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液化气使用管理制度(合集)》,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液化气使用管理制度(合集)》。
1、目的:
为规范食堂液化气的安全使用,保护员工及食堂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安装、改进
2.1液化气设备的采购安装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保证安全的需要。
2.2液化气设备的安装调试改进必须由具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国家相应的资质单位实施。
2.3设备的安装、改进必须满足食堂的使用要求,符合安全要求。
3、使用
3.1液化气实用的工具必须是专人操作,使用人员要进行岗前培训,懂得安全操作,能识别不安全隐患。
3.2操作人员按要求使用设备,不得违反操作规程。
3.3操作人员发现安全隐患时要及时记录上报,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清除隐患,自己不能解决的要等专业维修人员清除完隐患后再继续使用。不得隐瞒或谎报情况,更不得强行使用。
3.4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要立即停止使用燃气。直到隐患解除才可使用。
4、维修
4.1燃气设备不能使用或者使用存在安全隐患时请专业人士进行维修。
5、安全检查
5.1液化气设备要专人管理,定期检查。
5.2食堂负责人每月进行一次设备检查并做好记录。
5.3厨师在每次使用燃气前要检查燃气是否正常,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主管,及时解决,同时做好记录。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一、进公司须知
1.公司内严禁烟火和明火作业,进公司人员不准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并不准穿带钉子和铁掌鞋及穿化纤服装。
2.进入公司的汽车其发动机的火花塞必须是防爆型的,消声器排气管出口处必须戴防火罩,否则,不准入内,禁止一切型号的拖拉机、电瓶车、马车、摩托车入内。
3.外单位办事人员进公司时,必须持有介绍信或工作证、身份证,经经理批准后并经门卫同意后方可入内。安全检查人员和参观学习人员须由公司有关负责人陪同,并遵守公司内的有关防火规定。
4.自管单位来公司拉气人员和车辆,必须遵守公司内的一切规章制度。5.不准在生产区内修车、檫车。
6.对上述各条规定如有违反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与相应处理,对由此而造成事故者,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1.非储罐运行管理人员严禁进入罐区,必须进入时需领导批准,在运行人员的陪同下方准进入,不得随意动用任何设备。
2.储罐区的运行管理人员经业务培训考试合格,熟悉管区各种设备的结构性能及使用要求方准进行操作,否则不准顶岗位值班。
3.储罐区严禁烟火,任何人不准携带火种、穿带钉子鞋进入罐区,运行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和防静电鞋。
4.储罐区内不能堆放易燃物品,要经常清理罐区的杂草杂物。5.运行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每班不得少于2人,每班运行人员不得少于1人。每次检查后要做详细记录,储罐液位、压力、温度、阀门开启状况、运行中发生的问题及处理结果。储罐进液时,随时检查液位、温度和压力变化。值班人员没有做好交接班工作不得离岗。
6.检修人员进入罐区检修时,应事先通知运行管理人员,在检修作业时,需开关阀门时由运行人员操作,检修后通知运行人员开关阀门恢复到正常位置,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7.储罐区不得随意动火检修,必须动火时,需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在安全人员的现场配合下方准动火。
8.储罐区的壁垒设施必须在每年雨季之前(4、5月份)进行遥测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为合格,不合格者应进行检修。
9.罐区严禁散放液化石油气,检修时必须排放时应通过火炬或装临时火炬放散,火炬散放时应设有专人监护。
10.储罐区内的阀门、法兰等设备,附件要经常维修,不允许跑、冒、滴、漏。储罐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要定期进行检修、更换。消防器材不得挪**用。运行管理人员必须能熟练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12.液化石油气必须按规定的储存量储存,严格控制其储存量在该容积的85%以下。
13.储罐必须在规定的工作压力下运行,严禁超压运行。
14.运行的液化石油气储罐、管道、设备等各零部件必须齐全、仪表灵敏、阀门开关灵活不漏气。
15.储罐的液位监测手段必须灵敏可靠,板式液位计和仪表监测互相对照,发现假液位,要认真查找原因,对液位计失灵的储罐,只许出液,不许进液。
16.储罐的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应定期检修和核验,必须保证其灵敏可靠;运行的储罐和管道,安全阀门应处于常开状态,安全阀的起跳压力为储罐的1.0倍,回坐压力为工作压力的0.8倍,没有安全阀的储罐、管道不得投入运行(管道的明管不包括地下管道)。
17.储罐、管道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管道的防静电跨接线要保持完好,开启阀门时应注意开启速度,特别是向管道、储罐充液时要控制速度不大于3m/s,防止产生静电。
18.储罐的液化石油气、液相温度不得超过48℃,夏季地上无保温的,储罐压力达到1.2MPa时开启喷淋泵喷淋。
19.冬季要做好储罐和管道的保温防冻,应按规定进行排污。
20.储罐压力一般不得超过0.98MPa,在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1.28MPa。21.在正常情况下,不允许直接灌装,在特殊情况下可采取一边向储罐进液一边进行灌装,确保灌装压力限制在1.2MPa。
22.储罐进液时只准向一个进液,不准两个或两个以上储罐同时进液,值班人员不得离开现场,操作时一人操作,另一人复查防止发生误操作。23.储罐出液时,液位高度在2m以上的储罐只准一个储罐出液,两个高度都在2m以下的储罐可以同时出液。
24.储罐区有两个以上储罐时,气相管必须串联,阀门处于常开状态(倒灌灌装时可关闭)防止操作失误造成储罐升压。
三、灌装间安全管理制度
1.车间内外严禁烟火,禁止携带任何火种、穿带钉子和铁掌鞋及穿化纤服装进入车间。2.非车间工作人员严禁入内,因工作需要而进入灌瓶间时,必须经本公司领导批准。外来参观人员则由公司内专人陪同参观,不准动用车间内任何设备。
3.车间内严禁摔、砸、滚钢瓶,严禁用铁器互相敲击、碰撞、防止产生火花。
4.车间内应加强设备的保养维护,杜绝或减少跑、冒、滴、漏,以保持车间内的液化石油气浓度经常保持在爆炸下限以下。
