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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增强对静脉治疗专科护士人员数量上的培训及外出学习的机会”、伤口/造口治疗委员会组长“建议合理利用有资质的伤口/造口护士,加强多学科协作”、危重病员管理委员会的组长“建议护师在晋升主管护师之前到ICU院内进修提升责任护士对危重病员的管理能力”、糖尿病管理委员会组长“建议扩大糖尿病管理委员会成员,将成员辐射至绵阳市区及县级医院,以使糖尿病患者得到更加专业的治疗和护理”……一条条建议,凝聚着各专业委员会组长及大家的心血,饱含着对护理学科建设的热情。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临床护理专业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护理部成立于1952年,负责全院护理质量管理、护理人员培训考核、护理人才梯队建设等工作。
自成立以来,护理部带领全院护理人员紧跟国家护理事业发展的步伐,高标准、严要求,不断开拓进取,锻炼出一支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优秀护理队伍。目前我院拥有护士1685名,其中一线护士占护理人员总数97.33%,护理硕士研究生导师4人;主任护师5人,副主任护师54人,主管护师445人;护理硕士学位19人,本科人数占全院护士总数的50%;现我院有5位护士长在河北省护理学会各专业委员会任主任委员,8人任副主任委员,7人任护理学会各专业学组组长、副组长,在全省护理专业发展进程中起到了率先垂范的作用。
在医院上下的通力合作与支持下,护理专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1986年根据卫生部全国护理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责任制护理;1992年成为全国首批 “三级甲等医院”之一;1996年被卫生部列为整体护理协作网单位;2010年积极推进优质护理服务工作,在改革护理模式、实施责任制整体护理、落实护士分层管理、加强护士岗位培养,提升患者满意度等方面效果显著;2011年我院被定为卫生部“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重点联系医院,;2012年心血管内科二区(现为一区)被评为全国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房,临床护理专业于同年8月被评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自2010年实施优质护理以来,医院将“以病人为中心”放在首位,以保证护理质量及护理安全为前提,改革临床护理模式,推行护士岗位管理,实行护理工作扁平化,按照PDCA循环理念优化护理程序,持续改进护理质量工作,自2011年起,共出台院级规范及制度30余项、科室规范200余项、修订了260余项疾病护理常规,增补90余项新常规;对全院护理人员实行分层管理,出台了《护士分层方案》,根据护士工作年限、学历、业务能力等将护士分为N0—N3共4个层级,针对不同层级的护士实行针对性培养和考核。逐步推行护理岗位管理,2011年至今,共进行护士长管理知识培训20次,创新开展 “影子”实践活动,以老带新促使年轻护士长尽快成长;进行新护士岗前培训600余人次;全院分层级理论授课80余次,共有万余人次的护士参加;选派238名护士长、护理骨干外出学习、进修;组织不同层级护士1万余人次进行技能考核。通过多渠道、多平台、多形式来稳步提升护理人员的岗位胜任力;此外,医院还积极发挥三级医院辐射功能,大力帮扶基层医院发展,为二级医院护士提供免费学习、免费进修的机会。
在大力推行护理岗位管理的同时,医院以等级医院评审为平台,以推动护士岗位管理为契机,梳理护理岗位并进行岗位分析;制定并完善岗位说明书;探讨绩效管理模式,逐步形成以KPI为主的院、科两级绩效评价体系;注重管理工具的推广,推进品管圈、鱼骨图、根本原因分析法、关联图等科学管理工具在更多科室、更多领域内的运用。
有付出就会有收获,在护理专业良好的学习氛围中,更多护理人才脱颖而出。我院护理队伍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和深厚的职业素养,在卫生部、河北省总工会、河北省卫生厅举办的多届护理专业技能竞赛活动中,均取得优异成绩。2003年荣获河北省护理技能竞赛一等奖。2005年在河北省总工会、河北省卫生厅联合举办的“护理岗位技能竞赛”中,荣获一等奖。2006年,护理部荣获中华全国总工会颁发的“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
2008年,在全国卫生系统护理技能竞赛中,荣获卫生部颁发的“全国卫生系统护士岗位技能竞赛金奖”。2012年4月,在河北省卫生厅举办的护理技能竞赛中,我院获得全省优胜单位一等奖,儿科、内科、急危重症、供应室4个专业一等奖、妇产科、外科2个专业二等奖,6名护士获个人一等奖、4名护士获个人二等奖、2名护士获个人三等奖的优异成绩。2012年11月,我院急诊科护士长王丽红、小儿内科主管护师张慧娜代表河北省参加了卫生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举办的全国卫生系统护士岗位创新技能竞赛决赛,二人获得“全国女职工岗位创新技能大赛提名奖”、“全国卫生系统护士岗位创新技能竞赛优秀奖”,张慧娜被总工会授予“全国建功立业标兵”称号。
