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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消防灭火救援的问题与对策

2022-09-06 14:5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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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浅析灭火救援预案的几类典型问题及对策

浅析灭火救援预案的几类典型问题及对策

灭火救援预案是实施灭火救援行动的基本依据,是消防部队执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在社会发展日益多元化的今天,灭火救援行动联动参战力量更加多样化,现场情况更加复杂多变,制定有效的灭火救援预案,对到达现场后迅速、准确展开战斗,提高灭火救援成功率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今年全省消防部队开展“依法执勤、文明执勤”活动以来,对各支队、中队灭火救援预案这一重要执勤战斗文书进行了进一步规范,笔者进行了深入调研后,总结归纳出各队在预案的制定、应用、管理等过程中存在的以下几类典型问题及对策。

一、预案制定中的问题

灭火救援预案是针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或部位可能发生的火灾或其他灾害,根据灭火救援战斗的指导原则和战术原则,以及现有装备而拟定的。笔者认为,在制定预案时最重要的是要把握好实事求是这个原则,才能达到在火场或灾害现场发挥出作用这一基本目的。然而,目前某些单位就是因为在制定预案时没有把握好这个原则,反而凸现出几个误区制约了预案应用的实际操作性:

1、内容过粗的误区

主要表现在对力量部署、供水方案、注意事项等方面的内容含糊、交代不清,比如在力量的部署上,有进攻路线、无退防路线,交代了各参战力量的任务分工,却忽视了相互间的作战协同;在供水方案上,通常是只选定了取水、供水方式,却没有对火场用水量进行估算;注意事项上没有做到根据单位具体性质提出,而是千篇一律。

2、步骤过细的误区

这个问题是支队级司令部在制定支队级预案时易出现的问题,特别是在制定扑救对策时,往往把各参战力量在现场的灭火救援行动交代得过细、过具体,如中队的力量什么时候到达现场、现场救人采取什么样的方法、灭火时哪些人利用哪个室内消火栓灭火像这样的问题布置得太具体,看起来就像是演练方案,从而忽略了火场瞬息万变的发展规律和计划指挥与临场指挥的关系,反而失去了实际意义。

3、火情设定过简单的误区

火情设定是预案制定的关键环节之一,对力量部署、扑救对策等内容起着决定的作用。如果火情设定过于简单,如只确定一个起火点或是不设置火情发展变化中易引起的次生灾害(如可燃液体的燃烧、压力容器的爆炸、建筑物的倒塌、人员伤亡、被困情况等),整个预案就显得过于简单,没有起到做好打大仗、打硬仗的准备作用,对平时的战训工作的指导意义也就不强。

4、支队与中队制定的预案不匹配的误区

对于一些较大规模、较大影响的重点单位,支队和辖区中队甚至包括特勤队都会制定同一单位的灭火救援预案,但是如果支队与中队在制作过程中没有做好统一、衔接工作,往往就会造成力量部署如停车位置、阵地设置、进攻退防路线的设置甚至任务分工不统一。一旦出现支队调动多参战力量作战时,就很可能造成作战任务重叠或者中队制定的预案失去作用。

5、各级制定预案时侧重点不突出的误区

同样是在制定同一个单位的灭火救援预案过程中,支队和中队在制定时如果把握不好出发点,没有侧重,出现雷同,甚至是“拿来主义”,支队与中队预案基本一个样,那预案就失去了具体的指导意义。

对策:预案制定是一方面要准确细致,保证质量,因此在制定重点单位预案时要严格按照预案的六个基本内容(即重点单位或部位基本情况、火情设定、力量部署、扑救对策、供水方案、注意事项)进行制定,同时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合理、有针对性、预见性设置火情;另一方面应该简要明确,便于使用,结合各级单位情况,如总队、支队级预案应在力量部署方面多作文章,把各参战力量的任务分工与协同作战交代清楚是最重要的,而中队级预案应在上级预案的基础上,把侧重点放在各自具体的灭火救援行动上,做到有的放矢,这样才对实战和平时的训练工作更有指导意义。