5.液化石油气液相最高压力不得超过1.2MPa,最低不得小于0.5MPa。6.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控制灌装质量,对超重瓶、漏气瓶要及时处理,不准在车间内存放。
7.充装工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者方可独立操作,否则不可独立充装。8.要对灌装间各个部位的液化石油气浓度进行实时监测。当液化石油气浓度超过规定值(即爆炸下限40%)时,应停止灌装,并查找漏气原因并及时消除。
9.充装工必须坚守岗位,不准随便离岗,因故必须离开时,应事先安排好替岗人员。
10.车间内应配备相应数量的消防器材,操作人员必须做到人人会用。11.下半时必须停电和关闭液化石油气总进口阀门,打扫卫生。
四、气瓶充装前后检查制度
1.钢瓶外检员负责本公司所有待充气钢瓶的外观检查工作。2.根据国家标准规定,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钢瓶不予放行充装。3.首先检查铭牌,验明制造厂家及出厂日期,若是检验过的钢瓶,应能明确显示已经检验次数、期限,钢瓶应在检验期内,避免钢瓶超限使用。钢瓶使用期限超过15年的,予以强制报废。
4.其次检验钢瓶外观有无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划痕、凹坑、腐蚀现象,又无肉眼可见的容器变形或火焰烧伤现象。
5.最后检验钢瓶附件是否完好。6.在充装记录上签字。7.充装后应由检斤工复验重量。
8.试漏人员用肥皂水检查瓶口有无泄漏,角阀应关闭完好。9.坚持每日抽样复查,且不少于20瓶/每日。
五、充装记录与档案管理制度
1.充装工上班后先核对充装秤,对待充钢瓶仔细检查,钢瓶符合充装要求方可充装,并有检验员记录在案。
2.每个钢瓶充装后都要记录其编号,以便跟踪查询充装质量状况。3.检斤工对每个充装后的钢瓶逐个认真复秤、试漏,对缺、超重0.5Kg和漏气钢瓶立即挑出进行处理。
4.统计员根据纪录的编号,统计每个充装工所充装钢瓶的质量,登记入案。
5.生产结束后,由检验员认可,同意该批钢瓶出站,然后统计员把各种数据写在“充装数量、质量一览表”上,并经质保工程师签字后存入档案室妥善保管。
六、钢瓶收发登记制度
1.进出公司的钢瓶的收发工作由钢瓶收发员负责。2.严格按照开票手续收发,做到瓶票相符。
3.空瓶、重瓶、检测瓶的收发应随车登记,及时统计。4.收发瓶的手续,必须有收发员的签章。5.手续不全或钢瓶未经安全检查时有权拒绝收发。6.严禁空瓶与重瓶、合格瓶与不合格瓶混放,以免误发。7.认真履行交接班制度,每日清点核对钢瓶数量。
七、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生产岗位接班,认真听取交班人员介绍安全生产等情况,清点机具,查看交接班纪录。
2.交班人员应将安全事项、设备运转情况和安全装置是否正常以及生产情况向接班人员介绍清楚,并填写交接班纪录。
3.在当班中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如果本班采取了措施,还未能排除或者没有排除完,遇此情况必须向接班人员和班组长交代清楚,必要时要查看现场进行交接。
4.遇到重要隐患,要认真排除,白班要为夜班创造条件,尽力做到不把困难留给夜班。
5.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得离开岗位。如果特殊情况需要提前离开时,其生产班组长可代替,但一定要等到接班人来到交了班才能离开。
八、巡回检查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熟悉罐区各种设备的结构性能及使用要求方准上岗值班,否则不准顶岗值班。
2.值班人员应按周期对所管辖的区段进行巡视,发现问题要立即采取措施并做好记录。
3.必须坚守岗位,定时检查储罐液位、压力、温度,并随时注意其变化。每班每隔1小时巡回检查一次。4.发现漏气,巡守人员除积极采取措施处理外,要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并保护好现场,得到领导同意后方可撤离现场,并将漏气事故原因填表在档。
5.巡守人员发现违章作业时,除应填写日志外,要及时向班长或有关领导报告,落实违章处理情况,直至该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6.每次巡时都要认真填写巡视纪录,遇有反常情况时要及时向班长或有关领导报告并加强巡视。
7.非自己分管的岗位,其内一切设备、阀门、管道、仪表不得动用。
九、液化石油气压缩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1.液化石油气压缩机房内严禁烟火,严禁携带火种、穿带钉子鞋和化纤衣服进入车间。
2.非车间工作人员严禁入内,如因工作需要进入压缩机房,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外来参观人员由公司内专人陪同参观,不得动用车间内任何设备。
3.车间内设备需要动火检修时,必须事先拟定方案,按危险作业审批程序报批,批准后方准实施。动火作业必须在停产后进行,动火前先打开门窗和风机通风换气,测定车间内液化石油气浓度在爆炸下限以下时方可动火。
4.车间内应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依设备工作情况按时进行大、中、小修及日常检查工作。
5.杜绝或减少设备的跑、冒、滴、漏。保持室内通风良好。
6.对车间内液化石油气浓度进行实时监测,当浓度超过爆炸下限的40%时,应停止压缩机的运行,查找漏气原因及时消除。
7.压缩机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者方可独立操作,否则不准上岗操作。
8.操作人员应时刻检查设备运转情况,并填写设备运行记录。9.车间内不准堆放杂物,不准存放汽油、机油、油桶等易燃物,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10.车间内配备相应数量的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操作人员要会使用消防器材。
11.本班内发现的不安全隐患或故障在本班内消除,如无法解决时,并详细记录在交接班记录内向下班进行详细交底。
十、倒空安全管理制度
1.液化石油气倒空处严禁烟火,严禁携带火种、穿带钉子鞋和化纤衣服进入。
2.非本处工作人员严禁入内,如因工作需要进入时需经班长批准,外来参观人员需公司内派专人陪同。
3.严禁在倒空处向大气排放液化石油气。必要时可采取回收措施或点火炬烧掉。
4.要定时对倒空处的液化石油气浓度进行监测,当液化石油气浓度超过爆炸下限的40%时,应停止操作查找原因并及时消除。
5.定期做好设备的保养和检修工作,杜绝或减少设备的跑、冒、滴、漏。保持此处通风良好。
6.此处应配备相应数量的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操作人员要会使用消防器材。
十一、倒残和残液处理安全管理制度
1.倒残液是将漏气瓶、待修瓶及有残液的气瓶中的残液倒出来,一般的超重瓶不进行倒残。
2.需要倒残液的气瓶运到气瓶倒空处应及时倒空,漏气瓶要立即处理。3.一次没倒净残液的气瓶,应再充气倒残,直至残液完全倒出为止,不得向大气中放残。
4.倒残后,漏气瓶和合格瓶要区分开,不能将漏气瓶混入合格瓶内。5.严禁向大气中排放液化石油气。
6.倒出的残液不得重新用来灌装钢瓶,可供锅炉燃烧使用,也可用压缩机抽取残液的气相回收一部分至液化气储罐。
7.残液罐内不能气化的残液,可用罐车运走,严禁就地在大气中排放。
十二、灌装、检斤(磅秤)衡器安全管理制度
