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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加强采购计划管理,规范采购工作,保障公司及子公司运营所需物品的正常持续供应,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所有物资(包括固定资产、易耗品、营销礼品等)的采购。
三、职责权限
1、公司董事长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审批;3、公司财务部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3、产品中心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制订。
四、采购原则
1、询价比价原则
物品采购必须有两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2、一致性原则
采购人员定购的物品必须与请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请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采购人员须及时反馈信息供申请部门更改请购单或作参与。如确因特定条件数量不能完全与请购单一致,经审核后,差值不得超过请购量的5—10%。
3、低价搜索原则
采购人员随时搜集市场价格信息,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库,了解市场最新动态及最低价格,实现最优化采购。
4、廉洁原则
(1)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采购物品质量,降低采购成本。(2)廉洁自律,不收礼,不受贿,不接受吃请,更不能向供应商伸手。(3)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4)加强学习,广泛掌握与采购业务相关的新材料、新设备及市场信息。
(5)工作认真仔细,不出差错,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5、招标采购原则
凡大宗或经常使用的物品,都应通过询议价或招标的形式,由采购、财务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定出一段时间内(一年或半年)的供应商、价格,签订供货协议,以简化采购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于价格随市场变化较快的物品,除缩短招标间隔时限外,还应随时掌握市场行情,调整采购价格。
6、审计监督原则:
采购人员要自觉接受财务部或公司领导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质询。对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违犯廉洁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依照公司相关制度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物资分类:
(一)物资分类
1、固定资产类: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有形资产。2、经营物资类:与经营有关的各种物品。3、营销礼品类:节日礼品、营销礼品等。4、办公用品类:与办公有关的物品。5、后勤物资类:指厨房和宿舍方面的物品。6、其他类型物资:其他需要采购的相关物品。
(二)采购安排:
由总公司统一采购:经办人填写申购单,经所在部门经理审批,子公司总经理审核后,原则上由总公司产品销售中心统一采购。(子公司办公用品类、后勤类的食堂菜品及调料、店内经营所供的小吃、水果等临时性易耗品经部门经理造册报子公司总经理审批,财务审核后可由子公司自行采购)
六、采购流程:
1、采购申请:
使用部门填写《申购单》经部门经理及子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交产品销售中心,申购单要求注明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需求日期、参考价格、用途等。
2、询价比价议价:
(1)每一种物品(物资)原则上需三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报价。
(2)采购员接到报价单后,需进行比价、议价,并填写《询价记录表》,按低价原则进行采购。
(3)属下列情况者,无须进行比价、议价:独家代理、独家制造、专卖品、原厂零配件无代用品,但仍需留下报价记录。
3、样品提供和确认:
