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更多文库 > 1号文库 > 详情页

群体性事件处理心得体会

2022-09-18 22:22:20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群体性事件处理心得体会》,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群体性事件处理心得体会》。

第一篇:幼儿园安全事故心得体会

幼儿的生命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在全体教职工会议上,园领导充分强调了安全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使全体教师提高认识,充分准备,堵死安全漏洞,及时消除各种隐患,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平安。

我们在班级开展情景表演《不要跟陌生人说话》《消防安全演练》《地震预防演练》,引导幼儿找出身边的隐患。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注重调动幼儿的主动性、积极性,让他们参与到安全教育中。老师带领孩子亲自找一找身边(室内、室外)哪些地方容易出危险。老师们认真学习了《安全责任状》,把每一项工作落到实处,个人身上。班级和幼儿园之间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和家长之间签订《安全责任书》,和班车签订《责任书》确保各个环节。

在认真学习了《安全卫生消毒工作制度》后,我认为幼儿园工作的细微、重要性。

1、晨检、午检、晚检要做到一看二问三摸四查。手指甲要把好关。对于生病的幼儿重点看护,定时测体温。及时与家长沟通。

2、通过儿歌、歌曲教育幼儿,习惯的形成、行为的养成,都关系着幼儿认识安全,提高安全。

3、教师要保管班级的物品,对危害性的物品:剪刀、水果刀、针线确保放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

4、做好预防、杜绝传染病的传播。

5、通过家长配合教育幼儿的安全教育。

幼儿园的安全、卫生教育是一个长期坚持的问题,我一定要持之以恒,长期不懈把它做好。

第二篇:幼儿园安全事故心得体会

幼儿的生长发育十分迅速,但是还未成熟。他们知识经验匮乏,活动欲望强烈但身体协调性差、自我保护意识薄弱。这个时期的孩子天性好动,好奇心强,随心所欲,喜欢冒险,有“不怕危险”和 “勇于猎奇”等心理特性,对周围的事物有浓厚的兴趣。

针对幼儿的这些特殊的身心特点,作为我们教师在幼儿户外活动是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作为教师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家长将孩子交到幼儿园,我们就对所有孩子都有平等的保护责任,从思想上应认识到责任的重大,肩上的担子有多么的重。

户外活动要提供一个安全的环境和活动设施,要检查设施是否安后幼儿才能玩。我们还要要求自己眼观四路,耳听八方,为的是捉住第一个危险的信号,并能极时扼制。在活动中教师不应谈论与活动无关的话题,孩子的一切行为都不能离开老师的视线,应时刻不忘对孩子提出要求,要时时把安全第一挂嘴边,开展活动之前应全面、细致地对环境中的安全因素进行充分的考虑,高度重视安全因素,尽量排除不安全的隐患;(如:检查幼儿的服装、鞋帽,还有幼儿的衣服口袋等)重视全面提高幼儿的身体素质,促进幼儿自我保护的意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安全教育是一个长期、连续的过程。幼儿的孩子年龄小,自我保护意识差,每次活动前的安全教育都是必不可少的。可以和幼儿一起分析容易出现的危险情况,并共同讨论应该怎样玩才不会出现危险。知道怎样做才对,怎样做不对,让幼儿了解游戏规则。以引起幼儿注意,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避免不安全事情的发生。在活动中应适时、及时地提醒幼儿,让幼儿巩固已有的知识并获得更深层次的认识,使安全意识逐渐在幼儿心里扎根。

教师在活动前、活动中、活动结束后,都要有组织,要及时清点幼儿人数,做到心中有数。在朵朵身上出现了由于贪玩打滑梯而产生的严重后果,作为教师应看护好孩子、清点好人数,更应该有组织的活动,活动中也要有秩序和规则,让幼儿懂得遵守游戏的规则,并学会用纪律要求自己。

户外活动或自由活动中教师站位应合理,要关注到每个幼儿;这样才能对幼儿的不安全行为或超出能力范围的行为,做出及时制止或保护。教师还应观察与指导相结合,在观察中,指导幼儿正确地使用器械并随时强调幼儿的安全,户外活动中要教给幼儿知道并掌握一些简单的自救方法,指导他们注意安全事项,学会自我保护。

