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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扬尘污染源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主要来源于建设道路与管线施工、物料运输、物料堆放、道路保洁、泥地裸露等活动中产生粉尘颗粒物,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材料主要有:水泥、砂石、灰土、灰浆、灰膏、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三、管理目标
1、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达标;
2、无市民重大投诉;
3、无因施工扬尘控制不善造成的上级处罚和通报批评;
4、上级部门检查验收达标;
5、其中,扬尘控制达标的具体指标有:工地围墙封闭;堆土用密目网覆盖;木工棚全封闭;建筑垃圾入库、每天清运;材料进出采用自动覆盖车辆,车辆进出用水冲洗;使用商品混凝土、商品砂浆;生活垃圾袋装化;脚手架密目网全封闭;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洒水清扫。
四、岗位职责
各管理领导小组职责分配: 领导小组组长:
①、负责本工地防尘各级责任制编写和贯彻落实; ②、负责对防尘硬件设施和措施的投入; ③、制定本工地在施工期的各种防尘措施。扬尘治理负责人:
①、协助组长负责落实本工地各种防尘措施; ②、负责本工地防尘措施的各种台帐;
③、发现问题及时向组长汇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各组员职责:
①、负责自己分工条线的各种防治扬尘各种措施是否落实;
②、及时反馈给组长和副组长对本工地在施工中发现有扬尘的各种隐患,并能提出相应预防措施;
③、本工地已制定“扬尘污染防治各级责任制”,并已实施; ④、本工地对防尘要求知晓率达95%以上;
⑤、本工地执行和服从上级主管部门制订的施工技术规范中关于扬尘防治的技术要求;
⑥、本工地有扬尘污染防治作业台帐;
⑦、本工地每周工程例会中每次应涉及到扬尘污染的防治、教育,做到每周提醒,天天督促,确保本工地无扬尘。
五、降尘技术措施
1.1一般规定
1.1.1工程项目部应结合季节特点、不同施工阶段实际情况等,贯彻落实施工扬尘防治专项方案,并进行董太太哦正。
1.1.2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布置时应充分考虑扬尘防治需要,施工区域办公区布局合理清洗、功能分区明确,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1.1.3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扬尘防治设备、机具、材料等,采取喷淋、覆盖、绿化、封闭等综合降尘措施。
1.1.4由于工序交接或车辆碾压原因造成防尘网临时掀开或破损等情况,应及时进行恢复。
1.1.5城市建成区施工应采用预搅拌混凝土和预搅拌砂浆。确需现场搅拌的,应采取封闭、降尘措施。
1.1.6木材、石材等易产生扬尘的加工作业,应在封闭的加工棚内加工或采取湿法作业等防尘措施。
1.1.7钢结构加工作业应在加工棚内切割、焊接,并设置防尘回收装置。1.1.8施工现场禁止使用燃煤锅炉,应使用燃气、电、太阳能灯清洁能源。
1.2房屋建筑工程
1.2.1房屋建筑工程应安装环绕喷淋和高空喷淋降尘系统,并配备洒水车、雾炮机等设施,定期洒水降尘。
1.2.2土石方及桩基施工扬尘防治应符合以下要求:
1、土方作业面暂不可覆盖,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作业时,作业面场地应采用洒水等降尘措施,当天施工完毕后应按要求进行覆盖;空置或已完成的场地应覆盖。
2、土方作业时临时道路应采取降尘措施,确保临时道路不扬尘。
3、基坑开挖应及时支护,避免裸土长时间暴露产生扬尘;采取自然放坡开挖时,边坡应采用防尘网覆盖并可靠固定。
4、采用凿裂法、钻爆法等对岩石层开挖时,应采用湿法作业。
5、现场进行截桩和破碎等易产生扬尘的施工时,应采取洒水湿润等防尘措施。
1.2.3主体施工扬尘防治应符合以下要求:
1、脚手架外侧应满张密目式安全网或有防尘作用的金属网,密目式安全网应满足《安全网》GB5725的要求,且网目数不小于2000目/100cm2.2、定期对外架密目式安全网进行清洗,清洗周期不大于2个月。
3、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底部应采取硬质材料封闭,并及时清理封板上的垃圾或其他遗撒物。清理时应提前洒水湿润,严禁采用掀起、拍打或吹风等方式清理,防止出现扬尘。
4、脚手架上应设置洒水喷雾装置,沿外架周长方向水平间距不宜大于5m,垂直间距不宜大于30m。
1.2.4装饰装修及其他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应符合以下要求:
1、装饰工程所用墙砖、地砖、石材、砌块等装饰块材宜采取场外定制或工厂化加工。现场确需要切割、钻孔作业时,应采用湿式作业法。
2、木制作业应在固定区域集中加工,宜采取场外定制或工厂加工。
3、涂料施凃宜采用涂刷或滚涂方法。采用喷涂工艺时,应有效遮挡。
4、施工现场钢结构防火涂料喷涂施工时,应采用遮挡措施。
5、岩棉、玻璃棉板块材现场切割及配置其他扬尘材料时,应在封闭的空间内进行,防止碎屑、纤维飘散和扬尘。
6、基点安装工程的预留预埋应与结构施工、装修施工同步进行。如需在墙体开槽切割、空洞钻取时,应采取湿式作业法进行施工。
1.3拆除工程
1.3.1拆除作业前,应按照“先喷淋、后拆除、拆除过程持续喷淋全覆盖”的原则编制扬尘防治方案。实施时,应采取湿法作业、分段拆除,缩短起尘操作时间。
1.3.2机械、爆破拆除工程应采取同步持续高压喷淋或洒水降尘措施。1.3.3爆破拆除工程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应采取预拆非承重墙、清理部分致尘构件与积尘、在建筑物内部洒水、在不同高度设置塑料盛水袋、起爆前后喷水降尘等措施。爆破时,宜控制爆破强度并采用多孔微量爆破法作业。
1.3.4在人口密集区及临街区域进行拆除作业时,应设置防护排架并外挂密目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应符合以下要求:
(1)脚手架外侧应满张密目式安全网或有防尘作用的金属网,密目网安全网应满足《安全网》GB5725的要求,且网目数不小于2000目/100cm2.(2)定期对外架密目式安全网进行清洗,清洗周期不大于2个月。1.3.5整理破碎构件、翻渣和清运拆除垃圾时,应采取洒水或喷淋措施。1.3.6被拆除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应采用防尘网覆盖,并定期洒水保持湿润。
1.3.7负责拆除的施工单位,应将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存放、分类运输。
1.3.8当启动Ⅱ级(橙色)以上预警或风速达到4级以上时,不得进行拆除作业,并对拆除现场采取覆盖、洒水等降尘措施。
1.4待建场地
1.4.1待建场地现场必须在醒目位置设置公示牌,明确扬尘防止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及举报电话等信息。
1.4.2待建场地应按照以下标准要求沿周边连续设置封闭围挡,围挡间无缝隙,同时底部应设置防溢座,挡墙顶部应设置压顶。
(1)施工现场应沿周边连续设置硬质围挡,不得有间断、敞开,底边封闭严密,不得有泥浆外漏。
1.5车辆冲洗
1.5.1工地车辆出入口应设置车辆自动冲洗装置。特殊情况下,可采用移动式冲洗设备。车辆冲洗应有专人负责,确保车辆外部、地盘、轮胎处不得粘有污物和泥土,施工场所车辆出口30m以内路面上不应有明显的泥印,以及砂石、灰土等易扬尘材料,严禁车辆带泥上路。