(1)若须进行样品提供和确认的,须确定送样周期,由采购人员负责追踪,收到样品后,须第一时间送交需求部门进行确认,必要时需会同财务部等部门相关人员予以确认。
(2)对于需要保存样品的,须作封样处理,以便日后作收货比较。4、供应商选择:
(1)具有合法经营主体者。
(2)品质、交货期、价格、服务等条件良好者。(3)信誉良好者。(4)客户认可的供应商。采购人员须建立供应商信息台帐。5、合同签定:
(1)供应商经送样审查合格后,由采购部门与选定的供应商签订合同。(2)交易发生争执时,依据合同的核定条款进行处理。6、进度跟催
(1)为确保准时交货,采购人员应提前采用电话、传真或亲自到供应商处跟催,以确保物品(物资)能适时供应。
(2)若采购物品(物资)无法在预定时间内交货的,采购人员须提前通知需求部门,寻求解决办法,并须重新和供应商确定新的交货期,并知会需求部门。
7、验收入库:
采购物品(物资)到公司后,属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配件等物品(物资)、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大宗劳保用品等经需求部门验收,办公用品等常用品经库管验收合格后,库管开具《入库单》,按流程办理入库手续。如验收不合格的,由验收部门通知采购部门,2日内办理换(退)货手续。
8、对帐付款:
采购付款实行审批制度,具体程序如下:
(1)采购人员凭申购单、入库单、购货发票到财务处办理申请付款手续;(2)付款方式:
A、金额在200元以下,经产品销售中心和副总经理(总经理)签字后,公司财务审核后现金支付。
B、金额在200元—1000元,经产品销售中心和副总经理(总经理)签字后,公司财务审核后转账支付。
C、金额在1000元以上,经产品销售中心、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财务审核、董事长签字后,转账支付。
(3)需要预付款的部门,直接填制转账汇款申请单,经产品销售中心、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财务审核、董事长签字后可先办理汇款手续,财务部据此挂账,待发票来到后再由经办部门办理发票入账手续冲账。
七、本制度解释权归财务部,自_年3月1日起执行。八、本制度附件:1、《请购单》2、《采购询价记录表》
零星工程材料的采购方式可以分为甲供和乙供两种,具体采用的方式按相关规定在确定施工单位时与施工单位明确。
一、甲供材料操作:
1、用材申请施工队根据工程需要在开工前报用材计划,用材计划必须详细注明材料的规格、数量和进场时间(见附件1)。
2、审核批准由后管处基建科审核用材申请,3000元以内的采购由后服公司批准,5000元以内的采购由后管处批准,5000元以上须经院分管领导批准;
3、材料采购根据用材计划,须办理技术学院招投标、竞价、询价申请表(见附件2),组织3家或3家以上供货商进行竞价、询价或投标,供货商需提供样品。由后服公司维修中心或后管处基建科组织学院相关部门进行内部评标以确定供货商并对样品进行封存。
4、材料供应根据评标结果,书面通知施工队,由各施工队落实供货数量和时间。材料进场需由基建科、维修中心责任人和施工队共同验收,由施工单位签收送货单(送货单一式四联,供货商、施工队、基建科、维修中心各一联)。
5、材料入库和领用材料入库前需由后服公司或后管处办理入库单(见附件3)。根据施工队提出用材计划表,由基建科或维修中心办理材料领用手续,并填写领料单(见附件4)。
二、乙供材料操作:
乙供材料由施工队在施工前填报技术学院材料报价单(见附件5)至基建科或后服公司运保中心,并注明材料品牌、产地、规格、数量等,由后管处基建科或后服公司维修中心负责认价,报后管处或后服公司及院领导审批。
一、请购及其规定
1. 请购的定义
请购是指某人或者某部门根据生产需要确定一种或几种物料,并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一份要求获得这些物料的单子的整个过程。
2. 请购单的要素
完整的请购单应包括以下要素:
请购的部门; 请购物品所属项目; 请购的用途; 请购的物品名; 请购的物品数量;
请购的物品规格; 请购物品的样品、图纸或技术资料等; 请购的物品的要求时间;
请购如有特殊需要请备注; 请购单填写人; 请购部门主管; 请购单审核人; 采购副总审核;
财务审核人; 公司总经理。
3. 请购单及其提报规定
⑴ 请购单应按照要素填写完整、清晰,由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报采购部门;
⑵ 固定资产申购按照附表一(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的格式进行填写提报;
⑶ 其他材料设备及工程项目申购按照附表二(物资采购申请表)的格式填写提报;
⑷ 日常零星采购按照公司印制的按照附表三(物资采购审批单)的格式填写提报;
⑸ 请购部门在提报请购单是应要求采购部签字接收人请购部门备份;
⑹ 涉及到请购数量过多时可以附件清单的形式进行提交,为提高效率该清单的单子文档也需一并提交;