护理业务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科研方面也得到了很大的发展。近5年来,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护理专业申报各级各类科研课题76项,荣获中华护理学会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其他各级奖励13项,出版著作17部,在国家级、省级期刊发表护理专业论文100余篇,成功举办国家级、省级继续教育项目近10次。2013年1月医院成功举办“临床护理重点项目答辩会”,全院有77项临床护理重点项目参加评审,最终评选出34项重点项目给予资助。
医院注重护理队伍业务素质的提升,更注重护理人员思想道德品质和人文素质的培养。在2003年非典肆虐、2008年汶川地震、2009年H1N1爆发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我院护理人员积极配合医院安排,以不怕苦、不怕累的实际行动诠释了“白衣天使”的真正内涵。在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与帮助下,我院临床护理专业在推进优质护理服务、建立护理专业长效发展机制、深化专业内涵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今后,医院将一如既往,以培养更多优秀护理人才、建设医院特色护理文化为目标,进一步提升专科建设水平。全院护理人将团结一心、携手共进、共创二院美好未来。
附件1
资源县人民医院
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卫计委国卫医发[2013]42号文件《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工作方案》《资源县人民医院重点学科建设五年发展规划》。等文件相关内容要求,为提高医院战略竞争力,加快医学人才培养,提高我院重点专科优势,确保形成我院专科技术与品牌,在原有重点专科建设的基础上,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
旨在原有重点专科建设的基础上,通过每年评选,从待评估专科中甄选出最适合医院发展的2-3个医学重点专科,努力形成医疗、科研、教学、管理密切结合并相互促进的学科建设良性运行机制,将我院建设成为高水平技术创新与引进辐射基地,高水平科研支撑与保障基地,高层次人才培养与管理基地,使我院医学科技的整体实力达到市级乃至省级先进水平。
二、申报条件
医学重点建设专科的申报对象是我院各二级、三级学科。学科在医、教、研、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处于领先地位,同时具备较强专科影响力及市场发展潜力,能站在市内同级医院医学科技的制高点,并符合以下条件:
㈠科室规模:有足够的工作用房,病床数量参照申报国家重点专科最低设置标准,配备专业发展必备的专用仪器设备,配套设施完善。
㈡医疗技术队伍:能掌握代表本专业先进水平的技术,具有较强的解决疑难、复杂、危重病能力,本学科临床收治的病例数、治疗效果处于市内同级医院领先水平;该学科无丙级病历;技术能力建设能整体跟进,全面提高医疗技术水平达到重点突破,培育自身品牌,增强知名度,提高竞争力。根据专科建设方向,选准重点诊疗病种及优化方案,加强省内外技术合作和交流,引进和推广应用新技术,研究开发临床适宜技术。
㈢科学管理规范:科室有完整、可行的发展规划,注重内涵建设和科学管理,各项制度规范、健全,管理效益显著, 有完整的危重疑难病例讨论记录和死亡病例讨论记录,床位周转率、疾病治愈率及各项医疗质量评估指标在本院及州内同级医院中名列前茅。
㈣医学科研优势:拟在三年内主持1项地厅级以上科研项目;学科群体三年内至少有1篇论文在核心杂志上发表。学科群体有一定的自主创新能力,具有对本学科关键技术、方法消化吸收和创新能力;具有研究开发通用医学适宜技术的能力,并能加以优化和推广应用;具有较强的开展省内外技术合作研究和学术交流的能力,相关学科(或辅助学科)对该学科具有较强的技术支撑。
㈤学术队伍建设:学科带头人对学科建设和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重点学科带头人应具备副高以上职称,并有1-2名以上从事本专业不少于5年的主治医师,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住院医师,高、中、初三级医护人员数量比例合理,形成一支年龄、学历和知识结构较为合理的学科队伍。
㈥强化质量管理。实行单病种质量管理,建立质量控制体系,有较完善的质量管理与费用控制措施。近2年来,该学科没有发生医疗事故,医疗争议(医疗纠纷)每年应控制在一次以内。
㈦积极开展继续医学教育:专科建设周期内安排专业技术骨干外出进修、交流学习,有引进高级技术人才计划的保障措施。
