.2.1.1.1.1 XXXX发电有限公司所有员工每人发放一顶,使用期限满30个月由公司安全监察部统一更换;
4.2.1.1.1.2管理人员使用红色、运行人员使用黄色、检修人员使用兰色、检查、参观、实习人员使用白色。
4.2.1.1.2 安全带
4.2.1.1.2.1 从事高空作业的部门或班组根据日常工作任务的情况配备数量;
4.2.1.1.2.2 由于工作任务加大临时而要求增加的也应申报;
4.2.1.1.2.3 安全监察部、设备管理部对部门或班组申报的数量进行审核、批准、发放,务必满足生产工作需要;
4.2.1.1.2.4安全带自领用日期起满5年报废。
4.2.1.1.3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4.2.1.1.3.1 310 MW机组集控室放置5套。燃运控制室、脱硫控制室各放置3套;
4.2.1.1.3.2 消防保卫部2台消防车各配置4套;
4.2.1.1.3.3消防保卫部装备库放置12套。
4.2.1.1.4 耳塞
4.2.1.1.4.1 生产运行、检修人员和其他接触噪音工作人员每2年发放一副;
4.2.1.1.5 绝缘操作棒
4.2.1.1.5.1 310 MW机组运行按电压等级配备,每种电压等级配备1-2根;
4.2.1.1.6 验电器
4.2.1.1.6.1 310 MW机组运行按电压等级配备,每种电压等级配备1-2根;;
4.2.1.1.6.2 检修部电气专业、控制部、发电剖运行相关人员每人配置1支试电笔;电气专业检修人员配备电工工具一套;
4.2.1.1.6.3 各检修班组可配置1支试电笔。
4.2.1.1.7 绝缘手套、绝缘靴
4.2.1.1.7.1 有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式电动工器具的部门或班组必须配置1-3双橡皮绝缘手套;
4.2.1.1.7.2检修部、控制部电气各班组配置1-6双橡皮绝缘手套;
4.2.1.1.7.3 310 MW机组集控室配置4双橡皮绝缘手套供运行公用。
4.2.1.1.7.4 310 MW机组集控室各配置4双绝缘靴供运行公用。
4.2.1.1.8 携带型短路接地线
4.2.1.1.8.1发电部电气专业根据工作情况申报配置数量;
4.2.1.1.8.2安全监察部、设备管理部对班组申报的数量进行审核、批准、发放,务必满足安全生产工作需要。
4.2.1.1.9 行灯变压器
4.2.1.1.9.1 各检修班组可配备1-3个。
4.2.1.1.10 漏电保护器
4.2.1.1.10.1各检修班组必须根据配备电动、电气工器具和工作任务配备电压、电流不等的漏电保护器1-5个。
4.2.1.1.11 其他
4.2.1.1.11.1根据生产方式和情况的变化及要求,随时按有关规定增配、发放。
4.2.1.2 个体防护用品
4.2.1.2.1 根据公司员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发放。
4.2.2 使用规定
4.2.2.1 总则
4.2.2.1.1 本公司所有员工进入生产、施工现场必须按《安规》规定,戴好安全帽、正确着装、穿好工作鞋(按工种);
4.2.2.1.2 高空作业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
4.2.2.1.3 凡使用手持电动工具、移动式电气安全工器具时必须戴好绝缘手套、接好漏电保护器;
4.2.2.1.4 行灯必须接降压变压器,按《安规》要求的注意事项进行使用;
4.2.2.1.5 为保护工作人员,在工作地点防止突然来电或放尽设备断开部分的剩余电荷,必须装置接地线,接线具体要求遵照《安规》执行。
4.2.2.1.6 当噪音超过85(dB)或长时间接触噪音,必须戴耳塞。
4.2.2.1.7 当煤、粉尘浓度超过6mg/m必须戴防尘口罩、护目眼镜和防尘帽,低于6mg/m也应戴纱口罩。
4.2.2.1.8 冬天室外作业要穿短棉衣。
4.2.2.1.9 雨天室外作业要穿雨衣、雨靴。
4.2.2.2 电工作业
4.2.2.2.1 用绝缘棒拉合隔离开关(刀闸)或经传动机构拉合隔离开关(刀闸)和断路器(开关),均应戴绝缘手套;
4.2.2.2.2 装卸高压熔断器(保险),应戴护目眼镜和绝缘手套;
4.2.2.2.3 在检修前必须进行验电工作,高压验电必须戴好绝缘手套;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的专用验电器;