⑺ 遇公司生产、生活急需的物资,公司领导不在的情况,可以电话或其他形式请示,征得同意后提报采购部门,签字确认手续后补。
⑻ 如果是单一来源采购或指定采购厂家及品牌的产品,请购部门必须作出书面说明。
⑼请购单的更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由公司领导签字后报采购部。
4. 公司物资请购单的提报部门
⑴ 公司经营生产的物资、劳务、固定资产、工程及其他项目由生产部门提报;
⑵ 公司生活及办公的物资、固定资产、服务或其他生活及办公项目由办公室提报; ⑶ 公司各部门专用的物资由各部门自行提报。
二. 请购单的接收及分发规定
1. 请购的接收要点
⑴ 采购部在接收请购单时应检查请购单的填写是否按照规定填写完整、清晰,检查请
购单是否经过公司领导审批;
⑵ 接收请购单时应遵循无计划不采购,名称规格等不完整清晰不采购,图纸及技术资料不全不采购,库存已超储积压的物资不采购的原则;
⑶ 通知仓库管理人员核查请购物资是否有库存;
⑷ 对于不符合规定和撤销的请购物资应及时通知请购部门。
2. 请购单的分发规定
⑴ 对于请购单采购部应按照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进行分工处理;
⑵ 对于紧急请购项目应优先处理;
⑶ 无法于请购部门需求日期办妥的应通知请购部门;
⑷ 重要的项目采购前应征求公司相关领导的建议。
3. 采购周期的规定
⑴ 单次采购金额预算在1万元以下的零星采购项目或预算在1万元以下可市区采购的物资及产品的采购周期不应超过5天;
⑵ 单次采购金额预算在1万元以上的项目比价采购,采购周期不应超过15天;
⑶ 请购部门应按照以上规定的时间提前提报请购单采购部如未能按时完成采购任务
时应向领导说明原因;
⑷ 遇到紧急采购应汇报公司领导采取快速优先采购的策略。
三. 询价及其规定
1. 询价前应认真审阅请购单的品名、规格、数量、名称,了解图纸及其技术要求,遇到问题应及时的与请购部门沟通;
2. 属于相同类型或属性近似的产品应整理、归类集中打包采购;
3. 对于紧急请购项目应优先处理;
4. 所有采购项目上必须向生产厂家或服务商直接询价,原则能不通过其代理或各种中介结构询价;
5. 对于请购部门需求的物资或设备如有成本较低的替代品可以推荐采购替代品;
6. 询价时对于相同规格和技术要求应对不同品牌进行询价;
7. 在询价时遇到特殊情况应书面报请公司领导批示。
四. 比价、议价
1. 对厂商的供应能力,交货时间及产品或服务质量进行确认;
2. 对于合格供应商的价格水平进行市场分析,是否其他厂商的价格最低,所报价格的综合条件更加突出;
3. 收到供应单位第一次报价后应向公司领导汇报情况,设定议价目标或理想中标价格。
4. 重要项目应通过一定的方法对于目标单位的实力,资质进行验证和审查,如通过进行实地考察了解供应商的各方面的实力等;
5. 参考目标价格与拟合作单位进行价格及条件的进一步谈判。
五. 比价、议价结果汇总
1. 比价、议价汇总前应汇报公司相关领导,征得同意后方可汇总;
2. 比价、议价结果汇总应按照附表六(比价/招标汇总表)的格式完整列出报价、工期、付款方式及其他价格条件、列出拟选用单位及选用理由,按照一定顺序逐一审核;
3. 如比价、议价结果未通过公司领导审核应进行修改或重新处理。
1、采购应及时收集填制供应商档案表,内容包括:供应商的名称、产量、供货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和供货情况等方面的资料^档案。供应商的档案包括
a.法人资料、资质、资信等
b.产品质量状况
c.价格与交货期
d.历史业绩等。
2、对合格供应商的控制
a.质检员对供应商每次供货时进行抽样检验。
b.供应商每次供货如产品质量不合格按本公司《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如交货期: 进行时可由采败员对供应商靠出警汁严重时发出暂撤消供应商关系的通知。
3、对主要原材料的采购由采购部门根据订货合同对原材料的需求量要求和库存情况制定采购计划在《合格供应商名单》上选择供应商《采购合同》的拟制必须符合国家《合同法》有关规定。
4、原辅材料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实行生产许可证的坚决采购有QS标志的产品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验收,原辅材料验收从合格供应商采购的原辅材料厂后质检部进行验收的,同时还需对供应商名称、货证是否相符等相关资料进行核对。采购产品验收商需提供的证明材料,采购产品进厂时要严格控制其验收检验过程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如供应商未提供或证明内容与规定不符时独存放待证明材料重新提供后再进行核对。
对符合要求的即可办理入库手续,来自非合格供应商的货物拒收,到期未提供官方合格证明资料或与要求内容不符直到提供资料齐全为止,连续3次发生偏差的供应商应停止其合格供应商资格,运输车辆是否卫生外包装是否有破损、有油污等验证货证是否相符标识是否清楚、正确采购部每年对合格供应商进行一次复评。原辅料的贮存原辅料应在专用库房中分类贮存。