1.灌装秤(磅秤)和检斤秤,应用国家认可厂家生产的定型产品,必须设有自动切断装置或超装报警装置,并经计量部门检验合格的专用秤。
2.保证灌装秤量值的准确,使用中和修理后,均应按国家计量部门规定进行检定,一般每季度检定一次,检定合格发检定证。
3.对衡器要定期检查维修,一般每次使用后要检查维修,仔细检查零件是否完整无缺,查看衡器各部件有无脱落现象,刀刃刀承和自动切断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4.灌装、检斤衡器要保持清洁、干燥,以免使部件腐蚀。坑内不得有尘垢、积水、污物等。
5.每次灌装前必须对灌装秤和检斤秤认真检查,调整平衡或规定位置。放钢瓶时要轻拿轻放在承重装置中央,以免损坏秤件,重瓶称重时要做到自检、互检、检验员检查。
6.被称物体不应小于最大称量的1/20,防止误差过大,被称物体不应超过衡器的最大秤量,以免衡器受到损坏,称重后,要及时将钢瓶取下来,不得久放。
十三、空、重瓶存放安全管理制度
1.空瓶、重瓶要按指定区域分别存放。2.钢瓶应单层码放整齐,并且留有通道。3.钢瓶不得堆压。
4.钢瓶要周转使用,不宜存放过久。5.漏气瓶和超重瓶不准和其它钢瓶混放。
6.报废瓶、待修瓶也要存放整齐,不准乱扔报废瓶,待修瓶的液化气必须在倒空后才能存放。
7.存放的气瓶要由专人负责,每天检查一次。
十四、储罐开罐检查安全管理制度
1.被检验的储罐必须按照开罐检查安全操作规程,按程序将罐排空和置换,并经测定达到人体进入罐内和罐内动火的条件。
2.储罐的使用单位(甲方)和承担检修任务的施工单位(乙方),双方共同签订“开罐检修安全动火措施”规定双方各自的任务和所应承担的责任。
3.对储罐所发现的缺陷和成因,在进行全面深入分析的基础上,由施工单位提出修复方案,并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再进行修复工作。
4.要确实保证修复工作中的焊接质量,严格执行焊接工艺规程,焊工必须持有压力容器焊接的合格证方准焊接。
5.储罐的检修工作必须全面贯彻负责制,整个工程要有总负责人,施工过程要实行全面质量管理,每个工序都要有详细记录,每个检查都要有自检和专检人员签字。
6.工程竣工后应有施工单位提出全面技术资料和储罐检验修复报告,并办理签字手续。
十五、储罐液位计、安全阀、压力表安全管理制度
液位计
1.每个储罐上的液位计必须保证其灵敏、可靠。
2.经常清洗液位计,冬季必须经常排放污水,如发现液位计不准时,应停止进液,待液位计修好后,储罐方准使用。
3.储罐大修时,液位计也要解体检修。安全阀
1.安全阀要动作灵敏可靠。
2.安全阀要随时处于工作状态,安全阀下面的阀门要处于常开状态,并进行铅封。
3.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应为储罐设计压力的1倍,回坐压力为工作压力的0.8倍。
4.安全阀每年检修一次,合格后铅封方准使用。
5.运行检查时发现铅封损坏,储敢要停止进液,重新调试定压后方准继续使用。
压力表
1.压力表要准确无误,装在受压容器上的压力表,其最大量程(表盘的刻度极限值)应予容器的工作压力相适应,压力表和量程最好选用为容器工作压力的2倍,最小不能小于1.5倍,最大不能大于3倍。
2.压力容器的最高需用压力的警戒红线应直接画在刻度盘上,不应涂画在压力表的玻璃上,以免玻璃转动产生错觉。
3.表盘上的玻璃要清晰明亮,玻璃破碎或刻度不清,压力表应停止使用。4.压力表每六个月检验一次,超过核验期的压力表应停止使用。5.运行检查压力时,上、下压力表要相互对照,以保证压力表的可靠性与准确性,发现故障及时修复。
十六、汽车罐车使用、保养安全管理制度
1.出车前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做到:
(1)检查各部阀门、接口、软管有无损坏和跑、冒、滴、漏。(2)检查车辆转向、制动是否灵敏、有效。(3)检查各处油位、冷却水、电瓶水是否够量。(4)检查各传动部分和联接部位螺钉是否紧固。
(5)检查轮胎气压是否足,轮胎是否被它物所扎,备胎是否带上,轮胎螺丝是否紧固。
(6)检查罐体和车体固定螺丝是否松动,消防器材是否带在车上。(7)检查仪表、电路、指示灯、安全附件、止动开关、液位压力表、感应温度计是否齐全、灵敏可靠。
(8)检查车辆发动后声音是否正常,有路是否畅通,方向、刹车是否灵敏。
(9)发动机前排烟防护装置是否妥善安好。2.行车中注意事项:
(1)在行驶中要礼貌行车,遵守交通规则,礼让三先,不抢道不强行超车,不开快车,中速行驶,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2)在行驶中发现设备异常,及时停车检查、修理,不得带故障行驶损坏车辆,严禁拼设备。
(3)行车休息时或跑一定里程后,应对罐车有关部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4)中途停车时,司机、押运员不得同时离岗,罐车中途检修时不得明火作业。
(5)中途行驶严禁喝酒,罐车上严禁吸烟,不得超速行驶。(6)罐车在行驶中接地链要妥善接地,如有磨损要及时更换。(7)罐车在行驶途中,严禁在人口稠密区,公共场所附近100m处停留,停留处400m不得有明火,不得停留在不安全地带。
(8)雨天、转弯会车、隧道、路面不好时应减速行驶,以免发生事故。(9)当罐内液温达40℃时,应停车遮阳,采取冷却措施,罐车不得超压。(10)随车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其他人搭车,车返回后,不准私开回家或停放公司外过夜,一律停放在公司内。
3.对保养车辆的要求:
(1)车回公司后应检查车辆是否有损坏的地方,向经理报告出车情况,方可离公司。
(2)罐车卸车后,司机、押运员应及时对车辆进行清理刷洗,保持车容整洁,而后对车全面检查、保养、维修。
(3)做好定期保养,一保任务由司机随检查随维修,二保行驶5000Km左右,由司机维修工相互配合进行维修保养,三保行驶30000Km左右,由维修工司机配合进行全面检修,更换损坏零件。检修保养要求行车1000Km打黄油一次,每二保一次对机器清洗一次。
(4)对润滑部位按规定、按时加油、换油,保证各部位灵活性。(5)要求车辆保养做到三勤:勤检查、勤保养、勤维修。(6)维修罐车不得明火作业,重载修理必须做好防火措施。
(7)压力表,装卸耐油橡胶,每六个月核验试压一次,管压不低于罐体压力的1.5倍。
(8)卸车时,司机、押运员不得离岗,负责装卸接头,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9)时刻保证车的完好、正常,按时出车,安全而归。
十七、汽车罐车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1.罐车应配有固定的驾驶员、押运员,司机和押运员须经技术监督部门及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经批准发操作证,方可执行任务。
2.司机和押运员必须熟悉液化石油气的物理化学性质,城市和公路运输安全知识,罐车的技术性能,装卸作业安全操作规程,防火灭火知识,以及处理事故的方法,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和紧急切断装置。
3.罐车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听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4.罐车上不能携带其他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禁止其他人员搭乘,严禁吸烟。