1.5.2车辆冲洗装置冲洗水压不应小于0.3MPa,冲洗时间不宜少于3min。1.5.3车辆冲洗应填写台账,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
1.5.4车辆冲洗宜采用循环用水,设置沉淀池,沉淀池应做防渗处理,污水不得直接排入市政管网,沉淀池、排水沟中积存的污泥应定期清理。1.5.4冲洗装置应从工程开工之日起设置,并保留至工程竣工,对孙华的设备要及时进行维修,保证正常使用。
1.6物料存放
1.6.1施工现场严禁露天存放砂、石、石灰、粉煤灰等易扬尘材料。1.6.2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应存放在库房内或严密遮盖。砂、石等散体材料应集中堆放且覆盖;场内装卸、搬运易扬尘材料应遮盖、封闭或洒水,不得凌空抛洒和抛掷;其他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封闭存放。1.6.3土方堆放时,应采取覆盖防尘网、绿化等防尘措施,并定时洒水,保持土壤湿润。
1.6.4钢材、木材、周转材料等物料应分类分区存放,场地应采取硬化或砖、焦渣、碎石铺装等防尘措施。
六、扬尘防治设施
现场已配备PM空气监测仪,除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外现场施工造成空气中PM2.5、PM10等含量超标时,现场配备扬尘专职人员进行道路喷淋、塔吊喷淋、洗车机运行,以保证空气PM2.5、PM10空气含量指标正常,达到扬尘防治的效果。
七、现场平面布置图
八、建筑垃圾清运及处置方案
1、施工现场的主要垃圾:
在施工现场中,不同结构类型建筑物所产生的建筑施工垃圾各种成分的含量有所不同,但其主要成分一致,主要有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土、剔凿产生的砖石和混凝土碎块、打桩截下的钢筋混凝土桩头、废金属料、竹木材、各种包装材料,约占建筑垃圾总量的80%,其它垃圾成分约占20%。
2、建筑垃圾减量的管理措施
(1)、加强建筑施工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提高建筑施工管理水平,减少因施工质量原因造成返工而使建筑材料浪费及垃圾大量产生。加强现场管理,做好施工中的每一个环节,提高施工质量,有效地减少垃圾的产生。
(2)、加强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环保意识。在施工现场上的许多建筑垃圾,如果施工人员注意就可以大大减少它的产生量,例如落地灰、多余的砂浆、混凝土、三分头砖等,在施工中做到工完场清,多余材料及时回收再利用,不仅利于环境保护,还可以减少材料浪费,节约费用。
(3)、推广新的施工技术,避免建筑材料在运输、储存、安装时的损伤和破坏所导致的建筑垃圾;提高结构的施工精度,避免凿除或修补而产生的垃圾。避免不必要的建筑产品包装。
3、建筑垃圾清运:
1、事先将垃圾进行分类,建筑工地垃圾:分为剩余混凝土(工程中没有使用掉的混凝土)、建筑碎料(凿除、抹灰等产生的旧混凝土、砂浆等矿物材料)以及木材、纸、金属和其他废料等类型。将废料统一进行堆放,配备专人进行清运处理。且分类堆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垃圾可采取露天或室内堆放方式,露天堆放的建筑垃圾应及时苫盖,避免雨淋和减少扬尘。
(2)存放区应设置明显的分类堆放标志。
2、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必须经当地建筑垃圾管理部门核准,并应满足如下要求:
(1)运输车辆应有合法的行驶证,并通过年审;
(2)运输单位应具有当地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运证或营运证;(3)具有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资质。
3、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按核准的路线和时间行驶,并到核准的地点处理处置建筑垃圾。具体要求如下:
(1)建筑垃圾运输车运行时间安排应避开交通高峰时段,以减少对交通的影响;
(2)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运输路线,应由当地建筑垃圾主管部门会同交通管理部门规定;
(3)运输单位将建筑垃圾倾倒在核准的处理地点后,应取得受纳场地管理单位签发的回执,交送当地建筑垃圾主管部门查验。
4、施工现场的收尾工作:
(1)、工程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清理,平整地面尽量恢复原有地貌,以达到与周边自然环境相协调,减少或消除对周边景观的视觉污染。(2)、清运场地设备。施工结束应及时撤离施工机械,对拆除的固体废物应集中收集处理;
(3)、清理场地表层。施工场地的废弃物,特别是垃圾、废弃土等,不得就地倾倒或堆放,应及时清运弃于当地允许的地点。
(4)、将建筑垃圾清运后,对施工现场应进行一次清理,尽量恢复原有地貌。
(5)、施工现场清理完成后,应有项目负责人审核批准,方可。
目录
一、扬尘污染源.............................................1
二、编制依据...............................................1
三、管理目标...............................................1
四、岗位职责...............................................1
五、降尘技术措施...........................................2
六、扬尘防治设施...........................................7
七、现场平面布置图.........................................8
八、建筑垃圾清运及处置方案.................................9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扬尘整治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及渣土车夜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建〔2017〕7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以人为本,科学发展”为指导,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为目标,以大力推进绿色安全文明施工为手段,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标本兼治的原则,通过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明确责任、强化督导,有效控制施工现场扬尘,为打赢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以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为指导,以打好打赢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攻坚战为目标。局属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管理,加强协作配合,进一步强化和细化建设工程扬尘治理整治工作,减少各类扬尘污染的产生和排放,切实减轻扬尘污染对大气环境的影响,确保完成市辖区范围内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目标任务。