二、预案应用中的问题

制定灭火救援预案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在实战中得到充分的应用,预案的应用可分为平时应用和实战应用两方面,但是在应用过程中出现几个常见问题往往导致预案不能发挥最大作用:

1、干部对预案熟悉多,战士熟悉不够。

现在各单位制定预案往往是干部或文书的事情,制定出来的预案往往是干部、通讯员熟悉得多,而中队其他人员对本队制定出的预案熟悉机会和程度有限,而且往往是应付考核时才把预案拿出来全员熟悉,再加上一旦中队围绕预案组织的技、战术训练和演练少,就很容易造成中队战士只熟悉预案中单位或部位基本情况,而对中队参战的灭火救援行动的部署知之甚少,导致在实战中对中队干部的指挥作战意图理解不透,执行不到位。

2、单位情况或执勤力量改变没有及时更新

因为受人力和其他工作任务的冲突,这是很多单位的“通病”,在六熟悉过程中发现重点单位或部位情况发生变化了或是单位执勤人员、装备发生变化了,没有及时对预案进行更新修订,造成预案在这些客观因素的变化过程中慢慢“贬值”。

3、勤务保障没有得到落实

预案一般是由战训部门或灭火战线牵头制定,但是预案里涉及到的通讯、装备、医疗、生活等勤务保障工作其实应该是一项跨岗位、部门甚至跨单位的工作。某些单位的预案在制定时就没有与这些勤务保障部门(单位)进行沟通,询问这些部门到底能保障到哪个程度,制定后又没有及时把预案转发给这些部门,结果导致了在火场上的勤务保障达不到预案中的要求。

4、没有对效果进行评估

对预案没有进行定期评审或评审,不知是否可行。特别是在进行了演练和实战后没有对预案发生的效果进行评价,也没有及时进行修改。

对策:预案的最大价值在于在实战中发挥最大作用,很多应用中出现的问题实际上是对预案的管理问题。以支队为例,支队在对全支队(包括中队)的预案进行管理时,一定要建立相应的管理体系,做到信息情况有人收集,勤务保障有人协调,基层预案有人指导,预案效果有人评估,支队与中队预案保持协调、统一,做好及时修订工作,各中队也可以建立相应的组织或小组,专门负责预案制定、管理、应用工作。而且随着目前各地支队级指挥调度中心日益计算机化,可以多从预案管理电子化、网络化方面多探索。

第二篇:浅谈消防灭火救援的问题与对策

浅谈消防灭火救援的问题与对策

摘 要 本文在分析当前消防部队灭火抢险救援工作所面临的形势任务的基础上,从改革执勤训练模式、专业队伍建设、基础信息建设、装备配置和资源整合、形成联动机制等方面提出对策。

关键词 消防 灭火救援 问题 对策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这一目标需要全社会各行各业立足本职,共同努力才能换来。作为消防部队,肩负着防火灭火和抢险救援,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的重任。但当前消防部队的灭火救援工作,还面临着不少问题和挑战:

一是客观上灾害事故趋于复杂多变。除传统的火灾、风灾、水灾外,化学灾害事故、突发性生产事故、恐怖袭击、生化入侵、核事故等逐渐走入人们的视野,交通事故、建筑物塌落的规模和形式也在不断变化。这些灾害事故突发性强,危险性大,社会防范工作很难做到万无一失,一旦发生灾害事故,极易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是消防部队的警力和素质与实际工作需要还有差距。随着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消防部队灭火救援面不断扩大,任务增加与警力不足的矛盾越来越大。从素质上看,现代灭火抢险救援要求参战人员必须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做到业务精通、训练有素,具有高超的技战术水平,仅凭一、二年的学习锻炼甚至 三、五年的学习训练都难以达到这一要求,由于消防部队实行的是二年期义务兵役制,基层消防战斗人员的层次主要是高中初中文化程度,虽然新《兵役法》增加了士官在部队中所占的比例,但从本质上说,部队作战人员以义务兵、一期士官为主体的兵员结构和文化知识结构较低的情况并未从根本上改变。在指挥员方面,由于灾害事故的多样性和复杂性,需要指挥员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但受现行的体制限制,指挥员岗位不稳定,来源和培养渠道单一,基层工作的性质又导致指挥员的业务培训未能及时跟上,“吃老本”的现象普遍,难以胜任岗位要求。

