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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管理制度

2022-09-20 18:58:27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项目部管理制度》,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项目部管理制度》。

第一篇:项目部工作管理制度

1、协助项目经理抓好项目部的技术管理工作。

2、搞好图纸的会审变更,技术交底工作。图纸会审不及时扣罚50元,技术交底未落实扣罚50元,因交底未落实造成损失的按照损失额的20%进行扣罚。

3、负责工程的签证工作,确保签证的及时全面。

4、抓好工程质量,参与监督各班组每天的质量检查。

5、对质量不合格的班组、班组长有权进行扣罚。

6、对工程中技术要求和方案及时编制上报,未及时上报造成公司领导找到项目经理,一次扣罚100元,累计扣罚超过300元工资下浮5%。

7、参与编写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及主要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

8、搞好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并亲自指导,确保质量安全。

9、严格贯彻三证一体化认证及有关标准标准,严格按公司程序文件执行。

10、负责组织人员搞好日常的接待工作,搞好办公室卫生并保持卫生整洁,确保办公室内物件摆放整齐。

11、负责搞好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各项工作的协调,办理好签证工作。

12、认真完成项目部经理交办的各项任务。带头执行项目部及公司文件规定。

第二篇:项目部工作管理制度

1、贯彻执行国家、上级部门和企业有关qhse方针政策、标准和规定。

2、全面负责本部门的qhse工作,确保qhse体系在部门的有效运行。

3、负责组织对施工作业队进行现场技术交底,指导施工作业队自检、互检等工作。

4、深入工地,坚持技术工作贯彻施工全过程。

5、根据变更设计的原则和审定审批权限,对所属施工范围的各项工程进行仔细认真调查研究,经多方比较后提出需要修改设计的意见。

6、积极参加技术革新,正确采用国内外、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热情支持群众的创造和合理化建议,在有关领导的支持下协助进行试验、鉴定和推广工作。

7、负责组织做好竣工资料的编制,绘制竣工图纸和技术总结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篇:项目部规章制度

为支持工业项目建设,加快工业经济发展,推动新型工业强县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一、工业项目供地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对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强度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工业项目,占用国有土地缴纳的土地出让收入,由县财政局会同县国土资源局核定后,于企业缴款的五个工作日内由县财政局直接分解或划入开发区财政分局,用于工业项目征地拆迁和基础设施建设。

二、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开发区管委会按照规划制定年度计划,报县政府审批后实施。县财政每年筹措一定资金,本着先急后缓、适度超前的原则,用于开发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县直相关部门要将工业园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予以优先安排,积极向上争取,捆绑项目资金支持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

三、对工业项目建设应缴纳的县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附件1所列项目),一律免收或由征管部门办理全额返还手续。工业项目建设需要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的,可由各有关部门会同县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选定的机构提供,其中介服务收费按附件2载明的标准执行。

四、实行供电优惠。工业项目或企业新增供电设施,由供电单位负责至项目红线的供电系统建设并承担费用;对用电等级在10千伏以上的专线用户,红线内的电力设施由用电企业和供电企业联合招标建设。

五、实行供水优惠。工业项目或企业新增供水设施,由供水单位负责主管网和主管网至项目红线的管网建设并承担费用;红线内的管网建设,按成本价收取建设费用。

六、建立融资激励制度。县政府按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当年新增工业项目贷款余额和新增贷款担保余额的一定比例,对机构负责人实施奖励。

七、县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工业项目建设绿色通道”。对工业项目建设中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统一受理、集中办理,实行“一表制”和并联审批;各行政许可、审批部门必须按附件3载明的承诺时限办结。

八、建立县级领导联系重点工业项目制度。组建专班对项目建设手续实行全程免费代办服务,专班所需工作经费由牵头单位报县政府审批后,县财政予以安排。

九、建立工业项目建设效能监察制度。各有关部门对行政许可、审批、验收事项不予办理或延迟办理的,或者对项目建设单位给予行政处罚的,必须事前将依据和理由书面报县监察局;县监察局要加大监察力度,对申报事项进行严格审查,对漏报、瞒报或迟报的单位及其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本规定适用于本县区域内新建工业项目及现有企业的技改扩建再投资工业项目。县人民政府原发布的有关文件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四篇:建设单位项目部管理制度

为适应教育事业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学校项目决策和建设的科学管理,提高学校建设规划和建设水平,确保学校基本建设管理科学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园总体规划审批。学校上报教育局校园总体规划,然后教育局工程办组织专家进行集体会审,再由局党委研究决定,资金不足的项目,学校要一次性规划,分步实施。

二、校园总体规划图修改。学校校园总体规划图由于某种原因需要修改,都必须上报教育局再审批才能修改,学校无权修改校园总体规划图。

三、校园建设无论是新建、改扩建、维修改造和校园绿化等建设工程,都要上报工程办,审批以后才能开工建设。

四、学校校舍建设施工图纸都要送专业图审机构审核,未经审核的施工图纸不允许使用。

五、严格实行工程预审和终审制。不论是新建、改扩建、绿化、维修、校园文化等建设工程开工前要进行预审(工程预算审计),校监会监督按预审价签订施工合同,竣工后要进行终审(竣工决算审计),学校工程都必须由校监会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需要进行工程预审和终审的项目,学校必须准备好完整的工程预审和终审资料,上报教育局工程办,学校进行初审后,再统一协调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审计结果由教育局工程办与学校校长签字认可并加盖公章,未经以上程序审计的结果无效,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六、严格实行合同管理制。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造价咨询合同、勘察设计等合同是工程结算、工程安全、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依据;是确定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不论工程大小都要签订合同,合同的内容必须完整,格式必须规范,计价必须合理。学校工程施工合同要统一格式。