三、领导组织
为推进全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督促指导各有关单位做好扬尘治理各项管理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局决定成立“开封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夜查工作领导小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办公室主任由王俊杰兼任。
四、主要整治内容
一是建筑工地要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要求,坚决抑制扬尘的产生,对所有未达到要求的施工工地一律停工整改。
二是严查夜间土方施工,对土方施工未采取防尘、降尘措施或措施不力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三是严查渣土运输、材料运输、装卸等施工车辆冲洗情况,凡是驶出建筑施工工地车辆必须经有效冲洗后方可上路行驶,严禁带泥、带土上路。
四是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冬防”期间,全市实施“封土行动”,城市建成区内停止各类建设工程土石方作业、房屋拆迁(拆除)施工。经有关部门特许施工的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涉及土石方作业的除外,但须施工出具防尘抑尘承诺书,指定专人负责施工扬尘控制,严格落实工地防尘抑尘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严格执行夜查制度,严格执行检查标准,2017年具体巡查计划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情况制定。
(二)夜查原则上每周不少于一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安监站负责制定路线。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应增加夜查频次。
(三)夜查人员每次巡查时应实时记录巡查路线和发现的问题,并建立巡查工作台账于夜查次日交安监站,由安监站建立夜查记录台账,对检查发现问题、下达整改、整改反馈要有记录。夜查记录台账每周一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本周带班领导汇报检查情况并根据工作情况确定本周夜查时间,安排本周夜查人员。
(四)夜查人员要严格按照扬尘防治标准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现场整改的立即责令有关单位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要责令停工整改,并于次日将检查情况反馈至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职责分工通知相关部门进行督查。
(五)对巡查中发现未落实或未有效落实扬尘防治措施的有关单位和个人,采取挂牌督办、经济处罚、媒体曝光、列入“黑名单”、记入诚信不良行为记录、禁止其参与建设市场招投标等措施。
(六)各有关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充实人员力量,对工作不积极,工作中推诿扯皮、延误整体整治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中原新区起步区安置区
“西京花园”项目二标段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审批:
审核:
编制:
编制单位: 九冶建设有限公司
郑州西京花园项目经理部
编制日期: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目 录
一、工程概况:......................................3
二、编制依据:......................................3
三、扬尘治理清单:..................................3
四、控制点:.........................................4
五、具体控制措施:...................................5
5.1、日常管理:.....................................5
5.2、阶段性管理:...................................7
5.3、施工道路及场地硬化控制措施:...................10
5.4、冲洗、清扫、洒水、覆盖等降尘措施:.............10
5.5、现场道路环境保护:.............................12
5.6、废水控制措施:.................................12
5.7、生活垃圾控制措施:.............................12
5.8、施工材料存放垃圾处理措施:.....................13
六、现场保洁人员与保护措施:........................13
七、保洁设施:......................................14
八、项目管理体系:......................................14
8.1、组织机构:.....................................15
8.2、岗位职责:.....................................15
九、“六必须”、“六不准”:............................16
十、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16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一、工程概况:
我单位承接的中原新区起步区安置区西京花园工程(Ⅱ标段),位于郑州市中原新区新田大道东,郑西高铁南,南水北调(渠南路),富春路北。包括34层住宅楼3栋,(1#、3#、7#楼,地上34层,地下2层),20#幼儿园,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东南大门,部分地下车库等,总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建筑高度97.2米,剪力墙结构,工程造价约2.2亿,工期2年。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
3、《河南省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管理暂行规定》
4、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
三、扬尘控制清单:
四、控制点:
1、工地围墙及大门封闭控制
2、现场硬地坪施工
3、现场材料进出扬尘控制
4、混凝土使用
5、土方施工扬尘控制
6、砂浆的使用
7、建筑垃圾处理
8、生活垃圾处理
9、工地脚手架施工现场扬尘控制
10、结构楼层施工扬尘控制
11、木工房管理
12、装饰施工阶段扬尘控制
五、具体控制措施
5.1、日常管理
5.1.1施工现场保洁
施工区内派清扫班每日进行定时清扫,及时洒水,确保路面清洁;日常车辆进料,必须对车辆进行冲洗,保证灰土不带出工地。生活区、办公区由保洁员每天进行日常清扫工作;
1)每日派专人进行2次全面清扫,清扫的灰尘和垃圾必须及时处理至垃圾存放点,不得滞留;