5、采购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正式供货方进行质量跟踪并填写《质量跟踪报告》改进的供应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工程物资采购管理,规范工程物资采购工作的程序和标准,防范和降低工程物资采购中的风险,保障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益,根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采购与付款》等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的工程物资是指公司开发项目所需要的、由公司采购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工程材料、工程用设备、工程用施工设备。公司购买的管理用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不包含在本制度管理范围内。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开发的所有项目。
第二章部门设置与职责分工
第四条
需求部门
负责各工程项目开发、建设和后期管理的部门是工程物资的需求部门,负责审核确认施工单位提出的物资需求长期规划和物资需求申请、及时提交物资长期需求规划和近期需求申请、审核供应商、与供应商技术交流、物资验收和物资后续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
采购执行部门
物资部是工程物资采购的执行部门,负责按照需求部门的计划组织采购、采购合同管理、监督供应商执行状况、工程物资采购信息传递、物资验收和交接、建立采购台账、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提出采购付款申请等工作。
第六条
采购审核部门
集团供应公司是工程材料采购价格的审核部门,负责收集并依据公司采购的历史价格、外部市场价格、专业机构提供的价格等可比较信息对采购价格进行独立审核。
第七条
采购审批部门
按照集团公司的采购审批程序执行。
第八条
采购监督部门
签证部是工程物资采购工作的监督部门,负责对采购内部控制、采购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合同部、财务部对采购付款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章采购程序与工作标准
第九条
月度采购计划
需求部门每月根据工程设计和施工进度编制《月度物资需求计划》,每月按时将计划提交给物资部。物资部根据上报的计划,进行汇总,形成《月度采购计划》,报公司计划会议审阅。审阅通过后,物资部根据《月度物资采购计划》套用计划或定额价格提出资金支付计划,提交资金管理部落实采购资金,并统筹做好人员安排、时间安排等采购准备工作。
第十条
需求申请
1、需求部门根据《月度物资需求计划》按照统一格式编制《物资需求申请表》。《物资需求申请》应分类填写,按照施工单位和类别连续编号,要求内容准确、明晰、完整,需求部门对申请的正确性和合理性负责。
2、需求部门应在以下规定时间内分别上报给物资部。
材料类别
提前申报天数
(相对于拟进场时间)
每月申报日期
建筑材料
10天
10日、20日、30
钢材
10天
1日、10日、20日
管材、电气、电缆等其他材料
15天
1日、15日
零星设备
15天
1日、15日
小型设备
30天
1到5日
中型设备
根据设备生产周期和项目进展情况适当提前申报
随时
大型设备
3、《物资需求申请》提交物资部前应由施工单位、监理公司、需求部门的工程人员和项目经理审核签字。但下列情况必须经过特殊审批后方可提交给物资部:
1)提前申报天数少于规定时间的,应经分管领导审批;
2)未能在规定的申报日期申报的,应经分管领导审批;
3)没有列入《月度物资需求计划》的大、中型设备,应经公司总经理审批;
4)没有列入《月度物资需求计划》的其他物资,应经分管领导审批;
5)各施工单位、各部门必须按日期申报《物资需求申请》;
6)定价询价工作单位、各部门必须已《工作联系单》的形式,并注明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第十一条
采购申请
物资部收到需求部门上报的《物资需求申请表》后,进行审核并汇总,编制《采购申请表》。《采购申请表》应分类填写,每类连续编号,并注明拟采取的采购方式。
1、公司招标采购方式:单类产品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并且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进行招标的,将《采购申请表》提交给合同部进行招标,物资部、合同部、需求部门按照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共同完成采购工作,具体采购程序详见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2、非公司招标方式:
