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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林地流转合同(推荐6篇)

2022-09-06 14:4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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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农村林地转让承包合同

甲方:___镇___村

乙方:湘振股份制林场

为发展林业生产,开发荒山荒地,甲方全体农户一致同意将本组无权属争议 公山的林地使用权,承包给乙方用于造林开发。为明确权责、便于管理,经双方协议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承包范围

甲方将山承包给乙方用于林业开发的林地四至范围如下:东起,西至,南上至 ,北下至 ,面积约 亩,造林范围详见《造林规划设计地形图》。

二、承包期限

乙方对上述范围内林地使用权的承包年限为30年。即(20__年—20__年12月30日止)

三、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保证承包给乙方林地的所有权依法属本组所有,承包期内不会发生任何山林权属争议,并按要求协助乙方办好有关林权流转手续。

2、承包期内,乙方对所承包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有充分处臵权,可以拍卖、出租、转让、继承、抵押,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预。

3、承包期满后,乙方归还甲方的林地,甲方应在林地归还后的当年或次年,及时组织人工更新造林,所需费甲方自理。

4、甲方及其农户协助乙方处理好当地关系、做好林木管护及护林防火工作,不得在乙方的新造幼林内放养牲畜,不得毁坏乙方林木,不得水、电、路、办厂用工等事由蓄意向乙方提出不正当要求,索取不合理的费用。

5、甲方及其农户如需在乙方承包林地内修筑公路、开采矿藏、挖石取土、建房造坟的,应事先征得本组同意,自觉按有关规定办好手续,并做到严防山火、不损坏乙方林木,否则造成任何损失,概由当事事主负责全额赔偿。

四、乙方责任

1、乙方不得改变林地用途,三年内必须全部完成承包林地的造林开发,且所需的造林及管护投入全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新造幼林,前三年必须每年组织专业班子进行一次抚育,并安排专人长期进行管护。

3、乙方新造林应以用材林为主,坚持适地适树、合理密植,新造松树应分两次进行合理抚育间伐,间伐后定株的松树每亩应保留50株,14cm松树,用于采脂。现有回蔸杉树树种按间伐原则留足基数。

4、除间伐材外,进入采伐期后,乙方必须分年集中连片采伐利用林木,公开招标拍卖,所得利润应及时与甲方按比例分成。

5、30年后,乙方应如期无偿归还承包甲方的林地(不含林地上的林木)。

五、受益原则

1、承包范围内,造林前现存回蔸树杂木,由乙方负责办理手续无偿采伐利用。乙方需要保留回蔸杉树成林皆伐时,按甲方三、乙方七比例分成。

2、采脂收入全由乙方用于以间养间、以间养林,甲方不得要求乙方三、七分成采脂款。

3、乙方在成熟林需要皆伐时的销售收入,扣除应交税费和每亩1000元的造林管护成本,所得利润均按“甲方三、乙方七”的“三、七”比例双方分成受益。

六、违约责任

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甲方或乙方违约,除赔偿对方直接经济损失外,另处违约金10万元。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年内有效。(20__年——20__年12月30日)

2、本合同一式六份,每份四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县林业局、___镇人民政府、___村委会、__县司法局公证处各送一份存档备查。

八、双方签字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组长(签字):

签证单位:

石羊塘镇政府(签章)签证人(签字):

老虎岩村委会(签章): 签证人(签字):

合同签订时间: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篇: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合同书范本1标准版

合同编号:________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合同书范本(1)标准版

温馨提示:本合同示范文本只是提供给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的一种参考,当事人须根据具体实际情况正确选择适用的条款并作相应的调整,切勿套用,订立重大合同或者内容复杂的合同最好咨询相关的法律专业人士,感谢您的阅读下载!

甲方(原承包方):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

方):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有关法规条例规定,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农村土地流转标的、形式、期限和交付标准

甲方将享有承包经营权的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土地(四至为: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__亩以_____________流转(转包、出租、转让、互换)方式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流转给乙方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土地交付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农村土地流转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按时收取流转价款权利;

2.该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使用补偿:

3.不得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与经营.(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该土地的自主生产经营使用权及产品处置收益权;

2.不得改变该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3.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该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环保方面应按国家标准达标排放;

5.该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青苗及乙方所搭建的建筑物补偿.第三条

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双方协商同意以第______方式支付流转价款:

(一)现金形式支付:

1.第一年流转价款为人民币______元,以后递增方式及比例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本合同生效后______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元人民币作为合同定金,定金在最后一年的流转价款中抵扣.3.本合同生效后______天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本的流转价款,以后每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一的流转价款.(二)实物(稻谷)折现形式支付:

1.协议流转价款为每年每亩

斤稻谷,以后递增方式及比例为

.2.本合同生效后

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元人民币作为合同定金,定金在最后一年的流转价款中抵扣.3.每年结算支付两次,分别以当年______月______日和______月______日的稻谷市场价为准折以现金兑付,每年______月______日和______月______日为兑付日.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土地流转价款,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应付款的______%滞纳金.逾期______个月视为乙方单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使用权及没收合同定金,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归甲方所有.(二)乙方擅自改变该土地的农业用途或不合理使用土地给该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后,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使用权及没收合同定金,乙方还应承担土地功能恢复责任,无法全部恢复的,承担赔偿责任.(三)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交付土地,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当年流转价款的______%滞纳金.逾期______个月视为甲方单方违约,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所交合同定金,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四)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与经营,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所交合同定金,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人代表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严重毁损该土地,造成合同无法履行除外.(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签协议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三)合同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的使用权,乙方应清理所有承包土地的地面设施,将土地整平后交给甲方,如甲方提出要保留地面设施的,地面设施归甲方所有.乙方如需继续经营,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包权,但需与甲方重新协商签订合同.(四)土地流转的期限超过国家规定的家庭承包期的,超过的时间无效.(五)合同期内,如因国家及农业基础设施占用或征用该土地的,本合同自动终止,补偿款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分配,甲、乙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农业、工商等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采取以下第______种解决方式:

(一)向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申请诉讼.第七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平等协商后可在补充栏目中(附后)完善合同内容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八条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机关或镇土地流转指导中心各一份.甲方: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合同书范本2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为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流转事宜,经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订立本协议.一、总则

土地的集体所有权、甲方的承包权不变,经营权实现流转后产生的收益归甲方所有.乙方应监督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抛荒.双方应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二、委托流转土地状况

甲方将其承包的,在等地的土地,面积合计(大写):,委托乙方流转,具体如下:

土地类型

座落地名或

地块名称

面积

(亩)

四     至

承包合同或权证编号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三、委托流转期限

委托流转期限为____________,自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委托流转期限可为该土地二轮承包法定的剩余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该剩余期限).甲方在****年**月**日交付委托流转土地,乙方应在委托到期日归还土地.四、委托流转方式与用途

委托流转方式:____________.委托流转用途:____________.五、委托流转价款与支付方式

1、甲方授权乙方按每亩每年_________(现金、实物或实物折价)进行流转,土地实现流转后,甲方按

(现金、实物或实物折价)的标准收取土地流转收益,全年合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考虑物价等因素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支付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六、委托费用与支付方式

委托费用与支付方式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七、其他委托事项

1、甲方承包经营时对土地投入的委托处理:

2、协议到期、复耕与恢复原格局的委托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八、委托权限

1、乙方按本协议授权范围行使相关权利.2、甲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理人)按甲方委托授权事项签订承包土地委托流转合同.乙方按照甲方委托的有关权限监督土地受让方履行流转合同约定,不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3、乙方在本委托协议权限以内的行为由甲方承担法律责任.4、其他权限:

九、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违反协议约定,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

支付.如果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且损失额超过违约金的,还应按_______进行赔偿,弥补违约金的不足.十、其他条款

1、甲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继续履行承包合同规定的有关法定义务,依法享受协议约定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后的收益和对土地投入的补偿.2、协议期内土地被征用、开发,作物赔偿费归种植方,劳力安置费、土地征用补偿费按照政策规定处理,地面附属物等设施补偿归投入方.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经协商,决定

(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作出补充,并报村和乡镇备案,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双方发生争议,应当依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请求村委会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调解.不愿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5、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备案一份,鉴证单位执

份.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年**月**日

鉴证单位(签字、盖章):

第三篇: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书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书

发包方(甲方):老龄事黄夹镇南街村村委会

承包方(乙方):

根据《山东省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和中办发[1997]16号、鲁办发[1998]1号文件等有关规定,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订立如下合同,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甲方将亩的土地发包给乙方从事。

第二条承包期限为年,自年月日 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 承包指标:每年应上交的国家税金、农产品定购任务及提留统筹费等,按照国务院《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确定。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对发包的耕地和随耕地一并法宝的其它集体资产拥有所有权,对乙方承包经营活动有监督权,对乙方违背有关政策规定,私自流转土地或改变农地性质及用途、掠夺式经营、弃耕荒芜等行为有处理权。

(二)有权统一规划农田基本建设及其它公益事业,组织农田基本建设、灌溉、农机、农艺等活动。有权督促乙方按时完成农产品订购任务,按期按规定收取国家税金、提留统筹费等。

(三)维护乙方的经营自主权和合法收益权,帮助乙方处理生产经营中的纠纷,在承包期内为乙方的生产经营创造条件,提供有关方面的服务。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对所承包的土地有使用权、经营自主权、产品收益处置权。