七、严格实行工程监理制。学校新建、改扩建、维修改造项目工程都要聘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公司实行全过程监理,学校也应挑选1-2名熟悉业务,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工地现场管理。竣工验收主要环节必须请校监会负责人参加。所有工程都必须按相关施工规范、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和安全规则实施,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理使用年限。

八、学校基本建设档案指在校园总体规划内进行的自然勘测、规划、建设及管理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技术文件材料。

九、学校基本建设档案是学校规划、新建、扩建、维修和发展的重要依据,按照集中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管理。

十、凡在学校内建设的项目,应按下列规定范围建立档案资料

1.基础资料档案:地形、地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比例尺地形图、地下管线测量成果图、地名以及学校历史沿革等方面的历史、状况和校园建设管理规章制度等。

2.规划方面档案:校园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工程规划、专业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等。

3.工程建设管理档案:项目建议书、项目论证书、规划审批、土地征用与划拨、项目审批意见书、计划任务书、项目批复、设计方案审批、施工图纸、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资料、招投标书、预决算书、施工合同书、增减工程结算证明书、审计结论等。

4.学校基本建设档案中的项目工程批复、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预概算书、竣工审计报告、施工图纸、备案证等,必须交学校档案室存档。

十一、对未申报而私自建设的工程项目,直接责任人要进行通报批评,并作书面检查;对未签订施工合同先施工的工程项目,将对直接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作诫勉谈话;对未进行工程预审、终审和直接拨付工程款的,将对直接责任人进行行政和党纪处分;对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造成质量安全和经济损失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党纪、经济处分,并作降职或免职处分;对存在严重失职、渎职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违法行为,直接将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经济、行政和刑事责任;对学校建设管理较好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五篇:项目管理制度

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责任单位:黑河学院财务处。

责任人:承办人(a角、b角)、分管副处长、处长、分管副校长、校长、校长办公会成员。

二、权力行使依据

经费支出审批按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黑院政发〔2015〕91号)执行。

三、审批条件和标准

(一)第四条"各类专项资金在学院统一安排下,由财务处负责资金管理和日常核算工作,项目资金必须按来源渠道和建设项目分别设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学校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

(二)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学院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重点学科建设(包括平台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包括网络建设、图书信息建设)、基础设施建设。"

(三)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为完成该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支出。"

(四)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各种罚款、还贷、捐赠赞助、对外投资、发放各种劳务奖金以及与建设项目无关的其他开支。"

四、所需资料

(一)项目申请书;

(二)项目计划任务书;

(三)黑河学院预算分配方案;

(四)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受理

专项资金支出受理时间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发布时间确定。承办人(a角、b角)对各部门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相关规定,予以受理,要求经办人现场登记。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内容。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六、核准与决定

(一)受理后,承办人(a角、b角)按要求审核申报材料后,报分管副处长;分管副处长同意后报处长审定,处长同意后报校长审定;

(二)承办人(a角、b角)根据处长意见,确定专项经费支出日程,由分管副处长审核,处长审定,报请校长确定后,支付中心电话通知各部门经办人。

七、审批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并在7个工作日内召开校长办公会组织审核,在审核后的一周内,正式通知各部门。

八、公开公示

本管理办法在黑河学院印发的财务处工作管理条例中长期公布,专项经费支出将在校内办公网上长期公布。

九、监督检查

按照《黑河学院关于执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执行。

十、责任追究

按照《黑河学院关于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执行。

第六篇:项目部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加强项目部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维护项目部正常运转,营造和谐、稳定和平安的生活、工作环境,特此制定本管理规定。

1.2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全体员工。

2 .员工劳动纪律规定

2.1 项目部上下班时间: 上午8:00 时--11:30 时;下午13 :30 时―17 :30 时。因季节等原因需调整作息时间时,以通知为准。

18 :00 ―18 :30 召开日生产例会。

员工每天要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2 项目部实行不定期休班工作制,休班要视工作需要而定,原则上每30 天左右安排休班3 ~7 天(外聘人员按合同执行),工作忙时不休或少休,工作闲时可集中休班。如少休,项目部将在年终兑现予以考虑。

2.3 员工出差、请假或休假、临时离开工作岗位的,必须按要求填写《员工出差申请单》或《员工请假单》,经主管领导同意及项目经理批准后才能正式休假。员工出差或休假返回项目部后应及时向劳资员办理销假手续。

2.4 员工要严格服从工作安排,按时完成工作计划或施工任务。

2.5 员工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按照劳动保护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2.6 员工要注意节约用水、用电、用纸,保持宿舍、办公室整洁、干净;保护环境,爱护公物,团结同事,和睦相处。

2.7 项目部实行集体用餐制,要遵守餐厅卫生及有关用餐管理规定。

3 .劳动纪律的管理

3.1 部门负责人是所在部门劳动纪律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要认真、负责承担起对本部门员工劳动纪律的管理。

3.2 综合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考勤,建立健全考勤制度。

4. 处罚规定

4.1 凡进入施工现场不正确使用或配戴防护用品的,按项目部安全管理规定的标准予以处罚。

4.2 凡因公出差或因故请假、休假不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视为旷工。

4.3 上班迟到、早退的,第1 次给予口头警告,第2 次给予通报批评, 累积3 次以上的,每次罚款100 元。

4.4 不服从工作安排或调度指令、消极怠工或因自己原因无法完成生产任务的,第1 次给予口头警告,第2 次给予通报批评, 累积3 次以上的,退回公司人力资源部。

4.5 不准时参加调度会、周例会、员工大会或无故缺席的,第1 次给予口头警告,第2 次给予通报批评, 累积3 次以上的,每次罚款100 元。

5 .附则

5.1 本管理规定由综合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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