5.罐车在行驶过程中,其静电接地链应保持接地,如有磨损应及时维修更换,发动机排气管上应装有固定的防火罩,蓄电池总电源上装设电源闸。
6.出车前对罐车要进行认真检查,车辆的转向是否灵敏,刹车是否可靠,罐体、阀门、接口、软管有无损伤和漏气,消防灭火器材是否安全可靠。
7.罐车停放时应按规定的位置单独停放,充满液体的罐车不准进入车库停放;运输途中需要停放时,不准停靠在学校、厂矿、桥梁、仓库和人员多的地方,停车位置应系通风良好、远离明火有遮阳措施,驾驶员和押运员不准同时远离车辆。
8.罐车发生液化石油气大量泄漏时,应采取紧急止漏措施止漏,一般不得启动车辆,同时立即与有关单位和消防部门联系防火,切断一切火源,设立警戒区,断绝交通,组织有关人员向逆风方向疏散。
9.汽车罐车因液化石油气泄漏起火时,应采取紧急止漏和灭火措施,同时向当地公安消防机关报警,并将车辆移到不危及周围安全的地方。
十八、汽车罐车装卸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液化石油气罐车必须持有技术监督局核发的使用证和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辆停驶证、营运证、购置附加费证、排污合格证等证件。
2.罐车内的各种安全装置和附件必须齐全、灵敏、安全、可靠、各种漆色和标志明晰、无损。
3.液化石油气罐车储气罐体内的介质应是液化石油气,并存有余压0.05MPa。
4.罐车的装卸应在停车位置停稳后,用手闸制动并熄灭发动机,停车有滑动可能时,车辆应加固定木块。
5.作业现场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不准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和用品。6.作业前应接好地线,管道和管接头连接牢固并应排尽空气。7.装卸作业时,操作人员和罐车司机及押运员均不得离开现场,在正常装卸时不得随意起动车辆。
8.新罐车和检修后首次使用的罐车,充装前应作抽真空和充氮置换处理,严禁直接充装。
9.罐车的充装量不得超过设计所允许的最大充装量,严禁超装。10.罐车充装后,操作人员和押运员要在记录上同时签字,并将罐车的压力、液位、温度详细记录,开车前应再检查一遍,无误时方准发动车辆离开装卸台。
11.罐车到站后,应及时往储罐卸液。12.凡出现下述情况,罐车必须立即停止装卸作业,并作妥善处理: 雷雨天气;附近发生火灾和明火;检测出液化气体泄漏;液压异常;其他的不安全因素。
十九、汽车运输、装卸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管理制度
1.对车司机和押运员要经常进行遵守交通规则的教育,使其做到安全行车,司、押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切安全规定,避免事故的发生。
2.汽车在供应点装空瓶时,司机和押运员应认真检查,防止其他瓶和异型瓶混入。
3.汽车装好瓶后,司机和押运员应将汽车车厢关好挂牢,防止运输过程中脱落,在运输过程中如发现液化气泄漏时,应立即停车并熄灭发动机及时处理。
4.装载重瓶的汽车在离开装卸台之前对气瓶的角阀进行认真检查,发现有漏气的重瓶立即处理,杜绝装载漏气瓶出站。
5.汽车进入灌装站之前,要在发动机排气口消声器出口处带消火罩。6.在繁华街道和行人稠密地段行驶时,车速不能超过20Km/h,前后相距不得小于5m。
7.汽车在行驶过程中要保持匀速,避免不必要的刹车,防止钢瓶碰撞和交通事故。
8.汽车驾驶室内除司机和押运员外,不准乘坐其他人员。
9.汽车上配备的消防器材应处于完好状态,司机和押运员应会使用。
二十、变、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
1.变、配电室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熟悉电器的基本知识和掌握熟练的操作技术。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3.凡高压操作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必须穿戴绝缘用品。
4.低压闸刀不能带负荷合闸和拉闸,在操作前,必须与用电部门联系。5.高压设备在运行前要做预防性试验一次。
6.电器设备进行检修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并挂“禁止合闸”警告牌并设专人看管,严禁带电修理。
7.电器设备如果跳闸,应查明原因,待排除故障后再合闸,未查明原因和修复前不得强行合闸。
8.定期检查电器设备的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规定,不应低于每伏1000欧姆(如对地220伏,绝缘电阻不小于0.22兆欧),发现短路应及时排除。
9.对电器设备的接地应按规定执行,不得借用避雷器地线、暖气系统、水管作地线,电器部分不得有漏电现象。
10.电器设备的所有连接接头要牢固,并应经常进行检查。
11.各种机械的电器设备必须装有接地、接零的保护措施,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但在一个供电系统不得同时接地和接零。
12.电工应熟悉液化石油气的性质、作业常识,严禁在防火区域安装不防爆的电器设备,对于防爆的电器设备要定期进行检修。
13.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戴安全帽,上下传递物体时,应采取防止碰伤人员、损坏物体的措施。
14.室外夜间作业,照明灯不准安装在带气作业的正上方,电线要绝缘良好,接头要牢固,灯口与灯泡要接触牢固,避免发生火花。
15.临时照明、动力线路必须架空,不准与其他工具设备等互相碰撞、磨檫,用完后必须立即拆除。
16.电工使用的绝缘用品如绝缘手套、绝缘线、电缆杆、安全带等要定期进行检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防护用品进行操作。
17.患有妨碍操作疾病的电工,不应安排在变、配电室工作,已安排的要予以调离,电工在班前与工作中不得喝酒。
18.如果电器设备漏电失火时,应先切断电源,用四氯化碳或干粉灭火器进行扑救,严禁用水或其他液体灭火器灭火,以免发生危险。19.如果发生人体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抢救。
二十一、液化石油气供应点安全管理制度
1.液化石油气供应点的供气范围不宜过大,一般应在200户左右,服务半径1.5-2Km。
2.供应点瓶库的液化气总储量一般不超过10m(330瓶)。
3.供应点内严禁存放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并要经常保持整齐清洁。4.供应点内严禁烟火,设严禁烟火警告牌和防火标志,当报警器发
3出警报或嗅到较大液化石油气气味时,要立即检查,直到找到泄漏源并妥善处理。
5.供应点内消防器材要按规定配备齐全并保持完好,要放在使用方便的地方,并做到人人都会使用。
6.要严格检查出售的重瓶,发现存在以下问题的不准出售:
漏气瓶;超重1Kg以上的气瓶;钢瓶主要零件不全(无底座或护罩);角阀阀口变形;角阀压母松动;角阀和瓶体联接松动;瓶体焊缝有砂眼漏气;其他有明显缺陷,影响用户安全使用的钢瓶。
7.夏季高温季节,要防止重瓶曝晒。8.要认真鉴别非本店经营管理的钢瓶和其它异形瓶,并不予换气。9.对于漏气和其它不合格的瓶要挂上牌子,注明不合格原因,并立即处理。