(二)在承包期内经甲方同意,可依法对其承包土地的使用权转包、转让、入股、出租、兑换等。

(三)按规定交纳税金,完成国家农产品定购任务,依法按照《农民承担费用与劳务合同》的要求,承担提留统筹费等合理费用及劳务。有权拒绝一切非法集资、摊派、罚款、收费等项目。

(四)不得擅自改变承包耕地农业用地用途,不得买卖、荒芜、取土建窑、建造永久性住房等。

(五)加强地面附属物的维护和管理,不得损坏。

(六)窑积极增加收入,培肥地力,保护土地资源。

(七)承包的耕地要服从于国家和集体用地规则。

第六条 违约责任: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认真履行。当事人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发包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而致使承包方受到损失的,应赔偿全部经济损失。承包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发包方有权终止土地承包合同。

1、不依法缴纳税费、国家农产品定购任务和承担规定劳务的;

2、认为造成耕地减少、荒芜及擅自改变耕地用途的;

3、不服从国家、集体用地规划及未经批准破坏水利设施和附着物的。

第七条 其他事宜:

(一)在承包期内,乙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变更使用权的,必须提前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并按规定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二)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按有关规定申请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三)本合同在承包期内甲方规定代表人变更后仍然有效。

(四)在承包期内,发包方有权收回死亡绝户、外迁户的承包土地;有权按规定进行小调整。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由双方共同商定作出的补充规定,报镇合同管理机构备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方和签证机关各一份。

第四篇:村集体林地承包合同范文

甲方:______林场

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国有朝阳县朝阳林场(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就承包甲方木营子工区1林班11小班136亩林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第1条:承包期限为20年,自二OO五年一月一日至二O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2条:承包地面积为136亩。四至为:东至林道、国有杨树林;南至林道;西至林道,国有杨树林;北至集体农田坝埂。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第3条:承包费为人民币贰拾柒万贰仟元。二OO五年三月四日前付拾柒万贰仟元,余款二OO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前交清。

二、双方权利、义务

第4条:甲方保证对发包的136亩林地具有完全的所有权。

第5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该136亩林地另行发包或他用。

第6条: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林地使用证,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7条:承包期内,该林地只能用于农、林业生产,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第8条:承包期内,乙方具有完全的自主经营权,除本合同约定外,甲方不得干涉。承包期内,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9条:承包期内,乙方可以在承包林地内建管护房一座,面积不得超过1亩。合同期满后,乙方应该无偿拆除,恢复林地原貌。

三、违约责任

第10条:因林地所有权纠纷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应该予以赔偿。

第11条:乙方在合同期内将承包地用于搞工业生产或永久性建筑等非农、林业生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12条:承包期内若遇国家政策性征用,本合同自行终止。林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地上物补偿归乙方所有。甲方按剩余年限退回乙方承包费,双方互不负其他赔偿责任。

第13条:除上述原因外,甲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应该赔偿乙方此前所有投入以及可得利益等一切经济损失。

四、其他约定事项

第14条:若遇不可抗力造成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15条:在合同期内,乙方若因病或意外身亡,本合同由其继承人继续履行。

第16条:本合同已经过甲方全体职代会讨论通过,会议记录附后。

第17条:在合同履行期内,若遇国家政策变动而需要改变合同条款,双方应该重新协商,并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第18条:林地四至图、甲方职代会记录以及双方所签订的其他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19条:本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对外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20条: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发生分歧应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至朝阳县人民法院。

第21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22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章):国有朝阳县朝阳林场乙方(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第五篇: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合同书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合同书

发包方:民勤县苏武乡泉水村八社联户18户(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民勤县三雷镇三陶村四社 周生忠(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受泉水村第八生产合作社18户联户村民委托(委托书附后)经泉水村民委员会同意,报苏武乡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民湖路13公里总干渠东泉水村委会所属泉水八社18户联户经营的东荒地200亩,依法流转给乙方使用。

土地范围:东起沙丘西沿,西至总干渠东边路东沿,南至五社荒地界线,北至总干防洪渠南岸(后附图)。

二、土地用途及流转形式 1.土地用途为种植业和林果业。

2.流转形式:承包经营。承包范围内现有机井及水电线路等附着物一并移交乙方使用、维护(清单附后)。

三、土地的流转经营期限

该地流转经营期限为20年,自2014年4月1日起至2033年4月1日止。

四、土地的流转费标准及金额

该宗土地流转费每年每亩200元,合计每年流转费金额4万元,20年 共计金额80万元。

五、土地流转费支付方式及时间

乙方负责将土地流转费分三次支付给甲方,第一次于合同签定时一次性付清前五年的流转费20万元;第二次于2018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第二个五年的流转费20万元;剩余十年的流转费于2023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拥有土地的所有权。承包到期后,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的土地经营权。