总之,户外体育活动由于其自身的特点,易成为幼儿园安全事故频发环节之一。在确保活动量的前提下如何兼顾幼儿的安全,需要我们从细节方面入手,对幼儿的安全进行调控。

第三篇:处理群体性事件要勇于创新

处理群体性事件要勇于创新

随着我国进入社会转型加速期,转型社会下社会分层、社会流动加剧,社会结构深刻变迁。社会利益分化组合,利益主体出现多元化,利益群体逐渐显性化,社会利益的冲突和矛盾空前尖锐和激烈,群体性事件将处于高发期。

笔者对近年爆发的有代表性的群体性事件进行归纳、分类和比较,力求找到不同类别的群体性事件不同的表现形式、发生的不同原因、参与主体身份的差异、事件导致的不同后果以及事件对制度变革的互动程度。第一类以瓮安事件(女学生死亡事件——信息的恶意传播——影响恶劣、破坏严重事件)、陇南事件(市行政中心搬迁——拆迁户上访——缺乏有效沟通——爆发恶性的打砸抢事件)、孟连事件(胶农和橡胶企业的劳资矛盾——政府偏向企业——胶农利益得不到合理表达——与警方发生恶性对抗)等群体性事件为代表,这些事件我们称为甲类。第二类以厦门“PX”事件(政府要在厦门建立PX重大化工项目——市民担忧环境生态——环保专家与部分市民诉求政府——未果——散步——较理性解决)、上海沪杭磁悬浮工程事件(政府准备建设沪杭磁悬浮项目——市民担心环境质量——散步——较理性解决)、重庆出租车“罢工”事件(长期不合理的出租车管理体制——在黑车、油价上升等因素影响下——出租车司机集体休息——政府及时、主动沟通——理性解决)等为代表,称之为乙类。

对两类群体性事件做一个比较,会发现以下问题。其一,群体性事件发生区域不同。甲类多发生在县城、郊区、农村,乙类发生在中心城市、特大型城市。其二,群体性事件诉求的主体不同。甲类多以农民、工人、拆迁户为主,乙类是市民、中产阶层等。其三,甲类表现形式是一种暴力、非理性的诉求,乙类是一种和平、理性的诉求方式。其四,后果影响不同。甲类造成较恶劣的影响和严重的社会后果,对党和政府的形象产生较大的负面作用。乙类没有导致太严重的政治、社会后果,以较和平的方式解决。其五,甲类的非理性处理和严重的社会后果没有导致制度层面、法律层面的改进,没有形成制度创新的契机,制度仍然处于不均衡状态,乙类群体性事件个案的理性解决,但也没有上升到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的层面,促成新的制度产生。

基于两类不同群体性事件的方式和导致的后果、影响,充分说明公民的政治权利的觉醒和公民意识的成长,以及我国城乡差距、区域差距、阶层差距、职业差距、贫富差距逐渐扩大的极化程度。群体性事件爆发也折射了当前社会利益的复杂和利益矛盾的尖锐,也凸显了我国公民利益协调存在的结构性、体制性矛盾。这是公民政治权利成长,利益表达渠道不畅,利益诉求方式不理性和简单,政府管理模式滞后,政府和民间缺少沟通,以及制度供给不均衡导致的后果,促使公民使用“弱者的武器”。

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2009年我国将会面临一个更加复杂、困难的经济和社会形势,一系列经济问题、社会问题、民生问题叠加共振,需要我们高度重视。为防控群体性事件的爆发,笔者以为各级党政组织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要理性看待群体性事件,给公民更多的诉求渠道、方式和空间。群体性事件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在特定阶段的一种正常现象,是公民利益诉求不畅的结果,党和政府要以平常的心态处理,不能采取简单化方式,上纲上线,应该理性对待群体性事件。其实,群体性事件不是个新问题,只是现在受媒介发达的影响和社会开明的推动,报道较多,给我们的印象好像是群体性事件是近期的产物。党和政府只有以理性的心态对待群体性事件,才能更好地处理相关矛盾,并找到事件背后的制度原因。