2)在清扫前,必须对路面、地面进行洒水,防止清扫时产生扬尘而污染周边环境;
3)车辆进料必须进行登记,车辆出门前必须在专门的洗车池进行洗车,入料车辆拒不执行洗车,一律不予放行,并及时报告项目部;
4)做好保卫工作,与本工程无关的扬尘污染源禁止带进工地;
5)生活区垃圾箱必须及时更换垃圾袋,及时清运,及时上盖。
5.1.2沉淀池
施工现场的沉淀池由清扫班清扫,并形成记录。
1)工地内沉淀池必须做到三级沉淀;
2)日常每周一次沉淀池进行清理,特殊情况下(如浇灌混凝土)必须及时清理,保证管道畅通;
3)不得将漂浮物和固体物件排入沉淀池;
4)专池专用,不得代替其它排水池;
5)不得损坏沉淀池;
6)定期对沉淀池的沉淀排污情况进行检查,保证排污达标。
5.1.3专用建筑垃圾临时储存间管理
建筑垃圾临时储存间由材料员负责管理,及时通知环卫部门清理。
1)建筑垃圾必须分类堆放,不得混堆;
2)禁止超量堆放;
3)保持周边清洁,不得散落;
4)及时做好记录
5.1.4木工间管理
木工间由木工机械操作员日常负责管理,必须确保木工间产生的粉尘、废料不污染环境。并配置灭火器。
1)木工间由木工机械操作员和管理;
2)木工间必须保持全封闭,操作时必须关门;
3)保持木工间整齐、整洁、及时清理锯木及废料,锯木及刨花等必须装袋后清运至指定地点,必要时可进行喷水湿润后再清理。
4)专间专用,禁止将木工间作他用。
5.1.5垃圾及材料运输管理
垃圾及砂石等材料的运输,能导致在运输途中的撒、漏、扬等不良现场,造成扬尘污染和其它环境影响,必须实施控制。
1)垃圾的清运和砂石材料的进场必须由车厢自动翻盖的车辆实施封闭
运输,无此设备的车辆禁止进场运输;
2)禁止超载,必须保证车厢封闭完整,不留漏缝;
3)车辆出门必须用水冲洗;
4)自动反倒时必须缓慢进行,禁止猛加油门而造成排气管冲灰产生扬尘。
5.1.6露天材料堆放管理
钢筋、砂、石子等均为工地露天堆放材料,如管理不好,将产生钢筋粉飞扬、砂石尘飞扬等粉尘污染,因此必须加以控制。
1)严格控制成型钢筋进场,钢筋进场后立即整理归堆上架,做好标识;
2)石子、砂堆放在专用池槽,控制进料量,做到随到随用,不得大量囤积;
3)石子、砂必须堆积方正,底脚整齐,干净,并将周边及上方拍平压实,用密目网进行覆盖,如过分干燥,必须及时洒水;
4)使用砂石时禁止将所有遮盖的密目网全部打开,稍打开一角,用后拍平盖好。
5.2、阶段性管理
在加强基础设施日常管理同时,必须按以下五个阶段进行动态管理,由负责管理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做好扬尘污染的监控工作。
5.2.1围护阶段
1)建筑工地必须实行围档全封闭施工,主干道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
在项目部施工区域路段的彩板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并在路段围挡上部设置定时防尘喷淋设施,围档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规范成线,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并要进行彩画美化,做到定期粉刷保证美观,并沿围挡边种植绿化带。
2)建筑工程脚手架外侧必须使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2000目
/100cm2)进行全封闭施工,并做到定期清洗,对破损安全网要及时更换。
3)施工过程中所有施工机械、设备、进出车辆、材料如被泥浆溅染须及时清理保洁。
4)对可能产生粉尘的施工,采取先洒水或在施工中定时喷水的办法减少粉尘的产生,尽可能选用环保型的低排放施工机械,并将下方的地面浇水冲洗干净,防止排气将尘土扬起飞散。
5.2.2基础施工阶段
1)与土方施工单位签订文明施工管理协议,协议中必须强调防止施工扬尘污染的责任制,共同做好扬尘控制;
2)工程土方开挖时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与车辆安排,做到随挖随外运;
3)土方开挖时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与车辆安排,做到随挖随外运;
4)除做好硬地坪外,其它露土部位必须保持密实,不得随意开挖翻土。
5.2.3结构施工阶段
1)所搭设的脚手架必须全部密目网进行外围封闭,密目网达到2000目,无损坏和漏洞,旧网在使用前必须清洗干净;
2)结构周边的临边防护必须用密目网设置,底部设置防空隙的踢脚板,
防止垃圾从楼层外围散落而产生扬尘;
3)现场一律使用商品混凝土和砂浆(或预拌混凝土和砂浆)
4)沿每栋楼塔吊爬升架立柱随楼层自下而上安装定时喷淋设施,定期对施工区域进行喷淋降尘净化环境。
5)楼层清理垃圾时,预先洒水湿润。待湿透后再进行清扫,各楼层垃圾集中堆放,采用装袋从施工升降机清运至地面,为防止垃圾在清理时应分吹、抖动而产生扬尘,若使用车辆清运时,每部车上都必须遮盖密目网。禁止从预留筒、内天井或电梯井向下抛扔垃圾,更不准从结构外围抛扔垃圾;
6)清理脚手架垃圾时,禁止抛翻和拍打竹底笆,必须预先进行洒水,然后用扫把清扫装袋,集中堆放在楼层内,用垂直运输工具运下;
7)清扫电梯井垃圾时,禁止使用抖动安全网的方法,必须用特殊工具伸入网内进行舀清;
8)屋面进行隔热保温施工时,珍珠岩隔热板必须尽量整块铺贴,如需切断,必须在封闭的箱子内进行,防止珍珠岩碎末洒落飞扬,造成污染。
5.2.4装饰施工阶段
1)由于装饰期间的建筑垃圾品种较多,故在现场设施的垃圾堆放点必须进行分隔,以便分类堆放装饰建筑垃圾;
2)在进行装饰石材切割或磨光时,必须设置专用封闭式的切割间,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口罩;
3)拆除脚手架,禁止焚烧直接掀翻竹笆,必须先行洒水并清理垃圾;
4)施工现场禁止焚烧垃圾废料等;
5)装饰用的石膏粉、老粉、腻子粉等必须袋装,并装入库集中管理。
6)装饰阶段应相应组织石材、木制品成品进入施工现场,实施装配式施工,减少因切割石材、木制品所产生的扬尘污染。
5.2.5总体施工阶段
1)管道沟必须分段开挖,安装完毕后立即回填,尽量减少翻开泥土的暴露时间;
2)如开挖堆积时间过长,必须进行表面压实,并用绿网进行覆盖;
3)绿化土进场时必须随到随用,禁止堆积时间过长而产生扬尘。
4)工程结束前不得拆除工地围墙,如因正式围墙施工妨碍必须拆除临时围墙时,必须设置临时围墙档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采取相应保洁措施,以便做好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确保不出现扬尘飞沙现象,保证周边环境。
5.3施工道路及场地硬化控制措施
1.施工现场进出口、主要道路按照郑州市标准化工地标准硬化
2.砂、石堆场进行硬化处理
3.钢筋、模板、水电各种加工场地和材料、半成品、成品堆场进行硬
化处理
4.现场排水通畅,保证施工现场无积水。
5.4冲洗、清扫、洒水、覆盖等降尘措施
1.车辆出入口出设置清洗车辆用喷头和冲洗池,驶入和驶出建筑工地
的运输车辆必须车身整洁,不得污染道路,运输车辆经冲洗干净后驶出施工场地,防止车辆将泥砂带出场外。车辆到指定有洗车池的地点进行冲洗,严禁随意择地冲洗车辆。在土方开挖、回填、运输、卸载、地基处理等施工过程中,采取喷、撒水措施,保持土方表面有一定的湿润度,防止扬尘。
2.对出入施工现场的各种车辆进行限速(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
小时),防止车速过快产生扬尘。
3.车辆清洗废水经二次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降尘;
4.砂、土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散体材料、现场土方及垃圾,采取表
面固化或覆盖防尘网等扬尘措施。防止施工现场的沙尘及轻质材料被风吹至空中污染环境。