4.2.2.2.4 工作人员进入SF6配电装置室和对SF6设备解体检修前;必须用检漏仪测量SF6气体含量,检修时需着防护服、戴好防毒面具和防护手套;检修结束后,检修人员必须用洁具(公司定期发放)洗澡。
4.2.2.3 焊工作业
4.2.2.3.1 电火焊工作时应穿白色帆布工作服、鞋罩、皮袖套;
4.2.2.3.2电焊工应使用镶有滤光镜的手把面罩或套头面罩、电焊手套;在潮湿地方进行电焊工作,应穿橡胶绝缘鞋或电工皮鞋;清除焊渣应戴白光眼镜(防护镜);
4.2.2.3.3 火焊工应戴有色眼镜、电焊手套。
4.2.2.3.4 氩弧焊工作时应戴有色眼镜、静电口罩或专用面罩、氩弧焊手套。
4.2.2.4 热处理作业
4.2.2.4.1 操作时应戴好防护眼镜、专用绝热手套;
4.2.2.4.2 使用热处理设备时应接好漏电保护器。
4.2.2.5 金属监督作业
4.2.2.5.1 进行X射线探伤工作时,应穿防护服,戴防射线眼镜,穿防射线皮鞋,携带报警33
器;
4.2.2.5.2 进行光谱分析工作时,应戴防护眼镜;
4.2.2.5.3 进行表面渗透探伤时,应带胶皮手套及防护口罩;
4.2.2.5.4 使用设备、仪器时必须接好漏电保护器。
4.2.2.6 起重作业
4.2.2.6.1 使用手动起重机具,绑扎、穿挂钢丝绳时必须戴帆布手套;
4.2.2.6.2 起重指挥应使用红白旗、口哨;
4.2.2.6.3 雨天作业应穿两节雨衣、中筒雨靴。
4.2.2.7 化学工作作业
4.2.2.7.1 化验室应有自来水,通风设备,消防器材,急救箱,急救酸、碱伤害时中和用的溶液以及毛巾、肥皂等物品;
4.2.2.7.2 化验人员穿化纤白褂;
4.2.2.7.3 使用易爆物品、剧毒药品要特别小心,必要时要戴口罩、防护眼镜及橡胶手套;
4.2.2.7.4 使用和装卸生石灰、菱苦土、凝聚剂及漂白粉等药品时,应穿工作服,戴防护眼镜、口罩、手套,穿橡胶鞋;工作地点应装有自来水,并备有毛巾和肥皂;
4.2.2.7.5 搬运和使用浓酸或强碱性药品时,应戴口罩、橡胶手套及防护眼镜,穿橡胶围裙及长筒胶靴(脚裤须放在靴外);
4.2.2.7.6 开启苛性碱桶及溶解苛性碱时,均须戴口罩、橡胶手套及防护眼镜并使用专用工具。
4.2.2.8 制氢作业
4.2.2.8.1 工作人员进入制氢室应穿防静电工作服;
4.2.2.8.2 工作时应戴橡胶手套及防护眼镜;
4.2.2.8.3制氢室内的电气装置应采用防爆型。
4.2.2.9 检修作业
4.2.2.9.1 清扫煤粉仓的工作人员应戴防毒面具、防护眼镜、手套,服装应合身,袖口、裤脚须用带子扎紧或穿专用防尘服;
4.2.2.9.2 进入煤粉仓内必须使用安全带,安全带的绳子应缚在仓外固定物上,并至少有两人在外严密监护;
4.2.2.9.3 煤粉仓内必须使用12V的行灯,橡皮线和灯头绝缘应良好;
4.2.2.9.4 铲除积粉应使用铜制或铝制工具,防止产生火花;
4.2.2.9.5 容器内使用行灯,电压不准超过12V,行灯变压器的外壳应可靠地接地,不准使用自耦变压器;
4.2.2.9.6 行灯用的变压器不得携入锅炉及金属容器内
4.2.2.10 地下作业
4.2.2.10.1 在可能发生有害气体的地下维护室或沟道内进行工作的人员,除必须戴防毒面具,还必须使用安全带,安全带绳子的一端紧握在上面监护人手中;
4.2.2.10.2 预防一氧化碳及煤气中毒,必须戴上有氧气囊的防毒面具。
4.2.2.11 运行作业
4.2.2.11.1 观察锅炉燃烧情况时,须戴防护眼镜或用有色玻璃遮住眼睛。
4.2.2.11.2 排污时工作人员必须戴手套;
4.2.2.11.3 除焦时工作人员必须穿着防烫伤的工作服、工作鞋,戴防烫伤的手套和必要的安全用具;
4.2.2.11.4 出灰时工作人员应戴手套,穿防烫伤的工作服和长筒靴,并将裤脚套在靴外面,以防热灰进入靴内。
4.3管理条件
劳动保护用品及个体防护用品规范、统一。
4.4管理方法
采用计算机网络管理。
5管理程序
安全监察部统一规划,物质部采购,使用部门(本人)开出领料单领导审批,凭单到物资部领取,坏的由物质部回收,使用部门建立台帐、编号,工作人员检查正确使用。
6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日常的检查与考核。
推荐专题: XX发电企业劳动保护及个体防护用品发放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