㈧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年均门诊人次、出院人次、平均住院日;门诊量增长率、出院人次增长率、业务收入百分比、利润率等指标综合排名位列医院各科前三名。
㈨支撑和保障措施。医院将按照学科结构调整的原则,保证重点专科有足够的规模发展空间,以及足够的相关条件支持。提供开展该学科研究的专项经费,并制定有该学科五年发展规划和阶段性目标,规划和目标,并有经院务会通过的配套政策和措施。
三、具体实施计划及方案
㈠第一阶段:准入评估阶段(2015年1月至2016年1月)
备选科室认真填写《资源县人民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准入申请表》(详见附表1),同时准备8分钟PPT资料进行现场汇报,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述材料报至医务处。(医务处组织召开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准入评估会议,由我院临床重点专科评估委员会成员根据《资源县医院重点专科准入评估表(100分)》(详见附表2)进行打分,根据分值排名进行遴选,遴选结果在院内信息网予以公示。)医院院务会及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按有关标准进行审核评议,医院根据医院院务会及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并兼顾合理布局、协调发展的原则,正式确定重点专科,并予以公布。
㈡第二阶段:动态考评阶段(2016年2月至2017年5月)
对通过遴选成为本年度重点专科的科室,需向医务处提交专科3年建设总体目标规划,与医院签订《资源县人民医院重点专科年度及三年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同时结合专科特点由医务处起草制定《资源县人民医院重点专科年度及三年考评细则》,实行年度动态考核及三年定期考核管理。
㈢第三阶段:总结表彰阶段(2019年6月至9月)对本周期内重点专科建设情况进行总结表彰,同时启动下一周期重点专科准入评估工作。
四、配套扶持措施
㈠医院财务部门每年提取上一年度重点建设专科业务收入的5%作为重点专科建设专项基金,给予经费支持。对重点专科建设 工作进展较好,达到重点专科年度建设目标要求的,继续投入100%配套建设资金滚动进入下一年度建设。对未达到重点专科年度建设目标要求科室配套基金减少50%,第二年内仍未能达到年度建设目标者,取消重点专科建设资格。(进行验收评估并重新认定,优留劣汰。
(四)医院重点专科建设是我院科教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医院将在各重点专科申报科研项目和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等给予一定的倾斜政策。奖惩:
1、科主任或学科带头人可根据学科业务需要,经院长办公会批准参加各种学术交流活动。
2、科主任或学科带头人可掌握一定的科研活动经费
3、重点专科劳务费增加 2-4 个百分点,同时科主任或学科带头人劳务费增加 5-10个百分点。
4、一周期后由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组织验收评估,对专科业务开展较好的一次性奖励科室 1-2万元,奖励学科带头人或科主任5000-10000元。
5、对验收评估未达要求的,一次性扣科室一周期劳务费总数2-3%。扣发科主任或学科带头人一周期劳务费5-8%。)
(三)医院重点专科建设实行动态管理,三年为一周期。建设周期结束后将由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 ㈡医院对于重点专科建设的实施需实现四优原则:科研优先立项,设备优先购置,营销优先推广,人员优先进修。重点专科开展新业务、新技术所需设备进行优先、重点配置;对优势专业与学科所需人才,进行优先引进、重点培养;对重点专科的推广,应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方面进行重点宣传。通过以上形式,充分调动业务科室争创重点专科的积极性,使重点专科建设促进我院医疗业务整体水平提高,带动全院医疗业务的向前发展,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医疗优势。㈢ 医务处具体负责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的管理和定期考核,在每年12月31日之前向院务会提交专科建设阶段性进展的书面材料,详细报告计划目标完成情况、配套措施落实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为下一年度重点专科的发展提供保障。
总之,通过加强对临床重点专科的管理,希望能够快速促进我院医、教、研的协调统一发展,向着建设“大型综合性医院”和“区域医疗中心”的发展方向迈进,早日实现我院“实施精品战略,建设资源县大型医疗救治中心”的战略发展目标。
临床医学重点专科建设实施方案