5.为防止施工扬尘,施工现场应每天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进行清扫洒水
(雨雪天及地表结冰的天气除外),在土方施工、干燥天气、风力四级以上的天气条件下,应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6.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地面、长期存放或超过一天以上的临时存放的
土堆应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或采取绿化、固化措施。
7.施工现场设置易产生扬尘的施工机械时,必须配备降尘防尘装置。
8.砂浆使用干粉砂浆,所有砼采用商品砼,由搅拌站负责配送;
9.现场水泥、珍珠岩粉、高效石膏粉、干粉砂浆、界面粘洁剂等入库
或严密覆盖;
10.施工区域内的临时道路专人清扫,洒水,各种加工场地及材料堆场
划分责任区,由相关施工班组每日清扫;并指定责任人;
11.派专人负责关注天气预报,遇有四级以上的大风天气不得进行土方
运输、开挖、回填、卸载,外架拆除等作业。
5.5现场道路环境保护
1.前期规划时,对于经常使用或后期也可以使用的临时道路应进行硬
化处理。
2.对道路进行不定期清扫,对道路定期进行冲洗,保持道路清洁。
3.道路两边种植绿化带和尽量进行维护,以减少行车时灰尘的外扬。
4.对于停止施工的施工工地,应当对其裸露土地采取覆盖或者临时绿
化等有效防尘措施。
5.6废水控制措施
1.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废水,通过沉淀等措施,使生活污水净化后,
才排入当地沟渠。
2.在施工进入口设置洗车池及沉淀池,冲洗车辆的废水经过沉淀后,
采用二次利用。
3.排水设置雨污分流,尽量收集雨水并加以利用。
5.7生活垃圾控制措施
1.在生活区、办公室每个房间设置一定数量的垃圾桶,产生的生活垃
圾集中收集,回收利用。
2.安排清洁工及时将垃圾运出至指定的地方。
3.对塑料类、固体废弃物不得采用焚烧的方式处理,不得在现场或其
他地段未经正确处理进行填埋,必须送废品回收站等专业机构进行专业化处理。
5.8施工材料存放、垃圾处理措施
1.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统筹安排建设用地,按照“安全、环保、合
理、适用”的原则规划弃渣用地。
2.水泥、粉煤灰、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
存放或进行覆盖,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
3.木工房木屑等废渣袋装处理。
4.弃渣场必须远离用水源地、水井、河、渠等地表水体。弃渣必须集
中至指定地点,严禁漫坡乱弃。施工结束后将弃渣整理、恢复,表面用耕植土覆盖。
5.施工垃圾清运时应提前适量洒水,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消纳。
6.建筑物内的施工垃圾清运必须采用密闭式专用垃圾道或密闭式容器
吊运,严禁凌空抛撒,安全网内的垃圾应及时清理。
六、现场保洁人员与保洁措施
1.项目部根据现场设置废弃物放置场地与设施并配备现场保洁人员,
保洁措施。
2.实施废弃物的分类管理,合理处置各类废弃物,尽量回收利用减少
外运废弃物量。
3.施工现场严禁随意抛扔垃圾废弃物,严禁焚烧产生有毒、有害气体
的物质。
4.施工现场布置必要的移动厕所,严禁随地大小便,发现有随地大小
便现象要对负责区负责人进行处罚。
5.施工现场零散材料和垃圾,要及时将不可利用废弃物清运到环保部
门指定的地点。
6.办公室内做到天天打扫,保持整洁卫生,做到窗明地净,文具、材料摆放整齐。
七、保洁设施
根据进度和现场实际情况需要配置保洁工具和设施,主要保洁工具如下:
八、项目管理体系
1.工程建设中,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
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的施工活动,实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
2.为加强对防尘的组织协调,为保证各项指标完成,拟在现场成立有
各参建单位参加的领导小组。
8.1 组织机构
项目部扬尘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杨玉峰
副组长:邹炯炯 宋广林
组员: 李新友 张志刚 姚小宁 徐德高 张珠仓 王乐 韩朝新 邵楠
联系电话:[1**********]
8.2 岗位职责
1.领导小组组长岗位职责
组长为本项目防尘、降尘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各项目标,审批实施专项方案,建立管理组织机构,主持领导小组例会。
2.领导小组副组长
协助组长开展工作,受组长委托主持领导小组例会,组织现场检查和整改,协调各分包施工管理工作。
3.领导小组组员
负责本单位防尘、降尘的日常管理工作,按经小组批准的施工方案实施。
4.总包管理部门
负责督促分包单位执行实施方案、提供相关资料。
5.工程部门
负责防尘、降尘方案的实施,组织对工人进行绿色施工方面的培训,在技术、安全交底中明确防尘、降尘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
方案要求实行,并按要求保留相关记录。
6.物资部门
在材料采购时,在满足设计要求的前提下,首选用绿色建筑材料及积极推广的新材料;对分包单位的材料采购提出相应要求。
7.安全部门
监督施工过程按照方案实行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垃圾处理等。
8.资料员
负责防尘、降尘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
九、“六必须"、“六不准”
根据建设施工工地扬尘治理管理制度和工程技术规程,在工地管理中落实施工现场管理“六必须"、“六不准”,即:必须湿法作业、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泥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有效遏制建设工地扬尘污染。
十、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
严格落实郑州市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措施:即施工现场100%标准化围蔽、工地砂土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化、拆除工程100%洒水压尘、出工地车辆100%冲洗干净、施工现场长期裸土100%覆盖或绿化。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扬尘整治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及渣土车夜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建〔2017〕7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以人为本,科学发展”为指导,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为目标,以大力推进绿色安全文明施工为手段,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标本兼治的原则,通过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明确责任、强化督导,有效控制施工现场扬尘,为打赢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以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为指导,以打好打赢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攻坚战为目标。局属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管理,加强协作配合,进一步强化和细化建设工程扬尘治理整治工作,减少各类扬尘污染的产生和排放,切实减轻扬尘污染对大气环境的影响,确保完成市辖区范围内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目标任务。