第二,要创新公民利益诉求的方式。乙类事件中,公民以“散步”、“购物”、“喝茶”和“集体休息”等形式表达自己的利益,我们应该让农民、工人等弱势群体也可以通过“散步”、“喝茶”、“集体购物”等理性的方式来表达他们的利益。在上面两类群体性事件比较中,笔者发现在大中城市,公民素质较高,民主意识、法制意识较强,参与和表达利益的方式也较理性,党和政府要主动创新公民利益诉求的方式,让公民在体制、法律的框架内表达诉求,尽可能减少公民利益诉求的“非理性”和暴力。

第三,要大力培育公民组织,培养公民精神。公民组织是培育弱势群体的公民意识、民主精神、政治文化的主要载体和舞台,公民以组织化的方式参与可以促进利益的选择、整合、处理,提高利益诉求的质量和理性程度。同时,公民可以通过公民组织协调与其他群体之间的冲突。比如在云南孟连事件中,如果冲突双方都有自己的自治组织——假设是胶农协会和橡胶企业协会——那么在胶农与胶农企业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双方可以通过各自的组织进行沟通协调,作为组织化的主体,双方的行为将较理性,矛盾的关键点也很好疏通,同时也降低双方的契约成本和信息成本,实现双方利益的最大化。

第四,要主动加强与民间的互动,努力形成政府与公民制度化的沟通机制。公民通过公民组织与政府对话、谈判和沟通,努力形成制度化参与公共政策的机制,构建一种“回应型”的制度产生机制。这既是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尊重,也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须。如在甘肃陇南事件中,政府做出市行政中心搬迁的决定后,可以先和相关的自治组织、利益群体进行沟通,把市政中心搬迁的原因、要求及相关善后政策进行通报,倾听它们的意见,听取它们的心声,争取它们的支持和理解。这样政府可以通过民间组织进行社会动员,降低成本和风险,也提高政策的可接受性。

第五,要以处理群体性事件为契机,推动制度领域的变革和创新。群体性事件的爆发,表面上看是环保、失地农民、大拆迁补偿、侵犯公民权益等个案原因,其根源是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各方面长期存在的制度性、体制性和结构性矛盾的结果。而两类群体性事件处理,不管是较理性的处理还是导致了严重的社会后果,都没有导致制度层面、法律层面的改进,没有推动制度创新,制度仍然处于不均衡状态。对群体性事件的理性处理,我们不能仅仅停留在个案的层面上,要借助群体性事件的处理来反思我们的法律、法规、制度、体制和机制,争取主动了解民意,以此为契机,促进制度均衡和制度创新。化解矛盾纠纷的六项措施

一是区别不同情况,实施分类化解。

二是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协调化解。要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司法诉讼、仲裁等渠道化解矛盾纠纷,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方式,及时协调不同群体间的利益关系。

三是整合工作资源,及时就地化解。要把信访、维稳、综治、民政、司法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资源有效整合起来,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增加和谐因素。

四是确定重点问题,领导包案化解。对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容易升级激化,带有普遍性的疑难复杂问题,要实行领导包案、一包到底。

五是下移工作重心,督导督办化解。要建立健全对复杂矛盾纠纷化解的联合督导和挂牌督办制度。联合督导由各地结合实际自行组织,一般每半年开展一次。对本地的复杂矛盾纠纷和上级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要明确责任人和解决时限,实行挂牌督办。

六是健全完善政策,注重从源头化解。要防止因政策不连续、不平衡、不完善和落实不到位引发矛盾纠纷。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统筹兼顾各方利益,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坚决避免因决策失误损害群众利益。七是加大投入力度,促进矛盾化解。

推荐专题: 群体性事件处理心得体会

相关推荐
本站文档由会员上传,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发送邮件至89702570@qq.com联系本站删除。
Copyright © 2010 - 千文网移动版
冀ICP备20200271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