10.来供气点上班的新职工,要经过液化石油气安全制度及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学习,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单独顶岗工作。
11.供应点设安全员(不脱产)组织本点职工安全生产学习,负责和管片居委会联系,经常进行安全宣传教育,监督职工遵守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对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者,有权停止其工作。每逢节日前组织安全检查,12.一般报修不超过24小时,并要保证质量,对严重钢瓶漏气的用户,要随报随修,以免发生危险。
13.发生用户事故,供应点应积极组织抢修,并了解事故原因,及时报告,事后要对当地群众进行安全使用检查,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14.对新发展的用户,必须教会用户“六会”(会装卸减压阀;会试漏;会点火;会调风;会通堵塞;会紧急处理事故)。
二十二、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为适应石油液化气发展和安全生产的需要,提高全体职工的技术、业务水平,培养各种专业人才,采用“送出去”、“请进来”,专业培训和业余学习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全员、全面、全过程的人员培训,以提高职工素质,满足安全生产需要,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新工人进公司以后,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以后方能上岗。
2.所有人员都要参加公司每月组织的业务学习,并经常开展岗位技术练兵活动。
3.运行工、充装工、罐车司机、押运员等特殊工种操作人员须经市技术监督局培训考试合格后核发合格证,无合格证者,不准独立上岗操作。
4.每年公司结合职工的择优升级进行一次业务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液化石油气基本知识、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等。
二十三、防静电危害安全管理制度
在液化石油气储存、灌装、钢瓶检验及设备运转、工人操作过程中,产生积累大量静电,由于可燃气体的泄漏,随时有发生静电事故的危险。因此加强防静电危害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势在必行。根据我公司情况,特制定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
1.静电危害产生的条件:
(1)生产现场可燃气体浓度处于爆炸范围;
(2)生产现场有产生静电的条件,并积累有静电放电现象发生;(3)静电放电能量大于可燃气体最小点燃能量。上述几个方面缺一都不会引起静电危害着火或爆炸。2.防静电危害的安全措施:
(1)生产现场空气中可燃气体的浓度防止达到爆炸浓度。加强设备管理和维修,消除跑、冒、滴、漏。严禁在生产区和生产现场放散液化石油气。
灌瓶上灌装枪时,先上好灌装枪,后开钢瓶角阀;下灌装枪时,先关钢瓶角阀,后下灌装枪。
灌装枪密封圈损坏或丢失的不得使用,灌装枪必须上正,发现漏液及时处理,不能处理时立即停用,严禁边漏液边灌装。地沟通风无死角。
灌装时,实时监测可燃气浓度,并作详细记录,浓度不超过下限的为合格,如果超过标准,应立即停产,待查明原因并排除后恢复生产。
(2)纺织设备静电位积聚
生产现场严禁使用高绝缘的塑料管、板、橡胶管、板等,必须使用时要选用能导静电的病技术监督部门鉴定合格的管、板等制品,防止静电、电位积聚放电。
生产现场的金属设备及附件,全部要求设可靠接地装置,电阻值小于4欧姆。
选用金属网导电胶管的灌装枪,做到管内金属网与设备必须接触牢靠,若接地电阻值大于4欧姆,应抢修或更换。
两金属件,如法兰盘,连接处接地电阻值大于4欧姆时,应设跨接装置。秤座应保持清洁和钢瓶与其接触良好,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定期进行设备静电接地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固定金属设备,每季度检测一次,活动金属部件可用摇表测试,活动部分的测试可用万能表测试。
(3)防止人体静电、电位积累。
现场作业人员和进入现场的参观人员等,必须穿经劳动部门签字后合格的防静电服、鞋、手套,凡不按规定穿用者,不准进入生产区。
二十四、气瓶固定灌装制度
1.在我公司罐装液化气的所有钢瓶,都必须是我公司自有钢瓶和托管钢瓶。
2.其他液化气钢瓶,必须由我公司实行产权转移或托管,并进行注册登记,填写《气瓶普查登记表》,对气瓶进行登记建档,涂敷我公司名称和委托代号后,才能进行灌装。
3.严格按气瓶灌装前后检查制度对气瓶进行检查,确保灌装质量,对气瓶的安全负责。
4.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持我公司的气瓶到其它灌装站灌装液化气。
二十五、气瓶定期检验制度
1.凡在我公司灌装液化气的所有钢瓶须在检验有效期内,否则不予灌装液化气。
2.在用的YSP-5型、YSP-15型钢瓶,自制造之日起,第一次至第三次检验的周期均为4年,第四次检验的有效期为3年。
3.对在用的YSP-50型钢瓶,每三年必须检验一次。
4.当钢瓶受到严重腐蚀、损伤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安全使用的缺陷时,应提前进行检验。
5.库存和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检验周期的钢瓶,使用前应进行检验。
二十六、气瓶产权转移制度
1.凡在我公司灌装液化气的所有钢瓶,都必须实行产权转移或托管后,注册登记,填写《气瓶普查登记表》,对气瓶进行登记建档,同时涂敷我公司名称和委托代号。
2.新钢瓶和检验期内的钢瓶,涂敷单位名称和委托代号后投入使用;超过检验期的钢瓶送钢瓶检验站检验合格后,涂敷单位名称和委托代号后投入使用。
3.拥有气瓶的单位和个人用户,具有生产许可证的正规厂家生产的钢瓶,有真实有效的产品质量合格证和产品标牌说明,均可持钢瓶到我公司办理钢瓶转移手续。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后,钢瓶的产权属于我公司,用户以后不使用我公司液化气,必须将钢瓶退还我公司。
4.对因故不能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的钢瓶,现有产权单位(使用者)与我公司办理托管协议后再注册登记,将钢瓶交我公司托管,否则不予灌装液化气。托管钢瓶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的正规厂家生产,有真实有效的产品质量合格证和产品标牌说明,并且在有效使用期内。
5.用户自行购买的各种规格的液化气钢瓶,我公司采取收购的形式办理产权转移。收购标准为:YSP-5型20元/只;YSP-15型20元/只;YSP-50型60元/只。用户将钢瓶产权转移到我公司后,用户需交纳押金和租金,即可租用我公司钢瓶使用。当用户不再使用钢瓶时,交回钢瓶,凭押金条和退瓶条退回租瓶押金。
液化气罐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液化气及瓦斯的设备及管线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绝对不允许超温、超压、超装、超负荷运行。