1)单类产品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但根据实际情况本次无法进行招标采购的,物资部将《采购申请表》提交公司分管领导、集团供应公司审核并批准后,执行采购程序。
2)单类产品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物资部根据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采购。
第十二条
寻找供应商
物资部、各部门应寻找不少于5家供应商(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不少于3家)。供应商少于规定数量的,物资部应向集团供应公司书面报告原因,集团供应公司审核批准后进行采购。
需求部门应向物资部推荐供应商。特别是首次购买和技术复杂的项目,推荐的供应商应不少于3家。
物资部寻找供应商应遵循以下原则:
1、应根据成本效益原则,尽量多寻找供应商参与洽谈;
2、重复采购的,应在公司的合格供应商数据库中优先选择供应商;
3、同类产品采购中,应不断更新采购供应商,不得长期保持不变。
第十三条
供应商评定
物资部收集寻找供应商的资质、资格等能够表明供应商实力和水平的资料,与需求部门、审计部、分管领导、公司领导共同对供应商进行资格评定,筛选出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物资部将符合要求的新增供应商添加到公司的供应商数据库中。
第十四条
信息传递与沟通
物资部负责收集、整理采购信息,传递给评定合格的供应商,并接受和回答供应商提出的疑问。采购信息一般包含以下内容:
1、产品信息:包括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型号、标准、品牌要求、产地要求等关于产品的信息,由物资部根据需求部门的需求计划编制。
2、商务信息:包括付款方式、付款期限、要求的供货时间、对供应商违约的制约条款等除价格之外的信息,由物资部根据集团公司的采购政策编制。
3、技术信息:包括产品采用的生产标准、技术指标、运行要求等技术信息,由需要部门负责编制后交给物资部。
第十五条
技术交流
需要技术交流的,物资部组织需求部门与供应商以合适的方式进行技术交流,物资部对技术交流的组织工作负责,需求部门对技术交流的效果负责。技术交流后形成技术交流记录,物资部、需求部门、供应商在记录上签字后交物资部存档。
在技术交流过程中,需求部门应会同物资部对参与的供应商进行进一步的了解和审查,评估供应商的能力和水平,筛选出参与商务报价的供应商。
第十六条
商务报价
在供应商充分了解和明确采购信息的基础上,物资部组织供应商进行商务报价。物资部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取得供应商的商务报价:
1、协商定价
物资部与供应商一一进行协商议价,供应商确定报价后向公司提供书面的《报价表》。物资部根据供应商的报价编制《报价汇总表》,并注明拟选择的供应商和价格。
2、集中竞价
由公司相关部门共同组成竞价小组,负责召集供应商参与集中竞价,取得供应商的书面报价文件。集中竞价过程如下:
1)组成竞价小组:竞价小组一般由物资部、需求部门、审计部派员组成,是负责集中竞价的临时组织,由物资部牵头组织开展工作;
2)发放集中竞价通知:物资部在确定集中竞价时间、地点、人员安排后,通知供应商参与集中竞价;
3)确认采购信息:供应商按照要求参加集中竞价,竞价小组负责召集。供应商现场确认对产品信息、商务条款、技术条款已经知晓,并在《响应函》上签字确认。
4)竞价准备:竞价小组宣布竞价规则,发放《报价表》。
5)竞价:供应商现场填写发放的《报价表》,交给集中竞价小组。
集中竞价小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公布集中竞价最低价格,安排供应商进行竞价,竞价轮数由集中竞价小组确定。
6)签署集中竞价结果文件:最后一轮竞价结束后,集中竞价小组根据最后一轮的《报价表》编制《报价汇总表》,并注明拟选择的供应商和价格。集中竞价小组参与人员在《报价汇总表》上签字,连同供货商填写的原始报价表交物资部存档。
第十七条
价格审核
物资部将《报价汇总表》报集团供应公司,集团供应公司对采购价格进行审核并签批意见。
第十八条
价格审批
价格审核完毕后,物资部将《报价汇总表》及相应资料报给公司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
第十九条
通知供应商
公司领导审批后,物资部编制连续编号的《采购订单》,报物资部经理审核批准后,将《采购订单》发给供应商,通知供应商按照约定送货。
第二十条
签订合同