三、领导组织
为推进全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督促指导各有关单位做好扬尘治理各项管理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局决定成立“开封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夜查工作领导小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办公室主任由王俊杰兼任。
四、主要整治内容
一是建筑工地要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要求,坚决抑制扬尘的产生,对所有未达到要求的施工工地一律停工整改。
二是严查夜间土方施工,对土方施工未采取防尘、降尘措施或措施不力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三是严查渣土运输、材料运输、装卸等施工车辆冲洗情况,凡是驶出建筑施工工地车辆必须经有效冲洗后方可上路行驶,严禁带泥、带土上路。
四是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冬防”期间,全市实施“封土行动”,城市建成区内停止各类建设工程土石方作业、房屋拆迁(拆除)施工。经有关部门特许施工的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涉及土石方作业的除外,但须施工出具防尘抑尘承诺书,指定专人负责施工扬尘控制,严格落实工地防尘抑尘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严格执行夜查制度,严格执行检查标准,2017年具体巡查计划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情况制定。
(二)夜查原则上每周不少于一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安监站负责制定路线。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应增加夜查频次。
(三)夜查人员每次巡查时应实时记录巡查路线和发现的问题,并建立巡查工作台账于夜查次日交安监站,由安监站建立夜查记录台账,对检查发现问题、下达整改、整改反馈要有记录。夜查记录台账每周一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本周带班领导汇报检查情况并根据工作情况确定本周夜查时间,安排本周夜查人员。
(四)夜查人员要严格按照扬尘防治标准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现场整改的立即责令有关单位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要责令停工整改,并于次日将检查情况反馈至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职责分工通知相关部门进行督查。
(五)对巡查中发现未落实或未有效落实扬尘防治措施的有关单位和个人,采取挂牌督办、经济处罚、媒体曝光、列入“黑名单”、记入诚信不良行为记录、禁止其参与建设市场招投标等措施。
(六)各有关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充实人员力量,对工作不积极,工作中推诿扯皮、延误整体整治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查处环境污染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解决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建立施工扬尘治理长效机制,提高城区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遏制建筑施工扬尘对城区空气质量的影响。
二、组织保障
为切实加强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区城乡建委成立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由委分管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委建管科、区安监站有关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站,具体负责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部署阶段(4月20日前)。
区安监站和有关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对全区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全区房屋市政工程进行摸排,建立项目清单(见附件2)、台帐(见附件3),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二)实施阶段(4月21日至11月30日)。
区安监站要认真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市、区级安全文明工地和扬尘示范工地创建工作,全面开展施工扬尘治理,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并于每月底前向市城乡建委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见附件1)。
(三)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区安监站要对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认真总结施工扬尘治理的经验、成效,研究提出有效控制扬尘的措施和建议,并及时按照要求报送市城乡建委。
四、主要措施
区安监站和有关单位要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根据职责分工,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做好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一)监督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建设单位的主要责任。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负总责,将施工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相关内容,并及时足额支付。