第二条液化气槽车和钢瓶、贮罐的充装系数不得超过其容积的80%(引进球罐按设计值充装)。进贮罐的液化气温度界限应保证其蒸气压不超过贮罐的允许操作压力。当环境温度高于30℃时,对无保温的露天贮罐要采用喷淋水降温。
第三条要随天气的变化而搞好液化气及瓦斯设备的操作。在冬季气温下降时,要减少瓦斯与液化气系统带水带液,并及时脱水排液,防止冻凝或冻坏设备与管线;在大风天要加强巡回检查,谨防炉子灭火和火炬回火。
第四条各种充装液化气槽车,充装完毕后,管线与接头必须彻底断开,并经岗位操作人员安全检查后,方能开车。汽车槽车进入现场,必须安设阻火器。
第五条新装置投产,要对液化气及瓦斯装备部分详细检查验收,要有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开工方案、安全措施、操作规程,并严格贯彻执行。
第六条要搞好液化气及瓦斯的设备与管线的密封工作,做到不渗不漏。一旦发生泄漏,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在不能制止泄漏时,必须紧急切断一切火源和进料,断绝车辆来往,以防止事故的发生和蔓延。所有监测报警设备,必须定期检查试验,确保灵敏好用。
第七条通过道路或繁华区的液化气及瓦斯管线,要采取管网固定、管架加强、架桥加牢等措施;液化气及瓦斯管线跨越主马路,要设置明显的标志和安全警示牌。
第八条液化气及瓦斯不准随便放空,要通过火炬排放燃烧,火炬的点火与引火装备要定期检查,定期试验,保证灵敏好用。
燃用液化气或瓦斯的加热炉或锅炉,在点炉前要采取措施,保证炉膛内不积有瓦斯,以免发生爆炸。
第九条加强民用液化气站充气、居民炉灶(包括住宅区的液化气管网)和集体食堂等使用液化气的安全管理,做到定期检查,液化气钢瓶不准超期使用。教育职工、家属正确使用液化气,防止发生着火、爆炸、伤人事故。
第十条认真贯彻执行液化气及瓦斯管理制度、标准与规范,充实设备检验人员的数量和提高检验人员的素质,并配备必要的'检验设备和仪器。
第十一条要认真做好从事液化气及瓦斯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模拟事故演习。凡是调入易燃易爆岗位的操作员,要进行专门技术培训,并要建立安全考核档案,考核不合格者不准顶岗。
第十二条液化气槽车及充装站台,必须设有符合规定的静电接地措施,并设置气液回收装置或密闭返回管线,禁止向大气排放,液化气罐区要设置围墙或围栏与大门,非岗位人员禁止入内。
第十三条液化气及瓦斯管线的低点与胀力点要装排凝阀和引线,定期排凝和自动排凝,排凝要采取密闭方式。
第十四条进系统管网的液化气及瓦斯的硫化氢含量不大于20毫克/标米。为保证硫含量指标达到上述要求,要尽快建设脱硫装置,未建脱硫装置的,要开好碱洗设备,以防腐蚀设备与管线。
第十五条凡贮存液化气与瓦斯的设备,包括管线、配件,必须符合原国家劳动总局颁发的《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和三部颁发的《钢制石化工业压力容器设计规定》的要求,不准用沸腾钢。凡材质与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要停止使用,及时安排更换。
第十六条液化气及瓦斯的生产、储运、使用区域要配齐、配全消防设施与消防器具和必要的环形消防通道,并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具有明火又有液化气及瓦斯的生产装置及系统的防火间距,要符合有关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并要配有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汽幕、水幕、隔离墙、隔离带、防火堤以及灭火蒸汽等。
第十七条用瓦斯作燃料的锅炉、加热炉、裂解炉等必须装设阻火器和配有燃料油常明灯、火焰监测器、燃烧监测器等安全设施。
第十八条有液化气及瓦斯的装置和区域,必须配齐瓦斯监测报警器和必要的自保装置。
第十九条为防止静电积聚,运行中的液化气及瓦斯设备、管线要有完善的接地设施,并符合标准。
第二十条液化气及瓦斯的设备及管线钢框架与大型钢支架下部,应砌以或衬以耐火隔热保护层,加以保护。
第二十一条液化气及瓦斯的设备及仪表要采用防爆型。不防爆电动仪表,要逐步更换或采取有效措施。
第二十二条凡铺设在地下的液化气及瓦斯管线,要有防腐涂层、阴极保护等措施。
第二十三条在火炬前要设置液化气的气化和脱液设施,不准将液态烃直接排入火炬管网。
第二十四条要在火炬系统上设置水封、氮封、阻火器等,防止回火、打-炮或爆炸。
第二十五条火炬管网走向要合理,管线尽量短,拐弯尽量少,管线要有坡度,低点要有排凝设施。
第二十六条液化气及瓦斯的设施与管线的焊接,要有经考试合格的焊工和无损检验人员进行焊接与检验,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七条液化气及瓦斯的设施及管线在安装或检修完成后,必须按规定做水压试验和气密试验,并要有一定保压时间,达到无渗漏、无显著变形与不均匀膨胀。
第二十八条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对在用的液化气及瓦斯的设备与管线,要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和定期专业检查。装置停工检修时,进行宏观检查与无损探伤,并做好记录,建立、健全档案。
第二十九条液化气及瓦斯的设备要配齐各种安全附件,如安全阀、液面计、压力表、温度计、高低液位报警、紧急排空装置、保温设施等,并要定期检修校验,保证灵活好用。
第三十条要按规定要求对液化气及瓦斯设备与管线进行检查和监测,发生隐患要采取可靠措施,结合每年大检修或日常维修进行整改。当隐患发展威胁安全生产时,应立即停车处理。
马庄小学液化气瓶房安全管理制度2015-09-16 12:24 | #2楼
一、液化气瓶房的配套设施:
1、液化气瓶房的门窗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安装。
2、液化气瓶房外配套必备的灭火设施。
二、液化气瓶房的日常安全卫生管理:
1、保持液化气瓶房的清洁卫生。(负责人员:食堂人员)
2、使用和保管液化气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熟悉危险物品的性质,操作规程、储藏保管等规定,会使用灭火器材。
3、每次使用完毕液化气灶,必须关闭液化气瓶罐阀门,锁上液化气瓶房门。
4、经常检查液化气,每次更换液化气钢瓶,必须对液化气进行检测,察看是否有漏气现象。
三、发现安全问题,紧急处理程序:
1、使用和保管液化气的人员发现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关闭液化气瓶,及时更换损坏部件。
2、如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应立即关闭液化气瓶,并第一时间上报行政主要领导,以便及时联系供货商及维修人员修理、更换损坏部件。
四、责任追究制度
如由于责任意识淡薄,违反本制度而导致的安全责任事故,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市××××液化气站
质
量
安
全
手
册
质量保证体系责任人员名单
站 长:
质保工程师:
技 术 员:
检 验 员:
安 全 员:
装人员:
值 班 员:
管 理 员: 充
站长(法定代表人)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液化石油气贮存、充装、运输、销售的政策和法令。