公司原则上应与供应商就每一笔采购签订供销合同。根据实际情况不能签订合同的,应由公司分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
物资部合同管理员根据采购审批结果,起草合同。需求部门负责提供合同的技术条款,技术条款应与相关方签字的技术交流记录一致。
合同起草完毕,合同管理员报物资部经理、公司分管领导、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后,办公室签章,合同正式签署。合同管理详见公司的《合同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通知收货
与供应商达成供应协议后,物资部将《采购订单》副本传递给需求部门、物资部保管员等相关单位和人员,通知其预计送货时间,使其做好收货准备。
第二十二条
验收与交接
物资部保管员、需求部门、施工单位、监管部门等相关部门负责物资的验收和交接,具体分工和程序详见《工程物资管理制度》。物资验收入库或交接后,接收人应当将收货信息及时反馈给物资部。
第二十三条
挂账与付款
供应商执行订单完毕后开立销售发票,发票必须注明《采购订单》号码,并与《采购订单》一一对应,不可将多张《采购订单》的产品混在一起开立发票;
供应商将发票交给物资部采购员,采购员根据《采购订单》和《报价汇总表》进行审核后,按照公司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审批完成后到财务部办理挂账。根据与供应商的约定需要付款时,采购员填写《付款申请书》,按照公司的付款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审批完成交财务部办理付款事宜。
第四章采购档案管理
第二十四条
采购文档
物资部应做好采购文档的档案管理工作,采购工作中的以下文档应按照采购订单批次整理归档:
1、物资需求申请;
2、采购申请;
3、产品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技术交流记录;
4、报价表和报价汇总表;
5、采购订单;
6、采购合同;
7、验收报告。
第二十五条
采购台账
物资部应建立采购台账,采购员将各个采购阶段的信息记录于采购台账。物资部可以按照供应商、物资名称、订单号等不同索引进行查询,以加强对采购的管理和对采购信息的利用。
采购阶段
需要的记录信息
需求计划阶段
需求计划编号、需求单位、施工单位、联系人、负责人;
产品品名、规格、型号、数量、进场开始时间、进场中止时间等。
采购阶段
供应商名称、联系方式;订单编号、合同编号、协议数量、协议价格、协议送货时间等。
交货阶段
交货日期、入库单号、送货数量、应付金额;
延误原因、短缺原因、质量状况;收货人等信息。
付款阶段
发票号码、发票金额、付款日期、付款金额、应付余额等。
各个阶段
其他特殊事项等
采购台账应定期与供应商、材料保管员、材料会计、财务部等相关各方进行核对,核对不一致的应及时查找原因并进行处理。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
第二十六条
监督
审计部负责参与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并监督其运行状况,提出修改和完善意见;审计部负责监督采购执行工作过程,并有权对采购工作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向公司高层领导提出处理和考核建议。
第二十七条
考核
1、物资部应收集整理以下信息,并向公司负责考核的部门提出考核建议:
1)需求部门提出的需求计划是否准确、需求计划的变动幅度是否过大、文本编制是否规范、文本编制是否及时、文本传递是否及时等;
2)采购人员的采购工作是否及时、采购产品是否相符、采购产品交货情况、采购程序和纪律的遵循性、编制文件是否规范、采购文档管理、采购台账管理等。
2、公司负责考核的部门应对物资部的工作进行考核,并提出考核建议,包括:采购工作是否及时准确、采购程序和纪律的遵循性、采购文档的管理、台账的管理等。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物资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司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物资采购业务,制定询价、议价流程,降低物资采购成本,确保公司各项物资供应,加强公司物资采购的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行为的基本规范。
第三条公司的采购部门或采购人员应当根据市场信息做到比质、比价采购,货比三家,同等材料质优、价廉、服务好者中标。
第二章采购流程
第四条请购的提出
1、生管部物控员依物料需要状况、库存数量、请购前置期等要求,每月25日前开立下月的所需物料《请购单》,包括已有销售合同订单的生产用主材、辅材、工具、设备修理配件、劳动保护用品、各种日常耗材等;