2、施工单位的主要责任。施工单位应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编制扬尘控制专项方案,并严格实施。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公示扬尘治理措施、责任人、主管部门等信息,并及时向区安监站报送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3、渣土运输单位的主要责任。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使用合规车辆,加强对车辆、人员管理。
(二)监督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按照《重庆市主城区尘污染防治办法》(市政府令第272号)、《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意见》(渝建发〔2014〕64号)及施工扬尘治理有关标准、规范和文件为依据,全面落实“全封闭施工、场地坪硬化、车辆冲洗、预拌混凝土使用、烟尘排放控制、易扬尘物质处置、高空垃圾处理、渣土密闭运输、施工湿法作业、视频监控”等扬尘污染防治十项强制性规定,并重点强化以下工作:
1、区政府发布空气污染预警信息后,区安监站和有关单位、在建工程项目要迅速反应,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加强控尘降尘工作力度。
2、在空气污染预警期间劝告施工会导致扬尘污染的在建工程主动停工;对工艺上的连续性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暂不能停工的重点工程,要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十项”强制性措施。
3、施工现场土方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露天堆放河沙、石粉、水泥、灰浆、灰膏等易扬撒的物料必须使用绿色防尘网进行不留死角的全覆盖。
4、施工场内道路、砂浆搅拌场所以及土方开挖、爆破、拆除、切割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或工序必须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或设置喷淋设施。
5、建筑工地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离场前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冲洗作业,特别是车身、挡泥板、底盘等部位,不得带泥驶离工地。
6、新开工项目场内车行道路、高层建筑水平防护棚设置喷淋装置;砂浆搅拌场等固定作业场所设置安全美观的隔尘房;土方开挖和基坑工程必须配备雾炮降尘设备。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区安监站和有关单位要站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施工扬尘治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统筹部署,将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增强意识。
区安监站和有关单位要在建筑行业广泛开展施工扬尘控制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使工程建设各方充分认识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加自律意识,主动做好防尘降尘工作。
(三)加强监管、严格执法。
区安监站要综合运用日常巡查、随机抽查等手段,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必要时可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对产生扬尘污染的工地,在进行经济处罚的同时,还要结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诚信评价、评优评先等进行严肃处理。
(四)健全长效机制。
区安监站要逐步建立执法联动机制,保证扬尘控制监管工作的常态化,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进一步巩固治理取得的成果。
(五)加强信息报送。
区安监站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每月25日前将《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1)报送市城乡建委扬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住建部的工作决策部署,以创造人民群众良好生活环境为目的`,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意识,强化管理措施,着力解决建筑工程施工扬尘的问题。
二、工作重点
(一)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主体责任
1.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必须足额计取(含施工扬尘防治在内)安全文明施工费,确保施工单位扬尘防治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
2.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专项方案,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并按照承包范围落实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工程实施总承包单位的,由总承包单位落实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
3.监理单位应编制施工现场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各项扬尘防治和应急响应措施,并及时向住房建设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报告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二)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1.严格落实建筑施工现场防尘降尘设施、装置等措施。房屋建筑施工现场必须采取封闭施工现场的围挡,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设置高度不小于2.5米;一般路段的工地设置高度不小于1.8米。围挡应当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围挡出入口应当设置洗车台、沉淀池和车辆清污设施,运输车辆必须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场。施工现场运送土方、渣土的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严密,严禁使用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渣土等运输车辆,严禁沿路遗撒和随意倾倒。鼓励施工现场在道路、围墙、脚手架等部位安装喷淋或喷雾等降尘装置;鼓励在施工现场安装空气质量检测仪等装置。