2.贯彻落实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组织管理好站内设备安全和消防安全。
3.对本站各项制度的建立和运转负责。
4.负责气站财政收入和支出的全面管理。
5.有权根据职工的表现及各方面的反映对职工进行奖惩。
6.有权按照规定聘用各部门负责人和职工。
7、有权对气站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8、有权亲自或授权气站技术负责人审核本气站各类见证材料。
9、对本职工作的失误负责。
副站长岗位职责
1、在站长的领导下完成分管的工作及时向站长汇报站内工作情况。
2、做好全站的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3、不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工作,主持召开安全工作会议。
4、组织全站的销售工作,保持良好的社会服务意思和气站的盈利意识。
5、有权协调各部门人力物力。
6、紧急情况下,对必须立即解决的问题有临时处置权,但事后应当及时向站长报告,并告知有关部门。
7、有权代表气站与外单位联系工作。
8、对本职工作中失误负责。
9、对未能正确贯彻气站有关决定负责。
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
1.协助站长管理气站安全与技术,确保气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熟悉液化石油气充装的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及专业技术知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有关特种设备和液化石油气充装的法律、法规、标准。做好特种设备的运行管理和定期检验等工作。
3.组织修订气站的质量保证手册等技术文件。
4.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技术知识并考核。
5、及时审核各项责任人员上报的各类报表和工作见证。
6、有权追究并向站长提供对重大技术问题做出处理的意见。
7、对设备、仪器、仪表、量具的采购进行技术审核。
8、负责气站的核准、换证的组织协调工作。
9、对必须立即解决的技术问题,有临时处置权,但事后应当及时向站长报告。
10、有权对技术管理制度执行不力者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11、对气站的技术性问题有处理和仲裁权利。
12对各岗位的人员存在技术能力问题有权提出换岗建议。
13、对没有及时执行现行的安全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
负责。
14、对重大质量事故审查处理不当造成重大技术质量事
故负责。
15、对本职工作中的决策失误,造成工作损失的后果负
责。
记录表格:
1、新瓶和检验后首次使用气瓶的抽真空置换记录
2、残液(残气)处理记录
3、气瓶充装前、后检查记录
4、不合格气瓶隔离处理记录
5、学习、培训、考核情况登记表
6、液化石油气钢瓶台帐
7、气站设备、仪器、工具、量具一览表
8、站内工作人员一览表
9、《质量管理手册》修订记录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气站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及本站有关有相关制度,积极参加本站举办的安全、业务技术培训,努力提高个人素质。
3、在本站技术负责任领导下,负责气站液化石油气的充装工作。
4、对违反气瓶充装安全技术规范的操作者,有权责令其停止充装。
5、有权检查充装人员填写的各项记录表格并进行签字确认,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6、对气瓶充装没能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本站各项规章制度所造成的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负责。
7、完成气站领导安排的临时任务。
记录表格:1、残液(残气)外理记录
2、液化石油气体汽车装、卸记录
1、在站长的领导下,负责本站设备的管理工作。
2、负责编制设备的添置计划 、校准、维修、维护、保养制度等计划。
3、督促和检查设备操作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做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4、建立建全气站仪器设备台帐,做到帐目与设备仪器相符。
5、及时做好《设备仪器故障及维护保养记录》和《气瓶附件检修、更换工作记录》的审核工作。
6、对违反设备操作规程的操作者,有权令其停止使用。
7、承担因仪器设备管理不善,完好率低而影响充装工作的责任。
记录表格: 1、设备仪器故障及维护保养记录
2、气瓶附件检修、更换工作记录
3、气站设备仪器、工具量具一览表
1、熟悉液化石油气充装安全技术和要求,认真执行国家颁发的有关气瓶充装的法律、法规、标准,做好液化石油气充装安全的运行管理,定期检查各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切实履行安全检查职责.
2、及时审查安全检查员的安全检查工作记录,收集各种记录见证并签证确并认送档案管理员存档。
3、对违反安全技术规范、安全法规、标准的行为有权进行批评和教育,对造成责任事故、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可提出处罚意见。
4、对没能执行国家颁布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及气站内的有关规定所造成的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负责。
5、经营与安全相矛盾时,安全管理责任人有一票否决权。
6、监督本公司职工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7、定期向站长或相关部门报告工作
记录表格:
1、新瓶和检验后首次使用气瓶的抽真空置换记录
2、气瓶充装前后、后检查和充装记录
3、不合格气瓶隔离处理记录
4、安全检查工作记录
1.在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本站文件、资料、记录的归档、标准资料发放、技术情报收集分类和图书管理工作。
2.对因标准化管理混乱而引起严重事故负责。
3.及时订购图书、资料。
4、建立气瓶登记台怅和档案,办理好气瓶使用登记注册,按规定做好计算机气瓶档案管理,做到台帐与计算机帐目相符。
5、搞好文件、资料、图书和各项记录的管理,做到物、卡、帐相符,分类准确,摆放整齐,索取迅速。
6、加强文件、资料、记录的管理,保持室内整洁,搞好保密及防盗、火、潮、虫、霉、尘等工作。
7、按要求及时上报各类报。
记录格式:1、液化石油气瓶台帐
2、学习、培训、考核情况登记表
3、气站工作人员一览表
4、质量管理手册修订记录
气瓶管理责任人员岗位职责
1.坚持工作岗位,有事要离开时,必须请假并有人代理.做好气瓶收发记录。
2.清点进出瓶数,认真填写帐本,做到帐目清楚.
3.协助安全检查员对气瓶逐只进行检查,
4.按气瓶划分区域摆放管理好气瓶。
5.态度和蔼,办事有商量,敢于坚持原则.
6.对气瓶需修理的部件,填写修理单,然后送检修.