2.有权监督乙方仿照流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

3.按照合同约定时收取土地流转费。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政策性调整,甲乙双方可共同商量解决,但必须充分考虑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并予以赔偿。

4.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单方面解除流转合同,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甲方应当保障乙方正常生产所必须的水权配置和通路条件。6.甲方按合同签订时的现有状态无偿向乙方提供机井、取水设施设备、供水渠道、供电设施设备及取水、供电手续。

7.经营过程中,若发生土地权属地界纠纷及当地群众干扰、阻挠、破坏等情况,甲方应及时出面,按时化解,若给对方造成损失,甲方应给予相应赔偿。8.乙方如果发展政府鼓励提倡的产业,甲方应当给予乙方相应的政府政策性扶持。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流转的土地。2.享有流转土地上的收益和林权和按照合同同约定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4.乙方可在流转的土地上建设与农业生产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5.不得随意改变土地用途。按合同约定只能用于种植业、林果业,决不允许用于搞工业厂房修建、养殖小区的修建、砖厂等办企业用地。

6.乙方不得用流转土地抵押贷款。7.乙方不得用流转土地抵偿债务。

8.承包期内,若甲方提供的原机井和供水、供电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由乙方负责更新,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流转期满后,乙方保证归还甲方原有农电设施的完整性(以清单为准)。

七、合同的转包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以将流转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2.转包时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流转合同内容。3.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流转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 更或者解除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征地补偿归甲方所有,乙方自建的地上附着物和林木的补偿归乙方所有。

4、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土地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5、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流转,乙方无条件享有优先流转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续签流转合同。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流转费。如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缴清土地承包费,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应承担相当于承包期所有流转费的违约金。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的,首先请求村委会和苏武乡人民政府调解;调解不成的,向民勤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民勤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和见证人各执一份,乡镇农经部门存档一份。

附件:

1、流转土地示意图

2、流转土地地上附属物移交清单

甲方:民勤县 乡 村民委员会(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三雷镇三陶村四社(印章)

负责人(签字):

监证单位:民勤县苏武乡人民政府(盖章)

负责人(签字):

民勤县农村经营管理站(盖章)

负责人(签字):

签订时间:二O一四年三月二十二日

第六篇:农村林地转让承包合同

林地林权转让协议书

出让方:(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住址:,电话:。

受让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住址:,电话:。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商,现就甲方林地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转让标的

甲方承包的林地名称小地名为李子坪杨柳凹偏山,坐落在芒市镇下东村独田小组。东:山约坡单腰进小横路下梁子到两交水;南:两交水顺杨柳凹对小梁子单腰楠木树桩转窝子上三锅腔Y口;西:三锅腔顺总梁子到深沟交路口;北:深沟叉路口顺窝子下杨柳凹上梁子到李连九坟顺梁子下山约坡单腰。面积为35。8亩,林权证号为潞林证子(2007)第5114号0533103010902GDYMSY01008。

第二条、转让价款及付款方式

1、转让价款:

转让价款为14360元。

2、付款方式:

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将全部转让价款一次性付清。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林地转让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甲方确认上述承包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林权纠纷,不是甲方债务抵押物,如林地林木在转让期内发生四至权属纠纷及其它纠纷,均由甲方负责解决。

2、林地转让后,甲方应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甲方必须进取配合乙方办理林权证变更手续。

4、乙方按林业政策办理生产采伐指标等手续时,甲方应协助办理,费用由乙方负担。

5、乙方在管理林地及组织生产中遇他人影响生产及发生火情、偷盗等行为,甲方应协助乙方要求村委会、村小组负责人及相关部门及时配合处理,直至处理完毕。

6、乙方对受让的林地享有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权和处置林木及其它产品。

7、在承包期内附着于该林地的所有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金归乙方享受,如遇林地被征用、征收、占用的,所有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第四条、争议解决:

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受诉法院为潞西市人民法院,胜诉方与诉讼相关的诉讼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根据败诉比列为对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效力

1、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交公证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期限为35年,自2007年1月1日起至2042年1月1日止。

4、本协议自2007年1月1日起生效。

第六条、违约职责

1、甲、乙双方协议签定后,若乙方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并自违约之日起五日内向甲方支付违约时该林地市场最高价总额20%的违约金,可从已支付的转让款中直接扣除;若甲方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除全额退还转让款外,还应自违约之日起五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时该林地市场最高价总额20%的违约金,并按农村信用社最高贷款利率支付乙方所付转让费的利息。

2、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由违约方赔偿该损失。

第七条、附件

1、森林、林木、林地状况登记表。

2、林权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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