三是相对单一的训练和灵活多样的实战要求之间的矛盾突出。首先是练与战、考与战脱节。官兵的训练一定程度上还停留在“为练而练,为考而练”的状况,重表演性项目训练,轻应用性项目训练,考核成了事实上的指挥棒。其次,处置现代灾害事故,特别是大规模的事故,必须依靠群体的协同作战,不仅需要个人过硬的体能、技能,更需要先进的灭火救援理论、科学的方法、合理的组织、正确的指挥。而传统的训练和考核,注重了前者,忽视了后者,把消防官兵束缚在操场上、课堂内,使官兵没有多少时间和精力去全面熟悉消防保卫单位的情况,熟练操作建筑消防设施,研究灭火对策,进行战术演练。再次,训练缺乏先进性,在理论、技术和方法上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着落后的问题。如注重自有装备训练,忽视单位固定消防设施的训练;注重个体训练,忽视协同训练;注重有形的场地训练,忽视无形的心理训练,使形成战斗力的各个要求没有很好结合。

四是装备建设还难以满足抢险救援的需要。虽然《消防法》明确了消防部队灭火救援的职责,但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却缺乏必要的配套法规。由于干粉车、举高车、抢险救援车、防化洗消车、侦检设备和个人防护装备等远未配齐或成系列,高精尖的专用器材更少,在客观上制约了抢险救援工作的开展。面对复杂的、超常规的火灾事故和其他灾害事故,单凭简单的装备和消防兵的勇敢是远远不够的。

五是社会联动机制需要抓紧跟上。目前,尽管公安、消防、驻军、武警、医疗、交通、供水、供电等部门都组建了各自的应急救援组织,但事实上,一旦发生灾害事故,消防部队往往充当主力军甚至孤军作战。由于缺乏统一高效的应急救援指挥机制,缺少必要的协同演练和信息沟通渠道,各种救援力量和相关职能部门之间基本处于各自为战的状态,不能实行整体联动,难以形成救援合力,有时因此延误时机而影响灭火救援的成效。

实现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需要有良好的安全环境保障。及时控制重特大火灾、及时处置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各种灾害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是消防部队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最实际、最有效的行动。新的形势要求我们按照“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的指针,大力推进思路创新、机制创新和方法创新,从难从实抓训练,与时俱进铸精兵,适应当前和今后的灭火救援任务。针对面临的挑战和任务,我们要从执勤训练、队伍素质、基础业务、装备建设和社会机制等方面进行改进和加强。

1.改进执勤训练模式

1.1 是以机动性强、服务半径小为原则,依托特勤队伍构建抢险救灾网络 针对化学工业区、商业密集地区、事故易发和多发地段等为重点,在特勤队伍建设的基础上,在各中队布设抢险班、抢险组,配备必要的抢险器材,形成特勤大(中)队、特勤班、特勤小组的网络体系。并根据规定的操作项目,结合历次战斗经验教训,分层次制定抢险救援基础训练项目及专业训练项目。基础技能实行普训,专业训练则按装备配置、任务分工的不同实行分岗、分业专项训练,并专项考核。1.2 是面向实战,改善训练环境和手段

分步建成油罐、化工事故灭火救援装置及化学毒气事故、交通事故抢险、模拟烟热室等仿真训练设施和场地,组织开展浓烟、高温、毒气、爆炸等模拟训练,强化提高官兵的心理素质、临时应变及协同作战能力。同时,在深化“三熟悉一学习”的基础上,选择高层、地下建筑、化学危险物品等单位,组织官兵对各类企业的灾害危险性、处置方法等逐一进行熟悉,分门别类制定灭火救援预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实战演练,提高官兵在高温、浓烟、有毒、缺氧等复杂情况下的实战能力。