2.落实建筑垃圾消纳控制措施。施工现场的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当设置密闭式垃圾站集中分类存放,及时清运出场。清理楼层内以及脚手架作业平台的垃圾时应当洒水抑尘,并使用密闭式串筒或采用容器清运,严禁凌空抛掷或焚烧各类废弃物。
3.强化施工场地等防尘降尘管理。施工现场的主要出入口、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堆放区、生活区、办公区的地面应当按照规定作硬化处理,其他裸露的场地应当采取覆盖、固化、洒水、绿化等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等要及时清运,场内暂时集中堆放的应当采用密封式防尘网遮盖等措施。暂不能开工建设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3个月不能开工建设的,应进行绿化、铺装或遮盖。
4.严格施工现场建筑材料管理。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应当按总平面布局分类、整齐码放,对易产生扬尘的大堆物料,能洒水的应当按时洒水压尘,不能洒水的应当采取覆盖等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当在库房或密闭容器内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严禁露天放置;搬运时应有降尘措施。余料及时回收。
5.完善土方开挖、拆除工程防治手段。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土方开挖、土方回填等易产生粉尘的作业时,必须采用围挡隔离、喷淋、洒水、喷雾等降尘措施。遇有5级以上风力或空气质量严重污染等恶劣天气时,严禁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拆除等可能产生扬尘的作业。
6.加强市政工程扬尘防治手段。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根据现场条件设立固定或活动的封闭围挡、警示标志,定时洒水喷雾降尘清扫,定时清理排水系统,施工泥浆采用密闭容器存放,不得排入市政管道,要配备施工车辆冲洗设备。
7.加强渣土和城市建设垃圾运输、预拌混凝土生产、运输环节管控。搅拌厂区应采取覆盖、封闭、洒水(喷雾)、降尘等措施。有效控制堆放、装卸、运输、搅拌等产生的粉尘污染。搅拌楼生产应当实施封闭并采取防尘措施。搅拌站场出入口应当设置洗车台和冲洗设施。混凝土、渣土和城市垃圾车辆应当采取预防渗漏措施,避免在运输中滴、撒、漏。
(三)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应急响应
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根据当地政府发布的空气重污染预警,全面落实应急响应措施。
三、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治理,全面控制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扬尘污染。力争2017年底实现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案100%编制到位,基本扬尘防治措施100%落实到位,空气质量严重污染等恶劣天气的扬尘治理应急响应100%执行到位。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2017年4月之前。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扬尘治理专项方案,部署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全面启动扬尘治理工作。
(二)落实措施阶段。
2017年4月至11月。各方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自查,全面落实项目扬尘防治措施。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日常监督、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加强扬尘防治执法检查,对发现的扬尘防治措施未落实的项目,要责令其停业整改,对问题严重又拒不整改的项目要依法严肃处罚,并曝光项目和有关负责人不良行为,确保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措施全面落实到位。
(三)总结验收阶段。
2017年11月至12月。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完成对本地区(含所辖县市区)扬尘治理工作的检查考核和工作总结,并于12月20日前将扬尘工作总结报我厅建管处(联系人杨超,)。我厅将结合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和季度督查对各地扬尘治理情况进行督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建筑施工扬尘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抓紧部署,立即行动。切实加强与各级政府的沟通联络,协助解决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方面存在的综合性问题。结合本地实际,在当地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健全主要领导牵头的扬尘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目标、措施、步骤和要求,落实行政区域内的行业指导和层级管理职能,切实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扬尘防治工作方案100%编制到位。
(二)严格执法监督。
强化建筑施工和市政工程扬尘防治工作的监督执法工作,建立举报监督、明查暗访工作机制,督促工程建设参建各方、建筑渣土运输企业、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责任。对未履行扬尘防治责任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认定上报建筑市场违法违规不良行为记录,在社会媒体予以公开曝光,确保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扬尘防治措施100%落实到位。
(三)完善应急措施。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做好特殊天气条件下的施工扬尘应急处理工作。加强与当地环保、气象部门的沟通,及时掌握大气污染、气象信息。根据当地政府发布严重污染等恶劣天气等级预警响应,及时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应急响应措施,确保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扬尘防治应急响应100%执行到位。
(四)强化考核结果应用。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对所辖县(市)区加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监督检查和年度考核,对工作突出的,给予通报表彰;对没有完成年度工作任务问题突出的地区,要进行问责,并函告当地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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