2、其它各部门所需的办公物品及零星物资采购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开立《请购单》;
3、《请购单》应注明物料名称、规格、数量、需求日期及注意事项,经权责主管审核,并依请购核准权限送呈相关人员批准;
4、《请购单》一联自存,二联送交采购部,三联交财务部;
5、交期相同的同属一个供应厂商之物料,请购部门应填具在同一份《请购单》内;
6、紧急请购时,请购部门应于《请购单》备注栏注明“紧急”字样。
第五条请购核准权限
1、生产所需原材料单笔请购金额预估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下者,由生产副总核准,超过此数额的,由总经理核准;
2、车间需购买的机修配件、零件,价值在1000元以下的由车间主任填写材料请购单报生管部,价值在1000-20000元的由车间主任上报生产副总签字确认后报生管部,由生管部汇总后报采购部;价值在20000元以上的由工程部统计、生产副总确认后上报总经理签字后方可送采购部。
3、常用办公用品及物业所需物品请购,由办公室填报《请购单》,办公室主任批准,空调、热水器、高级家具及单件物品价格在500元以上的由总经理核准。
第六条请购的撤消
1、已开具《请购单》,并经核准后因各种原因需撤消请购时,由请购部门以书面方式呈原核准人,并转送采购部,必要时应先口头知会采购部。
2、采购部门接获通知后,立即停止采购。
3、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停止采购时,采购部应商原请购部门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第七条采购方式
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物料采购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1、集中采购公司通用性大宗物料(水泥),以集中采购较为有利,依定时或定量之计划进行采购;
2、合约采购公司经常使用之物料(承、插口板、卷钢板、预应力钢丝、线材等),采购部应事先选择供应商,确定供应价格及交易条件,办理合约采购,依定时或定量之方式进行采购;
3、一般采购除1、2以外之零星物料,采用随需求而采购之方式。
第八条询价、议价
1、采购部采购人员接获核准后之《请购单》,除集中采购方式外,应选择至少三家列入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内的供应商作为询价对象;
2、确属货源紧张、独家代理、专卖品等特殊状况,不受前条所限;
3、如向特约供应商采购时,应附其报价明细表,如特约供应商有两家以上,则应向其同时索要报价明细表;
4、选择询价或采购的对象,应依照直接生产厂商、代理商、经销商之顺序选择;
5、供应商提供报价之物料规格与请购规格不同或属代用品时,采购人员应商请购部门确认;
6、专业材料、用品或项目,采购部应会同使用部门共同询价与议价;
7、询价后,如有必要,采购部应至少选择两家以上供应商进行交互议价;议价应注意品质、交期、服务兼顾。
第九条议价原则
遇以下状况时,采购部应及时与供应商议价:
1、市场价格下跌或有下跌趋势时;
2、采购频率明显增加时;
3、本次采购数量大于前次时;
4、本次报价偏高时;
5、有同样品质、服务之供应商提供更低价格时;
6、其他有利于公司条件时
第十条定价核准
1、采购人员询价、议价完成后,填写《采购询价、议价单》(对内使用),随附各供应商回传的《采购询价单》(对外使用),必要时附上书面说明,呈采购部经理审核;采购部经理审核时,认为需要再进一步议价时,退回采购人员重新议价,或由经理亲自与供应商议价。
2、单笔采购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采购订单,价格由采购部经理核准,确定供应商;超过1万元的采购订单,其价格提交总经理核准后确定供应商。
3、采用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供应商确定,必须呈送总经理核准。
第十一条订购作业
1、采购人员接获经核准之供应商后,应以本公司出具《购销合同》,或供货商出具《购销合同》形式向供应商订购物料,并以传真形式签字确认。
2、若属一份订购单多次分批交货的情形,采购人员应于《购销合同》上明确注明。
3、采购人员应控制物料订购交期,及时向供应商跟催交货进度。
第十二条验收与付款
1、依相关检验与入库规定进行验收工作。
2、依财务管理规定,办理供应商付款工作。
第三章采购物品之品质管理
第十三条采购品质文件资料要求
物料订购前,本公司应提供下列文件资料,或在《购销合同》、采购合约内予以明确规定:
1、订购物料之规格、图纸、技术要求等。
2、产品技术精度、等级要求。
3、各种检验规范、标准或适用规格。
4、所需之产品认证要求或工厂品质管理体系认证要求。
第十四条合格供应商之选择
物料采购,除经总经理特准外,均需向合格供应商订购。合格供应商一般要求符合下列条件:
1、经本公司供应商调查,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内的供应商。