临床医学重点专科建设是体现我市医疗卫生技术水平的重要标志,在医院业务发展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为充分发挥我市医学专科优势,提高我市医疗卫生单位的医疗技术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加强我市临床医学重点专科科学、规范、健康、有序的发展,在我市第一轮(2007年~2009年)重点专科建设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瞄准医学科技前沿,跟踪高科技的发展,落实“十一五”卫生科技规划,重点地鼓励、扶持、建设一批具有技术优势、竞争优势、品牌优势的市级临床医学重点专科,通过三年时间的自主创新(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吸收消化再创新),使该专业总体水平达到省内先进或市内领先;力争在规模、队伍、研究水平、辐射能力等方面达到省内中上水平,在全市形成布局合理、技术水平较高、各具特色优势的专科专病群,带动和促进其他相关专科的建设和发展,使人民群众能就近得到较先进和满意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同时发挥重点专科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评选办法
(一)申报
1、申报范围和时间:
⑴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⑵第一轮重点专科重新申报;
⑶省级重点学科和特色专科上报授予证书,一并公布。
申报专科需由所属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市直单位直接报送市卫生局科教办;县(区)所属单位须由县(区)卫生局初审后报送。申报截止时间:2009年7月20日。
2、申报资料:
⑴填写《开封市临床医学重点专科申请书》一式3份;
⑵医疗机构许可证复印件。
⑶《开封市临床医学重点专科申请书》中填写的科研成果、专科、论文、论著、人员资质、奖励证明及大型器械发票等硬件材料的复印件。
《开封市临床医学重点专科申请书》可从市卫生局科教办公用邮箱中自行下载,邮箱:kfwsj210@126.com,密码:3861531。
3、申报条件:
⑴医学技术水平:具有一定的解决疑难、复杂、危重疾病的能力,某些病种具有(或基本具有)市内领先、省内或国内先进的诊治技术,能解决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的关键诊治问题。近3年开展有填补市内空白的新技术、新业务;各项医疗指标达到所在级别甲等医院重点专科的要求,该专科甲级病历达90%以上,无丙级病历;根据专科建设方向,制定重点诊疗病种及优化诊疗方案,并在临床中加以运用。加强省内外技术合作和交流,引进和推广应用新技术,研究开发临床适宜诊疗技术。
⑵医学科研水平:在本学科领域具有明确而稳定的专科主攻方向,临床特色突出并具有发展优势,科研支撑条件较好,研发能力较强,在该领域处于全市领先或先进水平。承担有省级以上科技项目并进展顺利;近5年有填补省内空白的新技术、新项目;近5年有获得省(部)级科技奖或市(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及以上科研成果奖项;近3年在国际、国家级或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医学论著或综述文章15篇以上。
⑶学术队伍建设:专科带头人学术造诣深、学风正、医德好,具有团队协作能力,在省内或全市有一定知名度,担任省级医学专科学会常委或市级医学专科学会的主委、副主委;有较强的医疗、科研和培养优秀医学人才的能力,专科带头人应具备主任医师职称或副主任医师4年以上资格,并有2名以上从事本专业不少于2年的副主任医师。专科具备一支年龄结构、知识结构、职称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发展前景良好的专科人才队伍。科室文化建设好,技术质量高,有能满足临床和科研需要的医疗、护理、医技和药剂人员。
⑷人才培养能力:是全市专业人才培养基地,承担医学大专院校的临床带教工作10年以上;积极开展省内外学术交流;积极开展继续医学教育,承办市级以上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推广新技术及农村适宜技术,提高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技术水平。
⑸基础条件配备:有足够的工作用房,病区不少于40张床位,医护人员配置符合标准,无病区的专科设置结构要符合相关要求(如医学专用科、影像等);具有使该专科达到区域内先进水平的临床诊疗和实验设备,能够开展相关实验研究,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科研任务。承担重大、重点科研项目,有能力争取到其它科研经费支持,具备科研攻关能力。
(二)评审
1、评审原则:
⑴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⑵坚持鼓励创新、择优确定、优胜劣汰的原则;