1.3 是在共同项目普训的基础上,分岗位、年度施训

如针对机关战训人员重在会讲解、会组织,具有随机处置的决策指挥能力;基层中队指挥员主要是实地、实兵、实车的针对性训练;班长、战斗员、驾驶员、通讯员等则有侧重地开展本岗位技能训练。按“一年兵会、二年兵熟、士官精通”的训练目标,对第一年度的新兵,开展基础性训练;对第二年度的兵,根据其对技术项目的熟悉程度实施选训、复训;对士官则应有更高的要求,既要有过硬的素质,更要培养其战术意识。

1.4 是在组训方式上采取中队训练和支队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模式 基本技能、小组项目由中队组织训练,特勤技术项目、特种装备应用项目由支队以“以会代训”或岗位培(轮)训方式进行,提高训练器材设施的效率和教育训练质量。

1.5 是注重实战演练,不断提高各岗位人员协同作战的能力

如分门别类,科学制订各类预案,加强官兵对预案单位的六熟悉,建立功能强大的多媒体红匣子系统,及时进行预案及跨区域协同演练,在形同实战的演练中,强化技战术的运用与战斗力的合成,这也是从难从实抓训练的重要步骤。

2.建设素质过硬的学习型消防专业队伍

2.1 是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机制,倡导终身教育意识

二十一世纪是人才竞争的世纪。确立科学的人才战略,加速培养适应新时代消防部队建设和未来灭火救援工作需要的军事人才,取得灭火救援战斗胜利的途径。在人才培养上要绐终坚持把正确的政治方向摆在首位,教育官兵做到政治上合格;把教育学习的眼光放在改变官兵的知识结构,全面提高综合素质上,努力培养一支打得赢高技术条件下灭火救援战斗的现代消防人才队伍;坚持把“两个武装”纳入院校教育和部队训练的轨道,立足本职岗位,瞄准未来需要,使学习和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在人才培养过程中,要坚持院校教育和部队继续教育相结合,形成一次教育到不间断继续教育的完整链条,建成学习型组织。坚持战斗力标准,强化战斗意识培养,立足装备从难、从严训练,从政治、军事、科技、业务、作风诸方面提高官兵的综合素质,以适应灭火救援工作需要。

2.2 是依法创新消防组织体制,逐步实行以职业制为主体的多种体制相结合的新型消防体制 抢险救援的专业化客观上要求从事灭火救援的人员应当具有较高的素质,新的《兵役法》为部队接收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了法律依据,虽然有些内容的实施还没有先例,但是可以进行以下尝试:其一,面向社会,从有志于消防事业的大中专结业生中进行选拔,择优录取,转为士官,增强基层战斗人员的素质;其二,坚持培训、考核、试用制度,对招收的人员进行消防专业化的强化训练,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可以试用,试用合格者留用;其三,健全消防队员晋升晋级教育培训制度,凡符合条件晋升晋级的,必须定期进行晋升晋级教育培训,确保指战员的水平、能力随着职务的升迁而相应提高;其四,建立健全士官工作评定管理体制,将士官的培训、教育、工作业绩等动态情况记录在一个考绩档案中,成为晋升晋级的主要依据。2.3 是改革兵员编成,提高新的战斗力增长点

根据消防部队任务繁重、警力严重不足的现状,清理调整非执勤用兵,整合警力,加强执勤力量。允许对中队战斗员、班建制和战斗车辆依据各地实际,进行重新编程并开展训练,充分发挥现有警力和装备的作用。

3.加快灭火战斗基础业务信息数据化建设步伐

城市化发展使城市规模大型化,城镇数量增加、规模扩大,也带动了产业布局变动。重特大火灾由城市向新兴城镇转移的发展趋势,致使消防重点保卫工作不得不面向更为广阔的区域,支队、大中队的灭火战斗基础业务信息量不断增加,且更新周期缩短,因此,灭火战斗基础业务信息的数据化是一必然趋势。