记录格式:1、气瓶收发记录
2、气瓶附件检修、更换工作记录
1.气瓶充装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上岗。
2.认真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3.保质保量完成灌装和残液回收任务,做好充装过程和残液(残气)回收记录。
4.负责灌装台称日常校验,维护工作及场地清洁。
5.严禁摔砸和滚动钢瓶;不得用非防爆工具敲打金属设备。
6.严禁超量灌装、严禁充装检查不合格钢瓶。
7.对使用设备、用品的丢失、损坏、浪费负责。
8.对气瓶充装的安全质量负责。
9.岗前应关闭总阀。
10.按操作规程做好液化石油气体汽车的装、卸工作。
记录格式:1、残液(残气)处理记录表。
2、液化石油气体汽车装卸记录
3、安全检查工作记录
1、负责站内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每周对站内的设备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
2、负责气瓶附件的维修与更换,做好记录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4、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努力钻研技术,积极开展技术革新。
5、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工,量具。
6、坚持文明生产,保持工作场地清洁。
7、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如遇事故或火灾及时报告.听从指挥,积极参加抢救。
记录格式:1、设备仪器故障及维护保养记录
2、气瓶附件检修、更换工作记录
安全检查员岗位职责
1.安全检查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上岗。
2.严格遵守并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工作制度”中的的各项规定。
3..安全检查员负责监督检查气站日常安全生产有关的工作,并做好每天的《安全检查工作记录》。
4.安全员检查有权检查和禁止任何违反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的行为。
5.气站的生产经营和重大决策与安全相矛盾时,安全素应优先考虑,安全员有一票否决权。
6.气站的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安全附件压力表、安全阀)台称、气体浓度报警器、温度表等到使用有效期满一个月前,安全员有权督促有关部门及时送到有检验资格的检验单位进行检验,以免超期使用,影响安全。
7.安全检查员有开展安全宣传的义务。
8.安全检查员应逐只对气瓶进行充装前后检查,检查内容应符合《手册》规定,做好相关记录,对检查合格的气瓶应逐只张贴准装标识、警示标识和充装标识。并按气瓶的划分区域摆放好气瓶。
9.安全检查员不按安全技术规范和站内有关规定对气瓶进行检查,所造成的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应负责。
记录格式:
1、充装前、后检查和充装记录
2、不合格气瓶隔离处理记录
3、新瓶和检验后首次投入使用气瓶抽真空置换记录
4、安全检查工作记录
门卫岗位职责
1.负责本站大门的进出车辆、人员的安全检查工作。
2.负责接听、记录电话,接、收出入门票。
3.做好值班记录、勤检查、细观察。
4.搞好内外卫生。
5.忠于职守,坚守岗位,发现异常性况,及时报告站长。
槽车装、卸人员岗位职责
1.槽车到达站门口经门卫通知安全检查员检查,符合规定的槽车方可入站内,槽车的装卸由持证充装人员操作。
2.认真填写记录,槽车使用单位,车型车号,充装日期,实际充装量及充装员,押运员签名。
3.槽车的装卸必须逐车进行,并挂好“装卸车”的标志。
4.会同押运员连接好液、气相管,静电接地件,放出软管内的空气,开启有关阀门准备卸车。
5.卸车员在槽车卸车时不得离开现场。
6.贮罐充装量不得超过其设计最大充装量。
7.卸车结束,拆下软管放回原位固定好。
8.卸车完毕后,认真对各部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会同司机、押运员签字。监督槽车驶出站。
9.槽车装、卸由充装人员承担,安全管理责任人应到场监督装、卸车安全工作。
记录格式:液化石油气体汽车装卸记录
气瓶装卸、搬动人员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充装站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坚持文明生产,保持工作场地清洁。
3、装卸、搬动气瓶严禁摔砸和滚动钢瓶。不得用非防爆工具敲打金属设备。
4、对设备用品的丢失、损坏、浪费负责。
5、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行为造成的损失负责。
6、完成气站领导安排的临时任务。
气瓶建档.标识,定期检验和维保制度
一、建档:
气瓶充装应对所充装的自有气瓶进行建档登记,负责打充装站标钢印及气瓶编号,及时输入计算机。
二、标识:
1、标签的粘贴和更换必须由安全检查员检验合格后进行粘贴,每只气瓶第一次充装时即应粘贴。如发现标签脱落、撕裂、污损、字迹模糊不清时,充装检查合格后应及时补贴或更换标签。
2、标签应被牢固地粘帖在气瓶上,且应避免被气瓶上的任何部件或其他标签所遮盖。在气瓶的整个使用期内标签应保持完好无损、清晰可见。
3、更换新标签前,应将旧标签完全揭去。
4、标签上文字的大小应易于识别和辨认,内容包括:名称、地址、电话号码等。
三、定期送检
1、对钢瓶进行统一登记,进行编号管理。
2、制定钢瓶送检计划,对于日常使用的钢瓶一定要保持其在的有效使用期内。
3、对于不能及时送检的钢瓶,应对其进行圈禁处理。不得在未检验前使用。
4、对于通过检验过的钢瓶,应加紧同计算机同步,及时更新送检钢瓶的登记。
四、维修保养制度:
1、钢瓶的外表应保持清洁、使用环境保持干燥。
2、钢瓶有严重锈蚀的或经过 火烧的应及时送检。
3、钢瓶角阀门杆漏气的,更换门杆胶圈并抹密封脂。
4、钢瓶阀芯漏气的,蒋钢瓶内气抽回后更换阀芯。
5、钢瓶角阀松动漏气,抽回气体后送钢检站处理。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站区内严禁烟火,站区周围和出入口有醒目的“严禁烟火”标牌,罐区及各作业场所均有“严禁烟火”警示,杜绝一切火源,严禁火种入站。
2.充装站必须执行安全监管的法律和规章,认真执行相关国家标准、认真接受城建(城管)、质监、一消防等部门的检查,并认真整改检查建议和意见。
3.必须制定和执行各类设备的操作规程及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安全防火等制度,建立完整的运行原始记录(包括压力、温度、液位等);建立设备档案和定期执行设备的技术检验与维修制度,保证设备、仪表的完好工作状态。
4.各生产设备需有防静电措施,操作人员不准穿着化纤布料工作服,应采用棉布和防静电工作服。
5.操作、维修应采用不发火花工具,如需进行动火作业,应先制定方案,经批准后方能进行卜
6.严禁超量充装,贮罐应有最高液面(贮罐容积的85%)的红线标志; 10公斤、15公斤气瓶充装误差为±0.5公斤,50公斤气瓶充装误差±1.0公斤。
7.禁止槽车直接充装气瓶;禁止充装不合格及超过检验周期的钢瓶,笔止超装、漏气瓶出站。
8.设备和仪表必须保持完好,并在检验检定许可、合格
有效期内运行。
9.新工人进站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各岗位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知识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10.应有专用的消防水源,配合相应的消防器材和灭火器,设立专兼职或义务消防队员,并定期进行器材检查和消防训练。
11.站长全面负责全站安全,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1.本站工作的职工必须经液化石油气知识培训和安全教育方可上岗。
2.气瓶充装人员、安全检查人员必须经过技术训,取得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能上岗。
3.其它新上岗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和安全培训,方能上岗,并有培训记录。
4.每月至少组织气站职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每年进行一次考核。有培训记录。
5.本站各责任人员和持证人员均应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和考核。
每班安全检查员应不定期对气站的安全工作进行巡回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1、查看储罐温度和压力表的数据。
2、日常温度在40度以上要喷淋水2-3次。
3、检查站内设备的完好情况,烃泵、压缩机运行时应每15-30分钟做一次检查,按记录要求及时做好检查记录。所有阀门是否良好,发现意外应立即处理并上报站内有关领导。
4、站内的警示标示是否良好。
5、消防用水及设施是否良好。
6、要保证一定压力的消防用水。
7、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无阻。
8、消防器材是否良好,要摆放在一定位置不得随便挪动。
9、查看站内周围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10、每次检查结束应按规定做好记录,并交安全责任人员签字确认后存档。
1.充装间内外,严禁烟火,禁止携带任何火种,穿带钉子鞋和化纤衣服进入充装间。
2.充装间内严禁摔、砸、滚钢瓶,严禁用铁互相敲击、碰撞,防止发生火花。
3.充装工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试考核,持有《特种设备操作业人员证》方可上岗,未经培训考试和考试不合格者不得独立操作。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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