⑶坚持评审标准、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
⑷坚持社会公示、动态管理、持续发展的原则。
2、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⑴初审(2009年7月21日~8月20日):
由市卫生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专业性的全面审查,审查合格者进入专业技术评审。
⑵专家评审(2009年9月1日~10月31日):
由技术专家和管理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申请专科的技术优势、发展潜力、整体建设目标的合理性、可行性及重点发展的诊疗技术的先进性、科学性进行评审,以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论证及现场汇报、答辩的方式,进行现场考评。同时对照《评审标准》逐项进行实地考评。
(三)公示
市卫生局根据专家评审组的意见,按照“择优确定、合理布局、全面评审”的原则,经研究确认后于2009年底之前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四)认定
公示期内无异议者,由市卫生局认定并授予“开封市临床医学重点专科”(2010年~2012年)牌匾。
三、奖励
1、市卫生局设立临床医学重点专科发展基金,重点专科所属单位按不低于1∶1配套基金奖励。
2、发展基金(含单位配套经费)主要用于重点专科的人员培训、学术交流、科研开发、论文发表、工作平台建设等方面。
3、奖励经费应纳入单位财务管理,专款专用,不允许挪做它用。
四、管理与考核
1、总体思路:在重点专科管理上,鼓励应用性研究和临床适宜诊疗技术研究,扶持基础开发性研究。我们要以顺应疾病普的变化,以人民群众医疗需求为导向选择重点发展专科,以科技进步为依托保证专科的高水平,以人才培养为基础增强专科发展后劲,以强化管理为手段促进专
蚌埠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重点学科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培养和发挥我院重点学科优势,提高我院医、教、研竞争能力,在总结“科教兴院”建设的基础上,选拔一批医疗管理、技术服务和科技优势明显的先进学科,力争经过5年的建设,使其总体水平达到省市先进水平行列。
二、建设目标
医院重点学科将形成技术精湛,服务优良,设备完善,以诊治疑难病为重点,具有一定规模的标志性现代医学学科。具有较强的解决本学科疑难、复杂、危重病症能力;具有对本学科关键技术、方法消化吸收和创新的能力,能跟踪医学科技发展;具有较强推广应用医学高新技术的能力;具有较强开展学术交流的能力;能成为本市的医学技术指导中心和优秀临床人才的培训基地。
三、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两项以上均可申报:
(一)、医学技术水平。具有一定的解决疑难、复杂、危重疾病能力,病床周转率、疾病治愈率和各项医疗指标必须达到三级医院重点学科的要求,技术水平总体达到市内先进水平。
(二)、医学科技优势。近5年来已承担院级以上科研课题超过2项,有1项科技成果获奖。近3年至少有3篇以上论文在SCI期刊上发表。
(三)、学术队伍建设
学科带头人在皖北乃至全省有较高知名度,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技术职称或担任市级以上相关学术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以上学术职务。已形成一支年龄、学历和知识结构较为合理的专业技术队伍,学术上有较强发展潜力。
(四)、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社会和病人满意率高。
(五)、支撑和保障。所在科室必须按照学科结构调整的原则,保证重点专科有足够的规模发展空间,以及足够的相关条件支持。
四、申报与审批
(一)推荐。各科室根据申报条件做好推荐申报工作,并认真组织论证工作。
(二)审批。由院学术技术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估和论证,或必要的现场考察和答辩,并结合医院总体规划,择优审批。
五、实施与管理
被批准建设专科在建设期间,每年要向院学术技术委员会汇报建设进度,同时学术技术委员会按照重点专科的建设目标和要求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定期考核。5年期满,学术技术委员会将组织专家进行全面验收,对合格专业,批准为“本院重点专科”,对不合格专业,不予批准并限期1年整改。重点专科建成后,为保证技术水平领先,将实行滚动管理,优留劣汰,参照三级医院评审标准中有关重点专科的具体要求,每5年复审1次,对工作开展不力,学术水平明显下降的专业,将取消其资格。
六、评审标准
1、床位≥20张,开展医院评审标准中所列的重点专科诊疗技术,每项每年不得少于5例;
2、学科带头人在本专业领域有一定的知名度,任市专业学会副主任委员及以上;
