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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宋嘉佑三年,一位改变北宋历史的人登上了历史舞台,他所写的《万言书》带动了一场革新,他自己也因为朝中大臣的反对,再加母亲新世的噩耗,辞官了。他是北宋革新派代表人物——王安石。王安石辞官后到熙宁元年才回来。那时宋神宗即位,这位神宗从小立志收复沦陷国土,使国家富强。他曾想让元老重臣们辅助。当时的那些大臣曾支持过范仲淹的“万历新政”,但年纪大了,地位高了,财产多了,一个个都死气沉沉,他转来想去,决定重用王安石。
王安石变法,一开始便收效颇丰,但触犯了大地主,大官僚的利益。御史中丞吕诲气冲冲地在皇上面料历数王安石的十大罪状。面对吕诲强辞,王安石并不在意。小人之见,何足挂齿。便让王安石寒心的是友人司马光的指责与反对,司马光在推行新法后接连写下三封公开信,面对老朋友的指责,王安石写下了著名的《答司马谏议书》。“某启:昨日蒙教,窃以为与君实游处相好之日久,而议时每不会,所操述多异故也......无由会晤,不任区区向往之至。”司马光与王安石彻底决裂。后来变法失败,王安石去世了。而司马光成为宰相,新法被彻底废除了。
友人的不信任到最后的决裂,王安石与司马光昔日的友情早已不复存在。也因为这样,王安石开始反击了。为了自己的政治理想,为了新法免受非议,写下了《答司马谏议书》。这篇文章笔锋指向了矛头,批判司马光与他所代表的大学士传统派。为了国家,为了新法继续施行,他断绝了近三十年的友情,不惜一切代价。哪怕是友情,王安石所做的一切让我感慨,他的不畏强势,不思情谊,让我惊叹。今日再读王安石的这篇佳作,我也明白了他为新法能付出怎样的心血。之前,我读到许多王安石与苏东坡之间相互对立,相互抗争,也相互嘲讽的诗与故事,总认为王安石与那么多人对立完全不自量力,但今天读完这篇文章,我明白了王安石的背后的心酸与他对新法,对理想的不限追求,他的精神让我敬佩。
朱熹在理与气、太极与阴阳、道与器、知与行、道心与人心、天理与人欲等范畴所持的二分法,导致了他哲学逻辑结构内部出现裂缝。出现了有人虽然知道“天理”,在日常生活中却并不依“天理”行事的`“假道学”。所以,由“知”如何必然导出“行”这个问题必须要解决。
王伯安此文落重墨来讨论知与行,心与理的关系。他极力反对朱熹的二分法,文中力斥“析心理为二之非”,试图弥补知、行,心、理等相关范畴间的缝隙。
朱熹根据《大学》首章,提出要先格物致知,然后才能正心诚意。因此便要“即物穷理”,去格一件件物之中的理。但此法甚为繁琐,而其结果是,按照王伯安说法,“博而寡要”。王伯安早年亦曾依朱熹所言去格物,然而格竹失败的经验才促使他抛弃朱子的格物之说,转向心学。
就此文范围来看,王伯安认为心即理,心外无物,心外无理。理不在物上,而在人心中。所以脱离本心,去繁琐的在万事万物上求理无异于缘木求鱼,劳而无功。这样看来,王朱二者的差别在于为学近路的不同:一个由内而外,一个由外而内。朱熹以格物为本,主张先去格身外万物之理,然后才能正心诚意致知;而王伯安却以诚意为本,意诚则本心明,本心明则万理自然通晓。在王伯安看来,朱熹的方法是务外遗内,舍本逐末,是“道在迩而求诸远”。
但是有人会觉得朱熹的“格万物”虽然繁难,但毕竟操作性更强。王伯安的方法太玄,容易流于佛教“明心见性,定慧顿悟”的功夫。对此王伯安在此文一开头便申明了自己的学问与佛教的区别在于:自己的学问要求每日用功,而不像佛教那样凭空冥想。他通过引入他的知行关系理论,为自己的学说在实践上提供一种可操作的步骤,从而减轻了其理论的空洞玄虚。
王伯安的知行关系理论的主要内容为“知行合一”。他认为必须“知”后才能清楚明白的去“行”;而只有“行”后,才能将“知”落到实处。 “知”就一定要“行”,只有在“行”了之后“知”才完整,否则不是“真知”。用文中的原话来说就是:“未有知而不行者,知而不行,只是未知”;“真知即所以为行,不行不足以谓之知”。这样,王伯安就将“知”“行”二者联系起来,修补了朱熹“知先行后”的说法所导致的理论裂缝。“知行合一”理论,至少在他自己看来,是很好的解决了长期以来争论不休的知行问题,也即如何在道德判断和相应的道德实践之间建立必然联系的问题。
王伯安的“知行合一”是建立在他的“万物一体”的说法上的。也就是说他从根本上就把“知”与“行”看作同体一物(而不像朱熹把“知”与“行”看作不同的两物)。我个人认为他的这个做法是相当聪明,或者说相当狡猾的。毕竟看作一物,要比看作两物要更容易完成从“知”到“行”的跳跃。
“知行一体”的说法还解决了文中一开始顾东桥提出的“功夫次第”问题。倘若把知行看作两物,那么诚如顾东桥所说,它们之间“不能无先后之差”;但既知行一体,那么肯定是并进无先后了。顾氏的问题也就没有意义了。
这篇文章可算是整个王伯安思想的缩影,就我体会到的来说,可以总结为:“心理合一之体”;“知行并进之功”;“内外本末,一以贯之之道”。
另外我想补充说一下王伯安和叔本华思想的一点联系,以及我对他们理论的一点看法。
他们两个人都试图通过理论证明:由道德规范必然可以导出相应的道德实践。并且他们的理论基础都在于“万物一体”。有所不同的是王伯安更注重实践效用,因此对在实际中如何致知笃行的方法谈得更多一些;而叔本华更注重于道德合理性的证明。
但是,诚如叔本华所说,“道德,鼓吹易,证明难”。想跨越知与行之间的鸿沟实在不易。虽然王伯安与叔本华自认为自己的理论很好的解决了这个难题,但是在我看来,他们的理论全都基于一些玄学的假设,并不能使人信服。对于解释不道德现象,他们怎么说呢?当然,他们可以说这是因为本心或者同情心受到蒙蔽了。那么,应该怎么样解除蒙蔽呢?他们给出的方法恐怕并不太奏效,否则现在怎么还会有这么多不道德现象呢?
道德是不能由它本身被证明的。玄学式假设更加不可靠。我觉得应该更实际一些:难道暴力不是道德可靠的保证吗?暴力可以“证明”道德的合理性。虽然,我不能证明暴力和道德之间有因果联系,但是暴力和道德的相关关系(这可以观察得到)绝对比玄学和道德的关系要密切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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