3.1 是建立一支既懂业务又懂计算机的相对稳定的专业技术队伍

专业人才队伍是数据化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条件。应采取强有力的行政手段,有计划、有步骤地引进一定数量的计算机专业人才补充到消防专业技术队伍中来,并将一批文化基础好、业务能力强的同志输送到地方院校进行计算机专业知识培训,在工作上尽可能地给予支持,使他们能够潜下心来搞业务调研分析、软件设计和系统开发,从而使人员结构更趋合理。同时,还应选配好各级管理人员和数据采集录入人员,确保整个系统能够正常运转。

3.2 是根据消防部队灭火作战特点,建立运行高效、使用方便、网络化的数据管理系统

灭火作战基础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应基于网络和地理信息管理平台,着重强化信息资源的采集利用和辅助决策指挥,界面简洁、操作简单、使用方便,能提供不同的检索、显示、传输、分析、查询方法,便于管理和维护。

3.3 是重视各类信息的调查更新工作

一方面要扩大道路水源和重点目标的调查范围,取得详尽的第一手资料;另一方面是建立定期检查核实制度,根据道路、单位变化情况即时更新数据。

4.加强装备配置、革新和资源整合工作

4.1 是加强装备发展规划,提高装备配置的配套性

针对本地区灭火作战、抢险救援的实际,优化消防车辆的配置,在保障消防常规执勤装备的同时,重点加强抢险救援车、防化洗消车、举高照明车等特种车辆和防化、防毒、防爆、防辐射及洗消、侦检、堵漏、破拆等特种装备的配备。同时,结合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地理位置情况,逐步建成以支队为核心,以经济发展较快的县市大队为分中心,以点带面的装备配套保障体系。实现支队区域的大配套和大中队区域的小配套。

4.2 是加强器材装备革新,提高装备的适用性

本着“设计合理、功能齐全、使用方便”的原则,充分发挥广大官兵和消防企业和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实战和现有装备,以及辖区火灾特点和抢险救援需要进行技术革新和装备结构改进,提高装备的适用性和安全性。同时也要重视器材装备的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4.3 是加大社会各种器材装备的整合力量,实现装备资源共享

要快速与市政、交通、工程施工等部门和单位联系,对于可用于抢险救援的挖掘机、煤气抢险车、电力抢修举高车、大型拖车等进行登记,一旦需要可立即通知其协同作战。

5.建立健全灭火行动和社会抢险救援联动机制

5.1 是建立公安消防部队区域联合作战机制

针对重特大火灾日趋频繁、重特大火灾发生区域扩大、人员车辆装备等警力不足的矛盾日趋严峻的形势,应进一步健全支队内部及支队间的区域联合救援机制,逐步从硬件资源的互补、共享拓展到软件资源的创新合作,走共同发展、联合救援的路子。同时,继续完善力量调度及火情报告制度、依火灾等级调集灭火力量的机制等,并逐步完善支队范围的无线通信联网工程,提高灭火力量调动集结速度。5.2 是建立抢险救援部门联动机制

即建立由政府统一领导,公安、消防、驻军、医疗急救、交通、建设、电信、化工、新闻等部门以及市政工程、水、电、气等公共事业单位参加的抢险救援联动机构,明确组织指挥人员和各单位、各部门在抢险救援中的职责、任务,统一调度指挥要求,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共同参与,统一组织指挥,协同配合作战”的社会抢险救援联动机制,确保一旦发生灾害事故,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

5.3 是建立抢险救援专家系统

由公安、消防、化工、交通、科研机构等单位的专家组成,平时,经常会合研究社会抢险救援所面临的问题与对策,担负消防部门及社会救援力量的教育、训练咨询工作。在发生灾害事故时,可及时赶赴现场,为抢险救援决策服务。

参考文献:

1、《消防法》

2、《兵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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