3、成立实验室,开展与重点相应的实验研究,每年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不得少于1项;
4、专业人才形成梯队结构,每年培养研究生不少于1名;
5、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获奖每5年不得少于1项;
6、每年在国家级学术期刊(本专业领域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2篇。
福建省临床重点专科评估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临床专科建设是体现医疗卫生技术水平的重要标志。为培育我省临床专科优势,提高医学科技竞争能力,加强临床重点专科的建设,充分发挥临床重点专科在重大疾病、疑难病防治的中流砥柱作用,以及在高层次人才培养、医学科研方面的综合优势,使我省的总体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达到国内中上或部分专科国内领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省级临床重点专科指符合卫生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规定,经省卫生厅组织专家评估、确认的二、三级临床专科、部分一级临床专科及少数与临床医学相关的医学专科。
第三条
省级临床重点专科按照专科优势和水平分为I级临床重点专科和II级临床重点专科。I级临床重点专科在全省范围内突出综合优势和整体水平,代表全省领先的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II级临床重点专科突出临床技术特色,在重点方向上有所突破。结合我省临床专科的现状和“十二五”临床专科重点建设的发展需要,通过优化布局与结构,多层共建,加大投入,重点建设30个I级临床重点专科,50个II级临床重点专科,在全省形成布局合理、技术水平较高、各具优势(特色)的专科点群。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省三级医院。第五条 省卫生厅负责全省三级医院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的评估、确认、监管工作。
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协助省卫生厅,根据《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负责辖区内三级医院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的申报、建设与监管工作。
三级医院负责本院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的建设与管理,制定专科建设与发展计划,并组织落实。
临床重点专科必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技术创新,保持学术、技术水平的先进地位,并带动本院其它专科及全省本专科共同发展。
第二章 建设内容
第六条 I级临床重点专科将形成技术精湛、服务优良、设备完善,以诊治疑难重病为重点,具有相当规模,管理现代化的标志性医学专科。具备较强的解决本专科疑难、复杂、危重病症能力;具有对本专科关键技术、方法消化吸收和创新能力;具有研究开发通用医学适宜技术能力,并能加以优化和推广应用;具有稳定的科研方向,能够承担省部级科研项目;具有较强的开展国内外技术合作研究和学术交流的能力,学术优势明显,成为全省的技术指导中心,科技核心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
第七条 II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成对本专科关键技术、方法具有一定的消化吸收和创新能力,具有推广应用临床适宜技术能力;技术特色明显,具有解决本专科疑难、危重病例的能力,达到省内领先水平;成为培养合格医学人才的基地;在全省形成布局合理的特色专科群,为人民群众就近提供特色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
第八条 技术能力建设:整体跟进,全面提高医疗技术水平;重点突破,培育自身品牌,增强知名度,提高竞争力。根据临床专科建设方向,选准重点诊疗病种及优化方案,拟制定本专业(病种)全省性技术规范、指南;加强国内外技术合作和交流,引进和推广应用新技术,研究开发通用的临床适宜技术,积极参与国内外医疗市场竞争,规范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质量。
第九条 人才队伍建设:临床重点专科带头人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在全国、全省或本地区学术团体中担任重要职位;专科技术骨干以研究生为主体,专业结构、职称结构、年龄结构合理,并在国家、省或本地区学术团体中担任职务,建设一支具有较强发展后劲的学科队伍,培养国内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名医和名专家。