2、提供的样品经本公司确认合格。
3、类似物料以往采购之良好记录。
第十五条品质保证之协定
物料采购,应由供应商承负品质保证之责任,并在订购前明确,本公司要求供应商承诺下列品质保证:
1、供应商品质管理体系需符合本公司指定之品质保证系统、如ISO9000等。
2、供应商应保证产品制造过程的必要控制与检测。
3、供应商应随货送交其出货品质检验合格之记录。
4、接受本公司必要之供应商调查。
5、保证对提供的产品在使用或销售中发生的因供应商责任导致之不良的责任承担与赔付。
第十六条进货验收之规定
供应商提供之物料,必须经过本公司仓库、品管、采购等部门人员之相关验收工作,主要包括下列几项:
1、品质检验品管部依进料检验规定进行抽样检验,以确定交货品质是否符合品质要求。
2、处理短损根据点收、检验结果,对发生短损的,予以更正数量,必要时向供应商索赔;
3、退还不合格品对检验不合格之物料,退供应商进行必要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向供应商进行索赔;
第十七条品质纠纷处理
有关采购物料发生规格不符、品质不良、交货延迟、破损短少、使用不良等情况之处理流程统称为品质纠纷处理。具体规定如下:
1、处Z依据以双方事先约定之品质标准作为处Z依据,并于《购销合同》上详细说明,其中涉及交货时间、检验标准、包装方式等的,原则上以本公司之要求为依据。
2、采购物料退货与索赔
(1)拟退回之采购物料应由仓管员清点整理后,通知采购部。
(2)采购部经办人员通知供应商到指定地点领取退货品。
(3)现货供应之退货,要求供应商更换合格之物料。
(4)订制品之退货,原则上要求供应商重做或修改至合格为止。
(5)确属无法修复或供应商技术能力不足时,可取消订单,另觅供应商。
(6)退货情形依订购合约条款办理扣款或索赔。
(7)双方事前没有明确订购合约时,以实际造成本公司之损失向供应商索赔。
3、其它索赔规定
(1)供应商原因造成之交货延迟,以实际造成本公司之损失向供应商索赔。
(2)破损短少情形,由供应商补足合格物料,若由此造成本公司之损失,依实际发生状况索赔。
(3)因供应商原因导致物料在使用或销售中发现不良,造成本公司之损失,依实际发生状况索赔。
(4)其他原因导致本公司之损失,依实际损失向供应商索赔。
第四章采购交期管理
第十八条采购交期管理是采购的重点之一,确保交期的目的,是必要的时间,提供生产所必需的物料,以保障生产并达成合理生产成本之目标。
第十九条依供应商评鉴办法进行考核,将交期的考核列为重要项目之一,以督促供应商提高交期达成率。
第二十条对托收到而货未到,或货到发票未到,应及时通知经办人,尽快查实情况。
第五章付款方式
第二十一条付款方式
1、由采购部根据《请购单》、《采购询价、议价单》、采购合同、进料验收单、《入库单》,向财务部请款。
2、财务部依合同规定之给付方式,与厂商结款,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批准。
第六章采购人员工作职责
第二十二条对短缺物资,采购员要征求使用单位意见,在使用单位同意后方能采购使用方愿意接受的代用品,否则,出现后果由采购员负直接责任。
第二十三条采购人员必须按采购作业规范运作,对不按计划要求及质量要求采购,造成的超储积压,损失均由采购人员承担经济责任。
第二十四条对采购员未能及时完成采购任务时,应及早报告部门主管说明原因,提出相应意见方案,采购部应及时与请购部门沟通,拟定补救办法和处理对策,特别重大事项,应汇报总经理。
第二十五条物资采购人员必须牢固树立企业主人翁思想,尽职尽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保障公司采购成本的最低化、采购质量的`最优化、采购效率的最快化。
第二十六条采购人员必须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采购,任何人不得私自订购和盲目进货。
第二十七条采购人员必须做到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谋私利。任何人不得在物资采购过程中私下收受回扣或酬金。对实际出现的回扣或酬金必须在三日之内上交。
第二十八条采购人员必须树立服务意识,急生产经营所急,想生产经营所想,任何人不得无故积压或拖延采购及相关工作。
第二十九条为掌握瞬息万变的市场经济商品信息,如价格行情等,采购人员必须经常自觉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工作的能力,以保证及时、保质、保量地做好物资供应工作。
第三十条售后服务:对于采购物资,采购部在签订购买合同时,要明确服务约定。
1、采购物资在投用前需厂家进行现场指导的,由采购部负责联系。
2、对于在使用过程中(保质期内、正常使用条件下)出现的质量问题,由采购部在规定时间内协调解决。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自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