第十条 人才培养能力建设:是全省高层次专业人才培养基地,具有培养研究生、访问学者、进修生、临床住院医师的能力;积极开展省内外学术交流,通过有计划、有组织进修培训等多种方式,为基层培养技术、学术带头人;积极开展继续医学教育,承办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推广新技术及基层适宜技术,提高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技术水平。
第十一条 学术科研能力建设:跟踪学科前沿,明确学科发展目标,有较为稳定的学科主攻方向。创新科研思路,整合优势资源,围绕学科关键技术问题开展跨学科联合攻关,承担和完成一定数量的国家或省部级科研任务,发表一定数量和水平的论文、著作,取得一批代表学科水平的高层次科技成果,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提升学科的科技竞争力和知名度。
第十二条 专科文化建设:临床重点专科必须重视科室的文化建设,继承中华民族自强不息、厚德载物优良传统,体现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时代气息,突出救死扶伤的行业特点,以正定位,以善为本,技术精湛,认真负责,集大成,得智慧,形成一种仁心仁术、团结向上的医学人文品格。
第三章 申 报
第十三条 有足够的工作用房,I级临床重点专科的科室床位应有50床位以上,II级临床重点专科的科室床位应有35张或以上;配备专业发展必备的专用仪器设备;配套设施完善。
第十四条 I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的主要申请者是我省行政区域内三级甲等医院的临床重点专科、省重点学科。
第十五条 II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的主要申请者是各地级市三级医院中具有明显的专科特色的专科或我省急需扶持发展的专科。
具体条件附后。
第四章 评 估
第十六条 临床重点专科申请者填写《福建省临床重点专科申请书》,经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逐级上报,申请评估。
第十七条 评估的程序为形式审查、技术评估。省卫生厅组织相关人员根据申报条件及要求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形式审查,符合条件者进入技术评估。省卫生厅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估组,对申请专科的技术优势、发展潜力、整体建设目标的合理性、可行性及重点发展的诊疗技术的先进性、科学性进行评估,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论证及必要的现场考核、答辩。
第十八条 评估时间。每二年组织一次评估。
第四章 实施与管理
第十九条 省卫生厅成立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评估纪律检查小组及评估专家组。
第二十条 组长、副组长由厅领导担任,成员由厅有关处室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负责临床重点专科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二十一条 办公室设在厅医政处,负责临床重点专科评估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第二十二条 评估专家组由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业技术专家和医疗管理专家组成。
第二十三条 省卫生厅根据临床重点专科的建设目标和要求,对实施目标进行管理和定期考核;各市、各单位负责临床重点专科的日常管理;各单位应有专门机构负责,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范,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同时必须明确建设目标与定期实现的具体指标,按照目标和建设指标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第二十四条 纳入我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单位必须在申报专科的同时提交专科3年建设总体目标规划,省卫生厅将对规划进行总体评估。专科建设结束后,根据建设规划目标进行验收。省卫生厅对项目建设单位实行过程和目标管理,每年组织专家进行考核,对未按要求和进度完成建设的项目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其临床重点专科称号,对完成建设目标、通过考核和验收、成效显著者,作为滚动支持的依据。
第二十五条 纳入我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专科负责人不得擅自更换。确需更换的,必须向省卫生厅提出正式申请,同时提交更换负责人相关资历证明的佐证材料,经审查批准后方可更换。
第二十六条 I级临床重点专科已作为省继续医学教育的基地的,可直接承办省级Ⅰ类学分项目,报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II级临床重点专科作为各地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可直接承办Ⅱ类继续医学教育学分项目,报当地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
第二十七条 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必须是我省I级临床重点专科。对于临床重点专科与被卫生部确定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相同的专科,予以一定的专科人才培养专项经费,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必须配套支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保障投入。第二十八条 医院要将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的建设与医院整体发展规划有机地结合起来,对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的建设与发展要在经费、人员、机制上予以保证,重点支持。
福建省I级临床重点专科申报条件
临床重点专科技术攻关方向和研究领域必须是我省重大疾病防治的难点,具有较强技术创新能力,能抢占医学科技的制高点,符合以下条件的临床专科:
一、专科技术水平。具有较强的解决疑难、复杂、危重病能力,某些领域具有全国首创或领先的诊治技术,能解决严重影响人群健康的关键诊治问题,本领域临床收治的病例数、治疗效果处于全省领先水平。
二、管理科学有序。注重内涵建设和科学管理,各项制度规范、健全,管理效益显著。阜外病人就诊数、临床路径、病种质量管理、合理用药等各项医疗质量评估指标都在省内同行中名列前茅;完成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
三、专科科技优势。近3年来承担了省部级重点以上科技项目并取得良好效果;获得过省、部级三等以上的奖项;在国际著名的医学杂志发表过文章并被SCI收录的医学科技论文一般在2篇以上;专科群体有一定的自主创新能力,相关学科(或辅助学科)对该专科具有较强的技术支撑。
四、人才队伍建设。专科所属普通专科应为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优先考虑卫生部亚专科专科医师培训基地。学科带头人在全国有相当知名度,担任国内医学专科学会的常委及以上职务或国家级杂志的编委及以上职务;已形成一支年龄、学历和知识结构较为合理的学科队伍。
五、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整体服务水平优良,社会及患者满意率高。
六、支撑和保障。临床重点专科所在单位必须按照专科结构调整的原则,保证临床重点专科有足够的规模发展空间,以及足够的相关条件支持。
福建省II级临床重点专科申报条件
临床重点专科技术攻关方向和研究领域必须是本地区重大疾病防治的难点,具有一定的技术创新能力,能跟踪医学科技发展,符合以下条件的二级或三级学科:
一、专科技术水平。具有一定的解决疑难、复杂、危重病能力,某些领域具有省内领先或国内先进的诊治技术,能解决严重影响人群健康的关键诊治问题,技术水平总体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二、管理科学有序,有较好的医院改革基础(包括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等),阜外病人就诊数、临床路径、病种质量管理、合理用药等各项医疗质量评估指标都在本辖区内同行中名列前列,完成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
三、专科科技优势。承担3项以上市厅级医学科技项目并取得良好效果;获得过市厅级二等奖以上奖项;相关的学科(或辅助学科)对该专科具有较强的技术支撑。
四、人才队伍建设。专科所属普通专科应为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优先考虑卫生部亚专科专科医师培训基地。专科带头人在全省有相当知名度,担任省内专科学会的常委以上职务或省级杂志的编委及以上职务;已形成一支年龄、学历和知识结构较为合理的学科队伍。
五、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社会及患者满意率高。
六、支撑和保障。所在单位必须按照专科结构调整的原则,保证临床重点专科有足够的规模发展空间,以及足够的相关条件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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